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相关规章制度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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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教育制度一、三级教育新进入水务公司的职工调入、招工、复员军人和各类干部调入、军转、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必须经过公司级、部、厂级和班组工段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允许进入操作岗位,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二、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司炉工、电气焊工、起重工、加氯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殊工种, 须参加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 经考试合格取得 特种作业操作证 后, 凭证上岗操作。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擅自决定进行无证操作, 否则由指挥者和操作者负完全责任。三、变换工种及“四新”教育职工变换工种包括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2、新设备 ,调换新岗位均须经过安全教育及考试合格后, 方可上岗工作,将实际操作成绩记录并上报二级公司安全部门备查。四、干部教育单位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领导、项目负责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 学时。安全教育的教材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定或认可, 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等。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0 学时,安全教育考试合格者,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给任职资格证。安全教育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单位组织进行, 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

3、策、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处理等。五、全员教育为使广阔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思想,班组工段每周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教育,每次不得少于1 小时,通过广泛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及时传达落实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 促使职工安全知识水平不断提高, 教育职工对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保持高度警觉。六、每年六月份为全国“安全生产月” 。公司及各单位要根据当年活动主题,确立活动方案及教育内容, 并组织职工参加安全试题答卷,在岗职工答卷率要到达 100%。通过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七、

4、对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必须作好记录,建立档案。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安全检查以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隐患、查设施为主要内容,以水源、水厂、泵站、办公场所、 车间等建筑、 机电设备设施 、车辆、作业环境、防护设施等为检查重点,以发现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场所的不安全环境,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为目的,开展定期日、周、月、节假日和不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二、日巡:值班人员每日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巡视检查。三、 周检: 班组每周对设备使用、 运行、 保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四、月查:各单位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对运

5、行设备维护、保养、作业环境等进行全面检查。五、季查:总公司每季度组织相关人员,结合公司“双文明百分考核”要求及季节特点,对所属单位进行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六、各单位安全员及兼职安全员要经常深入基层班组, 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汇报,并监督整改情况。七、机动车辆要坚决贯彻“三检”制度出车前、行驶中、出车后 ,并严格执行机动车辆管理方法 。八、各单位将每次检查结果做好记录、汇总,按要求及时上报。九、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 重大隐患应及时逐级上报。上级单位对隐患整改进行督办,及时检查整改结果。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一、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

6、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我公司需要进行职业病防护的单位是需要加氯气的水源水厂及万通塑料管材分公司 以下简称防护单位。二、二、 人力资源部是全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职业卫生管理的规定、 文件,并按要求做好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三、三、 防护单位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四、四、 人力资源部按照规定,定期委托专业部门对防护单位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档,定期向安监局报告并向职工公布。五、五、 人力资源部按照规定,组织防护单位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

7、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六、六、 防护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常识,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并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七、七、 防护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应急撤离通道等。八、八、 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防护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

8、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九、九、 防护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催促职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十、十、 防护单位职工应当自觉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十一、十一、防护单位应当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工伤管理制度工伤管

9、理制度一、一、 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遭受的符合国家工伤规定的意外伤害。含视同工伤和急性中毒。二、二、 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三、三、 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

10、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职工有第 1、2 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第 3 项情形的, 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四、四、 职工符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五、五、 发生一般性工伤事故必须在二小时内,较大工伤事故一小时内报告公司生产技术部、人力

11、资源部或有关领导。六、六、事故出现后,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班组及有关人员要如实的反映工伤情况。职工所在单位需在一周内上报以下材料:1向公司提交工伤申请报告;2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医疗诊断证明;3伤者本人和当时在场 2 人以上证实材料。七、七、职工工伤治愈,治疗期达 12 个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当做出医疗终结结论。八、八、 对已做出医疗终结结论的工伤职工,肌能受限的,由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九、九、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7安全

12、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 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4.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 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方法处理。 5.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有关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十、十、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

13、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十一、十一、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 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 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十二、十二、 工伤职工的年终兑现奖,按医疗和休息恢复时间折月扣发。伤者医疗和休息恢复期间,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按相应的时间后延使用期限。十三、十三、 工伤职工

14、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8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个不同等级支付, 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0%、40%或者 30%。十四、十四、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时,需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通过上级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按规定治疗,否则公司不予受理。十五、十五、 工伤职工在医疗或休息恢复期间,遇有调整工资或补贴时,按当时的规定执行。十六、十六、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十七、十七

15、、 工伤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9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一、一、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佩戴的防护装备, 保护职工身心健康,保证安全生产的必备用品。二、二、 以“以岗所需、按岗发放”为基本原则,根据各岗位工种的实际情况,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 。三、三、 防暑降温费每年暑期前发放。四、四、 对从事多工种工作的人员,按其经常从事或主要从事的岗位发放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五、五、 对于经常参加生产岗位工作的管理人员, 及从事现场指挥、

16、现场安全、质量监察的人员,可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其发放标准不高于生产岗位人员的标准。六、六、 由于执行紧急、危险等特别工作任务或从事特殊工种,需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及特殊防护用品的, 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一次性发放。七、七、 人力资源部应在每年年初制定完成本年度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计划工作。八、八、 人力资源部是劳动防护用品的统一采购部门, 应当按照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本着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比价选购劳动防护用品。九、九、 各部室、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自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公司主管

17、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检查验收,方可进行采购,否则不予报销。十、十、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账目管理工作,并对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十一、十一、 新录用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待统一发放时,按入厂时间计算核发周期。十二、十二、 因工伤、病事假或脱产学习超过六个月的,发放劳动防10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护用品时间顺延,下岗、退休、退职、内退或在职死亡的,停止发放劳动防护用品。1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一、事故管理工作包括: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统计等项工作。二、事故报告:凡发生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而后逐

18、级上报。1、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在二小时内向公司生产安全部报告。2、发生轻伤事故必须在二小时内向公司生产安全部报告。3、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交通管理部门和法规保卫部。4、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必须在二小时内向公司生产安全部报告。三、发生事故的部门应当保护事故现场, 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负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四、在调查事故中,要分清楚责任事故与非责任事故。如属破坏事故,报司法机关处理。五、必须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 认真调查、 分析,

