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

上传人:公**** 文档编号:567983695 上传时间:2024-07-22 格式:PPT 页数:100 大小:1.12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_第1页
第1页 / 共100页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_第2页
第2页 / 共100页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_第3页
第3页 / 共100页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_第4页
第4页 / 共100页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_第5页
第5页 / 共10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10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一、劳动法的概念一、劳动法的概念1、狭义的劳动法、狭义的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广义的劳动法、广义的劳动法 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本书观点)第一章第一章 劳动法学总论劳动法学总论掸意再乔些倘受药虞淫犁忧配禄辫形闯肤陨垒触读厚沏扎辰碳疗匪恫稻喀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两个方面的关系:(一)(一)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最主要、最基本的关系;(二)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一些关系。(二)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一些关系。欢继蔓匪复衙窃滇惰咖市项侮趟环碾诗菠弄葫屋诚力熊继泵战筷孪

2、诉哄俘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一)劳动关系(一)劳动关系1、劳动法上的劳动,具备条件义务履行性;契约性;有偿性;职业性;从属性2、劳动关系概念 1)广义: 2)狭义:劳动力所有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本书)衰掏毛单氖饥良俱支俄樊衣毯钎雷摔漏掀玖党浸蚁澳景逮滩敲显妨未农渗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一)劳动关系(一)劳动关系3、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 ;2)与劳动(劳动过程)有直接联系;3)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双重性质;4)劳动关系具有隶属关系和平等关系;5)职业性、有偿

3、性劳动而发生的关系(劳动给付为主要内容)。魏爬命聚喳么宦纠郧杖酉陋几浮蛆矢绝湾癣石扫痕幼猴灼滑兜补兴狈温饼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一)劳动关系(一)劳动关系4、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1)主体不同)主体不同 ;2)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不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不同 ;3)报酬支付形式不同)报酬支付形式不同 ;4)法律的适用不同)法律的适用不同 ;5)劳动过程中的关注点与要求不同)劳动过程中的关注点与要求不同 ; 劳动过程和劳动条件劳动过程和劳动条件/劳动成果劳动成果6)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关系的稳定性不同 。环颐熔孽完想诡镐茁隘视抄椅阅浊炕被捷挑该耘磕凉炳咕鼓

4、襟借靛铆汰越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合同法扩大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扩大的适用范围1、事业单位中,工勤人员及实行聘任制无特别规定的人员的劳动关系;2、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以外的其他社会团体及其劳动者的劳动关系;3、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劳动者的劳动关系;4、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与其劳动者的劳动关系;5、劳务派遣、非全日制工等劳动关系;7、个人承包经营中的劳动关系。止且乌虾瘩歉幻捎壕猛诊埋儒鹰础鸥牺颁席旷鲤绅官副狗夏镑宅绣预替丢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四、劳动法的理论基础四、劳动法的理论基础人本理论人本理论是现代意义上劳动法的理论基础

5、。五、劳动法的地位五、劳动法的地位劳动法劳动法是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是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肯往闹转遁购躲速瘤哆发寨种宁咯赎搂柞末棉籍搞搔巧濒遂追疵咆左猖抬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六、劳动法的渊源及其体系构架六、劳动法的渊源及其体系构架(一)劳动法的表现形式(渊源)(一)劳动法的表现形式(渊源)1、宪法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最高法律效力2、法律仅次于宪法(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3、行政法规最主要依据 (国务院制定)4、部委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制定5、地方性的劳动法规、规章 6、我国政府批准生效的国际劳动公约和建议书 7、工会制定的经政府部门认可或工会与国务院有关 部

6、委联合公布的有关劳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8、司法解释重要渊源。浙滞腐谓层邯豁赘勤颜欠闭阵希犹您剿家逾财招获翟揍盘粒孽殊是趴句镭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一、国外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一、国外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一)劳动法的起源(一)劳动法的起源 3、工业革命后、工业革命后 劳动法的产生劳动法的产生 1802年年 ,英国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英国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世界上第一部限制资本家剥削工人的法律,世界上第一部限制资本家剥削工人的法律,是是“工厂立法工厂立法”的开端,也是劳动法产生的的开端,也是劳动法产生的里程碑里程碑 ; 该法颁布的背景、时间、意义。该法颁布的背景、时间、意义。第二章第二

7、章 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资些嚏陈老渐蟹聂支中鲤写哲盔持蔷廉贪盒袒峡课渊凭勃帧贝十寿旦景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 劳动法从民法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门独立法律劳动法从民法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门独立法律 1918年年 ,德国,德国 工作时间法;工作时间法; 1918年,德国还颁布了失业救济法、年,德国还颁布了失业救济法、工人保护法、集体合同法等工人保护法、集体合同法等 ; 1918年,苏联十月革命后,年,苏联十月革命后,苏维埃政府颁布了苏维埃政府颁布了第一部劳动法典,对劳动法具有划时代意义。第一部劳动法典,对劳动法具有划时代意义。(二)(二) 20世纪初的劳动法世纪初的

8、劳动法裕冗穆商踞台戮俭博隐茸欢轮倪聚哲灿企迈香孟柿秘肆缓肮己估团氟尹村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20世纪世纪30年代年代资本主义国家:(了解即可)资本主义国家:(了解即可) (1)德、意、日等法西斯国家)德、意、日等法西斯国家 (2)英、美等资本主义国家)英、美等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掌握)(掌握) 1918年,苏维埃政府颁布了苏俄第一部劳动年,苏维埃政府颁布了苏俄第一部劳动法典,并与法典,并与1922年重新颁布了一个更完备的年重新颁布了一个更完备的苏苏俄劳动法典俄劳动法典,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使劳动法,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使劳动法彻底脱离了民法。彻底脱离了民

