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投资一体化的发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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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投资一体化的发展2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发展,跨国投资、跨国贸易、跨国资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发展,跨国投资、跨国贸易、跨国资金和人员的流动,使得税源国际化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世界金和人员的流动,使得税源国际化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世界各国对跨国税源的争夺也越来越激烈。对此,国际税务司要各国对跨国税源的争夺也越来越激烈。对此,国际税务司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跨国税源管理,努力维护国际税收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跨国税源管理,努力维护国际税收权益。权益。“引进来”和“走出去”3专题1:投资1、外资投资政策风向标-产业指导目录2、鼓励类与限制类政策与对策3、外资投资形式4、地方招商引资政策4新产业指导目

2、录,引导产业布局新产业指导目录,引导产业布局 法律框架,战略布局 2007产业指导目录第57号.doc 5在中国严格的外资准入法规体系中,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承担着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的宏观调控功能,因此一直被视为外资领域的政策风向标。自 1995 年首次制定颁布以来,目录已经经历了四次修订,而本次修订距上一版本也已经有三年的时间。在这三年中,新技术和新产品不断涌现,国内外经济形势和产业发展局面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本次目录的调整无疑将对此新环境下的政策诉求作出具体的回应,亦势必对外资在中国的未来布局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值得外国投资者和已在国

3、内投资的企业予以关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2007年)年)6一、坚持扩大对外开放,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目录在进一步引导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制造业的同时,对一些国内已经掌握成熟技术、具备较强生产能力的传统制造业不再予以鼓励,并明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条目同样适用于外商投资项目。 举例:在落实服务业入世承诺的同时,目录的鼓励类则增加了高附加值服务产业条目,顺应了国家产业升级的要求。-六、批发和零售业六、批发和零售业 1. 一般商品的配送 2. 现代物流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200

4、7年)年)7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目录鼓励外商投资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可再生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例如 1、新目录在鼓励类内容中增加了 “环保型印刷油墨”、“矿山生态恢复技术的综合应用”、“生物质能源开发技术” 等条目。 2、对于国内稀缺或不可再生的重要矿产资源,目录不再鼓励外商投资,例如铜、铅、锌、铝等有色金属矿的勘探和开采不再属于鼓励类范畴,而钨、钼、锡、锑、萤石等的勘查和开采则从限制类调整为禁止类。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2007年)年)8 三、调整单纯鼓励出口的导向政策 针对贸易顺差过大、外汇储备快速增加等新形势,目录不再继续实施单纯鼓励出口的导向

5、政策;其中最重要的变化体现在 “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不再被列为目录的鼓励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2007年)年)9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配合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的战略,目录不再列入仅 “限于中西部地区” 的条目。凡属于需鼓励外商投资的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在下一步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指导目录时将统筹考虑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2007年)年)10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2007年)年) 五、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对部分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

6、战略性和敏感性行业,如电网建设、增值电信业务等,目录在谨慎开放的基础上适当调整了相关条目。1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2007年)年)部分行业影响随着新目录的实施,可以预计未来的外资产业结构将会发生改变,某些产业有望成为新的外资增长点,相反一些传统的热点领域则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以下是几个主要行业的影响:12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2007年)年)贸易服务业 目录的鼓励类增加了 “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现代物流” 等高附加值服务产业条目 。“销售代理”、“货运代理”、“广告代理” 等则从原来的限制类项目变更为允许类项目;与此同时,

7、“一般商品的批发、零售”从鼓励类项目中剔除,重新归类于允许类项目。这些规定均体现了国家促进服务产业升级的调整思路。1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2007年)年)金融业 对于业界普遍关注的金融领域,目录则在旧版的基础上作了适度放宽。2007 年版的目录禁止类条目下已不再包含 “金融业”,原列入禁止类的 “期货公司” 现调整为限制类;因此新目录实施后,在中方控股的前提下,外国投资者即可投资设立期货公司。同时,目录对寿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的外资比例,经营范围等作出了明确 (外资比例分别不得超过 50%,49%,1/3;证券公司限于从事 A 股承销,B 股、

8、H 股以及公司和政府债券的承销和交易)。14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2007年)年) 矿产资源业 限外政策还体现在 “三高一资” (即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资源型) 项目的外资管理上,而其中首当其中的便是采矿、冶金等与自然资源密切相关的行业。目录从外资准入角度进行的产业规范仍然延续了今年早2期发布的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增补禁止类和限制类加工贸易目录的政策精神,不少具有重要意义的矿产资源勘探和开采,以及高能耗的有色金属冶炼等被归入到限制类或禁止类的条目下。15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2007年)年)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轨道交通运输设备

9、制造领域向外资全面开放,虽然鼓励类中的相关条目将限于中外合作、合资形式,但通过本次修订,外商投资将可能延伸到更广泛的领域,从轨道交通运输相关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配套产品生产以至维护维修。16新形式下外资房地产的投资和融资新形式下外资房地产的投资和融资房地产业在过去几年中迅速成为外商的重点投资领域,其吸收外资的比重已仅次于制造业。近年来,国家不断通过投资与外汇管制、税务监查等调控手段对外资房产项目进行降温,新目录的相关条目修订亦传递出同样的政策信号。在继续限制外资进入土地成片开发和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和经营领域之外,2007年版的目录将原列入鼓励类的“普通住宅的开发建

10、设”调整为允许类,同时在限制类中增加了“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外资进入房地产及其周边领域的政策壁垒。17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2007年)年)房地产 房地产业在过去几年中迅速成为外商的重点投资领域,其吸收外资的比重已仅次于制造业。近年来,国家不断通过投资与外汇管制、税务监查等调控手段对外资房产项目进行降温,新目录的相关条目修订亦传递出同样的政策信号。在继续限制外资进入土地成片开发和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和经营领域之外,2007 年版的目录将原列入鼓励类的 “普通住宅的开发建设” 调整为允许类,同时在限制

11、类中增加了 “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外资进入房地产及其周边领域的政策壁垒。18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第一,要坚持扩大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第二,要和现在正在实施的十个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等相结合,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同时也要防止一些行业产能过剩的问题加重。第三,中国正在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我们考虑鼓励外商投资于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产业等领域。第四,要促进服务业的发展,这也是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国现在在产业上主要还是靠工

12、业增长拉动整个经济的增长,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所以我们要继续鼓励外商投资于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我们要稳步推进服务业的扩大开放。第五,要支持技术创新,包括鼓励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研发中心和延伸产业链。第六,要更加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积极发展循环经济。192 2、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2007年)年)-应用应用1、鼓励类的外商投资企业能够享受投资总额内进口设备免征进口环节税收,2、2009年之前的购买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3、2008年之前的抵免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一纸万金案例因此产业归类的变化将直接导致上述优惠政策对特定外资项目的适用性,进而影响项目的整体

13、盈利状况。 4、生产型的假外资与贸易型的假内资现象5、限制性行业的法律尝试与创新20如何规避政府对外资收购战略性行业中企业的管制盛大模式:在发改委和商务部2007年修订后的外商投资行业指导目录中,明确列示了限制外商投资和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目录。例如,名优白酒生产、出版物印刷、电网建设和运营、期货公司等行业被列为限制外商投资行业,要求必须由中方控股。再如,稀土开采、邮政、图书出版、新闻网站、互联网文化经营等行业被列为禁止外商投资行业。外商投资行业指导目录反映了中国政府有选择地利用外资的原则,体现了政府的行业政策。 21然而,众所周知,新闻网站一直被中国政府列为禁止外商投资行业,然而中国的三大新闻

14、门户网站新浪、搜狐和网易,却全部实现了海外上市。中国最著名的网络游戏运营商,例如盛大、网易和巨人,也都实现了海外上市。事实上,这些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ISP)都异曲同工地采用了一种海外上市模式,我们简称为“盛大模式”。 22案例: 盛大模式 境内ISP运营商A公司是一个纯内资企业,试图实现海外私募和上市。然而,ISP行业是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直接采用红筹模式是行不通的。因此,A公司在投资银行建议下,采用了本行业内企业海外上市的通行模式。 首先,由A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境外离岸平台注册一家壳公司C,由C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一家外商独资企业B。B公司

15、和A公司将签订一份结构性合同,一方面,B公司向A公司提供全方位的管理咨询和培训等服务,另一方面,作为回报,A公司定期将90%的收入和利润输送给B公司。由于境外壳公司C通过100%控股的公司B,控制了内资企业A公司90%的收入和利润,那么C公司就可以此为基础,向境外私募股权基金进行私募。私募完成后,由C公司到海外资本市场实施IPO。通过上述融资结构,受到政府严格管制的内资企业A,就间接实现了海外上市23这种结构的最大玄机在于A公司和B公司之间签署的结构性协议,正是这份协议,确保了A公司向没有任何股权关系的B公司输送收入和利润。不过海外投资者可能存在如下疑虑:一旦C公司在海外IPO成功募集资金之后

16、,如果A公司单方面不履行结构性合同,那么将对C公司股票造成毁灭性打击。为了解除投资者的疑虑,在上述模式中,B公司通常会要求A公司实际控制人将所持有的A公司股份抵押给独立第三方(可能是作为B公司国内代理人的内资信托公司),作为A公司履行结构性合同的担保。一旦A公司拒绝履行合同,B公司可以行驶抵押权,通过内资身份的第三方间接获得A公司的控股权。 243、组织形式: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67号有限责任(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股份有限外国企业 办事处合伙企业25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设立及审批 1. 可

17、与中方自然人合伙:中外合资或合作企业的中方股东身分,自然人被法定排除在外;而合伙企业允许中方直接以自然人身分成为合伙人。2. 没有最低注册资金要求:合伙企业不具法人资格,没有注册资金最低要求。3. 可以用劳务作为出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最为宽松的是,除了公司法、三资企业法允许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方式之外,还可以用劳务作为出资,也就是实际上认可了所谓干股的存在。4. 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即可:合伙企业的设立与变更,无须经商务主管部门前置审批并颁发批准证书,可直接向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领取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26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税收:合伙人是以自然人身分缴纳

18、个人所得税,公司型态的法人则缴纳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设立虽然有诸多优势,但这一组织形式要求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传统的中外合资、合作及独资企业绝大多数都是采取公司的组织形式,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274、招商引资地方政策-筑巢引凤 地方奖励-到位注册资金千分之3-5奖励。土地出让金返还或者减收。税收返还。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返还 28 专题2:融资29专题2、融资1 1、企业外债额度?、企业外债额度?2 2、案例解析:外债利息与营业税,预提所得税,计税依据,、案例解析:外债利息与营业税,预提所得

19、税,计税依据, 以及双边协定以及双边协定3 3、弱化资本:外资企业是否可能融通资金,债资比超过、弱化资本:外资企业是否可能融通资金,债资比超过 2 2:1 1?4 4、融资租赁涉税解析、融资租赁涉税解析5 5、贸易融资与外汇联网监管制度、贸易融资与外汇联网监管制度6 6、如何超越外汇监管,境外融资?、如何超越外汇监管,境外融资?3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87第38号第三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遵守如下规定:(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下(含三百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十分之七。

20、(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上至一千万美元(含一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二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四百二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二百一十万美元。(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一千万美元以上至三千万美元(含三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五分之二,其中投资总额在一千二百五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五百万美元。(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千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三千六百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一千二百万美元。1、外债额度31案例2:内地公司支付给香港的借款利息,跨度2006-2

