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欧灯具产品必须满足的安规要求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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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料整理:资料整理:ATS Frank Peng资深讲师:资深讲师:Yavis Part I :EN 60598-1:2000 一. 定 义: 普 通 灯(IP 20)、 基 本 绝 缘、 附 加 绝 缘、 双 重 绝 缘、 加 强 绝 缘。Class 0, I, II, III 类 灯 具, 普 通 可 燃 材 料 (燃 点 200C )。 二. 分 类:1. 按 防 触 电 保 护 分: Class 0, I, II, III2. 按 防 尘、 防 水 等 级 分: IP00IP68 ( 见 下 表 0.1, 0.2 说 明 )3. 按 安 装 表 面 的 材 料 分:根 据 灯 具 适

2、宜 于 安 装 在 普 通 可 燃 材 料 表 面,还 是 主 要 适 合 于 安 装 在 非 可 燃 材 料 表 面 使 用分 类。4. 按 灯 具 是 正 常 使 用 还 是 恶 劣 条 件 下 使 用 分 类。 三三. . 铭铭 牌:牌: 1. 1. 必必 须须 出出 现现 在在 灯灯 具具 上上a. a. 换换 灯灯 泡泡 要要 遵遵 守守 的的: 额额 定定 功功 率率、 特特 殊殊 灯灯 泡泡、 冷冷 光光 源源 束束、 反反 射射 型型 灯灯 泡泡、 保保 护护 屏屏、 带带 触触 发发 器器 时时 的的 警警 告告 语语 及及 自自 带带 防防 护护 罩罩 灯灯 泡。泡。b.

3、b. 安安 装装 时时 要要 遵遵 守守 的的: 生生 产产 厂厂 家家/ / 销销 售售 商商/ / 商商 标标; 额额 定定 电电 压压;II II 类类 或或 III III 类类 电电 器器 符符 号号; 型型 号号; 安安 装装 面面; 接接 线线 连连 接接 端端 子子; ; 可可 以以 互互 连连 的的 灯灯 具具 可可 以以 相相 互互 连连 接接 的的 灯灯 具具 的的 最最 大大 数数 目。目。c. c. 安安 装装 后后 要要 遵遵 守守 的的: 环环 境境 温温 度度 ( ( 除除 2525C C 外外 ) ), IP IP 值值, 照照 射射 面面 最最 小小 距距

4、离离, 恶恶 劣劣 条条 件件 下下 使使 用用 灯灯 具具 符符 号。号。 2. 其 它 信 息:有 关 正 确 安 装、 使 用 和 维 护 的 详 细 说 明 应 以 安 装 时 所 在 国 家 的 可 接 受 语 言 文 字 出 现 在 灯 具 上 或 说 明 书 中, 包 括: 额 定 频 率, 工 作 温 度 (tw, tc, 导 线 绝 缘 90C); 安 装 时 空 间 上 的 要 求; 接 线 图; 室 内 使 用 等; 外 部 软 缆 线 或 软 线 的 连 接 方 式(方 式 X, Y, Z) 的 说 明 以 及 其 它 特 殊 信 息。 3. 铭 牌 测 试: 15s

5、水 布 15s 油 布表表 0.1 0.1 第第 一一 位位 特特 征征 数数 字字 所所 代代 表表 的的 防防 护护 等等 级级表表 0.2 0.2 第第 二二 位位 特特 征征 数数 字字 所所 代代 表表 的的 防防 护护 等等 级级四四. . 结结 构构 要要 求求1. 1. 可可 换换 部部 件件 应应 有有 足足 够够 空空 间间, 使使 操操 作作 没没 有有 困困 难难 并并 保保 证证 不不 影影 响响 安安 全。全。2. 2. 走走 线线 附附 近近 不不 应应 有有 锐锐 角角、 锐锐 边边、 毛毛 刺刺 及及 类类 似似 会会 损损 伤伤 导导 线线 绝绝 缘缘 的的

6、 结结 构构,金金 属属 螺螺 钉钉 类类 不不 应应 凸凸 出出 于于 走走 线线 途途 中中3. 3. 灯灯 座座: 通通 用用 型型: 认认 证证 过过; 特特 殊殊 的的, 如如 灯灯 串:串: 可可 随随 机机 测测 试试4. 4. 接接 线线 端端 子子 和和 供供 电电 连连 接接 系系 统统 1) 1) 接接 线线 端端 子子 需需 认认 证证 或或 随随 机机 测测 试试 2) 2) 除除 III III 类类 灯灯 具具 和和 不不 可可 调调 节节 的的 固固 定定 式式 安安 装装 灯灯 具具 外外, 应应 考考 虑虑 防防 止止 一一 旦旦 电电 线线 或或 螺螺 钉

7、钉 松松 开开, 可可 触触 及及 金金 属属 件件 变变 成成 带带 电电 体体。( ( 电电 源源 线线 或或 内内 部部 导导 线线 松松 开开 ) )防防 止止 办办 法:法:a. a. 用用 抗抗 拉拉 器器 ( ( 线线 扣扣 ) ) 固固 定定 电电 线线 在在 接接 线线 端端 子子 附附 近近b. b. 用用 带带 弹弹 性性 的的 无无 螺螺 纹纹 接接 线线 端端 子子c. c. 在在 无无 振振 动动 影影 响响 情情 况况 下,下, 焊焊 锡锡 前前 先先 钩钩 牢牢d. d. 可可 靠靠 的的 缠缠 绕绕 在在 一一 起起e. e. 导导 线线 用用 绝绝 缘缘 胶

