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水利监理工程师

上传人:人*** 文档编号:568835718 上传时间:2024-07-27 格式:PPT 页数:79 大小:25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水利监理工程师_第1页
第1页 / 共79页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水利监理工程师_第2页
第2页 / 共79页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水利监理工程师_第3页
第3页 / 共79页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水利监理工程师_第4页
第4页 / 共79页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水利监理工程师_第5页
第5页 / 共7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水利监理工程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水利监理工程师(7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一、监理单位概念 监理单位指取得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工程建设监理的单位。 二、监理单位在建设市场的地位(一)是建设市场的三大主体之一(二)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的关系 1、法律地位平等 2、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 3、合同关系(三)监理单位与承包人的关系 1、法律地位平等 2、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三、监理单位的经营活动准则 (一)守法 1、监理单位只能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核定的业务范围包括两方面: (1)监理业务的工程类别 (2)承接监理工程的等级 2、监理单位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3、监理

2、单位离开原住地承接监理业务,要自觉遵守当地人民政府颁发的监理法规和有关规定,主动向监理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二)诚信 诚实守信用 (三)公正 监理单位在在处理项目法人与承包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时,既要维护项目法人的利益,又不能损害承包人的合法利益。 (四)科学 实施科学化管理 1、制定出科学的监理方案 2、实施监理采用科学的手段 3、解决问题采用科学的方法 四、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一)监理单位资质的概念 监理单位的资质是企业技术能力、管理水平、监理经历、经营规模、社会信誉等综合实力指标。 监理单位的资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

3、1)监理单位的注册资本 监理单位的注册资本不仅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也是企业清偿债务的保证。 (2)监理单位所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主要体现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数量,这反映该监理单位从事监理工作的工程范围和业务能力。 (3)监理业绩 反映监理单位开展监理业务的经历和成效。(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专业和等级 1、资质专业 (1)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2)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 (3)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 (4)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 2、资质等级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资质分为: 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等级 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资质分为: 甲级、乙级两个

4、等级 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暂不分级 (三)业务范围 1、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 甲级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乙级可以承担等(堤防2级)以下各等级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丙级可以承担等(堤防3级)以下各等级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2、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 甲级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乙级可以承担等以下各等级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丙级可以承担等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和乙级以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的,方可承担淤地坝中的骨干坝施工监理业务。 3、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资质甲级可以承担水利

5、工程中的各类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业务。乙级可以承担水利工程中的中、小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业务。 4、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可以承担各类各等级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业务 五、监理单位的资质认定与管理 (一)监理单位资质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水利部负责监理单位资质的认定与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每年集中认定一次监理单位的资质 (包括首次申请监理单位资质、申请晋级) (2)审查、办理监理单位资质的变更(监理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工商注册事项发生变更) (3)监理单位分立后重新认定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 (4)审批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的延续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有效

6、期为5年 流域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有关的监理单位资质申请材料的接收、转报以及相关管理工作。 (二)监理单位资质的申请、受理和认定监理单位资质一般按照专业逐级申请可以申请一个或者两个以上专业资质 (三)监督管理监理单位被吊销资质等级证书的,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被降低资质等级的,两年内不得申请晋升资质等级;受其他行政处罚的,1年内不得申请晋升资质等级。 六、监理业务实施规定 (一)实施建设监理的程序 (1)按照监理合同,选派满足监理工作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建项目监理机构,进驻现场。 (2)编制监理规划,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范围、

7、内容、目标和依据,确定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报项目法人备案。 (3)按照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分专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4)按照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开展监理工作,编制并提交监理报告。 (5)监理业务完成后,按照监理合同向项目法人提交监理工作报告、移交档案资料。 (二)监理业务实施规定 1、监理单位应当聘用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2、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进行注册,并在其注册监理单位从事监理业务。需要临时到其他监理单位从事监理业务的,应当由该监理单位与注册监理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监理责任等有关事宜。

8、 3、监理人员应当保守执(从)业秘密,并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不得与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职责。监理工程师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5、监理单位应当将项目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监理实施期间监理人员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应当符合监理合同的约定。 6、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施工。监理单位不得修改工程设计文件。 7、监理单位不得与

9、项目法人或者被监理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或设备质量。监理人员不得将质量检测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8、监理单位应当协助项目法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查被监理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并督促被监理单位实施。 9、监理单位应协助项目法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被监理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按照合同约定核定工程量,签发付款凭证。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项目法人不得支付工程款。 10、监理单位应当审查被监理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

