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资源税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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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源税是对在我国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资源税是对在我国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属于对自然资源占用课税的范畴。课征的一种税。属于对自然资源占用课税的范畴。作用:作用:(1 1)促进企业之间开展平等竞争。)促进企业之间开展平等竞争。(2 2)促进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促进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3 3)为国家筹集财政资金。)为国家筹集财政资金。资源税一、纳税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以下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归纳】关于资源税纳税人的四点理解:1.开采地点进口

2、不征、出口不退2.纳税人范围广泛3.应税与非应税4.有扣缴义务人的规定(含个体户)【例题多选题】下列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能够成为资源税扣缴义务人的有( )。A.收购未税矿石的独立矿山B.收购未税矿石的个体经营者C.收购未税矿石的联合企业D.收购未税矿石的冶炼厂【答案】ABCD二、税目、税率二、税目、税率三、计税依据三、计税依据(一)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税依据从价定率计算资源税的销售额,包括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二)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税依据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四、应纳税额的计算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从价定率的税额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

3、税率(二)从量定额的税额计算应纳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代扣代缴税额=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提示】1.在税额计算过程中还要注意有无减征、免征规定。2.资源税具有单一环节一次课征的特点,只在开采后出厂销售或移送自用环节纳税。3.要关注资源税与增值税、所得税的关系。【例题计算题】某油田原油价格每吨6000元(不含增值税,下同),天然气每立方米2元。2012年12月,该企业生产原油25万吨,当月销售20万吨,加热、修井用2万吨,将3万吨原油赠送给协作单位;开采天然气700万立方米,当月销售600万立方米,待售100万立方米,原油、天然气的税率均为5%,该油田2012年12月应纳资源

4、税多少万元。【答案】油田2012年12月应纳资源税=(20+3)60005%+60025%=6900+60=6960(万元)。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其作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其作用在于:用在于:(1 1)加强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交易的调控;)加强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交易的调控;(2 2)有利于国家抑制炒买炒卖土地获取暴利的行为;)有利于国家抑制炒买炒卖土地获取暴利的行为;(3 3)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经济建设积累资金。)增加国

5、家财政收入为经济建设积累资金。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外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外籍个人等。二、征税范围二、征税范围(一)基本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包括:(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3)存量房地产买卖。【提示】1.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征税范围不仅仅限于土地交易; 2.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具有“国有”、“转让”两个关键特征。二、征税范围二、征税范围(二)具体情况的判定具体问题可归纳为应征、不征、免征三个方面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6、的情况(应征)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3)存量房地产买卖(4)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5)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6)投资方或接受方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投资(7)投资联营后将投入的房地产再转让的(8)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二、征税范围二、征税范围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情况(不征) (1)房地产继承(无收入)(2)房地产赠与(对象有限定,无收入)(3)房地产出租(权属未变)(4)房地产抵押期内(权属未变)(5)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权属未变)(6)房地产评估增值二、征税范围二、征税范围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况

7、(免征或暂免征收) (1)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2)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3)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无关的投资联营,将房地产转让到被投资企业(4)企业兼并,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5)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6)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7)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例题1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是( )。(2006年)A.公司与公司之间互换房产B.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客户代建房产C.兼并企业从被兼并企业取得房产D.双方合作建房后按比例分

8、配自用房产【答案】A【例题2单选题】根据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规定,下列行为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是( )。A.父母的房产由子女继承的B.双方合作建房后按比例分配自用房产C.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赠与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D.以房产抵押贷款期满后将房屋产权转让给贷款方的【答案】D一、税率一、税率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建议】记忆土地增值税的税率表。【建议】记忆土地增值税的税率表。土地增值税税率、应税收入与扣土地增值税税率、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除项目二、应税收入的确定二、应税收入的确定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应税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利益。

9、从形式上看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非货币收入要折合货币金额计入收入总额。三、扣除项目的确定三、扣除项目的确定(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适用新建房转让和存量房地产转让)包括地价款和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规定缴纳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二)房地产开发成本(适用新建房转让)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含耕地占用税)、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三、扣除项目的确定三、扣除项目的确定(三)房地产开发费用(适用新建房转让)1.纳税人能

10、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一)+(二)5%以内上述利息超过国家上浮标准;超标利息及罚息不得扣除。2.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包含全部使用自有资金的无利息支出的情况)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一)+(二)10%以内3.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上述1、2项所述两种办法。【例题计算题】某企业开发房地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1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6000万元;向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利息支出400万元(能提供贷款证明且可以合

