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贸大学经济金融国际结算中的票据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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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第2 2章章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国际结算中的票据对外经贸大学经济金融国际结算中的票据课件p了解票据的概况和汇票的基本常识p理解汇票、本票和支票的定义及要项p掌握汇票的出票、背书和承兑等业务环节的操作学习目标学习目标本章提要p票据概述p汇票p本票p支票第一节第一节 票据概述票据概述一、票据的概念一、票据的概念 票据(Instrument)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以及作为通货的纸币,亦称为商业上的权力单据(Documents of Title)。狭义票据是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特种证券,即汇票、本票、支票。 票据概述票据概述二、票据的性质二、票据的性质1、票据的设权性 票据的设权性是指票据一经作成,票

2、据当事人的权利随之产生。离开票据,就不能证明其票据的权利。2、票据的无因性 票据的无因性是指票据是一种不要过问原因的证券。 3、票据的流通转让性 票据的流通转让性是票据的基本特性,是指票据上的权利以背书、交付等方式得以流通转让。票据概述票据概述4、票据的要式性 票据的要式性是指票据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票据上面记载的必要项目必须齐全且符合规定。5、票据的可追索性 票据的可追索性是指票据的付款人或承兑人如果对合格的票据拒绝承兑或付款,正当持票人为维护其票据的权利,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向债务人追索,要求得到票据的权利。 票据概述票据概述6、票据的提示性 票据的提示性是指持票人要求付款时必须在法定期限内

3、向付款人出示票据,才能请求给付。否则,付款人可以不予理会。7、票据的返还性 票据的返还性是指持票人收到票据上载明的款项时,应将票据交还付款人。付款人要求持票人写明“收讫”字样,并签名,将票据收回,以防再度提款。票据概述票据概述三、票据的职能三、票据的职能(一)结算职能 国际结算的基本方法是非现金结算。在非现金结算条件下,票据便成为一种支付工具,用以结清国际间债权债务。 票据概述票据概述进口商债务人出口商债权人寄汇票购汇票持汇票凭票付款银行银行票据概述票据概述(二)信用职能 票据本身是无价值的,结算作用以及其他作用的发挥,是由于票据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书面支付凭证。出票人在票据上立下书面的支付信

4、用保证,付款人或承兑人按票面规定履行付款义务。票据的这种信用作用促进了票据在结算中的流通转让。票据概述票据概述(三)流通职能 票据经背书转让给他人后,还可经多次背书转让。背书人对于票据的付款,负有担保义务,背书次数越多,票据负责人越多,票据担保性愈强。由于背书转让,票据在市场上广泛流通,形成一种流通工具,节约了现金使用,丰富了流通手段。 票据概述票据概述(四)汇兑作用 随着商品贸易、劳务交换和旅游活动的日益频繁,不同地区和国家之间的货币兑换和转移资金成为一种迫切需要。直接或运送现金很不方便。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在甲地将现金转化为票据,再到乙地将票据转化为现金。 票据概述票据概述甲地 乙地交易商A

5、交易商A兑换商A兑换商B现金票据票据现金票据概述票据概述(五)融资作用 融资作用是对未到期的远期票据进行贴现和再贴 现,持有者通过卖出票据而获得现金。此外,还可以将票据抵押给银行进行抵押贷款融资。票据概述票据概述四、票据的法系四、票据的法系(一)英美法系 英美法系中包括英国、美国和英联邦成员国如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等国。很早以前,英美没有专门法典,判案是根据以前某法官的案例原则来判定。形成法系后,以英国1882年订立的票据法为基础,规定了汇票和本票的票据法规,并把支票包括在汇票内。1952年,美国制定的统一商法法典中,包括了关于汇票、本票和支票的法规。 票据概述票据概述(二)大陆法系 大陆法

6、系以成文法、法典作为法院判案依据,包括法国、德国等30多个国家。1930年,法国、德国等30多个国家在日内瓦召开了国际票据法统一会议,签订了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1931年又签订了日内瓦统一支票法公约。这两项法律是比较完善的票据法规,统称为日内瓦统一法。 (三)我国也属大陆法系票据概述票据概述五、票据的关系人及其权利和责任五、票据的关系人及其权利和责任(一)出票人(Drawer) 是指开立票据并交付给他人的人。 (二)付款人(Drawee/Payer) 是指根据出票人的命令支付票款的人或票据开给的当事人。 票据概述票据概述(三)收款人(Payee) 是指收取票款的人,是票据的主债权人。(