19、 弄清事故经过和原因, 制定出整改措施方案。并依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六、造成伤亡事故的,必须遵照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 辽宁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 等有关规定,明确事故责任,并且要追究事故的责任者,予以处理。七、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将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 原因及所采取的预防措施等以书面形式报公司生产安全部。八、事故处理工作,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应当在九十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超过一百八十日。1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九、 为减少或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凡发生职工因工负伤事故(包括视同工伤)均纳入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年终进行考核。1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

20、编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 各种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时, 要加强瞭望, 注意各种标志、信号和来往行人,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5 公里 ,不准驶入“禁止通行”区域。二、各种车辆行驶大门口要停车,接受门卫检查,门卫有权制止不符合规定的各种车辆进出,对不听劝者立即报告单位保卫部门处理。三、无机动车辆驾驶证人员不准驾驶机动车辆。四、各种车辆要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停放在通道和消火栓上,阻碍交通和消防。五、大中修车辆,要停放在检修地点,不得阻碍厂内交通和消防通道。六、车辆不准在吊着重物的起重机下面通行, 必要时要采取适当安全措施。七、不准在大门中间停车,需要停车时,必须在大门内或外靠停

21、车,以免影响通行。八、厂区内道路必须保持畅通,任何部门不准占用,如有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时,必须报经单位安全部门同意,并在规定限期内解除占用恢复畅通。九、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进出大门时要下车,厂内禁止骑非机动车辆玩耍,行进中要遵守交通规则。存放时要放在指定的存车库,不准到处乱放。十、行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行人在人行道内行走,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2、严格遵守厂内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3、横过道路时必须注意瞭望,不突然横穿和斜行。1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司机应认真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严格执行集团机动车辆管理的有

22、关规定。二、所有车辆必须由公安部门或交通监理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方准行驶。牌证不得挪用、涂改、伪造。三、车辆必须按公安部门或交通监理部门规定的时间接受检验。逾期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准行驶。四、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雨刷器和后视镜等必须保持齐全有效。五、各单位必须对机动车辆定期进行车况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同时,对驾驶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并有教育记录。六、严格执行出车单制度。凡出车必须填写派车单,个人用车须由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凡出市车辆须由总公司领导批准。七、各单位通勤车辆必须执行领导带车制度,并有时间安排表。八、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严禁私自出车。九、严格执行定人定车责

23、任管理。严禁将车辆交非司机驾驶,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将本车交其它驾驶员驾驶。十、严禁违章超车、超速、超员、超载和客货混装。十一、司机在出车前、行驶中、出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病”车上线行驶。1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凡属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使用的设备均为特种设备。如:起重机械、锅炉、金属焊接、电气,厂内机动车等。二、特种设备必须在指定的,并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给合格证的专业制造厂选购。其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完善, 并有产品合格证。三、使用单位应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并认真填写、妥善保管。四、特种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必须由

24、指定的取得安装许可证的专业队伍安装、调试,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五、特种设备的使用应严格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程等有关规定进行。六、特种设备必须由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 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使用,其它人员禁止使用。七、特种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并定期检验,不得随意拆除。因检修拆除的,工作完结后由检修人员随时恢复。八、特种设备应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并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九、特种设备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严禁继续使用。十、对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应由专业队伍或技术人员进行,非专业人员不得拆除安装。1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25、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一、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电焊工、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机动车驾驶员、司炉工、加氯工等。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操作证者禁止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准随意跨岗作业。三、特种作业人员的体检、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必须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办理。四、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指定的单位组织的复审。 复审、体检检查不合格者或未经复审者,不得继续作业,并收缴操作证或驾驶证。五、各单位安全员要经常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学习

26、本工种技术知识,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纠正“三违”现象(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六、 特种作业人员从事本单位任务外的一切作业发生事故由本人负责。七、特种作业人员私自将特种作业操作证转借他人,产生一切后果自负。八、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作业,发现“三违”行为按省市相关文件处罚。1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一、凡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作业前必须认真填写电工作业票,并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二、电气作业必须经停电确认后,在电源开关处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标志牌采取安全措施后进行,并设专人负责监护。三、加强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确保电气设备

27、保护接地(零)和绝缘防护良好有效。四、手持电开工具等可移动电气设备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并填写手持电开工具安全检查表, 必须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 并实行分级保护。五、施工现场等临时用电,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施行, 必须由电工负责电气安装、 电气维修及用电安全管理,临时用电的线路敷设、用电设备的各种保护必须按电气安全管理规程执行。六、禁止使用电炉子、 “小太阳”等大功率电热设施取暖、做饭。七、电工使用的各种绝缘用具用品必须定期检查和做耐压试验,不合格的及时更换。18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一、本制度规定了与公司及下属单位相关的承包方、 租赁

28、方的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管理合同要点。同时规定了各单位外来施工人员、临时作业人员、参观学习人员等安全管理程序和要求。二、本制度适用于与各单位相关的外来施工方、维修方、劳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调试安装人员独立作业 ;临时性外来、运输、搬运、装卸、吊装人员独立作业或交叉作业 。三、各单位相关方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 负责组织签订或审核各类安全协议或合同,负责进行安全培训教育,负责作业现场和租赁现场的安全检查,负责相关方事故的调查或备案等工作。四、外来施工承包方安全管理1、资质审查及安全合同的签订。1在签订工程项目安全协议或合同时,必须对其安全生产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有:a审查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

29、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安全资格证书、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证、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证书。以上证书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审验,视为废证。b)审查法人资格及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如无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则不得与其签订任何形式的工程、维修、服务合同。c)施工、维修单位有相应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并建立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d)审查施工、维修、服务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资质:如在作业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取得相应的行程作业资格, 否则不能从事相应作业。2相关方将施工、维修、服务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单位19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30、安全部门,并签订安全合同。2、单位主管部门将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施工、维修现场环境状况, 施工部位的隐蔽工程情况向施工、 维修单位交底,并记录存档。3、安全合同文本采用承包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合同有效期为一个施工周期。4、外来施工承包方形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需到单位安全部门备案。5、外来施工承包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做到:1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2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对口工作人员。3单位安全部门负责对承包方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向乙方介绍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对承包方各级领导和