8、胶 带、带、 套套 管管 等等 固固 定定 在在 一一 起起f. f. PCB PCB 上上, 导导 线线 拉拉 入入 稍稍 大大 一一 点点 的的 孔孔 后后 先先 弯弯 曲曲 而而 后后 焊焊 锡锡g. g. 导导 线线 用用 特特 殊殊 工工 具,具, 可可 靠靠 地地 绕绕 接接 在在 接接 线线 端端 子子 上上h. h. 导导 线线 用用 特特 殊殊 工工 具具 压压 接接i. i. 其其 它它 办办 法法, 如如: 固固 定定 导导 线线 在在 接接 线线 端端 子子 座座 附附 近近; 绝绝 缘缘 衬衬 垫,垫, 盒盒 子子 等等 等等 3) 电 源 接 线 端 子 散 线 问

9、 题4) 电 源 线 的 连 接 端 子,应 适 合 螺 钉、 螺 母、 或 等 效 连 接; 假设 为 硬 线, 可 采 用 弹 性 无 螺 纹 接 线 端 子 ( 包 括 接 地 ); 假设 3A, 焊 接、 压 接、 及 其 他 类 似 方 法 也 可( 包 括 接 地 )5. 开 关 应 认 证 (可 随 机) 并 固 定 在 灯 具 中 防 转, 徒 手 不 能 移 动,线 上 开 关 或 开 关 灯 头, 只 能 用 于 室 内 灯, 除 非 其 能 满 足 相 应 的 IP 等 级。 单 极 断 开 开 关 假设 用 于 极 性 标 明 的 线 路 中, 应 保 证 相 线 可

10、开 关。绝 缘 衬 垫 和 绝 缘 套 管, 可 靠 固 定 ( 环 氧 树 脂 胶 可 用 ), 有 足 够 的 机 械、 电 子、 热 绝 缘 强 度7. 电 气 连 接 及 载 流 部 件1) 电 气 连 接 不 能 靠 绝 缘 材 料 传 输 接 触 压 力, 除 非 有 弹 性 抵 消 其 可 能 的 收 缩2)自 攻 螺 钉 不 能 用 于 载 流 体 的 连 接, 除 非 二 者 连 接 接 触 并 有 效 固 定,但 二 个 以 上 螺 钉 可 用 作 提 供 接 地 连 续 性 ( 当 正 常 使 用 时 此 连 接 不 受 干 扰, 如 不 受 扭 力、 拉 力 等 )3)

11、螺 钉 (或 铆 接 ) 既 用 于 电 气 连 接 又 用 于 机 械 连 接 时 应 防 松4)载 流 体 至 少 应 含 50 铜 或 以 上 材 料, 并 防 腐 蚀5)载 流 体 不 可 触 及 木 材8. 8. 螺螺 钉钉 及及 机机 械械 连连 接接1) 1) 螺螺 钉钉 不不 能能 用用 软软 质质 材材 料,料, 像像 锌、锌、 铝,铝, 并并 通通 过过 相相 应应 扭扭 矩矩 试试 验验 ( (见表见表1)1) 线线 扣扣 上上 的的 直直 接接 作作 用用 于于 电电 线线 的的 绝绝 缘缘 材材 料料 螺螺 钉:钉:0.5Nm0.5Nm, 不不 能能 打打 滑滑 2)

12、 2)灯灯 具具 间间 的的 机机 械械 连连 接接 应应 可可 靠靠 并并 通通 过过 相相 应应 的的 扭扭 矩矩 试试 验,验, 包包 括括 灯灯 头头 的的 固固 定定 M10 M10:2.5Nm2.5NmE14E14:1.2Nm1.2Nm M10 M10:5.0Nm5.0NmE27E27:2.0Nm2.0Nm 等等表表 1 1 螺螺 钉钉 的的 扭扭 矩矩 试试 验验1.第 一 栏 适 用 于 旋 紧 后 螺 钉 不 从 孔 中 凸 出 的 无 头 金 属 螺 钉。2.第 二 栏 适 用 于: 其 它 金 属 螺 钉 和 螺 母; 绝 缘 材 料 螺 钉。9. 9. 机机 械械 强强

13、 度:度: 冲冲 击击 锤锤 试试 验验 或或 其其 他他 试试 验验 ( ( 如如 灯灯 串串 摆摆 锤锤 试试 验验 等等 , 见见 表表 2 ) 2 ) 试试 后后 不不 应应 有有 损损 坏坏: 如如 强强 电电 不不 可可 触触 及及, 防防 水水 防防 尘尘 等等 不不 影影 响,响, 绝绝 缘缘 不不 受受 影影 响,响, 其其 他他 安安 全。全。 表表 2 2 冲冲 击击 能能 量量 和和 弹弹 簧簧 压压 缩缩 量量10. 10. 悬悬 挂挂 和和 调调 节节 装装 置置 1) 1) 机机 械械 悬悬 挂挂 应应 足足 够够 安安 全全a. 4 a. 4 倍倍 灯灯 具具

