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合同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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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考合同Stillwatersrun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Wherethereislife,thereis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第一章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基础2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第一节第一节合同法基本原理合同法基本原理第二节第二节担保制度担保制度3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第一节合同法基本原理4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一、合同法概述(一)合同概述(一)合同概述(二)合同法律关系(二)合同法律关系5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一)合同概述1、合同的概念:、合同的概念:合同,又称契

2、约,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合同,又称契约,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6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2、合同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1)合同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合同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力(2)合同主体)合同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3)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物、行为、智力成果7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2代理的种类(1)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是基于被代理人

3、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2)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而产生的代理。(3)指定代理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和有关单是根据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位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8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3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民事、经济活动。无权代理包括名义进行民事、经济活动。无权代理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以下几种情况:1)没有代理权而为代理行为)没有代理权而为代理行为2)超越代理权限为代理行为)超越代理权限为代理行为

4、3)代理权终止为代理行为)代理权终止为代理行为9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二、合同的订立二、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10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订立合同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采用订立合同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采用要要约和承诺约和承诺方式进行协商的过程。方式进行协商的过程。11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1、要约(1)要约的概念要约的概念(2)要约邀请)要约邀请(3)要约的效力)要约的效力(4)要约的撤回与撤销)要约的撤回与撤销12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1)要约

5、的概念)要约的概念13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要约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1)要约是要约人向他人发出的意思表示。)要约是要约人向他人发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3)要约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内容必须具体确定。14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2)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约。15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

6、合同法律基础(3)要约的效力口头要约口头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时方能发生法律自受要约人了解时方能发生法律效力,因为口头要约被受要约人了解才算效力,因为口头要约被受要约人了解才算送达。送达。书面要约书面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到达受要约人16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4)要约的撤回与撤销)要约的撤回与撤销1)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7、2)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是要约人消灭要约效力是要约人消灭要约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达受要约人。17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要约撤回与撤销的区别要约撤回只能适用于要约没有效力的情况要约撤回只能适用于要约没有效力的情况下下要约撤销则适用于要约已经发生效力的情要约撤销则适用于要约已经发生效力的情况下况下18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2、承诺、承诺19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1)承诺的概念承诺的概念承

8、诺是对要约的接受,是指受承诺是对要约的接受,是指受要约人接受要约中的全部条款,要约人接受要约中的全部条款,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按要约成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按要约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0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2)承诺的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时间内作出)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时间内作出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21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3)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9、。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生效。22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4)承诺的撤回承诺的撤回,是阻止承诺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23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6)承诺的内容)承诺的内容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即承诺应当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即承诺应当是对要约的接受。是对要约的接受。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

10、新)要约。(新)要约。甲公司向乙公司提出购买甲公司向乙公司提出购买200吨钢材,每吨价格吨钢材,每吨价格3000元,乙公司同意供元,乙公司同意供200吨钢材,但认为价格吨钢材,但认为价格太低,要求每吨提高到太低,要求每吨提高到3200元,甲公司表示同意,元,甲公司表示同意,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乙公司的行为属于()。A要约要约B承诺承诺C要约邀请要约邀请D要约引诱要约引诱24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3合同成立时间与地点25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1)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成立的时间1)通常情况下,)通常情况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2)当事人

11、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26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4缔约过失责任(1)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因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先合同义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因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效力,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这种民务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效力,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这种民事责任主要表现为赔偿责任。事责任主要表现为赔偿责任。27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2)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

12、行磋商;)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28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1)缔结合同的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先)缔结合同的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合同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产生的法定义务。如不欺、不诈,不违反产生的法定义务。如不欺、不诈,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等。等。2)当事人有过错。当事人于缔

13、结合同之)当事人有过错。当事人于缔结合同之际有故意或者过失。缔约责任是过错责任。际有故意或者过失。缔约责任是过错责任。3)有损失。承担缔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是)有损失。承担缔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是赔偿,因此要求受害一方有损失。赔偿,因此要求受害一方有损失。29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三、合同的效力三、合同的效力(一)合同效力的含义(一)合同效力的含义(二)(二)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三)无效合同(三)无效合同(四)可撤销合同(四)可撤销合同30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一)合同效力的含义(一)合同效力的含义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

14、的法律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约束力。31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1合同的生效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登记时生效。3)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生效条件或)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生效条件或者附生效期限的,自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届者附生效期限的,自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届至时合同生效。至时合同生效。32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二)效力待

15、定的合同(二)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又称为可追认的合同,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生效,须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33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效力待定的合同的类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34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三)无效合同(三)无效合

16、同1无效合同的概念无效合同的概念无效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成立,但无效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成立,但因不符合法律要求而不予以承认和保护的因不符合法律要求而不予以承认和保护的合同。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在法律上不能产生当在法律上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追求的效果。事人预期追求的效果。35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下列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

17、)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6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2无效合同财产后果的处理无效合同财产后果的处理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应当赔偿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或当事人恶意串通,

18、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给第三人。家所有或者返还给第三人。37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四)可撤销合同(四)可撤销合同1可撤销的合同的概念可撤销的合同的概念2可撤销合同的种类可撤销合同的种类3撤销权的消灭撤销权的消灭4合同被撤销后财产后果的处理合同被撤销后财产后果的处理38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1可撤销的合同的概念可撤销的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成立,但可撤销的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成立,但由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并非真意,由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并非真意,经向法院或经向法院或

19、仲裁机关请求可以消灭其效力的合同。仲裁机关请求可以消灭其效力的合同。合同被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39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2可撤销合同的种类(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同,40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3撤销权的消灭撤销权的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20、撤销事由之日起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41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四、合同的履行四、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含义及原则(一)合同履行的含义及原则(二)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二)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三)合同中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三)合同中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法律规定法律规定(四)合同履行中的债务履行变更(四)合同履行中的债务履行变更(五)提前履行与部分履行

21、(五)提前履行与部分履行(六)履行抗辩权(六)履行抗辩权(七)债的保全(七)债的保全42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一)合同履行的含义及原则(一)合同履行的含义及原则1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债务人完成合同约定义务的合同的履行是债务人完成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行为43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二)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二)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1协议补充协议补充2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44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3合同内容不明确,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合同内容不明确,又不能达成

22、补充协议时的法律适用时的法律适用(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质量要求不明确的(2)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3)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币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债权人也可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要的准备时间。45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三)合同中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三)合同中规定执行政府

23、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法律规定的法律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按照原价格执行。46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六)履

24、行抗辩权(六)履行抗辩权1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2.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3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47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2.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并且约定先后顺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并且约定先后顺序的,如果序的,如果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有确切证据证明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以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以中止履中止履行。行。48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先履行义务一方在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先履行义务一方在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一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一方