21、008持续三年。税务机关的处理如下几种:1、2006上半年对外支付利息支付不交营业税,按照10%交预提。2、2006下半年对外支付利息交营业税5%,按照10%收预提3、2007对外支付利息交营业税5%,按照扣除营业税之后的余额7%交预提4、2008对外支付利息交营业税5%,但同时按照全额的7%交预提,提交资料证明2:香港借款利息案例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32内地公司支付给香港的借款利息,跨度2006-2008持续三年。税务机关的处理如下几种:1、2006年1-4月,国税发199735号对外支付利息支付不收营业税2、2006年5月1号开始,国税发200662号,对外支付利息收营业税5%,

22、财税字(1998)59号,营业税可以扣减3、2007年4月1日签署,1月1号执行国税函2007403号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签订,协定税率下调,对外支付利息收7%预提案例:香港借款利息案例33内地公司支付给香港的借款利息,跨度2006-2008持续三年。税务机关的处理如下几种:4、2008年,财税2008130全额计征,不能扣减第19条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国税函200981号。参照协定优惠条件案例:香港借款利息案例

23、34双边中预提税减免条款:为鼓励缔约国双方资金流动及政府贷款等援助项目的实施,一些协定规定了缔约国一方中央银行、政府拥有的金融机构或其他组织从另一方取得的利息在另一方免予征税(即在来源国免税)。有些协定除对中央银行、政府拥有的或其担保的金融机构或其他组织取得的利息做出原则性免税规定外,还专门对享受免税的银行或金融机构予以列名。举例:日本:日本:日本银行、日本输出入银行、海外经济协力基金、国际协力事业团韩国韩国:韩国银行、韩国产业银行、韩国输出入银行353、弱化资本之财务杠杆:财务杠杆就是指在企业运用负债筹资方式(如银行借款、发行债券、优先股)时所产生的普通股每股收益变动率大于息税前利润变动率的

24、现象。由于利息费用、优先股股利等财务费用是固定不变的,因此当息税前利润增加时,每股普通股负担的固定财务费用将相对减少,从而给投资者带来额外的好处。 36财务杠杆举例:方案:有一项投资,需要10万元的资本,预估会有30%的报酬率,如果我们全部以自有资金来投资,那么这10万元的自有资金报酬率就是30%.方案2:如果只拿出6万元,另外4万元是利用借贷获得的,借款年利率为15%, 6万元自有资金真正的报酬是24000, 1)将要赚到的3万元(10000030%), 2)扣除负担的利息费用6000元(4000015%) 这样财务杠杆操作的报酬率高达40%(24000/60000100%)。37第四十六条

25、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条例119条:第一百一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企业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债权性投资,包括:(一)关联方通过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债权性投资;(二)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由关联方担保且负有连带责任的债权性投资;(三)其他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具有负债实质的债权性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权益性投资,是指企业接受的不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拥有所有权的投

26、资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资本弱化38资本弱化举例单位:万元直接股本投资直接借款投资实际经营总所得10001000利息支付1000应税所得1000企业所得税250股息利息支付7501000预提所得税75100外国投资者收益675900适用税率25%+10%25%+ 10%39财税2008121号:1、企业如果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2、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3、该文件对资本弱化条款下的关联债资比例作了明确,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

27、业为-2:1资本弱化4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87第38号第三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遵守如下规定:(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下(含三百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十分之七。(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上至一千万美元(含一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二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四百二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二百一十万美元。(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一千万美元以上至三千万美元(含三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五分之二,其中投

28、资总额在一千二百五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五百万美元。(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千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三千六百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一千二百万美元。资本弱化41 外债计算: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注册资金至少占借款二分之一所以债资比不超过2:1424、办法:第八十七条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利息支出包括直接或间接关联债权投资实际支付的利息、担保费、抵押费和其他具有利息性质的费用。办法:第八十五条关联债资比例是指根据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的规定,企业从其全部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以下

29、简称关联债权投资)占企业接受的权益性投资(以下简称权益投资)的比例,关联债权投资包括关联方以各种形式提供担保的债权性投资。1)委托银行贷款与关联方担保贷款均视为关联方债权融资2)”现金池“是为了加强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管理效率,节约资金成本的有效方式。是否也被视同关联债权? 关于企业现金池业务的填报:在填报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表七(融通资金表)时,可以平均额按短期融资填列,但在进行资本弱化分析时需要按照会计记录计算债资比例;资本弱化435、办法:第八十八条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支出,不得结转到以后纳税年度;应按照实际支付给各关联方利息占关联方利息总额的比例,在各

30、关联方之间进行分配,其中,分配给实际税负高于企业的境内关联方的利息准予扣除;直接或间接实际支付给境外关联方的利息应视同分配的股息,按照股息和利息分别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差补征企业所得税,如已扣缴的所得税税款多于按股息计算应征所得税税款,多出的部分不予退税。(股息:25%企业所得税,10%预提)(利息:10%预提)不做对应调整资本弱化446、办法:第九十一条本章所称“实际支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利息。权责发生制,而非收付实现7、弱化资本实际上是个原则的把握:在税前列支和税后分配的选择上的避税倾向资本弱化45利息比较 单位:万元直接股本投资直接借款投资息税前所得1050

31、1050利息支付1000营业税50企业所得税262.50股息利息支付787.501000预提所得税78.75100外国投资者收益708.75900适用税率25%+10%5%+10%464、融资租赁:*注意贸易项下合同中包含的非贸易内容注意贸易项下合同中包含的非贸易内容 (融资)举例设备总金额100万,利息40万1、合同有分别注明2、合同未分别注明融资租赁要算借款,填列在关联交易表:融通资金表了47案例:设备总金额100万,利息40万 1、合同分列2、合同未分列1 关税 按照100万按照140万2 增值税 按照100万按照140万3 预提所得税按照40万按照140万? 40万4 营业税按照40万

32、按照140万? 40万48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海关总署第148号令 第十五条 进口货物的价款中单独列明的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利息费用不计入完税价格:(一)利息费用是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而融资所产生的;(二)有书面的融资协议的;(三)利息费用单独列明的;(四)纳税义务人可以证明有关利率不高于在融资当时当地此类交易通常应当具有的利率水平,且没有融资安排的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的价格与进口货物的实付、应付价格非常接近的。49国税发(1993)050号三、融资租赁租金对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的外国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向中国境内用户提供设备所取得租金的扣

33、除设备价款后的部分,如果其中所包含的出租方贷款利息的利率不高于出租方国家出口信贷利率,经当地税务机关对贷款协议和支付利息的单据凭证审核确认,租金支付人可以按扣除上述利息后的余额,扣缴所得税。50财税字(1982)80号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的外国租赁公司,以租赁贸易方式,将设备,物件等租给中国境内用户使用,分期收取的租赁费中包括设备,物件价款,租赁期满后,设备,物件归用户所有(包括租赁期满后作价转让给用户)的,报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后,可以从分期收取的租赁费(包括租赁期满后作价转让给用户的价款)中扣除设备,物件价款,以其余额为应纳税的租金所得,按照第十一条的规定,由支付单位(即用户)扣缴20

34、%的所得税。515、贸易融资与外汇联网监管制度贸易融资与外汇联网监管制度贸易融资:预收款与延期付款526 6、如何超越外汇监管,境外融资?、如何超越外汇监管,境外融资?。在外资银行的离岸账户上存入一笔美元,存款利率为3%;其次,由外资银行C的中国境内分行向B公司贷出金额相等的人民币贷款,贷款利率为7%,双方约定贷款可不断展期境外抵押,境内贷款53 专题3:设备54专题3:设备购置1、鼓励企业设备进口税收优惠变迁,如何计算优惠额度?2、100出口允许类的先征后返期待3、来料加工不作价设备,进口缴纳增值税的税收筹划4、外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5、外资企业购买设备抵免所得税6、购买设备用于了应税,退

35、税和免税项目,进项如何抵扣?551 、购买设备进口设备免税-旧政1)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doc 2)2007产业指导目录第57号.doc3)2007年第35号公告.doc4)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67号.doc5)公告2007年第42号.doc56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免税政策的变化-新规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8年第43号.doc1)进口设备免税政策取消了,关税怎样?2)外资企业的购买国产设备退增值税和进口自用设备免增值税的政策将相应取消。原先享受这些优惠政策的是鼓励类的外商投资项目。现在既然设备的进项可以抵扣了,取消这些政策似乎没有什么实质影响。问题:仅仅增加

36、了资金占用,免去了设备监管,增加了自由处置和出租等权利? 监管依旧。因为关税减免依旧。监管依旧。因为关税减免依旧。 573)但是还有一些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不是增值税纳税人(鼓励类研发中心进口设备问题),而是营业税纳税人!或者他们是小规模纳税人,或者是经营免税项目来料或间接出口,他们没有了这两项政策,也不能抵扣进项。将受到实质性不利影响小规模纳税人,进口按多少征17%?3%?4) 进口设备减免检查:鼓励类项目确认书遭遇山寨版582、100出口允许类的先征后返期待593、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企业进口设备的免税优惠政策终于寿终正寝。 ? 加工贸易不作价进口设备免税? 对“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

37、作价进口设备(以下简称“不作价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998)外经贸政发第383号.doc1.政策滞后2.优惠过度 不符合鼓励类政策的加贸企业如何实现进口设备免税?3.监管困难60 很多三来一补和加工贸易企业是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如果按转型增值税条例的抵扣操作,企业设备进项最终只能进入成本,而且三来一补企业的不作价设备是外商以不作价设备投资的,产权是不属于国内企业的,生产期满后,外商是要收回设备。此政策对加贸企业影响很大,取消是否合理? 应对策略:财政部关于来料加工装配厂转型为法人企业进口设备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09)

38、48号61-旧规退增值税.doc 财税(2008)176号.doc1、企业条件 1)外商投资企业, 2)一般纳税人 3)非增值税纳税人的外商投资企业: (营业税)-外资房地产开发普通商品房,交通运输企业2、项目要求-发改委确认(以项目核准时施行的鼓励类外资目录为准 )2002年之前要求鼓励类+100%出口允许类(A18)+限制已类 2002年以后的要求鼓励类+100%出口允许类(F1300)2007产业指导目录第产业指导目录第57号号.doc4、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的变化:62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的变化对企业影响:1、非增值税纳税人的外商投资企业: (营业税)-外资房地

39、产开发普通商品房,交通运输企业2、小规模纳税人外商投资企业3、经营免税的外商投资企业:来料加工或者间接出口企业最后的盛宴-你知道吗?国税发(2008)121号.doc63-新政:商务部商务部 财政部财政部 海关总署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外资研发中心采购税务总局关于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设备免/ /退税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退税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商资发20109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策的通知财税(2009)1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40、管理办法法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10)9号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海关总署 国家税国家税务总局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财关税200955号645、购买设备抵免所得税 不论进口还是国产,都可以申请抵免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财税200848 号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

41、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 65一、抵扣范围的变化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个人消费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6 6、固定资产的进

42、项转出的特殊规定、固定资产的进项转出的特殊规定66思考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同时也用于应税项目,能否抵扣,如何抵扣?1)购买设备用于来料加工间接出口也用于一般贸易?2)购买食堂用微波炉,蒸馒头机维修费是否可以抵扣?购买取暖锅炉设备是否可以抵扣? 67细则:细则:第二十一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前