14、总总 重重 量量 的的 力力 挂挂 1 1 小小 时时b. b. 2.5Nm 2.5Nm 扭扭 矩矩, 1 1 分分 钟钟 作作 用用 于于 硬硬 性性 悬悬 挂挂 装装 置置,顺顺 时时 针针 和和 反反 时时 针针 各各 一一 次次c. c. 硬硬 性性 悬悬 挂挂 支支 架架 工工 矿矿 用用: 40N40N, 1min1min, 2.5Nm 2.5Nm ( ( 弯弯 曲曲 动动 量量 ) ) 家家 用:用: 10N 10N, 1min 1min, 1.0Nm ( 1.0Nm ( 弯弯 曲曲 动动 量量 ) )d. d. 轨轨 道道 安安 装装 灯灯 具,按具,按 厂厂 家家 说说 明明

15、 书书 规规 定定e. e. 夹夹 灯灯: 20N 20N 拉拉 电电 源源 线线 1 1 分分 钟钟,夹夹 子子 不不 动动; 另另 夹夹 住住 一一 抛抛 光光的的 直直 径径 为为 20mm 20mm 的的 金金 属属 棒棒,在在 其其 自自 身身 重重 量量 下下 不不 转,转, 而而 且且 在在 20N 20N 挂挂 力力 下下 不不 能能 脱脱 落落 2) 靠 电 源 线 本 身 悬 挂 的 灯 具 重 量 不 得 超 过 5kg, 电 源 线 导 体 每 单 位 mm 的 横 截 面 上 的 张 力 不 超 过 15N,假设 超 过 5kg,应 防 止 导 线 受 张 力。 3)

16、 调 节 装 置,应 保 证 导 线 不 受 压、 不 损 伤、 不 在 轴 线 上 扭 转 360 以 上。 测 试:1500 个 循 环/150/45 常 调 偶 尔 调 节只 在 安 装 时 调 节 4) 电 线 通 过 伸 缩 管 时,不 可 固 定 到 外 管 上,且 应 在 端 子 处 防 止 导 线 的 导 体 受 拉。 11. 防 腐 蚀: IP20 ( 不 含 IP20 ) 以 上 灯 具 的 金 属 件 假设 其 腐 蚀 会 影 响 安 全, 应 防 腐 蚀, 如 接 地。 12. 机 械 危 险: 无 锐 边、 锐 角, 在 使 用 及 安 装 过 程 中 伤 害 使 用

17、 者。五五. . 内内 部部 及及 外外 部部 导导 线线1. 1. 电电 源源 线线 及及 其其 他他 外外 部部 导导 线:线: 1) 1) 见见 表表 3 3表表 3 3 不不 可可 拆拆 卸卸 的的 软软 缆缆 或或 软软 线线 2) 导 体 截 面 积:0.75mm2 用 于 普 通 灯 具, IP20 1.0mm2 用 于 其 他 灯 具, (IP20 以 上 或 Part II 其 他 规 定 3) 如 果 灯 具 提 供 不 可 拆 卸 的 软 缆 或 软 线, 应 用 下 述 方 式 之 一 与 灯 具 连 接; X 型 连 接 Y 型 连 接 Z 型 连 接 4) 电 源

18、线 入 口 应 提 供 足 够 的 保 护, 使 电 源 线 不 受 损 伤, 并 提 供 相 应 的 IP 保 护 等 级; 电 源 线 入 口 处 假设 为 硬 材 料, 应 有 至 少 0.5mm 半 径 的 圆 弧 5) 除 墙 上 安 装 的 以 外, II 类 灯 具 当 其 电 源 线 通 过 可 触 及 金 属 部 件 时,应 有 防 护 ( 绝 缘 材 料) 6) 防 护 用 的 封 套、 导 管 等, 在 灯 具 中 应 固 定 就 位,假设 用 胶 粘, 那么 需 用 自 固 化 的 树 脂 型 胶 7 灯 具 提 供 不 可 拆 卸 的 软 缆 或 软 线, 或 设 计

19、 成 适 用 不 可 拆 卸 的 软 缆 或 软 线 的, 应 配 有 导 线 固 定 架。 8) X 型 连 接 电 线 和 设 计 成 使 用 不 可 拆 卸 电 缆 或 电 线 的 灯 具, 导 线 固 定 架 应 灯 具 应 有 抗 拉 器 ( 线 扣);电 源 线 不 可 推 入 至 灯 具 中, 使 其 受 到 过 分 的 机 械 或 热 张 力,不 可 用 电 线 打 结 或 类 似 方 法抗 拉 器 ( 线 扣 ) 应 是 绝 缘 材 料 或 使 用 绝 缘 衬 里, 并: a. 至 少 一 部 分 固 定 到 灯 具 上, 或 是 灯 具 的 一 部 分 b. 适 合 于 不