25、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谎称有履行能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可中止自己的履行。所谓中止履行,就是暂停履行或者履行。所谓中止履行,就是暂停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履行义务仍然存在。延期履行,履行义务仍然存在。49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3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

26、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50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七)债的保全(七)债的保全1代位权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51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2撤销权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因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

27、产,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并且受让人知道该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这种行为。务人的这种行为。52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两者联系代位权代位权是针对债务人的消极行为,是针对债务人的消极行为,撤销权撤销权是针对债务人的积极行为。是针对债务人的积极行为。两者都是为了排除对债权的危害,实现债两者都是为了排除对债权的危害,实现债务人的财产权利或者恢复债务人的财产,务人的财产权利或者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使之能够以财产保障对债权人

28、的清偿。使之能够以财产保障对债权人的清偿。53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五、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五、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一)合同的变更(一)合同的变更(二)合同的转让(二)合同的转让(四)合同的解除(四)合同的解除(三)合同的终止(三)合同的终止54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一)合同的变更(一)合同的变更1.合同变更的含义合同变更的含义广义广义:指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变更和合同内容的变更狭义狭义:仅指合同内容变更55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3合同变更的效力经变更的那部分合同内容发生法律效力,经变更的那部分合同内容发生法律效力,原有的

29、失效原有的失效56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二)合同的转让(二)合同的转让1.合同转让含义合同转让含义:合同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和标的的情形下,合同关系的主体变更合同权利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的概括承受57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2合同权利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58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3合同义务的转让(1)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内容和标的不变的情形下,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的转移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因为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59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

30、法律基础(2)合同义务转让的效力1)承受人在受移转的债务范围内承担债务,)承受人在受移转的债务范围内承担债务,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不再承担已移转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不再承担已移转的债务。的债务。2)新债务人取得原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取得原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60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4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61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债务人决定将合同中的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时,()。A应当经债权人同意B无需经债权人同意,但应通知债权人C无需经债权人同意,但应办理公证手续D无需经债权人同意,也无需通知债权人62第一章第一章工

31、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甲决定将乙签订合同中的义务转移给丙,甲决定将乙签订合同中的义务转移给丙,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A无需征得乙同意无需征得乙同意B丙直接对乙承担合同义务丙直接对乙承担合同义务C丙可以对乙行使抗辩权丙可以对乙行使抗辩权D丙只能对甲行使抗辩权丙只能对甲行使抗辩权E甲对丙不履行合同的行为不承担责任甲对丙不履行合同的行为不承担责任63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分立,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原合同仍然有效)64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三)合同的终止(三)合同的终

32、止65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四)合同的解除(四)合同的解除1合同解除的概念合同解除的概念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依法成立后而尚未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依法成立后而尚未全部履行前,当事人基于协商或法律规定全部履行前,当事人基于协商或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或者当事人约定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一种法律行为。一种法律行为。66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2合同解除必须通过解除行为实现合同解除必须通过解除行为实现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67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合同解除的方式协议解除协议解除:当事人协商一:当事

33、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致,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法律规定的解: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除条件出现时68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法定解除情况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致使不能实现

34、合同目的。违法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69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在施工合同的履行中,如果建设单位拖欠在施工合同的履行中,如果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支工程款,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支付,则施工企业可以主张(付,则施工企业可以主张()。)。A撤销合同,无须通知对方撤销合同,无须通知对方B撤销合同,但应当通知对方撤销合同,但应当通知对方C解除合同,无须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无须通知对方D解除合同,但应当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但应当通知对方70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六、违约责任六、违约责任(

35、一)违约的概念与具体形态(一)违约的概念与具体形态(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三)违约责任的免除(三)违约责任的免除71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一)违约的概念与具体形态(一)违约的概念与具体形态1违约的概念违约的概念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受的法律后果。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受的法律后果。严格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72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2违约形态(1)拒绝履行)拒绝履行(2)迟延履行)迟延履行(3)不能履行)不能履行(4)不适当履行)不适当履行73第一章第一章工

36、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2赔偿损失赔偿损失3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4采取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74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三)违约责任的免除(三)违约责任的免除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一般称为免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一般称为免责条款。责条款。75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

37、人可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时,对方(非违约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非违约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这两种违约责任不能合并使用。定金条款。这两种违约责任不能合并使用。76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77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

38、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一、担保的概念一、担保的概念合同的担保是指基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合同的担保是指基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为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确保债权约定,为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确保债权得以实现所采取的特别保障措施。得以实现所采取的特别保障措施。78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二、担保的形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79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一)保证1保证的概念和方式保证的概念和方式是指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保证合同主体)保证人和债权人(保证合同主体)约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约

39、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分保证分一般保证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80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1、保证是一种、保证是一种人人的担保方式的担保方式2、保证人必须是主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以、保证人必须是主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以外的外的第三人第三人3、保证合同当事人(债权人与保证人)、保证合同当事人(债权人与保证人)的的权权利、义务是不对等利、义务是不对等的的4、属、属诺成合同诺成合同,即无须交付财产,即无须交付财产5、相对于主合同而言,保证合同具有、相对于主合同而言,保证合同具有从属性从属性81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2保证人的资格具有代为清偿

40、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以下组织不能作为保证人:以下组织不能作为保证人:(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2)国家机关)国家机关(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82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二)抵押1抵押的概念抵押的概念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41、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款优先受偿。抵押是以抵押是以物物为担保的典型例子为担保的典型例子83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抵押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当事人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抵押人-债务人本人或第三人抵押权人-主合同的债权人抵押物-为提供担保的不动产84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2抵押物抵押物(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

42、产;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用权;(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85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

43、、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86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三)质押(三)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动产或权利移交债移交债权人占有,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或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动产或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价款优先受偿。87第一章

44、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2.质押的分类质押的分类动产质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权利质押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股票;88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质押与抵押的区别质押与抵押的区别抵押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而质押必须而质押必须转移对出质的财产或财产权利凭证的占有。转移对出质的财产或财产权利凭证的占有。89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其财产的占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其

45、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担保方式是将该财产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担保方式是()。A定金定金B留置留置C抵押抵押D质押质押90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四)留置(四)留置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款优先受偿。91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仅适用于某些合同保管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运

46、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92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五)(五)定金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或合同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或合同履行前,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给付另一履行前,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给付另一方一定款项的一种担保方式。方一定款项的一种担保方式。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合同标的额的20%。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双倍返还

