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玉琢主编海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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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玉琢主编海商法Stillwatersrun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Wherethereislife,thereis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海海 商商 法法 Maritime Law何志鹏何志鹏教材教材n司玉琢主编:司玉琢主编:海商法,海商法,法律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3参考教材参考教材n於世成等:海商法,法律出版社於世成等:海商法,法律出版社1997n吴焕宁:海商法学,法律出版社吴焕宁:海商法学,法律出版社1996n赵赵德德铭铭:国国际际海海事事法法学学,北北京京大大学学出出版版社社1999n张张丽丽英英:海海商商法法,中中国国政政法法大大学学出出版版社社

2、1998n韦经建:海商法,吉林人民出版社韦经建:海商法,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外国经典著作外国经典著作n美美吉尔摩、布莱克著,杨召南、毛俊纯、王吉尔摩、布莱克著,杨召南、毛俊纯、王君粹译:海商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君粹译:海商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其他参考书目其他参考书目n杨良宜:杨良宜:国际商务与海事仲裁国际商务与海事仲裁、提单提单、外贸及外贸及海运诈骗海运诈骗货物索赔新发展货物索赔新发展、租约租约、滞期费滞期费、英国海上保险条款详论英国海上保险条款详论、期租合约期租合约、程租合约程租合约、海事法海事法,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n朱清编著:海事诉讼与仲裁,大连海

3、事大学出版社朱清编著:海事诉讼与仲裁,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1996n王王恩恩韶韶、许许履履刚刚著著:共共同同海海损损,大大连连海海事事大大学学出出版版社社19961996n沈木珠:海商法比较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沈木珠:海商法比较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其他资料其他资料n中国海商法年刊中国海商法年刊n海商法研究海商法研究itemaritime.orgnwww.bimco.dk第一章第一章 海运与海商法海运与海商法解决问题解决问题n什么是海商法?什么是海商法?n海商法是怎么来的?海商法是怎么来的?n海商法的规范有哪些?海商法的规范有哪些?n海商法的整体体系是什么样的?海商法的整体体系是什

4、么样的?海商法的概念海商法的概念n海商法是关于船舶和海上运输的法律海商法是关于船舶和海上运输的法律规范的总体规范的总体nAdmiraltylawormaritimelawisthedistinctbodyoflaw(bothsubstantiveandprocedural)governingnavigationandshipping.海商法的调整对象海商法的调整对象n与海上运输有关的法律关系与海上运输有关的法律关系q合同关系合同关系q侵权关系侵权关系q由海上特殊风险而引起的关系由海上特殊风险而引起的关系n与船舶有关系的法律关系与船舶有关系的法律关系q船舶所有权船舶所有权q抵押权抵押权q留置权留

5、置权q优先权优先权q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等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等性质性质n本质上属于服务贸易法的一部分本质上属于服务贸易法的一部分n对于第三产业的规制对于第三产业的规制q生产:工农业生产:工农业q交换:商业交换:商业q服务服务海商与海事海商与海事n海商:海商:海上运输、租船、海上拖航、海上保险等海上运输、租船、海上拖航、海上保险等商业行为商业行为;涉及提单运输合同、租船合同、海上涉及提单运输合同、租船合同、海上拖航合同、保险合同等拖航合同、保险合同等n海事:海事:船舶触礁、搁浅、火灾、碰撞、油污等自船舶触礁、搁浅、火灾、碰撞、油污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涉及船舶碰撞、共同海损、然灾害、意外事故;涉及

6、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海难救助、油污责任、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等海难救助、油污责任、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等n海商法与海事法海商法与海事法海商法的特点海商法的特点n有国际因素的国内法有国际因素的国内法n有习惯色彩的制定法有习惯色彩的制定法n有行政职能的商事法有行政职能的商事法n有传统特点的现代法有传统特点的现代法n有技术特色的专业法有技术特色的专业法海商法的性质海商法的性质n民法说民法说n商法说商法说n海法说海法说n我们的观点:总体上隶属于民商法;海运行政我们的观点:总体上隶属于民商法;海运行政法(航政法)不在本课的范围之内法(航政法)不在本课的范围之内海商法与相邻学科的关系海商法与相邻学科的关系n海商法

7、与民法海商法与民法n海商法与商法海商法与商法n海商法与国际贸易法海商法与国际贸易法n海商法与国际私法(冲突法)海商法与国际私法(冲突法)n海商法与国内经济法海商法与国内经济法海商法的渊源及种类海商法的渊源及种类渊源渊源n直接渊源直接渊源q国内立法国内立法q国际公约国际公约q国际惯例:航运惯例国际惯例:航运惯例n间接渊源间接渊源q判例: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判例:英美法系;大陆法系q学说学说规范种类规范种类n民事、刑事和行政规范相结合民事、刑事和行政规范相结合n实体规范实体规范n冲突规范冲突规范n程序规范程序规范n时效规范时效规范海商法律关系n主体n内容n客体n产生、变更与消灭海商法的历史海商法的历

8、史海商法的历史与人类的航海海商法的历史与人类的航海贸易实践紧密相连贸易实践紧密相连海运活动及其对法律的需求海运活动及其对法律的需求n海运随着科技的进步发展海运随着科技的进步发展n法律因客观的要求发展法律因客观的要求发展人类的航海活动和海上运输人类的航海活动和海上运输n6000年前年前n木船时代木船时代q桨桨q帆帆q蒸汽机:明轮蒸汽机:明轮螺旋桨螺旋桨q内燃机内燃机n金属船时代:金属船时代:第一阶段第一阶段 萌芽时期萌芽时期n船货合一船货合一船货分离船货分离n西方奴隶制时期西方奴隶制时期封建社会前期封建社会前期(9cBCAD10c)q汉谟拉比法典的相关规定汉谟拉比法典的相关规定q罗德海法罗德海法

9、q罗马法学说汇纂罗马法学说汇纂(罗德弃货损失分担规则罗德弃货损失分担规则)第二阶段第二阶段 商人法时期商人法时期n西方封建社会中后期西方封建社会中后期(11c17c),私人编纂海私人编纂海事惯例事惯例n中世纪三大海法中世纪三大海法qLexOleron(12c)qConsolatoderMare(14c)qLawsofWisby(15c)第三阶段第三阶段 国家法时期国家法时期n西方主权国家建立之后西方主权国家建立之后q法国法国1681路易十四路易十四OrdonnancedelaMarine1807法国商法典法国商法典第二编第二编q德国德国1861商法典商法典q英国英国1894MerchantSh

10、ippingActq美国美国1893HarterAct第四阶段第四阶段 全球化时期全球化时期n1897CMIn1951IMCO1982IMOnUNCTADn全球化的缺欠全球化的缺欠q缔约国限制缔约国限制q事项范围限制事项范围限制q条约规定不清条约规定不清q条约执行不力条约执行不力n国际航运新秩序国际航运新秩序我国海商法的发展历史我国海商法的发展历史n航海史航海史q古代发达的航海业古代发达的航海业q中国重农轻商的传统中国重农轻商的传统q海禁海禁q被迫开放被迫开放q1873“轮船招商局轮船招商局”,民族航运业民族航运业n立法史立法史q1909大清商律(草案),大清商律(草案),263条海船法条海船

11、法q1929国民党政府海商法国民党政府海商法q新中国自己的海商立法新中国自己的海商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CMCn立法过程立法过程n特点特点q内容较为全面内容较为全面q基本与国际接轨基本与国际接轨q适应市场经济建设需要适应市场经济建设需要n合理性:采用内外航双轨制合理性:采用内外航双轨制n稳定性稳定性n明确性明确性q综合型承运人责任制度综合型承运人责任制度n修订:国际立法、国内立法修订:国际立法、国内立法本门课程的基本内容本门课程的基本内容n总论总论n船舶与船员船舶与船员n海商运输海商运输q客运客运q货运货运n租船与拖航租船与拖航n船舶碰撞船舶碰撞n海难救助海难救助n共同海

12、损共同海损n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海事赔偿责任限制n海上保险海上保险n海事国际私法海事国际私法第二章 船舶与船员Vessel and Crew船舶的含义、法律性质及分类n什么是船舶?船舶的历史与分类n历史阶段n分类船舶的分类n航行能力:海船、非海船n动力装置:机动船、非机动船n所有人:国有船、非国有船n国籍:本国船、外国船n使用目的:商船、非商船商船的分类:客船与货船n杂货船(generalcargoship)n散装船(bulkcargoship)n冷藏船(refrigeratedvessel)n油轮(oiltanker)n滚装船(ro-roship)n集装箱船(containership)海商法上

13、的船舶n日本:以进行商业行为为目的而供航海之用n英国:可用于海上航行的运载装置,以棹橹作为动力机械的船舶除外。n菲律宾:从事甲港至乙港间货物或旅客运送为营业中国nMCart.3n本法所称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n前款所称船舶,包括船舶属具。 船舶的法律含义n水上浮动装置n能够航行n用于商业航运n包括属具n吨位限制船舶属具n在船上供船舶专用的、为船舶航行和营运或者完成航程所必需的全部设备和物件n一般在船舶属具目录和船舶财产清单中载明n包括上述设备和物件的替代物n不包括船员的私人物件和船载货物n不同船舶属具不同船舶的性质n(一

14、)船舶虽然是物,但被赋予人格q名称q国籍q“对物诉讼”(Actio in rem)n(二)船舶是动产,但一般比照不动产处理:登记、领土延伸n(三)船舶是合成物:不可分物,各部分由独立的价值船舶登记、船级和船籍船舶的国籍n船舶国籍的意义q安全q管辖与控制q获得外交保护或援助q享受优惠待遇q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各国的船舶登记条件n封闭式n半开放式n开放式中国船舶登记的条件n四类:n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n依据中国法设立、主营业所在中国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中资不低于50%n中国政府公用或事业法人的船舶n中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应当登记的船舶登记类别n所有权登记、抵押权登记、光船租赁登记

15、n取得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n通常登记、临时登记方便旗(Flag of Convenience)在船舶登记过程中,登记过对于要求登记得船舶不做任何条件的限制或很少进行限制,从而使船舶很容易得到该国国籍的情况。巴拿马、利比亚、洪都拉斯、塞浦路斯、马绍尔群岛方便旗制度产生的原因船东:免去在本国要付出的高额登记费和税款、不必花高薪雇用本国船员、无需在本国经受严格的船舶检验,减少花费,降低运营成本登记国:得到大量的登记税、外汇收入发展中国家:输出大量作为船员的劳动力方便旗的弊端n船舶航行安全船级n船舶经过船舶检验机构或船级社审核批准建造,并经检验船体、船机、设备符合船舶建造规范或技术条件者,取得船级

16、证书,拥有船级。船级的意义n安全保障n促进船舶技术水平提高n便于国家监督n便于承租人、托运人选择船只n便于保险公司决定保费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n中国船级社(ChinaClassificationsociety)nPolskiRejisterStatkownLloydsRregisterofShippingnTheAmericanBureauofShippingnGermanischerLloydnNipponKaijiKyokainRegitroItalianoNavaleetc.around40船舶物权船舶物权的概念n海商法规定的以船舶为客体的物权海商法规定的以船舶为客体的物权q船舶:

