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ppt

上传人:公**** 文档编号:568717448 上传时间:2024-07-26 格式:PPT 页数:70 大小:4.46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ppt_第1页
第1页 / 共70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ppt_第2页
第2页 / 共70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ppt_第3页
第3页 / 共70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ppt_第4页
第4页 / 共70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ppt_第5页
第5页 / 共7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ppt(7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胡忠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涉及卫生应急工作颁布的法律和相关文件 法律法规15项 预案28项 部门规章5项 技术方案 传染病监测方案28项 信息报送6项当前已有的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当前已有的相关专业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

2、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 预案体系总体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全国救灾防病预案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全国破坏性地震医疗救护卫生防疫防病应急预案(试行)|全国抗旱救灾防病预案 预案体系预案体系单项预案单项预案|卫生部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预案|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置方案| 高温中暑事件

3、卫生应急预案| 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流感、禽流感、疟疾、鼠疫、炭疽、猴痘、霍乱预案|国家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进出口)|食物中毒、食品安全事故预案|非职业一氧化碳中毒预案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规范(试行)|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核事故医学应急管理规定核事故医学应急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 信息报送信息报送|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传染

4、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规范|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规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5月7日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5月9日公布实施。 第一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集中的时间地点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重重大大传传染染病病疫疫情情 二、群体不明原因疾病: 是指在一定时间内,某个相当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多个具有共同临床表现患者,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可能是传染病,可能是群体性癔病

5、,也可能是某种中毒。 群体不明原因疾病 三、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是指由于食物污染和职业危害的原因而发生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中毒可通过吞服、吸入有毒物质或者有毒物质与人体接触所产生。 重重大大食食物物中中毒毒和和职职业业中中毒毒 四、新发传染性疾病: 是指全球首次发现的传染病。新新发发传传染染性性疾疾病病 五、 预防接种反应、药物反应包括: 接种出现的群体反应。 药物通过各种途经进入体内引起器官和组织反应(群体)。群群体体性性预预防防接接种种反反应应和和群群体体性性药药物物反反应应 六、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六、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

6、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的环境污染和人体健康的损害。重重大大环环境境污污染染事事故故 七、影响公共安全的毒物泄露事件、七、影响公共安全的毒物泄露事件、核事故、放射性事故核事故、放射性事故 1984 年 12 月 3 日 印度中部博帕尔的毒气渗漏事故,这是一起化学工业史上最大的悲剧,也是印度历史上最严重的工业事故之一 。 核事故是指大型核设施,发生的意外事件,可能造成人员受到放射损伤和放射性污染。严重时,放射性物质泄漏到厂外,污染周围环境,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 放射性物质导致人体健康乃至生命受到威胁的事故。 影影响响公公共共安安全全的的毒毒物物泄泄露露事事件件、核核事

7、事故故、放放射射性性事事故故 八、生物、化学、核辐八、生物、化学、核辐射恐怖事件射恐怖事件 是指利用化学袭击、暴力骚乱、爆炸破坏以及挟持人质等制造的骇人事件。生生物物、化化学学、核核辐辐射射恐恐怖怖事事件件 九、影响公众健康自然九、影响公众健康自然灾害灾害 包括: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海啸、台风、洪水等突发性灾害。 影响公众健康自然灾害 十、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十、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健康的事件 是指具有突发事件特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的严重损害,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其其他他严严重重影影响响公公共共健健康康事事件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突发

8、公共卫生事件性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级)、级)、重大(重大(级)、较大(级)、较大(级)和级)和一般(一般(级)四级。级)四级。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级):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

9、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级): (1)在一个县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

10、生流行,在一个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地)。 (4)霍乱在一个市行政区域内流行, 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市,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县,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1)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

11、上。 (12)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境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3)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级):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一个县行政区域以内。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县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县。 (3)霍乱在一个县行政区域内发生, 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县,或市级以上城市的市区首次发生。 (4)一周内在一个县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

12、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5)在一个县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6)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7)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9)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生事件(级):级): (1)腺鼠疫在一个县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 (2)霍乱在一个县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

13、出现死亡病例。 (4)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的确定及发布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的确定及发布 (1)级级(特别重大,红色)预警,由国家发布或者由省应急指挥中心请示国家后,由省长签发; (2)级级(重大,橙色)预警,由担任省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的分管副省长请示省长后签发; (3)级级(较大,黄色)预警,由市级应急指挥中心请示省应急指挥中心后发布; (4)级级(一般,蓝色)预警,由市级或县级应急指挥中心请示省应急指挥中心后发布。 处理突发卫生事件的职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省人民政府成立地方突发事

14、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1、卫生部制定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2、省制定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好传染病预防和其他公共卫生工作,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4、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