10、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并监督实施。 11、监理单位只能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监理业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12、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13、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隶属关系是指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其他利害关系是指经济关系。如参股关系、联营关系等)。14、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工作的依据、内容和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指出: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

11、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对建设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当予以拒绝。 技术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是必须执行的标准。推荐性标准是自愿采用的标准。经合同确认的推荐性标准也必须严格执行。 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也是监理的依据。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主要有违法责任和违约责任两个方面。 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主要有违法责任和违约责任两个方面。如果监理单位故意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质量事故,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谋求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12、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不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给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属违约责任,应当向建设单位赔偿。七、对监理单位违规行为处罚的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违规处罚规定如下。 (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监理业务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承揽监理业务的,予以取缔,对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3)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以欺骗手段

13、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承揽监理业务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5)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6)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或者被监理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

14、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9)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以串通、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

15、承揽监理业务或者利用工作便利与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无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追缴,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10)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

16、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的。 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1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聘用无相应监理人员资格的人员从事监理业务的或隐瞒有关情况,拒绝提供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 (12)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无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

17、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等级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1)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被监理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环境保护标准的。 2)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审查的。 3)发现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存在生态破坏、环境污染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被监理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 一、监理人员的概念 监理人员分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监理员 是指经过建设监理培训合格,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审核批准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且从事建设监

18、理业务的人员。 监理工程师 是指经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经批准获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机关注册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从事建设监理业务的人员 。 监理工程师系岗位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 是指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培训班的培训合格,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在总监理工程师岗位上从事建设监理业务的人员 二、监理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 (一)监理员的基本素质要求 监理员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掌握一定的水利工程建设专业技术知识,包括水工建筑、测量、地质、检验、机电等专业知识。(二)监理工程师基本素质的要求

19、 1、对监理工程师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的要求、对监理工程师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的要求(1)应当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2)应当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3)应当具有足够的管理知识(4)应当熟知法律、法规的知识(5)应当具备足够的经济方面的知识 (6)应当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2、对监理工程师实践经验和能力的要求对监理工程师实践经验和能力的要求 必须具备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和能力 (三)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精通专业知识,其特长应和项目专业技术相对口。 2、需要具备管理知识和才能 3有领导艺术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监理人员的职业准则 1、遵纪守法,坚持求实、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全面履行义

20、务,正确运用权限,勤奋、高效地开展监理工作。 2、努力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 3、提高建立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尽职尽责,公正廉洁。 4、保守有关秘密。 5、除了监理工作联系外,不得与承包人和材料、工程设备供货人有其他业务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 6、不得出卖、出借、转让、涂改、伪造资格证或岗位证。 7、只能在一个监理单位注册,未经注册单位同意不得承担其他监理单位的监理业务。 8、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职业信誉,严禁徇私舞弊。 四、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管理 (一)资格管理制度 监理人员资格管理实行行业自律制度。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的行业自律管理工作。 监理

21、员实行从业资格管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实行执业资格管理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实行岗位资格管理制度(二)监理员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专业划分 1、监理专业类别 (四类) 水利工程施工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 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 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 2、专业设置 水利工程施工类(5个专业): 水工建筑 机电设备安装 金属结构设备安装 地质勘察 工程测量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类(1个专业):水土保持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类(2个专业):机电设备制造金属结构设备制造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类(1个专业)环境保护总监理工程师不分类别、专业(三)资格管理主体及管理工作内容 1、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管

22、理工作。 负责全国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批; 负责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批; 归口管理全国监理员资格审批,负责水利部直属单位的监理员资格审批工作。 2、流域管理机构指定的行业自律组织 负责本流域管理机构所属单位的监理员资格审批工作。 3、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行业自律组织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理员资格审批工作。 (四)监理人员资格取得 1、监理员 取得监理员从业资格,必须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审批,或者由具有审批管辖权的行业自律组织审批并报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备案。 (1)申请监理员资格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取得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学习和工作经历(中专毕业且工作5年以上、大专毕

23、业且工作3年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且工作1年以上)。 2)经培训合格 3)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申请监理员资格程序 1)由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向具有审批管辖权的单位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申请表; 身份证、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2)审批单位自收到监理员资格申请材料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结果报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备案后,颁发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 监理员资格证书有效期一般为3年。 2、监理工程师资格取得 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必须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组织的资格考试合格,并颁发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1