17、一般概念中的普遍性和海商法规定中船舶:一般概念中的普遍性和海商法规定中的特殊性的特殊性q物权(物权(sachenrecht):来自于德国法):来自于德国法船舶物权的特点n特别法物权特别法物权n客体单一客体单一n公示方法特殊公示方法特殊n优先顺序多重优先顺序多重q物权与债权物权与债权q不同种物权不同种物权q同种物权之间同种物权之间q船舶优先权内部船舶优先权内部船舶物权的种类n船舶所有权n船舶抵押权n船舶留置权n船舶优先权船舶所有权nMCart7n船舶所有权,是指船舶所有人对其船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q客体q登记为公示方法q所有权人具有特殊法律地位所有权的权能n积极权能q(一)占有权

18、q(二)使用权q(三)收益权q(四)处分权n消极权能q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请求权:返还、排除妨害、防止妨害:可适用民法的侵权责任规定船舶所有人n国有船舶q国际法上享有豁免q姊妹船的问题nMC:国家所有的船舶由国家授予具有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管理的,本法有关船舶所有人的规定适用于该法人。船舶共有关系 n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船舶共同享有所有权q自然人之间q法人之间q自然人与法人之间所有权与第三方权益nMC9: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n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nMC10:船舶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

19、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所有权的取得和丧失n取得q原始取得:新建船舶、新船购买;因国家、政府行为、司法行为q继受取得:买卖、赠与、互易、继承、保险委付、光船租购n丧失:(一)客体消灭;(二)客体转让;(三)委付船舶;(四)抛弃船舶;(五)特定的国家、政府行为;(六)司法强制措施所有权公示n方式:登记n效力:对抗建造中的船舶的所有权nVesselunderconstructionn我国法律规定的欠缺n特点q法律准用:民法+海商法q虚拟客体特定独立性q权利内容有限n登记船舶担保物权船舶抵押权MaritimeMortgage船舶抵押权的概念与法律性质nMC11: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

20、对于抵押: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卖得的价款中优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卖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先受偿的权利。n担保物权担保物权q以债权关系为前提以债权关系为前提q以保证债权实现为目的以保证债权实现为目的船舶抵押权的特征n移动产为标的的特殊抵押移动产为标的的特殊抵押n(一)不动产性(一)不动产性:不需转移占有:不需转移占有n(二)要式性:书面合同、登记(二)要式性:书面合同、登记船舶抵押权的标的n船舶船舶n属具属具n建造中的船舶(建造中的船舶(MCart.14)n船舶灭失后所

21、得到的补偿金(担保法第船舶灭失后所得到的补偿金(担保法第58条)条)抵押关系的当事人n船舶所有人船舶所有人n船舶所有人授权的人船舶所有人授权的人n可以是主债务合同的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可以是主债务合同的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船舶抵押权的取得n主债权的存在主债权的存在n船舶所有权的存在船舶所有权的存在q共有船舶除非特别约定,共有船舶除非特别约定,2/3以上船舶所有人同意以上船舶所有人同意n双方订立书面合同(成立要件)双方订立书面合同(成立要件)q债务人订立(可在原合同中注明)债务人订立(可在原合同中注明)q第三人订立第三人订立n登记(一般为对抗要件)登记(一般为对抗要件)船舶抵押权登记 1n海

22、商法将登记作为对抗要件海商法将登记作为对抗要件n担保法将登记作为生效要件担保法将登记作为生效要件n海商法优先:不登记仍然有效成立海商法优先:不登记仍然有效成立n但但20GT以下船艇如设定抵押,应遵从担保以下船艇如设定抵押,应遵从担保法法n登记内容:抵押关系主体情况;标的情况;债登记内容:抵押关系主体情况;标的情况;债权情况(权情况(MCart.13)船舶抵押权登记 2n先后抵押权,以申请日为准先后抵押权,以申请日为准n同日申请,登记日期相同同日申请,登记日期相同n一般允许公众查询:公示公信一般允许公众查询:公示公信q登记为公众信赖的标准登记为公众信赖的标准抵押人的权利和义务n合理使用船舶:继续

23、营运,保证价值合理使用船舶:继续营运,保证价值n投保投保(MCart.15)q抵押合同中的保险条款:抵押人承担费用;应抵押抵押合同中的保险条款:抵押人承担费用;应抵押权人的要求;保险金额和免配额应按照通常情况;权人的要求;保险金额和免配额应按照通常情况;共同办理共同办理n处分船舶:受法律的限制(处分船舶:受法律的限制(MCart.17,担,担保法保法49),应征的抵押权人同意),应征的抵押权人同意n按时清偿主债务按时清偿主债务抵押权人的权利和义务n收回抵押贷款及其利息收回抵押贷款及其利息n要求对抵押标的物投保要求对抵押标的物投保n可以依合同约定:在抵押人违约时占有抵押标的可以依合同约定:在抵押

24、人违约时占有抵押标的船舶船舶n依法申请拍卖依法申请拍卖n优先受偿(先后顺序)优先受偿(先后顺序)n随主债权转让抵押权(随主债权转让抵押权(MCart.18,担保法,担保法50),应通知抵押人(船舶登记条例),应通知抵押人(船舶登记条例33.3)船舶抵押权的消灭n抵押船舶灭失q债权仍然存在q保险赔偿(或者其他赔偿金)仍有优先受偿权(MCart.20,担保法58)n船舶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及时实现(担保法52)n抵押船舶经法院强制拍卖(MCart.11)船舶留置权possessorylienonvessel船舶留置权的概念nMC第第25条第条第2款款:n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船舶留

25、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特点n船舶留置权的主体是特定的船舶留置权的主体是特定的n船舶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是法律限定的船舶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是法律限定的n船舶留置权的存在条件是法律规定的船舶留置权的存在条件是法律规定的(占有)(占有)n船舶留置权的标的是法律限定的船舶留置权的标的是法律限定的船舶留置权与海难救助、海上拖航中的留置权 nMC161:n被拖方未按约定支付托航费和其他合理费用的,乘被拖方未按约定支付托航费和其他合理费用的

26、,乘拖方对被拖物有留置权。拖方对被拖物有留置权。nMC第第188条第条第3款款:n在未根据救助人的要求对获救的船舶或者其他财产在未根据救助人的要求对获救的船舶或者其他财产提供满意的担保之前,未经救助方同意,不得将获提供满意的担保之前,未经救助方同意,不得将获救的船舶和其他财产从救助作业完成后最初到达的救的船舶和其他财产从救助作业完成后最初到达的港口或者地点移走。港口或者地点移走。船舶留置权与海难救助、海上拖航中的留置权nMC第第190条第条第1款款:n对于获救满九十日的船舶和其他财产,如果被对于获救满九十日的船舶和其他财产,如果被救助方不支付救助款项也不提供满意的担保,救助方不支付救助款项也不

27、提供满意的担保,救助方可以申请法院裁定强制拍卖,对于无法救助方可以申请法院裁定强制拍卖,对于无法保管、不易保管或者保管费用可能超过其价值保管、不易保管或者保管费用可能超过其价值的获救的船舶和其他财产,可以申请提前拍卖。的获救的船舶和其他财产,可以申请提前拍卖。船舶留置权的产生、实现n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必要前提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必要前提n仅当造船人、修船人实际占有所造、所修船舶仅当造船人、修船人实际占有所造、所修船舶时,才存在船舶留置权时,才存在船舶留置权我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n船舶留置权的行使方式,我国海商法不甚船舶留置权的行使方式,我国海商法不甚明确明确n担保法第担保法第8787条:约定两

28、个月履行债务;或条:约定两个月履行债务;或债权人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时间;届期未履行,债权人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时间;届期未履行,折价或拍卖折价或拍卖船舶优先权Maritime lien船舶优先权的概念与法律属性n又称海事优先权,是指某些法定的海事债权人所享有又称海事优先权,是指某些法定的海事债权人所享有的,以船舶为标的的,具有优先受偿性质的担保物权。的,以船舶为标的的,具有优先受偿性质的担保物权。nMC21: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按照本法第二: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按照本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租赁人,船舶经十二条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租赁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

29、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先受偿的权利n程序性权利程序性权利/实体性权利(识别)实体性权利(识别)n一种特殊的法定担保物权一种特殊的法定担保物权起源与发展n古代欧洲的船舶抵押贷款(古代欧洲的船舶抵押贷款(bottomry)和船)和船货抵押贷款(货抵押贷款(respondentia):船长的代理):船长的代理权权n三种学说三种学说q船舶人格化船舶人格化q诉讼程序说诉讼程序说q冲突学说冲突学说船舶优先权的标的n船舶船舶n包括船舶属具包括船舶属具n有些国家的立法还认为船舶本身的债权和预期有些国家的立法还认为船舶本身的债权和预期利益也可以成为船舶优

30、先权的标的利益也可以成为船舶优先权的标的船舶优先权的特征n法定性法定性q所担保的海事请求权由法律规定所担保的海事请求权由法律规定q标的为法定的、与海事请求相关的海上财产标的为法定的、与海事请求相关的海上财产q依法律规定自动产生、依法律规定强制实现依法律规定自动产生、依法律规定强制实现n从属性从属性无形的无形的n附随性;追及性、不可消灭性附随性;追及性、不可消灭性n秘密性:不需登记、不需转移占有秘密性:不需登记、不需转移占有n优先性优先性船舶优先权的产生n随着产生船舶优先权的法律事实产生而产生随着产生船舶优先权的法律事实产生而产生q海上劳务海上劳务q海难救助海难救助q港口服务港口服务q船舶事故船

31、舶事故船舶优先权的转让n与其所担保的债权同时转让(与其所担保的债权同时转让(MCart.27)n船舶优先权的代位船舶优先权的代位q保险人保险人q连带责任人连带责任人q保证人保证人q替代清偿的利害关系人替代清偿的利害关系人船舶优先权的消灭n随原债权消灭而消灭随原债权消灭而消灭n因时效届满而消灭因时效届满而消灭q1年(年(MCart.29)q转让时,法院催告满转让时,法院催告满60日日n因标的物灭失而消灭因标的物灭失而消灭n因法院拍卖而消灭因法院拍卖而消灭船舶优先权的实现程序 nMCart.28:船舶优先权应当通过法院扣押产生优:船舶优先权应当通过法院扣押产生优先权的船舶行使。先权的船舶行使。n海

32、诉法海诉法art.21、23:船舶优先权的实现属于:船舶优先权的实现属于海事请求保全的范畴。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海事请求保全的范畴。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海事法院既可以扣押当事船舶,也可以扣押求,海事法院既可以扣押当事船舶,也可以扣押对海事请求负有责任的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对海事请求负有责任的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定期租船人或者航次租船人在实施扣押时所有的定期租船人或者航次租船人在实施扣押时所有的其他船舶(可扣姊妹船)。其他船舶(可扣姊妹船)。n被法院扣押并拍卖被法院扣押并拍卖n对于船舶有债权请求的当事人得到清偿对于船舶有债权请求的当事人得到清偿船舶优先权的项目 1n优先请求权(优

