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票据基本知识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567709751 上传时间:2024-07-22 格式:PPT 页数:18 大小:14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务票据基本知识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财务票据基本知识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财务票据基本知识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财务票据基本知识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财务票据基本知识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财务票据基本知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务票据基本知识(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票据法讲义l l一、票据及相关票据行为的概念l l二、票据里面的“人”l l三、票据的种类l l四、票据的期限l l五、票据记载事项l l六、背书的形式l l七、其他收款方式1 1一、票据及相关票据行为的概念l l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有价证券有价证券有价证券和和和和凭证凭证凭证凭证,如股票、国库券、,如股票、国库券、,如股票、国库券、,如股票、国库券、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狭义上的票据则仅指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狭义上的票据则仅指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狭义上的票据则仅指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狭义上的票据则仅指票据法票据

2、法票据法票据法上规定的票据。上规定的票据。上规定的票据。上规定的票据。l l1 1、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委托付款人在、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l l2 2、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为。l l3 3、汇票的转让是指汇票的持有人以背书或仅凭交付的方式、汇票的转让是指汇票的持有人以背书或仅凭交付的方式而将票据权利让与他人的一种票据行为。(转让

3、分为背书而将票据权利让与他人的一种票据行为。(转让分为背书交付和单纯交付两种,单纯交付是指持票人未在票据上作交付和单纯交付两种,单纯交付是指持票人未在票据上作任何转让事项的记载而直接将票据交与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任何转让事项的记载而直接将票据交与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背书交付是指持票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按法定为。背书交付是指持票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按法定的事项和方式记载于票据上的一种行为。的事项和方式记载于票据上的一种行为。l l4 4、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票据行为。2 2l l票据的定义票据的定义 :

4、: l l票据是按照一定形式制成票据是按照一定形式制成写明有付出一定写明有付出一定货币货币金额金额义务的证件,是义务的证件,是出纳出纳或运送货物的凭证。广义的票据或运送货物的凭证。广义的票据泛指各种有价证券,如债券、股票、提单等等。狭义泛指各种有价证券,如债券、股票、提单等等。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即出票人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即出票人根据根据票据法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或委签发的,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票据即汇票、支票及本票的统称

5、。票证券。在我国,票据即汇票、支票及本票的统称。票据一般是指商业上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据一般是指商业上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属于票据的有:汇票、本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属于票据的有:汇票、本票、支票、提单、票、支票、提单、存单存单、股票、债券等等。、股票、债券等等。 3 3l l票据的特性 :l l1、票据是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付款请求权、追索权; l l2、票据的权利与义务是不存在任何原因的,只要持票人拿到票据后,就已经取得票据所赋予的全部权力; l l3、

6、各国的票据法都要求对票据的形式和内容保持标准化和规范化; l l4、票据是可流通的证券。除了票据本身的限制外,票据是可以凭背书和交付而转让。 4 4二、票据里面的“人”l l出票人:指依法定方式作成票据并出票人:指依法定方式作成票据并在票据上签名盖章,并将票据交付在票据上签名盖章,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给收款人的人。l l收款人:是指票据到期并经提示后收款人:是指票据到期并经提示后收取票款的人。收款人有时又是持收取票款的人。收款人有时又是持票人。票人。l l付款人:是指根据出票人的命令支付款人:是指根据出票人的命令支付票款的人。付票款的人。l l持票人:即指持有票据的人。持票人:即指持有票

7、据的人。l l承兑人:是指接受汇票之出票人的承兑人:是指接受汇票之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款义务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款义务的人。的人。l l背书人:是指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书人:是指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书签字或盖章,并将该票据交付背书签字或盖章,并将该票据交付给受让人的票据收款人或持有人。给受让人的票据收款人或持有人。l l被背书人:是指被记名受让票据或被背书人:是指被记名受让票据或接受票据转让的人。接受票据转让的人。5 5三、票据的种类l l1 1、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可以为出票人也可以为和银行承

8、兑汇票。承兑人可以为出票人也可以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l l2 2、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为见票即付票据。为同城范围内使用。为见票即付票据。为同城范围内使用。l l3 3、支票是出票人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见票、支票是出票人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受款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受款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为见票即付票据。依据支付票款方式将支票分为为见票即付票据。依据支付票款方式将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基本为同城

9、范围内使用。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基本为同城范围内使用。(另现在有异地使用的特种转账支票)(另现在有异地使用的特种转账支票)6 6l ll l票据的种类票据的种类l l主要的票据有:汇票 、本票、支票 、旅行支票 7 7l l银行票据票样银行票据票样8 8l l本票本票l l定义定义定义定义 l l本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即期或定期或本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承诺。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承诺。 l l必要项目必要项目必要项目必要项目 l l拿到一

10、张本票后,这张本票是否生效,这张本票要求拿到一张本票后,这张本票是否生效,这张本票要求具备以下的必要项目:具备以下的必要项目: l l1.1.标明其为标明其为“ “本票字样本票字样” ”; l l2.2.无条件支付承诺;无条件支付承诺; l l3.3.出票人签字;出票人签字; l l4.4.出票日期和地点;出票日期和地点; l l5.5.付款地点;付款地点; l l6.6.付款期限,如果没有写清的,可以看作见票即付;付款期限,如果没有写清的,可以看作见票即付; l l7.7.金额;金额; l l8.8.收款人或其指定人。收款人或其指定人。 l ll l9 9l l旅行支票旅行支票定义定义定义定