47、定金。93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订金不是担保方式,一般被视为预付款94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三、保证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三、保证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2履约保证担保履约保证担保95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第二章第二章建筑工程招投标概述建筑工程招投标概述第一节第一节工程招投标概述工程招投标概述一、招标投标的概念一、招标投标的概念二、招标投标的性质二、招标投标的性质三、招标投标的意义三、招标投标的意义四、我国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框架四、我国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框架96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招标投标

48、,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货物、工程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时,达成交易的一种方式。和服务的采购时,达成交易的一种方式。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货物、工程或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发布招标公告者服务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投标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招标邀请书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招标采购文件,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采购文件,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承包商作为投标方,向招标

49、方者服务的供应商、承包商作为投标方,向招标方书面提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书面提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招标方按照规定的程序从众多投标人中择优争;招标方按照规定的程序从众多投标人中择优选定中标人,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选定中标人,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97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 招招 标标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方式招标方式 98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一招标投标的概念参与者参与者招标人: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组织。招标人: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组织。投标人:相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

50、的法人或组织。投标人:相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组织。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99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二、招标投标的性质二、招标投标的性质建设工程招标是要约邀请,而投标是要约,建设工程招标是要约邀请,而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中标通知书是承诺。招标公告、招标广告:要约邀请招标公告、招标广告:要约邀请100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第二节第二节招标投标法的基本规定招标投标法的基本规定一、一、工程招标范围和分类工程招标范围和分类二、招标投标活动遵循的基本原则二、招标投标活动遵循的基本原则三、建设工程招标的方式三、建设工程招标的

51、方式101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一)工程招标范围(一)工程招标范围1.强制招标的范围强制招标的范围n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n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n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102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强制招标的强制招标的规模与标准规模与标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50万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元人民币以上的勘查、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

52、同估算价在勘查、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以上各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以上各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投资在3000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万元人民币以上的103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二)建设工程招标的种类(二)建设工程招标的种类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2材料和设备采购招标材料和设备采购招标3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建设工程施工招标4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5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工程建设监理招标104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 二、二、招标投

53、标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公开原则(一)公开原则(二)公平原则(二)公平原则(三三)公正原则公正原则(四四)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1信息公开信息公开2开标的程序公开开标的程序公开3评标的标准和程序公开评标的标准和程序公开4中标的结果公开中标的结果公开105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三、建设工程招标的方式三、建设工程招标的方式()公开招标)公开招标由招标人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企业单位参加招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吸引众多企业单位参加招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

54、位的招标方式标单位的招标方式(二)邀请招标(二)邀请招标这种方式不发布广告,业主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所掌握的各这种方式不发布广告,业主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所掌握的各种信息资料,向有承担该项工程施工能力的种信息资料,向有承担该项工程施工能力的三个以上三个以上(含(含三个)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的单位可以不三个)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的单位可以不参加投标。参加投标。106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二者区别是否进行资格预审107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两种方式的区别主要在于:(1)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公开招标采用公告的形式发布,邀请

55、招标公开招标采用公告的形式发布,邀请招标采用投标邀请书的形式发布。采用投标邀请书的形式发布。(2)选择的范围不同)选择的范围不同公开招标公开招标针对的是一切潜在的对招标项目针对的是一切潜在的对招标项目感兴趣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感兴趣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08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3)竞争的范围不同)竞争的范围不同邀请招标竞争程度不如公开招标强邀请招标竞争程度不如公开招标强(4)公开的程度不同)公开的程度不同邀请招标的公开程度逊色一些邀请招标的公开程度逊色一些(5)节省时间和费用)节省时间和费用公开招标耗时较长,费用比较高。公开招标耗时较长,费用比较高。109第一章第一章工程

56、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第三节第三节建设工程招标与投标的基本程序建设工程招标与投标的基本程序一、招标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一、招标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二、二、招标阶段的主要工作招标阶段的主要工作三、决标成交阶段的主要工作三、决标成交阶段的主要工作四、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投标的监督四、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投标的监督五、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五、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110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一、招标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一、招标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招标组织工作招标人自己组织招标招标人自己组织招标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人代理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人代理111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

57、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112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二、招标阶段的主要工作二、招标阶段的主要工作1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2资格预审资格预审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是指工程项目正式投标前,对投标人是指工程项目正式投标前,对投标人进行的资信调查,也即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进行的资信调查,也即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有能力承担并完成该工程项目。是否有能力承担并完成该工程项目。3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4现场考察现场考察5标前会议(标前会议(P143)是招标人对所有投标人机行是招标人对所有投标人机行答疑的机会

58、,有利于加深对招标文件的理解,投答疑的机会,有利于加深对招标文件的理解,投标人,应认真准备和积极参加。标人,应认真准备和积极参加。113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其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确需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确需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的,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止时间至少15天前,书面通知所有获得招天前,书面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标文件的投标人。以便于他们修改投标书。以便于他们修改投标书。该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该澄清

59、、修改或补充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有约束力。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有约束力。114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标前会议标前会议,又称交底会、投标预备会、答标前会议,又称交底会、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疑会同时将解答内容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同时将解答内容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回答函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回答函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书面解答的问题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不一书面解答的问题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不一致,以函件的解答为准。致,以函件的解答为准。115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三、决标成交阶段的主要工作三、决标

60、成交阶段的主要工作1开标2评标3定标116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开标时间时间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点。参加人参加人所有投标人均应参加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均应参加开标会议。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验投标文件的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验投标文件的密封密封情况情况开标后,任何投标人都不允许更改投标书开标后,任何投标人都不允许更改投标书的内容和报价,的内容和报价,117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

61、基础定标人招标人招标人应该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应该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以授权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直接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向中标人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118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订承包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起30天内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正式签订书面合同。标文件正式签订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

62、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19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关于开标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A开标的时间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后3天内公开进行B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C投标文件应当由投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D开标由招标人主持120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第三章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与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与投标实务投标实务121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二、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程序二、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程序122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一)建设

63、工程项目报建(二)审查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资质(二)审查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资质(三)招标申请(三)招标申请(四)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与送审(四)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与送审(五)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五)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六)刊登资审通告、招标通告(六)刊登资审通告、招标通告(七)(七)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八)发放招标文件(八)发放招标文件(九)勘察现场九)勘察现场(十)投标预备会(十)投标预备会(十一)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十一)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十二)开标(十二)开标(十三)评标(十三)评标(十四)中标(十四)中标(十五)合同签订(十五)合同签订123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

64、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124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二)审查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资质(二)审查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资质建设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建设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行工程施工招标行工程施工招标1)概算已经批准)概算已经批准。2)建设项目已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的年度)建设项目已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3)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已经完成。)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已经完成。4)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5)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