31、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 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一同落实到安全措施。4外来施工方对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全面安全教育,以考试合格方可进入作业现场,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6、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1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企业规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电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2施工和检修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3现场施工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着装和佩戴防护用品。4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主管部门和安全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作业人员或阻碍安全生产的作业, 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20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业。5承包方发生

32、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应由承包方负责调查和处理。涉及死亡 1 人或重伤 3 人以上的事故,承包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单位安全部门备案。6为加强对承包方进行管理和监督, 使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各单位对承包方收取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 假设承包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能严格履行安全合同,无不安全因素,无违章违纪等现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各单位将收取的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 100%返还。假设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不安全因素, 违章违纪行为,将按照合同中的有关安全协议条款规定处罚, 在其风险抵押保证金中进行扣罚, 并责令进行整顿,假设整顿无效,各单位有权停止其施工,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负责。五、临时工的

33、安全管理1、临时工的招收1年龄必须满十八周岁以上。2必须进行体检,证明本人没有阻碍从事该岗位作业的疾病和缺陷。3签订的用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要求,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4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2、临时工安全管理1签订 2 年以下用工合同的临时工,不得分配到特种作业岗位。2要对临时工所从事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进行培训。3按规定标准发给临时工劳动保护用品,并教会使用方法和正确佩戴。4加强对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并对其发生的生产事故2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负责。5临时工必须服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6对违章临时工,有权予以教育和处罚,对严重违章以及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34、,各单位有权提前解除用工合同。六、临时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1、学习、参观、检查、用户监制、咨询、评估、认证、实习人员进入单位的,由安全部门请示上级公司同意,在经过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2、外来人员由安全部门相关人员陪同按指定路线行走,对其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3、外来人员在单位内未经允许不得拍照、录像,不得进入指定区域参观和逗留。2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危险作业是指当生产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 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二、公司的危险作业包括特种作业、水源设备定期检修

35、、设备事故抢修、重大设施更新改造、机泵安装、管道施工、电气工程、金属焊接气割 、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液氯使用、大型吊装等危险性作业。三、危险作业的审批1、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危险作业实施部门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批。2、危险作业的部门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批。3、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部门负责人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四、危险作业的实施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危险作业实施部门负责人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2、作业前,危

36、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 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2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的安全员及实施部门的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6、危险作业单位主管领导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8、危

37、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2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危险作业安全监护制度危险作业安全监护制度一、凡在公司各单位从事有可能危及人身健康、生命安全,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的作业,均属危险作业。主要包括特种作业、水源设备定期检修、 设备事故抢修、 重大设施更新改造、 机泵安装、 管道施工、电气工程、金属焊接气割 、高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液氯使用、大型吊装等危险性作业。二、凡属危险作业,除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外,必须设监护人。对于场地分散单独作业者,至少设一人监护,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要设二人或多人监护。三、 监护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具备此种作业经验, 掌握操作规程,具备处理突发事故

38、的能力,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停止作业。四、监护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劳保防护用品,保证自身的安全。五、监护人要认真注意作业周围环境变化,对切断的电源、毒源要反复检查,确保安全。六、监护人要认真检查作业者的安全用具如:安全绳、围栏、防毒面具、劳保用品等 ,使其保持良好状态,监护人员发现作业者有违章现象必须当即制止。七、监护人员在监护过程中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否则发生安全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八、危险作业人员受到意外伤害时监护人要沉着冷静, 除立即采取必要的救护措施外,要迅速向单位主管领导及安全员汇报。2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电气作业工作票制度电气作业工作票制度一、工作票种类和适

39、用范围1、第一种工作票。但凡在高压设备上或需要高压设备停电、装设遮栏的工作均使用第一种工作票。2、第二种工作票。进行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控制盘、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二次回路工作等。3、口头或命令。根据电气负责人的口头或按现场规程规定所进行的工作,详细记录在运行日记中,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操作。二、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1、工作票必须先编号使用,有关人员必须签字,不得代签、事后补签。2、工作票的设备名称和编号必须核对正确无误。3、工作票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假设有错字、漏字时,可将两份作同样的修改,字迹要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值班员手持

40、一份,工作负责人手持一份。工作票要认真保留,保留期为三个月。4、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5、非电气人职工作时,工作票发给监护人。6、开工前,工作票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做完。工作票内的安全措施应正确。其工作内容应记录明白,规定的开关分断应合理。倒闸操作票与工作票应能对应起来。7、事故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要认真记录,做好安全措施,并设监护人。8、工作票签发人的条件:电气主管、电气管理员、总值班员。2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必须熟悉设备情况、安全规程、熟悉参与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9、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工作许可人变电所值班员不得签发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做工作负责人。10、对于工作

41、票上的疑问,应向签发人询问。三、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人员的安全职责:1、工作票签发人(1)、a工作的必要性;b)工作是否安全;c)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2)、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否适合和充足,精神、健康状况是否良好。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1)、正确安全的组织工作;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2)、催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规程;(3)、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值班员做的安全措施是否适合现场实际条件;(4)、工作前进行安全注意事项的交待;(5)、工作班组人员变动是否合适等。3、工作许可人变电所值班员(1)、负责核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

42、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2)、完成安全工作的组织、技术措施的实施。(3)、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4)、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可能;(5)、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的补充。4、工作人员2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1)、认真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2)、相互关心施工安全;(3)、监督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28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凡在坠落高度基准 2 米以上 (含 2 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1

43、、在作业基准面 2 米含 2 米以上 30 米以下不含 30 米的,称为一般高处作业;2、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在作业基准面 30 米含 30 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 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二、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标准以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等为参考。进行高处作业需向单位主管安全部门提出申请,经安全管理人员审批后方可进行, 特殊高处作业需经二级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检查确认后,由主管安全领导审批。三、高处作业的安

