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学课件:第四讲 税收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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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讲第四讲税法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概述税收法律关系概述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税收法律关系的要素税收法律关系的要素税收法律关系的平等性税收法律关系的平等性税收法律关系概述税收法律关系概述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 税收法律关系是指,税法所调整而形成的,税收法律关系是指,税法所调整而形成的,在税收活动中各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发在税收活动中各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发生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生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二、税收法律关系的范围二、税收法律关系的范围n n狭义:税收征纳关系狭义:税收征纳关系n n广义:包括狭义和其他税收关系,如税收广义:包括狭义

2、和其他税收关系,如税收权限划分关系、税收救济关系等,即有关权限划分关系、税收救济关系等,即有关税收活动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税收活动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n n税收征纳关系居于主导地位,是税收关系税收征纳关系居于主导地位,是税收关系中最主要的部分。中最主要的部分。三、税收法律关系特征三、税收法律关系特征(1)税收法律关系中固有一方主体是国家或代表国家税收法律关系中固有一方主体是国家或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的征税机关行使征税权的征税机关(2)税收法律关系就具体的纳税人和时空而言,是一税收法律关系就具体的纳税人和时空而言,是一种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关系种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关系(3)税

3、收法律关系中双方主体享有的权利的性质不同,税收法律关系中双方主体享有的权利的性质不同,义务关系在一般情况下也不对等义务关系在一般情况下也不对等(4)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以发生了税法规定的行为或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以发生了税法规定的行为或条件为前提,这对于征纳双方都是一样的条件为前提,这对于征纳双方都是一样的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一、国外关于税收法律关系性质的论争一、国外关于税收法律关系性质的论争(1 1 1 1)租税权力关系说)租税权力关系说)租税权力关系说)租税权力关系说税收法律关系是纳税人对于国家课税权的服从关税收法律关系是纳税人对于国家课税权的服从关税收法律关系是纳税人对于国家

4、课税权的服从关税收法律关系是纳税人对于国家课税权的服从关系。系。系。系。课税权的行使以课税权的行使以课税权的行使以课税权的行使以 税收法规税收法规税收法规税收法规 课税处分课税处分课税处分课税处分 滞纳处分滞纳处分滞纳处分滞纳处分 税务罚则税务罚则税务罚则税务罚则 的模式进行。纳税人行为并不导致纳税义务产的模式进行。纳税人行为并不导致纳税义务产的模式进行。纳税人行为并不导致纳税义务产的模式进行。纳税人行为并不导致纳税义务产 生,生,生,生,直到直到直到直到“查定处分查定处分查定处分查定处分”,纳税义务才产生。,纳税义务才产生。,纳税义务才产生。,纳税义务才产生。(2 2)租税债务关系说)租税债

5、务关系说将税收定性为国家对纳税人请求履行税收债务将税收定性为国家对纳税人请求履行税收债务的关系,国家与纳税人的关系是法律上债权人的关系,国家与纳税人的关系是法律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对应关系。和债务人之间的对应关系。纳税义务因满足课税要素而成立。纳税义务因满足课税要素而成立。(3 3)“二元论二元论”日本税法学界的通说。税收法律关系包含各种日本税法学界的通说。税收法律关系包含各种法律关系,不能简单地一并归类于权力关系或法律关系,不能简单地一并归类于权力关系或债务关系。只能理解为有些属于债务关系,有债务关系。只能理解为有些属于债务关系,有些属于权力关系。些属于权力关系。二、我国关于税收法律关系性

6、质的权威性观二、我国关于税收法律关系性质的权威性观点点“分层面关系分层面关系”说说抽象层面:抽象层面:将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整体界定为公将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整体界定为公 法上的债务关系法上的债务关系具体层面:具体层面:将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分别界定为债将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分别界定为债 务关系和权力关系务关系和权力关系三、三、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探析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探析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基于征税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基于征税与用税的整个过程与用税的整个过程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基于公债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基于公债与私债的共同特征与私债的共同特征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基于公法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基于公法与私法的本质区