65、的来源已经落)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来源已经落实。实。6)已经建设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施工现场)已经建设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施工现场的的“三通一平三通一平”已经完成或一并列入施工招标范围。已经完成或一并列入施工招标范围。125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三)招标申请(三)招标申请(四)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与送(四)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与送审审126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五)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五)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127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七)资格预审(七)资格预审1资格预审程序资格预审程序2资格预

66、审审查的主要内容资格预审审查的主要内容1)参加投标的单位至少须满足该工程所要求的)参加投标的单位至少须满足该工程所要求的资资质等级。质等级。2)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相应的施工资质。3)投标单位应提供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投标单位应提供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4)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128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

67、础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根据招投标法第根据招投标法第31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件。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68、,并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29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下列关于联合体共同投标的说法,正确的是下列关于联合体共同投标的说法,正确的是()。A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B联合体各方只要其中任意一方具备承

69、担招联合体各方只要其中任意一方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即可标项目的能力即可C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时按照资质等级较高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高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D联合体中标后,应选择其中一方代表与招联合体中标后,应选择其中一方代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标人签订合同130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八)发放招标文件(八)发放招标文件(九)勘察现场九)勘察现场(十)投标预备会(十)投标预备会(十一)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十一)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131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投标人数量的要求投标人数量的要求投标人

70、少于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依法重新招标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拒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部分。132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编制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 按照招

71、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 质性要求和条件出响应质性要求和条件出响应 12133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开标、评标和中标开标、评标和中标开标开标评标评标中标中标134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十二)开标(十二)开标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招标人上级领导主持招标人上级领导主持不能不能进行行资质审查135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无效的投标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未经法定

72、代表人签署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投标文件标明的投标单位在名称和法律地位上与投标文件标明的投标单位在名称和法律地位上与通过资格预审时不一致;通过资格预审时不一致;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不清;投标单位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或对同投标单位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或对同招标项目有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136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十三)评标(十三)评标

7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人以上单数,其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三分之二。分之二。2.评审的内容评审的内容(1)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2)技术性评审)技术性评审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施工进度计划的可靠性;工程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施工进度计划的可靠性;工程材料和机械设备供应的技术性能;施工质量的保证材料和机械设备供应的技术性能;施工质量的保证措施;技术建议和替代方案措施;技术建议和替代方案(3)商

74、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报价)(报价)137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十四)中标(十四)中标中标单位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中标单位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于成本的除外。138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十五)合同签订(十五)合同签订139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某

75、工程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建设用地与筹资已落实,业主与某工程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建设用地与筹资已落实,业主与某监理公司签订了施工招标和施工阶段监理的委托监理合同。某监理公司签订了施工招标和施工阶段监理的委托监理合同。业主准备采用业主准备采用公开招标的公开招标的方式优选承包商。方式优选承包商。1监理工程师提出了如下招标程序:监理工程师提出了如下招标程序:A招标单位向政府提出招标申请;招标单位向政府提出招标申请;B编制工程标底,编制工程标底,C编制招标有关文件:编制招标有关文件:D对承包商进行资格后审:对承包商进行资格后审:E发布投标邀请函;发布投标邀请函;F召开标前会议,对每个承包商提出的问题单独

76、地作出回召开标前会议,对每个承包商提出的问题单独地作出回答;答;G开标;开标;H评标,评标期间根据需要与承包商对投标文件中的某些评标,评标期间根据需要与承包商对投标文件中的某些内容进行协商,对工期和报价协商后的变动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内容进行协商,对工期和报价协商后的变动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充部分;I.监理工程师确定中标单位;监理工程师确定中标单位;J业主与中标的承包商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业主与中标的承包商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K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退还所有投标承包商的投标保证金。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退还所有投标承包商的投标保证金。140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A

77、招标单位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管招标单位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管理机构理机构(或招投标办公室或招投标办公室)提出招标申请;提出招标申请;B编制工程标底。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审定;编制工程标底。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审定;D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对确认合格者发出投标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对确认合格者发出投标邀请函;邀请函;E发布招标公告广告;发布招标公告广告;F如开标前会议对任一承包商提出的问题的答复如开标前会议对任一承包商提出的问题的答复应发给所有参与投标的承包商;应发给所有参与投标的承包商;H审查标书及评标,在此过程中只能对投标文件审查标书及评标,在此过程中只能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

78、澄清,而不能对报价和工期作实质性的改的内容进行澄清,而不能对报价和工期作实质性的改动;动;I招标人,业主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招标人,业主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或授权评标委员会直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或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接确定中标人;K发出中标通知书,发出中标通知书,此外应补充以下程序:此外应补充以下程序:L组织现场考察;组织现场考察;M通知未中标的承包商,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通知未中标的承包商,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N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P接受投标书。接受投标书。141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招标程序的正确顺

79、序应当是:AcBEDNLFPGH一IKJM142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第二节第二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一、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内容一、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内容143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二)(二)施工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施工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1投标须知投标须知2合同条件合同条件3合同协议条款合同协议条款4合同格式合同格式5技术规范技术规范6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7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辅助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辅助资料表料表8设计施工图及勘察资料设计施工图及勘察资料144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

80、合同法律基础第三节第三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建设工程施工投标一、投标的基本知识一、投标的基本知识(二二)投标时必须提交的资料投标时必须提交的资料施工企业投标时或在参与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施工企业投标时或在参与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2)企业简历;)企业简历;3)自有资金情况;)自有资金情况;4)全员职工人数:包括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及平均)全员职工人数:包括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及平均技术等级等;技术等级等;5)企业自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企业自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6)近)近3年承建的主要工程及质量情况;年承建的主

81、要工程及质量情况;7)现有主要施工任务,包括在建和尚未开工工程一览表。)现有主要施工任务,包括在建和尚未开工工程一览表。145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三三)投标文件投标文件1)综合说明。)综合说明。2)按照工程量清单计算的标价及钢材、木材、水)按照工程量清单计算的标价及钢材、木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用量泥等主要材料的用量3)施工方案和选用的主要施工机械。)施工方案和选用的主要施工机械。4)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的主要技术组)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的主要技术组织措施。织措施。5)计划开工、竣工日期,工程总进度。)计划开工、竣工日期,工程总进度。6)对合同主要条件的

82、确认。)对合同主要条件的确认。146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三、编制投标书和报价三、编制投标书和报价147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三三)标书编制应注意的事项标书编制应注意的事项5报价技巧与策略(1)不平衡报价不平衡报价指在总价基本确定的前提下,如何调整项指在总价基本确定的前提下,如何调整项目的各个子项的报价,以期既不影响总报目的各个子项的报价,以期既不影响总报价,又在中标后可以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价,又在中标后可以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5)突然袭击法148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不平衡报价1)对能早期结账收回工程款的项目(如土方、基