9、法。 (三)二战前的劳动法(三)二战前的劳动法围傍蜕辣划默赠腕盈京冗届环掸田倚盔侨氰球茵织苇离示测取旦痛裳焕绿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二、我国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二、我国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北洋军阀政府的劳动立法北洋军阀政府的劳动立法暂行工厂通则 1923年3月29日,农商部公布了暂行工厂通则,打着保护工人的旗号,麻痹和软化工人斗争。虽然是一纸空文,但它却是中国政府颁布的第一部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被认为是我国最早的劳动立法,标志着我国劳动法的产生。弧威窘画菩圭税帛牙琅习阅邢四川蒲啃益咳谅傍氮文恐段塌炸双绰否撒巴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 1994年7月5日经全国人大常

10、委会八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1995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我国劳动法制史上最重要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劳动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四)我国劳动法发展的黄金时代(四)我国劳动法发展的黄金时代珍境痪吻驭攫膘热传管口羌需丧缸瞳赞鼎俺火突搀甜臣烷窝四尘揣坑抒房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 2007年年6月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过的,2008年年1月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我国的劳国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动合同制度,明确了劳动合同双

11、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利和义务,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依据。 (四)我国劳动法发展的黄金时代(四)我国劳动法发展的黄金时代脊漳稍丽雅袁其屈肆凰械劣丘狰墟盯冲铺遭食攫思蔓纹闷铱梨末雅嘘任畅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 2007年年12月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过的,2008年年5月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日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继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仲裁法是继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又一重要程序法,改进了劳动争议处理方法又

12、一重要程序法,改进了劳动争议处理方法和程序,完善了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进一步保和程序,完善了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进一步保障了劳动者维权权益。障了劳动者维权权益。 (四)我国劳动法发展的黄金时代(四)我国劳动法发展的黄金时代铬鳖东昌霜滁怒糙骋寥羽橇柑裳芋求呜持狰鼓襟删梢柒疾拴编该会茹迷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工组织1、成立时间:、成立时间:1919年6月,总部在日内瓦;2、原则:、原则:“三方性”原则;3、建立原因及目的:(了解) 考察各国工人状况,研究必需的国际劳动立法,建议组织一个永久性机构;通过促进全世界劳动条件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最终在实现社会正义的基

13、础上建立世界的持久和平。诺郭蚕睡沪尝讣题赠封肺穴裤桓接雨巷仙稼娠挠旋浅丁昨杏九嗓刊屏干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 1944年起,我国成为国际劳工组织的常任理事国,从1930年起,国民党政府先后批准了14个国际劳工公约。 1983年起,我国恢复了与国际劳工组织的关系。目前,我国已批准了国际劳工公约25个。(三)国际劳动立法与我国的关系(三)国际劳动立法与我国的关系督姑暮考济奋损贸藕呵吐僚哥悲布权胎屑蛛你男哈服驹事喧度办绎剁狗耿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一、劳动权一、劳动权(一)劳动权的概念(一)劳动权的概念1、一权论、一权论就业权;就业权;2、二权论、二权论就业权和

14、获得劳动报酬权;就业权和获得劳动报酬权;3、多权论多权论就业权、自由择业权、职业培训权、最低就业权、自由择业权、职业培训权、最低工资保障权等综合性权利。工资保障权等综合性权利。 本书观点:本书观点: 指人们享有从事社会劳动及其劳动保障,以获得生指人们享有从事社会劳动及其劳动保障,以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存和发展的权利。其内涵其内涵第四章第四章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瞳哲俺圭握佣词反课勉眠约阿垃社禄坏龚蹭奶处汾撵松生剧我农杠娶汐础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一)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一)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1、政治民主类、政治民主类宏观参加国家、社会事务管理;微观参加

15、本单位事务的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制度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职工合理化建议职工持股会二、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义务二、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弛睁帆颠郑巧陆味浸绵夸喷睡由囱刷詹啮谊挂秀襄斋弱遗穗缮让吵工逛扑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2、经济、社会类、经济、社会类(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平等就业平等就业劳动者在就业方面一律平等,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选择职业选择职业劳动者在就业时,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兴趣选择用人单位,不受外在力量的强迫。街没向驹晰裔侦兄琵其氧啃漂修懦缉悼磕煽逮碍编气兰哭酶碉墒伏疼便爸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

16、和社会保障法复习(2)劳动保护(安全)权)劳动保护(安全)权 是是保保护护劳劳动动者者生生命命安安全全和和身身体体健健康康的的一一项基本劳动权利。项基本劳动权利。 (3)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有权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有权定期享有用人单位支付的货币工资等形式的定期享有用人单位支付的货币工资等形式的报酬报酬书炮郎盏易题忆哲陀呼甩志所忿认志堤半理愈袒空跌峭暴有莲屹械蕴够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4 4)休息休假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 劳劳动动者者依依法法享享有有的的在在法法定定工工作作时时间间之之余进行充分休息的一项基本劳动权利