7、别与私法的本质区别税收法律关系的要素税收法律关系的要素一、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一、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一)征税主体(一)征税主体(一)征税主体(一)征税主体 主要包括:各级税务机关、财务机关和海关。主要包括:各级税务机关、财务机关和海关。主要包括:各级税务机关、财务机关和海关。主要包括:各级税务机关、财务机关和海关。(二)纳税主体(二)纳税主体(二)纳税主体(二)纳税主体 主要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主要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主要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主要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即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纳税人,即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纳税人,即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纳税人,即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位和个人。位和个人。位和个人。 扣缴义务人,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扣缴义务人,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扣缴义务人,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扣缴义务人,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扣缴义务人只是将他人应缴税款经手后交给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只是将他人应缴税款经手后交给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只是将他人应缴税款经手后交给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只是将他人

9、应缴税款经手后交给税务机关,自身并不负有纳税义务。)自身并不负有纳税义务。)自身并不负有纳税义务。)自身并不负有纳税义务。) 二、二、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n n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税收权力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税收权力(权益),物和行为。(权益),物和行为。税收权力税收权力:税收宪法性法律关系和税收权限税收宪法性法律关系和税收权限划分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税收权力;国际税收权划分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税收权力;国际税收权益分配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税收权益。益分配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税收权益。物物:是税收征纳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税收征纳法律关系的客体。行为行为:是税收救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10、税收救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三、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一)征税主体的权力与义务(一)征税主体的权力与义务权力权力税务管理权税务管理权税款征收权税款征收权税务检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违法处罚权税务违法处罚权税务信息获取权税务信息获取权义务义务依法征税的义务依法征税的义务提供服务的义务提供服务的义务回避的义务回避的义务保守秘密的义务保守秘密的义务依法告知的义务依法告知的义务(二)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二)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1.纳税人的权利纳税人的权利(1 1)知情权)知情权)知情权)知情权 (2 2)保密权)保密权)保密权)保密权 (3 3)税收监督权)税收监督权)税收监督权)税收监督权

11、(4 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5 5)延期申报权)延期申报权)延期申报权)延期申报权(6 6)延期缴纳税款权()延期缴纳税款权()延期缴纳税款权()延期缴纳税款权(7 7)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8 8)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9 9)委托税务代理权)委托税务代理权)委托税务代理权)委托税务代理权(1010)陈述与申辩权)陈述与申辩权)陈述与申辩权)陈述与申辩权 (1111)拒绝检察权)拒绝检察权)拒绝检察权)拒绝检

12、察权(1212)赔偿救济权)赔偿救济权)赔偿救济权)赔偿救济权 (1313)听证权)听证权)听证权)听证权(1414)索取凭证权)索取凭证权)索取凭证权)索取凭证权2.纳税人的义务纳税人的义务 (1)依法纳税的义务)依法纳税的义务 (2)接受管理的义务)接受管理的义务 (3)接受稽查的义务)接受稽查的义务 (4)提供信息的义务)提供信息的义务税收法律关系的平等性税收法律关系的平等性一、税收实体法律关系平等性的理论依据税收实体法律关系平等性的理论依据(一)(一)(一)(一)税收实体法律关系平等性的经济学分析税收实体法律关系平等性的经济学分析税收实体法律关系平等性的经济学分析税收实体法律关系平等性

13、的经济学分析1. 1. 利益说利益说利益说利益说 居民纳税是对于国家为居民的利益提供服务所需居民纳税是对于国家为居民的利益提供服务所需居民纳税是对于国家为居民的利益提供服务所需居民纳税是对于国家为居民的利益提供服务所需的费用的补偿,即用税收换取利益。的费用的补偿,即用税收换取利益。的费用的补偿,即用税收换取利益。的费用的补偿,即用税收换取利益。 利益说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为利益说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为利益说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为利益说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为“ “新利益说新利益说新利益说新利益说” ”2.新利益说新利益说税收是公民享受国家(政府)提供税收是公民享受国家(政府)提供