11、理分摊),其中超过国家规定上浮幅度的金额为100万元;该省规定能提供贷款证明且可以合理分摊利息支出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5%。【答案】该企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400-100)+(1000+6000)5%=650(万元)。三、扣除项目的确定三、扣除项目的确定(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适用新建房转让和存量房地产转让)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视同税金扣除。【例题单选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确定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时,允许单独扣除的税金是( )。(2005年)A.营业税,印花税B.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C.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D.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答案】

12、C三、扣除项目的确定三、扣除项目的确定(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适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新建房转让)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提示】1.此项加计扣除仅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有效,非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不享受此项政策;2.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开发就转让的,不得加计扣除。【例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出售了其新建的商品房,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和开发成本共计100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国家规定允许的最高比例执行;与转让该商品房有关的税

13、金为200万元(不含印花税)。【答案】计算转让该商品房项目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的合计金额为10000(10%+20%)=3000(万元)。三、扣除项目的确定三、扣除项目的确定(六)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适用存量房地产转让)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例如,某企业转让一幢使用过多年的办公楼,经税务机关认定的重置成本价为120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70%,则评估价格=1200070%=8400(万元)。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

14、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征管法第35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例题1 计算题 】2013年3月,某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一处2009年7月购置的办公用房,转让时不能取得评估价格,原购房发

15、票注明购房款300万元,购入时缴纳契税9万元(能提供完税凭证),转让时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5.5万元,缴纳印花税0.2万元,上述金额和凭证均经过主管税务机关的确认。【答案】则计算该房产的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的金额是: 300(1+5%4)+9+5.5+0.2=374.7(万元)。【例题2多选题】以下项目中,转让新建房地产和转让存量房,在计算其土地增值税增值额时均能扣除的项目有( )。A.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B.房地产开发成本C.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D.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答案】AC【例题3多选题】转让旧房产,计算其土地增值税增值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有( )。(2009年原制度

16、)A.旧房产的评估价格B.支付评估机构的费用C.建造旧房产的重置成本D.转让环节缴纳的各种税费【答案】ABD【例题4单选题】转让旧房产,计算其土地增值税增值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有( )。A.房屋的净值B.建造旧房产的重置成本C.房屋开发费用D.转让环节缴纳的各种税费【答案】D一、增值额的确定一、增值额的确定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增值额的确定一、增值额的确定(一)通过收入减除扣除项目求得(二)关于评估价格的使用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

17、(1)隐瞒、虚报房地产的成交价格的;(2)提供的扣除项目不实的;(3)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一)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步骤和公式第一步,计算收入总额第二步,计算扣除项目金额第三步,用收入总额减除扣除项目金额计算增值额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规定扣除项目金额第四步,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之间的比例,以确定适用税率的档次和速算扣除系数第五步,套用公式计算税额。公式为: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例题步骤型计算】李某系某市居民,于2005年2月以50万元购得一临街商铺,同时支付相关税费l万元,购置后一直对

18、外出租。2008年5月,将临街商铺改租为卖,以80万元转让给他人,签订产权转移书据,经相关评估机构评定,房屋的重置成本价为7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8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2009年原制度)(1)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2)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印花税。(3)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答案及解析】(1)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80-50)5%(1+7%+3%)=1.65(万元)(2)应缴纳的印花税=800.05%=0.04(万元)(3)可扣除项目=7080%+1.65+0.04=57.69(万元)增值

19、额=80-57.69=22.31(万元)增值率=22.31/57.69100%=38.67%50%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22.3130%=6.69(万元)在纷繁成本费用项目条件中,只有已售(含视同销售、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无偿移交政府)房地产的地价成本和建造成本可扣除;未开发以及已开发未售的地价成本和建造成本不可扣除。【例题配比型计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9年1月受让一宗土地使用权,根据转让合同支付转让方地价款6000万元,当月办好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2009年2月至2010年3月中旬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受让土地70%(其余30%尚未使用)的面积开发建造一栋写字楼。在开发过程中,根据建筑承包

