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起货设备的试验检查和保养实用实用教案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568761319 上传时间:2024-07-26 格式:PPT 页数:19 大小:41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ch起货设备的试验检查和保养实用实用教案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ch起货设备的试验检查和保养实用实用教案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ch起货设备的试验检查和保养实用实用教案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ch起货设备的试验检查和保养实用实用教案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ch起货设备的试验检查和保养实用实用教案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ch起货设备的试验检查和保养实用实用教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ch起货设备的试验检查和保养实用实用教案(1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一、起货设备的零部件不允许存在下列缺陷:一、起货设备的零部件不允许存在下列缺陷:1吊杆、臂架、桅柱等金属结构件的焊缝表面应均吊杆、臂架、桅柱等金属结构件的焊缝表面应均匀,不得有裂纹、焊瘤、咬口、气孔、夹渣及未填匀,不得有裂纹、焊瘤、咬口、气孔、夹渣及未填满的凹陷存在。任何满的凹陷存在。任何(rnh)情况下,钢质吊货杆的情况下,钢质吊货杆的壁厚应不小于壁厚应不小于4mm。2吊杆轴线挠度不应超过其长度的吊杆轴线挠度不应超过其长度的1l 500,臂架轴,臂架轴线挠度不应超过其长度的线挠度不应超过其长度的ll 000。3起货设备固定及活动零部件的最大磨损超过原尺起货设备固定及活动零部件的最大磨损超过原

2、尺寸的寸的10、销轴的最大耗蚀超过原直径的、销轴的最大耗蚀超过原直径的6或发生或发生裂纹或有显著变形者均不得使用裂纹或有显著变形者均不得使用(绞车基座及周围构绞车基座及周围构件的腐蚀极限为件的腐蚀极限为25)。4使用吊货钩前,需做变形、磨损、锈损和裂纹检使用吊货钩前,需做变形、磨损、锈损和裂纹检查,如有裂纹或钩尖开口部分的伸长超过原有间距查,如有裂纹或钩尖开口部分的伸长超过原有间距的的15时,必须换新。时,必须换新。5钢丝绳在其钢丝绳在其10倍于直径的长度内,发现有倍于直径的长度内,发现有5钢丝钢丝断裂或整股断裂或钢丝绳有过度磨损、腐蚀及其他断裂或整股断裂或钢丝绳有过度磨损、腐蚀及其他显著损坏

3、,则必须换新。显著损坏,则必须换新。第1页/共18页第一页,共19页。一、起货设备的零部件不允许存在下列缺陷:一、起货设备的零部件不允许存在下列缺陷:6对于转环或转钩,当在其环栓上发现有显著变对于转环或转钩,当在其环栓上发现有显著变形或不能保证转动时,则不许继续使用。形或不能保证转动时,则不许继续使用。7滑车的滑轮衬套或轮毂有显著磨损、轮缘折断滑车的滑轮衬套或轮毂有显著磨损、轮缘折断或裂纹、滑车轴及耳环弯曲或显著磨损或裂纹、滑车轴及耳环弯曲或显著磨损(大于大于10)时,不能继续使用。时,不能继续使用。8对起货设备的制动装置,当发现制动衬垫有显对起货设备的制动装置,当发现制动衬垫有显著磨损而露出

4、铆钉时,必须换新。著磨损而露出铆钉时,必须换新。9起货机的齿轮上有损坏的牙齿或弯折的轮缘或起货机的齿轮上有损坏的牙齿或弯折的轮缘或轮毂及车壳上有裂纹时,则不许继续使用。少数轮毂及车壳上有裂纹时,则不许继续使用。少数牙齿损坏时,进行修补后仍可继续使用。牙齿损坏时,进行修补后仍可继续使用。10可卸零部件的耳环、链条可卸零部件的耳环、链条(lintio)环、环栓、环、环栓、拉板与吊钩等的最大蚀耗超过原尺寸拉板与吊钩等的最大蚀耗超过原尺寸10,销轴,销轴的最大蚀耗超过原直径的最大蚀耗超过原直径6%,或有裂纹、显著残余,或有裂纹、显著残余变形者,以及滑轮轮缘有裂纹或折断者,不允许变形者,以及滑轮轮缘有裂