44、全措施:1、但凡坠落高度在 2 米以上含 2 米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度虽不足 2 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 45的斜坡,附近有坑、 井、 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 工作条件特殊 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有害气体存在的空间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2、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衣着穿紧袖口工作服,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 强度合格 等防护设施,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29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3、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

45、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等职业禁忌症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4、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网、防护棚等安全设施,否则不准作业。5、高处拆除工作,必须提前作好方案,并落实到人。6、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且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工具、物体或杂物等,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高处作业处,工作完毕时应及时将各种工具、零部件等清理干净,防止坠落伤人,上下输送大型物件时,必须使用可靠的起吊设备。7、在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房上部及塔顶上作业

46、时,要设专人监护,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工作人员马上撤离现场。8、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 1 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 2.5 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9、高处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10、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四、特殊情况下,高处作业的规定:1、强风风力六级风速 0.8 米/秒以上 、大雪、暴雨天禁止高处作业。2、夜间照明强度不够时禁止高处作业。3、带电高处作业除遵守高处作业技术规程外,还要遵守电工操作规程。4、悬空高处作业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要严格检查作业条件和周围环境,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禁止操作。30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47、5、对突发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必须预先分析各种可能遇到的危险,制定严密的技术方案和安全应急措施,作业中设专人监护,确保作业人员和被抢救人员的安全。3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安全防火制度安全防火制度一、班组防火制度1、必须严格遵守班组交接班制度。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备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如必须进入要取得所在单位安全保卫部门同意,值班人员进行登记,以备存查。3、严禁吸烟,生明火,值班室内不兼做休息室。4、必须配备符合规格的消防器材, 并定期检查管理好消防器材。5、熟悉掌握防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二、汽车库防火制度1、在修车时,严禁明火作业和吸烟。2、车库内禁放汽油、柴油等燃料。3、漏在地上的油,要随

48、时用土覆盖,用过的抹布及易燃物随时清理,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4、车库要建立防火岗位责任制。5、库内必须配备符合规格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管理好消防器材。6、熟悉掌握防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三、仓库防火制度1、熟悉和掌握储存物资的性能,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懂得危险程度,保管和灭火方法。2、经常清扫库房,清除碎纸,杂草和易燃物。3、不准在仓库内吸烟和明火作业,下班时要切断电源。4、必须配备符合规格的消防器材, 并定期检查管理好消防器材。5、熟悉掌握防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四、动火管理制度1、各部门需要动火时,必须事先向单位安全保卫部门申请,获3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得批准后,方可动火。2、动火前必须认真检

49、查用火区域内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方准动火,并做到专人管理,人去火灭。3、动火区域内必须配备灭火器材。4、不准在规定区域以外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地方动火。5、遇五级大风以上天气,施工现场禁止动火。3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存放制度:1、车库内不准存放汽油、机动车内的汽油不得滴漏,车库内禁止吸烟、点火。2、汽油机的油管、油箱必须完好,不得有滴漏现象,发现有损坏之处要将设备内油料予以清除,并搞好设备卫生。3、乙炔气瓶、氧气瓶、石油液化气瓶,不得与其它物品共贮,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摆放距离不得少于5 米。4、乙炔气瓶、氧气瓶、石油液化

50、气瓶不准在高温场所、阳光照射下摆放,要采取适当措施予以遮护。二、使用制度:1、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制度,用火前向本单位安全保卫部门申请。2、进行焊割加工前,须经单位安全员认定具备动火条件,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准作业。3、锅炉、茶炉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好环境卫生。4、石油液化气瓶要远离热源,严禁用火烤、水烫,石油液化气残液不能乱倒。三、运输制度1、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使用经交通部门、消防部门指定的专用车辆运输,并由专业技术人员押运。2、装卸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轻拿轻放,并捆绑牢固,作好遮护。不同种类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同车混装。3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有限

51、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聚集和在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的作业。二、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包括在公司所属单位从事各种井室、池、管道、坑洞、沟、下水道、阀门间、密闭容器内的作业等。三、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1、作业前,单位安全员必须对作业人员和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 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2、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在工作地点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穿反光警示服, 并有专人监护。3、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作业前,要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要做好通风换气工作

52、;作业时,禁止使用明火照明,并有专人监护,以确保安全。4、进入长期未动并有腐烂物质的井室、工作池作业,打开井盖后,应进行强制通风换气,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作业。5、进入井室、工作池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池上盖和池壁安全情况,发现有破损和坍塌,要立即采取加固和护壁措施。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不准作业。6、井室、工作池作业现场使用电源,不准在井室、工作池内接取。 照明灯具及电气设备必须选用防爆型电器并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水池罐、箱、容器内要采用 12 伏以下安全电压的行灯或用手电筒照明,防止触电事故发生。7、在进入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和物质的井室、工作池或水池罐、箱、容器内刷防腐涂料作业时,要开启通风装

53、置,确保通风换气良好;作业人员必须穿好个人防护用品,戴防毒面具,并且一人作业,3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一人监护,定时轮换作业,防止中毒和窒息事故发生。8、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防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制度。9、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 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10、 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11、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12、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进入作业空间,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13、在检修作

54、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14、作业完工后,经作业人员、监护人与安全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四、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做一次全面检查,但凡取样分析不合格、无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实和工具行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不准作业。五、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必须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六、进入罐、容器、井、池内作业时,应按作业点的高度或深度搭设安全梯或配备救护绳索为应急救援使用, 在作业中严禁向外投掷材料,以保证作业安全。七、进入含

55、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 要按要求戴好个人防护用具。3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八、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 所带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须登记清楚,作业结束后应一一清点,防止遗留在有限空间内部。九、在清理设备容器内部时,为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使用铁器敲击碰撞且不准穿戴化纤织物。十、作业者要严格按照作业票规定的时间进入内部作业。十一、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共同对有限空间内外进行检查,双方确认无问题,且均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结束作业。3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安全生产“三同时”安全生产“三同时” 审查验收制度审查验收制度一、