20、 同 型 号 的 可 用 电 源 线 c. 正 常 情 况 下 不 损 伤 导 线 d. 安 装 容 易 e. 电 源 线 不 会 触 及 手 能 碰 上 的 螺 钉/ 或 这 些 螺 钉 与 可 触 及 金 属 相 连 f. 金 属 螺 钉 不 可 直 接 压 在 电 源 线 上 g. 更 换 软 缆 或 软 线 不 需 要 使 用 专 门 设 计 的 工 具密 封 压 盖 在 移 动 时 灯 具 和 可 调 节 灯 具 中 不 可 用 作 抗 拉 器, 除 非 它 适 用 所 有 可 用 的 型 号 和 大 小 的 电 源 线。 迷 宫 式 可 用, 只 要 清 楚 标 明 如 何 走 线

21、。 抗 拉 效 果 试 验: 按 表 1 中 的 2/3 扭 矩 紧 住 螺 钉, 60N/0.15Nm 25 次 1s (1.5mm) 2mm 移 动) 9) 压 接 不 可 施 力 可 焊 锡 上 ( 有 弹 性 时 例 外 )。 10) 插 头 应 认 证 过,并 有 相 应 的 IP 和 电 气 防 护 等 级, III 类 灯 具 不 可 使 用 能 插 入 通 用 插 座 的 插 头 。2. 内 部 导 线 1) 0.5mm 以 上, 绝 缘 厚 度 0.6mm 以 上(2A 时,0.4mm2 , 0.5mm 可 用,或 满 足 电 流 对 导 线 截 面 积 的 要 求, 并 通

22、 过 2000V,15mins 的 耐 压 试 验)。 2) 不 受 锐 角、 锐 边、 元 件 脚、 螺 钉、 开 关 动 作、 调 节 装 置 等 的 影 响; 在 轴 线 方 向 不 扭 过 360 。 3)除 墙 上 安 装 的 以 外, II 类 灯 具 当 其 内 部 导 线 通 过 可 触 及 金 属 时, 应 有 绝 缘 材 料 防 护。 4)灯 具 中 内 部 导 线 的 连 接, 应 易 于 操 作, 并 提 供 不 低 于 导 线 绝 缘 的 绝 缘 保 护。 5)当 内 部 导 线 伸 出 灯 具 外, 且 可 能 受 到 张 力 情 况 下, 按 外 部 导 线 考

23、核; 普 通 灯 具 且 伸 出 长 度 80mm 的 例 外。 6)可 调 节 灯 具 中 的 内 部 导 线 应 用 绝 缘 材 料 固 定 以 防 止 摩 擦 损 伤。 7) 压 接 不 施 力 于 焊 锡 上。七七. . 接接 地地1. 1. I I 类类 灯灯 具具 的的 可可 触触 及及 金金 属属 或或 可可 能能 与与 支支 撑撑 面面 相相 接接 触触 的的 金金 属属 ( ( 包包 括括 更更 换换 灯灯 泡泡、 启启 动动 器器 或或 清清 洁洁 时时 ) ),当当 绝绝 缘缘 失失 效效 会会 带带 电电 时,时, 应应 永永 久久 可可 靠靠 地地 接接 地。地。2.

24、 2. 接接 地地 应应 低低 电电 阻阻:10A, 10A, 12V 12V 时时 测测 ( (从从 插插 头头 开开 始始 测测) ):0.50.5 ( (至至 少少 1 1 分分 钟钟) )3. 3. 自自 攻攻 螺螺 钉钉 用用 作作 提提 供供 接接 地地 连连 续续 性性 时时 应应 至至 少少 2 2 个个, 并并 在在 正正 常常 使使 用用 中中 不不 受受 干干 扰。扰。4. 4. 符符 合合 标标 准准 的的 接接 线线 端端 子子 可可 用用 于于 提提 供供 接接 地地 连连 续续 性。性。 5. 5. 对对 于于 可可 拆拆 卸卸 部部 件件, 应应 结结 构构 保

25、保 证证 连连 接接 时时 地地 线线 先先 于于 相相 线,线, 断断 开开 时,时, 先先 相相 线线 于于 地地 线。线。6. 对 于 可 调 节 部 件 提 供 接 地 连 续 性, 应 保 证 其 良 好 的 电 气 接 触 (0.5 结 构)7. 接 地 端 子 应 符 合 4.4 结 构 中 的 要 求, 并 有 效 防 松 螺 钉 接 线 端 子:徒 手 不 能 松 开; 无 螺 钉 接 线 端 子: 不 可 无 意 中 松 开8. 接 地 应 防 电 解 腐 蚀 (IP 20 以 上 灯 具), 防 锈 ( 所 有 灯 具 ), 且 接 触 面 是 纯 金 属。9. 黄 绿

26、线 只 可 用 于 接 地10. 电 源 线 进 入 接 线 端 子 处 松 开 时, 应 保 证 L/N ( 带 流 体 ) 线 比 地 线 先 拉 紧。八八. . 防防 触触 电电 保保 护护 1. 1. 结结 构构 保保 证证: 当当 安安 装装 好好 后后, 在在 正正 常常 使使 用用 中中, 包包 括括 打打 开开 换换 灯灯 泡泡 或或 启启 动动 器器 时时, 强强 电电 不不 可可 触触 及及; 徒徒 手手 能能 打打 开开 的的 都都 打打 开开 ( ( 除除 灯灯 泡泡 及及 灯灯 座座 的的 保保 护护 罩罩 等等 外外 ) ), 防防 触触 电电 保保 护护 应应 足