5、纹或折断者,不允许继续使用。继续使用。 第2页/共18页第二页,共19页。在检验(jinyn)期间应对起货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保养。1航次检查 2季度检查3半年检查在各阶段的检查中,如发现有不允许存在的缺陷应即换新或停止使用,以免发生事故。此外,还应注意到保险索在甲板或舷墙上固结的眼板,其位置系设计部门经过计算后确定的,除非经过核算证明,否则不应随意更动眼板位置。 二、检查和保养二、检查和保养(boyng)第3页/共18页第三页,共19页。1航次检查航次检查1.1对与吊杆顶箍相连的卸扣、环、滑车等进行外部验视,对与吊杆顶箍相连的卸扣、环、滑车等进行外部验视,用小锤轻敲,听听是否有碎声。用小锤轻敲,

6、听听是否有碎声。1.2要特别注意要特别注意(zh y)绑扎卸扣销子的细钢丝,如已锈断要绑扎卸扣销子的细钢丝,如已锈断要及时换新。及时换新。1.3吊货滑车、导向滑车、夹制品、卸扣及长环等应加油。吊货滑车、导向滑车、夹制品、卸扣及长环等应加油。1.4活动零部件和钢丝绳在每次使用前,应由船上职能人员活动零部件和钢丝绳在每次使用前,应由船上职能人员进行检查,但在最近三个月内检查过者例外,发现有断丝进行检查,但在最近三个月内检查过者例外,发现有断丝的钢索则每月应至少检查一次。的钢索则每月应至少检查一次。1.5检查起货机与千斤索绞车制动的可靠性及钢丝在卷筒上检查起货机与千斤索绞车制动的可靠性及钢丝在卷筒上

7、的排列是否整齐。的排列是否整齐。2季度检查季度检查2.1吊货滑车、导向滑车的拆装、清洁加油时,应记录有关吊货滑车、导向滑车的拆装、清洁加油时,应记录有关磨损情况。磨损情况。2.2检查吊杆顶箍的螺栓。检查吊杆顶箍的螺栓。2.3检查稳索的眼板检查稳索的眼板(环环)及和它们相连的转环、卸扣、眼环、及和它们相连的转环、卸扣、眼环、吊货钩等磨损情况。吊货钩等磨损情况。二、检查和保养二、检查和保养(boyng)第4页/共18页第四页,共19页。3半年检查半年检查3.1千斤索滑车拆下检查加油时,记录几个受千斤索滑车拆下检查加油时,记录几个受力部分的磨损程度,如滑车车轴、衬套及旋力部分的磨损程度,如滑车车轴、

8、衬套及旋环等。环等。3.2检查千斤索攀头竖销、横销的磨损情况。检查千斤索攀头竖销、横销的磨损情况。3.3保证千斤索清洁,并除锈加油,查看有无保证千斤索清洁,并除锈加油,查看有无断丝。此外,还需检查千斤索及保险索眼环断丝。此外,还需检查千斤索及保险索眼环插接处的锈蚀情况。插接处的锈蚀情况。3.4检查稳索及稳索上的滑车,并保证其清洁。检查稳索及稳索上的滑车,并保证其清洁。3.5把鹅颈头拆下后检查,并保证其清洁,测把鹅颈头拆下后检查,并保证其清洁,测量量(cling)颈径及颈座内径,检查垫片的磨颈径及颈座内径,检查垫片的磨损情况。损情况。3.6检查吊杆承座横销磨损情况。检查吊杆承座横销磨损情况。二、

9、检查和保养二、检查和保养(boyng)第5页/共18页第五页,共19页。1.试验试验按规范要求:起货设备除每年度检验一次外,在交付使用前、按规范要求:起货设备除每年度检验一次外,在交付使用前、发生重大事故后及四年度全面发生重大事故后及四年度全面(qunmin)检验时,应按照检验时,应按照规范的规定进行试验。规范的规定进行试验。1.1一般规定一般规定起重设备在首次使用前应进行试验。起重设备在投入使用后起重设备在首次使用前应进行试验。起重设备在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重复试验。应定期进行重复试验。起重设备在投入使用后,如有影响强度的部件进行更换或修起重设备在投入使用后,如有影响强度的部件进行更换或修理

10、,应按规定进行重复试验。理,应按规定进行重复试验。可卸零部件在首次使用前以及进行更换或修理影响强度的部可卸零部件在首次使用前以及进行更换或修理影响强度的部件,应按规定进行验证试验。件,应按规定进行验证试验。1.2可卸零部件的试验可卸零部件的试验每个可卸零部件应进行验证试验,验证负荷应符合表每个可卸零部件应进行验证试验,验证负荷应符合表6-8-3及及其附注的要求,验证负荷可用试验机或悬重法进行,保持其附注的要求,验证负荷可用试验机或悬重法进行,保持验证负荷的时间应不少于验证负荷的时间应不少于5min。可卸零部件验证试验后,应进行全面可卸零部件验证试验后,应进行全面(qunmin)检查,不允检查,