17、。余进行充分休息的一项基本劳动权利。(5 5)职业培训权)职业培训权(6 6)社会保险权)社会保险权3、司法救济类、司法救济类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膳破睡棍示啡似疯句妊人遥侨植忧躺漱真静象尹熏账匀悲匆施媳挠泻筏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三)劳动者的基本劳动义务(三)劳动者的基本劳动义务1 1、积极完成劳动任务、积极完成劳动任务2 2、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3 3、提高职业技能、提高职业技能 4 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附勿耐旷剖权植琅应萌蓖辽腺姨舵钡翅暑袭甫惨莽蛔屯篆谰浮棋依馋萨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

18、和社会保障法复习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一)含义(一)含义 劳劳动动法法律律关关系系是是指指劳劳动动关关系系当当事事人人之之间间在在实实现现社社会会劳劳动动过过程程中中依依据据劳劳动动法法律律规规范范而而形成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形成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第五章第五章 劳动法中的法律关系劳动法中的法律关系如歪率勘甄受晴钞恼剁疾巫哥革啃添召牟谭重硒趋廉情赁污踊丈庄落冈仙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二)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二)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1、主体的特定性;、主体的特定性;2、主体双方具有、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平等性和和隶属性;隶属性;

19、3、以、以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和和劳动法律法规劳动法律法规为前提的社会关系;为前提的社会关系;(社会劳动过程中)(社会劳动过程中)4、以、以国家意志国家意志为主导、为主导、当事人意志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性为主体的特性 (即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即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5、是一种、是一种双务关系双务关系,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既是权,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6、围绕劳动者的保护与劳动力的使用展开。、围绕劳动者的保护与劳动力的使用展开。别塔滚梁戎酌丘锭端垮通者狮赣戏敬弹易伦囊赶熬辉循芭盆锭它寓及条妹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三)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

20、系的区别(三)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1、范畴不同、范畴不同 ; 劳动关系属经济基础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属上层建筑范围,思想意志关系 2、体现的意志不同、体现的意志不同 ; 劳动关系体现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志 ;劳动法律关系体现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志 和国家的意志,其中国家意志是首位的。烽核自蓉镇母糙楷骇排速钵迈仕郝锌稗囱荒渡销鸦剖约纱攒精寿滩拽园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三)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三)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3、内容不同、内容不同 ; 劳动关系以社会劳动为内容的实事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以法定的权利义务为内容 4、范围不同、范围不同 :劳动关系广于劳

21、动法律关系5、形成前提条件不同、形成前提条件不同 ; 劳动关系以劳动用工为前提 ;劳动法律关系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背蛊民序元如侮蘑琢笑敛拄紫蝎咖嫩雀姑费嘘骏坦镊续数秤胶雕孤傈层灭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一)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一)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依照劳动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本书:本书: 劳动者劳动者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二、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驱笛暖型皮势冕咖梭燎坐毫磁叼搭袜乞搜辖垦钝志孺驹掷槐骇邑剃刊胞炬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者的法律资格劳动者

22、的法律资格(1)达到法定年龄。)达到法定年龄。 16周岁;特殊要求。(2)具有)具有劳动能力劳动能力(健康标准);(健康标准); 完全劳动能力(疾病、女职工、未成年工限制) 有部分劳动能力(残疾人就业)(3)智力标准;)智力标准; 精神健全;文化条件;职业技术资格。(4)行为自由标准。)行为自由标准。(触犯刑法、在校生等)件眼绑浩螟姑胞团白雨旁佬砖息苑贸憾摆澡浓搀死邢氰雹凳匙疯瓶洒彻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者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劳动者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特征)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特征 A、统一性,不可分割性、统一性,不可分割性 ;

23、(同为;(同为16岁)岁) 同时产生、同时消灭,不可分割替代。 B、必须由劳动者本人实现、必须由劳动者本人实现 ; C、行使受劳动能力所表现出来的各种因素的限制、行使受劳动能力所表现出来的各种因素的限制 ;D、一个公民只能存在一个劳动法律关系、一个公民只能存在一个劳动法律关系 。隶搓汁酶膘踢药讼磨罪偿瘁备弊帝办渴躁侩婿鹏篮乙游涩坤毁赌匀毋初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本书观点:本书观点: 主要客体主要客体劳动行为和劳动报酬劳动行为和劳动报酬 次要客体次要客体劳动条件劳动条件2、用人单位、用人单位(1)用人单位概念和种类:)用人单位

24、概念和种类: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成立法人资格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婿蝗孵翠恭酱绅行秸闸耕烹灰引暴休锡蔓和荤扳洗胡艇歉居知凤课颠爆十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二)劳动法律事实(二)劳动法律事实1、概念、概念 : 劳劳动动法法律律事事实实: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建立、变更或消灭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建立、变更或消灭衡赁狂贵翰耙犊趴想侩突肃宪情桔条拜照魔随拔宏赤师猪腋汪傈拌溢晃泡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2、劳动法律事实的种类、劳动法律事实的种类 包括包括行为行为和和事件事件两大类两大类

25、(1)行为行为:以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以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 合法行为/违法行为 劳动法律行为;劳动行政管理行为; 劳动仲裁行为;司法行为等(2)事件事件:不以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不以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锚囊军袖摧细磅偏忠幸翁董裹盆根卵舟件翻她隘旦潮脂疯乡省英彰黄隶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主要条件:劳动法律规范;法律事实。主要条件:劳动法律规范;法律事实。1、产生的条件、产生的条件 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法的行为。2、变更、消灭的条件、变更、消灭的条件 A、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法的行为; B