56、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 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 入生产和使用”。因此,在生产建设项目中贯彻执行“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是实现集团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二、各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未经审查的,不得进行施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根据项目投资额度和危险程度, 由建设单位自行审查验收或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和验收。四、 各建设单位是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的责任主体。各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工作全面负责。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建设

57、项目符合安全生产标准标准, 对承担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安全论证、设计、施工任务的单位提出落实“三同时”规定的具体要求,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手续。五、各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应当同时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六、各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 应当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行业技术标准组织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七、各单位投资额度在500 万元以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在初步设计完成后, 应申报二级公司,由二级公司组织专家进行安全论证,并报集团有关部门备案。八、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论证未通过的, 各建设

58、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再次向二级公司提出申请。各建设单位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作出改变安38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或者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等重大变更的,应当出具变更说明后,报二级公司重新进行安全论证。九、各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施工单位应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在施工期间,发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不合理或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 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十、各建设单位在安全设施竣工后, 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并报公司有关部门备案。39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

59、全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 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三、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四、 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举报。五、各单位应当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0等有关标准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60、门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以下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应当进行登记,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1、加氯设施;2、变配电设施;3、压力容器;4、锅炉;5、特种设备。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2、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3、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4、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5、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6、重大危险源报表。40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七、 各单位应当至少每 3 年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组织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国家对评估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八、 安全评估工作可以由各单位组织具有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的安全

61、评估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工作结束后,应当出具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建议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九、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2、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4、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5、重大危险源等级;6、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7、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8、评估结论与建议等。十、在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各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重

62、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十一、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各单位应当及时报送集团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各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核销。十二、 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1、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2、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3、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4、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重大危险源的具体等级认定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十三、各单位应当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63、规章制度, 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 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十四、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十五、各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十六、各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 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职工。十七、各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十八、各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 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 对

64、重要的设备、 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 检验, 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十九、 各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报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二十、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各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二十一、各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并报集团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2、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3、危险辩识与评价;4、应急设备与设施;5、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4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6

65、、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7、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8、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9、培训与演练。二十二、各单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年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并于演练 10 日前通知集团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二十三、 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下属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2、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3、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4、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检测、监控情况;5、重大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6、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7、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66、情况;8、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9、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10、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11、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情况;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二十四、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 帮助下属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控。4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十必须”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十必须”按照集团领导指示要求,根据集团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对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 水务集团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十必须” 的管理规定,要求集团各单位严格执行,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按“十必须”执行,施工现场要采用多种方式展示

67、“十必须” ,让每名进入现场的职工牢记“十必须” 。1、必须明确施工安全主体责任,严格组织施工管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坚决制止“三违”行为,自觉做到“四不伤害”;2、必须严格审验工程劳务分包企业安全资质,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措施;3、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工程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记录;4、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路障、围栏、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白天设安全警示标志旗,夜间设警示标志灯具;5、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并正确佩戴安全帽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6、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施工和设备、机具、车辆,专业管理人员必须佩戴袖标;7、必须在繁华街路口、重要路段设专人负责配合交警维持

68、交通秩序和安全监护;8、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 ,保证用电安全;9、必须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法定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10、必须将车辆、设备、工具摆放整齐,材料、残土堆放整洁,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4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一、施工现场开工前,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负责人要向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施工现场布置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卫生的要求。二、管道工程施工和维修作业前,要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现场安全管理,由施工和维修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三、 工程劳务外包时, 必须严格审验相关方企业法人

69、营业执照 副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质合格后方可与之签订施工安全合同或安全协议 ,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四、进入施工、作业现场和岗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并确佩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架设安全网;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五、施工现场必须有安全值日人员负责现场安全。六、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路障、围

70、挡、围栏、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白天设安全标志旗、红旗,夜间设红灯警示。七、施工现场要做到文明施工。按区域划分,随时清理废物,做到活完场清。八、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机电设备、工具、用品、材料的安全性能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九、 土方挖掘要按标准放坡, 残土堆放距坑边0.8米, 高度1.5米,砖瓦石块均堆放到沟边 1 米之外,易塌方处要采取防塌方措施。4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十、施工现场交通道路要保持畅通和足够的夜间照明, 载重汽车弯道半径不少于 10 米,在场内要保持低速行驶,在必要时要设临时交通指挥。十一、施工现场设置的电线和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 JGJ462005

71、 ,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十二、施工前,要摸清各种地下管线情况,对电缆、通讯光缆、煤气管道、自来水管道等设施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十三、对材料、构件的堆放要按总体布置进行,做到有序、平稳和方便使用。十四、对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必须用专用仓库保存, 建立严格的使用和发放制度。十五、施工现场的各类用房要按整体规划布设, 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符合防火、卫生等方面的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十六、机械作业或工作台的布置要方便工人操作和通行, 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十七、施工现场所用的脚手架、斜坡道要经常清扫,拆除后的模板要随时清理,将钉子拨出或打弯。十八、遇有六级以上的强风时,禁止进行高空作业和起重吊装。十九、

7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从事高空作业。二十、夏季施工要做好防雨、防洪、防雷、防触电、防中暑工作,确保安全施工。二十一、冬季施工要做好防火、防冻、防中毒、防滑、防爆五防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落实五防措施。二十二、施工人员、安全员施工前对作业面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执行人员和整改期限。4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井室、泵站安全管理制度井室、泵站安全管理制度一、各单位所属井室、泵站,必须保持内部及外部设备、设施完好无损。二、井室、泵站必须配备合格的安全用具及个人防护用具。三、井室、泵站必须安装防

73、盗门,窗户安装铁艺栏杆,围墙安装刺网。四、巡检人员必须定时按线巡检,特殊地段、重大节假日期间要增加巡检次数,并认真记录。五、巡检时假设发现井室、泵站内外设备、设施受损,要及时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六、单位主管领导在接到报告后,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维修。视受损情况,必要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七、因部门领导、巡检人员及有关责任人不按期巡检,不认真负责而引发事故并造成经济损失的。 事故责任人应承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并给予纪律处分。4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药品试剂设两名专责人负责管理,分类存放,并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二、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防止阳光及