11、不允许存在残余变形、裂纹或其他缺陷;对能转动的部件,应许存在残余变形、裂纹或其他缺陷;对能转动的部件,应检查其是否能自由转动。检查其是否能自由转动。 链条链条(长环或短环长环或短环)除按规定进行验证试验外,尚应进行破断除按规定进行验证试验外,尚应进行破断试验,一般每试验,一般每55m链条长度割取链条长度割取5环试样做破断试验,破断环试样做破断试验,破断负荷应不小于负荷应不小于4倍链条的安全工作负荷。倍链条的安全工作负荷。三、试验三、试验(shyn)、检验、检验和发证和发证第6页/共18页第六页,共19页。1.试验试验1.3吊杆吊杆(dio n)装置与吊杆装置与吊杆(dio n)式起重机的试验式

12、起重机的试验每根吊杆每根吊杆(dio n)应按规定的试验负荷进行试验,试验程序应经同意。吊货杆应放置应按规定的试验负荷进行试验,试验程序应经同意。吊货杆应放置在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所规定的仰角位置。试验应使用具有质量证明的重物悬挂于在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所规定的仰角位置。试验应使用具有质量证明的重物悬挂于吊钩或吊具上进行。重物吊离甲板后保持悬挂时间不少于吊钩或吊具上进行。重物吊离甲板后保持悬挂时间不少于5min。保持悬挂试验认为合格后,尚应进行慢速升降重物,并进行绞车的制动试验;吊杆保持悬挂试验认为合格后,尚应进行慢速升降重物,并进行绞车的制动试验;吊杆(dio n)应向左右两舷摆动,并尽可能

13、使摆幅增大。应向左右两舷摆动,并尽可能使摆幅增大。吊杆吊杆(dio n)装置或吊杆装置或吊杆(dio n)式起重机有负荷指示器或超负荷保护器时,应进式起重机有负荷指示器或超负荷保护器时,应进行校核或动作试验。行校核或动作试验。对绞车做紧急制动试验时,检查重物是否能保持在原来的位置上。对绞车做紧急制动试验时,检查重物是否能保持在原来的位置上。需作双杆操作的吊杆需作双杆操作的吊杆(dio n)装置经规定的试验后,应进行双杆试验,试验负荷按规装置经规定的试验后,应进行双杆试验,试验负荷按规定进行。试验时应检查两根起货索连接点的净空高度、起货索夹角与保险稳索位置是定进行。试验时应检查两根起货索连接点的

14、净空高度、起货索夹角与保险稳索位置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图纸要求。否符合经批准的图纸要求。吊杆吊杆(dio n)式起重机尚应连同试验负荷进行慢速变幅试验与回转试验。变幅角度按式起重机尚应连同试验负荷进行慢速变幅试验与回转试验。变幅角度按设计的设计的工作角度,回转试验应在最低设计变幅角度下进行,回转极限角度按批准的设计图纸规工作角度,回转试验应在最低设计变幅角度下进行,回转极限角度按批准的设计图纸规定。定。吊杆吊杆(dio n)装置或吊杆装置或吊杆(dio n)式起重机按规定的试验完毕后,应进行全面检查,式起重机按规定的试验完毕后,应进行全面检查,核实是否有变形或其他缺陷存在。核实是否有变形或其他缺陷

15、存在。三、试验三、试验(shyn)、检验、检验和发证和发证第7页/共18页第七页,共19页。1.试验试验 1.4起重机试验起重机试验每台起重机应按规定的试验负荷进行,臂架应放置在经每台起重机应按规定的试验负荷进行,臂架应放置在经批准的设计图纸所规定的最大臂幅位置。试验应使用具批准的设计图纸所规定的最大臂幅位置。试验应使用具有质量证明的重物悬挂于吊钩或吊具上进行。重物吊离有质量证明的重物悬挂于吊钩或吊具上进行。重物吊离甲板后保持悬挂时间不少于甲板后保持悬挂时间不少于5min。负荷试验前,应进行空载试验,即变幅、回转、制动、负荷试验前,应进行空载试验,即变幅、回转、制动、上下仰角的限位和可行走的起

