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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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 目录目录第一篇第一篇 植入性医疗器械简介植入性医疗器械简介第二篇第二篇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在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在 植入性医疗器械中的应用植入性医疗器械中的应用第三篇第三篇 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简介简介第一篇第一篇 植入性医疗器械简介植入性医疗器械简介n一、植入性医疗器械的分类一、植入性医疗器械的分类n二、植入性医疗器械的材料二、植入性医疗器械的材料n三、植入性医疗器械的基本原则三、植入性医疗器械的基本原则n四、典型的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四、典型的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一、

2、植入性医疗器械的分类一、植入性医疗器械的分类(一)定义外科植入物:外科植入物:用于下列目的的医疗器械,全部导入人体,或替代上皮表面或眼表面通过外科侵入方法,保留在上述操作位置的器械。l注:通过外科侵入方法,部分导入人体保留至少注:通过外科侵入方法,部分导入人体保留至少30天的医疗器械,也天的医疗器械,也认作是植入物。认作是植入物。n(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n任何通过外科手段来达到下列目的的医疗器械:全部或部分插入人体或自然腔口中;或为替代上表皮或眼表面用的;并且使其在体内至少存留30天,且只能通过内科或外科的手段取出。n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n任何通过外科

3、或内科手段,拟部分或全部插入人体,或通过医疗手段介入自然腔口且拟留在体内的有源医疗器械。(二)植入性医疗器械植入性医疗器械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二二、植植入入性性医医疗疗器器械械的的材材料料植入植入材料材料金属材料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高分子材料医用陶瓷医用陶瓷复合材料复合材料衍生材料衍生材料可降解材料可降解材料组织工程及组织工程及支架材料支架材料(一)生物医用金属材料n临床主要包括:不锈钢、钛及钛合金、钴铬钼合金以及NiTi记忆合金,医用贵金属等。n生物医用金属材料广泛应用于骨与关节替代物、脊柱植入物、骨接合植入物,心血管植入物,神经外科植入物等。这类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静态和动态力学

4、性能、耐腐蚀性和生物相容性。(二)生物医用高分子材料n按来源可分为天然高分子材料和合成高分子材料。按来源可分为天然高分子材料和合成高分子材料。n天然的如多糖类、蛋白类;n合成的如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聚醚醚酮等;n按性质可分为非降解和可生物降解两大类。按性质可分为非降解和可生物降解两大类。n非降解高分子材料如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聚醚醚酮等;n可降解高分子材料如胶原、纤维素、聚乳酸等;(三)生物医用陶瓷n生物陶瓷可分为三类:n第一类为生物惰性陶瓷:第一类为生物惰性陶瓷:即可在体内保持稳定的陶瓷,如氧化铝、氧化锆、碳素等。n第二类为生物活性陶瓷:第二类为生物活性陶瓷:指可通过体内发生的生物化学反应,与组

5、织形成牢固的化学键性结合的陶瓷,如羟基磷灰石、生物玻璃陶瓷等。n第三类可生物降解陶瓷:第三类可生物降解陶瓷:如-磷酸三钙生物陶瓷等。(四)生物医用复合材料n生物医用复合材料是由两种两种或两种以上材料复合两种以上材料复合而成。n其分类按基材分为高分子基、陶瓷基、金属基高分子基、陶瓷基、金属基等;n按增强体形态和性质分为纤维纤维增强、颗粒颗粒增强等;n按材料与组织发生的反应分为生物惰性惰性、生物活性活性和可可吸收吸收生物医用复合材料。(五)生物衍生材料n是由天然生物组织生物组织经过特殊处理特殊处理而形成的。n由于经过处理的生物组织已失去生命力,生物衍生材料是无生命活力无生命活力的生物组织材料。n由

6、于它有类似于自然组织的构型和功能,或其组成类似于自然组织,因此,它在维持人体动态过程的修复和替修复和替换换中具有重要作用。(六)可降解生物材料n可降解生物材料可降解生物材料是指在生物体内能被逐渐破坏,包括形态、结构破坏和性能蜕变的一类材料。n可降解材料分为天然天然可生物降解材料和合成合成可生物降解材料两大类。(七)组织工程及支架材料n组织工程组织工程:应用工程学和生命科学的原理和方法来了解正常的和病理的哺乳类组织的结构功能的关系,并研制活的生物组织代用品,用以修复、维持、改善人体组织的功能。n组织工程有四大要素组织工程有四大要素:n种子细胞、支架、生长因子和培养环境。n种子细胞种子细胞n指培养

7、、存活、扩增最后形成组织的原始细胞。n支架支架n作为细胞以及细胞生长因子的载体,使种子细胞赖以定向分化增殖发育成相应的组织。n生长因子生长因子n是具有定向诱导和激活细胞分化、增殖、维持细胞生物活性等生物效应的蛋白类物质。n培养环境培养环境n指适合由细胞增殖培育成组织的生理环境。(八)植入性医疗器械材料的发展(八)植入性医疗器械材料的发展纳米技术纳米技术与生物、医学和材料科学相结合产生了纳米生物医学的崭新时代。n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已将n生物降解材料和生物活性材料生物降解材料和生物活性材料列为21世纪重点发展的高科技材料。n材料表面材料表面性质相当重要,而且表面性质的不同还将影响细胞吸附、增殖、分化

8、等一系列反应。植入性医疗器械的基本原则制定的背景植入性医疗器械的基本原则制定的背景由于植入性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产业已经越来越全球化,所以有必要对该类器械的设计、制造和性能要求制定国际上相互认可的基本原则制定国际上相互认可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旨在作为标准一致性的基础,但在现行的不同国家文件中,一些特定词汇可能有不同的用词或定义,特别是有关“寿寿命命”、“预预期期使使用用”、“正正常常使使用用条条件件”等方面。因此,建立在基本原则基础之上的标准,使该类器械在各自的国家以其合理性和一致性而商业化。nISO/TR14283/YY/T0340外科植入物基本原则为了使标准与法律/法规要求保持一致,YY/T0

9、340提出了外科植入物的基本原则。nYY/T0340提出了外科植入物的基本原则。当权衡对患者的利弊时,对所使用的植入物进行风险分析是一种良好的习惯,这一点贯穿本标准始终。然而,风险分析不是总能确定所有的风险。这些不确定的风险相对于患者感受到的利益来说,可能是可以接受的。通过对临床性能的随访,可以为确定风险的可接受性提供信息。一、一、通则通则n1、植入物的设计与制造应遵循以下原则:如果植入物使用时其任何伴随的风险风险与患者受益受益权衡是可接受可接受的,且能达到高水平的健康和安全保护,在预期使用条件下并用于预期目的时,它们不应危害患者患者的临床状况或安全,也不应危害使用者使用者及他人他人(适用时)

10、的安全和健康。n2、制造商为植入物的设计和生产设计和生产所采用的方法应遵循安全安全的原则的原则,并考虑采用已经得到广泛认可的工艺手段广泛认可的工艺手段。n为选择最适宜的方法,制造商应遵循下列原则:n(1)尽可能地消除或降低风险(安全设计与生产);n(2)适当处,对所涉及的不可能被消除的风险,应采用足够的防护措施,必要时可采用包括报警器在内的防护措施;n(3)由于所采用的防护措施的缺点而引起的潜在风险,应告知使用者。3、植入物应达到制造商预期的性能预期的性能,其设计、制造和包装应适应制造商规定的一种或多种功能一种或多种功能。4、在制造商规定的寿命期内寿命期内,当植入物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受到应力时,

11、其特征和性能仍应符合1、2和3条的规定,而不应对临床环境、患者及他人的安全产生不利影响。5、考虑到制造商提供的说明和信息,植入物的设计、制造和包装应确保运输和贮存运输和贮存植入物时不对其预期使用期间的特征和性能特征和性能产生负面影响。6、考虑到预期性能,对任何不希望出现的副作用副作用,应制定一个可接受的风险可接受的风险。(二)有关设计与生产的特殊原则n外科植入物的设计与生产还应遵循有关设计与生产的特殊原则,包括植入物的化学、物理和生物性能;感染及微生物污染;生产与环境条件;带测量功能的植入物;辐射防护;电离辐射;连接能源或配备能源植入物的原则;制造者应提供的信息;临床评价。nISO14630:

12、2005无源外科植入物-通用要求规定了制造外科植入物材料的选择原则。nn制造外科植入物的材料应按照为实现预期目的所需要的性能进行选择,同时应考虑到制造、搬运、灭菌和储存的影响。也应考虑外科植入物与人体组织和体液以及其它材料、其它植入物、物质、气体、辐射和电磁场的可能反应。n若药品为外科植入物的组成部分,应按药理对该药品进行评估。与外科植入物组合使用的药品性能不应受植入物影响,反之亦然。nn外科植入物和涂层的材料,包括基因工程产生的生物材料,处于可植入状态时,其相容性应可接受。可能的磨损和降解产物的相容性也应可接受。在特定应用场合的可接受性应通过下述方法之一确定:(1)按GB/T16886.1的

13、原则,形成文件并进行评估;(2)从类似临床应用中已被证明适合的材料中选择。四、典型的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四、典型的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一)骨接合植入物l骨接合植入物是指为骨、软骨、肌腱或韧带结构提供支持的无源外科植入物。l骨接合植入物主要是临床用于治疗骨折的产品。骨折是机械超负荷的结果,骨折破坏了骨骼结构的完整性,同时骨骼的强度也由此受到破坏。AO组织归纳了临床治疗骨折的四项原则:(1)骨折端的解剖复位:复位是治疗的基础,复位的作用是使骨折部位回复到正常位置,使骨折两断面接触而进行愈合。(2)使用骨接合植入物固定:固定是使复位后的骨折远近端相对位置固定下来,以保证愈合后不发生畸变。(3)无创外科

14、操作技术的应用。(4)功能锻炼。n一般地说,骨接合植入物用于创伤处理或矫形外科。骨接合植入物保持断骨复位并稳定骨(或周边)结构,使骨能愈合或融合,和/或提供支持或矫正。1、金属接骨板n接骨板是紧贴于骨以提供固定的装置。与螺钉配合使用,用于骨折内固定。n接骨板的型式为直型和异型,螺孔型式为锥型和球型。n金属接骨板按用途分为:四肢、颌面、脊柱接骨板等。n接骨板的类型根据其原理、结构、功能可分为保护性钢板或中和钢板、支持钢板、加压钢板、角钢板等。图1 典型的金属接骨板2、金属接骨螺钉n金属接骨螺钉类型而分为:n自自攻攻螺螺钉钉,非非自自攻攻螺螺钉钉,拉拉力力螺螺钉钉,皮皮质质骨骨螺钉和松质骨螺钉。螺

15、钉和松质骨螺钉。图2 典型的金属接骨螺钉3、金属矫形用钉n金属矫形用钉主要包括:椎弓根钉、椎体钉、骶骨钉、骨栓、U形钉、钩。图3典型的金属矫形用钉4、金属矫形用棒n金属矫形用棒主要供脊柱骨骼病变或畸形时作矫正内固定用。产品分为直圆棒、网纹棒、节形棒、螺纹棒、异形棒。图4典型的金属矫形用棒5、金属股骨颈固定钉金属股骨颈固定钉产品供骨科手术时作股骨颈骨折内固定用。产品主要有:加压螺旋钉、三翼钉、空心双头加压螺钉、尾部折断钉。图5典型的股骨颈固定钉 6、金属髓内针n金属髓内针主要包括梅花针、双矩形弹性针、圆形弹性针、勾针、弓形针、弧形针、三角针、细针等产品(不包括金属骨针)。图6典型的金属髓内针7、

16、骨接合植入物的典型临床应用:图7 手骨骨折的典型内固定 图8 三叶钢板固定胫骨 (1)骨折治疗;(2)肿瘤治疗;(3)骨切开术的稳定;(4)关节固定术的稳定;(5)骨延长、缩短或连接;(6)骨置换的支持;(7)关节置换的附件;(8)脊柱侧凸治疗;(9)脊柱固定;(10)退化性疾病的治疗;(11)肌腱的重建(12)韧带重建。8、临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n对于骨接合植入物临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最大问题是断裂断裂。n从理论上说,两种情况可以使其断裂,即单独很大的超载和多发较小的超载“疲劳”。为什么在这些情况下,很厚的钢板却会很容易断裂?(二)骨与关节替代物n人工骨是人体中常见的骨替代物,可用于椎体间融

17、合、后外侧融合、对骨不连结的处理、创伤后骨完整性的重建和骨肿瘤切除后缺损处的填充。多种材料可用于植入,例如:羟基磷灰石人工骨、磷酸三钙人工骨、自体骨植入、异体骨植入、合成骨替代物(骨水泥)、金属骨替代物等。n目前,关节替代物主要包括髋关节假体、膝关节假体、肩关节假体、肘关节假体等,使用材料主要还是金属材料,与之配伍使用的有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羟基磷灰石、骨水泥、医用陶瓷和其它涂层材料。n18221937年玻璃、象牙、不锈钢等材料用于髋关节置换材料,19381957年钴铬钼合金应用;19581970年超高分子聚乙烯应用;1970年至今陶瓷、交联聚乙烯、HA等等用于髋关节置换。n1890年德国Glu

18、ck用象牙和镍板螺钉做成世界上第一个人工膝关节;1895年法国医生发明第一个人工肩关节。n下面分别简单介绍典型的骨与关节替代物产品。1、羟基磷灰石人工骨、羟基磷灰石人工骨n羟基磷灰石陶瓷是指通过烧结使粉体中的晶粒融合成为凝聚的结晶块体的羟基磷灰石。图9 羟基磷灰石人工骨制品nISO13779-1:2000外科植入物用羟基磷灰石第1部分:羟基磷灰石陶瓷规定羟基磷灰石陶瓷应是具有晶体结构特征为国际衍射数据委员会ICDD,USA的粉末衍射卡PDF9-432所表征的化学合成物,化学式:Ca5(OH)(PO4)3。烧结的羟基磷灰石陶瓷的抗压强度应不低于1.5MPa,并应不显示各向异性。2、骨水泥、骨水泥