83、础)对能早期结账收回工程款的项目(如土方、基础等)的单价可报以较高价,以利于资金周转;对后期等)的单价可报以较高价,以利于资金周转;对后期项目(如装饰、电气安装等)单价可适当降低。项目(如装饰、电气安装等)单价可适当降低。2)估计依据工程量可能增加的项目,其单价可提)估计依据工程量可能增加的项目,其单价可提高;而工程量可能减少的项目,其单价应降低。高;而工程量可能减少的项目,其单价应降低。3)图纸内容不明确或有错误,估计修改后工程量)图纸内容不明确或有错误,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其单价可提高。要增加的,其单价可提高。4)没有工程量而只需填报单价的项目(如疏浚工)没有工程量而只需填报单价的项

84、目(如疏浚工程中的开挖淤泥工作等),其单价宜高,这样既不影程中的开挖淤泥工作等),其单价宜高,这样既不影响总的投标价,又可多获利。响总的投标价,又可多获利。5)对于暂定项目,其实施的可能性大的可定高价,)对于暂定项目,其实施的可能性大的可定高价,估计该工程不一定实施的则可定低价。估计该工程不一定实施的则可定低价。149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四、标书的投送四、标书的投送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标书发出后,如发现有遗漏或错误,标书发出后,如发现有遗漏或错误,允许允许进行补充修正,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以进行补充修正,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以正式函件送达

85、招标单位,正式函件送达招标单位,否则无效。凡符否则无效。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补充修订文件,应视为标书合上述条件的补充修订文件,应视为标书附件,招标单位必须承认,并作为评标、附件,招标单位必须承认,并作为评标、决标的依据之一。决标的依据之一。150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第四节第四节施工招投标的开标、评标与决标施工招投标的开标、评标与决标一、开标一、开标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地点应为招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地点应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地点。开标由招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指定的代开

86、标由招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指定的代理人理人主持。主持。151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二、工程施工招标评标二、工程施工招标评标(一一)评标机构评标机构(二二)评标原则评标原则152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二、工程施工招标评标二、工程施工招标评标(三三)评标程序与内容评标程序与内容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投标文件的完整性(3)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2技术评估技术评估3商务评估商务评估4投标文件澄清投标文件澄清(澄清会)153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四)编写评标报告(四)编写评标报告(五)提交评标

87、报告(五)提交评标报告154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下列关于工程招投标的说法,正确的是下列关于工程招投标的说法,正确的是()。A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者撤回其投标文件B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C投标人可以挂靠或借用其他企业的资质证书投标人可以挂靠或借用其他企业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参加投标D投标人之间可以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投标人之间可以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88、人,然后再参加投标155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第四章工程合同主要内容第一节第一节工程合同概述工程合同概述一、工程合同体系(结构)的含义一、工程合同体系(结构)的含义二、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种类及特征二、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种类及特征156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第二节第二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57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四、设计合同主要内容四、设计合同主要内容(一)委托任务的工作范围(一)委托任务的工作范围(二)发包人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二)发包人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供有关的项目批准文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

89、供有关的项目批准文件和工程勘察资料,以确保设计顺利进行件和工程勘察资料,以确保设计顺利进行。(三)发包人和设计人的责任(三)发包人和设计人的责任1发包人责任发包人责任2设计人责任设计人责任158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经过批准的设计文件不应随意变更。经过批准的设计文件不应随意变更。发包人、施工承包人和监理人均不得发包人、施工承包人和监理人均不得修改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如果发包人修改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如果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确需修改建设工程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确需修改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应首先报经原审批机关批设计文件,应首先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由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准,然后由原

90、设计单位进行修改。159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四)设计费用的支付管理四)设计费用的支付管理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额的20作为定金作为定金160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六)违约责任(六)违约责任1发包人违约发包人违约(1)发包人延期支付设计费)发包人延期支付设计费(2)发包人要求终止合同)发包人要求终止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

91、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的全部支付。(3)审批工作延误或未通过)审批工作延误或未通过161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2设计人违约(1)设计质量(2)设计人延期交付设计文件(3)设计人要求终止合同162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第三节第三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介绍介绍二、建设

92、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有关各方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有关各方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的内容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的内容163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施工合同同平等关系平等关系委托合同关委托合同关系系监理与被监理的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关系平等关系平等关系164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个部分三个部分165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发包人发包人承包人承包人工程师工程师166第一

93、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的主要内容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的主要内容(一)合同双方的义务(一)合同双方的义务1发包人的工作发包人的工作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

94、下管线资料,)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167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1发包人的工作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证件除外);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

95、图纸会审和设计)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168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2承包人的工作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

96、发生的费用;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及相及相应应进度统计报表;进度统计报表;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照明、围栏设施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并负责安全保卫;4)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

97、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除外;169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2承包人的工作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负责已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包人自费予以修复;7)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保护工作

98、;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成的损失和罚款;170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根据施工合同规定,不属于发包人工作范畴的是根据施工合同规定,不属于发包人工作范畴的是()。A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B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保证数据真实,位置准确料

99、,保证数据真实,位置准确C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表D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人,并进行现场交验171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价格与支付条款(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价格与支付条款1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价款及调整(1)固定价格合同固定价格合同(2)可调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172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2工程预付款3工程量的确认工程量的确认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

100、程量的报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天内按设计图设计图纸核实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并在计量前24小时小时通知承包人通知承包人,承包,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173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

101、果无效。果无效。对承包人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工程师不予计量。师不予计量。174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75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5竣工结算竣工结算承包人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

102、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176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度条款(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度条款1进度计划进度计划2开工及延期开工开工及延期开工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工程师同意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工程师同意3暂停施工暂停施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

103、人承担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77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4工期延误工期延误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延: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施工不能正

104、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计超过8小时;小时;6)不可抗力;不可抗力;178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5工程竣工工程竣工签订提前竣工协议,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追加合同价款价款等内容。等内容。179第一章

105、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质量条款1适用标准、规范2施工图3工程质量180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4检查和返工检查和返工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应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应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予顺延181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

106、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6重新检验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期。检验不合格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工期不予顺延。182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7工程试车工

107、程试车(1)单机无负荷试车)单机无负荷试车承包人组织试车承包人组织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发包人组织试车发包人组织试车183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8竣工验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天内组织组织有有关单位验收关单位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