33、先请求权(preferentialclaims)n各国的法律有着不同的规定各国的法律有着不同的规定n中国:依法院地法解决(中国:依法院地法解决(MCart.272)船舶优先权的项目 2nMCart.22:q下列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下列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q(一一)船船长长、船船员员和和在在船船上上工工作作的的其其他他在在编编人人员员根根据据劳劳动动法法律律、行行政政法法规规或或者者劳劳动动合合同同所所产产生生的的工工资资、其其他他劳劳动动报报酬酬、船船员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q(二二)在在船船舶舶营营运运中中发发生生的的人人身身伤伤亡亡的

34、的赔赔偿请求;偿请求;船舶优先权的项目 3n(三三)船船舶舶吨吨税税、引引航航费费、港港务务费费和和其其他他港港口口规费的缴付请求;规费的缴付请求;n(四)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四)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n(五五)船船舶舶在在营营运运中中因因侵侵权权行行为为产产生生的的财财产产赔赔偿请求。偿请求。船舶优先权的项目 4n载载运运2000吨吨以以上上的的散散装装货货油油的的船船舶舶,持持有有有有效效的的证证书书,证证明明已已经经进进行行油油污污损损害害民民事事责责任任保保险险或或者者具具有有相相应应的的财财务务保保证证的的,对对其其造造成成的的油油污污损损害害的的请请求求,不不属

35、属于于前前款款第第(五五)项项规规定定的的范范围。围。n船船员员工工资资伤伤亡亡赔赔偿偿港港口口规规费费救救助助款款项项侵权赔偿(财产)侵权赔偿(财产)船舶优先权的受偿顺序 1nMC23:本本法法第第二二十十二二条条第第一一款款所所列列各各项项海海事事请请求求,依依照照顺顺序序受受偿偿。但但是是,第第(四四)项项海海事事请请求求,后后于于第第(一一)项项至至第第(三三)项项发发生生的的,应应当当先先于于第第(一一)项项至第(三)项受偿。至第(三)项受偿。n本本法法第第二二十十二二条条第第一一款款第第(一一)、(二二)、(三三)、(五五)项项中中有有两两个个以以上上海海事事请请求求的的,不不分分

36、先先后后,同同时时受受偿偿;不不足足受受偿偿的的,按按照照比比例例受受偿偿。第第(四四)项项中中有有两个以上海事请求的,后发生的先受偿。两个以上海事请求的,后发生的先受偿。船舶优先权的受偿顺序 2nMC24:因行使船舶优先权产生的诉讼费用,因行使船舶优先权产生的诉讼费用,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以及为海事请求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以及为海事请求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应当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用,应当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船舶优先权的受偿顺序 3nMC25: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

37、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n公共政策原则公共政策原则/倒序原则倒序原则/同等地位原则同等地位原则/自愿自愿原则原则程程序序费费用用船员工资伤亡赔偿港口规费救助款项侵权赔偿船船舶舶留留置置权权船舶抵押权普通债权船舶抵押权与船舶优先权的关系n(一)船舶抵押权与船用优先权的共性(一)船舶抵押权与船用优先权的共性q法律属性法律属性 ;标的和实现程序;标的和实现程序 ;n(二)船的抵押权与船舶优先权的区别(二)船的抵押权与船舶优先权的区别q取得方式取得方式 ;表现形式;表现形式 ;受偿顺序;受偿顺序 n(三)船舶优先权与船舶抵押权的相互联系(三)船舶优先权与船舶抵押

38、权的相互联系有关船舶优先权和船舶抵押权的国际公约 n1926年统一船舶优先权和抵押权某些规定的年统一船舶优先权和抵押权某些规定的国际公约国际公约n1967年统一船舶优先权和抵押权某些规定的年统一船舶优先权和抵押权某些规定的国际公约国际公约n1993年船舶优先权和抵押权国际公约年船舶优先权和抵押权国际公约1926年公约n1926布鲁塞尔布鲁塞尔第第4届海洋法外交会议届海洋法外交会议n20多成员国,无海运大国多成员国,无海运大国n抵押权的相互承认抵押权的相互承认n标的:船舶、运费、附属利益标的:船舶、运费、附属利益n优先权的内容优先权的内容n受偿顺序受偿顺序1967年公约n1967布鲁塞尔布鲁塞尔

39、第第12届海洋法外交会议届海洋法外交会议n1987年生效年生效n缔约国只有缔约国只有5个个n标的:船舶标的:船舶n抵押权相互承认抵押权相互承认n优先权的项目及顺序优先权的项目及顺序1993年公约n1993IMOUNCTADn抵押权的相互承认抵押权的相互承认n优先权:船舶为标的;优先权:船舶为标的;1年时效,不中断年时效,不中断n留置权:造、修船舶留置权:造、修船舶n保险赔偿只能作抵押权标的保险赔偿只能作抵押权标的船舶担保物权案例案例船员(CREW)n概念q广义q狭义船员的判断标准n经法定程序取得船员证书经法定程序取得船员证书n船员须受雇或受聘于船舶所有人或光船租赁人船员须受雇或受聘于船舶所有人

40、或光船租赁人n船员须在特定的船舶上持续的担当职务船员须在特定的船舶上持续的担当职务n其工作性质与船舶的航行有关其工作性质与船舶的航行有关船员的职责与作用n种类:种类:q甲板部(驾驶部):船长、大副、二副、三副、水甲板部(驾驶部):船长、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长、水手、舵工手长、水手、舵工q轮机部:轮机长、大管轮、轮机部: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电机二管轮、三管轮、电机员、机匠长、机匠员、机匠长、机匠q事务部:事务部:管事(事务长)、大厨、服务员、船医管事(事务长)、大厨、服务员、船医q电台部:电台部:电台长(报务主任)、无线电话务员、无电台长(报务主任)、无线电话务员、无线电报务员线电

41、报务员船员的權利n(一)工资报酬请求权(一)工资报酬请求权n(二)伤病残死补偿请求权(二)伤病残死补偿请求权n(三)休假权(三)休假权n(四)遣返费用请求权(四)遣返费用请求权n(五)保险利益请求权(五)保险利益请求权资格认证n国籍国籍n资格考试资格考试船员配备 n最低安全配员最低安全配员船长 (MASTER/CAPTAIN)船长的职责与作用n(一)指挥船舶驾驶和营运(一)指挥船舶驾驶和营运n(二)准司法职责(二)准司法职责n(三)公证职责(三)公证职责n(四)应变职责(四)应变职责n(五)救助职责(五)救助职责n(六)代理职责(六)代理职责海商法 Maritime Law海上货物运输Carr

42、iageofGoodsbySea第一节 海上运输概述海上运输n使用船舶经由海路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将货物或旅客从一港运送到另一港的运输方式。n是人们在海上进行活动的最主要内容之一,是海商法研究的最主要对象。中国的海上运输n沿海货物运输n远洋货物运输nMC第2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海上运输,是指海上货物运输和海上旅客运输,包括海江之间、江海之间的直达运输。”n我国港口间的货物运输(水路运输),不适用海商法关于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n水路运输应适用的法规主要是合同法和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等。海上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 1n(一)班轮运输:也称件杂货运输或零担运输,是指承运人在不出租船舶的情况下负责将件

43、杂货由一港运至另一港,而由托运人支付运费的协议。n(二)租船运输:租船运输一般是指以航次租船的形式进行运输。n(三)直达运输海上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 2n(四)转船运输n(五)多式联运n(六)海上货物运输总合同(ContractofAffreightment,简称COA)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概念和特征nCMCart41: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n特征q双务q有偿q要式q涉及第三方合同的当事人 1n托运人n“托运人”是指:n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n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

44、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合同的当事人 2n承运人n“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n“实际承运人”是指接收承运人委托,从事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的人,包括接收转委托从事此项运输的其他人。n船方q船东q二船东(disponentowner)合同的成立n与一般合同一致,经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n具体方式和程序各有不同q班轮:航班公告订舱单承运人确认q中国的货运代理:货代和船代q航次租船:直接洽谈/经纪人(shipbroker)q租船合同范本中国的外贸代理制度n总体构架n货运方面q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公司q货运代理公司q中国

45、外轮代理公司q中国船务代理公司合同的效力 1n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合同有效成立必须满足三个条件q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q双方意思表示真实q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效力 2n海商法:在下述两种情况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无效。q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作为合同凭证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中的条款,违反海商法关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规定的,无效。q将货物的保险利益转让给承运人的条款或者类似条款,无效。海上货运合同的形式水运合同/海运合同nCabotage:合同法、水路货物运输规则n海运:海商法n涉港澳台类比国际运输件杂货运输/航次租船n件杂货/班轮(linershipping)运输合同q提单

46、q海运单q电子提单n航次租船(VoyageCharterparty;Voy.C/P)合同(承租和约)q不定期船(Trampshipping)海上货物联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n海上货物联运合同:分段完成;多个承运人q海上联运提单(OceanthroughB/L)n多式联运合同:包括海上运输在内的多种运输方式完成q多式联运单证海上货物运输总合同n包运合同/货运数量合同(Contractofaffreightment)q一定数量的货物,在约定期间内送至某港口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运人的义务n承运人如果尽了下述义务,可以减免赔偿q1、适航义务 q2、管货义务 q3、合理速遣义务适航(seaworthy

47、)1n对于适航状态的客观要求q船体、船机在设计、结构、性能状态上能够抵御船体、船机在设计、结构、性能状态上能够抵御通常可预见的风险通常可预见的风险具体、相对具体、相对n船体强度、船舶吨位、船舶设计船体强度、船舶吨位、船舶设计q妥善配备配员:达到最低配员安全标准妥善配备配员:达到最低配员安全标准数量数量与质量(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与质量(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q物资、装备:助航仪器、系泊设备、航行资料物资、装备:助航仪器、系泊设备、航行资料q适货(适货(cargoworthy):货舱、冷藏舱、冷气舱以):货舱、冷藏舱、冷气舱以及其他载货处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保管

48、货物及其他载货处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保管货物适航(seaworthy)2n对于适航状态的主观要求:合理谨慎,克尽职守(Due diligence)q不能发现的潜在缺陷不属于不适航n对于适航状态的时间要求:开航前和开航当时(before and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voyage) qVoyage:从装货港到卸货港的整个过程船舶在装货港口起火,对不同批次的货物的结果适航(seaworthy)3n独立合同方(independentcontractor)的责任qRiverstoneMeatCompanyLtd.v.LancashireShippingCompanyLtd.