19、n所谓骨水泥一般指丙烯酸类树脂骨水泥。n骨水泥是由液体与粉体两部分组成。液体中同时含有聚阻剂和促进剂;粉剂中含有甲基丙烯酸甲脂苯乙烯共聚物及引发剂过氧化二苯甲酰。n使用骨水泥固定的全髋置换术有两个重要的技术要求,如何调制骨水泥和骨水泥如何固定假体。假体松动的重要原因之一往往是骨水泥使用不正确。n由于骨水泥在体内长期留置后会变色为类似骨组织的颜色,使翻修手术时难以与骨组织区别。因此,少数厂家的骨水泥中加入了一定的染料,以便翻修手术时辨认。此外,少数厂家的骨水泥中还加入了一定的药物,以利于尽早消除炎症。1、组分外观2、组分内装物精度3、面团时间4、凝固时间5、最高温度6、挤入度7、平均抗压强度3、

20、髋关节假体、髋关节假体n髋关节假体:是指代替一侧或两侧髋关节的外科植入物。髋关节假体产品可由股骨部件和髋臼部件组成,也可由股骨部件组成或髋臼部件组成。n髋关节假体是应用最为广泛的关节替代物,是直接关系到患者健康、安全的医疗器械产品,YY0118-2005髋关节假体规定了髋关节假体的材料、表面质量、灭菌、力学性能、内部质量(铸造产品的X射线检查、锻造产品的显微组织检验)、产品标记等的要求。nn图10 患病的髋关节 图11 全髋关节置换 4、膝关节假体、膝关节假体n膝关节膝关节假体:是指用于代替膝的两侧股骨和胫骨关节面的外科植入物,膝关节假体可由股骨部件、胫骨关节面部件、胫骨平台组成。图12组合式

21、膝关节 图13非约束型膝关节 n膝关节假体的按用于置换部分或全膝关节关节面分为:(股骨、胫骨)单髁、(股骨、胫骨)双髁;假体的使用按部分关节置换和全关节置换分类;根据关节的功能按非约束、部分约束、完全约束型膝关节分类。nYY0502-2005膝关节假体规定了膝关节假体的材料、表面质量、灭菌、力学性能、内部质量(铸造产品的X射线检查、锻造产品的显微组织检验)、产品标记等的要求。(三三)心血管植入物心血管植入物n心血管植入物主要包括:心脏瓣膜假体、血管假体、血管支架、封堵器和血栓过滤器等。1、心脏瓣膜假体、心脏瓣膜假体n心脏瓣膜在心脏中所起的作用是极为重要的,如果说心脏是泵体,瓣膜就是单向的阀门,

22、它们只允许血液朝一个方向流动。当血液需要通过时就开启,当需要阻止血液通过时就闭锁,从而保证血液在身体中的正常循环。n人工心脏瓣膜根据使用位置分为主动脉瓣和房室瓣;根据组成材料分为机械瓣和生物瓣;根据结构形式分为球型瓣和碟型瓣。机械瓣使用时间长,可达几十年,生物瓣使用时间相对较短,一般不超过10年。见图15。图14 天然心瓣图15 人工心脏瓣膜n由于心脏瓣膜植入心腔后,始终全部浸没在血液之中,因此对于材料的要求十分苛刻。它不仅要具有高强度和耐疲劳性,而且要有优异的抗凝血性。n作为人工心脏瓣膜的合成材料,曾采用聚乙烯、聚氨酯、硅橡胶等,其中硅橡胶和含氟橡胶性能较好,但材料的老化、血栓形成、肉芽组织

23、增生、磨擦损耗等仍是需要解决的问题。近年来多采用各向同性碳人工心脏瓣膜材料,在机械性能、耐磨性,尤其是抗凝血性等方面都优于硅橡胶。但使用上述材料制作的人工心瓣患者,需终生服用抗凝血药物。nn为了更好地解决抗凝血问题,生物瓣膜的移植越来越受到重视,一般多采用异种瓣膜,经过无菌条件下严格地生化处理,除去抗原基因,用戊二醛交联,外面配以聚四氟乙烯网状织物的轮圈,即可在临床手术中使用。缺点是强度较差,优点是抗凝血性好。2、血管假体、血管假体n血管的功能是输送血液,使全身的组织和器官不断进行新陈代谢。如果血管出现阻塞或破裂,就会影响血液的正常循环,严重时,将危及生命。血管内假体的实用性能,如弹性、柔性,

24、尤其是抗凝血性能,是至关重要的。这些性能除与材料本身有关外,还与成型方法有密切关系。n3、血管支架、血管支架n1986年,法国的Puel及瑞士的Sigwart率先在人类冠状动脉内进行支架植入术,旨在减少冠状动脉成形术后管腔的弹性回缩。n冠状动脉植入术比单纯的PTCA术(经皮穿刺介入冠状动脉成形术)在安全有效性方面有了很大程度的进步,它不但可使PTCA手术成功率达到近乎100%,而且对过去的PTCA风险较高的术中急性或亚急性冠脉闭塞从根本上得到了改善,同时对降低再狭窄发生率也起到了积极作用。nEN14299:2004无源外科植入物心脏和血管植入物的特殊要求动脉支架的专用要求结合ISO14630无

25、源外科植入物通用要求n标准规定了用于矫正或补偿动脉缺陷的动脉支架、血管假体及其释放的具体要求。为安全起见,在ISO14630和EN12006-3基础上,标准在预期性能、设计属性、材料、设计评价、制造、灭菌、包装及制造商提供信息方面提出具体要求。nn随着冠状动脉支架的广泛使用,支架内再狭窄成为临床上较为棘手的问题,为防止再狭窄,出现了药药物物涂涂层层支支架架,目前较为常见的药物涂层支架有二种。n一种是含有雷雷帕帕霉霉素素的支架,雷帕霉素是一种大环内酯抗生素,最初发现它具有抗真菌和免疫抑制活性,它可抑制同种异基因活体的动脉瘤形成,现已用于治疗肝肾和心脏移植的抗免疫排异。n另一种是含紫紫杉杉醇醇的药

26、物支架,紫杉醇是从紫杉树皮中提取的一种抗肿瘤药物,它能显著抑制血管平滑肌细胞增殖和血和内膜增生。n药物涂层支架有药物释放可预测性,对药物的浓度和药物释放的时间可控,一般为缓释型。但由于药物涂层支架是近几年才获准上市的产品,长期植入的疗效和安全性的验证还需进一步研究。n血管内支架是用金属管激光雕刻而成的一种网格式管状支撑结构。不同产品其网格的型式是不一样的,表面的金属覆盖率不同。参见图16。n图16 血管内支架及递送导管 (四)神经外科植入物n神经外科植入物主要包括:弹簧圈、可脱性球囊、自闭合颅内动脉瘤夹等。n利用神经外科植入物,通过介入神经放射学,使许多以往认为不治或难治之症,如手术达不到的脑

27、部功能区、脊髓动静脉畸形、颅内巨大动脉瘤得到了有效的治疗;使一些难度大、危险性高的手术,通过术前栓塞减少术中出血,提高手术的安全性。ISO9713神经外科植入物-自闭合颅内动脉瘤夹规定的神经外科植入物-自闭合颅内动脉瘤夹的主要性能如下:1、材料:制造自闭合颅内动脉瘤夹的材料应符合ISO5832-2、ISO5832-3、ISO5832-5等的规定,其中包括其化学成分、显微组织、力学性能。不锈钢不能用做制造颅内动脉瘤夹的材料。2、尺寸:夹子和部件应包含下列尺寸:(1)总长;(2)刀刃长度;(3)正确提供刀刃的宽度:一致宽度刀刃的宽度(忽略半径或尖端的锥度),不一致刀刃最大和最小宽度,有小孔刀刃的总

28、宽度;(4)任一个夹子的环绕部分或包围部分的内径。当夹子设计的变化不能指明刀刃长度之间的尖端时应测量刀刃长度。制造商应在图示中指明这些尖端。3、磁性的测定:测定夹子核磁共振成像的安全性,测量成品植入物的磁性是必要的。只研究制造夹子基础材料的磁性是不够的。每一种型号测量一个夹子的磁感应力和力矩。随机选取,在最差的核磁共振扫描条件下测定产生的影像干扰。4、闭合力的测定:测量和记录每一个夹子的实际闭合力,夹子的测量点见1)或2),张开1mm的测量点为:(1)从顶部开始沿着指定的刀刃长度的方向三分之一处的点,或;(2)如刀刃不能啮合整个刀刃的长度(例如,环形夹子),刀刃接触区间的中心点。5、标称闭合力

29、的公差:每一个夹子首次闭合时的闭合力允差应在标称闭合力的7.5%内。6、闭合力的降低:随机选取,用推荐的方法测量每一种型号夹子最大张开10次前后的闭合力。闭合力的减小应少于标称闭合力的5%。(五)非血管支架n非血管支架是指植入部位为血管系统以外的管腔支架,目前已有多种非血管支架得到广泛应用,如胆道支架、食道支架、气管支架、前列腺尿道支架、胃、十二脂肠支架等。目前,这些非血管支架主要由镍钛记忆合金丝编织而成。(六)宫内节育器(六)宫内节育器1、概述n宫内节育器是一种最常用的的避孕工具,具有可逆的生育调节功能。n因此,宫内节育器质量尤为重要,如果铜表面积、铜管牢固度、耐腐蚀性、恢复性、尾丝拉断力、

30、恢复性等达不到标准要求,将直接影响避孕效果,甚至造成人身伤害。2、宫内节育器的分类n宫内节育器主要分为含铜宫内节育器和惰性宫内节育器。n含铜宫内节育器是目前使用最广泛的一类活性宫内节育器,利用铜对精子或受精卵的杀伤作用来增强避孕效果,是目前国内使用量最大的品种。主要种类为:VCu宫内节育器、OCu宫内节育器、TCu宫内节育器、宫腔形宫内节育器(分为含铜和不含铜)。n惰性宫内节育器:以不锈钢丝或塑料、硅胶制成,如金属单环、麻花环及不锈钢宫形环等。n另外还有含孕激素的宫内节育器、释放止血药物的宫内节育器等。3、重要性能包括:铜表面积、恢复性、铜管牢固度、尾丝拉力、耐腐蚀性、变形量、定位块位移力、表

31、面粗糙度等图16 TCu宫内节育器(七)眼内人工晶体(七)眼内人工晶体n人工晶体是模仿自然晶状体的透镜。晶状体是眼内唯一的具调焦能力的聚焦透镜,用于将进角膜过虹膜的成像光束聚焦于眼底视网膜上,达到清晰视力。患白内障病人的晶状体呈老化混蚀状态,造成视力减弱,甚至失明。当手术摘取老化的晶状体后,由于失去了眼内唯一的聚焦透镜,视物无法正常聚焦于眼底而无视力,必须补偿聚焦后才能恢复视力。图17 人工晶体结构示意图图中:图中:1 总直径总直径2 定位孔定位孔 3 纯光学区纯光学区 4 主体主体5 襻襻 n人工晶体由双凸面或平、凸面或凸、凹面的单片透镜与支撑透镜的襻构成,襻与透镜的结合有一体加工制成的单件

32、式和分体加工后粘或焊接制成的多件式两种,多件式有襻与透镜可以是单一材料和不同材料。n聚甲基丙烯酸脂(PMMA)是最先用于制造人工晶体的材料,经过长期临床炎症是一种较为理想的人工晶体的材料。(八)植入式心脏起博器n基本原理:基本原理:用一定的脉冲电流刺激心脏,使有起搏功能障碍或房室传导功能障碍等疾病的心脏按一定频率应激收缩,这种方法称为人工心脏起搏。心脏起搏器能产生一定强度和宽度的电脉冲,通过导线和电极将电脉冲释放给心脏,刺激心肌。n预期用途预期用途:人工心脏起搏器能治疗一些严重的心率失常。心率失常是由多种病因引起的心肌电生理特性改变的一种疾病,而某些严重的心率失常如高度或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重

33、度病态窦房结综合症等,药物疗效差。但安装使用起搏器后却能收到显著的效果,并可大大降低死亡率。(九)植入式人工耳蜗n人的耳蜗毛细胞是接受声音的感觉细胞,它可以将声音信号转换成电信号,刺激听觉神经组织。当耳蜗毛细胞损伤严重时,就会出现严重的耳聋。人工耳蜗就是替代已损伤毛细胞,通过电流听觉神经重新获得声音信号的一种电子装置。nn人工耳蜗是将患者周围的声音信号进行电信号转换后,利用植入到耳蜗的电极,直接刺激听觉感应细胞,使患者感知到周围的声音。因此,由于人工耳蜗产品产生的电刺激与耳蜗内毛细胞产生的电信号不同,患者在植入人工耳蜗后,必须进行手术后的康复训练。n人工耳蜗主要由语音处理器和植入体组成。其中,

34、语音处理器由麦克风、语音处理系统、传送电极或发射线圈组成。植入体部分由接收电极或接收线圈、刺激电极组成。图18 植入人体的人工耳蜗图中:图中:1. 语音处理器语音处理器2. 传送电极或发射线圈传送电极或发射线圈3. 接收电极或接收线圈接收电极或接收线圈 4. 刺激电极刺激电极 (十)牙科种植体n通过外科手术的方法植入到上颌或下颌骨内或骨上的装置。种植体-修复体(Implant- supported prosthesis)基台 (Abutment)种植体种植体(Implant body ( Fixture ) (十一)其它植入性医疗器械n其它植入性医疗器械还包括:n非血管空腔脏器支架;n补片;n

35、其它人工器官:如人工肾、人工肺、人工眼球、人工食道、人工尿道、人工皮肤等;n外科手术缝合线等。第二篇第二篇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在植入性医疗器械中的应用在植入性医疗器械中的应用一、针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二、ISO 13485标准的特点 三、ISO 13485标准对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的专用要求四、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的 专用要求一、针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一、针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l2002年,国药局出台了外外科科植植入入物物生生产产实实施施细细则则,但对于风险系数大、安全要求高的植入器械的全程监管仍缺乏独立

36、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体系。l2004年国药局提出制定医医疗疗器器械械生生产产质质量量管管理理规规范范 。“规范”的主体内容应采用国际标准(ISO13485:2003),并结合我国医疗器械现行法规来制定。nISO13485是以ISO9001:2000为基础的标准。n而目前的版本是ISO9001:2008n2008版标准与2000版标准的的改变是属于修正修正(amend)性质,而非修订(revise)性质。nISO9001:2008改版主要的改变是:澄清条款的要求(clarity),说明条款的应用(application),及解释条款的意义(interpretation)。n因此,并不影响以IS