108、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验收的日期。184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五)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震等自然灾害。185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费用及延误的及延误的工期工期由双

109、方按以下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方法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第三人人员伤亡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相应费用;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必要的管理

110、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发包人承担;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186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下列对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责任的描述下列对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责任的描述中错误的是(中错误的是()。)。A承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发包人负责B工程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程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C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D发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发包人负责发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发包人负责187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

111、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依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当施工过程依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当施工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承包人负责采中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承包人负责采购的设备运到现场准备安装前造成损购的设备运到现场准备安装前造成损失,承担该损失应由(失,承担该损失应由()。)。A发包人发包人B承包人承包人C设备供设备供应人应人D发包人和承包人分别发包人和承包人分别188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六)变更1工程设计变更工程设计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顺延。18

112、9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2确定变更价款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天内,提出变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合同价款。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天内不向工程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天内予以确认190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下列有关确定变更价款的做法,正确的

113、有(下列有关确定变更价款的做法,正确的有()。)。A.变更确定后承包人及时提出追加价款要求变更确定后承包人及时提出追加价款要求的报告的报告B.工程师在规定时间内对承包人的要求作出工程师在规定时间内对承包人的要求作出确认确认C.确定的价款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备案确定的价款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备案D.工程师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工程师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视为承包人的要求已被确认复,视为承包人的要求已被确认E.承包人未提出追加价款报告,工程师可单承包人未提出追加价款报告,工程师可单独决定补偿额独决定补偿额191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九)材料采购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

114、备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共同清点。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19

115、2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负责检验或试验,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人承担。193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九)材料采购材料采购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承包人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检验或试验费用由验,检验或试验费

116、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承担。194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十)其他1安全施工与检查2安全防护3事故处理4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5文物和地下障碍物文物和地下障碍物6工程分包工程分包195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5文物和地下障碍物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采取妥善保护措施。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196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发包人发包人(总)承(总)承包人包人分包人分包人资资金金责责任任总包总包分包分包分包合同主体:分包合同主体:197第一章第一

117、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分包合同分包合同 对对于于一一些些大大的的工工程程,承承包包商商常常常常必必须须与与其其他他承承包包商商合合作作才才能能完完成成总总承承包包合合同同责责任任。承承包包商商把把从从业业主主那那里里承承接接到到的的工工程程中中的的某某些些分分项项工工程程或或工工作作分分包包给给另另一一承承包包商商来完成,则与其要签订分包合同。来完成,则与其要签订分包合同。 198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承承包包商商在在承承包包合合同同下下可可能能订订立立许许多多分分包包合合同同,而而分分包包商商仅仅完完成成总总承承包包商商分分包包给给自自己己的的工工程程,向向

118、总总承承包包商商负负责责,与与业业主主无无合合同同关关系系。总总承承包包商商仍仍向向业业主主担担负负全全部部工工程程责责任任,负负责责工工程程的的管管理理和和所所属属各各分分包包商商工工作作之之间间的的协协调调,以以及及各各分分包包商商之之间间合合同同责责任任界界面面的的划划分分,同同时时承承担担协协调调失失误误造造成成损损失失的责任,向业主承担工程风险。的责任,向业主承担工程风险。 在在投投标标书书中中,承承包包商商必必须须附附上上拟拟定定的的分分包包商商的的名名单单,供供业业主主审审查查。如如果果在在工工程程施施工工中中重重新新委委托分包商,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托分包商,必须经过监理

119、工程师的批准。199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非经发包人同意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部分分包。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工程分包不能解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

120、任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工程。分包工程价款由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200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1、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主体分包合同主体2、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何部分分包。-是否分包经发包人同意,是否分包经发包人同意,分包人资格监理认可分包人资格监理认可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工

121、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总包和分包承担连带责任总包和分包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4、-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由总包协调管理,监理不管分包由总包协调管理,监理不管201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承包商签订合同后,将合同的一部分承包商签订合同后,将合同的一部分分包给第三方承担时,(分包给第三方承担时,()。)。A应征得业主同

122、意应征得业主同意B可不经过业主同意可不经过业主同意C自行决定后通知业主自行决定后通知业主D自行决定后通知监理工程师自行决定后通知监理工程师202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施工合同文本规定,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施工合同文本规定,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检验或试验的,(备在使用前检验或试验的,()。)。A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B由发包人负责,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发包人负责,费用由发包人承担C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发包人承担D由发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发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03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

123、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商进行工程量计量后,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商进行工程量计量后,承包商在约定时间未派人参加,则(承包商在约定时间未派人参加,则()。)。A监理工程师单独计量有效监理工程师单独计量有效B监理工程师单独计量无效监理工程师单独计量无效C监理工程师应推迟计量时间监理工程师应推迟计量时间D监理工程师单独计量后再请承包商确认监理工程师单独计量后再请承包商确认204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关于工程量计量,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关于工程量计量,正确的处理方法是()。A工程师接到承包人的报告后,应工程师接到承包人的报告后,应按工程量清单的量作为计量的工程量按工程量清单

124、的量作为计量的工程量B工程师接到承包人的报告后,应工程师接到承包人的报告后,应通知承包人共同计量通知承包人共同计量C若工程师未通知承包人参加的单若工程师未通知承包人参加的单方计量的结果也有效方计量的结果也有效D承包人实际完成的所有工程量均承包人实际完成的所有工程量均应在计量的范围内应在计量的范围内205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某施工合同履行时,因施工现场尚不具备某施工合同履行时,因施工现场尚不具备开工条件,已进场的承包人不能按约定日开工条件,已进场的承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开工,则发包人(期开工,则发包人()。)。A应赔偿承包人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应赔偿承包人的损失,相应顺延工

125、期B应赔偿承包人的损失,但工期不予顺延应赔偿承包人的损失,但工期不予顺延C不赔偿承包人的损失,但相应顺延工期不赔偿承包人的损失,但相应顺延工期D不赔偿承包人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不赔偿承包人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206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按照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在设计合同的履行中,按照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在设计合同的履行中,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后果责任包括(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后果责任包括()。)。A.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B.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

126、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C.设计工作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工作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设计费D.设计工作超过一半时,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设设计工作超过一半时,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设计费计费E.设计工作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工作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设计费207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35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当事人是(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当事人是()。)。A发包人发包人B监理单位监理单位C承包人承包人D工程师工程师E分包单位分包单位208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承包商按照监