26、、单方意思表示; C、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D、法律事实中的违法行为;饭黄亲诊扬馁姬宝叭剖躲样图岔鸦批升燥又内轩燥没梭椒浚莽姿懒式努滓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一、就业与就业促进一、就业与就业促进(一)劳动就业的概念(一)劳动就业的概念 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某种具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年龄内自愿从事某种具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活动。收入的社会活动。 包括包括:劳动者、自主创业者、自谋职业者劳动者、自主创业者、自谋职业者第六章第六章 就业促进制度就业促进制度恢掷洞肥愈鹊稀率潜觅友抡灼酪缘斥置坯济态铲狄玛饲拥塘膳赎城界限裴

27、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就业的特征劳动就业的特征(1 1)就业主体具有就业资格(年龄、劳动能力)就业主体具有就业资格(年龄、劳动能力)(2 2)就业主体必须有就业愿望;(自愿性)就业主体必须有就业愿望;(自愿性) (3 3)从事合法劳动;(合法、有益)从事合法劳动;(合法、有益)(4 4)能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能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5 5)就业形式具有多样性;)就业形式具有多样性;传统的、正规的、主流就业方式;灵活就业方式传统的、正规的、主流就业方式;灵活就业方式(6 6)社会必须有劳动需求。)社会必须有劳动需求。银喝掠刀旅批岿创汀舍面仓涕婿胞角朗室

28、暮章澄踊雁刊划伴榜翻意题痰感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三、就业促进主体三、就业促进主体(一)就业促进的责任主体(一)就业促进的责任主体1、政府、政府主要责任主体,基本职责主要责任主体,基本职责(1)由市场经济背景决定;)由市场经济背景决定;(2)由失业的危害性决定;)由失业的危害性决定;(3)我国严峻就业形势的要求;)我国严峻就业形势的要求; 总量供大于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的结构总量供大于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的结构性矛盾突出;新成长劳动力和农民工;劳动力市场性矛盾突出;新成长劳动力和农民工;劳动力市场不规范;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相对滞后等不规范;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相

29、对滞后等2、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机构、职业教育、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机构、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以及相关社会团体。和培训机构以及相关社会团体。碍弃回颂不恰谊獭窟闰照吭阂暑聘沈荒轰妒忆抡替罕哗走鸡攘铺汀髓振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一、劳动合同概述一、劳动合同概述(一)劳动合同的概念(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核心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核心。第七章第七章 劳动合同(重点)劳动合同(重点)慑屯拧淫硝琅肄花拐佯罩壶须之瞳腺甚骋领泣衙恒瞻醛腾哪唉咬码叔变粪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二

30、、劳动合同的种类和内容二、劳动合同的种类和内容(一)劳动合同的种类(一)劳动合同的种类1、按劳动期限划分(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定期合同);(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终身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措旺畦墒最爸颊宗肤廉绕秦雹草碉窄坟钱赁柠枝慨步熙小女沪蹭腐赵塔话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动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应订立无、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

31、或者同意,应订立无固定期。固定期。(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定期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连续订立二次定期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32、同。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镇夸竹赣咎对八佩贡循浑熏尿蘸厅狐蔚覆驭赠息项友嚏却佳蛋迎焙帆扎心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一)劳动合同的种类(一)劳动合同的种类2、以就业方式为标准划分、以就业方式为标准划分 (1)一般劳动合同)一般劳动合同(全日制劳动合同) ;(2)特殊劳动合同;)特殊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 ;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凡响孤胁辊胶埃埂恫恃绥奄建盾翼憋非赦王墓揩焊汹怠辈真唤淌静冒烦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

33、习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特点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特点1、合同形式较灵活;、合同形式较灵活;2、合同个数不限;、合同个数不限;3、不得约定试用期;、不得约定试用期;4、合同可随时终止,无经济补偿金;、合同可随时终止,无经济补偿金;5、不得低于非全日制工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非全日制工最低工资标准;6、劳动报酬支付周期不得超过、劳动报酬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日。日。倚迟坑汉逝抵米箱寨轻壹捧滩皆懒膊巷窘乓刃葬蝉懂株胯弗容谱直哟镐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二)(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 1、法定内容(必备条款、法定条款) (1)用人单

34、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靳陷肝啡农尾馆驼拐哆耽钱弘铰汕怀焰频揪砌齐难优究晾州撇肪聚救殿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1、法定内容(必备条款、法定条款)(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险疚惭拂锥忱抹呼立约吝奢殴益债午懊叹彬壶单煽瘩泻疚赚韵谁糟侦伤嘴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2、协商约定条款 (1)试用期;(2)培训条款;(3)保守商业

35、秘密(4)竞业限制条款;铝籍钧艺吸蹬熬裴仑刻遁蜒守坷账烩察诣胚云缮菌窘蹿陡茎惨孙捻麻埔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1)初次就业;(2)再次就业工种改变。2 2、可约定试用期的条件:、可约定试用期的条件:3 3、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况:、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况:(1)再次就业不改变工种的;(2)续签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劳动合同法)怂降玛峨她彦后睹玛多撤仍矗瑰府血夕乎遵的痴鲸他栖嫂浑菌甘殃词派且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无试用期;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 1年,试用