7、四)背书人(Endorser) 是指收款人或持票人在收到票据后,经过背书,将票据转让给他人的人。 (五)承兑人(acceptor) 是指同意接受出票人的命令并在票据正面签字的人。票据概述票据概述背书人第一被背书人 第二被背书人转让人受让人转让人受让人第二背书人CBA票据概述票据概述 (六)持票人(Holder) 是指票据的占有人,即票据的收款人、被背书人或执票来人。 1、付过对价持票人 付过对价持票人(Holder for Value)是指取得票据时,付过一定代价的持票人。 2、正当持票人 正当持票人(Holder in due course),也称善意持票人(Bonafide Holder)

8、是指善意地付过全部金额的对价,取得一张表面完整、合格不过期的票据的持票人,并且未发现这张票据曾被拒付,也未曾发现其前手在权利方面有任何缺陷。票据概述票据概述七、票据行为七、票据行为 票据行为是以负担票据上的债务为目的所做的必要形式的法律行为。票据行为有: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和保证。 票据行为分为基本票据行为和附属票据行为。背书是背书人与其它票据债务人连带负担债务偿付的行为。承兑是票据付款人承诺负担票据债务偿付的行为。参加承兑是参加承兑人承诺负担票据债务偿付的行为。保证是票据保证人发生保证债务的法律行为。第二节第二节 汇票汇票一、汇票的定义一、汇票的定义 汇票(Bill of Exchan

9、ge)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后者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执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汇票汇票 二、汇票的必要项目二、汇票的必要项目 (一)绝对必要记载项目 1、“汇票”字样 写明“汇票”字样的目的在于表明票据的种类和性质,与其它支付工具,如本票、支票加以区分。 2、无条件支付命令 (1)汇票的支付不能受到限制,不能附带任何条件。 (2)不能用礼貌用语,如:please, would you mind,would you please等,这类句子已不是命令,而是请求。 (3)支付命令是书面的,而不是口头的。汇票汇票3、一定的金额 英美法系认为:票

10、据上如果写明利息或分期付款并不影响汇票金额的确定性。 大陆法系认为:汇票上写明利息条款不能使汇票全部有效,但所加注的利息条款无效。 两法系都认为:如果大小写金额出现不一致,应以大写金额为准。 我国票据法认为:如果大小写金额出现不一致,汇票无效。 意大利、瑞士本国法律认为,应以金额较小者为准。汇票汇票4、付款人名称 付款人也可称为受票人(Drawee),是接受汇票支付命令的人。汇票上的付款人记载一定要明确,具体。一般都要注明详细地址。 英美法系认为:付款人写上自己名字的汇票,叫对己汇票,持票人有权选择把它作为本票或汇票使用。而大陆法系认为,付款人与出票人应为两个不同的当事人,如果相同,这种票据是

11、本票而不是汇票。汇票汇票5、收款人名称 收款人又称受款人或汇票抬头。 汇票抬头有以下几种写法: 限制性抬头。 指示性抬头(Indicative Order),又称记名抬头。 执票来人抬头(payable to bearer) ,又称无记名式。汇票汇票6、出票日期 出票日期的作用在于以下三方面: 决定汇票的到期日。出票日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其到期日的计算是以出票日为基础计算的。 决定汇票的有效期。 决定出票人的行为能力。汇票汇票7、出票人签字 汇票上必须有签名,否则无效。但如果签字是伪造的,或未经授权人签字,也视为无效。出票人签字后,即承担汇票的责任,即谁签字谁负责,不签字就不负责。目前各国的票据法

12、都规定汇票一定由出票人签字。根据中国习惯,盖章也可以。但按国际惯例,以手签为好。汇票汇票(二)相对必要记载项目1、出票地点 出票地点是指出票人签发汇票的地点。2、付款地点 付款地点是付款人姓名旁边的地点,是持票人提示票据请求付款的地点,也是票据遭拒付时作成拒绝证书的地点。汇票汇票 3、付款期限 付款期限是指履行付款义务的日期。汇票的付款期限大致可分为两类:即期和远期。 (1)付款期限 即期 即期也叫见票即付(At sight),是收款人提示汇票当天 即为到期日,付款人应当日付款。即期汇票无须承兑。汇票上没注明到期日的,可视为见票即付的汇票。汇票汇票远期 远期汇票分为三种:a.见票日后定期付款(