49、(MuncasterCastle)防浪阀盖未紧漏水导致货损:承运人应对其雇请代为履行义务方的过失负责q承运人根据合同可追偿n谨慎处理使(make)船舶适航:对建造过程不需完全负责管货 (management of the cargo)n七个相互联系的环节q装载 loadingq搬移handlingq积载stowageq运输 carry/transportq保管custodyq照料careforq卸载dischargen妥善 Properly技术要求:北欧运出的卷纸n谨慎 carefully主观心态要求:船舱排水n管货与适货合理速遣(reasonable dispatch)n及时开航、避免延误q

50、迟延交付n不得不合理绕航(Unlawful/UnreasonableDeviation)n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习惯的或者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往卸货港。MC art. 49n合理绕航: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为船货双方共同利益承运人的义务期间nCMC art. 46n集装箱货物:港到港n非集装箱货物:装上船到卸下船(“舷到舷” 或 “钩到钩”)q装前卸后条款n多式联运货物:接到交承运人的权利n运费请求权(含亏舱费deadfreight、滞期费demurrage)qFreightprepaidqFreightcollectn留置权q应当支付运费、共同海损分摊额、滞期费及承运人为货方

51、垫付的其他费用未付清又无担保;合理限度q申请拍卖n责任限制n免责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n“单位责任限制”(package limitation of liability),是指当承运人给货物造成了其不能免责的损失或者迟延交付时,法律规定其对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者迟延交付的赔偿限定在按照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所计算出的赔偿限额的范围内的一种制度。货运责任限额 1 毁损灭失n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666.67计算单位n毛重公斤2计算单位n集装箱或者货盘中的货物q明确记载的q未载明的q如果装货器具非为承运人提供,视为一个单位当事人约定价值n在有关单据中申报货物的实际价值n托运人与承运人约定更高的赔

52、偿额货物损失n如低于赔偿限额,按实际损失赔偿n计算方式q灭失:实际价值(CIF)q损坏:价值差额/修复费用q一般不包括与其利益损失及违约金等间接损失qnextSDRnIMFn1981=美元44%,欧元31%,日元14%,英镑11%n汇率汇率December16,2003n$1.469520;1.190950;158.340000;0.841645n人民币12.163300nback货运责任限额 2 迟延交付n未损坏,只造成可得利益(预期利润)损失:限于运费n灭失与迟延同时发生:适用赔偿限额,但应考虑货方的迟延损失责任限制权利的消失nMCart.56.1n承运人故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的作

53、为或者不作为n船长、船员、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或代理人的行为承运人仍可受限非合同之诉nMCart.58n无论当事人及诉因皆可享受责任限制n船长、船员、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或代理人在职责范围的行为可享受责任限制n船长、船员、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或代理人因故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的作为或者不作为而造成损坏或迟延,该当事方丧失赔偿责任限制权nindex承运人的免责 1nMC art. 51: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n(一)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n(二)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承

54、运人的免责 2n(三)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n(四)战争或者武装冲突;n(五)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n(六)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承运人的免责 3n(七)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n(八)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n(九)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n(十)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承运人的免责 4n(十一)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n(十二)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n承运人依照前款规定免除赔偿责任的,除第(二)项规定的原因外,应当负举证责任。托运人的义务n提供约定

55、的货物、妥善包装n保证货物资料的正确性n及时办理货物运输所需要的各种手续n对危险货物的特殊义务n支付运费n可能的赔偿casen2002年年7月,月,A与与B签订运输协议,签订运输协议,C受受B委托由巴西运输委托由巴西运输一套精炼棕榈油设备至秦皇岛港,包干运费一套精炼棕榈油设备至秦皇岛港,包干运费29500美元。美元。货物运至上海港后,货物运至上海港后,C安排安排D所属所属“涌泉涌泉2号号”轮进行转船轮进行转船运输。该船于运输。该船于2001年年12月月12日进行了年检,取得适航证日进行了年检,取得适航证书。书。9月月6日,日,“涌泉涌泉2号号”轮在驶往秦皇岛途中因货舱进轮在驶往秦皇岛途中因货舱

56、进水,船体倾斜,被救助于山东石岛港。经秦皇岛出入境检水,船体倾斜,被救助于山东石岛港。经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货物残损金额验检疫局检验,货物残损金额22270美元。经船舶技术咨美元。经船舶技术咨询公司对船舶进行检验,询公司对船舶进行检验,“涌泉涌泉2号号”货舱锈蚀特别严重,货舱锈蚀特别严重,船底船底K列板上有一条长度约为列板上有一条长度约为400MM纵向裂口,痕迹较纵向裂口,痕迹较旧并用木塞塞住。另外被核定抗风能力旧并用木塞塞住。另外被核定抗风能力8级的该轮,在遭级的该轮,在遭遇遇6级风浪时即造成船体损坏、货舱进水,轮船体开裂进级风浪时即造成船体损坏、货舱进水,轮船体开裂进水的原因是由于

57、船舶结构缺陷或船舶材质问题所致。水的原因是由于船舶结构缺陷或船舶材质问题所致。nB作为上海港至秦皇岛港的区段承运人,没有提供适航的作为上海港至秦皇岛港的区段承运人,没有提供适航的船舶,对由此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船舶,对由此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C作为作为全程承运人,应对全程运输负责,对于原告的损失应于全程承运人,应对全程运输负责,对于原告的损失应于D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合同的解除n任意解除任意解除q开航前开航前支付一半运费及已发生的装卸费用支付一半运费及已发生的装卸费用q开航后开航后n因一方违约而解除因一方违约而解除q依合同约定依合同约定q依法律规定依法律

58、规定n非当事人负责的原因非当事人负责的原因q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班轮运输概念n班轮(Liner)运输,是由固定的公司承办使用固定的船舶,以固定的航线、船期和固定的运费率,经海路将货物从一国港口运送至另一国港口的海上货物运输方式。特点n船舶运营的相对固定性n班轮运输主要用于件杂货的运输n班轮运输多采用提单的方式来订立合同n各国法律对于班轮运输的管制较为严格各国调整班轮运输的法律规范nCOGSAq英国英国q美国美国q澳大利亚澳大利亚提单Bill of Lading, B/L定义n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

59、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提单的来源n船货合一时期n马赛文书n免责条款n现代提单提单的法律性质/作用n合同证明q不是合同本身:证明合同的存在q证明合同的内容n货物收据q在托运人手中:初步证据q在善意地三人手中:绝对证据n物权凭证q交货凭证q拥有提单如同拥有货物:结汇、流通、质押提单的分类 提单上的收货人抬头n记名提单(straight B/L)casen不记名提单(Bearer B/L)n指示提单(Order B/L)nP想出售一辆敞篷奔驰轿车给韩国的S公司,价格为CFR108600马克。S付了48500马克定金nP向A订

60、舱,货物于2000年8月28日装载于“HyundaiGeneral”轮,从汉堡运往韩国釜山n提单收货人一栏记载为买方S公司而非“凭指示”。提单规定承运人签发一式三份正本提单,若收回任何一份经适当背书的可转让提单,其余的则失去效力n由于买方未支付剩余货款,Voss先生仍持有三份正本提单nA主张卖方已经收回货款n船舶到达釜山,A未收回正本提单中的任何一份就将货物放给了SnP先生书面要求S付款,未果;遂要求A支付货款nA认为其未收回正本提单向S放货没有错误货物的装船情况n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 on board B/L)n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提

61、单上的批注情况n清洁提单(clean B/L)n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foul B/L)q包破q锈蚀q污损运输方式n直达提单(Direct B/L)n海上联运提单(Ocean through B/L)q与转船的区别n联运提单(combined transport B/L; Multimodel transport B/L; inter Multimodel transport B/L )提单条款的完整性n全式提单(long form B/L)n略式提单/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 simple B/L)特殊提单n舱面货提单(ondeckB/L)n包裹提单(parc

62、elB/L)n最低运费提单(minimumfreightB/L)n运输代理行提单提单的特殊操作n预借提单(advanced B/L)n倒签提单(anti-dated B/L)n交换提单(switch B/L)n过期提单(stale B/L)提单的内容提单的正面内容 1n承运人的名称、地址 carriern托运人名称 shippern收货人名称 consigneen船舶名称 name of vesseln装货港、卸货港 port of loading, port of discharge提单的正面内容 2n运费的偿付方式及地点 freight and chargesn货物的情况 descript

63、ions of cargo:由托运人填写货物的种类、包装、数量、毛重、体积n提单签发的地点时间及份数 issue of B/Ln货物的外表状态 cargos apparent order and conditionn承运人签名 signature of carrier提单的主要背面条款 n定义n管辖权条款n首要条款n承运人的责任n责任期间n运费和其他费用提单的主要背面条款 n装货、卸货和交货n留置权n货物灭失或者损坏通知、时效n包装和标志n错误申报n驳船费提单的主要背面条款 n集装箱货物n冷藏货n木材n铁和钢n散装货、超过一个收货人的货物n重货和笨件提单的主要背面条款 n熏蒸n选港货n共同海损

64、n新杰森条款n互有过失碰撞条款n战争、检疫、冰冻、罢工、拥挤等n地区条款提单的签发程序 n签发人签发人n签发提单的时间签发提单的时间n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提单的转让n结汇n可转让的提单n不可转让的提单n提单买卖n提单质押提单与海运欺诈 n伪造提单n倒签提单n无单放货case其他货运单据 n海运单海运单 SWBq产生背景产生背景q特点:不能流通特点:不能流通q法律规制:法律规制:CMIUniformRulesforSeaWaybilln电子提单电子提单EB/Lq背景背景q流转流转q法律规制:法律规制:CMIRulesforElectronicBillofLading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 n统一提单

65、下承运人权统一提单下承运人权利和义务的背景利和义务的背景 q航运发达航运发达q船方市场船方市场q美国利益美国利益q哈特法案哈特法案 1893 1893q澳大利亚、新西兰与澳大利亚、新西兰与加拿大的效仿加拿大的效仿nHagueRulesnVisbyRulesq提高责任限额提高责任限额q提单的证据效力提单的证据效力q非合同之诉非合同之诉q喜玛拉雅喜玛拉雅q适用范围适用范围n1979年议定书:年议定书:SDRnHamburgRulesq过失责任过失责任n未来未来航次租船合同VoyageCharterParty概念n航次租船航次租船(voyagecharter)是指船舶出租人与是指船舶出租人与承租人达

66、成协议,将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出承租人达成协议,将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出租给承租人装运约定的货物,由承租人支付约租给承租人装运约定的货物,由承租人支付约定的运费,完成从一国的港口到另一国港口的定的运费,完成从一国的港口到另一国港口的特定航次的运输行为。特定航次的运输行为。特点n租用整船,也可以租用部分舱位。租用整船,也可以租用部分舱位。n航次租船没有固定的航线和船期航次租船没有固定的航线和船期n航次租船的装卸责任和费用由当事人双方约定航次租船的装卸责任和费用由当事人双方约定n出出租租人人为为“私私人人承承运运人人”,只只负负责责提提供供适适航航船船舶舶,负负责责船船舶舶营营运运并并承承担担费费