27、足 够。够。 2. 2. 徒徒 手手 能能 移移 动动 的的 部部 件件 放放 置置 最最 不不 利利 位位 置置,也也 应应 有有 足足 够够 的的 防防 触触 电电 保保 护。护。 3. 3.II II 类类 灯灯 具:具: a. a. 假假设设 为为 绝绝 缘缘 外外 壳壳, 可可 触触 及及 部部 件件 与与 强强 电电 之之 间间 应应 有有 加加 强强 绝绝 缘缘 或或 等等 效效 绝绝 缘缘 b. b. 假假设设 为为 金金 属属 外外 壳壳, 可可 触触 及及 部部 件件 与与 强强 电电 之之 间间 应应 有有 双双 重重 绝绝 缘缘 或或 等等 效效 绝绝 缘缘, 这这 种

28、种 情情 况况 下下 假假设设 双双 重重 绝绝 缘缘 不不 能能 实实 现,现, 可可 采采 用用 加加 强强 绝绝 缘缘 ( ( 如如 灯灯 座座 中中 ) ) c. c. 基基 本本 绝绝 缘缘 或或 相相 当当 绝绝 缘缘 只只 可可 在在 换换 灯灯 泡泡 或或 起起 动动 器器 时时 才才 可可 触触 及及 ( ( 认认 证证 过过 的的 可可 替替 换换 部部 件件 可可 视视 为为 至至 少少 满满 足足 基基 本本 绝绝 缘缘 的的 要要 求求 ) ) d. d. 换换 灯灯 泡泡 时时 需需 打打 开开 的的 玻玻 璃璃 罩罩 不不 可可 视视 为为 附附 加加 绝绝 缘缘

29、- I - I 类类 灯灯 具具 装装 有有 卡卡 式式 灯灯 座座 时时 应:应:a.a.正正 常常 使使 用用 时,时, 灯灯 头头 不不 可可 碰碰 到,到, 或或 b.b.使使 用用 接接 地地 的的 金金 属属 灯灯 座座4. 4. 通通 过过 插插 头头 和和 电电 源源 线线 连连 到到 电电 源源 的的 可可 移移 动动 灯灯 具具 其其 防防 触触 电电 保保 护护 不不 可可 依依 赖赖 于于 支支 撑撑 面面; 而而 且且 其其 接接 线线 端端 子子 座座 不不 可可 触触 及。及。5. 5. 盖盖 子子 及及 其其 他他 提提 供供 防防 触触 电电 保保 护护 的的

30、 部部 件件 应应 有有 足足 够够 的的 机机 械械 强强 度度 并并 可可 靠靠 地地 固固 定定, 使使 其其 在在 正正 常常 操操 作作 情情 况况 下下 不不 松松 动。动。6. 6. 电电 容容 器器 的的 充充 电电 不不 可可 造造 成成 过过 高高 电电 压压 ( ( 当当 断断 开开 电电 源源 时时 ) ), 否否 那么那么 应应 有有 放放 电电 回回 路。路。九九. . 防防 水水 防防 尘尘1. 1. IP IP 等等 级级 及及 其其 测测 试试 ( ( 包包 括括 高高 压压 试试 验验 ) ) IP00 IP00 IP68 ( IP68 ( 表表 0.1,

31、0.2 ) 0.1, 0.2 )2. 2. 潮潮 态:态:91919595 20-30 20-30C C 48h48h十十. . 绝绝 缘缘 电电 阻阻 和和 介介 电电 强强 度度1. 1. 绝绝 缘缘 电电 阻:阻: 安安 全全 低低 电电 压压(SELV) (SELV) ( 50V): 100V 50V): 100V1min 1min 1M 1M 非非 安安 全全 低低 电电 压压 ( ( 50V): 500V 50V): 500V1min 1min 2M2M: : 附附 加加 基基 本本 绝绝 缘,缘, 不不 同同 极极 性性; ; 4M4M: : 加加 强强 绝绝 缘,缘, 双双 重

32、重 绝绝 缘缘2. 2. 介介 电电 强强 度:度: SELV SELV:500V500V, 1min 1min 非非SELVSELV:2U2U1000V 1000V (BI), (BI), 2U+1750V 2U+1750V (SI), (SI), 4U+2750V 4U+2750V (RI)(RI)1min1min3. 3. 漏漏 电电 流:流:Class II: 0.5mAClass II: 0.5mA Class I: 1.0mAClass I: 1.0mA十十 一一. . 爬爬 漏漏 电电 距距 离离1. 1. SELV SELV 部部 件件 也也 应应 有有 足足 够够 的的 距距