24、)申请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 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取得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学习和工作经历(大专毕业且工作8年以上、本科毕业且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工作3年以上);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申请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程序 1)个人向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申报(考试报名)。 2)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对申请材料组织审查,对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3)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向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取得 取得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必须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经培训合格后,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全国水利工程建设

25、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1)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 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监理工程师岗位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经历不少于2年。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经总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合格 4)年龄不超过65周岁 5)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2)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程序 1)由其注册的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向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 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申请表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出具近两年监

26、理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2)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组织评审,向合格者颁发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有效期一般为3年 (五)监理人员资格管理 1、监理员的资格管理 (1)监理员资格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业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0个工作日内,由监理单位到有审批管辖权的单位申请办理延续手续,并报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备案。 (2)监理员在证书有效期内至少参加一次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组织的教育培训。 2、监理工程师的资格管理 取得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未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进行注册的,在3年内至少参加一次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组织的教育培训,以保持其资格的有

27、效性。 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 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有效期满需继续从事本岗位工作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0个工作日内,由监理单位到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六)证书的保管 监理人员资格(岗位)证书应当由本人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出借、倒卖、转让监理人员资格(岗位)证书,不得非法扣压、没收监理人员资格(岗位)证书。 (七)资格的撤销与注销 1、资格的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撤销已批准的监理人员资格。 (1)违反规定程序批准的。 (2)不具备规定条件批准的。 (3)有关单位超越职权范围批准的。 (4)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的。 (5)严

28、重违反行业自律规定的。 (6)应当撤销的其他情形。 2、资格的注销 取得监理人员资格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注销其相应的资格(岗位)证书。(1)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2)死亡或者依法宣告死亡的。(3)超过规定的监理人员年龄限制的。(4)超过资格(岗位)证书有效期而未延续的。(5)监理人员资格批准决定依法撤销、撤回或资格(岗位)证书被依法吊销的。(6)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八)证书的补发 监理人员遗失资格(岗位)证书,应当在资格审批单位指定的媒体声明后,向资格审批单位申请补发相应的资格(岗位)证书 (九)罚则 1、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监理人员资格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

29、认定,并給予警告,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2、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监理人员资格(岗位)证书的,吊销相应的资格(岗位)证书,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3、监理人员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应的资格(岗位)证书: (1)利用执(从)业上的便利,索取或收受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财物的; (2)与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他人利益的; (3)将质量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4)泄露执(从)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的; (5)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中,不严格履行监理

30、职责,造成重大损失的。 监理工程师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因违规被水行政主管部门处以吊销注册证书的,吊销相应的资格证书。 4、监理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从业)一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相应的资格(岗位)证书,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得申请。 监理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且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应的资格(岗位)证书,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得申请。5、监理人员被吊销相应的资格(岗位)证书,除已明确规定外,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 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

31、先申请注册 ,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后,方可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水利部负责监理工程师注册备案与管理工作,办事机构为建设与管理司。 监理工程师注册条件(一)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年龄不超过65周岁(四)非国家公务员或依照公务员管理的现职工作人员 监理工程师申请注册程序 (1)本人向监理单位提出申请 (2)由监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注册应提交的材料: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 与监理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和身份证复印件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三年后首次申请注册或被注销

32、注册证书后又重新申请注册的,应提交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3)向水利部转报申请材料。 (4)水利部审查材料,对符合条件者准予注册备案,并颁发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注册证书有效期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有效期一般为三年。 证书保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监理工程师本人保管。 延续注册规定 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按照规定的注册程序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注册备案手续。 变更 监理工程师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其注册监理单位或监理专业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备案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

33、 注册变更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监理单位的,需提交原注册监理单位同意变更证明文件。 继续教育规定 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有效期内,监理工程师应当至少参加一次由水利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合格。 不予注册情形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两个以上监理单位申请注册的;在申请注册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为国家公务员或依照公务员管理的现职工作人员的;年龄超过65周岁的;未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的; 依法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销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水利部注销其注册证书,收回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1)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2)死亡或者依法宣告死亡的。(3)年龄超过65周岁的。(4)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5)超过注册证书有效期而未延续注册的。(6)注册证书被依法吊销的。(7)成为国家公务员或依照公务员管理的现职工作人员的(8)依法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自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