67、用用;在在约约定定的的范范围内为承租人提供货物的运输和管理服务围内为承租人提供货物的运输和管理服务n在在航航次次租租船船条条件件下下签签发发的的提提单单是是航航次次租租船船合合同同的的证证明明,出出租租人人和和承承租租人人之之间间的的权权利利、义义务务关关系由航次租船合同确定系由航次租船合同确定分类n单航次租船(单航次租船(singletripC/P)n往返航次租船(往返航次租船(returntripC/P)n连续单航次租船(连续单航次租船(consecutivesingletripC/P)n连续往返航次租船(连续往返航次租船(consecutivereturntripC/P)航次租船合同nv

68、oyagecharterpartyn也称航程租船合同,简称程租合同或程租合约n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载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航次租船合同的法律性质n航次租船合同具有海上货物运输合航次租船合同具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性质同的性质n航次租船合同还具有船舶租用合同航次租船合同还具有船舶租用合同的性质的性质航次租船合同的特点n船舶由出租人控制船舶由出租人控制n规定货物的名称、种类、装卸港口规定货物的名称、种类、装卸港口n运费:运量运费:运量距离距离n出租人管货出租人管货n规定货物装卸期限和装卸时间计算方法规定货物装卸期限和装卸时间计算方法航次租

69、船合同的法律调整n不存在国际公约不存在国际公约n总体上由契约自由总体上由契约自由n大多数国家立法不做强制性规定大多数国家立法不做强制性规定n各国海商法或船舶租用法加以指导性调整各国海商法或船舶租用法加以指导性调整n辅助以当事人选择的国际商事合同示范法或辅助以当事人选择的国际商事合同示范法或海事惯例的调整海事惯例的调整n中国海商法第四章第七节:适航与合理中国海商法第四章第七节:适航与合理速遣为强制要求;其他任意速遣为强制要求;其他任意航次租船合同的标准格式n杂杂货货租租船船合合同同(金金康康)(GENCON):1922,1976,1994n巴尔的摩巴尔的摩C式式(Baltime Berth Ch

70、arter Party Steamer)n1973年北美谷物租船合同(年北美谷物租船合同(NORGRAIN)n澳大利亚谷物租船合同澳大利亚谷物租船合同(AUSTRAL)n1971年煤炭租船合同(年煤炭租船合同(POLCOALVOY)n1962年铁矿石租船合同(年铁矿石租船合同( SCANORECON )n1973年波罗的海木材租船合同(年波罗的海木材租船合同(NUBALTWOOD)n1977年油轮航次租船合同(年油轮航次租船合同(ASBATANKVOY)n1976年国际独立油轮船东协会油轮租船合同年国际独立油轮船东协会油轮租船合同(INTERTANKVOY)航次租船合同的订立和主要内容nCMC

71、art.93:航次租船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船名、船籍、载货重量、容积、货名、装货港和目的港、受载期限、装卸期限、运费、滞期费、速遣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船舶说明n船名n船舶国籍或船旗n船级n船舶吨位n船舶动态预备航次n自装货港的前一港口驶往装货港的航次n属于出租航次的一部分n规定受载期限n规定解约日q质询条款货物n种类n数量:满舱满载q宣载/上下限数q亏舱费q短装损失装卸n装卸港口与泊位q选港通知与损失q多港卸货的倒舱起卸与重装费用n装卸时间q规定装卸具体日数q按习惯尽快装卸q以船舶能够收货或者装货的速度n装卸费用q班轮条款linerterms/berthterms/gro

72、sstermsq出租人不承担装货费用Freeinq出租人不承担卸货费用Freeoutq出租人不承担装卸费用Freeinandoutq出租人不承担装卸费用、积载及平舱费用q与买卖价格条款相衔接速遣费与滞期费n滞期费(demurrage):非出租人的原因导致船舶装卸延误n速遣费(despatch)承租人提前完成装卸航次租船项下的提单nB/L under C/PnFOB的发货人的发货人CIF/CFR的承租人要求的承租人要求n承租人作为提单持有人的提单:以租船合同为主要承租人作为提单持有人的提单:以租船合同为主要依据依据n承租人不是提单持有人的提单:以提单记载为准承租人不是提单持有人的提单:以提单记载

73、为准n并入条款并入条款(incorporation clause)出租人的责任与免责n在合同中规定n或直接适用海牙规则绕航条款nLibertytodeviationclause:船舶可以自由的为任何目的并以任何顺序挂靠任何港口n司法实践作严格解释保赔协会添加燃料条款n为添加燃料而停靠港口不属绕航承租人责任终止条款n出租人的留置权n承租人被免除合同义务罢工、战争与冰冻条款n罢工对于装卸时间的影响n出租人可以在得知战争情报后通知承租人不再履约n冰冻港口可使合同失效仲裁与法律适用条款航次租船合同双方义务n出租人的义务q同提单运输项下的承运人q在规定的卸货港卸货n承租人的义务q提供约定的货物q可转租q

74、解约权多式联运多式联运合同n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以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其中一种是海上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从接收地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的合同。责任期间nCMCart.103: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多式联运货物的责任期间,自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责任制度n责任分担制n统一责任制n网状责任制(连带)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n基本内容n特点海商法海商法MaritimeLaw海上旅客运输海上旅客运输Carriage of Passengers by Sea海上旅客运输的发展海上旅客运输的发展n曾经是远距离客运的主要形式曾经是远距离客运的主要形式n随着空运的发展逐渐减少随着空运的发展逐

75、渐减少n现在近海运输(轮渡)和豪华游船仍然存在现在近海运输(轮渡)和豪华游船仍然存在q发展中国家的客运发展中国家的客运q岛国的客运岛国的客运n海上事故的频繁发生使得客运问题仍然重要海上事故的频繁发生使得客运问题仍然重要海商法 Maritime Law海上货物运输CarriageofGoodsbySea第一节 海上运输概述海上运输n使用船舶经由海路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将货物或旅客从一港运送到另一港的运输方式。n是人们在海上进行活动的最主要内容之一,是海商法研究的最主要对象。中国的海上运输n沿海货物运输n远洋货物运输nMC第2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海上运输,是指海上货物运输和海上旅客运输,包

76、括海江之间、江海之间的直达运输。”n我国港口间的货物运输(水路运输),不适用海商法关于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n水路运输应适用的法规主要是合同法和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等。海上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 1n(一)班轮运输:也称件杂货运输或零担运输,是指承运人在不出租船舶的情况下负责将件杂货由一港运至另一港,而由托运人支付运费的协议。n(二)租船运输:租船运输一般是指以航次租船的形式进行运输。n(三)直达运输海上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 2n(四)转船运输n(五)多式联运n(六)海上货物运输总合同(ContractofAffreightment,简称COA)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概念和特征nCMCart41:海上

77、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n特征q双务q有偿q要式q涉及第三方合同的当事人 1n托运人n“托运人”是指:n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n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合同的当事人 2n承运人n“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n“实际承运人”是指接收承运人委托,从事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的人,包括接收转委托从事此项运输的其他人。n船方q船东q二船东(disponentowner)合同的成立n

78、与一般合同一致,经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n具体方式和程序各有不同q班轮:航班公告订舱单承运人确认q中国的货运代理:货代和船代q航次租船:直接洽谈/经纪人(shipbroker)q租船合同范本中国的外贸代理制度n总体构架n货运方面q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公司q货运代理公司q中国外轮代理公司q中国船务代理公司合同的效力 1n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合同有效成立必须满足三个条件q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q双方意思表示真实q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效力 2n海商法:在下述两种情况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无效。q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作为合同凭证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中的条款,违反海商法关于海上货物运

79、输合同规定的,无效。q将货物的保险利益转让给承运人的条款或者类似条款,无效。海上货运合同的形式水运合同/海运合同nCabotage:合同法、水路货物运输规则n海运:海商法n涉港澳台类比国际运输件杂货运输/航次租船n件杂货/班轮(linershipping)运输合同q提单q海运单q电子提单n航次租船(VoyageCharterparty;Voy.C/P)合同(承租和约)q不定期船(Trampshipping)海上货物联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n海上货物联运合同:分段完成;多个承运人q海上联运提单(OceanthroughB/L)n多式联运合同:包括海上运输在内的多种运输方式完成q多式联运单证海上货物

80、运输总合同n包运合同/货运数量合同(Contractofaffreightment)q一定数量的货物,在约定期间内送至某港口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运人的义务n承运人如果尽了下述义务,可以减免赔偿q1、适航义务 q2、管货义务 q3、合理速遣义务适航(seaworthy)1n对于适航状态的客观要求q船体、船机在设计、结构、性能状态上能够抵御船体、船机在设计、结构、性能状态上能够抵御通常可预见的风险通常可预见的风险具体、相对具体、相对n船体强度、船舶吨位、船舶设计船体强度、船舶吨位、船舶设计q妥善配备配员:达到最低配员安全标准妥善配备配员:达到最低配员安全标准数量数量与质量(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

81、标准国际公约与质量(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q物资、装备:助航仪器、系泊设备、航行资料物资、装备:助航仪器、系泊设备、航行资料q适货(适货(cargoworthy):货舱、冷藏舱、冷气舱以):货舱、冷藏舱、冷气舱以及其他载货处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保管货物及其他载货处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保管货物适航(seaworthy)2n对于适航状态的主观要求:合理谨慎,克尽职守(Due diligence)q不能发现的潜在缺陷不属于不适航n对于适航状态的时间要求:开航前和开航当时(before and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voyage) qVoyage:从装

82、货港到卸货港的整个过程船舶在装货港口起火,对不同批次的货物的结果适航(seaworthy)3n独立合同方(independentcontractor)的责任qRiverstoneMeatCompanyLtd.v.LancashireShippingCompanyLtd.(MuncasterCastle)防浪阀盖未紧漏水导致货损:承运人应对其雇请代为履行义务方的过失负责q承运人根据合同可追偿n谨慎处理使(make)船舶适航:对建造过程不需完全负责管货 (management of the cargo)n七个相互联系的环节q装载 loadingq搬移handlingq积载stowageq运输 ca

83、rry/transportq保管custodyq照料careforq卸载dischargen妥善 Properly技术要求:北欧运出的卷纸n谨慎 carefully主观心态要求:船舱排水n管货与适货合理速遣(reasonable dispatch)n及时开航、避免延误q迟延交付n不得不合理绕航(Unlawful/UnreasonableDeviation)n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习惯的或者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往卸货港。MC art. 49n合理绕航: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为船货双方共同利益承运人的义务期间nCMC art. 46n集装箱货物:港到港n非集装箱货物:装上船到卸下船

84、(“舷到舷” 或 “钩到钩”)q装前卸后条款n多式联运货物:接到交承运人的权利n运费请求权(含亏舱费deadfreight、滞期费demurrage)qFreightprepaidqFreightcollectn留置权q应当支付运费、共同海损分摊额、滞期费及承运人为货方垫付的其他费用未付清又无担保;合理限度q申请拍卖n责任限制n免责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n“单位责任限制”(package limitation of liability),是指当承运人给货物造成了其不能免责的损失或者迟延交付时,法律规定其对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者迟延交付的赔偿限定在按照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所计算出的赔偿限额的范

85、围内的一种制度。货运责任限额 1 毁损灭失n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666.67计算单位n毛重公斤2计算单位n集装箱或者货盘中的货物q明确记载的q未载明的q如果装货器具非为承运人提供,视为一个单位当事人约定价值n在有关单据中申报货物的实际价值n托运人与承运人约定更高的赔偿额货物损失n如低于赔偿限额,按实际损失赔偿n计算方式q灭失:实际价值(CIF)q损坏:价值差额/修复费用q一般不包括与其利益损失及违约金等间接损失qnext货运责任限额 2 迟延交付n未损坏,只造成可得利益(预期利润)损失:限于运费n灭失与迟延同时发生:适用赔偿限额,但应考虑货方的迟延损失责任限制权利的消失nMCart.56.