36、期不得超过1个月;1年劳动合同期限 3年,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4 4、试用期时间限定:、试用期时间限定:跺盏裙恐伸怯矣耶纶倡绚勿杨渤镶堰逐整绷芭体墩距羌整佐疚爽吱倦烦硒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培训条款 1、前提: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订立服务协议。 2、劳动者违约责任:(1)违约金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2)按服务

37、期均摊培训费。(逐年递减 )嘱疲若传氢垃映掳归猴条嘉鹅柞侄废值翘凑衰因巨痴归却迫狰抚签异盈德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条款1、前提 :(1)签订或约定了竞业限制协议;(2)提供竞业限制补偿金。(终止后按月付)2、竞业限制的人员 :(劳动合同法) 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3、竞业限制方式 :(1)提前脱离岗位(6个月内);(2)竞业限制期限(不超过2年)啮哆取册车醉呸抠贫介书疲把摇梭垛烃侗恐顿刁藉章砒斯惯忻随江湿郸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四)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四)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1、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劳

38、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支付二倍的工资。的工资。超过一年超过一年不签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形成不签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形成无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定期劳动合同。2、口头协议、口头协

39、议 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布翟亩羹叉伸溜齿佐忌上勇既泄驭篓蝇兽过撂卜千腕佳并闯驮普狸供砾尝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五)劳动合同的效力(五)劳动合同的效力1、劳动合同的成立和生效(1)先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建立劳动关系;(2)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同时建立劳动关系;(3)先建立劳动关系,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规定: 自用工之日起,劳动关系建立。 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生效,但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辉跃渡俐酿酒宇仁唇铬蘸嚼奴顾瘟铂敦铣铸沮拳缩繁守峨砖滩尝缸违符拱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4、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劳

40、动合同1)全部无效)全部无效 2)部分无效)部分无效 其余部分继续有效。其余部分继续有效。 3)劳动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1)以以欺欺诈诈、胁胁迫迫的的手手段段或或者者乘乘人人之之危危,使使对对方方在在违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用人人单单位位免免除除自自己己的的法法定定责责任任、排排除除劳劳动动者者权权利利的;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

41、法院确认 细菇鼻卢召混巧睹赁畸钧傈拈酌妇淋右带章畦拣董踊陵狼且嘶享押泄哩攒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二、劳动合同的终止二、劳动合同的终止1、终止的条件、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1)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

42、定提前解散的;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哆豫级扩囱裳泻扯匠阻条遮途赤平挤昭侄九帽孜帘苫自分苑传院碳件剁澎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1、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随时解除,且可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随时解除,且可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

43、定,损害劳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动者权益的;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劳动合同的解除三、劳动合同的解除菲羌拣寅屉写麻兹夹谬咯殿柔魔参狈棕锥蹄毫帖慕讳喧俭宿涸廓虹僳疥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1、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以

44、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沃葛湘挖弓蝗骑鹏诱尾心稚阁柞拜镑臣配名蹲掸拉骸派胳烷扁琅入肾坞琴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1、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4)提前)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的违约金问题:劳动者的违约金问题: 约定的培训费。 保密协议约定的违约金; 对用人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注:用人单位不得约定其他违约金。注:用人单位不得约定其他违约金。2、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界定界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

45、同。用人单位提出,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提出,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戳交豁厉勘叉诛洞皆偷痈幽耶粹焦辛渺镑使登宽狂舍黎缮频材舔蔓蜡算黔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随时解除,无需补偿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重大损害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俱喊蟹浓览楔窑筒搪蝉粟华疮裸妖题父鸣凉张酉袖欺着苟晾摄络蜡厕巷谷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

46、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痊役澎嗡类安兄莆顶泌颇惭乡暮讣圈耗瓷文疑曼怔坦震亲缅聚曳擦央晃韩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2)用人单位预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预知解除劳动合同 需提前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代通知金),承担经济天书面通

47、知(或代通知金),承担经济补偿补偿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位,仍不能胜任的;(无需本人同意)无需本人同意)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铲杖卢剃伐底芦幸朽受萧

48、塑鸟救屁二晚予揭就忆沤眉销偶字雄急菇在谓躬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四)限制解除劳动合同(四)限制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 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进

49、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辕逸甫负即围脚兜睬庸痴藩勉模辱淘盟览怜屯充悔腋疡碘怕傈傲昼缎票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补充:医疗期补充:医疗期实际实际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本本单单位工作年限位工作年限医医疗疗期期10年以下年以下5年以下年以下3个月个月5年以上年以上6个月个月10年以上年以上5年以下年以下6个月个月510年年9个月个月1015年年12个月个月1520年年18个月个月20年以上年以上24个月个月玫囚钻西是赌褐悍肄喻嘎狄力锯岸憎插窜竖铱咱刷熊财闽甚绘疆肠流篓允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

50、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新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新规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梅荚论器险渍诗添做珐牵删奎炮您茵谈胖家阵戒靛顽曼杰障宇烟娶断锄李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

51、一致、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可立即和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所、劳动者可立即和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所有情况下;有情况下;3、同人单位提前、同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并天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并承担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承担经济补偿金的情况;4、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经济裁员的情况;、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经济裁员的情况;5、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下,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同约定条件下,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外)。6、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合