33、 离离, 带带 电电 部部 件件 的的 不不 同同 极极 性性 应应 符符 合合 基基 本本 绝绝 缘缘 的的 要要 求。求。2. 2. 普普 通通 灯灯 具具 (IP20): (IP20): 表表 4 4表表 4 4交交 流流 (50/60Hz) (50/60Hz) 正正 弦弦 波波 电电 压压 的的 最最 小小 距距 离离 ( ( 普普 通通 灯灯 具具 ) )3. 3. 非非 普普 通通 灯灯 具具 (IPX1 (IPX1 以以 上上) ): 表表 5 5 表表 5 5交交 流流 (50/60Hz) (50/60Hz) 正正 弦弦 波波 电电 压压 的的 最最 小小 距距 离离 ( (

34、非非 普普 通通 灯灯 具具 ) )十十 二二. . 耐耐 久久 和和 热热 试试 验验1. 1. 耐耐 久:久:灯灯 具具 放放 入入 热热 箱箱 中中,(ta+10)(ta+10)C C ta= ta= 2525C C / / 或或 取取 灯灯 具具 上上 标标 定定 温温 度度电电 压压:1.05 1.05 额额 定定 功功 率率 时时 的的 电电 压压 ( ( 钨钨 丝丝 灯灯 ) );1.1Vn 1.1Vn ( ( 管管 状状 荧荧 光光 灯灯 及及 其其 他他 放放 电电 灯灯 ) ); 灯灯 串串 例例 外外无无 非非 正正 常常 工工 作作 情情 况况 下下 时:时: 240h

35、 (10 240h (10 天天 ) ) 正正 常常 工工 作作: : 有有 非非 正正 常常 时时: 除除 b b 中中 非非 正正 常常 电电 路路 条条 件件 情情 况况 外外, 工工 作作 168h 168h (7 (7 天天) ),分分 七七 个个 周周 期期, 每每 个个 周周 期期 开开 21h21h, 停停 3h3h, 有有 b b 非非 正正 常常 电电 路路 条条 件,件, 第第 七七 个个 周周 期期 工工 作作 于于 非非 正正 常常 电电 路路 条条 件件 (Annex C) (Annex C)。 非非 正正 常常 工工 作作 情情 况况: : a. 30N a. 3

36、0N 调调 节;节; b. b. 管管 状状 荧荧 光光 灯灯 及及 其其 他他 放放 电电 灯灯 的的 非非 正正 常常 电电 路路 条条 件;件; c. c. 相相 同同 功功 率率 的的 普普 通通 灯灯 泡泡 代代 替替 特特 殊殊 灯灯 泡;泡; d. d. 变变 压压 器器 供供 电电 灯灯 具具 的的 次次 级级 短短 路路 耐耐 久久 后后, 灯灯 具具 应应 仍仍 能能 工工 作作, 灯灯 座座 不不 变变 形形, 铭铭 牌牌 仍仍 然然 清清 晰晰 可可 见。见。2. 正 常 热 试 验: 条 件:a. 恒 温 箱 温 度: 25C 1C (1030C, 最 好 25C)

37、b. 电 压:1.05 额 定 功 率 时 的 电 压 ( 钨 丝 灯 ) 或 1.06 Vn ( 管 状 荧 光 登 及 其 他 放 电 灯 及 装 有 马 达 的 灯 具), 灯 串 例 外 c. 热 电 偶 监 测 至 稳 定 状 态 (1 小 时 内 变 化 1C) 温 度 极 限, 见 表 6、 表 7表表 6 6 主主 要要 部部 件件 在在 正正 常常 试试 验验 条条 件件 下下 的的 最最 高高 温温 度度表表 7 7 用用 于于 灯灯 具具 的的 普普 通通 材材 料料 在在 正正 常常 试试 验验 条条 件件 下下 的的 最最 高高 温温 度度3. 3. 非非 正正 常常

38、 热热 试试 验验 非非 正正 常常 情情 况况:1) 1) 调调 节节 最最 不不 利利 位位 置置, 30N30N, 照照 射射 支支 撑撑 面面 ( ( 照照 射射 面面 ) )。2) 2) 非非 正正 常常 电电 路路 条条 件件 ( ( 管管 状状 荧荧 光光 灯灯 及及 放放 电电 灯灯 ) ) 启启 动动 器器 触触 点点 短短 路路; 整整 流流 模模 拟拟 无无 启启 动动 器器 的的 灯灯 具具 可可 能能 在在 后后 期期 出出 现现 的的 故故 障障 条条 件;件; 取取 下下 灯灯 管;管; 断断 开开 灯灯 的的 一一 极。极。3) 3) 普普 通通 灯灯 泡泡 替

39、替 换换 同同 功功 率率 的的 特特 殊殊 用用 途途 灯灯 泡泡 ( ( 如如 带带 保保 险险 丝丝 的的 灯灯 泡泡 之之 类类 ) )。4) 4) 变变 压压 器器 输输 出出 端端 后后 面面 电电 路路 的的 短短 路路 等。等。 测测 试试 条条 件件:钨钨 丝丝 灯灯 的的 灯灯 具具: 按按 12.4.1 12.4.1 中中 D D的的 规规 定定。管管 形形 荧荧 光光 灯灯 和和 其其 它它 气气 体体 放放 电电 灯灯 的的 灯灯 具具: 额额 定定 电电 压压 或或 额额 定定 电电 压压 范范 围围 内内 最最 高高 值值 的的 1.1 1.1 倍倍。 装装 有有