127、理工程师的指示对已隐蔽的承包商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对已隐蔽的工程部位进行剥露重新检验。该工程部位工程部位进行剥露重新检验。该工程部位隐蔽前曾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质量认可,但隐蔽前曾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质量认可,但重新检验后发现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重新检验后发现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则全部剥露、修改、重新隐蔽的费用求,则全部剥露、修改、重新隐蔽的费用的损失和工期处理为(的损失和工期处理为()。)。A费用和工期损失全部由业主承担费用和工期损失全部由业主承担B费用和工期损失全部由承包商承担费用和工期损失全部由承包商承担C费用由承包商承担,工期给予顺延费用由承包商承担,工期给予顺延D工期不予顺延,但费用

128、由业主给予补偿工期不予顺延,但费用由业主给予补偿209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按照施工合同文本的规定,承包人应当完按照施工合同文本的规定,承包人应当完成的工作是(成的工作是()。)。A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B提供施工场地的地下管线资料提供施工场地的地下管线资料C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D组织设计交底组织设计交底210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某施工合同约定钢材由发包人供应,但钢材到某施工合同约定钢材由发包人供应,但钢材到货时发包人与监理工程师都没有通知承包人验货时发包人与监理工程师都没有通知承包人验

129、收,供应商就将钢材卸货于施工现场。在使用收,供应商就将钢材卸货于施工现场。在使用前发现钢材数量出现较大短缺,承担钢材损失前发现钢材数量出现较大短缺,承担钢材损失应由应由()。A承包人承包人B钢材供应商钢材供应商C监理单位监理单位D发包人发包人211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某监理公司承担了一体育馆施工阶段某监理公司承担了一体育馆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包括施工招标招标)的监理任务。经过施工招标,业主选定的监理任务。经过施工招标,业主选定A工工程公司为中标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双方约定,程公司为中标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双方约定,A工程公司将设备安装、配套工程和桩基工程的施工程公司将设备安装

130、、配套工程和桩基工程的施工分别分包给工分别分包给B、C和和D三家专业工程公司,业主三家专业工程公司,业主负责采购设备。负责采购设备。桩基工程施工完毕,已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桩基工程施工完毕,已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做了检测验收。监理工程师对其中定做了检测验收。监理工程师对其中5号桩的混号桩的混凝土质量有怀疑,建议业主采用钻孔取样方法进凝土质量有怀疑,建议业主采用钻孔取样方法进一步检验。一步检验。D公司不配合,公司不配合,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要求A公司给予配合,公司给予配合,A公司以桩基为公司以桩基为D公司施工为由拒公司施工为由拒绝。绝。A公司的做法妥当否公司的做法妥当否?为什么为什

131、么?212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第四节第四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一、监理人与承包人、发包人关系一、监理人与承包人、发包人关系1监理人的性质监理人的性质2监理人与发包人的法律关系监理人与发包人的法律关系3监理人与承包人的法律关系监理人与承包人的法律关系213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214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建设监理的主体:监理单位工程建设监理的主体:监理单位工程建设监理的主体:监理单位工程建设监理的主体:监理单位工程建设监理的客体:工程项目工程建设监理的客体:工程项目工程建设监理的客

132、体:工程项目工程建设监理的客体:工程项目工程建设监理的目的:力求实现业主的四大目工程建设监理的目的:力求实现业主的四大目工程建设监理的目的:力求实现业主的四大目工程建设监理的目的:力求实现业主的四大目标(非保证)标(非保证)标(非保证)标(非保证)监理单位与业主的关系:监理单位与业主的关系:监理单位与业主的关系:监理单位与业主的关系:委托委托委托委托被委托被委托被委托被委托 授权授权授权授权被授权被授权被授权被授权 需求需求需求需求供给供给供给供给(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服务)215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监理人的性质监理人即建设监理单位是指经政府建监理人

133、即建设监理单位是指经政府建设监理管理机构批准,具有法人资格设监理管理机构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的工程监理公司。它受建设单位委托。的工程监理公司。它受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公司委派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委派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活动中进行组织和监督。施工合同施工活动中进行组织和监督。监理工程师的权限来源于其所属单位监理工程师的权限来源于其所属单位与建设单位订立的建设监理合同。与建设单位订立的建设监理合同。216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监理人与发包人的法律关系监理人与发包人的法律关系工程程建设监理合同建设监理合同工程发包人将项目建设过程中与第三工程发包人将项目建设过程中

134、与第三方所签订的合同履行管理任务,以合方所签订的合同履行管理任务,以合同方式委托监理人负责监督、协调和同方式委托监理人负责监督、协调和管理而订立的合同。管理而订立的合同。监理合同的标的是监理合同的标的是监理人凭借自己的知识、监理人凭借自己的知识、经验和技能,为所监理的工程建设合同的经验和技能,为所监理的工程建设合同的实施,向项目法人提供实施,向项目法人提供服务服务从而获得报酬。从而获得报酬。217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监理人与承包人的法律关系监理人与承包人的法律关系监理方与施工方之间则是监理与被监理的监理方与施工方之间则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二者之间虽然没有直接合同法律关

135、关系。二者之间虽然没有直接合同法律关系,但施工方要接受监理方的监督系,但施工方要接受监理方的监督建设方通过监理合同授权监理人履行监理建设方通过监理合同授权监理人履行监理职责,监理人就取得了代替建设方监督施职责,监理人就取得了代替建设方监督施工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施工方则必须工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施工方则必须接受监理人的监督。接受监理人的监督。218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一)监理人的工作(一)监理人的工作1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2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3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219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

136、二)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二)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1监理人义务监理人义务2委托人义务委托人义务2)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关系的协调220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3监理人权利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建议权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认可权3)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5)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

137、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221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停工令、复工令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9)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10)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

138、或承包人对对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11)审核施工索赔)审核施工索赔222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4委托人权利委托人权利1)委托人有委托人有选定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以及对订立合同的权利以及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审批权2)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

139、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3)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监理职责,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经委托人同意。223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5监理人责任2)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224第一章

140、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某工程监理酬金总额某工程监理酬金总额45万元,监理单位已万元,监理单位已经缴纳的税金为经缴纳的税金为3万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万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监理单位的责任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因监理单位的责任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60万元。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监理万元。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监理单位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为(单位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为()。)。A.45万元万元B.57万元万元C.42万元万元D.60万元万元225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中,监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中,监理人执行监理业务时可以行使的权力包

141、括(人执行监理业务时可以行使的权力包括()。)。A.选定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选定施工合同的承包人B.批准施工合同承包人选定的分包人批准施工合同承包人选定的分包人C.确定工程规模确定工程规模D.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协调E.审核承包人的索赔审核承包人的索赔226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中,监理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中,监理人因过失造成工程重大事故后,向委托人赔因过失造成工程重大事故后,向委托人赔偿的原则是(偿的原则是()。)。A按工程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按工程实际损失计算赔偿B扣除合同约定的全部监理酬金扣除合同

142、约定的全部监理酬金C赔偿不应超过除去税金的监理酬金总额赔偿不应超过除去税金的监理酬金总额D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27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的当事人有(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的当事人有()。)。A发包人发包人B监理单位监理单位C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D施工企业施工企业E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站228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中,监理人的权利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中,监理人的权利包括(包括()。)。A.设计标准认定权设计标准认定权B.工程款支付的签认权工程款支付的签认权C.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D.