37、O9001:2000为基础的ISO13485。n修正后的2008版ISO9001标准,主要从17个方面的要求作了明确、限定和说明,更清晰、明确地表达标准的要求。n例如:对满足法规要求的范围方面,强调“适用产品的法适用产品的法律法规律法规”;n明确产品范围产品范围,强调包括“产品实现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输出(如,给出给出采购、生产和服务的适当信息、规定对产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产品特性等)”;n有关外包过程控制外包过程控制的类型和程度方面,强调:“对此类外包过程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规定”、“组织确保外包过程的控制,并不免除其满足所有顾客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的责任;n明确产品范围

38、产品范围,强调包括“产品实现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输出(如,给出给出采购、生产和服务的适当信息、规定对产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产品特性等)”;n有关外包过程控制外包过程控制的类型和程度方面,强调:“对此类外包过程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规定”、“组织确保外包过程的控制,并不免除其满足所有顾客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的责任;n有关外来文件外来文件方面,“强调:“确保组织所确定的的策划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限定了所需控制的外来文件的范围;n有关管理代表管理代表方面,强调“最高管理者应在本组织管理层中指定一名成员”,明确管理者代表应是组织内部的管理人员;n

39、有关设计开发输出发面,强调:设计开发的输出不应忽视产品防护防护的细节。n此外,还有工作环境工作环境方面、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方面、基础设施基础设施方面、顾客财产顾客财产方面等等。n美国医疗器械GMP工作情况:nl1969年采纳世界卫生组织WHO药品GMP;l1976年FDA将医疗器械修正案纳入联邦法案,修正案赋予FDA特别的“医疗器械”管理权限;l1978年颁布了医疗器械GMP(21CFR820);l1996年10月7日对GMP进行修订,发布了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法规(QSR)。n美国FDACFR820部分质量体系法规(QSR)分为十五部分:1、总条款9、不合格产品2、质量体系要求10、纠正和预防

40、措施3、设计控制11、标记和包装控制4、文件控制12、搬运、存贮、销售和安装5、采购控制13、记录6、标识和可追溯性14、服务7、生产和过程控制15、统计技术8、接收活动n美国美国FDA质量体系检查指南质量体系检查指南(QSIR)主要内容:主要内容:1、执行子系统检查2、检查前通知3、开始4 4、管理控制管理控制5 5、设计控制设计控制6 6、纠正和预防措施纠正和预防措施7 7、生产和过程控制生产和过程控制8、抽样计划n欧盟医疗器械指令:欧盟成立后,为了消除各成员国间的贸易壁垒,逐步建立一个同意的大市场,在医疗器械领域,欧盟委员会制定了三个欧盟医疗器械指令,即:1、90/385/EEC有源医疗

41、器械指令,1993.1.1发布1995.1.1实施2、98/79/EEC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指令1995.1.1发布1998.6.14实施3、93/42/EEC医疗器械指令2000.6.7发布2000.6.7实施以立法的形式规定只有符合三个医疗器械指令要求并通过CE认证的医疗器械产品才能进入欧盟市场。其中生产质量保证体系主要涉及产品的生产过程,通常由公告机构对企业建立的ISO9001和ISO13485要求的质量体系进行审核。n我国制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融入了我国现有的医疗器械监管法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l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12号令)l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16号令

42、)l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第10号令)l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第5号令)l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l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第31号令)lGB/T16886系列标准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lYY/T0316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在医疗器械的应用l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15号令)我国制定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分为十三章、一百零九条:第一章总则第八章监视和测量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九章销售和服务第三章资源管理第十章不合格品控制第四章文件和记录第十一章顾客投诉和不良事件监测第五章设计和开发第十二章分析和改进第六章采购第十三章附则第七章生产管理附录无菌植

43、入性医疗器械生产洁净室(区)设置原则二、二、ISO13485:2003标准的特点标准的特点ISO13485:2003是以ISO9001:2000标准为基础的标准,具有很多特点,例如,作为一个独立的标准并仅适用于医疗器械仅适用于医疗器械行业。ISO13485:2003标准所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对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的补充技术要求的补充。n标准处处强调满足医疗器械法规要求法规要求;n标准中删减了ISO9001:2000中“持持续续改改进进”和“顾顾客客满满意意”的提法;n标准特别强调了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要求;n某些专用要求只适用于指定的医疗器械类别,而不是所有的医疗器械。n强调过程方法。任何得

44、到输入并将其转化为输出的活动均可视为过程。n“PDCA”的方法可适用于所有过程。PDCA可简要描述如下:P策划:根据顾客的要求和组织的方针,为提供结果建立必要的目标和过程;D实施:实施过程;C检查:根据方针、目标和产品要求,对过程和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并报告结果;A处置:采取措施,以改进过程业绩。三、三、ISO13485:2003标准标准对植入性对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的专用要求医疗器械产品的专用要求ISO13485:2003标准中所规定的某些专用要求只适用于指定的医疗器械类别,而不是所有的医疗器械。因此,在实施标准时要注意标准所规定的适用医疗器械类别。nISO13485:2003标准中对有源植入

45、性医疗器械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专用要求出现2处。n第1处是标准的7.5.3.2.2关于可追溯性的专用要求:n标准规定“组织在规定可追溯性所要求的记录时,应包括可能导致医疗器械不满足其规定要求的所有组件、材料和工作环境条件的记录”。n组织应要求其代理商或经销商保持医疗器械的分销记录以便追溯,当检查需要时,可获得此类记录。n货运包装收件人的名字和地址的记录应予以保持。n第2处是在标准的8.2.4.2关于检验和试验人员身份的专用要求,标准规定:“组织应记录检验和试验人员的身份”。四、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对植入性四、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专用要求医疗器械的专用要求(一)(一)对有源植

46、入性医疗器械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可追溯性对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可追溯性的专用要求的专用要求l细则第六十九条规定:“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可追溯性的程序并形成文件,规定医疗器械可追溯性的范围、程度、唯一性标识和要求的记录。在规定可追溯性要求的记录时,应包括可能导致最终产品不满足其规定要求的所用的原材料、生产设备、操作人员和生产环境等记录”。n细则中第九十条规定:“。生产企业应当要求其代理商或经销商保持医疗器械分销记录以便追溯,生产企业应当保持货运包装收件人的名字和地址的记录。”(二)记录检验和试验人员的身份的专用要求(二)记录检验和试验人员的身份的专用要求n细则中第八十一条规定:“。检验记录

47、应当载明检验和试验人员的姓名、职务和检验日期。”生产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企业应记录检验和试验人员的身份。” 第三篇第三篇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简介简介外科植入物生产实施细则外科植入物生产实施细则n2002年,国药局出台了外科植入物生产实施细则,对外科植入物的生产作了具体规定,但对整个植入器械的生产和上市没有制定统一的要求,对于风险系数大、安全要求高的植入行器械的全程监管仍缺乏独立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体系。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n鉴于制定与实施“生产实施细则”的经验与暴露出的问题,2004年国药局提出制定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

48、称“规范”,作为医疗器械制造过程达到质量保证的通用要求,并针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特点制定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n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共十三章,一百零九条,n其中与“规范”相同的条款有五十五条;n与无菌医疗器械实施细则相同的条款有二十五条;n针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专用条款二十九条。n具体文本结构如下: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的文本结构的文本结构n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n通用要求有二条:n第一条、第三条n专用要求一条:n第二条n第二章第二章管理职责管理职责n通用要求有三条:n第四条第六条n第三章第三章资源管理资源管理n通用要求有一条:第

49、九条、n与无菌细则相同要求有十二条:n第十条、第十一条、n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n专用要求五条:n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二条、n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的文本结构的文本结构n第四章第四章文件和记录文件和记录n通用要求有四条:n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n第二十九条n专用要求二条:n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n第五章第五章设计和开发设计和开发n通用要求有九条:n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n第三十四条第四十条n专用要求有一条:n第三十三条n第六章第六章采购采购n通用要求有二条:n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n专用要求有七条:n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n第四十九条n第七章第七章生产管

50、理生产管理n通用要求有十条:n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n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三条n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一条n与无菌细则相同要求有十条:n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n第六十二条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的文本结构的文本结构n专用要求有八条:n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n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七条n第八章第八章监视和测量监视和测量n通用要求有五条:n第七十八条第八十条、n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n与无菌细则相同要求有一条:n第八十二条n专用要求有二条:n第九章第九章销售和服务销售和服务n通用要求有四条:n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九条、n专用要求有一条:n第九十条n第十章第十章不合格品控制不合格品控制n通用要求

51、有四条:n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n第十一章第十一章顾客投诉和不良顾客投诉和不良事件监测事件监测n通用要求有四条n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八条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的文本结构的文本结构n第十二章第十二章分析和改进分析和改进n通用要求有六条:n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四条n专用要求有一条:n第一百零五条n第十三章第十三章附附则则n通用要求有一条:n第一百零六条n与无菌细则相同要求有二条:n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n专用要求有一条:n第一百零九条n附录附录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洁净室(区)设置械生产洁净室(区)设置原则原则n专用要求八项简要说明简要说明n为了使大家更好的理解植

52、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下面主要针对细则的专有要求的条款进行讨论,另外考虑到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特点,对部分共有条款进行一些补充说明,没有特别明确检查要点的条款请参阅“规范”和“无菌细则”中相应条款的说明。一、总则一、总则l第一条第一条为了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为了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根据系,根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制的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定本实施细则。l条款理解:条款理解:l1、本条明确了制定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的目的和依据。第二条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第二类和第三类有源植入性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第二类和第三类有源植入性和无源植入性医疗

53、器械(包括无菌和非无菌状态)的设计和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包括无菌和非无菌状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全过程,但不适用于组织工程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全过程,但不适用于组织工程植入物中生物技术组成部分和除齿科种植体外的其它齿科植入物中生物技术组成部分和除齿科种植体外的其它齿科植入物。植入物。n条款理解:n1、本条明确了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n(1)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成品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不适用于为植入性医疗器械提供组件或零件的生产企业,不适用于组织工程植入物中生物技术组成部分和除齿科种植体外的其它齿科植入物。但鼓励他们将本细则的适当规定作为指南使用。n(2)细则条款适用性:如果生产企

54、业仅从事实施细则要求的某些事项,则生产企业只须符合实施细则中这些事项的要求。2、对于本条款中出现的几个术语的解释n植入性医疗器械植入性医疗器械包括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和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n(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任何通过外科手段来达到下列目的的医疗器械:全部或部分插入人体或自然腔口中;或为替代上表皮或眼表面用的;并且使其在体内至少存留30天,且只能通过内科或外科的手段取出。n注:该定义适用于植入性医疗器械,而不适用于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n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任何通过外科或内科手段,拟部分或全部插入人体,或通过医疗手段介入自然腔口且

55、拟留在体内的有源医疗器械。n有源医疗器械:有源医疗器械:任何依靠电能或其它能源而不是直接由人体或重力产生的能源来发挥其功能的医疗器械。组织工程学:n组织工程学:应用工程学和生命科学的原理和方法来了解正常的和病理的哺乳类组织的结构功能的关系,并研制活的生物组织代用品,用以修复、维持、改善人体组织的功能。n组织工程有四大要素:种子细胞、支架、生长因种子细胞、支架、生长因子和培养环境子和培养环境。n第三条第三条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

56、实施并保持其有效性。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个件,加以实施并保持其有效性。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在产品实现全过程中实施组成部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在产品实现全过程中实施风险管理。风险管理。n(见规范第三条)n条款理解(补充):条款理解(补充):n生产企业应在产品实现全过程中,建立风险管理形成文件的要求。应保持风险管理引起的记录。这类风险管理的关键要素包括风险评估(由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组成)和风险控制。应特别注意“全过程”这个词。n为使风险管理完整,生产之后的信息(如:反馈信息、顾客抱怨)应当被考虑包括在风险管理的文挡中。二二、管管理理职职责责管理职责管理承诺以顾客为关注

57、焦点质量方针策划目标管理体系职责权限沟通管理评审n第四条第四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规定各机构的职责、权限定各机构的职责、权限,明确质量管理职能。生产管理明确质量管理职能。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n(见规范第四条)nn第五条第五条生产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以下职责:生产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以下职责:n1组织制定生产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组织制定生产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n2组织策划并确定产品实现过程,确保满足顾客要求;组织策划并确定产品实现过程,确保满足顾客要求;n3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

58、行所需的人力资源、基础设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施和工作环境;n4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并保持记录;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并保持记录;n5指定专人和部门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收集,确保相应指定专人和部门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收集,确保相应法律法规在企业内部贯彻和执行。法律法规在企业内部贯彻和执行。n(见规范第五条)管理者代表n第六条第六条生产企业负责人应当确定一名管理者代表,生产企业负责人应当确定一名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报告质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需求,提高企业员工满足法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

59、况和改进需求,提高企业员工满足法规和顾客要求的意识。规和顾客要求的意识。n(见规范第六条)n条款理解(补充):条款理解(补充):n任命管理者代表,以确保质量体系要求被有效地执行,向具有行政责任的管理者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只有管理层中的一员才能被任命成为管理者代表,如果管理者代表有其他的工作职责,其他的工作职责和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职责不应当有利益冲突。第第三三章章资资源源管管理理资源管理资源提供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工作环境n第七条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当熟第七条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当熟悉医疗器械的法规,具有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生悉医疗器械的法规,具有质量管理的实践

60、经验,有能力对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见规范第七条)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和同种异体医疗器械的生产、技术和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和同种异体医疗器械的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生物学、生物化学、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生物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免疫学等知识),并具有相应的实践经验以确保微生物学、免疫学等知识),并具有相应的实践经验以确保在其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职责。在其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职责。n检查要点:检查要点:n1、检查专业学历及学习和培训记录;n2、检查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工作经历;n3