13、At days / months after sight)b.出票日后定期付款(At days / months after date)c.定日付款(Fixed Date)汇票汇票(2)到期日的算法:见票/出票日后若干天付款,其到期日的算法是:算尾不算头,若干天后最后一天是到期日,如遇假日顺延。 见票出票日后若干月付款,其到期日的算法是:应为付款之月相应日期,如无相应日期,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到期日。汇票汇票(三)汇票的任意记载项目 1、正本汇票写明First of Exchange 或Original,副本汇票写明 Second of Exchange 或 Duplicate。正副本汇票分别写

14、明“付一不付二”或“付二不付一”( “pay this first bill of exchange” “second of the same tenor and date being unpaid”)。 2、预备付款人。相当于汇票的第二付款人。 3、其它记载项目还有:禁止转让、免除作成拒绝证书和拒付通知、禁止转让、免于追索、汇票编号等。汇票汇票三、汇票的分类三、汇票的分类 国际结算中使用的汇票,按其内容和特征不同,可分成许多种类。 汇票汇票(一)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按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汇票汇票 银行汇票(Bankers Draft)是银行对银行签发的 汇票,其出票人和

15、付款人都是银行,主要是银行根据顾客要求办理汇款(票汇)业务时签发使用的。 商业汇票(Trade Bill)是企业或个人对企业、个人或银行签发的汇票,主要是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出口商向国外进口商或银行收取货款时签发使用的。汇票汇票 (二)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Traders Acceptance Bill)是由企业或个人承兑的远期汇票,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 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 Acceptance Bill)是由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是建立在银行信用基础上的。汇票汇票 (三)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即期汇票(Sight Bill/Demand Draft)是持票人提示

16、时,付款人应立即付款的汇票。 远期汇票(Time Bill/Usance Draft)是在未来的特定日期或一定期限付款的汇票。又分为:确定日期付款汇票、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汇票汇票 (四)光票和跟单汇票 光票(Clean Bill)是指不附带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货运单据(主要是提单、保险单)的汇票,其流通完全依靠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背书人)的信用,在国际贸易结算中较少使用。仅运费、保险费等有时采取光票的形式向对方收款。 汇票汇票 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是指附带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货运单据的汇票。除有当事人的信用外,还有物的保证,故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使用,也

17、是信用证业务中最常用的汇票。 汇票汇票(五)国内汇票和国外汇票 国 内 汇 票 (Inland Bill/Domestic Bill)是指出票地和付款地同在一国之内,只在国内流通的汇票。 国外汇票(Foreign Bill/International Bill)是出票地和付款地有一方在国外,或双方均在国外,其流通涉及两国以上的汇票,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广泛使用。汇票汇票 (六)直接汇票和间接汇票 直接汇票(Direct Bill)的承兑地点与付款地点相同。国际贸易中,大部分汇票属直接汇票。 间接汇票(Indirect Bill)的承兑地点与付款地点不同,承兑时必须写明付款地点。汇票汇票 (七)本国

18、货币汇票和外国货币汇票 本国货币汇票(Domestic Money Bill)指票面金额为本国货币的汇票。 外国货币汇票(Foreign Money Bill)指票面金额为外国货币,付款时常须折成本国货币付给收款人的汇票。汇票汇票四、汇票业务处理所需的几个环节四、汇票业务处理所需的几个环节 (一)出票 出票(Draw/Issue)包括两个行为:一是出票人制作汇票,并签字;二是将票据交付给受款人。(二)背书 背书(Endorsement)是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字并把它交给对方的行为。汇票汇票 1.限定性背书(Restrictive Endorsement)即背书人在汇票背面签字,并写明“仅付(被背

19、书人名称)”或“付给(被背书人名称)不得转让”等。 2.特别背书(Special Endorsement)又称记名背书,即背书人在汇票背面签字,并写明“付给 (被背书人名称)或其指定人” (Pay ABC Trading Company or order), 或 “付 给(被背书人名称)的指定人”(Pay to the order of ABC Trading Company)。汇票汇票 3.空白背书(Blank Endorsement)又称不记名背书、略式背书,即背书人在汇票背面只签字,而不写付给某人(被背书人名称),即没有被背书人。空白背书后的汇票,凭交付而转让,交付者可不负背书人的责任。

20、 4.附带条件背书(Conditional Endorsement)指背书上面带有条件。附带条件背书似不符合汇票是无条件支付命令,但它是有条件的交付,一般是在条件完成时交付给被背书人。所以附带条件是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的事情,付款人、承兑人可不管附带条件,而付款给持票人。汇票汇票 5.托收背书(Endorsement for Collection)又称委托收款背书,是指背书文字中含有“for Collection”字样或类似的文字,借以授权被背书人为背书人代收票款。托收背书不是转让汇票的所有权,而是委托代收票款。 6.回头背书是指汇票上的债务人,如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又成为被背书人的背书。回