43、款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681、固定资产的用途具有多样性,只要不是专门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的固定资产就可以在税前抵扣。2、低值易耗需要分摊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进项转出,固定资产只要不是专用就可以抵扣不用分摊这个差异,会让企业更愿意归类为固定资产。-账务实际操作:如何分的清,对于企业账务要求复杂化 进项分为3类: 1)免税、非应税用货物、劳务、固定资产-转出 2)共用水、电、物料、低值易耗品-分摊 3) 应税,和共用的货物劳务固定资产-抵扣 69一转:转型固定资产定义:1、增值税?2、所得税?3、会计准则

44、?70一转:转型会计准则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第5757条规定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固定资产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增值税实施细则增值税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45、 71日期摘要借方貸方余额合计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出口递减内销应纳税合计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181810108 820200 02020“应交税金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九栏帐九栏帐72 专题4:租赁73专题4:租赁1、租赁-动产:09年的经营设备租赁进口:税负何其高2、租赁-不动产:租赁境外的仓库或者境外提供的仓储服务 -不动产:外国企业国内不动产3、租赁-不知道是动还是不动产。 -深度剖析“泛美航空卫星租赁案”4、特殊租赁-飞机,船舶,集装箱,卫星741)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财税(2

46、008)170号.doc2)关税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8年第43号.doc3)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doc2007-1012的长效合同,如何接轨?4)租金预提所得税案例1:经营租赁设备75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境外劳务征免税变化营业税实施细则第4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非居民与营业税767个劳务税目中:境内企业在境

47、外:2个免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不含播映)、娱乐业、服务业境外企业在境外:3个不征税税目,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不含播映) 、娱乐业、服务业 服务税目的不征收范围包括8项中的4项: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其他服务业中,是指下列业务以外的服务业务23项中的8项不征税。如沐浴、理发、洗染、照相、美术、裱画、誊写、打字、镌刻、计算、测试、试验、化验、录音、录像、复印、晒图、设计、制图、测绘、勘探、打包、咨询等。非居民与营业税77非居民-非营业利润判断条例第7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

48、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或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负担或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所在地确定(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78案例2:租赁境外的仓库或者境外提供的仓储服务1、营业税:境内企业租赁境外保税仓?

49、(不征营业税)境内企业的货物在境外接受仓储服务?(不征营业税)2、所得税:境内企业租赁境外保税仓?(征所得税)境内企业的货物在境外接受仓储服务?(不征所得税)79外国企业出租卫星通讯线路所取得的收入征税外国企业出租卫星通讯线路所取得的收入征税【国税发国税发19981998201201号号】 外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将其所拥有的卫星、电缆、光导纤维外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将其所拥有的卫星、电缆、光导纤维等通讯线路或其他类似设施,提供给中国境内企业、机构或个人使用所取得等通讯线路或其他类似设施,提供给中国境内企业、机构或个人使用所取得的收入,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租金收入,应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征收企业

50、所的收入,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租金收入,应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得税。 案例3:泛美卫星租赁案80争议焦点:泛美卫星公司利用印度洋地区卫星为中央电视台提供全时节目广播服务所收取费用的性质。1)泛美卫星公司认为属于营业利润,2)北京市国税局认为属于特许权使用费(税收协定上的)以及租金(国内法上的) 3)今天来看:营业税是不是也要征?814、特殊租赁特殊租赁-飞机,船舶,集装箱,卫星82 专题5:修理修配83专题5:修理修配1、进境修理境修理2 2、出境修理、出境修理84难辨朱与碧,不分是与非难辨朱与碧,不分是与非案例1:某境外设备供应商,来华为他销售的设备提供有偿的安装、修理,维护服务

51、,技术指导,支付的费用税务机关9种有不同的处理1、征增值税,征预提2、征营业税,征预提3、不征流转税,征预提4、征增值税,征企业所得税5、征营业税,征企业所得税6、不征流转税,征企业所得税7、征增值税,不征企业所得税8、征营业税,不征企业所得税9、不征流转税,不征企业所得税案例案例1 1:-境内修理境内修理851、增值税:动手 pk 营业税:动嘴 如果是修理,征的增值税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应税率应为多少为多少3%3%还是还是 17%17%? 能否抵扣?2、企业所得税:劳务发生 pk 预提所得税:秘密技术3、企业所得税:构成机构场所 pk 不征企业所得税:不超协定常设4、协定特殊条款:日

52、本公司中日协定议定书规定:缔约国一方企业通过雇员或其他人员在缔约国另一方提供与销售或者出租机器设备有关的劳务活动,不视为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设有常设机构。5、协定:咨询PK监督管理活动国税函(1997)429号.doc 总结:86案例案例2 2:-境外修理1300修理物品进出境修理物品进出境修理物品是指进境或出境维护修理的货物、物品。贸易方式代码为“1300”,简称:修理物品。国务院令第国务院令第3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二十五条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者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

53、审查确定完税价格。-出境与进境在流转税纳税义务与所得税纳税义务上都发生了不同87 专题6:特许权使用费88专题6:特许权使用费1、与技术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2、与软件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3、与商标、版权由关的特许权使用费-案例解析特许权与设计费的纷纷争争-信息不对称,两头沾光;合同未签好,最后落败,两头吃亏-如何把握混合合同(特许使用权转让,境外工业设计,境内技术服务)89特许权之技术使用1、营业税2、所得税90技术使用权与商标使用权2、外经委和技术贸易 财税字财税字19991999273273号号国税发2000166号-技术转让免征营业税免税部分包括提成,也包括入门费与技术一同转让的其他无形资产

54、不免营业税在合同中应分别确定技术转让和其他项目的金额不能分别确定,税务机关按技术转让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0确定国税发200528号-免于提供免税证明自2004年5月19日起,我国境内机构及个人对外支付技术转让费时,可免予提供营业税税务证明应按照规定提交由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税务证明技术使用权与商标使用权待遇划分91“特许权使用费”是指一国居民将自己的财产,包括无形财产和有形财产,如专利、专有技术、商标、版权等(或机器设备等)特许给缔约国对方使用而收取的使用费。协定条款对此有专门的定义。国税函(2009)507号.doc技术使用与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工业设计的

55、政策适用特许权之预提税92案例1:工业设计费与特许权使用费CK490立磨设计服务协议.doc1、两头沾光(营业税视同技术转让,所得税视同技术服务)2、两头吃亏(营业税视同技术服务,所得税视同技术转让)93三、与专有技术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一般涉及技术许可方同意将其未公开的技术许可给另一方,使另一方能自由使用,技术许可方通常不亲自参与技术受让方对被许可技术的具体实施,并且不保证实施的结果。被许可的技术通常已经存在,但也包括应技术受让方的需求而研发后许可使用并在合同中列有保密等使用限制的技术。四、在服务合同中,如果服务提供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了某些专门知识和技术,但并不转让或许可这些技术,则此类服务

56、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范围。但如果服务提供方提供服务形成的成果属于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定义范围,并且服务提供方仍保有该项成果的所有权,服务接受方对此成果仅有使用权,则此类服务产生的所得,适用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07号94特许权使用费定义:有关工业、商业或科学经验的情报有关工业、商业或科学经验的情报: 507号文规定,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定义中所列举的“有关工业、商业或科学经验的情报”应理解为“专有技术”;其一般是指进行某项产品的生产或工序复制所必需的、未曾公开的、具有专有技术性质的信息或资料。与专有技术有

57、关的特许权使用费一般涉及技术许可方同意将其未公开的技术许可给另一方,使另一方能自由使用,技术许可方通常不亲自参与不亲自参与技术受让方对被许可技术的具体实施,并且不保证实施的结果不保证实施的结果。耐人寻味的是, 该文件所称的被许可技术不仅包括通常已经存在不仅包括通常已经存在的被许可技术,也包括应技术受让方的需求而研发后许可使用应技术受让方的需求而研发后许可使用并在合同中列有保密等使用限制的技术。执行特许权使用费条款应注意的问题95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 如果服务提供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了某些专门知识和技术,但并不转让或许可这些技术。属于特许权使用费:着重于“提供服务形成的成果”,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

58、支出属于特许权使用费:(1)服务提供方提供服务形成的成果属于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定义范围;(2)服务提供方仍保有该项成果的所有权;(3)服务接受方对此成果仅有使用权。服务合同服务合同: : 本文件区别了以下两种不同的类型:96值得注意的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税收协定范本中对特许权使用费的定义为:使用或有权使用文学、艺术或科学著作,包括电影影片、专利、商标、设计或模型、图纸、秘密配方、秘密程序或专有技术等资产所支付的作为报酬的各种款项。当“提供服务形成的成果”是在相关税收协定里特许权使用费条款定义中所提到的任一资产,则相关报酬应属于特许权使用费。97技术设计与设计成果使用某地产公司对

59、外支付德国设计院景观设计费1600万,分四年支付,税费由地产公司负担(86)财税外字第172号.doc20062006年,没有出具完税证明,就付了年,没有出具完税证明,就付了400400万万20072007年,扣缴了预提所得税,支付了年,扣缴了预提所得税,支付了400-40=360400-40=36020082008年,非居民加强管理,对年,非居民加强管理,对0606事项进行检查事项进行检查20092009年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doc.doc1 1)营业税如何接轨)营业税如何接轨2 2)包税如何计算,)包税如何计算,扣缴义务人

60、承担的税款是否可以所得税前扣除案例2:实质重于形式OR形式重于实质-地产公司的景观设计费案例98只完成1与2劳务为境外发生不征收所得税完成1、2、3提供文件,划分境内境外收入无法合理划分,应合并征税 1.现场勘测2.境外设计3.指导施工境内境外国税发1994214号支付境外工程施工、设计费用:问题199际便函际便函20072007154154号号 对对某某项项使使用用权权收收入入按按特特许许权权使使用用费费征征税税时时,应应确确保保其其属属于于特特许许权权使使用用费费定定义义范范围围。即即本本条条是是围围绕绕对对财财产产使使用用的的权权利利产产生生所所得得的的税税收收处处理理,而而不不是是对对

61、某某项项财财产产所所有有权权的的变变化化所所做做的的规规定定。如如定定义义中中提提及及的的“设设计计”、“商商标标”等等,是是指指某某外外国国企企业业或或个个人人已已经经拥拥有有的的某某项项设设计计方方案案或或计计划划或或某某项项箸箸名名商商标标,允允许许缔缔约约国国对对方方企企业业或或个个人人使使用用而而收收取取费费用用应应属属特特许许权权使使用用费费。如如外外国国企企业业或或个个人人应应缔缔约约国国对对方方客客户户要要求求, ,按按其其需需求求专专门门进进行行的的有有关关设设计计则则不不属属于于特特许许权权使使用用费费定定义义范范围围。此此类类设设计计是是一一种种劳劳务务活活动动,按按设设

62、计计人人员员从从事此项设计工作的场所决定其劳务活动发生地,从而确定征税权。事此项设计工作的场所决定其劳务活动发生地,从而确定征税权。案例:设计合同条款把握:设计合同条款把握:10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07号三、与专有技术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一般涉及技术许可方同意将其未公开的技术许可给另一方,使另一方能自由使用,技术许可方通常不亲自参与技术受让方对被许可技术的具体实施,并且不保证实施的结果。被许可的技术通常已经存在,但也包括应技术受让方的需求而研发后许可使用并在合同中列有保密等使用限制的技术。四、在服务合同中,如果服务提供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使