86、1n承运人故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的作为或者不作为n船长、船员、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或代理人的行为承运人仍可受限非合同之诉nMCart.58n无论当事人及诉因皆可享受责任限制n船长、船员、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或代理人在职责范围的行为可享受责任限制n船长、船员、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或代理人因故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的作为或者不作为而造成损坏或迟延,该当事方丧失赔偿责任限制权nindex承运人的免责 1nMC art. 51: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n(一)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n(二)火

87、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承运人的免责 2n(三)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n(四)战争或者武装冲突;n(五)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n(六)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承运人的免责 3n(七)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n(八)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n(九)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n(十)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承运人的免责 4n(十一)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n(十二)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n承运人依照前款规定免除赔偿责任的,除第(二)项规定的原

88、因外,应当负举证责任。托运人的义务n提供约定的货物、妥善包装n保证货物资料的正确性n及时办理货物运输所需要的各种手续n对危险货物的特殊义务n支付运费n可能的赔偿合同的解除n任意解除任意解除q开航前开航前支付一半运费及已发生的装卸费用支付一半运费及已发生的装卸费用q开航后开航后n因一方违约而解除因一方违约而解除q依合同约定依合同约定q依法律规定依法律规定n非当事人负责的原因非当事人负责的原因q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班轮运输概念n班轮(Liner)运输,是由固定的公司承办使用固定的船舶,以固定的航线、船期和固定的运费率,经海路将货物从一国港口运送至另一国港口的海上货物运输方式。特点n船舶运营的相对固定性

89、n班轮运输主要用于件杂货的运输n班轮运输多采用提单的方式来订立合同n各国法律对于班轮运输的管制较为严格各国调整班轮运输的法律规范nCOGSAq英国英国q美国美国q澳大利亚澳大利亚提单Bill of Lading, B/L定义n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提单的来源n船货合一时期n马赛文书n免责条款n现代提单提单的法律性质/作用n合同证明q不是合同本身:证明合同的存在q证明合同的内容n货物收据q在托运人手

90、中:初步证据q在善意地三人手中:绝对证据n物权凭证q交货凭证q拥有提单如同拥有货物:结汇、流通、质押提单的分类 提单上的收货人抬头n记名提单(straight B/L)casen不记名提单(Bearer B/L)n指示提单(Order B/L)nP想出售一辆敞篷奔驰轿车给韩国的S公司,价格为CFR108600马克。S付了48500马克定金nP向A订舱,货物于2000年8月28日装载于“HyundaiGeneral”轮,从汉堡运往韩国釜山n提单收货人一栏记载为买方S公司而非“凭指示”。提单规定承运人签发一式三份正本提单,若收回任何一份经适当背书的可转让提单,其余的则失去效力n由于买方未支付剩余货

91、款,Voss先生仍持有三份正本提单nA主张卖方已经收回货款n船舶到达釜山,A未收回正本提单中的任何一份就将货物放给了SnP先生书面要求S付款,未果;遂要求A支付货款nA认为其未收回正本提单向S放货没有错误货物的装船情况n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 on board B/L)n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提单上的批注情况n清洁提单(clean B/L)n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foul B/L)q包破q锈蚀q污损运输方式n直达提单(Direct B/L)n海上联运提单(Ocean through B/L)q与转船的区别n联运提单(comb

92、ined transport B/L; Multimodel transport B/L; inter Multimodel transport B/L )提单条款的完整性n全式提单(long form B/L)n略式提单/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 simple B/L)特殊提单n舱面货提单(ondeckB/L)n包裹提单(parcelB/L)n最低运费提单(minimumfreightB/L)n运输代理行提单提单的特殊操作n预借提单(advanced B/L)n倒签提单(anti-dated B/L)n交换提单(switch B/L)n过期提单(stale B/L)提单的内容

93、提单的正面内容 1n承运人的名称、地址 carriern托运人名称 shippern收货人名称 consigneen船舶名称 name of vesseln装货港、卸货港 port of loading, port of discharge提单的正面内容 2n运费的偿付方式及地点 freight and chargesn货物的情况 descriptions of cargo:由托运人填写货物的种类、包装、数量、毛重、体积n提单签发的地点时间及份数 issue of B/Ln货物的外表状态 cargos apparent order and conditionn承运人签名 signature o

94、f carrier提单的主要背面条款 n定义n管辖权条款n首要条款n承运人的责任n责任期间n运费和其他费用提单的主要背面条款 n装货、卸货和交货n留置权n货物灭失或者损坏通知、时效n包装和标志n错误申报n驳船费提单的主要背面条款 n集装箱货物n冷藏货n木材n铁和钢n散装货、超过一个收货人的货物n重货和笨件提单的主要背面条款 n熏蒸n选港货n共同海损n新杰森条款n互有过失碰撞条款n战争、检疫、冰冻、罢工、拥挤等n地区条款提单的签发程序 n签发人签发人n签发提单的时间签发提单的时间n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提单的转让n结汇n可转让的提单n不可转让的提单n提单买卖n提单质押提单与海运欺诈 n伪造提单n倒

95、签提单n无单放货case其他货运单据 n海运单海运单 SWBq产生背景产生背景q特点:不能流通特点:不能流通q法律规制:法律规制:CMIUniformRulesforSeaWaybilln电子提单电子提单EB/Lq背景背景q流转流转q法律规制:法律规制:CMIRulesforElectronicBillofLading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 n统一提单下承运人权统一提单下承运人权利和义务的背景利和义务的背景 q航运发达航运发达q船方市场船方市场q美国利益美国利益q哈特法案哈特法案 1893 1893q澳大利亚、新西兰与澳大利亚、新西兰与加拿大的效仿加拿大的效仿nHagueRulesnVisbyRu

96、lesq提高责任限额提高责任限额q提单的证据效力提单的证据效力q非合同之诉非合同之诉q喜玛拉雅喜玛拉雅q适用范围适用范围n1979年议定书:年议定书:SDRnHamburgRulesq过失责任过失责任n未来未来航次租船合同VoyageCharterParty概念n航次租船航次租船(voyagecharter)是指船舶出租人与是指船舶出租人与承租人达成协议,将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出承租人达成协议,将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出租给承租人装运约定的货物,由承租人支付约租给承租人装运约定的货物,由承租人支付约定的运费,完成从一国的港口到另一国港口的定的运费,完成从一国的港口到另一国港口的特定航次的运输行为

97、。特定航次的运输行为。特点n租用整船,也可以租用部分舱位。租用整船,也可以租用部分舱位。n航次租船没有固定的航线和船期航次租船没有固定的航线和船期n航次租船的装卸责任和费用由当事人双方约定航次租船的装卸责任和费用由当事人双方约定n出出租租人人为为“私私人人承承运运人人”,只只负负责责提提供供适适航航船船舶舶,负负责责船船舶舶营营运运并并承承担担费费用用;在在约约定定的的范范围内为承租人提供货物的运输和管理服务围内为承租人提供货物的运输和管理服务n在在航航次次租租船船条条件件下下签签发发的的提提单单是是航航次次租租船船合合同同的的证证明明,出出租租人人和和承承租租人人之之间间的的权权利利、义义务

98、务关关系由航次租船合同确定系由航次租船合同确定分类n单航次租船(单航次租船(singletripC/P)n往返航次租船(往返航次租船(returntripC/P)n连续单航次租船(连续单航次租船(consecutivesingletripC/P)n连续往返航次租船(连续往返航次租船(consecutivereturntripC/P)航次租船合同nvoyagecharterpartyn也称航程租船合同,简称程租合同或程租合约n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载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航次租船合同的法律性质n航次租船合同具有海上货物运输合航次租船合同

99、具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性质同的性质n航次租船合同还具有船舶租用合同航次租船合同还具有船舶租用合同的性质的性质航次租船合同的特点n船舶由出租人控制船舶由出租人控制n规定货物的名称、种类、装卸港口规定货物的名称、种类、装卸港口n运费:运量运费:运量距离距离n出租人管货出租人管货n规定货物装卸期限和装卸时间计算方法规定货物装卸期限和装卸时间计算方法航次租船合同的法律调整n不存在国际公约不存在国际公约n总体上由契约自由总体上由契约自由n大多数国家立法不做强制性规定大多数国家立法不做强制性规定n各国海商法或船舶租用法加以指导性调整各国海商法或船舶租用法加以指导性调整n辅助以当事人选择的国际商事合同示范法

100、或辅助以当事人选择的国际商事合同示范法或海事惯例的调整海事惯例的调整n中国海商法第四章第七节:适航与合理中国海商法第四章第七节:适航与合理速遣为强制要求;其他任意速遣为强制要求;其他任意航次租船合同的标准格式n杂杂货货租租船船合合同同(金金康康)(GENCON):1922,1976,1994n巴尔的摩巴尔的摩C式式(Baltime Berth Charter Party Steamer)n1973年北美谷物租船合同(年北美谷物租船合同(NORGRAIN)n澳大利亚谷物租船合同澳大利亚谷物租船合同(AUSTRAL)n1971年煤炭租船合同(年煤炭租船合同(POLCOALVOY)n1962年铁矿石

101、租船合同(年铁矿石租船合同( SCANORECON )n1973年波罗的海木材租船合同(年波罗的海木材租船合同(NUBALTWOOD)n1977年油轮航次租船合同(年油轮航次租船合同(ASBATANKVOY)n1976年国际独立油轮船东协会油轮租船合同年国际独立油轮船东协会油轮租船合同(INTERTANKVOY)航次租船合同的订立和主要内容nCMCart.93:航次租船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船名、船籍、载货重量、容积、货名、装货港和目的港、受载期限、装卸期限、运费、滞期费、速遣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船舶说明n船名n船舶国籍或船旗n船级n船舶吨位n船舶动态预备航次n自装货港的前