74、靠近暖气等热源, 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存于暗柜中。三、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激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体的两种化合物不能混放。四、发现试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的,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识别后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五、 有毒物品应设专人保管, 专柜存放, 严格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使用时认真执行请领规定及手续,不得单独使用,禁送他人。六、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的库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 并设置视频监控和防盗报警等装置。七、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个人防护用具、灭火器、捕消器等应急装置。八、各单位必须制定有毒有害物品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演

75、练。48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安全防护装置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装置管理制度一、为保障各单位职工的安全,防止工伤事故发生,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与主体设备或工程同时安装、调试。二、主体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之前,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三、安全防护装置在投入使用前,应对操作人员、设备修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四、操作人员应当熟悉安全防护装置的主要功能,正确使用,并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五、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闲置安全防护装置或改变安全防护装置的用途。六、 操作人员发现安全装置损坏或有其他故障, 应及时报告主管;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或影响人身安全的, 应停止运转设备,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76、。七、在各级安全检查中,应将安全装置作为检查的主要内容,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八、因维修设备需要临时拆下安全防护装置的, 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并在设备修复后,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装置。九、安全防护装置需要更换时,应选用同样的规格和型号;选用不同型号或规格的,必须经本单位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改造,且其安全性能不得低于原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性能。十、 各单位安全部门必须组织对安全防护装置进行定期安全性能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49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五同时”是指企业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

77、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二、各单位在生产活动要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同时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催促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情况。三、生产计划中的安全管理1、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有安全生产的内容。1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中,应建立完整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考核体系,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改造措施, 确保目标指标的实现。年度工作计划应是标准的文本资料。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应由计划部门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也应建立相应的措施和对策,确保计划落在实处。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应纳入经济责任考核中,由计划依据各职能部门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78、。四、生产组织中的安全管理1、在组织生产,安排任务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2、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时,应同时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条件进行安全认定。3、各单位调度会,由主管安全的领导分析安全状态,针对生产经营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4、单位各部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时, 应同时进行安全条件认定,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实施。五、检修工作中安全管理50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1、所有的检修项目要有安全负责人,负责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2、检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穿戴好劳保用品,按规定办理

79、各项手续,检修过程中悬挂安全警示标志。3、检修保养时,设备的安全装置应当一并进行保养和检修。检修保养时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如必要时可以切断电源、气源等防止设备误动作。4、检修保养验收时,安全装置保养、安全整改的完成情况与设备保养检修验收一同进行。5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一、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信箱,受理有关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公司对举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二、举报范围1、对于公司范围内发生人员死亡、重伤、中毒和重大财产损失等生产安全事故,有关单位或人员破坏、伪

80、造事故现场,隐瞒不报、拖延迟报或谎报;2、被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顿、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逾期未改、未停或未关闭而继续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3、严重危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重特大事故和隐患,主要包括消防、建筑工程、危险化学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等方面;4、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三、奖励原则1、具体举报项目、认定标准和奖励标准由有关受理的职能部门确定。2、奖励额度 100500 元,对奉献突出者可酌情提高奖励额度。3、同一举报项目有 2 个或 2 个以上的单位或个人举报的,以最先举报者确定为奖励对象。4、奖励金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发

81、放,资金来源由公司列入专项经费支出。四、举报及邮箱公司生产安全部:29932382993237电子邮箱:ykswyxgs1635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职工违章和事故处理制度职工违章和事故处理制度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对违章和事故不能姑息迁就,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从严管理,有效的控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本着谁违章谁受罚,谁肇事谁负责,轻重有别、以责论处的原则,现将有关处理方法规定如下:一、违章操作的责任认定及处罚。一对单位含部、室,下同违反规定的处罚: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每次给予一百元的罚款:1危险作业或大型作业不履行安全措施报批程序。2特种设备、车辆、压力容器、锅炉等经检验不合格而

82、继续使用的每台、个 。3要害部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不及时整改或三日内提不出整改计划和措施的。4 特殊作业岗位或危险作业岗位, 缺少安全技术规程 每处 。5手持电开工具,不按规定配备触电保护器每台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执行“三同时”的规模较大的项目给予十倍以下的罚款 。7有重大危险源无相关应急救援预案。8其它类似问题。 2、有以下情行之一的,每次给予五十元的罚款:1防护或信号装置,不齐全或无效每台、处 。2生产岗位缺少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每处 。3一般隐患不及时整改每处 。4没有许可证使用电炉子及其它私自安装电器的除没收炉器具外,住宿人员自行承担处罚 。5手持电开工具,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活动的包

83、括生产单位自检自查,生产班组安全活动,职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会等 。6其它类似问题。二对单位领导的处罚1、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每人次扣罚单位主要领导200 元。2、一般生产岗位每缺少一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罚单位主要领导 100 元。3、特种生产岗位每缺少一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罚单位主要领导 200 元。5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4、一般生产岗位,酒后上岗每发现一次扣罚主要领导100 元。 5、特殊生产岗位,酒后上岗每发现一次扣罚主要领导200 元。 6、管道施工作业,不按规定设置信号装置白天设标志牌,夜间设标志灯 ,每处扣罚单位主要领导 500 元。7、手持电开工具,不配备触电保护器每台

84、处扣罚单位主要领导 200 元。8、每出现一瓶“死氯” ,扣罚单位主要领导 100 元。 9、因管理不当或防护设施不齐全,而造成的泄氯事故。每次扣罚单位主要领导 500 一 1000 元。10、有重大危险源无相关应急救援预案,扣罚单位主要领导100元。三对个人违章的处罚1、一般生产岗位,酒后上岗及岗中饮酒每发现一次扣罚饮酒者100 元。 2、特殊生产岗位,酒后上岗及岗中饮酒每发现一次扣罚饮酒者200 元,连续发现三次开除厂籍。 3、有以下行为之一者,首次给予二百元的罚款,无论哪种行为每增加一次在累计罚款的基数上加罚百分之五十。1无有效操作证者私自操纵特种设备或私自将特种设备交给他人操纵者。2特