11、义 l l旅行支票是一些大银行大旅行社开出,供旅行者旅行支票是一些大银行大旅行社开出,供旅行者使用的一种支票,支票的金额是固定的。使用的一种支票,支票的金额是固定的。 l l必要项目必要项目必要项目必要项目 l l拿到一张支票后,这张汇票是否生效,这张汇票拿到一张支票后,这张汇票是否生效,这张汇票要求具备以下的必要项目:要求具备以下的必要项目: l l1.1.写明其为写明其为“ “旅行支票字样旅行支票字样” ”; l l2.2.出票人名称;出票人名称; l l3.3.购票人的初签;购票人的初签; l l4.4.兑付人的复签;兑付人的复签; l l5.5.固定金额;固定金额; l l6.6.记名

12、抬头人。记名抬头人。 汇票汇票1010l l汇票汇票定义定义定义定义 l l汇票是一个人(出票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立即或定汇票是一个人(出票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立即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与书面支付命令。额的无条件与书面支付命令。 l l作用作用作用作用 l l出口商以逆汇方式(托收、信用证)结算货款时,需要出具一种书出口商以逆汇方式(托收、信用证)结算货款时,需要出具一种书面凭证向进口商索取款项的依据。汇票就是出票人(出口商)向付款人面凭证向进口商索取款项

13、的依据。汇票就是出票人(出口商)向付款人(进口商)开出,要求付款人立即或在一定时期内无条件付款的一种(进口商)开出,要求付款人立即或在一定时期内无条件付款的一种单单据据。 l l必要项目必要项目必要项目必要项目 l l拿到一张汇票后,这张汇票是否生效,这张汇票要求具备以下的必拿到一张汇票后,这张汇票是否生效,这张汇票要求具备以下的必要项目:要项目: l l1.1.标明其为汇票字样;标明其为汇票字样; l l2.2.注明付款人姓名或商号;注明付款人姓名或商号; l l3.3.出票人签字;出票人签字; l l4.4.出票日期和地点;出票日期和地点; l l5.5.付款地点;付款地点; l l6.6

14、.付款期限;付款期限; l l7.7.金额;金额; l l8.8.收款人的名称等。收款人的名称等。 1111四、票据的期限l l1、商业汇票最长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l l2、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l l3、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内提示付款。(同城范围内使用)1212五、票据记载事项l l1、表明“汇票”字样。l l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l l3、确定的金额。l l4、付款人名称。l l5、收款人名称l l6、出票日期。l l7、出票人签章。1313六、背书的形式l l1 1、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日期。、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日期。l l2 2、背书时必

15、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背书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l l3 3、背书时粘单的使用。、背书时粘单的使用。l l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粘单的粘接处签章。l l4 4、背书不能记载的内容。、背书不能记载的内容。l l背书不能记载的内容有两项:一是附有条件的背书;二是背书不能记载的内容有两项:一是附有条件的背书;二是部分背书。部分背书。l l5 5、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背书连续

16、。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不能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不能间断。间断。1414七、其他收款方式l l1、电汇l l2、网上银行支付。1515l ll l票据的丧失是指票据持有人丧失对票据的占有,包括票据的丧失是指票据持有人丧失对票据的占有,包括绝对丧绝对丧失失和和相对丧失相对丧失两种。绝对丧失是指票据的灭失,如票据被查两种。绝对丧失是指票据的灭失,如票据被查禁、被毁损等;相对丧失是指持票人非因自己的意志而丧失禁、被毁损等;相对丧失是指持票人非因自己的意志而丧失票据,如票据被盗窃、被遗失等。票据权利是以占有票据为票据

17、,如票据被盗窃、被遗失等。票据权利是以占有票据为前提的,一旦票据丧失、特别是相对丧失后,持票人就无从前提的,一旦票据丧失、特别是相对丧失后,持票人就无从行使票据权利,而且存在着被他人取得票据权利的危险,如行使票据权利,而且存在着被他人取得票据权利的危险,如支票一旦遗失,就存在着被冒领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为支票一旦遗失,就存在着被冒领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票据权利人的利益,了保护票据权利人的利益,票据法票据法规定了规定了挂失止付挂失止付和和公公示催告示催告两种补救措施。两种补救措施。 l ll l挂失止付挂失止付是指持票人在丧失票据后将票据丧失的情形通告付是指持票人在丧失票据后将票据丧

18、失的情形通告付款人停止付款。款人停止付款。票据法票据法规定:规定:“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无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 l ll l公示催告公示催告是指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对是指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对此此票据法票据法规定:规定:“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 3日内,日内,

19、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 1616l l票据权利票据权利l l票据权利,指票据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票据权利,指票据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l l l l票据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据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刮,是第一次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刮,是第一次权利,又称主票据权利。行使付款请求

20、权的持票人可以是权利,又称主票据权利。行使付款请求权的持票人可以是票载收款人或最后的被背书人;担负付款请求权付款义务票载收款人或最后的被背书人;担负付款请求权付款义务的主要是主债务人。的主要是主债务人。 l l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是第二次权利,又称偿还请求权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是第二次权利,又称偿还请求权利。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载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利。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载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1717l l票据义务l l票据义务,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它是基于债务人特定的票据行为(如出票、背书、承兑等)而应承担的义务,不具有制裁性质,主要包括付款义务和偿还义务。 1818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基础医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