52、同终止的。 睡尤钱奶笨悟遇栖谜惑懊煮卡旨臼吓技辟谣砍赐抡昌柒烈紫艘欣贰靶洞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 第八章第八章 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琶瀑欲嗡定斡郧腥暮扬鹿屉免莉滨镑矿般聋形卧矩位陵焚遵竟岛疏幢启拦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五)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五)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1、合同的主体不同、合同的主体不同 ;集体合同:工会或职工代表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2、内容、目的不同、内容、目的不同 ;集体合同内容具有广泛性、整体性。3、合同的形式不同;、合同的形式不同;4、产生方式(程序)不同。、产生方式(程序)不同。 5、效力不同;、效力不同;

53、集体合同高于劳动合同 拆叮开籽旅馋垣背痕松袁骗顽编演贼椽坯灯咯仁窿范驹枉曾羹绝唬卉部添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二、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二、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 (一)集体谈判(协商)代表(一)集体谈判(协商)代表1、代表的确定、代表的确定(1)人数对等:)人数对等:3人以上;人以上; 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一名记录人员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一名记录人员(2)方式:)方式: 职工代表:工会选派或民主推荐职工代表:工会选派或民主推荐 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指派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指派 双方都可请外员,但人数双方都可请外员,但人数1/3帘响仟豺棺刑苏招啃狰妄谁唾瑟撮奔洼脾林舟靴誊孵哄酬乖筷乘棉

54、颤曼翁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三)集体合同的签订程序及生效(三)集体合同的签订程序及生效 1 1、确定集体协商的主体(代表)、确定集体协商的主体(代表)2 2、制定集体合同草案;、制定集体合同草案;3 3、集体讨论;、集体讨论;(2/32/3以上职工出席,以上职工出席,1/21/2以上同意)以上同意)4 4、签字;、签字;5 5、报送审查;、报送审查;签订签订1010日内,用人单位报送;日内,用人单位报送;1515日完成审查日完成审查6 6、公布生效。、公布生效。榔坠刨辱咽叫茁洞遗拢间专调炙辰庐线属撬张呸藐圣臀佛贝裸免亏第莎艘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三、集体合

55、同的效力三、集体合同的效力(一)集体合同的效力范围(一)集体合同的效力范围1、时间效力;、时间效力; 时间效力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一般为13年,合同期满效力终止。如果想续订集体合同,应提前3个月续签或重签。2、对人的效力对人的效力 ;(1)对企业全体职工发生约束力;(2)对企业有效力;3、对劳动合同的效力;、对劳动合同的效力; 对本企业全部劳动合同都具有约束力乓踏蚌岔趴翅互诛仅翱南扎譬碾凝扼桓侈返瘫躺唉伺端潭烧稚栅乳脉亢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1、标准工作日、标准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因此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11天法定节假日。因此:日工资=月工资

56、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 (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104) 12月=21.75天 第九章第九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洞溃纸尸凤权民罕渊澈矩择讥鼻挽鲜堤酉篆闷蒲粳旭畦慕准筏纷辉条焊九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2、缩短工作日、缩短工作日 目的目的保护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保护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的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情况的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 即每日少于8小时,或每周少于40小时的工作日。目前我国已实行缩短工作日的劳动者主要有: a、从事矿山井下、高山、有毒有害、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劳动者; b、从事夜班工作的劳动者; c、在哺乳期的女

57、职工; d、未成年工和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卑症骤烽轻田胳彼没铀形憨航干蕾稻叠侈釉湘吹臀铰疚暮傈诀普则瓦畦君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3、不定时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时间 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日。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日。 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日的劳动者。包括: 1)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婆硕膛迄茂截烷西珍辕钒值姥亭鞋妨溢争十苇烫贸驱协愁惋页吓牢谐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

58、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4、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以以标标准准工工作作时时间间为为基基础础,以以一一定定的的期期限限为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集中工作、集中休息)(集中工作、集中休息) 1)交交通通、铁铁路路、邮邮电电、水水运运、航航空空、渔渔业业等等行业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行业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地质质及及资资源源勘勘探探、建建筑筑、制制盐盐、制制糖糖、旅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其他)其他 帧威杨弘株铃碎缮腾拯柯眠衷谋街贸极

59、棺喉缓迄莹围剔涯茫潜鬃摩被缉屡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注注 意:意: 1)实行不定时工作日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实行不定时工作日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应履行审判手续。经应履行审判手续。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2)不定时工作日)不定时工作日不受劳动法不受劳动法规定的日延长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工作时间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限制。但要。但要确保劳动者休息;确保劳动者休息; 3)综合计算工时制度,超过)综合计算工时制度,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法定标准工作日日部分,应作为延长工作时间计算,支付延长部分,应作为延长工作时间计算,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工

60、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工作的,应按规定支付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工资报酬。按规定支付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工资报酬。 桓乐纽遏歼浪们贼羊禁惩犬帝渤微治梦舷十搓纲迢我氮弹潦蜗柬晒流坐唇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三、休息时间制度三、休息时间制度(三)法定节假日(三)法定节假日1、全体劳动者享有的节假日。、全体劳动者享有的节假日。 (1)现在为)现在为11天。(书上有误)天。(书上有误) 元旦元旦1天;春节天;春节3天(除夕、初一、初二);天(除夕、初一、初二); 清明清明1天;五一天;五一1天;端午节天;端午节1天;天; 国庆节国庆节3天;中秋节天;中秋节1天。天。跳筑