63、用了某些专门知识和技术,但并不转让或许可这些技术,则此类服务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范围。但如果服务提供方提供服务形成的成果属于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定义范围,并且服务提供方仍保有该项成果的所有权,服务接受方对此成果仅有使用权,则此类服务产生的所得,适用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的规定。境外设计费用:101合同条款:合同条款:S1:乙方(设计)在甲方(房地产)确认的概念基础上进行方案优化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其他伴随服务。外方不到中国境内来,其设计所需资料由甲方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乙方,乙方的设计成果也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甲方确认。S2:甲方(房地产)应保护乙方(设计)有关本设计的一切设计版权,未经

64、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图纸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约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S3:甲方(房地产)享有对在本合同项下乙方(设计方)完成的设计成果的使用权。乙方享有该设计成果的署名权、修改权和维护作品完整权。甲乙双方共同享有设计成果的发表权。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设计成果用于任何其他工程项目。设计等劳务关注是否有:对其使用范围,方式和期限等规定限制性条款的形式境外设计费用:102案例3:混合合同:1、销售设备2、提供安装,维护3、提供土建,工艺设计4、转让专有技术5、提供技术咨询,服务103国税函(2010)46号 一、转让专有技术使用权涉及的技术服务活动应视

65、为转让技术的一部分,由此产生的所得属于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范围。但根据协定关于特许权使用费受益所有人通过在特许权使用费发生国设立的常设机构进行营业,并且据以支付该特许权使用费的权利与常设机构有实际联系的相关规定,如果技术许可方派遣人员到技术使用方为转让的技术提供服务,并提供服务时间已达到按协定常设机构规定标准,构成了常设机构的情况下,对归属于常设机构部分的服务收入应执行协定第七条营业利润条款的规定,对提供服务的人员执行协定非独立个人劳务条款的相关规定;对未构成常设机构的或未归属于常设机构的服务收入仍按特许权使用费规定处理。104国税函(2010)46号二、如果技术受让方在合同签订后即支付费用,

66、包括技术服务费,即事先不能确定提供服务时间是否构成常设机构的,可暂执行特许权使用费条款的规定;待确定构成常设机构,且认定有关所得与该常设机构有实际联系后,按协定相关条款的规定,对归属常设机构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及对相关人员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应将已按特许权使用费条款规定所做的处理作相应调整。105国税函(2010)46号三、对2009年10月1日以前签订的技术转让及服务合同,凡相关服务活动跨10月1日并尚未对服务所得做出税务处理的,应执行上述规定及国税函2009507号文有关规定,对涉及跨10月1日的技术服务判定是否构成常设机构时,其所有工作时间应作为计算构成常设机构的时间,但10月1日前对技术转

67、让及相关服务收入执行特许权使用费条款规定已征收的税款部分,不再做调整。 106在转让或许可专有技术使用权过程中如技术许可方派人员为该项技术的使用提供有关支持、指导等服务并收取服务费,无论是单独收取还是包括在技术价款中,均应视为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的规定。但如上述人员的服务已构成常设机构,则对服务部分的所得应适用税收协定营业利润条款的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能准确计算应归属常设机构的营业利润,则税务机关可根据税收协定常设机构利润归属原则予以确定。 总结:混合合同:107 专题7:劳务108劳务进口:1、境内,境外,境内+境外2、增值税,营业税3、劳务种类:1)、外国企业承包工程作

68、业建筑、安装、装配、修缮、装饰、勘探 2)、外国企业提供劳务加工、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咨询经纪、设计、文化体育、技术服务、教育培训、旅游、娱乐 109具体种类:1)技术服务咨询 2)管理咨询经纪 3)环境设计4)居间介绍佣金劳务 5)境外展销 6)广告宣传7)加工、修理修配、 8)交通运输、 9)仓储租赁、10)文化体育、 11)教育培训、 12)旅游 13)娱乐 14)劳务派遣110专题7:劳务1、境外佣金看非居民境外劳务营业税纳税义务变化2、案例介绍:混合劳务境内外比例,协定优惠与避税,与核定比率变迁3、劳务派遣费政策关注与把握4、境外展销及广告宣传等非贸易业务的付汇要求与税前扣

69、除凭据要求111境外佣金专题1、佣金的会计处理:2、佣金与营业税扣缴义务3、佣金与所得税与扣缴义务4、佣金与出口退税5、佣金与出口关税6、佣金与外汇管理7、佣金与反避税8、佣金与所得税税前扣除1121、佣金的会计处理:财商字(1995)620号.doc定义:“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 1132: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境外劳务征免税变化营业税实施细则第4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

70、者个人在境内;(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114非居民与营业税营业税纳税义务类型劳务提供方劳务接受方劳务发生地新政下是否负纳税义务旧规下是否负有纳税义务1境内境内境外是否2境内境外境外是否3境外境内境外是否4境外境外境内否是115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四、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

7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属于条例第一条所称在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征收营业税。上述劳务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根据上述原则,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非居民与营业税116营业税纳税义务变迁:是否征1、营业税纳税义务人:1)、境内企业境外承包工程(不征营业税)2)、境内企业(千手观音)境外演出,商业体育竞赛(不征营业税)3)、境内企业转让的技术使用权到境外企业?(不征营业税)4)、境内企业转让或者出租境

72、外土地使用权?(不征营业税)5)、境内企业销售或者出租境外不动产,(不征营业税)非居民与营业税117营业税纳税义务变迁:是否征1、营业税纳税义务人:6)、境内企业购买:境外设计,境外佣金,境外培训变化?7)、境内企业购买境外企业的技术使用权?(税收争议?)8)、境内企业购买境外企业商标使用权?(征营业税)9)、境内企业租赁境外保税仓?(不征营业税)10)、境内企业到境外接受旅游服务?(不征营业税)11)、境内企业的货物在境外接受仓储服务?(不征营业税)非居民与营业税118如何接轨:条例:第十二条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

73、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细则: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非居民与营业税119 关于对跨年度老合同实行营业税过渡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112号 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税务总局令第5

74、2号,以下简称新细则)的顺利实施,经国务院批准,现对2008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之前签订的在上述日期前尚未执行完毕的劳务合同、销售不动产合同、转让无形资产合同(以下简称跨年度老合同)的有关营业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跨年度老合同涉及的应税行为的确定和跨年度老合同涉及的建筑、旅游、外汇转贷及其他营业税应税行为营业额的确定,按照合同到期日和2009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孰先的原则,实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93)财法字第40号及相关规定执行的过渡政策。上述跨年度老合同涉及的税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

75、扣缴义务人、人民币折合率、减免税优惠政策等其他涉税问题,自2009年1月1日起,应按照新条例和新细则的规定执行。文到之前纳税人已缴、多缴、已扣缴、多扣缴的营业税税款,允许从其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抵减或予以退税。营业税过渡1203、佣金与所得税与扣缴义务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

76、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或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负担或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所在地确定(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121佣金与个人所得税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支付境外中间商的佣金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苏地税函2000128号).已经作废122 4 4、佣金与出口退税应退税额=进项 征退差=国内进项-(出口收入-进口料件)x(征税率-退税率) 条件:正常状况(1,2,3) 此公式正数为退税,负数为征税1 1、国内进项等于征退差国内进项等于征退差-不征不退不征不退 2 2、国内进项小于征退差、

77、国内进项小于征退差-免抵征免抵征3 3、国内进项大于征退差、国内进项大于征退差-免抵退免抵退1235、佣金与出口关税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海关总署第148号令 第四十四条 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出口关税; (二)在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的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三)在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由卖方承担的佣金。1245、佣金与出口关税正常出口关税FOBFOB价格价格= =出口完税价格出口完税价格+ +出口完税价格出口完税价格关税税率关税税率FOBFOB价格价格= =出口完税价格出口完税价格(1+1+出口关税税率)出口关税税

78、率)出口完税价格出口完税价格 = FOB= FOB价格价格 (1+1+关税税率)关税税率)代入公式推导:代入公式推导:正常出口关税税额正常出口关税税额= =出口完税价格出口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 = FOBFOB价格价格(1+1+出口关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1256、佣金与外汇管理汇发(2008)64号.doc2009年执行汇综发(2006)73号.doc国税发(2008)122号.doc1267、佣金与反避税避税天堂的标准:1、出发点是该国或地区对相关收入不征税或仅征收名义税;2、如果一国或地区以能够作为他国居民逃避国内纳税的场所自我宣传或被认为提供了这样

79、的场所,3、或一国或地区严格限制他国从本国获取税收信息的能力,满足以上两点中任意一点,都可以认为一国或地区为“避税天堂”。127对外付款包括计入成本包括计入成本/ /费用但未费用但未实际支付的款项实际支付的款项旨在发现隐藏的交易?旨在发现隐藏的交易?1288、佣金与所得税税前扣除-1财税(2009)29号一、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条 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

80、据实扣除。两个文件是否矛盾?129佣金与所得税税前扣除-2境内交易,是否可以有境外佣金?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条 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130佣金与所得税税前扣除-3出口企业的境外明佣,就是信用证C5条款,是否适用29号文件5%比例限额?财税(2009)29号,解释的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 而明佣就是交易双方本身,但是又不同于国内返利。如何适用?131*国S公司、北京东方车辆公司(乙方)签署了技术设备引进和机车生产合同,从

81、*国S公司引进技术、设备和劳务,由北京东方车辆公司使用该生产线生产铁路机车。*国S公司同时提供技术相关的安装和指导等劳务,项目地点为北京。合同总金额为2亿元,其中生产设备1亿元,技术8000万,劳务费为2000万元。项目执行期为*个月。-进口设备(税收政策)-进口技术(税收政策)-安装劳务(税收政策)案例2:承包劳务工程常设机构的判断1321、进口设备(税收政策:关税、增值税)2、进口技术(税收政策:营业税、预提所得税)3、安装劳务(税收政策: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案例2:承包劳务工程常设机构的判断1331、混合合同:如何划分?境内境外如何划分?2、境内劳务是否构成中国常设机构?3、按什么方法计

82、算所得税?据实还是核定?4、核定利润率在多少?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doc案例2:承包劳务工程常设机构的判断13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9号第六条;非居民企业与中国居民企业签订机器设备或货物销售合同,同时提供设备安装、装配、技术培训、指导、监督服务等劳务,其销售货物合同中未列明提供上述劳务服务收费金额,或者计价不合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相同或相近业务的计价标准核定劳务收入。无参照标准的,以不低于销售货物合同总价款的10%为原则,确定非居民企业的劳务收入案例2: 混合合同:如何划分?13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

83、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9号第五条税务机关可按照以下标准确定非居民企业的利润率:(一)从事承包工程作业、设计和咨询劳务的,利润率为15%-30%;(二)从事管理服务的,利润率为30%-50%;(三)从事其他劳务或劳务以外经营活动的,利润率不低于15%。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非居民企业的实际利润率明显高于上述标准的,可以按照比上述标准更高的利润率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案例2:核定利润率在多少?136项目核定利润率 (新)核定利润率 (旧)1承包工程15%-30% 10%2设计劳务15%-30%15%3咨询服务15%-30%4管理服务30%-50% 20%40%5其他不低于15%6