20、合同支付给建筑公司的劳务费和材料费共计5800万元;发生的利息费用为300万元,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且能够合理分摊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证明。3月下旬该公司将开发建造的写字楼总面积的20%转为公司的固定资产并用于对外出租,其余部分对外销售。2010年4月6月该公司取得租金收入共计60万元,销售部分全部售完,共计取得销售收入14000万元。该公司在写字楼开发和销售过程中,共计发生管理费用800万元、销售费用400万元。(说明:该公司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契税税率为3%;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2010年)【解析】(1)46月应缴纳的营业税605%+14000

21、5%=3+700=703(万元)(2)46月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3(7%+3%)+700(7%+3%)=0.3+70=70.3(万元)(3)应扣除的土地成本应缴纳的契税=60003%=180(万元)应扣除的土地成本=(6000+180)70%80%=3460.8(万元)(4)应扣除的开发成本580080%=4640(万元)(5)应扣除的开发费用30080%+(3460.8+4640)5%=240+405.04=645.04(万元)(6)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写字楼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14000-700+70+3460.8+4640+645.04+(3460.8+4640)20%=14

22、000-11136=2864(万元)(7)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写字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增值率=2864/11136100%=25.72%销售写字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286430%-111360=859.2(万元)。【关于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归纳】(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适用新建房地产转让和存量房地产转让)(二)房地产开发成本(适用新建房地产转让)(三)房地产开发费用(适用新建房地产转让)(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适用新建房地产转让和存量房地产转让)(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适用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新建房)(六)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适用存量房地产转让)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新

23、房可扣除的项目:(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房地产开发成本(三)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不包括加息、罚息)+(一)+(二)5%以内或(一)+(二)10%以内(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加计扣除):(一)+(二)20%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新房可扣除的项目:(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房地产开发成本(三)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不包括加息、罚息)+(一)+(二)5%以内或(一)+(二)10%以内(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各类企业转让存量房可扣除的项目:(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四)与转

24、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不能取得评估价格而需按发票所载金额加计扣除时,可单独扣除原买房时的契税(需提供契税完税凭证)。(六)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不能取得评估价格的,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各类企业转让未经开发的土地:(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四)转让环节的税金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 ,对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

25、税义务人一般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具体规定:(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义务人。(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二)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则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集体所有土地特指

26、尚未办理流转手续(未变性)的建设用地。二、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二、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规定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幅度税额,拉开档次,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规定为20倍。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标准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二、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二、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

27、计算(二)计税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义务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纳税义务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按下列方法确定:(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等到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二、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二、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三)应纳税额的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例题单选题】甲企业位于某经济落后地区,2011年12月取得一宗土地的使

28、用权(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书),2012年1月已按1500平方米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012年4月该企业取得了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上面注明的土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已知该地区适用每平方米0.9元18元的固定税额,当地政府规定的固定税额为每平方米0.9元,并另按照国家规定的最高比例降低税额标准。则该企业2012年应该补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 )。A.0元 B.315元 C.945元 D.1260元【答案】B【解析】三个知识点。知识点1: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等到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知识点2: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

29、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标准的30%。当地年固定税额=0.9(1-30%)=0.63(元/平方米)知识点3: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和补税的计算。(2000-1500)0.63=315(元)。三、税收优惠三、税收优惠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包括:法定免缴土地使用税的优惠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的优惠。【解释】考生应注意掌握具有普遍性的优惠规定。同时注意:作为地方性税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是分为两个层次的。一是税法条例中明确规定的法定税收优惠;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的优惠。三、税收优惠三、税收优惠(一)法定免缴土地使用税的优惠大部分与房产税一

30、致(二)省级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例题1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直接规定的免税项目是( )。(1998年)A.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B.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C.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D.个人办的医院、托儿所和幼儿园用地【答案】B【例题2单选题】某人民团体A、B两栋办公楼,A栋占地3000平方米,B栋占地1000平方米。2007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该团体将B栋出租。当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为每平方米15元,该团体2007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元。(2008年)A.3750 B.11250 C.12500 D.15000【答案】B【解析】人

31、民团体自用的A办公楼免税,出租的在租期内纳税: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15912=11250(元)。【例题3单选题】甲企业生产经营用地分布于某市的三个地域,第一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某免税单位,面积6000平方米;第二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属于甲企业,面积30000平方米,其中企业办学校5000平方米,医院3000平方米;第三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属于甲企业与乙企业共同拥有,面积10000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各50%。假定甲企业所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每平方米8元,则甲企业全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 )。(2010年)A.216000元 B.224000元 C.264000元 D.328000元【答案】C【解析】甲企业全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6000+30000-5000-3000+1000050%)8=26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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