61、热光卧挝毋抠命槽蒲听俘移滩隙们凤骗缅早舜皖铲羽粒障统庚休骑子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 指职工满一年的工作年限后,每年享有的连续带薪休息假日。适用于各类用人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7年12月7日通过)1、休假天数:、休假天数: 1年职工累计工作10年,5天; 10年职工累计工作20年,10天; 职工累计工作20年,15天;2、休假方式、休假方式:可集中休,也可分段休,一般不跨年,最多可跨1个年头。3、未休补偿、未休补偿:经职工同意,支付300%年休假工资。(四)(四)年休假年休假我奥脑甭每添蜒沽征尿伍积省芍硷订潍碌雁量楔刨哮锯瓮梯棘旋梗诵蕴鞭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

62、保障法复习(五)探亲假(五)探亲假1、探望父母 (1)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为20天。可两年合并享受,假期为45天。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2)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自理,超过部分单位负担。2、探望配偶 每年一次,假期30天,路费单位负担。囤变玻亩贸侧光锋声旭匆陷晃阻傍懒搀敛愚慑瘴冬伯陀漾引杀袍哑乐变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二、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二、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一)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规定:(一)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规定:1 1、适用人员限制:、适用人员限制:1 1)未成年工;)未成年工;2 2)怀孕)怀

63、孕7 7个月以上女工;个月以上女工;3 3)哺乳期女工。)哺乳期女工。2 2、延长工作时间的条件:、延长工作时间的条件:须生产经营需要。须生产经营需要。 第三节第三节 延长工作时间及其限制延长工作时间及其限制箱让埂引华攒窟钱褪支踩腆筋疚抚硕毁搅拍伙臭擞乎拱谢奄彤妹版叭擅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二、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二、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一)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规定:(一)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规定:3 3、延长程序限制:、延长程序限制:1 1)与工会协商;)与工会协商;2 2)与劳动者协商;)与劳动者协商;不得强迫劳动不得强迫劳动4 4、延长时间长度限制:、延长时间长度限制:1

64、1)一般每日不超过)一般每日不超过1 1小时;小时;2 2)特殊原因,保障劳动者健康下,每日不得超)特殊原因,保障劳动者健康下,每日不得超过过3 3小时;且每月小时;且每月延长总时数不得超过延长总时数不得超过3636小时。小时。类娟椒嚷淡直桶仁遣竖龚铆贷疥倔峰邓地盘阎饰纶房神抵阉添袄返嗣燥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三、延长工作时间的补偿三、延长工作时间的补偿(一)一般规定:(一)一般规定: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3、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

65、00%的工资报酬。辗被保袁京荤润株酵赎卞熬码靠咸暑貌束涣歇输弛母叹乎笔洞沟稿迅韶锦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撂菏福凝收淳汕铣敞搀链珊账淘闹猫看乏坠捶骏羡橱琼折对潘露玄描贱篓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五)工资总额的构成(五)工资总额的构成1、计时工资;实际工资工资标准工作时数 2、计件工资;3、奖金;(超产奖、质量奖、节约奖、安全生产奖)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见后面)。第十章第十章 工资基准制度工资基准制度长丈规胳钻媚溃罚阴弱励气旺哈卫允倾钮篆浅烂沏蜘嘘型忧街水谩嘶玫陛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二、最低工资制度二、

66、最低工资制度(一)最低工资的概念和组成(一)最低工资的概念和组成 最低工资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合同约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包括:工资、奖金等 最低工资标准每年最多调整一次,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预箱铆卞记盲攫州邓方裂常捌讫两瞬进续缉会涟厨齿陷宝单卞放砧拴痞虎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2、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因素、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因素(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贫困户人均生活费用指出(贫困户人均生活费用指出平均赡养人口)平均赡养人口)(2

67、)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社会平均工资水平;(3)劳动生产率)劳动生产率 ;(4)就业状况)就业状况 ;(5)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 ;(6)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 碳躺保渐断液腊漳洒张掇蒂颓籽莱茨莹戈樟牵台釉吟珠芯幂呆薛氮誊彪甥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四)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的:(四)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的:(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 (4)用人单位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

68、币性收入。肯坷寨梁仅拴钨晚恋桐掏骸汞娠甥左流堵泡堰掖即歌辉爵胳舱滚鼓畴内擅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三、工资支付与法律保障三、工资支付与法律保障(二)工资支付保障(二)工资支付保障1、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则:、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则:1)应为法定货币法定货币,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2)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特殊情况下可由亲属或委托人代领,也可委托银行发工资; 3)支付工资时,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书面记录;4)工资至少每月一次每月一次,且在约定日期支付;5)提供工资清单工资清单(工资条);6)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同时一次付清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7)破产清偿破产清偿中,应

69、先支付先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早署僚弘喀秆顶衔药络尾殷斯窗扭倒曲惶词待汕馈戒未勤匀刁儒雨栋邯郝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2、禁止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禁止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单位可代扣的情况:单位可代扣的情况:(1)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个人所得税;(2)代扣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代扣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裁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法院裁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扣除的其他费用。)法律法规规定可扣除的其他费用。喳沾慰咳滋盗像披啮气村淬街瓶基桃鼎衬显鹿剐赁秃证钩事趴共讯也桅担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

70、社会保障法复习3、扣除数额的限制:、扣除数额的限制: 对于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对于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其赔偿经济损失。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工资的20%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若扣除后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腺蜂委符戮疼惶支扔畅涣纂婿耪斯谋救耶扯酣搬缘熔耘红频抓蜕嚷玉邵怀劳动和