40、 马马 达达 的的 灯灯 具具: 额额 定定 电电 压压或或 额额 定定 电电 压压 范范 围围 内内 最最 高高 值值 的的 1.1 1.1 倍倍。 按按 照照 4) 4) 的的 短短 路路 时时, , 额额 定定 电电 压压 的的 0.9 0.9 和和 1.1 1.1 倍。倍。表表 8 8 在在 非非 正正 常常 试试 验验 条条 件件 下下 的的 最最 高高 温温 度度4. 镇 流 器、 变 压 器、 电 子 变 压 器 失 效 条 件 下 的 热 试 验 (有 标 识, 且 不 满 足 安 装 空 间 要 求 或 无 热 保 护 情 况 ) 1) 无 热 熔 断 器 灯 具: 同 2、

41、3 工 作 条 件, 并 20 灯 具 电 路 工 作 于 非 正 常 条 件 (1.1Vn) (至 少 一 个 灯 泡 ),其 他 分 别 工 作 于 0.9Vn、1.0Vn 和 1.1Vn 至 稳 定。 测: 线 圈 和 安 装 面 的 温 度 (130C) ( 见 图 9 的 解 析 图)。 对 轨 道 安 装 的 灯 具, 不 应 有 不 安 全 的 变 形 征 兆。2) 温 度 感 应 控 制 器 装 在 镇 流 器、 变 压 器 之 外 的 灯 具, 和 标 有 符 号 的 热 保 护 镇 流 器 的 灯 具, 其 标 准 值 130C。测 试 条 件 同 上 手 动 复 位 热

42、保 护 器, 重 复 3 次, 每 次 间 隔 30 分 钟 自 动 复 位 热 保 护 器, 直 至 安 装 表 面 温 度 恒 定测: 安 装 面 的 温 度 试 验 中: a. C b. 110C,当 电 路 复 位 时试 验 后: 对 热 熔 断 器 和 手 工 复 位 热 保 护 器, 何 部 位 安 装 面 180C。对 自 动 复 位 热 保 护 器, 任 何 部 位 安 装 面 130C。 轨 道 安 装 灯 具, 不 可 有 危 及 安 全 的 征 兆, 象 开 裂、 焦 痕、 变 形。 5. 热 塑 绝 缘 材 料 外 壳 中 之 镇 流 器、 变 压 器、 电 子 变 压

43、 器、 电 子 元 件 等 失 效 条 件 下 的 灯 具 热 试 验 1) 无 温 度 感 应 控 制 灯 具:测 试 条 件 同 上。 电 路 的 正 常 部 分 工 作 在 额 定 电 压 Vn 下, 非 正 常 部 分 1.1Vn。测: 线 圈 温 度,安 装 固 定 点 温 度 和 热 影 响 最 大 的 部 件 之 温 度。试 后, 零 部 件 不 可 移 位, 强 电 不 可 由 于 变 形 等 过 热 因 素 而 可 触 及, 所 用 的 热 塑 材 料 应 能 满 足 测 得 的 温 度 要 求。2) 有 温 度 感 应 控 制 器 灯 具: 测 试 条 件 同 1)对 手

44、动 复 位 热 保 护 器,重 复 6 次, 间 隔 30 分 钟。对 自 动 复 位 热 保 护 器,直 至 温 度 稳 定。测: 安 装 固 定 点 温 度 及 受 热 影 响 最 大 的 部 件 的 温 度。试 后 样 品 应 满 足 同 1) 的 要 求。十 三. 耐 热、 耐 火 和 耐 电 起 痕1. 起 防 触 电 保 护 的 外 壳 材 料、 固 定 强 电 和 SELV 部 件 的 绝 缘 材 料 均 应 耐 热球 压 试 验:25C+ 正 常 热 试 验 时 的 温 度, 最 少 125C (固 定 强 电 和 SELV 部 件 的 绝 缘 材 料) 25C+ 正 常 热

45、试 验 时 的 温 度,最 少 75C (起 防 触 电 保 护 的 外 壳 材 料) 压 痕 直 径 2mm2.耐 火3. 对 固 定 强 电 的 绝 缘 材 料: 针 焰 试 验4. 固 定 SELV 部 件 及 抗 燃 防 触 电 保 护 的 绝 缘 材 料: 灼 热 丝 试 验, 650C5.3. 耐 电 起 痕6. IP20 以 上 的 灯 具 其 固 定 强 电 和 SELV 部 件 的 绝 缘 材 料 应 做 耐 电 起 痕 试 验 ( 材 7. 料 本 身 不 受 尘、 水 影 响 的 除 外 ), PTI 175V/50 滴8.十 四. 螺 丝 接 线 端 子9. 1. 认

46、证 过( 也 可 做 随 机 测 试 ), 注 意 适 用 导 线 的 截 面 积, 一 般 一 次 只 可 压 一 根 导 线, 只 有 在 导 线 截 面 积 小 于 接 线 端 子 允 许 的 最 大 截 面 积 ( 见 标 准 中 表14.1、 表 14.2 ),且 二 根 导 线 截 面 积 一 样 时,可 压 二 根,不 允 许 二 根 以 上。10. 2. 接 线 端 子 应 固 定, 使 其 接 线 不 受 张 力。11. 3. 接 线 端 子 应 可 靠 地 压 制 导 线 于 金 属 面 之 间, 50N 拉 力 12. 4. 接 线 端 子 不 应 损 伤 导 线。十十