102、一港口驶往装货港的航次n属于出租航次的一部分n规定受载期限n规定解约日q质询条款货物n种类n数量:满舱满载q宣载/上下限数q亏舱费q短装损失装卸n装卸港口与泊位q选港通知与损失q多港卸货的倒舱起卸与重装费用n装卸时间q规定装卸具体日数q按习惯尽快装卸q以船舶能够收货或者装货的速度n装卸费用q班轮条款linerterms/berthterms/grosstermsq出租人不承担装货费用Freeinq出租人不承担卸货费用Freeoutq出租人不承担装卸费用Freeinandoutq出租人不承担装卸费用、积载及平舱费用q与买卖价格条款相衔接速遣费与滞期费n滞期费(demurrage):非出租人的原因

103、导致船舶装卸延误n速遣费(despatch)承租人提前完成装卸航次租船项下的提单nB/L under C/PnFOB的发货人的发货人CIF/CFR的承租人要求的承租人要求n承租人作为提单持有人的提单:以租船合同为主要承租人作为提单持有人的提单:以租船合同为主要依据依据n承租人不是提单持有人的提单:以提单记载为准承租人不是提单持有人的提单:以提单记载为准n并入条款并入条款(incorporation clause)出租人的责任与免责n在合同中规定n或直接适用海牙规则绕航条款nLibertytodeviationclause:船舶可以自由的为任何目的并以任何顺序挂靠任何港口n司法实践作严格解释保赔

104、协会添加燃料条款n为添加燃料而停靠港口不属绕航承租人责任终止条款n出租人的留置权n承租人被免除合同义务罢工、战争与冰冻条款n罢工对于装卸时间的影响n出租人可以在得知战争情报后通知承租人不再履约n冰冻港口可使合同失效仲裁与法律适用条款航次租船合同双方义务n出租人的义务q同提单运输项下的承运人q在规定的卸货港卸货n承租人的义务q提供约定的货物q可转租q解约权多式联运多式联运合同n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以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其中一种是海上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从接收地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的合同。责任期间nCMCart.103: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多式联运货物的责任期间,自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

105、货物时止责任制度n责任分担制n统一责任制n网状责任制(连带)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n基本内容n特点15大豪华游轮n玛丽女王二号QueenMary2150000吨n海上航行者号VoyageroftheSeas138000吨n海上探测者号ExploreroftheSeas138000吨n海上冒险家号AdventureoftheSeas138000吨n海上领航员号NavigatoroftheSeas138000吨n海上水手号MarinerOftheSeas138000吨n钻石公主号DiamondPrincess116000吨n嘉年华征服号CarnivalConquest110000吨n嘉年华光

106、荣号CarnivalGlory110000吨n豪华公主号GrandPrincess109000吨n金公主号GoldenPrincess109000吨n星光公主号StarPrincess109000吨n柯斯特命运女神号Costafortuna105000吨n嘉年华胜利号CarnivalVictory102000吨n嘉年华成功号CarnivalTriumph102000吨主要的法律规制主要的法律规制n1974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n1974海上旅客及其行李运输的雅典公约海上旅客及其行李运输的雅典公约n各国海商法各国海商法n严格的责任制度严格的责任制度对客运的从严要求对客运的从严要

107、求n客船的检验与证书客船的检验与证书q营运前对船舶结构、机器营运前对船舶结构、机器设备、船壳、锅炉等的检设备、船壳、锅炉等的检查查q定期检查船舶水密及机器定期检查船舶水密及机器运转情况运转情况q在事故、修理、发现设备在事故、修理、发现设备缺陷后的额外检验缺陷后的额外检验q证书有效期证书有效期12+5月月n对承运人的严格对承运人的严格要求要求q适航期间:全程适航期间:全程适航适航q免责无效免责无效q举证责任举证责任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概念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概念nMC107: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以适合: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以适合运送旅客的船舶经海路将旅客及其行李从一港运送旅客的船舶经海路

108、将旅客及其行李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旅客支付票款的合同。运至另一港,由旅客支付票款的合同。海商法的规定适合沿海旅客运输合海商法的规定适合沿海旅客运输合同同nMC107并未限制两港必须是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并未限制两港必须是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故同国两港间的海上客运也适用该法故同国两港间的海上客运也适用该法n我国沿海旅客运输适用海商法,但有关承运我国沿海旅客运输适用海商法,但有关承运人责任限额的规定除外人责任限额的规定除外n沿海客运的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依照交通部中沿海客运的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依照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海上旅客运输赔偿责任的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海上旅客运输赔偿责任的规定(规定(

109、1994施行)施行)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特征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特征n在海上旅客运输合同关系中,旅客既是合同的在海上旅客运输合同关系中,旅客既是合同的主体,同时又是合同的客体主体,同时又是合同的客体n承运人必须为了旅客的安全与舒适提供适合的承运人必须为了旅客的安全与舒适提供适合的船舶并提供相应服务船舶并提供相应服务n旅客客票是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成立的凭证旅客客票是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成立的凭证承运人承运人n“承运人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旅客订立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人义与旅客订立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人n承运人可以是船舶所有人,也可以是船舶承租承运人可以是船舶所

110、有人,也可以是船舶承租人或经营人,还可以是无船承运人人或经营人,还可以是无船承运人实际承运人实际承运人n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承运人委托,从事旅客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承运人委托,从事旅客运送或者部分运送的人,包括接受转委托从事运送或者部分运送的人,包括接受转委托从事此项运送的其他人此项运送的其他人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关系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关系n承运人将旅客运送或者部分运送委托给实际承承运人将旅客运送或者部分运送委托给实际承运人履行的,仍然应对全程运送负责,应当对运人履行的,仍然应对全程运送负责,应当对实际承运人的行为或者实际承运人的受雇人、实际承运人的行为或者实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或

111、者受委托的范围内行为负责。代理人在受雇或者受委托的范围内行为负责。n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均负有赔偿责任的,应当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均负有赔偿责任的,应当在此项责任限度内负连带责任。在此项责任限度内负连带责任。旅客旅客n“旅客旅客”,是指根据海上旅客运输合同运送的,是指根据海上旅客运输合同运送的人;经承运人同意,根据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人;经承运人同意,根据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随船护送货物的人,视为旅客。随船护送货物的人,视为旅客。行李行李n行李包括自带行李和非自带行李,承运人对这行李包括自带行李和非自带行李,承运人对这两种行李承担的责任不同。两种行李承担的责任不同。n“自带行李自带行李”是指旅客自行携

112、带、保管或者放是指旅客自行携带、保管或者放置在客舱中的行李。置在客舱中的行李。非自带行李是由承运人保管的行李。非自带行李是由承运人保管的行李。n行李不包括活动物(行李不包括活动物(liveanimals)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订立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订立n也需经要约与承诺也需经要约与承诺q既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既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q多数时候,公布船舶班次视为要约,购买客票的行多数时候,公布船舶班次视为要约,购买客票的行为视为承诺为视为承诺q在租船的情况下,以谈判或者行为作为合同成立的在租船的情况下,以谈判或者行为作为合同成立的标准标准n旅客客票是合同成立的凭证旅客客票是合同成立的凭证客票客票n合同

113、成立的凭证合同成立的凭证n内容内容q签发地点与日期签发地点与日期q出发港、目的港出发港、目的港q承运人的名称、地址承运人的名称、地址q船名船名q开船时间、到达时间开船时间、到达时间q运费运费q合同依据的运输条件合同依据的运输条件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中的无效条款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中的无效条款nMC126: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中含有下列内容之: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中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条款无效一的条款无效q(一一)免除承运人对旅客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免除承运人对旅客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q(二二)降低本章规定的承运人责任限额降低本章规定的承运人责任限额q(三三)对本章规定的举证责任作出相反的约定对本章规定的举证责任作出

114、相反的约定q(四四)限制旅客提出赔偿请求的权利限制旅客提出赔偿请求的权利n前款规定的合同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前款规定的合同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条款的效力。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解除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解除n旅客在开航前可以退票解除合同(须支付一定运旅客在开航前可以退票解除合同(须支付一定运费,旅客在开航前死亡或患有不能乘船的病症可费,旅客在开航前死亡或患有不能乘船的病症可要回运费)要回运费)n因旅客本身的疾病原因解除合同因旅客本身的疾病原因解除合同n非归因于双方当事人的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军事非归因于双方当事人的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军事行动、港口封锁、船舶被扣留或征用、船舶灭失行

115、动、港口封锁、船舶被扣留或征用、船舶灭失n因承运人的迟延履行而解除:迟延开船、绕航因承运人的迟延履行而解除:迟延开船、绕航承运人的主要权利承运人的主要权利n收取运费(客票票款和行李费)收取运费(客票票款和行李费)n留置权:对旅客未付行李费的行李有留置权;如拒不留置权:对旅客未付行李费的行李有留置权;如拒不交付票款的,可在适当地方让其离船并享有票款追回交付票款的,可在适当地方让其离船并享有票款追回权,处置旅客携带的危险品、违禁品权,处置旅客携带的危险品、违禁品n警察权(船长):对船上暴力、无礼行为、无票乘船、警察权(船长):对船上暴力、无礼行为、无票乘船、携带违禁品、紧急情况下不服从船长指挥、目

116、的港拒携带违禁品、紧急情况下不服从船长指挥、目的港拒绝离船、妨害船员正常工作行为的拘禁或者处罚绝离船、妨害船员正常工作行为的拘禁或者处罚n享有赔偿责任限制的权利享有赔偿责任限制的权利承运人的义务和责任承运人的义务和责任 1n1、在开航前和开航当时提供适航船舶并在整、在开航前和开航当时提供适航船舶并在整个航程中保持个航程中保持适航状态适航状态的义务的义务n2、提供与客票等级相符的舱位与配套设施,、提供与客票等级相符的舱位与配套设施,并为旅客在船上的生活提供方便并为旅客在船上的生活提供方便n3、免费为旅客运送一定数量的行李,免费运、免费为旅客运送一定数量的行李,免费运送符合规定的旅客携带的儿童送符

117、合规定的旅客携带的儿童承运人的义务和责任承运人的义务和责任 2n4、按约定时间开航,航程中不得有不合理的、按约定时间开航,航程中不得有不合理的绕航或其他延误绕航或其他延误n5、对过失造成旅客人身伤亡或行李损失的负、对过失造成旅客人身伤亡或行李损失的负赔偿责任赔偿责任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承运人的责任期间n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为海上旅客及其行李的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为海上旅客及其行李的运送期间运送期间。n自旅客登船时起至旅客离船时止自旅客登船时起至旅客离船时止n客票票价含接送费用的,运送期间并包括承运人经水客票票价含接送费用的,运送期间并包括承运人经水路将旅客从岸上接到船上和从船上送到岸上的时间,路将旅客从岸

118、上接到船上和从船上送到岸上的时间,但是不包括旅客在港站内、码头上或者在港口其他设但是不包括旅客在港站内、码头上或者在港口其他设施内的时间施内的时间n旅客的自带行李,运送期间同前款规定旅客的自带行李,运送期间同前款规定n旅客自带行李以外的其他行李。运送期间为旅客将行旅客自带行李以外的其他行李。运送期间为旅客将行李交付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时起至承李交付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时起至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交还旅客时止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交还旅客时止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原则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原则n完全(推定)过失责任原则完全(推定)过失责任原则nCMCart.114.