21、头背书的被背书人对原来的后手无追索权。汇票汇票 7.伪造背书(Forged Endorsement)是指未经他人授权而冒用他人名字进行背书。 英美法认为,伪造背书不产生任何权利,即使被背书人用善意付出对价取得汇票,也不能取得任何权利,这是英国票据法的特征。 大陆法认为,伪造背书即使发生,被背书人仍取得权利,付款人责任仅限于核对汇票背书的连续性,而不负责核对签字的真实性。汇票汇票(三)提示 提示(Presentation)是指持票人向汇票付款人出示汇票,要求其付款或承兑的行为。提示包括以下两种形式: (1)付款提示(Presentation for Payment)。是指持即期汇票或已到期的远期

22、汇票要求付款人付款的提示。 (2)承兑提示(Presentation for Acceptance)。是指持远期汇票要求付款人承认到期付款的提示。汇票汇票 (四)承兑 1.承兑的定义 承兑(Acceptance)是指远期汇票的付款人在持票人作承兑提示时,在汇票上写明“承兑”字样,加注承兑日期并签字(有时还加注付款到期日期),确认其同意执行出票人发给的无条件的命令,并将该汇票交还持票人或另制承兑通知书交给持票人的行为。汇票汇票2.承兑的行为 承兑包括两个行为:一是汇票上写明“承兑”字样;二是把承兑汇票交给持票人或把承兑通知书交持票人。具备这两个行为才算完成承兑行为。 汇票汇票 3.承兑的种类 (

23、1) 一般承兑(General Acceptance)。又称普通承兑,指承兑人对出票人的指示不加限制地同意确认。通常所称的承兑,即指一般承兑。 (2) 限制承兑(Qualified Acceptance)。指承兑时用明白的措辞改变汇票承兑的效果。限制承兑又分为:p有条件承兑(Conditional Acceptance)。指完成所述条件后,方予付款。汇票汇票n部分承兑(Partial Acceptance)。即对金额的一部分进行承兑。如针对票面金额为1 000.00的汇票,承兑时只承兑400.00。n 限制付款地点的承兑(Local Acceptance)。n 限制付款时间的承兑。 比如出票日

24、后3个月付款的汇票,承兑时写明6个月付款。汇票汇票(五)付款 即期汇票或已经承兑人承兑的远期汇票到 期 时 , 由 持 票 人 向 付 款 人 提 示 付 款(Payment),经付款人或承兑人正当地付款,并收回汇票(可要求持票人在汇票上注明“收讫”字样,并签字为证)后,汇票上所反映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告结束。汇票汇票(六)拒付 持票人提示汇票要求付款时,遭到拒绝付款(Dishonour By NonPayment),或持票人提示汇票要求承兑时,遭到拒绝承兑(Dishonour By NonAcceptance),或付款人避而不见、死亡或宣告破产,以致付款已事实上不可能时,均称为拒付(Dishon

25、our),又叫退票。汇票汇票(七)拒付通知 汇票遭到拒付,一般情况下,持票人应在一个营业日内,将拒付事实通知其前手背书人,前手应于接到拒付通知(Notice of Dishonour)后的一个营业日内,再通知其前手背书人,一直通知到出票人为止。如后手未及时通知其前手背书人,而使前手遭受损失,后手应负赔偿之责。汇票汇票(八)追索 当汇票遭到拒付时,持票人有权向所有背书人和汇票出票人请求偿还汇票金额,这种行为即为追索(Recourse)。 汇票汇票1.行使追索的条件 行使追索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 持票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或付款,未经提示,持票人不得向其前手追索。 (2)

26、持票人必须在汇票遭拒付的法定期限内,将拒付事实通知前手。汇票汇票(3) 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拒绝证书(Protest)。 拒绝证书是由付款地的公证人或其他依法有权作出证书的机构(法院、银行、公会)等所作成的,是证明付款人拒付的书面文件。 持票人请求公证人作成拒绝证书时,应将汇票交出,由公证人持票向付款人再作提示。如仍遭拒付,即由公证人按规定格式作成拒绝证书,连同汇票交还持票人。持票人凭拒绝证书,向其前手背书人行使追索权。公证的再提示过程前手持票人公证人付款人追索追索交拒付汇票交拒付汇票再提示再提示仍拒付仍拒付交做成的拒交做成的拒绝证书及汇票绝证书及汇票汇票汇票 2.追索顺序 汇票的债务人对汇票