47、五五. . 无无 螺螺 纹纹 接接 线线 端端 子子 及及 电电 气气 连连 接接 1. 1. 载载 流流 体体 材材 料:料: 铜,至铜,至 少少 58 58 铜铜 合合 金金 及及 其其 他他 相相 应应 材材 料。料。 2. 2. 接接 线线 端端 子子 或或 电电 气气 连连 接接,应应 有有 足足 够够 压压 力力 压压 制制 导导 线线, 且且 不不 损损 伤伤 导导 线线, 压压 接接 面面 均均 应应 为为 金金 属属, 假假设设 电电 流流 不不 超超 过过 2A2A, 且且 有有 弹弹 性性 抵抵 销销 其其 收收 缩,缩, 一一 面面 可可 为为 绝绝 缘缘 材材 料。料

48、。 3. 3. 利利 用用 弹弹 性性 装装 置置 连连 接接 的的 端端 子子 连连 接接 几几 根根 导导 线线 时时, , 每每 根根 导导 线线 应应 独独 立立 卡卡 紧。紧。 4. 4. 接接 线线 端端 子子 应应 固固 定,插定,插 入入 或或 拔拔 出出 时时 不不 应应 松松 动。动。 5. 5. 用用 作作 连连 接接 内内 部部 导导 线线 的的 接接 线线 端端 子子 和和 电电 气气 连连 接。接。 机机 械械 强强 度:度: 4N 4N 拉拉 力力 不不 松松 开开 电电 气气 性性 能:能: 接接 触触 电电 阻阻 小小 6. 6. 用用 作作 连连 接接 外外

49、 部部 导导 线线 的的 接接 线线 端端 子子 和和 电电 子子 连连 接接 机机 械械 强强 度:度: 拉拉 力力 试试 验,验, 10A 10A 为为 例:例:30N 30N 弹弹 性性/ 15N / 15N 插插 件件 电电 气气 性性 能:能: 接接 触触 电电 阻阻 小小Part II: EN60968:1990+A1+A21. 定定 义:自义:自 镇镇 流流 灯灯 ( 节节 能能 灯灯 ):(60W, 100250V 范范 围围)不不 可可 修修 理,理, 工工 厂厂 封封 装装2. 铭铭 牌:牌:1) 厂厂 名名 或或 商商 标,标, 额额 定定 电电 压,压, 额额 定定 功

50、功 率,率, 额额 定定 频频 率率 必必 须须 的。的。2) 其其 他他 下下 列列 须须 出出 现现 在在 灯灯 上上/ 包包 装装 上上/ 安安 装装 指指 导导 书书 上:上: 灯灯 的的 电电 流,流, 限限 制制 条条 件件 ( 不不 可可 用用 于于 调调 光光 电电 路路 等等 )3. 互互 换换 性:性: 灯灯 头头 符符 合合 尺尺 寸寸 要要 求,求, E27/ B22d 重重 量量 1Kg; 施施 于于 灯灯 座座 的的 弯弯 曲曲 动动 量量 2 Nm4. 4. 防防 触触 电电 保保 护护 及及 绝绝 缘缘 电电 阻阻 和和 介介 电电 强强 度度1) 1) 防防

51、触触 电电 保保 护:护: 测测 试试 指指 10N 10N 力力 作作 用用2) 2) 48h 48h 潮潮 去去 后后 (25(25, 9393) ) 测测 绝绝 缘缘 电电 阻阻 4M4M ( ( 强强 电电 可可 触触 部部 件件 ) )3) ES 3) ES 灯灯 头:头: 4000V/1min (220 4000V/1min (220250V 250V 灯灯) ( ) ( 强强 电电 可可 触触 部部 件件 ) ) 2U+1000V/1min 2U+1000V/1min (100(100120V 120V 灯灯) ) ( ( 强强 电电 可可 触触 部部 件件 ) )5. 5. 机

52、机 械械 强强 度度 灯灯 头头 与与 灯灯 泡泡 的的 连连 接接 可可 靠,靠, E27 E27 测测 试试 3Nm 3Nm 扭扭 矩矩 试试 验验 6. 6. 灯灯 头头 温温 升升 E27 E27:120K120KB22dB22d:125K125K 7. 防 热、 防 火1)球 压 试 验: 提 供 防 触 电 保 护 及 支 持 强 电 的 绝 缘 材 料:80C; t+25/125C,球 压2) 灼 热 丝 试 验: 上 述 材 料, 650C8. 失 效 条 件 下 不 危 及 安 全1) 电 容 器 短 路, 二 极 管 短 路, 整 流 效 应2) 灯 管 漏 气3) 灯 丝 短 路/ 开 路4) 开 路 或 短 路 其 他 电 路 点附 加 要 求: 爬 漏 电 距 离 按 照 EN 60598-1 的 要 求; 导 线 与 金 属 灯 头 连 接 不 可 通 过 绝 缘 材 料 传 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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