85、种或危险作业人员酒后上岗或岗中饮酒及不按规定佩戴有效的防护用品以及脱岗。3严重违章指挥或严重违章作业者。4其它严重违章行为。 4、有以下行为之一者,首次给予五十元罚款,无论哪种行为每增加一次在累计罚款的基数上加罚百分之三十。1普通生产人员脱岗,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岗中睡觉。2私自带家属或外人进入生产车间或危险场所。3一般性的违章指挥或一般性的违章作业。4因公事出车,司机没有行车单的。5其它违章行为。四关于车辆方面违规操作的责任认定及处罚方法,按机动车辆管理方法有关规定执行。二、对事故的处罚和责任赔偿5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事故发生后除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外,还要及时确实定事故性质,人员伤害程度,

86、事故原因及责任,制定防范措施等,发生一般性事故必须在二小时内报告公司,较大事故必须在一小时内报告公司。交通事故还需迅速报告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一对单位的处罚1、生产方面:每出现一起轻伤事故,扣发单位全年从事故发生日起整年,下同奖金的百分之十;每出现一起重伤事故,扣发单位全年奖金的百分之五十;每出现一起死亡事故,扣发单位全年奖金。造成机械设备事故及其它设施损坏的, 按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千分之二十的比例与奖金的比例相对应, 即:每损失一千元扣发单位奖金的百分之二以百元做为扣罚起点 。如一起事故出现多人伤亡或出现人、机伤损的,按相应的比例,合并、累计扣发。单位的主要领导和主管安全的领导加一倍扣

87、罚。2、交通方面:交通事故按给公司造成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千分之十的比例与奖金的比例相对应,即每损失一千元扣发单位月份奖金的百分之一 一次或累计一千元以上做为罚、赔的基础起点 。二个人对事故的责任赔偿造成事故的人员含各类事故 ,按每次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以责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其比例如下:1、生产方面:负全部责任者百分之二十;负主要责任者百分之十五;负同等责任者百分之十;负次要责任者百分之五;负管理责任者百分之三; 2、交通方面:负全部责任者百分之十;负主要责任者百分之七;负同等责任者百分之五;负次要责任者百分之三;负管理责任者百分之二;三、对造成经济损失的处理5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一

88、生产方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 万元以上的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厂藉,留厂观察处分,5 万元以内的视情节和损失大小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二交通方面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 万元以上保险公司理赔后损失,下同的责任者给予开除厂藉:留厂观察处分。 10万元以内的按责任和损失大小给予以下处罚: 1、全部责任: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主要责任我方损失下同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同等责任: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次要责任:5 万元以上 6 万元以下,给予调离驾驶员岗位或待岗,同时按有关规定交纳罚款。 2、无论哪种责任,在6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除调离岗位或待岗外,视责任和损失给予相应的行政处

89、分;除受开除厂籍,留厂观察处分外,受其它处分的按应交纳罚款的50处罚。四、有关问题的说明:一公司不收缴单位对下自行的违章罚款,其它罚、赔款一律上缴公司,由公司先行对单位扣缴,然后单位再行“对号入座”二从事故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中减掉综合罚赔款后, 所剩差额部分属生产方面的每足一千元从单位全年工资总额中扣除百分之零点二; 属交通方面每足一千元从单位全年工资总额中扣除百分之零点一;单位出现生产方面的死亡事故, 其差额部分的百分之五十可按百分之零点二计扣, 另百分之五十则由单位的年终兑现奖及风险抵押金抵补, 涉及公司以上有关部门 含交通部门 对单位或个人的违章、隐患、事故的处罚,均自行全额承担。三基层

90、以每个单位,机关以每个部室做为计算罚、赔的范围。四拥有二辆以上车辆的单位,年度内以车辆的多少与罚、赔起点相联系。 如一单位有三台车, 一次或累计金额超过三千元的部分,则做为罚扣的起点, 但对驾驶员或责任人的处理方法不因车辆的多少而改变。五负有责任的自伤者,被定为工伤含比照工伤 ,除医疗期间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外, 也要按相应责任的比例承担经济赔偿和处罚。六 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或未经领导同意及指派的工作以及其它行为引起的与工作、生产无关的伤损抢险除外 ,均由责任人承5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担其后果。七由外界因素造成职工伤亡,其责任不在本人的,不予罚、赔,如职工外出执行与生产、工作有关的任务时所遭

91、受的伤害。八由于违反施工规定造成人员或车辆伤损的, 由单位自行承担损失。设施遭到破坏或丧失而引发的事故,其单位负有管理责任,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九驾驶员私自出车,私自载物,酒后驾车等造成伤损的;无论保险部门赔偿与否均自行承担全部损失,无证人员驾车造成事故,由无证人员与该车驾驶员以责共同承担全部损失。 驾驶员个人用车经领导同意,出现事故以责按正常规定罚、赔。十对出现事故的单位或造成事故的责任者,不但扣发奖金,承担赔偿,还要对照违章或违反规定的条款进行罚款。十一因隐瞒事故而出现的后果,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现场遭到破环,相互推诿,欺上瞒下等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其全部经济损失由单位自行承担。以上视情况

92、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十二对损失较大,情节较重,影响较坏的事故责任人除按规定执行外, 还要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特别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十三个人承担经济赔偿不足一千元的。 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交齐,可免赔百分之十; 一千元以上的免赔百分之十五;二千元以上的免赔百分之二十。否则,除每月扣发全部奖金外,还要扣发月份全部工资额的百分之二十,乃至扣发年度兑现奖,直至扣完为止。十四单位综合罚、赔款超过全部直接经济损失时,其超过部分不再扣缴。当年没有结案的事故,可按大约直接经济损失预扣罚、赔款,待结案后多退少补。十五司机全年没有交通事故发生,每年奖励司机200 元;连续 3 年没有交通事故发生,每年奖励

93、递增100 元,最高400 元;司机全年每发生一起占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每次扣罚司机 200 元,两次扣罚 300 元,最高 400 元。5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一、仓库建筑设计与陈设,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的有关规定。二、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 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三、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四、储存管理1、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 必须符合