15、资储备。 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 第三章报告与信息发布 国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突发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

16、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必要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信息。 第四章应急处理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 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事件发生地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

17、,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处理流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处理流程 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门 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准备,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应当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卫生、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根据危害程度、流行强度,依照中华人民

18、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及时宣布为法定传染病;宣布为甲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决定。 三、医疗卫生机构三、医疗卫生机构 应当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卫生部和其它有关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有权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的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对需要转诊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应当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如对医院内被污染场所、物品、排泄物的卫生处理,病人、疑似病人尸体的消毒处理,

19、使用有效防护用品防止医务人员感染等; 应当对传染病病人的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医疗机构收治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依法报告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 应当立即对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根据需要以及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如对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医学观察; 对被污染场所、物品进行卫生处理; 对在医疗机构外死亡的病人、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等。 五、卫生监督机构 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医疗机构和疾病控制机构的疫情报告、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进行现场调查; 医疗机构、

20、留验站的隔离、消毒、防护和医疗废弃物处理,公共场所的消毒,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疫点的环境消毒; 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消毒用品、防护用品的质量,及时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的建议, 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改进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并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第五章法律责任 县以上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医疗卫生机构 (一)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

21、,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二)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三)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四)拒绝接诊病人的;(五)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 有关单位和个人 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拒绝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进入突发事件现场,或者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的 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责任|(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国家、省

22、、市、县级疾控机构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2)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疾控机构人员到达现场后,尽快制订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地方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计划和方案,开展对突发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并向相关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情况。|(3)实验室检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在地方专业机构的配合下,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分送省级和国家应急处理功能网络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4)开展科研与国际

23、交流: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疫苗、消毒方法、医疗卫生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开展国际合作,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5)制订技术标准和规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全国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的技术标准和规范。|(6)开展技术培训: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全国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应急培训。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医疗机构z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z协助疾控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

24、查工作。z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z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z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z开展科研与国际交流: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药品、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开展国际合作,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卫生监督机构z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z围绕突发公共卫生

25、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开展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z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 救援应急预案救援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机构包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的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专家组和医疗卫生救援机构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医疗急救中心(站)、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化学中毒和核辐射事故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疾病

26、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现场抢救与转运 现场抢救: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z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

27、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z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z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z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z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其他专业防治机构和医疗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和管理。 报告范围 (一)传染病1、鼠疫:发现1 例及以上鼠疫病例。2、霍乱:发现1

28、例及以上霍乱病例。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 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 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5、炭疽:发生1 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 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 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6、甲肝/戊肝: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7、伤寒(副伤寒):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 例及以上死亡。8、细菌性和阿米巴

29、性痢疾: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 例及以上死亡。9、麻疹: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麻疹病例。10、风疹: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风疹病例。 1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 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 例及以上死亡。12、登革热:1 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5 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13、流行性出血热:1 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

30、、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高发地区10 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14、钩端螺旋体病:1 周内,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钩端螺旋体病病例,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15、流行性乙型脑炎:1 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 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16、疟疾:以行政村为单位,1 个月内,发现5 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3 年内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1 个月内发现5 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在恶性疟流行地区,以乡(镇)为单位,1 个月内发现2 例及以上恶性疟死亡病例;在非恶性疟流行地区

31、,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17、血吸虫病:在未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 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10 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 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5 例及以上;在传播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5 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 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3 例及以上;在传播阻断地区或非流行区,发现当地感染的病人、病牛或感染性钉螺。18、流感:1 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 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1 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19、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腮腺炎: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

32、发生10 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20、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20 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 例及以上。21、猩红热: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22、水痘: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 例及以上水痘病例。23、输血性乙肝、丙肝、HIV: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发生3 例及以上输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IV 感染。24、新发或再发传染病:发现本县(区)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或发生本县近5 年从未报告的或国家宣布已消灭的传染病。25、不

33、明原因肺炎: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二)食物中毒: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 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2、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 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3、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三)职业中毒: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 人及以上或者死亡1 人及以上的。(四)其他中毒:出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3 例及以上的事件。(五)环境因素事件:发生环境因素改变所致的急性病例3 例及以上。(六)意外辐射照射事件:出现意外辐射照射人员1 例及以上。(七)传染病菌、毒种丢失:发生鼠疫、炭疽、非典、艾滋病、霍乱、脊灰等菌毒种丢失事件。 (八)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 1、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一个预防接种单位一次预防接种活动中出现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或发生死亡。 2、群体预防性服药反应:一个预防服药点一次预防服药活动中出现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10 例及以上;或死亡1 例及以上。 (九)医源性感染事件:医源性、实验室和医院感染暴发。 (十)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2 周内,一个医疗机构或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的不明原因疾病3 例及以上。(十一)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谢谢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