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制执行公证的23个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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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强制执行公证强制执行公证 2323 个核心问题梳理汇个核心问题梳理汇总总20162016问题目录问题目录1.哪些债权可以办理强制执行公证.2.做强制执行公证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哪些要件.3.债权文书在履行前未做强制执行公证,在履行当中能后补强制执行公证吗.4.强制执行的公证书和执行证书签发顺序是怎样的.5.公证机关签发强制执行证书时需要考虑哪些问题.6.强制执行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申请.7.申请强制执行公证债权文书应当提交什么材料.8.哪些强制执行公证会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9.不得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是指哪些.10.什么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公证程序的公证文书.11.什么叫“公证债权文书

2、的容与事实不符.12.什么叫做“公证债权文书违背社会公共利益.13.担保债权能做强制执行公证吗.和主债权的强制执行公证是什么关系.14.强制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涉及哪些财产.15.因民间借贷形成的公证债权文书,利率超过24%的怎么处理.16.被执行人如何阻止强制执行债权文书. v . .17.债务人以公正债权文书未载明或者未作出愿意承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为由申请不予执行的,怎么处理.18.公正债权文书的利害关系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19.法院能不能依职权裁定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20.公证机构自己撤销了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变更了公证债权文书,法院会怎么处理.21.公证债权文书申请执行的时效怎么

3、起算.对于超过时效但债务人履行的如何处理.22.如果强制执行公证被裁定不予执行,应该怎么办.23.已经做了强制执行公证,债权人又直接诉讼的怎么办.1. 1.哪些债权可以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哪些债权可以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可以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债权文书主要为以下六大类:1)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2)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3)各种借据、欠单;4)还款物协议;5)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容的协议;6)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二条2. 2.做强制执行公证的债权文书

4、应当具备哪些要件做强制执行公证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哪些要件. .做强制执行公证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以下三方面要件:1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容;. v .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容无疑义;3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承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一条3. 3.债权文书在履行前未做强制执行公证,在履行当中能后补强制执行公债权文书在履行前未做强制执行公证,在履行当中能后补强制执行公证吗证吗. .可以后补,但是应当符合前述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债权文

5、书围,且具备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应当具备的要件。并且,公证处在做公证时必须征求债务人的意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三条第 2 项:“未经公证的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合同、协议、借据、欠单等债权文书,在履行过程中,债权人申请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机关必须征求债务人的意见;如债务人同意公证并愿意承受强制执行的,公证机关可以依法赋予该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4. 4.强制执行的公证书和执行证书签发顺序是怎样的强制执行的公证书和执行证书签发顺序是怎样的. .在办理完毕强制执行公证后,公证机关即可签发公证书。但强制执行的执行证书,需要待

6、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债权文书时,债权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后,再由公证机关签发执行证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四条:“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债权人可以向原公证机关申请执行证书。5. 5.公证机关签发强制执行证书时需要考虑哪些问题公证机关签发强制执行证书时需要考虑哪些问题. .公证机关签发强制执行公证时,主要应当考虑如下问题:. v . .1)是否确实存在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权文书的事实;2)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和证据,债务人依照债权文书已经局部履行的事实;3)债务人对债权文书规

7、定的履行义务有无疑义。4)注明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和申请执行的期限。5)债务人已经履行的局部,在执行证书中予以扣除。6)因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而发生的违约金、利息、滞纳金等,可以列入执行标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五条、第六条6. 6.强制执行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申请. .强制执行公证应当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级别管辖问题参照民事诉讼法关于一审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

8、知第七条;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座谈会第七次会议纪要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与不予执行假设干问题的意见第 1 条。7. 7.申请强制执行公证债权文书应当提交什么材料申请强制执行公证债权文书应当提交什么材料. .必须提交的材料包括公证书和执行证书,二者缺一不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七条8. 8.哪些强制执行公证会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哪些强制执行公证会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依照法律规定,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以下前 4 种情况属于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而法院不予执行的,第 5 种情况属于因违背公序良俗法院不予执行的:1

9、)公证债权文书属于不得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 v . .2)被执行人一方未亲自或者未委托代理人到场公证等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公证程序的;3)公证债权文书的容与事实不符或者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4)公证债权文书未载明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同意承受强制执行的。5)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公证债权文书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 号第四百八十条。在,法院对于以下强制执行公证的债权文书也应当裁定驳回申请:1)公证书或执行证书没有给付容的;2公证书或执行证书确定的给付容不明确、不具体的;3公证书未载明对债权文书赋予

10、强制执行效力的。另外,对于执行证书载明由债务人给付“律师费、“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等,但未明确其金额或计算方式等容的,属于给付容不明确、不具体,对该局部的执行申请不纳入执行围。依据: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座谈会第七次会议纪要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与不予执行假设干问题的意见第 3 条。9. 9.不得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是指哪些不得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是指哪些. .不得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包括目前仅限于地区:1没有给付容的公证书;2没有给付容的执行证书;3未载明一般保证人补充清偿责任数额的执行证书;4载明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给付义务的执行证书。. v . .依据: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座谈会第七次

11、会议纪要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与不予执行假设干问题的意见第 12 条第 2 款10.10.什么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公证程序的公证文书什么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公证程序的公证文书. .可以认定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公证程序的包括以下情形:1申请办理公证时被执行人一方未亲自且未委托代理人到场的;2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前未按照法律、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规定的程序或当事人约定的方式对债权债务履行情况进展核实的;3未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执行证书载明的给付标的种类、品质与公证书载明的给付标的种类、品质不同的;4其他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公证程序的情形。依据: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座谈会第七次会议纪要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与不