94、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的规定。2、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应按照其化学性质,制定存放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3、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 100平方米, 垛与垛间距不小于 1 米, 垛与墙间距不小于 0.5 米, 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 0.3 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 2 米。4、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 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5、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6、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58安全生产

95、规章制度汇编7、有毒有害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五、装卸管理1、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库房。2、进入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3、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4、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 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本单位安全生产部门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5、装卸易燃易爆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6、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

96、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六、电器管理1、库房内必须使用防爆式灯具,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 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 0.5 米。2、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3、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4、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小太阳”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5、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59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6、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

97、标准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7、仓库的电器设备的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七、火源管理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单位主管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3、库区以及周围 50 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八、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4、对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

98、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5、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60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班组安全交接班制度班组安全交接班制度一、值班人员应按时进行交接班,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缺勤、替班或串班。接班职工未到,交班职工不得离岗。二、交班前应整理好记录和一切需要交流的有关事宜, 向接班职工进行交接。三、交班时,由交班值班长向接班值班长进行全面汇报,并按分工进行值班人员对口交接。四、交接内容1、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和设备的运行状况。2、设备异常、缺陷处理情况。3、事故处理,倒阐操作。4、维修、试验、安全、防护、卫生等情况。5、继续执行的调度

99、指令和通知。6、常用的器材工具、用具、钥匙等。五、禁止在事故处理或倒阐操作中交接班, 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停止交接班,由交班职工负责处理,接班职工在交班值班长指挥下协助处理,一般在交接前 30 分钟停止正常操作。六、 交班时发现的或交班者应处理的事宜, 应由交班者负责完成,接班职工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履行交接手续。6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制度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制度一、公司所属各单位的重点部位包括:水源井、给水泵站、加压泵站、给水处理车间、变配电所、有毒有害物品储存使用等地点。二、重点部位班组设兼职安全员,组织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安全检查、安全防范教育,落实安全措

100、施,制定下一周活动内容。三、 值班职工必须随时掌握生产设备的运行状况, 注意机泵声音、仪表指针显示的变化,并遵照规定进行巡视检查,填写运行记录,同时做必要的调整或其它处理。四、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生产能力、设备容量、供水、排水、有毒有害物品储存使用区域、号码等,要严格保密,未经单位保卫部门允许,水源、泵站境内禁止照相、摄像。五、值班职工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凡进入重点部位的外来人员必须向本单位保卫部门报告, 经请示上级单位安全保卫管理部门同意,由保卫人员陪同,经查验所持证件,按指定范围接待,并做好登记。六、 重点部位防火设施应完备无损, 并妥善放置, 不准移做它用。七、水源储存的液氯,

101、应存放在专用氯库或加氯间内,满瓶与空瓶须分别放置并标记分明。氯库和加氯间内不得堆放其他设备和物品,严禁氯瓶受烈日暴晒。八、液氯入库要认真交接,无保护帽、过热或跑氯的氯瓶,不得入库,应协助送氯人员设法处理。九、重点部位动力用的柴油、汽油、机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可靠库房由专人设并保管。十、每年高温、雷雨和冰冻期前(分别以 4 月 15 日和 11 月 15 日为期限),应切实采取防雷、防雨、防汛、防暑降温及防寒、防冻措6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施,并经常检查,保证其防范效果。十一、每逢重大节日、重要外事活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十二、重点部位发生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时, 应采取紧急措施

102、抢救人员或设备,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十三、遇有突发事件等意外情况,值班职工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基础上,坚守岗位,保证生产,保护设备,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6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门卫安全管理制度门卫安全管理制度一、营口水务为使各单位门卫管理人员执行任务有所依据, 特制定本制度。二、各单位门卫管理人员代表水务公司履行职务, 严格执行本制度。三、各单位门卫管理人员应每日 24 小时执行任务,实行倒班制。四、门卫管理人员的职责规定如下:1、进出各单位的外来人员及公司其他单位职工,做好登记和联络工作。2、进出车辆的管理。3、进出物品的查验及放行。4、防止窃盗,协助维持本单位生产及办公场所秩序。5、

103、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五、各单位门卫管理人员除上述各项职责外, 应恪守水务公司一切规定,尤应严遵以下守则:1、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 ,不得偏袒徇私。2、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卑不亢。3、工作中应整肃服装仪容,接待外来人员要注意礼仪,做到热情周到。4、工作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5、工作时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开展游艺娱乐活动、脱岗等失职之事。6、夜间值班人员应熟记单位内各处之水、电、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发现隐患,应即报告保卫部门。7、严禁在值班室内放置公司

104、明令禁止的物品。6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8、夜间值班人员应遵照巡逻路线按时或不定时进行巡视。9、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工作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记录向接班门卫管理人员做好交接。六、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七、加强对门卫执勤人员的安全保卫教育, 各自结合实际进行安全保卫业务培训, 增强安全保卫思想意识, 掌握必要的业务操作技能,树立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八、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出入,切实履行出入审批手续及登记。1、公司内部工作人员,但不属于本单位职工,要求进入本单位重点防范区域的如:水源地、值班泵房、加氯间、氯库、水表间

105、、加压泵站、收费站、办公区域等 ,需在门卫室登记,然后由门卫值班人员请示所在单位保卫科长、 主管领导同意后,在单位保卫干事带领下,方可进入。2、公司外部人员要求进入本单位重点防范区域的需持本人工作证包括警官证、军官证等 、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由公司安全保卫部门和主管领导及集团安全保卫处和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 在门卫室登记,经过门卫值班人员查验证件及审批手续, 请示所在单位保卫科长、主管领导同意后,在单位保卫科长、二级公司安全保卫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九、外来人员进入时不得携带任何声像录制设备。十、熟悉本单位治安防范、防火等重点部位,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或报警,掌握报警号码,保证物防、技防措施有效得当。在值班期间时刻提高警觉,遇有治安案件或突发事件,保持冷静,作适当处置,并立即上报本单位保卫科长、主管领导。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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