61、、通过交谈检查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如,产品的构成、工作原理,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等。n第八条第八条从事影响产品质量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工作的工作人员,应当经的工作人员,应当经相应技术和法规培训,具有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相应技术和法规培训,具有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n(见规范第八条)n从事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和同种异体医疗器械制造的全从事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和同种异体医疗器械制造的全体人员(包括清洁人员、维修人员)均应根据其生产的产体人员(包括清洁人员、维修人员)均应根据其生产的产品和所从事的生产操作进行专业(卫生学、微生物学等)品和所从事的生产操作

62、进行专业(卫生学、微生物学等)和安全防护培训。和安全防护培训。0801是否确定影响医疗器械质量的岗位,规定这些岗位人员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水平(包括学历要求)、工作技能、工作经验。n检查要点:检查要点:n1、检查生产企业对医疗器械质量的岗位设置,以及对岗位人员的要求。n2、检查对影响医疗器械质量的岗位人员要求是否包括:法律法规和基础理论以及专业技术能力等。0802是否对从事这些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以下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并保持能表明员工所具有能力的记录:1)工作的性质2)健康、安全和环境规章3)质量方针和其它内部方针4)员工的职责和与员工相关的程序和作业指导书。n检查要点:检查要点:n1、检查相应的培

63、训记录和评价培训和所采取其他措施的有效性的记录;n2、通过与企业员工交谈,检查企业员工对要求的“1)工作的性质2)健康、安全和环境规章3)质量方针和其它内部方针4)员工的职责和与员工相关的程序和作业指导书”四个方面的培训效果。n3、检查一些过程要求操作者具有额外的培训和/或特殊的资格鉴定,或过程本身应当经过特殊的批准。0803是否为在特殊环境条件或受控条件下工作的人员提供特殊的培训。n检查要点:检查要点:n1、检查对进入洁净区的人员应进行的洁净环境特点、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培训记录;n2、检查对进入冷库、暗室、激光操作、焊接的人员应进行工作性质、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培训记录;n3、检查对其他特殊环境条

64、件或受控条件下工作的人员培训记录。0804是否对从事在特殊环境或受控条件岗位工作的人员,进行进一步的资格鉴定,证明其胜任该项工作(如激光操作、焊接等岗位是否有上岗证等),是否对未满足要求的采取相应的措施。n检查要点:检查要点:n1、检查对特殊环境或受控条件岗位工作的人员进一步资格鉴定情况,例如考核、证书等。n2、检查对对未满足要求的采取相应的措施。0805是否对从事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和同种异体医疗器械制造的全体人员(包括清洁人员、维修人员),根据其生产的产品和所从事的生产操作性质进行专业(卫生学、微生物学等)和安全防护培训。n检查要点:检查要点:n1、检查是否有全体人员(包括清洁人员、维修人员)

65、的培训记录;n2、检查记录的完整性,根据其生产的产品和所从事的操作性质,包括(基本知识、专业知识、安全防护知识培训)。n第九条第九条生产企业应当具备并维护产品生产所需的生生产企业应当具备并维护产品生产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监视和测量装置、仓储场地等基础设产场地、生产设备、监视和测量装置、仓储场地等基础设施以及工作环境。生产环境应当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施以及工作环境。生产环境应当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的要求。(见规范第九条)n第十条第十条若工作环境条件可能对产品质量产生不利影响,若工作环境条件可能对产品质量产生不利影响,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对工作环境条件要求的控制程序并形成生产企业应当

66、建立对工作环境条件要求的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或作业指导书,以监视和控制工作环境条件。文件或作业指导书,以监视和控制工作环境条件。n条款理解:条款理解:n生产企业应确定并管理为达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工作环境。n1、产品生产的工作环境可影响产品质量。在工作环境中能影响产品质量的最重要的因素是:过程设备、所建立的工作环境和在此环境中工作的人员。n2、在产品实现中环境的控制。n3、在产品实现中人员的控制。n检查要点:(见无菌细则第十条)n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生产企业应当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生产企业应当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周围环境及运输等不应对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地面、路面周围环境及运输等不应

67、对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造成污染。行政区、生活区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合理,不造成污染。行政区、生活区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合理,不得对生产区有不良影响。厂址应当远离有污染的空气和水得对生产区有不良影响。厂址应当远离有污染的空气和水等污染源的区域。等污染源的区域。n(见无菌细则第十一条)nn第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当确定产品生产中避免污染、第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当确定产品生产中避免污染、在相应级别洁净室(区)内进行生产的过程。空气洁净级在相应级别洁净室(区)内进行生产的过程。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洁净室(区)的静压差应大于别不同的洁净室(区)的静压差应大于5帕,洁净室(区)帕,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应大于与室外

68、大气的静压差应大于10帕,并应有指示压差的装置,帕,并应有指示压差的装置,相同级别洁净室间的压差梯度要合理。无菌植入性医疗器相同级别洁净室间的压差梯度要合理。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洁净室(区)级别设置原则见附录,非无菌械生产企业的洁净室(区)级别设置原则见附录,非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工作环境设置应以对产品质量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工作环境设置应以对产品质量不产生不利影响为原则。不产生不利影响为原则。n(见无菌细则第十二条)n条款理解(补充):n1、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洁净室(区)的洁净度级别是否符合实施细则中“附录”的要求。“附录”中描述的主要与xxx接触的xxx,指的

69、是植入后,主要长期接触的器械。n2、本条中的“工作环境”是指非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洁净室(区)设置。n3、任何植入性医疗器械的最终使用状态均应为无菌状态。如果生产企业规定非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出厂后不再经过清洁,而直接由用户或使用者进行灭菌,则生产企业建立的包含最终清洁和包装过程的受控环境,应参照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洁净室(区)设置原则设置;如果生产企业规定非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出厂后由使用者或用户进行最终清洁和灭菌,则生产企业应规定与最终产品清洁和灭菌相适应的洁净室(区)设置原则。n4、本条对非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工作环境设置仅提出原则性要求,这里的工作环境主要指的是“洁

70、净室(区)”,如果通过论证认为非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的某些过程应在洁净区内完成,则应符合相应洁净室(区)的基本要求。n检查要点:检查要点:n1、检查洁净区内生产过程的确定及在相关文件中的标识;n2、检查洁净室(区)的洁净度级别,确定符合“设置原则”的要求;n3、通过洁净区检(监)记录和现场检查,核实压差梯度的合理性;n4、检查非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洁净室(区)设置情况,确定其是否满足要求。n第十三条第十三条洁净室(区)应当按照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洁净室(区)应当按照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工艺流程及所要求的空气洁净度级别进行合理布局。同一工艺流程及所要求的空气洁净度级别进行合理布局。同一洁净室(区

71、)内或相邻洁净室(区)间的生产操作不得互洁净室(区)内或相邻洁净室(区)间的生产操作不得互相交叉污染。相交叉污染。n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当与产品生产工艺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当与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无特殊要求时,温度应当控制在要求相适应。无特殊要求时,温度应当控制在1828,相对湿度控制在相对湿度控制在45%65%。(见无菌细则第十三条)n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生产厂房应当设置防尘、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生产厂房应当设置防尘、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洁净室(区)的门、窗及安全门应当密闭。物进入的设施。洁净室(区)的门、窗及安全门应当密闭。洁净室(区)的内表面应当便于清洁,能耐受

72、清洗和消毒。洁净室(区)的内表面应当便于清洁,能耐受清洗和消毒。(见无菌细则第十四条)nn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洁净室(区)内使用的压缩空气等洁净室(区)内使用的压缩空气等工艺用气均应经过净化处理。与产品使用表面直工艺用气均应经过净化处理。与产品使用表面直接接触的气体,其对产品的影响程度应当进行验接接触的气体,其对产品的影响程度应当进行验证和控制,以适应所生产产品的要求。(见证和控制,以适应所生产产品的要求。(见无无菌细则菌细则第十五条)第十五条)n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生产企业应当制定洁净室(区)的生产企业应当制定洁净室(区)的卫生管理文件,按照规定对洁净室(区)进行清卫生管理文件,按照规定对洁净室(区

73、)进行清洁、清洗和消毒,并作好记录。所用的消毒剂或洁、清洗和消毒,并作好记录。所用的消毒剂或消毒方法不得对设备、工艺装备、物料和产品造消毒方法不得对设备、工艺装备、物料和产品造成污染。消毒剂品种应当定期更换,防止产生耐成污染。消毒剂品种应当定期更换,防止产生耐药菌株。药菌株。n(见无菌细则第十六条)n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生产企业应当对洁净室(区)的尘粒、浮游生产企业应当对洁净室(区)的尘粒、浮游菌或沉降菌、换气次数或风速、静压差、温度和相对湿度菌或沉降菌、换气次数或风速、静压差、温度和相对湿度进行定期检(监)测,并对初始污染菌和微粒污染是否影进行定期检(监)测,并对初始污染菌和微粒污染是否影响产品

74、质量进行定期检(监)测和验证,检(监)测结果响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监)测和验证,检(监)测结果应当记录存档。应当记录存档。n(见无菌细则第十七条)n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对人员健康的要求,并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对人员健康的要求,并形成文件。应有人员健康档案。直接接触物料和产品的操形成文件。应有人员健康档案。直接接触物料和产品的操作人员每年至少体检一次,患有传染性和感染性疾病的人作人员每年至少体检一次,患有传染性和感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n(见无菌细则第十八条)nn第十九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对人员服装的要求,并第十九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对人员服

75、装的要求,并形成文件。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制定洁净和形成文件。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制定洁净和无菌工作服的管理规定。洁净工作服和无菌工作服不得脱无菌工作服的管理规定。洁净工作服和无菌工作服不得脱落纤维和颗粒性物质,无菌工作服应能包盖全部头发、胡落纤维和颗粒性物质,无菌工作服应能包盖全部头发、胡须及脚部,并能阻留人体脱落物。须及脚部,并能阻留人体脱落物。n(见无菌细则第十九条)n第二十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对人员的清洁要求,并形第二十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对人员的清洁要求,并形成文件。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制定洁净室(区)成文件。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制定洁净室(区)工

76、作人员卫生守则。人员进入洁净室(区)应当按照程序进工作人员卫生守则。人员进入洁净室(区)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净化,并穿戴洁净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工作鞋,裸手行净化,并穿戴洁净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工作鞋,裸手接触产品的操作人员每隔一定时间应对手再进行一次消毒。接触产品的操作人员每隔一定时间应对手再进行一次消毒。(见无菌细则第二十条)n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生产企业应当确定所需要的工艺用水,当生产企业应当确定所需要的工艺用水,当生产过程中使用工艺用水时,应当配备相应的制水设备,并生产过程中使用工艺用水时,应当配备相应的制水设备,并有防止污染的措施,用量较大时应通过管道输送至洁净区。有防止污染的措施,

77、用量较大时应通过管道输送至洁净区。工艺用水应当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工艺用水应当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n(见无菌细则第二十一条)2101是否确定了整个生产和辅助过程中所用工艺用水的种类和用量。*2102工艺用水的输送或传递是否能防止污染。若产品的加工过程需要工艺用水时,是否配备了工艺用水的制备设备,并且当用量较大时通过管道输送到用水点。是否按规定对工艺用水进行检测。*2103若水是最终产品的组成成分时,是否使用符合药典要求的注射用水;与人体组织、骨腔或自然腔体接触的无菌医疗器械,末道清洗用水是否使用符合药典要求的纯化水;其它植入性医疗器械末道清洗用水是否使用符合药典要求的纯化水。n条款理解:条款理

78、解:n1、原则是应按工艺用水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和可能带来的风险来确定使用工艺用水的种类。n2、本条并未特指是对出厂的无菌产品,还是非无菌产品用水的要求,因此,本条适合所有的植入产品。n3、由于所有植入产品最终的使用状态均应无菌,因此有必要对产品的最终清洗作出相应的要求。n4、对于无菌的产品:。n5、对于非无菌的产品:若水是最终产品的组成成分时,应使用符合药典要求的注射用水。若水仅用于清洗,则对于接触心血管系统、淋巴系统或脑脊髓液或药液的产品,末道清洗应使用符合药典要求的或用超滤等其它方法生产的无菌、无热原的注射用水;对于其它产品,末道清洗用水至少应为符合药典要求的纯化水。n检查要点:n

79、1、检查企业应具有生产产品(包括无菌和非无菌产品)所需要的工艺用水,并满足生产需要。n2、现场考查工艺用水的制备设备能生产出满足要求的工艺用水;或购买的工艺用水满足要求。n3、检查工艺用水防污染的措施和按规定检测的记录或报告。n第二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当制定工艺用水的管理文件,工第二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当制定工艺用水的管理文件,工艺用水的储罐和输送管道应当满足产品要求,并定期清洗、消艺用水的储罐和输送管道应当满足产品要求,并定期清洗、消毒。毒。(见无菌细则第二十二条)n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对非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或使用前预期灭菌对非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或使用前预期灭菌的医疗器械,如果通过确认的产品清洁、包

80、装过程能将污染的医疗器械,如果通过确认的产品清洁、包装过程能将污染降低并保持一致的控制水平,生产企业需建立一个受控的环降低并保持一致的控制水平,生产企业需建立一个受控的环境来包含该确认的清洁和包装过程。境来包含该确认的清洁和包装过程。2301对在生产或使用中活性物质、灭活物质受到污染(包括热原)对产品产生重要影响的植入性医疗器械,是否对工作环境进行控制,此类产品的生产和包装是否在有规范要求的、可控的环境下进行。2302对非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或使用前预期灭菌的医疗器械,如果通过确认的产品清洁、包装过程,能将污染降低并保持一致的控制水平,是否建立一个受控的环境来包含该确认的清洁和包装过程。n条款理

81、解:n1、生产企业应确定并管理为达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工作环境。n2、对无菌器械、或使用前预期灭菌的产品或在生产或使用中活性物质或灭活性物质的污染(包括热原)起重要作用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生产企业应当特别注意微生物或微粒的污染水平。n3、生产企业应建立一个受控的工作环境,来进行产品的最终清洗和包装。n4、下列是一些与工作环境有关的各种参数、指示项或控制项如:温度、湿度、气流、空气过滤、空气电离、压差、光照(包括光谱的成分和强度)声音、振动、工作台面和工作过程的清洁要求、水质、工作环境中人员的数量。检查要点:检查要点:n1、检查生产企业对工作环境的控制要求。这里的工作环境主要指洁净环境。n2、