27、的责任是有区别的,其 责任先后顺序为: (1)在未承兑汇票时为:出票人收款人(第一背书人)第二背书人第三背书人持票人的前手背书人。 (2)在已承兑汇票时为:承兑人出票人收款人(第一背书人)第二背书人持票人的前手背书人。汇票汇票(九)参加承兑 参加承兑(Acceptance for Honour)是指在汇票遭到拒绝承兑或无法获得承兑时,非票据债务人在得到持票人同意的情况下,参加承兑此汇票的行为。其目的是为防止追索权的行使,因为票据到期,如付款人拒不付款,参加承兑人负责支付票款。这样可阻止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追索,维护出票人和背书人的信誉。汇票汇票(十)参加付款 参加付款(payment for

28、honour)是指在汇票不获付款,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时,非票据债务人要求付款的行为。汇票汇票五、汇票贴现五、汇票贴现(Discount)(Discount) 是指远期汇票承兑后,倘未到期,将其转让给银行或贴现公司,后者从票面金额中扣除按一定贴现率计算的贴现息后,将余额支付给贴现人的行为。第三节第三节 本票本票 一、本票的定义一、本票的定义 本票(Promissory Note)是由一人签发给另一人,签票人保证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或可以推定的将来日期,支付一定金额给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执票来人的一张无条件的书面支付承诺。本票本票 二、本票的内容二、本票的内容 本票一般具备以下几个项目 (1)必须写

29、明“本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承诺; (3)付款期限; (4)付款地点; (5)收款人或其指定人; (6)出票日期及地点; (7)出票人签字。本票本票 三、本票的流通规则三、本票的流通规则 (1)本票是签票人无条件的自我承诺,所以远期本票不存在承兑问题。 (2)本票制成并经签票人签名后,还必须交付给受款人,才能完成“签”和“发”的行为。 (3)本票不存在成套问题,总是单独一张。 除不需承兑和没有成套问题外,其他凡有关汇票的流通规则大多适用于本票。本票本票 四、本票的不同形式四、本票的不同形式 (一)商业本票 商业本票(Traders Notes)是指贸易公司作为制票人而发出的即期

30、本票。现在已几乎不使用了。在美国大公司通常签发远期商业本票,称为“商业票据”,是由美国工商企业或金融机构发行的,无抵押品保证的远期本票。本票本票 (二)银行本票 由商业银行签发,即期付给记名收款人的不定额的银行本票(Bankers Notes),可以当作现金,交给提取存款的客户。 本票本票 (三)中央银行本票 中 央 银 行 本 票 (Central Bankers Notes)又称中央银行券,指中央银行发行的本票,类似于大额纸币。 一个国家可以通过法律规定,在国内无限期地流通本票,特别是中央银行发行的定额、不记名的银行本票,视同钞票使用。本票本票 (四)国际本票 国际本票(Internati

31、onal Money Order)就是在国际间流通的银行本票。现在美、英、加拿大等国的大银行,尤其是美国的大银行广泛发行国际本票,以便持票人在海外使用,再流向货币中心付款,出了票而不拨头寸,等国外来托收。采用国际本票可占用购票人的资金。本票本票 (五)旅行支票 旅行支票(Travellers Cheque)是银行或旅游公司为了方便旅游者在旅行期间安全携带和使用而发行的一种定额票据。(六)国库券 国库券(Treasury Bills)是指一国的财政部发行的本票。本票本票五、本票的用途五、本票的用途 1、商品交易中的远期付款。由买方签发给卖方一张以约定付款日为到期日的本票,到期日卖方可如数收回款项

32、。到期日以前,卖方也可将本票进行贴现,以获取资金。 2、借贷金钱的凭证。由借款人签发给贷款人一张约定日期付款的本票,到期日贷方收款。到期日前也可贴现。本票本票 3、企业对外筹集资金的凭据。由企业在证券市场发行商业本票,并通过金融机构担保,获取资金。 4、代替现金支付。在客户提取存款时,由于现金不足,由存款银行开立即期本票给客户,以代替支付现钞。第三节第三节 支票支票 一、支票的定义一、支票的定义 支票(Cheque/Check)是银行存户对银行签发的,授权银行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具体来说支票是一张以银行为受票人的凭票即付的汇票,所以支票是从汇票派生出