84、文体演出7来华参展10%8国际运输业务(海运业)5%9国际运输业务(航空业)5%非居民构成机构场所所得税(旧税法)137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doc1、外国企业为境内某项目提供服务(包括咨询服务),以该企业派其雇员为实施服务项目第一次抵达境内的月份起直到完成服务项目雇员最后离开境内的月份作为计算期间,在此期间如连续30天没有雇员在境内从事服务活动,可扣除一个月,按此计算超过6个月的,即为在华构成常设机构。 2、对上述时间具体计算时应按所有雇员为同一项目提供劳务活动不同时期在华连续或累计停留的时间掌握,对同一时期的同批人员的工作不能分开计算。如三十人为某项

85、目在华同时工作三天,即在华工作时间即为三天,而不是按每人三天共九十天来计算。同时在计算时也不应包括其在中国境外为同一项目提供劳务所花费的时间。综合案例2:常设机构的判断?138无税收协定国的非居民企业纳税处理:按国税发(2009)19号文件的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劳务收入确定:合同约定或主管税局核定 核定利润率:19号文件第五条 企业所得税率:25%税收协定国的非居民企业纳税处理税收协定对营业利润通常都是这样规定的,只对构成常设机构的营业利润征税,如果不构成常设机构,那这个机构和场所产生的营业利润是不征税的。大多数协定规定:任何一个连续12个月内,在华连续时间超过6个月视为构成常设机构综合案

86、例2:常设机构的判断139特殊规定:中日协定议定书规定:缔约国一方企业通过雇员或其他人员在缔约国另一方提供与销售或者出租机器设备有关的劳务活动,不视为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设有常设机构。 中瑞士协定议定书规定:缔约国一方企业雇员或其他人员在缔约国另一方提供与销售或出租机器或设备有关的劳务活动,不视为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设有常设机构;该项咨询劳务包括对机器或设备安装的指导、技术资料的咨询、人员培训、以及提供与安装和使用机器设备有关的设计劳务。 中法协定议定书规定:关于第五条第三款,对由销售工业、商业设备或器材的企业提供的为装配或安装该设备或器材的监督管理活动,如果其监督管理费用少于销售总额5%的,应认为是

87、附属于该项销售,不构成该企业的常设机构。 综合案例2:常设机构的判断-税收协定140注意:国税发(2009)124号文第三条非居民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凡未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的,不得享受有关税收协定待遇。 第十一条规定税收协定常设机构以及营业利润条款是备案事项 综合案例2:承包劳务工程常设机构的判断-141 1、非居民企业所在国家与我国有无税收协定 2、有税收协定根据非居民企业雇员来华时间判断是否构成常设机构。不构成常设机构按124号文件办理备案手续,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不征企业所得税;构成常设机构按19号文件计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提示:这类合同的付款通

88、常不需要办理相关税务证明(附属于销售合同),税收监管的力度相对较弱,则企业潜在风险加大。 综合案例2:常设机构的判断-总结:14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查境外机构通过派遣人员为境内企业提供服务征收企业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查境外机构通过派遣人员为境内企业提供服务征收企业所得税情况的函得税情况的函际便函(2009)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广东省、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近来,部分省市税务局在日常税收管理中发现:少数境外机构通过为境内企业提供管理或技术服务,对取得的所得未按规定履行所得税申报纳税义务。为防范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流失,我司决定近期就此展开一次专项调查,具体要求如下:一

89、、调查对象调查对象主要为通过以下业务模式取得我国所得的非居民企业:境外机构与我国境内企业签订派驻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派遣人员到我国境内企业担任高层领导、技术人员和其他职位,我国境内企业向境外机构支付派遣费或其他相关费用。调查对象以制造业和服务业为主,对汽车制造企业应逐一开展调查。案例3:派遣费专项检查?143二、调查方法(一)调阅税收管理档案和境内企业对外支付信息,确认境内企业是否存在上述对外支付项目,是否按税务总局19号令规定履行登记备案和申报纳税义务;(二)如没有履行纳税义务,应约谈境内企业和境外机构相关人员,宣传税务总局19号令,要求其提供相关协议或合同正式复印件(如为中文以外文字的,可

90、要求附送中文文本),掌握派遣人员的姓名、护照号码、出入境时间、任职部门、从事的业务及生活条件,掌握境内企业实际向境外机构支付情况。三、问题处理调查中发现非居民企业没有履行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应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税务总局19号令规定,及时补征税款、加收滞纳金和处以罚款。在征收企业所得税时,如非居民企业不能提供准确的成本费用、账册和凭证等,税务机关可采取核定利润率的方式征收。四、各地应于2009年8月31日前组织开展此次调查,并向我司书面报告(通过FTP/CENTER/国际司/非居民处)补征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及具体案例。联系人:嵇 峰(非居民税收管理处) 01063417934 二九年七月

91、二日案例3:派遣费专项检查?144判断上述情况是否在华形成常设机构的关键在于,如何确定在华工作海外人员的实际雇主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税收协定范本(OECD 范本)的注释对“雇主”的概念作出如下解释:“雇主”是指对聘用人员的工作拥有权利并承担该项工作所产生的相应责任和风险的人。此项解释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案例3:派遣费专项检查?1451、法律形式:检查外籍员工是否与境内企业签订雇佣合同,2、经济实质:检查外籍员工是否为境内企业工作并归其管理等内容。1)谁决定上述外籍员工的薪金和雇佣期限;2)外籍员工向谁汇报工作;3)由谁负责外籍员工的业绩评定;4)境内企业是否有权终止派遣外籍员工在中国的工作

92、任职等。5)其受雇所得与其绩效是否挂钩,与其受雇企业的业绩是否相关联,而且这些支出是否会在受雇企业支出。因此,如果派遣协议的内容未作恰当安排且无适当的证明文件,境外企业可能会有在华构成常设机构的风险。 案例3:派遣费专项检查?146注意:如果代垫工资的安排仅仅为了保持外籍员工在原居住国继续缴纳当地的社保福利,这种安排本身应该不会导致构成常设机构的风险 案例3:派遣费专项检查?147若非居民企业通过派遣人员为境内企业提供服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视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就其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一) 境内企业采取成本加成方法向境外企业支付服务费;(二) 境外企业派遣

93、的人员不仅为被派遣的境内企业提供服务,同时还为其他境内外企业提供服务(境内企业承担跨境区域总部功能的除外);(三) 境外企业把境内企业支付的服务费部分发放给被派遣人员;(四) 境外企业把境内企业支付的服务费全部发放给派遣人员的同时,还在税前向被派遣人员支付工资薪金;(五) 境内企业直接向被派遣人员发放工资薪金,同时还向境外企业支付服务费;(六) 派遣人员的工作业绩主要由境外企业考核,工作风险主要由境外企业承担。总局的谈论意见:148案例:有家台湾企业,在国内有10几家公司,在对外支付ERP信息维护服务费时,竟然出现十钟处理模式 台湾公司的ERP境外维护费支付.xls最后企业采取了变通模式:尽管

94、享受母公司信息维护服务,但是不再对外支付此项费用,利用关联交易抵顶交易方式销售货物价格降低,享受服务不支付费用结果:降低了税负,降低了税收的遵从成本,加大了避税成本。案例4:中国税收成文法距离判例法的距离有多远?149这些模式有企业本身的合同差异,有税务征管的认定问题,有处罚裁量不用,还有外汇管理的因素,银行执行的问题,地区试点的不同以及付汇金额不同的征管差异一、合同事项的确认:1 1、特许权使用费(、特许权使用费(ERPERP软件使用费)?软件使用费)?2 2、后期软件模块设计费?、后期软件模块设计费?3 3、境外服务器租赁费?、境外服务器租赁费?4 4、每年维持正工作的维护服务费?、每年维

95、持正工作的维护服务费?综合案例10:150 专题8:料件进口1512009年关税完成1483.57亿元,同比下降16.2% 。关税前10个月均为减收,仅在11月开始实现增收 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的税基是一般贸易进口额,下降主要原因:受到国际初级产品价格下跌影响,进口额大幅下降 152税委会(2008)40号关于2009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9年的关税总水平与2008年相同,仍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仍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仍为8.9%.关税总水平由加入世贸组织时15.3%降至目前的9.8%. 1、最惠国税率,暂定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2、税则税目 我国2009年进出口税则税

96、目进行了微调总数由2008年的7758个增至7868个。2009年关税实施方案153关于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 税委会200928号一、税率:1、最惠国税率: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降低关税的承诺已经全部履行完毕,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国,未来不再有进一步降低进口最惠国税率的义务。2、暂定税率:为鼓励进口或者限制出口某些商品,实施进出口暂定税率。通常来说,暂定进口税率低于最惠国税率,而暂定出口税率则高于正常的出口关税税率。进出口暂定税率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2010年实施进口暂定税率的商品有619项,2009年673项。3、协定税率:原产于与中国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和地区的进出口商品将适用协定税率,

97、协定税率通常低于最惠国税率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154二、税则税目中国2010年版的进出口税目总数将由2009年的7868项增加至7923项。修订的最终目的是便于对适用较低关税待遇或严格控制出口的商品作出更明确的归类。调整主要涉及部分农产品,纺织产品,化工产品和机电产品。比如,在非电热储水式热水器下单列了太阳能热水器,在静止式变流器下单列了逆变器。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1552009年海关稽查方向:关于进出口货物补充申报有关问题关于进出口货物补充申报有关问题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49号 采用补充申报单的形式,向海关进一步申报为确定货物完税价格、商品归类、原产地等所需信息 156完税进口200

98、9年111月累计归类纠错9.6万项、补税近13亿元,同比税额增长1045%。案例1、2009年一般贸易进口海关重点检查方向:商品归类-百事可乐,联合利华走私案157关税完税价格的审定方法是影响进出口贸易的一个重要因素:关税完税价格的审定方法是影响进出口贸易的一个重要因素:案例2、某轮胎企业特许权使用费的完税审价案158关税税率减让关税税率减让目前,世界性的关税减让有两大类:目前,世界性的关税减让有两大类:一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在一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在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的框架的框架内进行的多边互惠减让;内进行的多边互惠减让;二是发达国家根据普惠制的原则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二是发

99、达国家根据普惠制的原则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别关税减让。特别关税减让。 159产地规则限制在允许成员国对外独立课征关税的条件下取消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很可能会引起贸易偏转,导致成员国集中通过对外关税税率较低的国家从区外第三国进口商品。 其次,通过产地规则限制含有大量非成员国产品成分的成员国制造品在成员国之间自由流通,对保护成员国的内部工业也是十分必要的。160税委会(2008)40号关于2009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9年的关税总水平与2008年相同,仍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仍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仍为8.9%.关税总水平由加入世贸组织时15.3%降至目前的9.8%. 1

100、、最惠国税率,暂定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2、税则税目 我国2009年进出口税则税目进行了微调总数由2008年的7758个增至7868个。2009年关税实施方案161关于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 税委会200928号一、税率:1、最惠国税率: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降低关税的承诺已经全部履行完毕,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国,未来不再有进一步降低进口最惠国税率的义务。2、暂定税率:为鼓励进口或者限制出口某些商品,实施进出口暂定税率。通常来说,暂定进口税率低于最惠国税率,而暂定出口税率则高于正常的出口关税税率。进出口暂定税率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2010年实施进口暂定税率的商品有619项,2009年673项。3