14、的公共产品而支付的价格费用的公共产品而支付的价格费用税收价格仍然遵循等价交换这一税收价格仍然遵循等价交换这一市场本性市场本性税收价格的实现实际上是一个公税收价格的实现实际上是一个公共选择的过程共选择的过程(二)(二)税收实体法律关系平等性的法学税收实体法律关系平等性的法学分析分析 社会契约理论解释了个人放弃自然状态下社会契约理论解释了个人放弃自然状态下的部分权利是为了让国家能够保障自己的的部分权利是为了让国家能够保障自己的自由。而税收是个人为了其所得到的保护自由。而税收是个人为了其所得到的保护支付的费用。支付的费用。 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与纳税人在税收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与纳税人在税收关系

15、上是平等关系与对等交换关系,征纳双方上是平等关系与对等交换关系,征纳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的法律地位平等。二、二、税收程序法律关系平等性的理论依据税收程序法律关系平等性的理论依据平衡论平衡论平衡论平衡论认为行政权力和相对人的权利天然的不均衡状认为行政权力和相对人的权利天然的不均衡状认为行政权力和相对人的权利天然的不均衡状认为行政权力和相对人的权利天然的不均衡状态需要通过某些途径来达到平衡状态。态需要通过某些途径来达到平衡状态。态需要通过某些途径来达到平衡状态。态需要通过某些途径来达到平衡状态。作为现代行政理论,平衡论主张行政法律关系双方的作为现代行政理论,平衡论主张行政法律关系双方的作为现代行政

16、理论,平衡论主张行政法律关系双方的作为现代行政理论,平衡论主张行政法律关系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是一种服务合作的关系。法律地位平等,是一种服务合作的关系。法律地位平等,是一种服务合作的关系。法律地位平等,是一种服务合作的关系。具体到税收征纳法律关系中,就是征税机关和纳税人具体到税收征纳法律关系中,就是征税机关和纳税人具体到税收征纳法律关系中,就是征税机关和纳税人具体到税收征纳法律关系中,就是征税机关和纳税人关系的平等性,然而政府运用权力强制征收也是必要关系的平等性,然而政府运用权力强制征收也是必要关系的平等性,然而政府运用权力强制征收也是必要关系的平等性,然而政府运用权力强制征收也是必要的。因此

17、,税收征纳关系是一种的。因此,税收征纳关系是一种的。因此,税收征纳关系是一种的。因此,税收征纳关系是一种建立于平等基础上的建立于平等基础上的建立于平等基础上的建立于平等基础上的有限的有限的有限的有限的“ “不平等不平等不平等不平等” ”,这种表象的,这种表象的,这种表象的,这种表象的“ “不平等不平等不平等不平等” ”是为实现是为实现是为实现是为实现最终的平等而使用的手段。最终的平等而使用的手段。最终的平等而使用的手段。最终的平等而使用的手段。三、税收法律关系平等性的实践意义税收法律关系平等性的实践意义只有提高纳税人的法律地位,才会增强他只有提高纳税人的法律地位,才会增强他们对税收工作的信赖和

18、支持,才能增进他们对税收工作的信赖和支持,才能增进他们与税务机关的相互理解,在融洽和谐的们与税务机关的相互理解,在融洽和谐的气氛中完成征纳税行为。气氛中完成征纳税行为。公民的权利意识是整个社会实现法治的基公民的权利意识是整个社会实现法治的基石,公民对税收法律关系平等性的认识有石,公民对税收法律关系平等性的认识有助于助于正确权利意识正确权利意识的形成,从而影响整体的形成,从而影响整体的法治进程。的法治进程。思考题思考题1.1.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是什么?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是什么?2.2.从理论和实践上说明法律关系平等性的理从理论和实践上说明法律关系平等性的理论依据和实践意义。论依据和实践意义。3.3.简述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简述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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