12、予执行假设干问题的意见第 13 条11.11.什么叫“公证债权文书的容与事实不符什么叫“公证债权文书的容与事实不符. .以下情形属于“公证债权文书的容与事实不符:1执行证书载明债权人已经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债务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但与实际履行情况不符的;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不同容的债权文书,其中一份经过公证且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3经公证的债权文书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经公证的债权文书不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5债权人或债务人在公证时对债权文书载明的有关给付容未予同意但公证机构作出公证书和执行证书的;6公证债权文书的容与事实不符的其他情形。依据: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座谈会第七

13、次会议纪要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与不予执行假设干问题的意见第 14 条12.12.什么叫做“公证债权文书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什么叫做“公证债权文书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 v . .在,经公证的债权文书违反限购政策的,“公证债权文书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依据: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座谈会第七次会议纪要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与不予执行假设干问题的意见第 17 条13.13.担保债权能做强制执行公证吗担保债权能做强制执行公证吗. .和主债权的强制执行公证是什么关系和主债权的强制执行公证是什么关系. .担保债权是可以做强制执行公证的。担保债权的强制执行公证和主债权的强制执行公证时相互独立的,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同

14、时既做主债权的强制执行公证又做担保债权的强制执行公证,也可以只做其中一个债权的强制执行公证。在强制执行时,只有做了强制执行公证的债权才可不经起诉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座谈会第七次会议纪要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与不予执行假设干问题的意见第 5 条。14.14.强制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涉及哪些财产强制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涉及哪些财产. .1债权文书的执行,并不限于债权文书所载明的财产。给付容为金钱债权的公证书或执行证书载明可供执行财产的,既可以执行该财产,也可以执行债务人的其他财产,公证书或执行证书明

15、确清偿债务以其载明的可供执行财产为限的除外。2债权有担保的,且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当保证责任。依据: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座谈会第七次会议纪要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与不予执行假设干问题的意见第 7 条;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15.15.因民间借贷形成的公证债权文书,利率超过因民间借贷形成的公证债权文书,利率超过24%24%的怎么处理的怎么处理. .对于因民间借贷形成的公证债权文书,对

16、借款本金及年利率24%以的利息局部予以执行,对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局部不纳入执行围。债权人对此提出异议的,法院可以对异议进展审理并作出裁定。债务人,以约定的借款年利率超过 24%为由申请不予执行的,对年利率超过 24%的利息局部裁定不予执行。对于应当执行的借款本金、本息之和以及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分别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v . .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予以认定。依据: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座谈会第七次会议纪要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与不予执行假设干问题的意见第 15 条16.16.被执行人如何阻止强制执行债权文书被执行人如何阻止强制

17、执行债权文书. .被执行人可以以强制执行公证存在应当不予执行的情形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由执行法院对异议进展审理,如果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话,会裁定不予执行强制执行公证的债权文书。如果当事人对法院的裁定不服,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等17.17.债务人以公正债权文书未载明或者未作出愿意承受依法强制执行的债务人以公正债权文书未载明或者未作出愿意承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为由申请不予执行的,怎么处理承诺为由申请不予执行的,怎么处理. .1债务人以经公证的债权文书未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承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

18、诺为由,申请不予执行,经审理查明属实的,裁定不予执行。2经公证的债权文书有多个债务人,其中局部债务人以其未作出愿意承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为由申请不予执行,经审理查明属实的,对债权文书中涉及该债务人的局部裁定不予执行。3经公证的债权文书有多个债务人,其中局部债务人以其未作出愿意承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为由申请不予执行,经审理查明属实,且应当不予执行的局部与其他局部不可分的,裁定不予执行整个公证债权文书。依据: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座谈会第七次会议纪要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与不予执行假设干问题的意见第 17 条18.18.公正债权文书的利害关系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公正债权文书的利害关系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19、 .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债权文书的容与事实不符且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不予执行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立“执异字号案件进展审理。. v . .依据: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座谈会第七次会议纪要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与不予执行假设干问题的意见第 18 条19.19.法院能不能依职权裁定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法院能不能依职权裁定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 .执行法院发现公证债权文书存在如下问题,可以依职权裁定不予执行: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且损害、集体利益2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的

20、情形的。依据: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座谈会第七次会议纪要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与不予执行假设干问题的意见第 19 条20.20.公证机构自己撤销了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变更了公证债权文书,法院公证机构自己撤销了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变更了公证债权文书,法院会怎么处理会怎么处理. .1公证机构自行撤销公证债权文书的,终结对该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终结对不予执行申请的审理。2公证机构自行更正或补正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法院以更正或补正后的公证债权文书作为执行依据,继续执行或继续审理不予执行申请。21.21.公证债权文书申请执行的时效怎么起算公证债权文书申请执行的时效怎么起算. .对于超过时效但债务人履行对于超过时效但债务

21、人履行的如何处理的如何处理. .1执行实施部门不依职权对债权人申请执行是否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进展审查。2债务人以申请执行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为由提出异议的,由执行裁判部门进展审理。异议理由成立的,裁定异议成立并驳回执行申请;异议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异议。3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申请受理后,债务人主动履行了全部或者局部义务,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返还已给付的款物的,法院不予支持;. v . .4经法院强制执行并已将款物发还债权人,债务人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返还已发还的款物的,法院不予支持。依据: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座谈会第七次会议纪要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与不予执行假设

22、干问题的意见第 4 条、第 9 条。22.22.如果强制执行公证被裁定不予执行,应该怎么办如果强制执行公证被裁定不予执行,应该怎么办. .公证债权文书被裁定不予执行后,不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就债权争议提起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 号第四百八十条第二款。23.23.已经做了强制执行公证,债权人又直接诉讼的怎么办已经做了强制执行公证,债权人又直接诉讼的怎么办. .对于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发生争议后债权人应当申请强制执行,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就争议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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