101、、协定税率:原产于与中国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和地区的进出口商品将适用协定税率,协定税率通常低于最惠国税率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162二、税则税目中国2010年版的进出口税目总数将由2009年的7868项增加至7923项。修订的最终目的是便于对适用较低关税待遇或严格控制出口的商品作出更明确的归类。调整主要涉及部分农产品,纺织产品,化工产品和机电产品。比如,在非电热储水式热水器下单列了太阳能热水器,在静止式变流器下单列了逆变器。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163保税进口,加工贸易164 专题9:外籍个人所得税165按个人所得税法的分类项目判定是否属于来源于境内所得,判定所得项目征税。同时结合协定,如

102、果协定税率低,申请协定待遇166专题9:外籍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的外籍个税问题2、董事费:工资薪金与劳务之争3、华侨身份167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五条(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四)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16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9121号 第一、取消“双薪制”计税办

103、法 -工资薪金第二、关于董事费征税问题 -劳务所得第三、关于华侨身份界定和适用附加费用扣除问题 第四、关于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问题 -转让财产 169 专题10:货物出口1701、介绍出口退免税制度设计与特点2、介绍特别关区与加工贸易设置3、从真代理假自营出口与真自营假代理出口,看中国出口退税现状171 专题11:劳务出口172专题11:劳务出口1、介绍劳务离岸外包税收优惠试点2、对外修理修配退税3、境内企业境外工程劳务1731、劳务外包优惠试点劳务出口怎么办?:技术服务企业外包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财税(2009)63号离岸服务外包收入免营业税20个试点示范城市:长

104、沙1742、修理修配退税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110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对外修理修配业务有关退(免)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256号1753、境内企业境外工程劳务中建8局境外承包工程作业,1、劳务营业税?2、劳务所得税?176 专题12:设备处置177专题12:设备处置1、销售旧的固定资产2、进口保税设备处置3、使用过的旧机器设备出口政策解析4、设备对外投资退税政策解析 1781、销售使用过固定资产,如何过渡,区分未抵扣和已抵扣资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doc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自己使用

105、过的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售价低于原值,不交税;售价高于原值,按简易办法4%减半交税2)(经营)销售旧货(包括旧机动车辆)按简易办法4%减半交税179一转:转型老政:老政:1、原值问题2、免税如何申报3、超过原值的筹划4、申报简易征收应纳增值税=售价(1+4%)4%2 180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问题1:2009年1月1日前,销售(或抵账)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小汽车),如何征税?(财税200229号)问题2:2009年1月1日后,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前和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如何征税?(财税2008170号)问题3:2009年1月1日后,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后购入的小汽

106、车以及未抵扣进项税的机器设备,如何征税?(财税2009009号)问题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税函200990号)问题5: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征税?(国税函200990号)问题6:固定资产报废转入原材料账户,将其销售如何征税?问题6:出口旧设备?进口租赁设备哪?问题7:销售旧软件?(老的,新的,交增值税?交营业税?) 181文件列表序号序号文件文件主要规定主要规定1 1财税财税200229200229号号 应税固定资产应税固定资产4%4%减半征收;符合减半征收;符合3 3个条件的免税个条件的免税(主要是不超过原值)。(主要是不超过原值)。

107、2 2国税函国税函19952881995288号号 免税固定资产的三个条件免税固定资产的三个条件3 3财税财税20081702008170号号以以20092009年年1 1月月1 1日为分水岭,税收待遇不同。以前购入日为分水岭,税收待遇不同。以前购入或自制的或自制的4%4%减半征收,以后的全额征税。减半征收,以后的全额征税。思考:思考:小汽小汽车如何征税?不超原值是否征税?车如何征税?不超原值是否征税?4 4财税财税20090092009009号号 解决不得抵扣进项的固定资产如何征税;解决不得抵扣进项的固定资产如何征税;小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如何征税?规模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如何征税?5 5

108、国税函国税函200990200990号号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开具专用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发票?销售额如何确定?销售额如何确定?6 6国税函(2009)158号0909年以前进口设备,年以前进口设备,0909年后补证增值税,可抵?年后补证增值税,可抵?182新政:新政:财税(2008)170号.doc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

109、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183财税(2009)9号.doc第二条:第二条: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

110、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184财税(2009)9号.doc 2.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按2%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

111、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185国税函(2009)90号.doc 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

112、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三条规定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86国税函(2009)90号.doc四、关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销售额= =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4%1+4%)应纳税额=销售额4%/2(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

113、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销售额= =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3%1+3%)应纳税额=销售额2% 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执行。187问题:1、销售的2009年1月1号后购买的固定资产是小规模时期或者没有取得专用发票的固定资产,按17%?还是4%减半?2、销售2009年以前的未抵扣固定资产,是否可以17%,开具专用发票,下游抵扣?3、全额开票抵扣与4%减半不得抵扣的取舍?4、2009年之前免税的进口,2009年之后补证关税增值税,是否可以抵扣? 国税函(2009)158号.doc5、租赁设备进口的增值税是否可以抵扣?1882、处置保税设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免税设备解除海关

114、监管补缴进口环节增值税抵扣问题的批复发文字号: 国税函(2009)158号 对于纳税人在2008年12月31日前免税进口的自用设备,由于提前解除海关监管,从海关取得2009年1月1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其所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销售上述货物,应当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893 3、出口旧设备退税政策待变 国税发(2008)16号.doc 如何变迁?1904、设备对外投资退税政策191 专题13:股息192专题14:股息1、为什么股息免税改征税?什么是抵免,什么是饶让抵免,免税改征税对母公司影响几何?2、08年之后的分红要征预提税,08年之前的分红是

115、否可以继续免税?3、09年你也搬家了吗?-郭台铭的台资变港资模式探讨.4、从际便函(2008)35号看税总立法与地方执法5、新税法再投资退税的优惠不再,是否可以免税?6、股息所得是否还有避税空间?1931、股息所得免税变征税对企业的影响1)对美国公司的影响2)对日本公司的影响3)对香港公司的影响4)对避税地注册公司的影响国际税收: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涉及同一对象由哪国征税或各征多少税的税收权益划分问题。案例1:股息所得免税到征税-实质影响有限194税收分享原则税收分享原则 中日税收协定规定,收入来源国对投资所得进行征税时,在收款人即为受益人的情况下,预提所得税的税

116、率不能超过10%。而中国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对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所得税的税率是20%,日本的预提税的税率也是20%。中日税收协定中规定的预提税税率比两国国内税法有所降低,其目的是兼顾居住国和所得来源国的利益,体现税收分享原则。这样,居住国在对其居民公司的国外所得征税时,在对非居住国已征的税款实行抵免以后,仍有一部分税收可得。如果一家日本企业向我国投资某企业,取得税后利润分配,按照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境内所得原则,我国作为收入来源国,按照中日税收协定的规定,对这笔股息收入来源征收10%的预提税;此外,日本国税务当局也可以对这部分股

117、息收入行使居民管辖权,在对中国的预提税实施抵免后,仍能按日本正常的公司所得税税率补征税款。案例1:股息所得免税到征税-实质影响有限1952、08年之后的分红要征预提税,08年之前的分红是否可以继续免税?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2月22日 财税20081号四、关于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利润的优惠政策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196协定优惠:备受考验国税函(2009)81号.doc对外国居民企业要求享受协定待遇时首

118、先要判定其是否是缔约国对方的居民。即能否享受两国间协定的规定。执行时应考虑以下情况:确保该非居民企业是缔约国对方的居民时要视该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的情况。如:对仅在A国登记注册成立的空壳公司,如其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国,该公司不能享受国与中国的协定待遇。-居民身份证明(不是使馆的注册证明,而是税局提供的居民纳税人证明)3、台资变港资,郭台铭如何筹划才能真正享受优惠税率?1974、从际便函(2008)35号看税总立法与地方执法际便函(2008)35号.doc1985、新税法再投资退税的优惠不再,是否可以免税?分红:免税变征收再投资:退税是否可以变免税?-利润再投资应视利润分配征税利润再投资应视利

119、润分配征税199-投资顾问的架构设计方案1)投资管道:受控外国公司国税函(2009)601号.doc2)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文件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分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6、股息所得是否还有避税空间?200 专题14:股权转让201专题15:股权转让1、介绍我国建国以来最大入库4.52亿非居民预提所得税案:百威英博与陈发树裸捐门2、巴巴多斯案-税收协定揭开神秘面纱3、顺驰路劲基建股权转让案引发的思考与698号文件堵漏4、介绍59号文,特殊重组对于跨境重组外转外,外转内,内转外的严格门槛202案例1:

120、百威英博与陈发树裸捐门股权转让的所得税政策一览1、大小非检查2、个人股大小非转让3、非居民股权转让投资.xls2032024/7/22203典型案例:典型案例:-1-1从紫金矿业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查到,紫金矿业股份公从紫金矿业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查到,紫金矿业股份公司成立时,与陈发树有关的司成立时,与陈发树有关的3 3家公司持有紫金矿业的股份,家公司持有紫金矿业的股份,即新华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即新华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602.152602.15万元,持有万元,持有17291729万股,占紫金矿业股份的万股,占紫金矿业股份的18.218.2,是第二大股东。上杭县,是第二大股东。上杭县华都建设工

121、程有限公司出资华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资1000.831000.83万元,持有万元,持有665665万股,万股,占紫金矿业股份的占紫金矿业股份的7 7,是第,是第4 4大股东。新华都百货有限责大股东。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任公司出资246.35246.35万元,持有万元,持有163.69163.69万股,占紫金矿业股万股,占紫金矿业股份的份的1.721.72。从招股说明书看,紫金矿业成立之初陈发树。从招股说明书看,紫金矿业成立之初陈发树个人并没有直接持有紫金矿业的股份。个人并没有直接持有紫金矿业的股份。2042024/7/22204典型案例:典型案例:-2随着紫金矿业谋划随着紫金矿业谋划A

122、A股上市,陈发树等人也谋划直接持有紫股上市,陈发树等人也谋划直接持有紫金矿业的股份。紫金矿业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金矿业的股份。紫金矿业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20072007年年2 2月月5 5日,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日,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以每股面值以每股面值0.10.1元的价格合计转让给陈发树元的价格合计转让给陈发树35888.1635888.16万股紫万股紫金矿业股份,陈发树总计支付转让款金矿业股份,陈发树总计支付转让款3588.823588.82万元。于是,万元。于是,经过股份转让,紫金矿业股份就从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经过股份转让,紫金矿

123、业股份就从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法人名下转移到陈发树个人名下。司等法人名下转移到陈发树个人名下。 2052024/7/22205典型案例:典型案例:-3紫金矿业于紫金矿业于20082008年年4 4月月2525日在日在A A股上市,发行价为股上市,发行价为7.137.13元元/ /股,陈发树等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原始股票的股,陈发树等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原始股票的限售期为限售期为1 1年。至年。至20092009年年4 4月月2727日,紫金矿业日,紫金矿业49.249.2亿股亿股解禁在解禁在A A股上市流通,当日最低的交易价格也高达股上市流通,当日最低的交易价格也高达9.189.18元元/ /股。