33、来的一个特例。 支票支票 二、支票的必要项目二、支票的必要项目 支票一般具备以下几个项目: (1)写明“支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命令; (3)付款银行名称; (4)付款地点(未写明的,以付款银行所在地为付款地点); (5)写明“即期”字样(未写明者,仍视为见票即付); (6)收款人或其指定人;支票支票 (7)出票日期、地点(未写明者,以出票人所在地为出票地点); (8)出票人的签字。支票支票 三、支票的分类三、支票的分类 (一)记名支票和不记名支票 按是否记名,支票可分为记名支票和不记名支票。 记名支票是指写明收款人姓名的支票,如“付A或其指定人”、“Cheque payabl

34、e to A or order”。 不记名支票又叫空白支票,是指不记载收款人姓名,只写“付来人”,仅凭交付转让的支票,如“Cheque payable to bearer”。支票支票 (二)一般支票和划线支票 一般支票是指持票人可通过银行转账,也可提取现金的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银行转账,不能提取现金,以防失落后被冒领。 划 线 支 票 又 可 分 为 一 般 划 线 支 票(Generally Crossed Cheque) 和特别划线支票(Specially Crossed Cheque)。支票支票 一般划线支票是由出票人、收款人或代收银行在支票正面加划两条平行线,或在平行线内注明“公司

35、”或“不可流通”字样。 特别划线支票是在平行线内写明具体代收票款银行的名称,表明只能委托票面写明的银行收账,不能委托其他任何银行收账。支票支票(三)保付支票 保付支票(Certified Cheque)是指为避免出票人开空头支票,收款人可要求支票要先经付款行加盖“保付”戳记并签字,表明在支票提示时一定付款的支票。支票支票(四)银行支票 银行支票(Bankers Cheque)是指由银行签发,并由银行付款的支票,也是银行即期汇票。银行支票的出票人、付款人都为银行。(五)旅行支票 旅行支票(Traveller Cheque)是指没有特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点而由银行或旅行社发行的固定金额的专供旅行者使用

36、的一种支付工具。支票支票四、支票的止付四、支票的止付 支票的付款银行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止付(Countermand): (1)出票人开出支票后,由于交易上的原因要停止付款,立即通知银行对该特定的支票(号码、日期、金额、受款人姓名均确定)停止付款。 (2)存款银行获得有关存款人死亡、破产的通知后,即止付存款人以前开出的支票,听候合法继承人、破产清理人的处理。支票支票 (3)当存款人签发空头支票,其在银行的存款不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银行当然要止付退票。 支票支票 五、支票的有效期五、支票的有效期 大陆法规定:出票地点和付款地点在同一国家,有效期为出票后8天;在不同国家,有效期为20天;在不同的洲,

37、有效期为70天。 英美法规定:应在合理期间内(Within A Reasonable Time)提示,没有确定的天数,英国的银行公会则定为6个月。 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支票支票 对于持票人延迟提示而使出票人蒙受损失的情形,英国票据法74节与美国统一商法典第3502条规定大致相同:持票人如延迟提示,受票银行在此期间宣告倒闭因而使出票人蒙受损失,出票人对持票人所承担的支票金额中相当于损失的部分即告解除。支票支票六、支票与汇票的异同六、支票与汇票的异同(一) 汇票、本票、支票的相同点 1、汇票、本票、支票的性质相同,都是书面债据,写明一定金额,在一定时间,持票人

38、或指定人可向出票人或指定付款人支取款项的凭证。 2、汇票、本票、支票的作用相同,都是支付手段、流通手段、融通资金的工具(结算、信用、流通、汇兑、融资的作用)。支票支票 3、汇票、本票、支票的债权人相同,都是持票人(收款人,被背书人)。 4、汇票、本票、支票的持票人权力相同,都是要求付款的权利和追索的权力。支票支票(二)汇票、本票和支票的不同点 1、基本关系人不同 2、无条件性不同 3、主债务人不同 4、出票人承担的责任不同 5、当事人的资金关系不同 6、期限不同 7、张数不同本章小结本章小结 本章是国际结算的基础部分。现阶段各种国际贸易中债权债务关系的清算大都通过票据来实现。本章主要内容包括票据的概念、性质和作用;票据的法系;票据的当事人及它们之间的权利和责任;汇票、本票和支票的票据行为、包含的内容;票据的种类及票据之间的相同和相异点。通过本章的学习,可以了解票据的基本知识,掌握国际上两大票据法系在票据行为规定方面存在的主要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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