82、检查生产企业建立的受控工作环境是否满足文件化的要求。n3、检查生产企业建立的包含最终清洁、包装的受控工作环境的确认过程。n4、通过查阅相关记录,检查产品的最终清洁、包装能否将污染降低并保持一致的控制水平。n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为了防止对其它产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为了防止对其它产品、工作环境或人员造成污染,生产企业应当采取特殊措品、工作环境或人员造成污染,生产企业应当采取特殊措施对受污染或易于污染的产品进行控制,其措施应形成文施对受污染或易于污染的产品进行控制,其措施应形成文件予以规定。件予以规定。n条款理解:条款理解:n1、受污染或易于污染的产品,例如:动物源性、同种异体产品、

83、带药支架、导管、补片等。n2、为防止产品、工作环境和人员的交叉污染生产企业应当采取特殊措施进行控制。这些措施可包括:标识、防护、清场、清洁等。n检查要点:检查要点:n1、检查企业对受污染或易于污染的产品、工作台面或人员建立的搬运、清洁和除污染的文件。n2、现场检查执行情况。四四、文文件件和和记记录录n文件是信息及其承载媒体文件是信息及其承载媒体。文件的价值是能够沟通意图,统一行动。n记录是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完成记录是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完成活动证据的文件。活动证据的文件。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n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中有30处处提出形成程序文件的要求,有50余处余处提出记录的要求

84、。文件要求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手册本细则规定的文件确保过程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的文件本细则要求的记录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文件的控制记录的控制四、四、文件和记录文件和记录n对文件的控制的要求对文件的控制的要求:n第二十五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形成第二十五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形成文件。质量管理体系形成的文件应当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文件。质量管理体系形成的文件应当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手册、本细则中所要求编制的程序文件、技术目标、质量手册、本细则中所要求编制的程序文件、技术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以及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以及法规要求的

85、其他文件。n质量手册应当对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作出承诺和质量手册应当对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作出承诺和规定。规定。n(见规范第十条)nn第二十六条生产企业应当编制和保持所生产医疗器第二十六条生产企业应当编制和保持所生产医疗器械的技术文档,包括产品规范、生产过程规范、检验和试械的技术文档,包括产品规范、生产过程规范、检验和试验规范、安装和服务规范等。验规范、安装和服务规范等。n(见规范第十一条)n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文件控制程序并形成文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文件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规定以下的文件控制要求:件,规定以下的文件控制要求:n(一一)文件发布前应当经过评审和批准,以确保文件的

86、文件发布前应当经过评审和批准,以确保文件的适宜性和充分性,并满足本细则的要求;适宜性和充分性,并满足本细则的要求;n(二二)文件更新或修改时,应当按照规定对文件进行评文件更新或修改时,应当按照规定对文件进行评审和批准,并能识别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确保在工作审和批准,并能识别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确保在工作现场可获得适用版本的文件;现场可获得适用版本的文件;nn(三三)生产企业应当确保有关医疗器械法规和生产企业应当确保有关医疗器械法规和其它外来文件得到识别与控制;其它外来文件得到识别与控制;n(四四)生产企业应当对保留的作废文件进行标生产企业应当对保留的作废文件进行标识,防止不正确使用。识,防

87、止不正确使用。n(见规范第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生产企业应当保存作废的技术文档,并生产企业应当保存作废的技术文档,并确定其保存期限。这个期限至少在生产企业所规定的医疗确定其保存期限。这个期限至少在生产企业所规定的医疗器械寿命期内,可以得到该医疗器械的制造和试验的文件,器械寿命期内,可以得到该医疗器械的制造和试验的文件,但不应少于记录或相关法规要求所规定的保存期限。但不应少于记录或相关法规要求所规定的保存期限。n1、医疗器械的寿命期n确定产品的寿命期可部分地控制所识别出的剩余风险,这种剩余风险在医疗器械超期使用时,可使风险增加至不可接受的水平。n为对文件和记录进行控制,细则要求生产企业规定

88、医疗器械的寿命期。医疗器械的寿命期的确定可以技术、法律、商业和其他事项为基础。规定医疗器械寿命的依据应当形成文件。为确定医疗器械寿命期,应当记录确定寿命期的合理性并考虑如下因素:n(1)医疗器械的存放期限;n(2)可退化的组件或医疗器械的失效日期;n(3)在医疗器械的寿命试验为基础上的,医疗器械使用次数或周期;n(4)预期的材料降解;n(5)包装材料的稳定性;n(6)对于植入性医疗器械,在患者体内的器械的整个存留期间所产生的剩余风险;n(7)对于无菌的医疗器械,保持无菌的能力;n(8)合同或法规责任,或组织提供服务的能力;n(9)备件的费用和可得性;n(10)法律因素,包括责任。n2、文件的保

89、留期限应当考虑下列因素:n(1)医疗器械预期投入市场的时间期限,n(2)考虑法律要求,包括责任,n(3)无限期地保留文件的必要性或适宜性,n(4)相关记录的保留期限n(5)备用部件的可获得性n检查要点检查要点:n1、检查保存的作废技术文档及保存期限,核对是否与企业规定的寿命期一致;n2、作废技术文档是否满足产品维修和追溯的需要。可以假设有一件若干年前的产品,寻找技术文档。对记录的控制的要求:对记录的控制的要求:n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记录管理的程序并形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记录管理的程序并形成文件,规定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成文件,规定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

90、限、处置、可追溯性的要求。记录应当满足以下要求:限、处置、可追溯性的要求。记录应当满足以下要求:n(一)记录应当清晰、完整、易于识别和检索,并(一)记录应当清晰、完整、易于识别和检索,并防止破损和丢失;防止破损和丢失;n(二)生产企业保存记录的期限应当至少相当于企(二)生产企业保存记录的期限应当至少相当于企业所规定的医疗器械的寿命期,但从企业放行产品的日业所规定的医疗器械的寿命期,但从企业放行产品的日期起不少于期起不少于2年,或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可追溯。年,或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可追溯。n(见规范第十四条)n第三十条第三十条生产企业应当对记录的可追溯性作出规定。生产企业应当对记录的可追溯性作

91、出规定。在规定可追溯性所要求的记录时,应当包括可能导致医疗在规定可追溯性所要求的记录时,应当包括可能导致医疗器械不满足其规定要求的所有组件、材料和工作环境的记器械不满足其规定要求的所有组件、材料和工作环境的记录。录。n检查要点:检查要点:n1、检查生产企业对记录的可追溯性作出的规定。n2、检查产品的唯一标识符能否向前可追溯到顾客,向后可追溯到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组件、原材料和工作环境。n3、通过检查销售记录和库存记录确定某一批产品的具体位置。n4、检查产品的生产记录,确定其能够对操作人员的变更、原材料的改变、工具的更改、新的或不同的设备的启用、加工方法的更改等都有单独的标识记录。n5、检查可追溯性

92、要求记录,在医疗器械的加工或交付的每一阶段所涉及的具体人员的身份。完成连续作业的人员的顺序。五、设计和开发五、设计和开发设计和开发策划输入输出评审验证确认更改控制n第三十一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设计控制程序并第三十一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设计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对医疗器械的设计和开发过程实施策划和形成文件,对医疗器械的设计和开发过程实施策划和控制。控制。n(见规范第十五条)n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生产企业在进行设计和开发策划时,生产企业在进行设计和开发策划时,应当确定设计和开发的阶段及对各阶段的评审、验证、应当确定设计和开发的阶段及对各阶段的评审、验证、确认和设计转换等活动。应当识别和确定各个部门设确认

93、和设计转换等活动。应当识别和确定各个部门设计和开发的活动和接口,明确职责和分工。计和开发的活动和接口,明确职责和分工。n(见规范第十六条)条款理解(补充):条款理解(补充):n1、植入性医疗器械设计和开发的适用性n如果法规要求允许对设计和开发控制进行删减,则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删减他们可认为是合理的。n对于生产企业来说,重要的是仔细地评审细则第五章中所有的要求,以便识别出适用于生产企业运作的那些要求。一旦将这些要求识别出来,生产企业有责任遵守这些要求并且完成与产品实现要求有关的策划活动。即使生产企业自己没有完成设计和开发活动,也不能认为设计和开发不适用。生产企业仍有责任满足设计和开发的要求,除非法

94、规允许删减。一旦生产企业识别出那些要求,则有责任按照要求策划满足这些要求所需的质量管理体系过程。本细则的所有要求是针对提供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不论其类型或规模。n本细则中任何要求,如果因质量管理体系所涉及的医疗器械的特点而不适用时,生产企业不需要在其质量管理体系中包含这样的要求。n对于细则中所要求的适用于医疗器械的过程,但未在生产企业内实施,则生产企业应对这些过程负责并在其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说明。n在本细则中使用了词组“适当时”和“适当处”。除非生产企业能用文件的形式提出其他合理理由,否则,当用这两个短语中任何一个修饰一要求时,这一要求即被认为是“适当的”。n第三十三条设计和开发输入应当包括预

95、期用途规定第三十三条设计和开发输入应当包括预期用途规定的功能、性能和安全要求、法规要求、风险管理控制措施的功能、性能和安全要求、法规要求、风险管理控制措施和其他要求。对设计和开发输入应当进行评审并得到批准,和其他要求。对设计和开发输入应当进行评审并得到批准,保持相关记录。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的设计与制造应当将保持相关记录。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的设计与制造应当将与能源使用有关的风险,特别是与绝缘、漏电及过热有关与能源使用有关的风险,特别是与绝缘、漏电及过热有关的风险,降至最低。的风险,降至最低。n(见规范第十六条)条款理解(补充):条款理解(补充):n1、连接或配备能源植入物设计与制造的通则n(1)

96、带有电子程序系统的植入物的设计,应根据预期使用确保其重现性、准确性及系统的性能。如果通过风险分析确定了特殊器械或系统产生的(系统)风险,应采取适当的方法将其尽可能消除或降低。n(2)对于依靠内部能源保障患者安全的植入物,应有测定其能源状态的方法。n(3)可行且适当时,植入物应配有明确识别植入物及其制造商的唯一性代码(特别是植入物类型)。必要时该代码无需作外科手术即可直接读出。n(4)对于依靠外部能源保障患者安全的植入物,其外部能源应有一个能对任何能源故障发出信号的警报系统。n(5)对植入物的一个或多个临床参数进行监视的外部器械,应配置适宜的警报系统,以提示使用者可能导致死亡或患者健康状况恶化的

97、情况。n2、电风险的防护n(1)在正常状态和非正常状态下,植入物的设计与制造应尽可能避免在正确安装植入物时偶然电击的风险。“正常和非正常状态下的风险”是指已经通过对特殊器械的风险分析确定的风险。n(2)有源植入物的设计与制造应使与能源的使用有关的风险降至最低,特别是与用电器械的绝缘、漏电及过热有关的风险。n3、机械风险的防护n(1)植入物的设计与制造,应保护患者与使用者避免机械风险,例如与阻力、稳定性和移动部件相关的风险。n(2)植入物的设计与制造应使由植入物产生的振动引起的风险降至最低,除非这种振动是产品规定性能的一部分,否则应通过技术工艺和适当手段限制振动,特别是振源。n(3)植入物的设计

98、与制造应使噪音引起的风险降至最低,除非这种噪音是产品规定性能的一部分,否则应通过技术工艺和适当手段减少噪音,特别是噪音源。n(4)需要由使用者操作的电力、气体或液压源和气压源的终端及连接器的设计与制造,应将所有可能的风险降至最低。n4、由能源或药物对患者造成的风险的防护n(1)考虑到预期使用,植入物的设计与制造应保证程序和控制系统(包括软件)的正常功能不危及患者和使用者的安全。n(2)提供能源或给药植入物的设计与制造应使其释放速率的设定和保持达到足够的精度,以使得对患者的风险降至最低。n(3)给药植入物应以适宜的方法防止和/或指示可能导致风险的任何不恰当的释放速率。n(4)提供能源或给药植入物

99、,其设计与制造应结合适当的方法将能源或药物的偶然释放引起的风险降至最低。n第三十四条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当满足输入要求,提第三十四条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当满足输入要求,提供采购、生产和服务的依据、产品特性和接收准则。设计供采购、生产和服务的依据、产品特性和接收准则。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当得到批准,并保持相关记录。和开发输出应当得到批准,并保持相关记录。n(见规范第十八条)n第三十五条生产企业应当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开展第三十五条生产企业应当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开展从设计开发到生产的设计转换活动,以使设计和开发的输从设计开发到生产的设计转换活动,以使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在成为最终产品规范前得以验证,确保设计和开发输

100、出出在成为最终产品规范前得以验证,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适用于生产。适用于生产。n(见规范第十九条)nn第三十六条生产企业应当在设计和开发的适宜阶段第三十六条生产企业应当在设计和开发的适宜阶段安排评审,保持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安排评审,保持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n(见规范第二十条)n第三十七条生产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进行验证,第三十七条生产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进行验证,以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并保持验证结果以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并保持验证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n(见规范第二十一条)n第三十八条生产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第

101、三十八条生产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以确保产品满足规定的适用要求或预期用途的要求,并保以确保产品满足规定的适用要求或预期用途的要求,并保持确认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持确认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确认可采用临床评价和确认可采用临床评价和/或性能评价。进行临床试验时或性能评价。进行临床试验时应当符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法规的要求。应当符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法规的要求。n(见规范第二十二条)n第三十九条生产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第三十九条生产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识别并保持记录。必要时,应当对设计和开发更改进行评识别并保持记录。必要时,应当对设计和开发更改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

102、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n当选用的材料、零件或产品功能的改变可能影响到医当选用的材料、零件或产品功能的改变可能影响到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性、有效性时,应当评价因改动可能带来疗器械产品安全性、有效性时,应当评价因改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必要时采取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同时的风险,必要时采取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同时应当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n(见规范第二十三条)n第四十条生产企业应当在包括设计和开发在内的产第四十条生产企业应当在包括设计和开发在内的产品实现全过程中,制定风险管理的要求并形成文件,保持品实现全过程中,制定风险管理的要求并形成