16、重机行走试验,检查起重上下仰角的限位和可行走的起重机行走试验,检查起重机系统是否处于有效的工作状态。然后在试验负荷下进机系统是否处于有效的工作状态。然后在试验负荷下进行慢速起升、回转与变幅试验,同时还应进行起升、回行慢速起升、回转与变幅试验,同时还应进行起升、回转与变幅机构的制动试验。可行走的起重机尚应在试验转与变幅机构的制动试验。可行走的起重机尚应在试验负荷下进行慢速全程行走试验。负荷下进行慢速全程行走试验。具有不同臂幅对应不同安全工作负荷的起重机,应在各具有不同臂幅对应不同安全工作负荷的起重机,应在各个不同臂幅对应的试验负荷下进行试验,对要求个不同臂幅对应的试验负荷下进行试验,对要求(yo

17、qi)减少中间臂幅试验负荷的试验,将予以特别考减少中间臂幅试验负荷的试验,将予以特别考虑。虑。对超负荷、超力矩保护装置应进行动作试验。对超负荷、超力矩保护装置应进行动作试验。液力起重机如起升全部试验负荷为不现实时,可减少试液力起重机如起升全部试验负荷为不现实时,可减少试验负荷进行试验,但在任何情况下所采用的试验负荷,验负荷进行试验,但在任何情况下所采用的试验负荷,应不少于应不少于11倍安全工作负荷。倍安全工作负荷。起重机经超负荷试验后,应进行安全工作负荷下的操作起重机经超负荷试验后,应进行安全工作负荷下的操作试验,试验起升、回转和变幅的各档运转速度以表明运试验,试验起升、回转和变幅的各档运转速

18、度以表明运转情况、超负荷效能、负荷指示器与限位器等处于良好转情况、超负荷效能、负荷指示器与限位器等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工作状态。起重机试验完毕后应进行全面检查,核实是否有变形或起重机试验完毕后应进行全面检查,核实是否有变形或其他缺陷存在。其他缺陷存在。三、试验三、试验(shyn)、检验、检验和发证和发证第8页/共18页第八页,共19页。2检验检验2.1一般要求一般要求2.1.1起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初次检验。起重设备起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初次检验。起重设备投入使用后,应进行定期试验和检验。投入使用后,应进行定期试验和检验。2.1.2起重设备可卸零部件在首次使用前,以及在使用中起重设备可卸

19、零部件在首次使用前,以及在使用中更换或修理影响其强度的部件,应进行验证试验和全更换或修理影响其强度的部件,应进行验证试验和全面检查。面检查。2.1.3当起重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或发现重大缺陷,更换或当起重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或发现重大缺陷,更换或修理影响其强度的部件时,船长或船东应及时报告船修理影响其强度的部件时,船长或船东应及时报告船级社,以便能及时对起重设备进行检验。级社,以便能及时对起重设备进行检验。2.1.4可卸零部件和钢索在每次使用前,应由船上职能人可卸零部件和钢索在每次使用前,应由船上职能人员进行检查,但在最近员进行检查,但在最近3个月内通过检查者可例外。对个月内通过检查者可例外。对发现有

20、断丝的钢索,每月至少应检查一次。发现有断丝的钢索,每月至少应检查一次。2.2起重设备的检验种类起重设备的检验种类2.2.1初次检验(初次检验应包括)初次检验(初次检验应包括)2.2.1.1申请单位应按规定提供图纸资料一式三份供批准申请单位应按规定提供图纸资料一式三份供批准和备查;和备查;2.2.1.2核查业经批准的起重设备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核查业经批准的起重设备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2.2.1.3对起重设备主要结构件、尺寸、装置、布置、材对起重设备主要结构件、尺寸、装置、布置、材料、焊接和制造工艺的检查;料、焊接和制造工艺的检查;2.2.1.4逐个检查起重设备的零件,并检查证件,核对标逐个检查

21、起重设备的零件,并检查证件,核对标记;记;2.2.1.5起重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应进行全面检查,安装完起重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应进行全面检查,安装完毕后,应按要求进行试验,确认毕后,应按要求进行试验,确认(qurn)整个设备有整个设备有效地和安全地工作,任何停车、控制和类似装置的功效地和安全地工作,任何停车、控制和类似装置的功能应正确,试验后,装置及其支承结构均应经检验确能应正确,试验后,装置及其支承结构均应经检验确信无变形或扭曲。信无变形或扭曲。起重机的产品出厂试验不能代替船上安装后的试验。起重机的产品出厂试验不能代替船上安装后的试验。初次检验合格后应签发相应的证书,并在初次检验合格后应签发相应的证