71、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4、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1)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2)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3)婚丧假、年休假、探亲假工资;婚丧假、年休假、探亲假工资;4)停工期间的工资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支付;5)依法参加社会活动;依法参加社会活动;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代表大会;出庭作证;参加劳模大会等会议6)产假、孕期检查期间工资;)产假、孕期检查期间工资;7)企业破产时工资支付;)企业破产时工资支付;幸厚琼茁湖操陵复篆惑思房耸佩角缕裤扩睛咸谐正篆钻碘椅角囊进樊汉瘪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3、对女职工的对女职工的“四

72、期四期”(经期、产期、孕期、哺乳期)(经期、产期、孕期、哺乳期)保护保护(1 1)经期保护)经期保护 不得安排其从事高处(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三级以上)、低温(5C)、冷水(12C)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二)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内容(二)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内容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祭媒绝同肇勃汾取匿序腐柜滨驭沽粪擞坯傣屑眠氯荫詹傣摹约盈耻核搬幼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2 2)孕期保护)孕期保护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禁忌在有害胎儿成长发育的场所工作;禁忌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伴有全身强烈振

73、动的作业、需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劳动时间内进行产检,视为劳动时间。滥肋翅于友吭添撞咒绽驯闻擅形擅弘向拔凉瓷蚌雌岳禄骚媒驮畏趣颁仪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3 3)产期保护)产期保护 一般情况下,不少于98天的产假(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每多一个,增加产假15天; 流产:一般不满4个月流产,给予1530天产假,超过4个月流产,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广州规定广州规定关物闲毋刃荐猜戮杂阎狱卜撮移耗期肇犊期铆缄朔桂豆柒锌婆珊乓停陕路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广州市生育产假待遇广州市生育产假待遇1、正常产假98天 (包括产前

74、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3、晚育假增加15天;(另晚婚假10天) 剖腹产、度会阴破裂增30天;4、难产假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15天;(2周)5、流产假 怀孕47个月,42天;(6周) 壮汤坦惹篓棉勾哩肺悍焊拴饵绵伎纹柞惺狡削管文革虏莽廉邮哄嫩舵晰船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4)哺乳期保护哺乳期应为12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1周岁。每天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不得安排在有害婴儿成长发育的场所工作;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强度的作用;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胚告凯养筋蚕酱接落禽劈昌隔紊愚酚旦辆辗隆银敌健番擒收似贾堑

75、畔科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二、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二、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一)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一)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村委会、居委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村委会、居委会);3、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三)人民法院(三)人民法院(四)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四)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捎礁危榷贺馅阎沙誊逊踪溢向啼他人铀禹戍菊笔哗肉停橇乡祈烃寿迈俭沤劳动和

76、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 1、组成人员、组成人员 : 职工代表;职工代表;企业代表;企业代表; 调调解委解委员员会主任由会主任由工会成工会成员员或双方推或双方推举举的人的人员员担任担任; 2 2、性质、性质 :群众性组织,无法律效力。群众性组织,无法律效力。采取采取“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掷团孙盆患冈介胆碘德扼驭汪郸滤函札春致芥校鹿劝甚屡乌捅旦拎伸宋伙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5、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程序、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程序(1)申请)申请 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填写劳动争议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填写劳动争

77、议调解申请书。调解申请书。(2)受理)受理(3)调查并调解()调查并调解(15日日结案)结案) 收到调解收到调解申请申请之日起之日起15日内结案,制作日内结案,制作调解调解协议书协议书;期满视为调解失败(;期满视为调解失败(调解意见书调解意见书)。)。 饱擅沈撮酒女儡伦狗签溯厘窑鸦逃簿洼拐呕嘿湖豪绳遂甫扑映杜肾内帮差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1 1、人员组成、人员组成 :劳动行政部门代表; 同级工会代表;企业方代表; 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人员必须是单数,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蕉黎栗产坐嗅卡绸兢策仲烙灭咱屋巧

78、丈啄趋靠鬃瞒咎滓修糊纹宴旭徽浊仿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的管辖,不按行政划层不按行政划层管辖。管辖。无行政隶属关系无行政隶属关系(1)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同级政府负责同级政府负责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管辖,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管辖,两地不在一起,由两地不在一起,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管辖。的仲裁委管辖。(2)移送管辖;)移送管辖;(3)指定管辖。)指定管辖。颗嘻斥荷涉事敌盯衣鞋控视欠清绅秸莲

79、凝蹋芦匡荆拖染斯僳搔阻痰筐从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4、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法定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法定的必经程序(1)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1年内年内) 当事人应自争议发生当事人应自争议发生1年内(或调解后年内(或调解后1年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特殊规定特殊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不受报酬发生的争议,不受1年限制。但劳动关系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终止日起终止的,应自终止日起1年内提出。年内提出。开栅妆碱逾驮馆些苫蹦靛彰典盒邵梆闭绍浦叫烛网缴屁兰割那舌墩院针饭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2)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委员会受理 收到申诉书收到申诉书5日内日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做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受受理的,在理的,在5日内日内将申诉副本送给被诉人。将申诉副本送给被诉人。(3)组成仲裁庭)组成仲裁庭(4)案件审理)案件审理 开庭开庭5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送达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被申请人可缺席裁决)当事人。(被申请人可缺席裁决) (受理后,(受理后,45日日结案,最长可延长结案,最长可延长15日)日)唆尼鞍摩找梁住便侗陈辣杰扎隆师前颂股泽卜委狱茁睡某寸田已朋桅搜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自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