103、文件,保持相关记录。相关记录。n(见规范第二十四条)六六、采采购购采购采购采购过程采购过程采购信采购信息息采购产品的采购产品的验证验证n第四十一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采购控制程序并形成第四十一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采购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以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文件,以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n当采购产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当采购产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时,采购产品的要求不得低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时,采购产品的要求不得低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n(见规范第二十五条)nn第四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当根据采购的

104、产品对随后的产第四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当根据采购的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实现和最终产品的影响,确定对供方和采购的产品实行控品实现和最终产品的影响,确定对供方和采购的产品实行控制的方式和程度。当产品委托生产时,委托方和受托方应满制的方式和程度。当产品委托生产时,委托方和受托方应满足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有关法规的要求。足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有关法规的要求。生产企业应当对供方满足其采购要求的能力进行评价,生产企业应当对供方满足其采购要求的能力进行评价,并制定对供方进行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并制定对供方进行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生产企业应当保持评价结果和评价过程的记录。生产企业应当保持评价结果和评价

105、过程的记录。(见规范第二十六条)n如采购的产品与最终产品的安全性能有关,生产企业必如采购的产品与最终产品的安全性能有关,生产企业必须保持对供方实施控制的所有记录,这些记录应足以证实所须保持对供方实施控制的所有记录,这些记录应足以证实所采购的产品可保证产品的安全性。采购的产品可保证产品的安全性。条款理解(补充):条款理解(补充):n1、企业应对采购的可导致最终产品的安全性能下降的产品(如原材料、包装材料等),保持对供方实施控制记录,这些记录应包括:n(1)对供方满足其采购要求的能力进行评价;n(2)按对供方进行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规范对供方进行选择;n(3)企业采购产品的具体要求及供货合同;n

106、(4)供方质量体系认证情况;n(5)供方对企业所采购产品符合企业要求的证据;n(6)供方对企业所采购产品的第三方(有资质的)验证报告;n(7)企业对采购产品的验证报告。检查要点(补充):检查要点(补充):n1、如采购的产品涉及最终产品的安全性能(如原材料、包装材料等),企业保持的对供方实施控制记录是否足以证实所采购产品可保证产品的安全性。n2、如果上述环节出现问题企业应采取的控制措施。n(可以提出疑问,只有这些疑问有圆满的答复,才可证明控制的有效性。)n第四十三条采购信息应当清楚地表述采购产品的要第四十三条采购信息应当清楚地表述采购产品的要求,包括采购产品类别、验收准则、规格型号、规范、图求,

107、包括采购产品类别、验收准则、规格型号、规范、图样、必要时包括过程要求、人员资格要求、质量管理体系样、必要时包括过程要求、人员资格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等内容。要求等内容。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可追溯性要求的范围和程度,保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可追溯性要求的范围和程度,保持相关的采购信息。相关的采购信息。n(见规范第二十七条)n第四十四条生产企业应当对采购的产品进行检验或第四十四条生产企业应当对采购的产品进行检验或验证,以确保其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并保持记录。验证,以确保其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并保持记录。(见规范第二十八条)n当检验或验证在供方的现场实施时,生产企业应当在当检验或验证在供方的现场实施时,生

108、产企业应当在采购信息中对验证安排和产品放行方法作出规定。采购信息中对验证安排和产品放行方法作出规定。生产企业应当对采购的医疗器械原材料按批进行检验生产企业应当对采购的医疗器械原材料按批进行检验或对供方的检验报告进行确认。或对供方的检验报告进行确认。n条款理解:条款理解:n1、医疗器械原材料主要指植入人体的材料;n2、企业应规定对每种医疗器械原材料按批进行检验或验证的方法,并按规定进行检验或验证。n检查要点:检查要点:n1、检查对检验或验证在供方的现场实施的情况,生产企业是否在采购信息中对验证安排和产品放行方法作出规定。n2、检查生产企业对医疗器械原材料按批进行检验或对供方的检验报告进行确认。这

109、里的检验和确认应按企业规定的程序进行。对于确认供方的检验报告的情况,企业应有相应的预防措施,预防措施应达到的目的是能及时发现不符合,进行纠正。n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和同种异体医疗器械生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和同种异体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所需供体采购应当向合法和有质量保证的供方采产企业对所需供体采购应当向合法和有质量保证的供方采购,与供方签订采购协议书,对供方的资质进行评价,并购,与供方签订采购协议书,对供方的资质进行评价,并有详细的采购信息记录。有详细的采购信息记录。n条款理解:条款理解:n1、动物包括:所有脊椎动物,包括鱼、两栖动物、爬行动物、鸟类和哺乳动物,但是不包括人类,同样适用

110、于动物组织的衍生物,如:胶源蛋白等。n在医疗器械生产中,动物来源的材料可以构成该器械的主要部件(例如牛/猪心脏瓣膜、羊肠缝合线、止血器械)、产品涂膜或者防护剂以及生产阶段中的辅助装置(例如牛脂)。检查要点:检查要点:n1、检查生产企业制定的供体采购控制文件。检查生产企业制定的供体采购控制文件。控制文件应包括:生物的种类、年龄、取材部位及取材部位的组织性质的选择、所执行的检疫标准(若适用)、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措施、必要的性能控制指标等。n2、检查对供方资质的评价报告,包括:供方合法性、质量保证检查对供方资质的评价报告,包括:供方合法性、质量保证能力评价能力评价。检查供方控制的证据,至少包括:动物

111、的来源、动物的繁殖和饲养条件、动物的健康情况。检查使用方监控措施,至少包括:动物种群来源要清楚,并可溯源、使用无特定病原体的动物、定期进行有无相关病毒抗体的检查。n3、检查与供方签订的采购协议书,协议书中应保证供体(材料)来源的伦理、检疫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明确供体是用来生产医明确供体是用来生产医疗器械产品。疗器械产品。n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动物源性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应当对用于动物源性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应当对用于医疗器械生产的动物源性供体进行风险分析和管理,对所医疗器械生产的动物源性供体进行风险分析和管理,对所需供体可能感染病毒和传染性病原体进行安全性控制并保需供体可能感染病毒和传染性病原体进

112、行安全性控制并保存资料,应当制定灭活或去除病毒和其他传染性病原体工存资料,应当制定灭活或去除病毒和其他传染性病原体工艺文件,经验证并保留验证报告。艺文件,经验证并保留验证报告。n条款理解:条款理解:n1、风险分析和管理、风险分析和管理n(可参见YY/T0771.1-2009动物源性医疗器械第1部分风险管理应用)n2、关于来源、收集以及处置的控制关于来源、收集以及处置的控制n(可参见YY/T0771.2-2009动物源性医疗器械第2部分来源、收集以及处置的控制)n3、病毒及传染去除或灭活、病毒及传染去除或灭活n(可参见YY/T0771.3-2009动物源医疗器械第3部分:病毒和传播性海绵状脑病(

113、TSE)因子去除与灭活的确认)n第四十七条动物源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与动物第四十七条动物源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与动物定点供应单位签订长期供应协议,在协议中应载明供体的定点供应单位签订长期供应协议,在协议中应载明供体的质量要求,并保存供应单位相关资格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质量要求,并保存供应单位相关资格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动物防疫合格证,执行的检疫标准等资料。生产企业证、动物防疫合格证,执行的检疫标准等资料。生产企业应当保存供体的可追溯性文件和记录。应当保存供体的可追溯性文件和记录。n检查要点:检查要点:n1、检查与动物定点供应单位签订的长期供应协议,以及协议是否包括对供体的质量要求。n2、检

114、查保存的供应单位相关资格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动物防疫合格证,执行的检疫标准等资料。n3、检查供体的可追溯性记录。n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同种异体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对所需供同种异体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对所需供体进行严格筛查,应建立供体筛查技术要求,并保存供体病体进行严格筛查,应建立供体筛查技术要求,并保存供体病原体及必要的血清学检验报告。原体及必要的血清学检验报告。n检查要点:检查要点:n1、检查对供者筛查的技术要求,以及是否按要求对所需供者进行严格筛查。检查是否有供体病原体及必要的血清学检验报告,如: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等相关检验报告。n第四十九条同种异体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保存供第四十

115、九条同种异体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保存供者志愿捐献书。在志愿捐献书中,应当明确供者所捐献组者志愿捐献书。在志愿捐献书中,应当明确供者所捐献组织的实际用途,并经供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其直系亲织的实际用途,并经供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其直系亲属签名确认。对用于医疗器械生产的同种异体原材料,生属签名确认。对用于医疗器械生产的同种异体原材料,生产企业应当保存与其合作的医疗机构提供的合法性证明或产企业应当保存与其合作的医疗机构提供的合法性证明或其伦理委员会的确认文件。其伦理委员会的确认文件。n检查要点:检查要点:n1、检查生产企业保存的供者志愿捐献书。志愿捐献书中应明确用途并有确认签字。n2、检查同种异

116、体原材料的合法性证明或其伦理委员会的确认文件。七、生产管理七、生产管理生产管理生产管理生产的控制生产的控制生产过程的确认生产过程的确认标识和可追溯性标识和可追溯性产品的防护产品的防护顾客的财产顾客的财产n第五十条生产企业应当策划并在受控条件下实施所有第五十条生产企业应当策划并在受控条件下实施所有生产过程。生产过程。n(见规范第二十九条)n第五十一条生产企业应当编制生产工艺规程、作业指第五十一条生产企业应当编制生产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并明确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导书等,并明确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n(见规范第三十条)n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烟雾、毒害物、射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

117、烟雾、毒害物、射线和紫外线的厂房、设备应当安装相应的防护装置,建立对工和紫外线的厂房、设备应当安装相应的防护装置,建立对工作环境条件的要求并形成文件,以进行监视和控制。作环境条件的要求并形成文件,以进行监视和控制。n(见无菌细则第四十四条)n条款理解(补充):条款理解(补充):n1、生产企业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烟雾、毒害物、射线和紫外线等的控制。生产中产生的这些危害物有可能对产品、工作人员、环境、生产设备、监视和测量设备等产生不利影响,影响的程度取决于生产企业工作环境的控制程度,生产企业应建立对这些工作环境条件的要求并形成文件,并监视和控制这些工作环境。n对生产过程中有可能产

118、生粉尘、烟雾、毒害物、射线和紫外线等危害物的情况举例如下:n机械抛光、喷砂处理、等离子喷涂;n酸洗、钝化、电解抛光、高温处理、焊接;n粘接、化学处理、变质处理;n放射性物质的应用、荧光渗透无损检验;n辐照灭菌、环氧乙烷灭菌等。2、对于喷砂、研磨、电解、钝化、等离子喷涂、机械抛光等对人员、环境、产品能够造成不利影响的设备应安装防护装置,以避免或减少这些不利影响。n第五十三条生产企业应当使用适宜的生产设备、工第五十三条生产企业应当使用适宜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监视和测量装置,并确保其得到控制。艺装备、监视和测量装置,并确保其得到控制。n(见规范第三十一条)n第五十四条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进行清洁处理或

119、者从第五十四条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进行清洁处理或者从产品上去除处理物时,生产企业应当将对产品进行清洁的产品上去除处理物时,生产企业应当将对产品进行清洁的要求形成文件并加以实施。对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应当进要求形成文件并加以实施。对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应当进行污染的控制,并对灭菌过程进行控制。行污染的控制,并对灭菌过程进行控制。n(见规范第三十二条)nn第五十五条生产企业对洁净室(区)内选用的设备第五十五条生产企业对洁净室(区)内选用的设备与工艺装备应当具有防尘、防污染措施。与工艺装备应当具有防尘、防污染措施。n(见无菌细则第四十六条)n第五十六条与物料或产品直接接触的设备、工艺装第五十六条与物料或产品

120、直接接触的设备、工艺装备及管道表面应当无毒、耐腐蚀,不与物料或产品发生化备及管道表面应当无毒、耐腐蚀,不与物料或产品发生化学反应与粘连。学反应与粘连。n(见无菌细则第四十七条)n第五十七条生产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清洗第五十七条生产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清洗剂及在洁净区内通过模具成型后不清洗的零配件所用的脱剂及在洁净区内通过模具成型后不清洗的零配件所用的脱模剂,均不得对产品造成污染。模剂,均不得对产品造成污染。n(见无菌细则第四十八条)n第五十八条生产企业应当制定工位器具的管理文件,第五十八条生产企业应当制定工位器具的管理文件,所选用的工位器具应能避免产品在存放和搬运中被污染和所选用的

121、工位器具应能避免产品在存放和搬运中被污染和损坏。损坏。n(见无菌细则第四十九条)n第五十九条进入洁净室(区)的物品,包括原料和第五十九条进入洁净室(区)的物品,包括原料和零配件等必须按程序进行净化处理。对于需清洁处理的无零配件等必须按程序进行净化处理。对于需清洁处理的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的零配件,末道清洁处理应当在相应级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的零配件,末道清洁处理应当在相应级别的洁净室(区)内进行,末道清洁处理介质应当满足产别的洁净室(区)内进行,末道清洁处理介质应当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品质量的要求。n(见无菌细则第五十条)n第六十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清场的管理规定,以防第六十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清场的管

122、理规定,以防止产品的交叉污染,并作好清场记录。止产品的交叉污染,并作好清场记录。n(见无菌细则第五十一条)nn第六十一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批号管理规定。无菌第六十一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批号管理规定。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明确生产批号和灭菌批号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明确生产批号和灭菌批号的关系,规定每批产品应形成的记录。关系,规定每批产品应形成的记录。n(见无菌细则第五十二条)n第六十二条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选择第六十二条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选择适宜的方法对产品进行灭菌或采用适宜的无菌加工技术以适宜的方法对产品进行灭菌或采用适宜的无菌加工技术以保证产品无菌,并执行相

123、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保证产品无菌,并执行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n(见无菌细则第五十三条)n第六十三条如果生产过程的结果不能或不易被后续第六十三条如果生产过程的结果不能或不易被后续的检验和试验加以验证,应当对该过程进行确认。应当保的检验和试验加以验证,应当对该过程进行确认。应当保持确认活动和结果的记录。生产企业应当鉴定过程确认人持确认活动和结果的记录。生产企业应当鉴定过程确认人员的资格。员的资格。如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采用的计算机软件对产品质如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采用的计算机软件对产品质量有影响,则应当编制确认的程序文件,确保在软件的初量有影响,则应当编制确认的程序文件,确保在软件的初次应用以及