124、从今年股。从今年4 4月至今,陈发树几次减持紫金矿月至今,陈发树几次减持紫金矿业股份,总计套现已接近业股份,总计套现已接近4040亿元。而仅在亿元。而仅在4 4月月7 7月,月,陈发树前后两次减持紫金矿业股份总计约陈发树前后两次减持紫金矿业股份总计约2.942.94亿股,亿股,套现套现27.327.3亿元,而成本仅仅是亿元,而成本仅仅是29402940万元,利润达万元,利润达2727亿亿元。元。2062024/7/22206典型案例:典型案例:-4如果陈发树出售的如果陈发树出售的2.942.94亿股股票没有转让到其名下,变亿股股票没有转让到其名下,变为自然人股票,仍然通过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25、等转让,为自然人股票,仍然通过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转让,2727亿元的利润需要按照亿元的利润需要按照25%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缴纳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超过所得税,税额超过6.756.75亿元。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税后亿元。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税后利润分配给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利润分配给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陈发树把法人股票转让为自然人股票后出售,不仅但陈发树把法人股票转让为自然人股票后出售,不仅6 6亿多亿多元企业所得税可以分文不缴,潜在的个人所得税也免去了。元企业所得税可以分文不缴,潜在的个人所得税也免去了。2

126、072、巴巴多斯案-税收协定揭开神秘面纱国税函(2008)1076号.doc208S1:股权转让中协定国待遇认定1)巴巴多斯2)毛里求斯中国与毛里求斯共和国的税收协定第十三条关于财产收益的内容,此项财产转让收益应适用第五款“转让第一款至第四款所述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取得的收益,应仅在转让者为其居民的缔约国征税”。即在毛里求斯共和国完税,并提交了毛里求斯共和国的居民身份证明,要求享受协定待遇。 3)韩国4)瑞士案例:著名股权避税案,考验立法前瞻股权转让所得预提税案209境外投资方境外投资方(直接控股方)(直接控股方)境外母公司境外母公司A(控制方)(控制方)境内被投资企业境内被投资企业境外母公司境

127、外母公司B(控制方)(控制方)转让转让 3、间接转让股权示意图、间接转让股权示意图 S2顺驰地产间接持股股权转让避税案2102006年顺驰案2009年重庆案情况有不同案例3:著名股权避税案,考验立法前瞻股权转让所得预提税案211国税函(2009)698号.doc1、对外国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即直接转让)取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可以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外,在某些条件下,中国税务机关还可对转让持有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的境外中间控股公司的股权(即间接转让)所产生的转让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 2、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与股权成本价之间的差额,不考虑被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和税后提取的各项基金 案

128、例:著名股权避税案,考验立法前瞻股权转让所得预提税案212国税函(2009)698号.doc3、如果被转让的境外中间控股公司所在国(地区)实际税负低于12.5%,或者对其居民境外所得不征所得税的,境外投资方应自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递交所有与股权转让、境外投资方和境外中间控股公司的关系等相关的文件。 4、如果间接转让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中国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否定境外中间控股公司的存在。 案例:著名股权避税案,考验立法前瞻股权转让所得预提税案213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 企业发生涉及中国境内与境外之间(包括港澳台

129、地区)的股权和资产收购交易,除应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可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一)非居民企业向其100%直接控股的另一非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居民企业股权,没有因此造成以后该项股权转让所得预提税负担变化,且转让方非居民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承诺在3年(含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受让方非居民企业的股权; (二)非居民企业向与其具有100%直接控股关系的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另一居民企业股权; 既在以上两种情况下,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可以按投资成本作为转让收入,不需确认投资转让所得。案例4:特殊重组不确认所得214 专题15:对外投资(备讲)2151、对外投资外汇管

130、制2、什么是管道公司,什么是受控外国公司3、实物资产对外投资退税4、对外投资分红直接抵免与间接抵免的税收制度设计216 专题16:并购重组(备讲)217专题16:并购重组1、外资回流中,如何解决过往享受税收优惠交回问题2、同一控制的合并分立,以及股权转让优惠与亏损的承继难题3、特殊重组一定优于一般重组吗?218歌尔声学002241与 九阳股份002242关于歌尔声学和九阳股份IPO过程中的税务问题在众多媒体和网站上吵得沸沸扬扬。为什么同样是山东企业,同样不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税收待遇,歌尔声学要补交以前年度的税款1036万元而九阳股份却不需要?两家企业的差别待遇是主管税务机关执法尺度不同还是在I

131、PO过程中存在虚假操作? 219歌尔声学: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本形成”之“(五)2007年5月股权转让、变更为内资企业”(1-1-36页)披露如下:“由于公司变更为内资企业,根据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潍坊怡力达电声有限公司经营期不满十年追征已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报告,公司于2007年5月28日补缴了2002至2006年度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共计10,369,661.21元。”220九阳股份:招股说明书第188页披露如下“根据济南市槐荫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山东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认定生产性企业的批复(槐国税发200540号),发行人被认定为生产型

132、中外合资企业,企业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经济南市槐荫国家税务局(槐国税函200712号)的认定,发行人2005年开始进入获利年度,2007年为减半优惠期的第一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2%。本次发行上市后,外资持股比例将下降到25%以下,则九阳股份不能继续享受中外合资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我国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现并轨,统一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上述税收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未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2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原有若干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后有关事项处理的通知(国税发200823号,对需要补缴已减征、免征税款情况的规定:

133、外商投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2008年后,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性质或经营期发生变化,导致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条件的,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补缴其此前(包括在优惠过渡期内)已经享受的定期减免税税款。22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第8条对需要补缴已减征、免征税款的情况作出了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十年的,应当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223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 (国

134、税发1997第071号)五、合并、分立、股权重组后的企业,其内外资股权比例不符合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规定比例的,除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以外,不再继续适用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的所得税法律、法规,而应按照内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法律、法规进行税务处理。同时,对重组前的企业根据税法第八条规定已享受的定期减免税,应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一)凡重组前企业的外国投资者持有的股权,在企业重组业务中没有退出,而是已并入或分入合并、分立后的企业或者保留在股权重组后的企业的,不论重组前的企业经营期长短,均不适用税法第八条关于补缴已免征、减征的税款的规定。 (二)凡重组前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在企业重组业务中,将其持有

135、的股权退出或转让给国内投资者的,重组前的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适用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规定年限的,应依照税法第八条的规定,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224由于歌尔声学外资的退出,因此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就其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进行补缴;而九阳股份外资并未退出,只是由于境内发行A股上市而使外资持股比例低于25%,按照税法的规定,原则不需要就其原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进行补缴。 225合并优惠的延续-耐克森橡胶两免三减,免税第二年,当年亏损,要并购同一投资方全部控股的公司B,已经享受完税收优惠,如何适应政策? -特殊重组:九、在企业吸收合并中,合并后的存续企业性质及适用税收优惠的条

136、件未发生改变的,可以继续享受合并前该企业剩余期限的税收优惠,其优惠金额按存续企业合并前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亏损计为零)计算。在企业存续分立中,分立后的存续企业性质及适用税收优惠的条件未发生改变的,可以继续享受分离前该企业剩余期限的税收优惠,其优惠金额按该企业分立前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亏损计为零)乘以分立后存续企业资产占分立前该企业全部资产的比例计算。226合并税收优惠图合并税收优惠一般合并存续合并被合并企业,税收优惠不能承继。存续企业,税收优惠金额按合并前一年所得为限新设合并不能承继税收优惠特殊合并无论存续合并,还是新设合并。均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优惠金额按照公式计算。公式目前有两种看法和意见。

137、227分立优惠图分立税收优惠一般分立存续分立被分立企业税收优惠不能继续分立企业税收优惠可以继续,以合并前一年资产比例产生的应纳税所得为限新设分立所有税收优惠均不能继承特殊分立被分立企业税收优惠均按照公式计算。优惠金额合计=合并前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228亏损的弥补-一般重组耐克森橡胶未弥补亏损7000万,要并购同一投资方全部控股的公司B,已经享受完税收优惠,盈利。如何适应政策? 四(四)企业合并,当事方应按下列规定处理(一般重组)1、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5。2、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2进行所得税处理。 3、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138、(如果亏损企业去合并盈利企业,以达到弥补目的,可以不(如果亏损企业去合并盈利企业,以达到弥补目的,可以不合理商业目的去反避税)合理商业目的去反避税)229特殊重组:亏损六(四)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同一控制,是什么意思?)1、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2、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3、可有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止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

139、利率。4、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2301、郭垂平:总额概念,只能带这么多过来,一次性。这是中国独创的,跟美国无关,就是中国的。2、税总游有旺的观念:是每年的概念。3、网友观念:参考美国联邦税制的原则,是每年可弥补限额,把发行最长的国债利率计算限额作为了机会成本,来防范避税。231合并弥补亏损图合并亏损弥补一般合并吸收合并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允许弥补。吸收企业的亏损未明确不允许弥补。但是可能不合理。新设合并特殊合并吸收合并被合并企业亏损允许弥补,按照最长期限国债利率计算 吸收企业的亏损没有限制弥补,但是认为可能不符合合理性原则。新设合并

140、所有被合并企业的亏损都允许弥补,均按照最长期限国债利率计算。亏损限额=合并前资产总额*最长期限利率232分立弥补亏损图分立弥补亏损 一般分立存续分立被分立企业不能弥补亏损存续企业的亏损可以弥补。新设分立分立后的企业均不能弥补亏损特殊分立无论存续分立,还是新设分立。均按照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233股权转让的亏损弥补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江门市新江煤气有限公司亏损弥补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254号你局关于江门市新江煤气有限公司亏损弥补问题的请示(粤国税发2009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江门市新江煤气有限公司原为中外合资企业,经相关部门批准,于2006年整体转让给珠海市煤气

141、公司(国有独资企业),成为珠海市煤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鉴于江门市新江煤气有限公司只是股权发生改变,其法律主体、经营范围、资产和债权债务等并没有发生变化。经研究,同意江门市新江煤气有限公司2006年及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在税法规定的年限内,用以后年度发生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弥补。234一般重组与特殊重组的比较:特殊重组一定优于一般重组吗?内资企业并购一个母公司控股的企业,被收购方巨亏 特殊重组,因为净资产公允价值几乎为0。所以亏损无法弥补,但是走特殊重组?按照公允价值,实现所得,弥补亏损不交税,但是资产计税价格确是可以按照完税后的,公允价值作为计税价值 六、(四)可有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

142、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止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235 专题17:境外融资- 红筹上市(备讲)236专题17:境外融资-红筹上市1、红筹上市的10号令大限与曲线创新2、红筹上市的并购之路法律障碍与税收门槛237红筹股(Red Chips)原本是香港股票市场上的专有名词,是指最大控股权直接或间接隶属于中国内地有关部门或企业,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所发行的股份。 红筹方式的一般操作方式是,境内企业实际控制人以个人名义在开曼群岛、维京群岛、百慕大、毛里求斯等离岸中心设立初始注册资本金为1万美元左右的空壳公司,再将境内股权或资产以增资扩股的形式注入壳公司,最终以壳

143、公司名义在香港、美国、新加坡等股票市场上市,从而实现境内企业的曲线境外上市。 与国内IPO上市不同,实质上是间接海外上市融资红筹模式多年来一直是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国民营企业海外上市的通行模式2382006年9月8日,由商务部主导,国家六部委共同签发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简称第10号令)正式施行。该规定显著增加了中国企业通过红筹模式实现海外上市的难度:第一,红筹上市需要得到商务部和证监会的双重批准;第二,设定了一年的上市期限。第10号令的出台,体现了中国政府把高质量的上市企业留在国内资本市场的意图,也传达了政府不鼓励内地企业盲目走出去的意向。因此,第10号令的出台事实上堵塞了中国企业