119、1:在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在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旅客及其行李的运送期间,因承运人或者承运旅客及其行李的运送期间,因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或者受委托的范围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或者受委托的范围内的过失引起事故,造成旅客人身伤亡或者行内的过失引起事故,造成旅客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灭失、损坏的,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李灭失、损坏的,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nMC114.2:损害赔偿原则上由请求人举证。:损害赔偿原则上由请求人举证。nMC114.3,4:推定过失原则,对第:推定过失原则,对第3款和第款和第4款规定的事项由承运人负举证责任,证明其

120、没款规定的事项由承运人负举证责任,证明其没有过失,否则推定其有过失有过失,否则推定其有过失n体现了法律对旅客的特殊保护体现了法律对旅客的特殊保护承运人免责、减轻责任的情况承运人免责、减轻责任的情况 1n旅客与有过失旅客与有过失n经承运人证明,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的灭经承运人证明,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的灭失、损坏,是由于旅客本人的过失或者旅客和失、损坏,是由于旅客本人的过失或者旅客和承运人的共同过失造成的,可以免除或者相应承运人的共同过失造成的,可以免除或者相应减轻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减轻承运人的赔偿责任。承运人免责、减轻责任的情况承运人免责、减轻责任的情况 2n旅客的故意或健康状况旅客的故意

121、或健康状况n经承运人证明,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的灭经承运人证明,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的灭失、损坏,是由于旅客本人的故意造成的,或失、损坏,是由于旅客本人的故意造成的,或者旅客的人身伤亡是由于旅客本人健康状况造者旅客的人身伤亡是由于旅客本人健康状况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承运人免责、减轻责任的情况承运人免责、减轻责任的情况 3n贵重物品损坏免责贵重物品损坏免责n承运人对旅客的货币、金银、珠宝、有价证券承运人对旅客的货币、金银、珠宝、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所发生的灭失、损失,不负或者其他贵重物品所发生的灭失、损失,不负赔偿责任。赔偿责任。但旅客将但旅客将上述物品

122、交给承运人保管并且告知上述物品交给承运人保管并且告知其是贵重物品的,承运人不能免责。并且旅客其是贵重物品的,承运人不能免责。并且旅客与承运人可以约定高于与承运人可以约定高于117条规定的赔偿责任条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限额。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 1n(一一)旅客人身伤亡的,每名旅客不超过旅客人身伤亡的,每名旅客不超过46666计算单计算单位;位;(二二)旅客自带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名旅客不超过旅客自带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名旅客不超过833计算单位;计算单位;(三三)旅客车辆包括该车辆所载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旅客车辆包括该车辆所载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一车辆不超过每一车辆不

123、超过3333计算单位;计算单位;(四四)本款第本款第(二二)、(三三)项以外的旅客其他行李灭失或项以外的旅客其他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名旅客不超过者损坏的,每名旅客不超过1200计算单位。计算单位。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 2n承运人和旅客可以约定,承运人对旅客车辆和旅客车承运人和旅客可以约定,承运人对旅客车辆和旅客车辆以外的其他行李损失的免赔额。但是对每一车辆损辆以外的其他行李损失的免赔额。但是对每一车辆损失的免赔额不得超过失的免赔额不得超过117计算单位,对每各旅客的车计算单位,对每各旅客的车辆以外的其他行李损失的免赔辆以外的其他行李损失的免赔额不得超过额不得超过13计算单

124、计算单位。在计算每一车辆或者每名旅客的车辆以外的其他位。在计算每一车辆或者每名旅客的车辆以外的其他行李的损失赔偿数额时,应当扣除约定的承运人免赔行李的损失赔偿数额时,应当扣除约定的承运人免赔额。承运人和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本条第一款规定额。承运人和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的赔偿责任限额。我国沿海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我国沿海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n(一)旅客人身伤亡的,每名旅客不超过(一)旅客人身伤亡的,每名旅客不超过40000元人民币;但是最元人民币;但是最高不超过高不超过2100万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n(二)旅客自带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名旅客不超过(二)旅客自带行

125、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名旅客不超过800元人民元人民币;币;n(三)旅客车辆包括该车辆所载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一车辆(三)旅客车辆包括该车辆所载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一车辆不超过不超过3200元人民币;元人民币;n(四)本款第(二)项、第(三)项以外的旅客其他行李灭失或(四)本款第(二)项、第(三)项以外的旅客其他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千克不超过者损坏的,每千克不超过20元人民币。元人民币。n承运人和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承运人和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的丧失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的丧失n严格的适用条件:严格的适用条件:nMC

126、118q经证明,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的灭失、损坏,是由于承经证明,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的灭失、损坏,是由于承运人的故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损害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运人的故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损害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造成的,承运人不得援用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造成的,承运人不得援用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七条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七条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q经证明,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的灭失、损坏经证明,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的灭失、损坏,是由于承,是由于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故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损害而轻率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故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损害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造成的

127、,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不得援地作为或者不作为造成的,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不得援用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七条限制赔偿责任的规用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七条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定。旅客的主要权利旅客的主要权利n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解除合同n凭票承船和享受按票规定的膳食及其他服务的凭票承船和享受按票规定的膳食及其他服务的权利权利n免费携带一定数量的行李及儿童的权利免费携带一定数量的行李及儿童的权利n享有损害赔偿的权利享有损害赔偿的权利旅客的主要义务旅客的主要义务n按合同规定付清票款和行李费按合同规定付清票款和行李费n在船期间应遵守客运规章和客船秩序,服从船在

128、船期间应遵守客运规章和客船秩序,服从船长的指挥管理长的指挥管理n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违禁品或危险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违禁品或危险品品旅客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旅客赔偿请求权的行使n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内,因承运人或者承运人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内,因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或者受委托的范围内的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或者受委托的范围内的过失引起事故,造成旅客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的过失引起事故,造成旅客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灭失、损坏的,旅客可以向承运人请求损害赔灭失、损坏的,旅客可以向承运人请求损害赔偿偿n有实际承运人的,旅客既可以向承运人提出赔有实际承运人的,旅客既可以向承运人提出赔偿请

129、求,也可以向实际承运人提出赔偿请求偿请求,也可以向实际承运人提出赔偿请求诉讼时效诉讼时效nMC258就海上旅客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就海上旅客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分别依照下列规定计算:时效期间为二年,分别依照下列规定计算:时效时效n(一一)有关旅客人身伤害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有关旅客人身伤害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当离船之日起计算;n(二二)有关旅客死亡的请求权,发生在运送期间的,自有关旅客死亡的请求权,发生在运送期间的,自旅客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因运送期间内的伤害而导旅客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因运送期间内的伤害而导致旅客离船后死亡的,

130、自旅客死亡之日起计算,但是致旅客离船后死亡的,自旅客死亡之日起计算,但是此期限自离船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年;此期限自离船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年;n(三三)有关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有关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因行李损坏、灭失请求赔偿因行李损坏、灭失请求赔偿n行李发生明显损坏的,旅客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向承运人或者承运行李发生明显损坏的,旅客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向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提交书面通知: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提交书面通知:n(一一)自带行李,应当在旅客离船前或者离船时提交;自带行李,应当在旅客离船前或者离船时提交;n(二

131、二)其他行李,应当在行李交还前或者交还时提交。行李的损坏其他行李,应当在行李交还前或者交还时提交。行李的损坏不明显,旅客在离船时或者行李交还时难以发现的,以及行李发不明显,旅客在离船时或者行李交还时难以发现的,以及行李发生灭失的,旅客应当在离船或者行李交还或者应当还交之日起十生灭失的,旅客应当在离船或者行李交还或者应当还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承交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提交书面通知。五日内,向承交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提交书面通知。旅客未依照本条第一、二款规定及明提交书面通知的,除非提出旅客未依照本条第一、二款规定及明提交书面通知的,除非提出反证,视为已经完整无损地反证,视为已经完

132、整无损地收到行李。行李交还时,旅客已经会同承运人对行李进行联合检收到行李。行李交还时,旅客已经会同承运人对行李进行联合检查或者检验的,无需提交书面通知查或者检验的,无需提交书面通知诉讼管辖诉讼管辖n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被告所在地转运港所在地海事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被告所在地转运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法院管辖n雅典公约规定的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被告的永雅典公约规定的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被告的永久居住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法院;起运地或目的地法久居住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法院;起运地或目的地法院;原告原籍或永久居住地所在国法院,但被告在该院;原告原籍或永久居住地所在国法院,但被告在该国需设有营业所并受其管辖

133、;合同订立地所在国法院,国需设有营业所并受其管辖;合同订立地所在国法院,但被告在该国需设有营业所并受其管辖;但被告在该国需设有营业所并受其管辖;诉讼时效的延长诉讼时效的延长n我国海商法对诉讼时效是否可以延长没有规定我国海商法对诉讼时效是否可以延长没有规定n雅典公约规定诉讼时效可以延长:承运人可通过雅典公约规定诉讼时效可以延长:承运人可通过书面声明或在诉因发生后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将诉讼时书面声明或在诉因发生后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将诉讼时效予以延长效予以延长n我国加入了雅典公约,所以公约的规定对我国的我国加入了雅典公约,所以公约的规定对我国的国际海上旅客运输适用,对我国的沿海旅客运输可以国际海上旅客运输

134、适用,对我国的沿海旅客运输可以不适用。因为我国民法理论认为诉讼时效是强制性规不适用。因为我国民法理论认为诉讼时效是强制性规定,当时人是不能通过协议进行变更的。定,当时人是不能通过协议进行变更的。有关国际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公约有关国际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公约n1957年年10月月10日统一海上客运若干规则的日统一海上客运若干规则的国际公约国际公约n1961年统一海上旅客运输若干法律规则的国年统一海上旅客运输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际公约q由于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低,故未生效由于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低,故未生效nIMO:1974年海上旅客及其行李运输雅典公年海上旅客及其行李运输雅典公约约q1987年年4月月2

135、8日生效日生效雅典公约的主要内容雅典公约的主要内容n承运人的运输责任和责任限制、实际承运人的承运人的运输责任和责任限制、实际承运人的责任、有关贵重物品的规定与我国海商法责任、有关贵重物品的规定与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基本一致的规定基本一致n公约规定它适用任何国际海上旅客运输。公约规定它适用任何国际海上旅客运输。n关于管辖权的规定关于管辖权的规定n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n合同无效条款的规定合同无效条款的规定雅典公约的议定书雅典公约的议定书n1974年的雅典公约有两个议定书。年的雅典公约有两个议定书。1976年的议定书将承运人责任限额单位由金法郎改年的议定书将承运人责任限额单位由金法郎改为特别提款权,自为特别提款权,自1989年年11月月30日生效。日生效。1990年议定书,大幅度提高了旅客人身伤害的年议定书,大幅度提高了旅客人身伤害的赔偿限额,该议定书尚未生效。赔偿限额,该议定书尚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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