124、软件的任何更改应用前予以确认并保持记录。次应用以及软件的任何更改应用前予以确认并保持记录。n(见规范第三十三条)n第六十四条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制定第六十四条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制定灭菌过程的控制文件,保持每一灭菌批的灭菌过程参数记灭菌过程的控制文件,保持每一灭菌批的灭菌过程参数记录,灭菌记录应可追溯到医疗器械的每一生产批。录,灭菌记录应可追溯到医疗器械的每一生产批。n(见规范第三十七条)n第六十五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和保持每批产品的生第六十五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和保持每批产品的生产记录。生产记录应当满足医疗器械可追溯性的要求,并产记录。生产记录应当满足医疗器械可追溯性的要求,

125、并标明生产数量和入库数量。标明生产数量和入库数量。n(见规范第三十四条)nn第六十六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产品标识控制程序并第六十六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产品标识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明确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以适宜的方法对形成文件,明确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以适宜的方法对产品进行标识,以便识别,防止混用和错用。产品进行标识,以便识别,防止混用和错用。n(见规范第三十五条)n第六十七条生产企业应当标识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第六十七条生产企业应当标识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以确保在产品形成的全过程中,只有所要求的检验和态,以确保在产品形成的全过程中,只有所要求的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才能被放行。试验合格的产品才能

126、被放行。n(见规范第三十六条)n第六十八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第六十八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灭菌过程确认程序并形成文件。灭菌过程应当按照相关标灭菌过程确认程序并形成文件。灭菌过程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在初次实施前进行确认,必要时再确认,并保持灭准要求在初次实施前进行确认,必要时再确认,并保持灭菌过程确认记录。菌过程确认记录。n(见规范第三十七条)n第六十九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可追溯性程序并形成第六十九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可追溯性程序并形成文件,规定医疗器械可追溯性的范围、程度、唯一性标识文件,规定医疗器械可追溯性的范围、程度、唯一性标识和要求的记录。在规定可追溯性要求的记

127、录时,应包括可和要求的记录。在规定可追溯性要求的记录时,应包括可能导致最终产品不满足其规定要求的所用的原材料、生产能导致最终产品不满足其规定要求的所用的原材料、生产设备、操作人员和生产环境等记录。设备、操作人员和生产环境等记录。n(见规范第三十八条)nn检查要点:检查要点:n1、检查生产企业编制可追溯性程序。n2、检查文件是否规定了可追溯性的范围、程度、唯一性标识,并能实现追溯。n3、检查产品的标识和生产记录、质量记录是否能追溯到产品生产所用的原材料、生产设备、操作人员和生产环境。n第七十条第七十条植入性医疗器械应当标记生产企业名称或植入性医疗器械应当标记生产企业名称或商标、批代码(批号)或系

128、列号,以保证其可追溯性。如商标、批代码(批号)或系列号,以保证其可追溯性。如果标记会影响产品的预期性能,或因产品体积或物理特性果标记会影响产品的预期性能,或因产品体积或物理特性难以清晰标记,上述信息可以使用标签或其它方法标示。难以清晰标记,上述信息可以使用标签或其它方法标示。n条款理解:条款理解:n1、标记(sign;symbol;mark):记号,标志;nn2、对于最终产品通常通过批号或系列号或电子方式对其进行标识。原材料和组件需要标识的程度和与最终产品相关的批号或序列号可取决于下列因素:涉及的原材料;医疗器械的型号;对最终产品、组件或内部使用原材料故障的影响程度;规定的要求;必要时,可追溯

129、性;设计和开发输入;法规要求。n用于医疗器械和组件上,用作产品标识的标记材料,不应当对产品的性能和安全有不利的影响。n3、YY/T0640-2008无源外科植入物-通用要求规定:n植入物应标记如下信息:n制造商名称或商标;n批代码(批号)或系列号。n如果标记会影响植入物的预期性能,或植入物太小,或植入物的物理特性不允许清晰标记,所需信息应使用标签或其它方法给出,以提供可追溯性。n如果植入物预计用于特殊目的,标签和使用说明应具有特殊目的指示(例如:“定制器械”或“仅供临床研究”)。n第七十一条产品的说明书、标签、包装和标识应当第七十一条产品的说明书、标签、包装和标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的相应法规及标

130、准要求。符合医疗器械的相应法规及标准要求。n(见规范第三十九条)n第七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防护程序并形成第七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防护程序并形成文件,规定产品防护的要求,防护应当包括标识、搬运、文件,规定产品防护的要求,防护应当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防护也应适用于产品的组成部分。包装、贮存和保护,防护也应适用于产品的组成部分。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对产品质量影响的程度规定无菌植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对产品质量影响的程度规定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和材料的贮存条件,并控制和记录这些条件。入性医疗器械和材料的贮存条件,并控制和记录这些条件。贮存条件应当在注册产品标准和包装标识、标签或使用说贮存

131、条件应当在注册产品标准和包装标识、标签或使用说明书中注明。明书中注明。n(见规范第四十条)n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三条以无菌状态提供的植入性医疗器械,其以无菌状态提供的植入性医疗器械,其防护密封包装应当具有微生物隔离的能力,能够在规定条防护密封包装应当具有微生物隔离的能力,能够在规定条件和期限内确保对产品提供有效防护。件和期限内确保对产品提供有效防护。n以非无菌状态提供的产品应当在规定的清洁条件下进以非无菌状态提供的产品应当在规定的清洁条件下进行末道清洗和包装,清洗水质至少为纯化水,同时采取适行末道清洗和包装,清洗水质至少为纯化水,同时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或降低微生物污染。其包装应能保持其产当的措施

132、,避免或降低微生物污染。其包装应能保持其产品不发生锈蚀、霉变、蜕变等性质变化,并适应由生产企品不发生锈蚀、霉变、蜕变等性质变化,并适应由生产企业指定的灭菌方法。业指定的灭菌方法。n条款理解:n1、以无菌状态提供的植入性医疗器械,其防护密封包装应当具有微生物隔离的能力,能够在规定条件和期限内确保对产品提供有效防护。对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要求可参见GB/T19633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n2、以无菌状态提供的植入性医疗器械,其包装材料的密封(提供微生物隔离层)应经过验证,包装密封过程应经过确认。n3、以非无菌状态提供的产品:n(1)在规定的受控的清洁条件下进行末道清洗和包装;n(2)末道清洗水

133、质至少为纯化水,并应经过验证;n注:纯化水:为蒸馏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他适宜的方法制得的供药用的水,不含任何附加剂。(药典)n(3)产品防护包装是否在规定的条件下可保持其产品不发生锈蚀、霉变、蜕变等性质变化并应经过验证。n(4)需在使用前灭菌的产品,生产企业应规定具体的灭菌方法,并对其进行确认;产品的包装应适应规定的灭菌方法。n(5)(如适用)经规定方法灭菌的产品包装系应能保持产品无菌,并不与产品发生不良作用。n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四条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和同种异体医疗器械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和同种异体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对供体的控制、防护、试验及处理提供有效生产企业应当对供体的控制、防护、试验及

134、处理提供有效保障措施。对于涉及到生物安全性的有关病毒和其它可传保障措施。对于涉及到生物安全性的有关病毒和其它可传播物质,生产企业应当采用有效的方法灭活、去除病毒和播物质,生产企业应当采用有效的方法灭活、去除病毒和其他传染性病原体,并对其工艺过程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其他传染性病原体,并对其工艺过程的有效性进行确认。生产企业应当记录与生产有关的所有监测信息。生产企业应当记录与生产有关的所有监测信息。n条款理解:条款理解:n1、生产企业应对组织、细胞和物质的控制、防护、试验及处理进行规定,并验证按规定要求能够提供安全保障。n2、为了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对于涉及到生物安全性的有关病毒和其它可传播物质,生产

135、企业应采用有效的方法予以去除,或在制造工艺中将其灭活。n3、生产企业应对这些去除和灭活工艺过程的有效性进行确认。n4、生产企业应记录与生产有关的所有信息(深冷监测、冷冻监测、环境监测、水质监测、清场监测等)。n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五条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和同种异体医疗器械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和同种异体医疗器械的物料应在受控条件下进行处理,不应造成污染。生产企的物料应在受控条件下进行处理,不应造成污染。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废弃的动物和人体组织的处理程序和记录。业应当建立废弃的动物和人体组织的处理程序和记录。n条款理解:条款理解:n1、生产企业应策划并在受控条件下进行生产。在考虑哪个控制条件适用于给定过程时,生产

136、企业应当考虑到对质量或法规符合性的影响。如果没有控制,就会对产品质量和法规符合性有不利或潜在的不利影响,则控制是必要的。n2、生产企业应建立并保持每一批医疗器械的记录,以提供规定的可追溯性的范围和程度的记录,并标明生产数量和批准销售的数量。n3、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废弃的动物和人体组织的处理程序和记录。与之相关的防止污染防止污染信息可参考ISO12891-1。n参考材料参考材料(ISO12891-1摘录)n人造废物的处理人造废物的处理人造废物的处理人造废物的处理:n(1)待处理的人造废物应当放入紧密的、防漏的容器或袋中,这些容器或袋应当具有耐热耐压的透明塑料质地,且在其上标示“污染废物”或其他官方

137、标签。所有污染废物的处理应遵循国家或当地的相关条例。n(2)刀剪使用之后应立即在紧密的、抗针扎的、可再利用的容器中处理,容器的四周和底部应该防水且应标示适当的警告。n(3)对所有的污染废物应当使用一个有效的灭菌方法进行灭菌处理。一个被广泛接受的方法如下:高压灭菌:高压灭菌:n以下操作规程适用于制造商推荐使用高压锅灭菌的外科植入物和所有污染废料。n根据定义,高压灭菌要求在一个标准大气压下(760mm汞柱高)和摄氏121度下,灭菌至少进行15分钟,这些是在理想状态下的最小灭菌标准。为了确保灭菌,高压灭菌应到到1.5小时。灭菌的具体步骤见ISO12891-1。n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六条用于生产动物源性医

138、疗器械和同种异体医疗用于生产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和同种异体医疗器械的操作区和设备应当便于清洁,能耐受熏蒸和消毒。器械的操作区和设备应当便于清洁,能耐受熏蒸和消毒。n条款理解:条款理解:n1、加工处理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和同种异体医疗器械的生产操作区的地面、物体、天棚应光洁,不产生尘粒、易于清洁消毒。n2、用于加工处理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和同种异体医疗器械的设备应能原位消毒清洁。其他用于加工处理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和同种异体医疗器械的玻璃器皿和不锈钢用具应在操作区内先经过高压消毒或化学消毒后才能清洗。n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七条生产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和同种异体医疗生产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和同种异体医疗器械的洁净区和需要消毒

139、的区域,应当选择使用一种以上器械的洁净区和需要消毒的区域,应当选择使用一种以上的消毒方式,并进行检测,以防止产生耐药菌株。的消毒方式,并进行检测,以防止产生耐药菌株。n条款理解:条款理解:n选择使用一种以上的消毒方式,主要是防止产生耐药菌株。八八、监监视视与与测测量量监视和测监视和测量量监视和测监视和测量量装置的控装置的控制制监视和测监视和测量量的反馈系的反馈系统统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的内部审核过程的监过程的监视和测量视和测量产品的监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视和测量n第七十八条第七十八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监视和测量的控制程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监视和测量的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确定所需要的监视和测

140、量活动,配置相序并形成文件,确定所需要的监视和测量活动,配置相应的装置,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控制。确保监视和测应的装置,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控制。确保监视和测量活动符合下列规定的要求:量活动符合下列规定的要求:n(一)应当定期对测量装置进行校准或检定和予以标识,(一)应当定期对测量装置进行校准或检定和予以标识,并保存记录;并保存记录;n(二)应当规定在搬运、维护、贮存期间对监视和测量(二)应当规定在搬运、维护、贮存期间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防护要求,防止检验结果失准;装置的防护要求,防止检验结果失准;n(三)当发现监视和测量装置不符合要求时,应当对以往(三)当发现监视和测量装置不符合要求时,应当对

141、以往监控和测量的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并且应当对监控和测量的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并且应当对装置和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保存装置的校准和装置和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保存装置的校准和产品验证结果的记录;产品验证结果的记录;n(四)对用于监视和测量的计算机软件,在初次使用前应(四)对用于监视和测量的计算机软件,在初次使用前应当确认其满足预期要求的能力,必要时再确认;当确认其满足预期要求的能力,必要时再确认;n(五)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符合要求和(五)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符合要求和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无菌检测室。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无菌检测室。n(见规

142、范第四十一条)n第七十九条第七十九条生产企业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生产企业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应当对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验证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应当对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验证产品符合规定要求。n(见规范第四十二条)n条款理解(补充):条款理解(补充):n过程检验和试验过程检验和试验包括从原材料的接收到医疗器械进行最终检验之间的活动,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结果即可以用作过程控制,也可以用来对不合格品的早期识别。生产企业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监视,并在适用时进行测量。这些方法应证实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n第八十条第八十条生产企业完成产品实现所规定的全部过程后,生产企业完成产

143、品实现所规定的全部过程后,才能对产品进行放行。生产企业应当对产品放行的程序、才能对产品进行放行。生产企业应当对产品放行的程序、条件和放行的批准作出规定,应当保持产品符合规定要求条件和放行的批准作出规定,应当保持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并记录有权放行产品的人员。放行的产品应当附的证据,并记录有权放行产品的人员。放行的产品应当附有合格证明。有合格证明。n(见规范第四十三条)最终检验原则最终检验原则:n条款理解:条款理解:n1、最终检验最终检验涉及的活动(检查、检验、测量或试验)是产品最终放行的依据。n2、形成最终检验和试验基础的规定要求应当包括所有指定放行准则。n3、最终的检验和试验应当提供以前检

144、验和试验没有确认的、对指定的放行准则符合性的客观证据。n4、如果在使用者现场进行组装和/或安装的医疗器械,完成组装和/或安装后,应当实施补充的检验和试验。选择测量方法选择测量方法n2、选择确保产品符合要求的测量方法。n3、生产企业的检验和试验记录应当对过程中产品和最终产品是否已满足质量要求进行评定。n4、适用时,监视和测量的记录可包括:n(1)使用的检验/试验程序和修订状态;n(2)使用的试验设备;n(3)试验数据;n(4)负责检验或试验人的签名及日期;n(5)清晰的识别检验产品的数量和接收产品的数量;n(6)记录任何没有通过检验或试验的产品的处理情况,及没有通过的原因。n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一条