144、红筹上市的通道。这产生了两个直接后果:一是更多的企业选择在国内A股市场上市;二是在第10号令颁布前在海外成立的壳公司的拍卖价值大增,因为这些公司可以不受第10号令的管制。 239创新1、忠旺铝材忠旺铝材辽宁忠旺是中外合资企业,将内地及海外股东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忠旺投资(香港),其法律性质为转让外商投资企业的权益。所以,忠旺投资(香港)收购辽宁忠旺的全部权益,并不构成10号文所定义的“海外投资者收购一家内地企业”,因此无需获得商务部的批准。2402、天工国际 天工国际进行到一半的红筹架构,被从天而降的天工国际进行到一半的红筹架构,被从天而降的“1010号文号文”切断了。因为剩余的主营业务的权益没

145、有办法搬出境外去了。切断了。因为剩余的主营业务的权益没有办法搬出境外去了。如何将剩余权益合法搬出境外而不经过商务部审批呢?如何将剩余权益合法搬出境外而不经过商务部审批呢?天工的法律顾问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设计了一个具有一定法律风险的方案:不以境外的“中国天工”作为收购主体,而是以已经被中国天工收购并转制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天工工具”作为收购主体,将“天吉包装”及“天工爱和”全资收购 2413、兴发铝业 兴发铝业此时已是全外资公司,而佛山兴发也早在2002年已经是全外资公司,对这两者的合并,其法律顾问找到适用的法律法规,是2001年修订及颁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需要报批的部门仍

146、是佛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由此无须经过商务部等更高级别部门的审批。2424、SOHO中国在在1010号文颁布之前,潘石屹将其控制的号文颁布之前,潘石屹将其控制的SOHOSOHO中国境内实体权中国境内实体权益,赠予已获得香港居民身份的妻子;益,赠予已获得香港居民身份的妻子;1010号文生效之后,潘号文生效之后,潘石屹再将境内剩余的权益陆续转移给妻子,以此来规避石屹再将境内剩余的权益陆续转移给妻子,以此来规避“1010号文号文”规定的规定的“关联并购关联并购”审批程序。审批程序。“协议控制”和“先卖后买” 243十号文在2008年底发生了一次影响重大的悄然变动。2008年12月18日,商务部外资

147、司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管理指引手册(2008年版)(下称指引手册),这个文件通篇看似并无新意,只是对如何进行各类外商投资审批进行了说明。但其中却暗藏两个玄机,那就是对关联关系并购审批放开和明确外商投资企业不适用十号文。244离岸公司做股权变动跟我们国内公司做股权变动确实有很大差别。国内公司股权变动,需要到工商局做变更登记,如果是外资,事先还要商务部门批准,有了外部介入,想改变股权变动的真实日期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在离岸地并无类似工商局的设置和监管措施,公司股权变动只需记载到公司股东名册即可,通常由专门的公司秘书办理。这一差异为倒签日期留下了可能的空间。 245涉外重组3种情况:七、企业发生涉及中国

148、境内与境外之间(包括港澳台地区)的七、企业发生涉及中国境内与境外之间(包括港澳台地区)的股权和资产收购交易,除应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股权和资产收购交易,除应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还应同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可符合下列条件,才可选择适用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一)非居民企业向其(一)非居民企业向其100%100%直接控股的另一非居民企业转让其直接控股的另一非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居民企业股权,没有因此造成以后该项股权转让所得预拥有的居民企业股权,没有因此造成以后该项股权转让所得预提税负担变化提税负担变化,且转让方非居民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承,且转让

149、方非居民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承诺诺在在3 3年(含年(含3 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受让方非居民企业的股权年)内不转让其拥有受让方非居民企业的股权;(二)(二)非居民企业向与其具有非居民企业向与其具有100%100%直接控股关系的居民企业转直接控股关系的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另一居民企业股权;让其拥有的另一居民企业股权;(三)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三)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100%100%直接控股的非直接控股的非居民企业进行投资;居民企业进行投资;(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核准的(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核准的其他情形其他情形。(值得期待)(值得期待)246筹划:由于59号文

150、限定只有受让方是转让方的100%直接控股子公司才能享受特殊重组待遇,如拟受让方不符合条件,笔者建议,先由境外非居民企业在中国设立全资子公司,由该子公司收购目标公司股权,再采取以股换股形式将拟受让方股权注入该子公司,完成境外股权的境内回归。 247内转外:红筹上市之换股:八、本通知第七条第八、本通知第七条第( (三三) )项所指的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项所指的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100%100%直接控股关系的非居民企业进行投资,其资产或股权的转让收益如选择特直接控股关系的非居民企业进行投资,其资产或股权的转让收益如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可以在殊性税务处理,可以在1010个纳税

151、年度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个纳税年度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1、由于税收主权发生了变化,所以,采用了确定的递延纳税方法:10个纳税年度均匀计入所得2、2006年9月8日生效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俗称“10号文”) ,对于换股并购要报商务部批准,目前此路不通。3、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100%100%直接控股关系的非居民企业进行直接控股关系的非居民企业进行投资投资-特殊目的公司,通常会包装几层,怎么可能会是特殊目的公司,通常会包装几层,怎么可能会是100%100%直接控股,直接控股,因此因此5959号文第七条第(三)项的

152、号文第七条第(三)项的100%100%直接控股条件根本无法达到。直接控股条件根本无法达到。248解析:该规定主要是防止利用跨境重组将境内资产潜在增值转移至境外避税。例如我国居民企业甲公司将持有的居民企业乙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100%直接控股香港丙公司,该股权计税基础1个亿,评估价11个亿,增值10个亿。如适用59号文第六条第(二)项进行税务处理,甲公司不确认股权转让收益,该收益的纳税义务递延由丙公司股权再转让时承担。由于丙公司股权再转让时只按10%交预提所得税,我国可征收税款1亿元,而如由甲公司负担税款,则可征收税款2.5亿元。显然,这将导致我国税收权益的流失。再如,我国居民企业将持有的非

153、居民企业股权转让给境外非居民企业,适用境内股权收购特殊重组规则将导致我国税收管辖权的丧失。因此,59号文规定,此种模式的跨境重组的征税主体仍为转让方居民企业,但允许将股权转让所得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笔者在此提示,受让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可以公允价值确定。249内转外:红筹上市之现金并购(是否可以递延)-足够的税款支付能力,所以,怎么能够递延纳税哪?250 专题18:避税与反避税(备讲)251避税十大手段:时刻关注关联交易避税十大手段:时刻关注关联交易1、购销高进低出避税2、劳务避税3、固定资产避税4、无形资产避税5、资本弱化避税6、受控外国公司避税7、避税地避税8、滥用税收优惠9

154、、滥用税收协定10、抵消交易避税252避税地避税253离岸广告:-不是耸人听闻 全世界三分之一的财富保留在离岸;80%的国际银行交易在那里发生。世界股票交易所有一半的以上的资本是在离岸港打包。每一个国际玩家都需要一个离岸公司,您准备好了吗?254第一类: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财产税百慕大,开曼,巴哈马第二类:不征收部分征收企业所得税和财产税或税率低香港,新加坡第三类:在某些方面提供税收特例或优惠荷兰,加拿大如何避税255 法国总统萨科齐试图在G20峰会上将香港列入“避税天堂”黑名单针对“避税天堂”争议,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3日称,香港税制简单清晰,但不是“逃税天堂”。陈家强强调,香港没有

155、银行保密条款,且不断参与打击洗黑钱活动,也无须以逃税避税来吸引外资。香港税务学会前会长王锐强指出,由于香港税制与美国等征税较严的国家不同,使香港无法与多个大国达成税务资料交换的协议,令外国政府无法知悉国民在港的营商活动,使港府被错认作是避税天堂。香港被列入避税黑名单?256“黑名单”-拒绝采取国际通行税务准则的国家乌拉圭、哥斯达黎加、马来西亚和菲律宾被归在最低类别,“灰名单”-即已经承诺履行国际认可的税制标准,但还未有实质性执行行动的地区。有38个国家和地区被列入,包括瑞士、卢森堡、比利时、列支敦士登、摩纳哥、直布罗陀、智利、荷属安地列斯、文莱、新加坡、巴哈马群岛、百慕大群岛等。“白名单”-完

156、全执行了国际通行税务准则OECD将40个非避税国家和地区列入,包括英国、中国、法国、德国、俄罗斯、美国等。OECD完善国际通用税收标准的进展报告 2571、出发点是该国或地区对相关收入不征税或仅征收名义税;2、如果一国或地区以能够作为他国居民逃避国内纳税的场所自我宣传或被认为提供了这样的场所,3、或一国或地区严格限制他国从本国获取税收信息的能力,满足以上两点中任意一点,都可以认为一国或地区为“避税天堂”。避税天堂的标准:2581、注册公司手续便捷,命名限制少2、维持公司费用低廉3、严格的保密制度,公司资料不对外查询4、效仿英国的法律体系5、税负低6、没有与其它国家签署税收协议避税天堂吸引力:2

157、59任何人士,包括法团、合伙业务、受托人或团体,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售卖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均须纳税。征税对象并无居港人士或非居港人士的分别。因此,居港人士得自海外的利润可毋须在香港纳税;反过来说,非居港人士如赚取于香港产生的利润,则须纳税。至于业务是否在香港经营及利润是否得自香港的问题,主要是根据事实而定,但所采用的原则可参考在香港法庭及英国枢密院判决的税务案件。于海外产生的利润,即使将款项汇回香港,亦毋须纳税。香港如何避税?260所得税法总则第一条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在中华人

158、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二条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 (地区地区) )法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

159、,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261纳税主权:(居民非居民,境内境外所得)来源于中国境外所得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与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实际联系与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居民企业中国注册实际管理地非居民企业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262居民企业的判定标准:注册地或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从原法双重具备改变为单一具备对原税法的延续和发展坚持以依法注册地为基

160、本判定标准注重法律形式,易操作,但也易规避。实际管理地标准注重经济实质,合理,但不易操作。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企业,参照适用税法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的判定标准。263实际管理机构:(判例法)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重要管理决策部门所处地点董事会行使决策职能的地点行使指挥监督权利的场所分红场所股东会举行的地点公司账簿和文件的存放地点264实际管理机构:(实质重要形式)第四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关注:具体判断标准可根据今后征管实践由部门规章去解决。 日常管理地(如企业管理层所在地)、财务处理地(

161、如企业帐簿保存地)、经营决策地(如重要股东居住地或董事会议召开地)265如何监管?如何监管?1、情报交换2、返城投资3、在中国的外国企业办事处4、离岸帐户5、举报6、此条款称为-核武器条款266避税天堂的顾客:不仅仅是避税避税天堂的顾客:中国移动中国联通TCL国际光大国际神州数码金蝶软件中远国际创维数码新浪、网易 267涉外避税1、离岸与资本运作2、离岸与外汇管制(佣金,联网监管)3、离岸与贸易操作(反倾销,关税壁垒,特保)4、离岸与避税5、离岸与骗税6、离岸与一日游7、离岸与信托8、离岸与境外上市9、离岸与套现10、离岸与并购268国内避税1、链条避税2、代征避税你好我 是一家包税集团企业.我公司可提供普通商品.建筑业.服务业.广告.增值等等 漂据对外开岀需要电 依山陆.伍二山.吧酒四吧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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