22、书,并在“起重和起货起重和起货设备检验簿设备检验簿”上签署。上签署。三、试验三、试验(shyn)、检验、检验和发证和发证第9页/共18页第九页,共19页。 2检验2.2.2年度检验应在初次检验或换证检验每周年日前或后3个月内进行(jnxng),年度检验合格后应在“起重和起货设备检验簿”上签署。检验的项目有:2.2.2.1吊杆装置的吊货杆和附连于吊货杆、桅或起重柱和甲板上的固定零部件应进行(jnxng)外部检查。2.2.2.2可卸零部件应进行(jnxng)全面检查;2.2.2.3钢索应进行(jnxng)外部检查;2.2.2.4绞车、起重机、货物升降机、车辆跳板,应进行(jnxng)全面检查;2.

23、2.2.5检查起重机械、绞车等装置的使用、保养和修理记录,以确认其装置处于正常的维修保养状态。2.2.3换证检验在初次检验或换证检验后,每隔4年,应进行(jnxng)以下项目的换证检验:2.2.3.1吊杆装置的吊货杆和附连于吊货杆、桅或起重柱和甲板上的固定零部件应进行(jnxng)全面检查。吊杆装置应按要求进行(jnxng)负荷试验;2.2.3.2起重机、货物升降机、车辆跳板及可卸零部件应进行(jnxng)全面检查,起重机、货物升降机、车辆跳板应按要求做负荷试验,确认在试验负荷下操作状况是满意的,超负荷和负荷指示器和限位开关工作有效。换证检验合格后应签发起重设备检验与试验证书或双杆检验与试验证

24、书(如适用时),并在“起重和起货设备检验簿”上作相应的签署。三、试验三、试验(shyn)、检验、检验和发证和发证第10页/共18页第十页,共19页。 2.2.4损坏和修理检验起重设备的损坏和修理,应及时通知船级社进行检验,其检验范围应为验船师能查明的损坏程度和原因所必需的范围。起重设备检验时,发现显著磨损或锈蚀超过以下规定(gudng)时,应立即予以更换或修理:2.2.4.1起重设备的金属结构件和固定零部件的最大蚀耗超过原尺寸10或有裂纹、显著变形者;2.2.4.2可卸零部件的耳环、链条环、环栓、拉板与吊钩等的最大蚀耗超过原尺寸10,销轴的最大蚀耗超过原直径6,或有裂纹、显著残余变形者,以及滑

25、轮轮缘有裂纹或折断者;2.2.4.3钢索有过度磨损、严重腐蚀或钢索在其10倍直径长度内有5钢丝折断者;2.2.4.4起重设备的制动器衬垫有显著磨损,在摩擦面上露出固定衬垫的铆钉者;2.2.4.5传动齿轮牙齿损坏或轮缘、轮辐与轮壳上有裂纹者。修理中更换的零件应附有试验证明,更换的构件材料应与原材料相当。修理完成后应按规定(gudng)进行负荷试验,合格后签发起重设备试验与检验证书,并在“起重和起货设备检验簿”上签署,尚未完成修理的设备应签注,该设备直到完成地修理和试验前不能使用。损坏和修理检验完成后,可签发检验情况报告,其内容应清楚地阐明以下方面:出席损坏检验人员、说明损坏原因、发现的损坏程度和

26、特征、进行过修理的范围和性质以及是否修复、试验负荷。三、试验三、试验(shyn)、检验、检验和发证和发证第11页/共18页第十一页,共19页。 2.2.5展期检验应船东申请,换证试验可推迟进行,但两次换证试验的间隔期不超过5年,且应是船旗国当局同意并授权(shuqun)CCS进行。展期检验范围应不少于规定的年度检验范围,以确认其适合于预定用途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展期检验合格后应在“起重和起货设备检验簿”上作相应的签署。2.2.6若起重设备搁置或修理时间为12个月以上时,在重新投入使用之前应进行一次检查。试验和检验的范围根据搁置和修理期间应进行的检验种类而定,如:换证检验和负荷试验到期,则应按规

27、定完成试验和检验,并签发证书,新的换证检验周期应从此次试验和检验完成的日期开始。三、试验三、试验(shyn)、检、检验和发证验和发证第12页/共18页第十二页,共19页。3发证发证 3.1.签发证书的种类签发证书的种类3.1.1 起重起重(q zhn)和起货设备检验簿;和起货设备检验簿; 3.1.2 起重起重(q zhn)设备试验和检验证书;设备试验和检验证书;3.1.3 双杆试验和检验证书;双杆试验和检验证书; 3.1.4 可卸零部件试验和检验证书;可卸零部件试验和检验证书;3.1.5 铁制可卸零部件热处理证书;铁制可卸零部件热处理证书; 3.1.6 钢索试验和检验证书;钢索试验和检验证书;