145、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试验室,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试验室,对产品按批进行出厂检验项目的检验。检验记录应当载明检验对产品按批进行出厂检验项目的检验。检验记录应当载明检验和试验人员的姓名、职务和检验日期。和试验人员的姓名、职务和检验日期。n条款理解:条款理解:n1、出厂检验是对产品的特性进行检验,以验证产品要求已得到满足;n2、出厂检验应当提供以前检验和试验没有确认的、对指定的放行准则符合性的客观证据。n3、出厂检验是产品最终放行的依据。也可评审以前检验和试验结果的记录。出厂检验涉及检查、检验、测量或试验活动;n4、出厂检验项目应与相关标准的要求一致;n5、原则上生产企业

146、应具备全部出厂检验项目的检测能力,配备相应的出厂检验设备。对于过程已经检验,通过验证证实最终产品的性能不会因后续的过程而改变的过程检验项目,在出产检验时应给予验证。过程检验包括从原材料的接收检验到提交医疗器械进行最终检验之间的全部检验活动。n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当根据产品及生产工艺特点,生产企业应当根据产品及生产工艺特点,制定留样管理办法,按照生产批或灭菌批进行留样,并作制定留样管理办法,按照生产批或灭菌批进行留样,并作好留样观察记录。好留样观察记录。n(见无菌细则第六十六条)n条款理解(补充):条款理解(补充):n1、生产企业应根据留样的目的进行留样;n2、留样产品的储存条件应与上

147、市产品储存条件一致;n3、对动物源、人源、可吸收、可降解产品,具有生物活性的组织、细胞等产品应进行留样;n4、生产企业也可对产品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原材料进行留样。n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三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反馈程序并形成文件,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反馈程序并形成文件,对是否已满足顾客要求的信息进行监视,并确定获得和利对是否已满足顾客要求的信息进行监视,并确定获得和利用这种信息的方法。用这种信息的方法。n(见规范第四十四条)n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四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程序并形成文件,规定审核的准则、范围、频次、参核的程序并形成文件,规定审核的准则、范围、频次、

148、参加人员、方法、记录要求、纠正措施有效性的评定,以确加人员、方法、记录要求、纠正措施有效性的评定,以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并有效实施本规范的要求。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并有效实施本规范的要求。n(见规范第四十五条)n条款理解条款理解:n1、特殊生产过程指生产过程的输出不能被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的生产过程。生产企业应对这样的过程实施确认。n2、特殊生产过程包括仅在产品使用或服务已交付之后问题才显现的过程。确认应能证实这些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n3、生产企业应对这些过程进行安排,适用时包括:n(1)为过程的评审和批准所规定的准则;n(2)设备的认可和人员资格的鉴定;n(3)使用特定的方

149、法和程序;n(4)记录的要求;n(5)再确认。n4、特殊生产过程的确认是确保输出结果不能完全得以验证的过程能持续地提供满足规范的产品。过程确认包括计划的制定、特定过程一系列评价阶段的实施,记录数据的收集和分析说明。这些活动可以认为是由四个阶段构成的:n(1)设备规范的评审与批准;n(2)所使用设备和必要服务的提供的初始鉴定也称作安装鉴定安装鉴定(IQ);n(3)证明过程将生产出可接受的结果及所建立的过程参数的限度(最糟糕的情况)也称作操作鉴定操作鉴定(OQ);n(4)过程长期稳定性的建立也称作性能鉴定性能鉴定(PQ)。n5、生产企业应建立形成文件的程序,以确认对产品满足规定要求的能力有影响的生

150、产和服务提供的计算机软件的应用(以及软件的任何更改和/或其应用),此类软件的应用在开始使用前应予以确认。n关于在过程控制中应用的计算机软件的确认要求适用。无论是该软件是否为自动生产或过程控制而采购、开发、维护或更改的。(1)在过程控制中应用的计算机软件应进行确认。 当生产过程由计算机控制,则控制系统的检测至少包括:输入已知数据检测外围设备和传感器,包括生产过程的检测和模拟数据的检测;警报系统的检测,包括生产操作过程的各个极限值;评价操作者; 如果系统出错,检测应包括:通过手工操作更新数据的方法;系统关机时,正在处理的数据将如何处置;系统关机后可出现的程序选择;自动化生产过程的最终产品和信息处理

151、的影响因素; 软件的任何更改需要重新确认。(2)计算机和软件储存等对环境条件很敏感,特别是主机和微型机需要严格的温度和湿度限制;九九、销销售售和和服服务务销售和服务销售和服务评审与产品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有关的要求安装活动安装活动服务活动服务活动n第八十六条生产企业应当对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进行第八十六条生产企业应当对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进行评审并保持记录,对确定的产品要求作出规定并形成文件,评审并保持记录,对确定的产品要求作出规定并形成文件,如合同、标书、订单或产品信息等,以确保企业有能力满如合同、标书、订单或产品信息等,以确保企业有能力满足这些要求。若产品要求发生变更,应当重新评审并保持足这些要求

152、。若产品要求发生变更,应当重新评审并保持评审记录,修改相关文件并通知相关人员。评审记录,修改相关文件并通知相关人员。n(见规范第四十六条)nn第八十七条如本条款适用,生产企业应当确定医疗第八十七条如本条款适用,生产企业应当确定医疗器械安装要求和安装验证的接收准则并形成文件。器械安装要求和安装验证的接收准则并形成文件。当医疗器械安装活动由生产企业或其授权代理以外的当医疗器械安装活动由生产企业或其授权代理以外的人员完成时,生产企业应当提供安装和验证要求的文件,人员完成时,生产企业应当提供安装和验证要求的文件,并对安装和验证活动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并对安装和验证活动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生产企业应当保

153、持由其或其授权代理完成的安装和验生产企业应当保持由其或其授权代理完成的安装和验证记录。证记录。n(见规范第四十七条)n第八十八条生产企业在有服务要求的情况下应当规第八十八条生产企业在有服务要求的情况下应当规定服务活动及其验证的要求,并保持所实施服务活动的记定服务活动及其验证的要求,并保持所实施服务活动的记录。录。n(见规范第四十八条)n第八十九条生产企业选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第八十九条生产企业选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相关法规要求。符合医疗器械相关法规要求。n(见规范第四十九条)n第九十条第九十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保持销售记录,根据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保持销售记录,根据销售记录应

154、当能够追查到每批产品的售出情况。生产企业销售记录应当能够追查到每批产品的售出情况。生产企业应当要求其代理商或经销商保持医疗器械分销记录以便追应当要求其代理商或经销商保持医疗器械分销记录以便追溯,生产企业应当保持货运包装收件人的名字和地址的记溯,生产企业应当保持货运包装收件人的名字和地址的记录。录。n(见规范第五十条)n检查要点(补充):检查要点(补充):n1、检查企业书面的追溯标准操作程序,同时核实企业具有以下的能力:n(1)能够对未分销到患者手中的产品,确定其位置和获得其它必要的信息;n(2)能够对已分销到患者手中的产品,确定其位置和获得其它必要的信息。n2、检查企业采取的措施要求其代理商或

155、经销商保持医疗器械分销记录,必要时可检查其代理商或经销商保持的医疗器械分销记录。如果可以操作的话,选择一个或两个追溯信息的档案,核实相关信息。n3、检查企业保持的货运包装收件人的名字和地址的记录。十十、不不合合格格品品控控制制不合格品的控制不合格品的控制识别和控制识别和控制不合格品的处置不合格品的处置n第九十一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并第九十一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规定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形成文件,规定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和权限。n(见规范第五十一条)n第九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当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第九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当对

156、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隔离、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不合格品采取相应的录、隔离、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不合格品采取相应的处置方法。处置方法。n(见规范第五十二条)n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三条在产品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产品不在产品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生产企业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合格时,生产企业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n(见规范第五十三条)n条款理解(补充):条款理解(补充):n1、对交付或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应根据调查分析的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n2、若对不合格品采取了纠正,应对其进行再次检验(查看检验报告和记录)。n第九十四条若产品需要返工,应当编制返工文件,第九十四条若产品需要返工,应

157、当编制返工文件,包括作业指导书及不合格品返工后的重新检验和重新评价包括作业指导书及不合格品返工后的重新检验和重新评价等内容,并应当经过批准。在批准返工文件前应当确定返等内容,并应当经过批准。在批准返工文件前应当确定返工对产品的不利影响。工对产品的不利影响。n(见规范第五十四条)十十一一、顾顾客客投投诉诉和和不不良良事事件件监监测测顾客投诉和不良事件监测顾客投诉忠告性通知不良事件监测n第九十五条生产企业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接收、第九十五条生产企业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接收、调查、评价和处理顾客投诉,并保持记录。调查、评价和处理顾客投诉,并保持记录。n(见规范第五十五条)n第九十六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

158、忠告性通知发布和实第九十六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忠告性通知发布和实施程序并形成文件,保持发布和实施的记录。施程序并形成文件,保持发布和实施的记录。n(见规范第五十六条)n第九十七条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第九十七条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的要求建立不良事件监测程序并形成文件,测和再评价管理的要求建立不良事件监测程序并形成文件,明确不良事件管理人员职责,规定不良事件收集方法,报明确不良事件管理人员职责,规定不良事件收集方法,报告原则、上报程序和时限。告原则、上报程序和时限。n(见规范第五十七条)n第九十八条生产企业应当保持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第九十八条生产企业应当保持

159、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的记录,并建立相关档案。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的记录,并建立相关档案。n(见规范第五十八条)第第十十二二章章分分析析和和改改进进一、数据分析 生产企业应建立形成文件的程序,确定、收集和分析适当的数据,以证实质量管理体系 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如果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得到改进,应予以评价。这应包括来自监视和测量的结果以及其他有关来源的数据。数据分析要求提供的信息反馈系统反馈系统的建立的建立与产品要求与产品要求的符合性的符合性过程和产品过程和产品的特性的特性及趋势及趋势供方供方改进改进总则总则:利用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及管理评审来识别和

160、实施任何必要的更改。纠正措施纠正措施预防措施预防措施n第九十九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数据分析程序并形成第九十九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数据分析程序并形成文件,规定收集与产品质量、不良事件和质量管理体系运文件,规定收集与产品质量、不良事件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数据,包括反馈、产品质量、市场信息及供方情行有关的数据,包括反馈、产品质量、市场信息及供方情况。况。n(见规范第五十九条)n第一百条生产企业应当采用适当的分析方法,包括第一百条生产企业应当采用适当的分析方法,包括应用统计技术等进行数据分析,以确定产品的符合性、顾应用统计技术等进行数据分析,以确定产品的符合性、顾客要求得到满足的程度、质量管理体系的有

161、效性,并保持客要求得到满足的程度、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并保持数据分析结果的记录。数据分析结果的记录。n(见规范第六十条)nn第一百零一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纠正措施程序并形第一百零一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纠正措施程序并形成文件,以确定并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采取防止不合格再成文件,以确定并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采取防止不合格再发生的措施,并评审所采取纠正措施的有效性。发生的措施,并评审所采取纠正措施的有效性。n(见规范第六十一条)n第一百零二条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生第一百零二条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召回等措施,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产企业应当采取召回等措施,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

162、报告。n(见规范第六十二条)n第一百零三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预防措施程序并形第一百零三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预防措施程序并形成文件,以确定并消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采取预防措施,成文件,以确定并消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采取预防措施,并评审所采取预防措施的有效性。并评审所采取预防措施的有效性。n(见规范第六十三条)n第一百零四条生产企业若对顾客投诉没有采取纠正第一百零四条生产企业若对顾客投诉没有采取纠正和(或)预防措施,应当经过批准并记录理由。和(或)预防措施,应当经过批准并记录理由。n(见规范第六十四条)n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五条生产企业应制定对取出的植入性医疗生产企业应制定对取出的植入性医疗器械进行分

163、析研究的规定并形成文件。在获得取出的植入器械进行分析研究的规定并形成文件。在获得取出的植入性医疗器械时,企业应对其分析研究,了解植入产品有效性医疗器械时,企业应对其分析研究,了解植入产品有效性和安全性方面的信息,以用于提高产品质量和改进产品性和安全性方面的信息,以用于提高产品质量和改进产品安全性。安全性。n条款理解:条款理解:n1、ISO12891外科植入物的取出与分析为系列标准,目前由下述4部分组成:n第1部分:取出和处理n第2部分:取出的金属外科植入物的分析n第3部分:取出的高分子材料外科植入物的分析n第4部分:取出的陶瓷外科植入物的分析n2、取出外科植入物和邻近组织的研究对诊断临床并发症

164、具有价值,可以加深对临床植入物性能和植入物与人体相互作用的认识,可以提供植入物失效和安全性的信息,从而促进可生物相容的植入材料的发展和提高植入物的功能寿命。n3、ISO12891为处理和分析取出的植入物和组织提供了指导,以确保其不受损害,并允许在相关研究结果之间进行比较,这些指导也可为临床研究服务。n检查要点:检查要点:n1、检查对取出植入性医疗器械进行分析研究的文件规定。文件中应规定取出植入的性医疗器械的获取途径途径;对不同种类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分析研究内容、方法研究内容、方法等。n2、企业后获得取出的植入性医疗器械,应对其进行分析研究,检查分析研究报告。检查分析研究报告。十三、附则十三、附

165、则l第一百零六条生产企业可根据医疗器械产品的特点,第一百零六条生产企业可根据医疗器械产品的特点,确定不适用的条款,并说明不适用的合理性。确定不适用的条款,并说明不适用的合理性。l(见无菌细则第八十九条)l第一百零七条本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是:(略)第一百零七条本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是:(略)l第一百零八条本实施细则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一百零八条本实施细则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负责解释。l第一百零九条本实施细则自第一百零九条本实施细则自2011年年1月月1日起施行。国日起施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外科植入物生产实施细则的关于印发外科植入物生产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国药监械(国药监械2002473号)同时废止。号)同时废止。l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洁净室(区)设置原则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洁净室(区)设置原则l(略)附录: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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