28、3.1.7 起重起重(q zhn)设备检验报告;设备检验报告; 3.1.8 起重起重(q zhn)设备人级附加标志。设备人级附加标志。 三、试验三、试验(shyn)、检验、检验和发证和发证第13页/共18页第十三页,共19页。3.2. “起重和起货设备检验簿”的签发和签署起重设备经初次检验发证的全部要求都满意地完成,应签发“检验簿”和起重设备试验和检验证书及相应的主管当局格式的证书(如适用时)。各类可卸零部件、绳索和设备的试验证书应在附在“检验簿”上。3.2. 1“检验簿”第一部分:适用于吊杆装置的换证试验(即4年度全面检验)和年度检验完成后的签署;3.2. 2“检验簿”第二部分:适用于吊杆装

29、置的绞车和起重机的年度全面检验完成后的签署。起重机每隔4年一次的负荷试验展期时也在此栏签署;3.2. 3“检验簿”第三部分:适用于钢制可卸零部件的年度全面检验完成后的签署;3.2. 4“检验簿”第四部分:适用于铁制可卸零部件的热处理完成后的签署;3.2.5由船东申请停止起重设备时,应在“检验簿”第一部分或第二部分备注栏内说明停用的设备的位置和编号(bin ho),并作签署;3.2.6在检验中,如发现某些结构、设备和布置影响起重设备安全工作时,应在“检验簿”相应部分的备注栏内简要写出建议和要求,并作签署。三、试验三、试验(shyn)、检验、检验和发证和发证第14页/共18页第十四页,共19页。4

30、船舶应备的起重设备资料和证书为了对船舶起重设备进行检验(jinyn)和维修,船舶应配备以下资料和证书: 4.1 全船起货设备布置图; 4.2 起货设备主要金属结构图; 4.3 起货设备计算说明书; 4.4 起重机总图和机构图; 4.5 起重和起货设备检验(jinyn)簿。三、试验三、试验(shyn)、检验和、检验和发证发证第15页/共18页第十五页,共19页。1可卸零部件的标记(1)标记应包括以下各项:可卸零部件的安全工作负荷,kN;试验年月;可卸零部件的编号;制造厂或试验单位的标记。(2)标记应打在明显的部位,以便检查,但应避免打在高应力区或应力集中的部位。标记的部位规定如下:吊钩:打在吊钩

31、本体宽阔处,但不打在弯曲处;滑车:打在滑车的拉条或夹板上;卸扣:打在销孔附近的侧臂上;转环:打在耳环的两个侧面上;链条:打在链条两端的链环两侧;有节定位(dngwi)索:打在每个定位(dngwi)节上。对于小尺寸的可卸零部件,打标记的位置受限制时,允许不打零件编号与日期。四、起重设备四、起重设备(shbi)的标记的标记第16页/共18页第十六页,共19页。2起重设备的标记(1)起重设备经初次试验(shyn)与检验完毕后,应在吊货杆、臂架或相应的部件上离根部约50cm处打上试验(shyn)标记。营运中的起重设备经改建或变更安全工作负荷,并经试验(shyn)与检查完毕后,应在上述位置打上新的标记。

32、(2)标记应包括下列各项:安全工作负荷,kN;试验(shyn)年月;试验(shyn)时吊货杆与水平所成的仰角或臂架幅度;检验单位钢印标记。 四、起重四、起重(q zhn)设备设备的标记的标记第17页/共18页第十七页,共19页。感谢您的欣赏(xnshng)!第18页/共18页第十八页,共19页。内容(nirng)总结一、起货设备的零部件不允许存在下列缺陷:。1.5检查起货机与千斤索绞车制动的可靠性及钢丝在卷筒上的排列是否整齐。吊货杆应放置在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所规定的仰角位置。2.2.4.1起重设备的金属结构件和固定零部件的最大蚀耗超过原尺寸10或有裂纹(li wn)、显著变形者。2.2.4.4起重设备的制动器衬垫有显著磨损,在摩擦面上露出固定衬垫的铆钉者。3.2. 4“检验簿”第四部分:适用于铁制可卸零部件的热处理完成后的签署第十九页,共19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