143、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核权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核权E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组织协调229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第八章工程索赔管理230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第一节第一节索赔的基本理论索赔的基本理论一、一、索赔的基本概念索赔的基本概念(一)工程索赔的含义(一)工程索赔的含义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方因非自身责任非自身责任或或对方不履行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

144、经济或时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间补偿的要求。231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二、索赔的分类二、索赔的分类1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1)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索赔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索赔(2)总承包人与分包人间的索赔总承包人与分包人间的索赔(3)发包人或承包人与供货人、运输人间的索赔(4)发包人或承包人与保险人间的索赔232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二、索赔的分类二、索赔的分类3按索赔目的分类按索赔目的分类(1)工期索赔工期索赔由于非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拖期的,承包由于非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拖期的,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推迟原规定的竣人要求发包

145、人延长工期,推迟原规定的竣工日期,避免违约误期罚款等。工日期,避免违约误期罚款等。(2)费用索赔费用索赔即要求发包人补偿费用损失,调整合同价即要求发包人补偿费用损失,调整合同价格,弥补经济损失。格,弥补经济损失。233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二、索赔的分类二、索赔的分类4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1)工程延期索赔工程延期索赔因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因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施工现场、道路等,或因发包人指交付设计图纸、施工现场、道路等,或因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

146、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2)工程变更索赔工程变更索赔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增加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施工顺序等,造成工期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施工顺序等,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延长和费用增加,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234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5)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235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二、索赔的分类二、索赔的分类5按索赔处理方式分类按索赔处理方式分类(1)单项索赔单项索赔(2)综合

147、索赔综合索赔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236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三、索赔的原因与依据三、索赔的原因与依据(一)工程索赔的原因(一)工程索赔的原因(2)施工条件变化施工条件变化(3)工程师指令工程师指令(4)工程变更工程变更(5)工期拖延工期拖延(6)业主违约业主违约(8)其他承包商干扰其他承包商干扰237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第二节第二节常见的工程索赔常见的工程索赔1)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交付设计资料、设)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交付设计资料、

148、设计图纸,致使工程延期。在施工合同履行计图纸,致使工程延期。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索赔的现象经常过程中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索赔的现象经常发生,例如业主延迟交付上述有关资料、发生,例如业主延迟交付上述有关资料、图纸,提供的资料有误图纸,提供的资料有误2)业主没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施工场地、)业主没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施工场地、行驶的道路,接通水电等,使承包商的施行驶的道路,接通水电等,使承包商的施工人员和设备不能进场,工程不能按期开工人员和设备不能进场,工程不能按期开工而延误工期。工而延误工期。238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变更。工程变更。不可抗力的发生不可抗力

149、的发生-承包人不仅对由此而造成工程、业主或第承包人不仅对由此而造成工程、业主或第三人的财产的破坏和损失及人身伤亡不承三人的财产的破坏和损失及人身伤亡不承担责任,担责任,工程中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工程中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文物、地文物、地下障碍物下障碍物239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承包人索赔要求的成立必须具备条件:1)与合同相比较,事件已经造成了承包人实)与合同相比较,事件已经造成了承包人实际的额外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际的额外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2)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人自身的责任所造成。包人自身的责任所造成。3)这种经济损失

150、或权利损害不是由承包人)这种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不是由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所造成。应承担的风险所造成。4)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了书面)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了书面的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文件。的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文件。上述上述4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承包人的索赔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承包人的索赔才能成立。才能成立。240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施工索赔程序施工索赔程序(1)索赔事件发生后)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

151、)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

152、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告241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二、二、索赔的程序索赔的程序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索赔资料的准备索赔资料的准备(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应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应在在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理由和证据。如果在如果在28天内既

153、未予答复也未对承包天内既未予答复也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则视为承包人提出的该项索赔要人作进一步要求,则视为承包人提出的该项索赔要求已经认可。求已经认可。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补偿额和工程师索赔处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补偿额和工程师索赔处理意见,理意见,业主审查索赔处理,承包人索赔结果的处理。业主审查索赔处理,承包人索赔结果的处理。242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承包商递交索赔报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承包商递交索赔报告告28天后,工程师未对此索赔要求作出任何天后,工程师未对此索赔要求作出任何表示,则应视为(表示,则应视为()。)。A工程师已拒绝索赔要求工程师已拒

154、绝索赔要求B承包人需提交现场记录和补充证据资料承包人需提交现场记录和补充证据资料C承包人的索赔要求已成立承包人的索赔要求已成立D需等待发包人批准需等待发包人批准243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索赔计算方法索赔计算方法二、工期索赔的计算二、工期索赔的计算1工期索赔的原因工期索赔的原因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使承包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使承包商不能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造成工程商不能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造成工程拖期。拖期。(1)非承包商原因非承包商原因由于下列非承包商原因造由于下列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承包商有权获得工期延长:成的工程拖期

155、,承包商有权获得工期延长:3)承包商遇到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合理)承包商遇到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合理预见到的障碍或条件;预见到的障碍或条件;4)处理现场发掘出的具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处理现场发掘出的具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遗迹或物品;遗迹或物品;244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6)工程师指示暂时停工;)工程师指示暂时停工;7)业主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施)业主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施工所需的现场和道路;工所需的现场和道路;8)业主违约;)业主违约;9)工程变更;)工程变更;10)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上述原因可归结为

156、三大类,即上述原因可归结为三大类,即业主的业主的原因、工程师的原因和不可抗力原因。原因、工程师的原因和不可抗力原因。245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2)承包商原因承包商原因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可能由于下列原因造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可能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工程延误:成工程延误:1)对施工条件估计不充分,制定的进度)对施工条件估计不充分,制定的进度计划过于乐观;计划过于乐观;2)施工组织不当;)施工组织不当;3)其他承包商自身的原因)其他承包商自身的原因如如施工机械出施工机械出现故障。现故障。246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2工程拖期的分类及处理措施工程拖期的分类及处

157、理措施工程拖期可分为如下工程拖期可分为如下3种情况。种情况。(1)由于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由于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由于承包商造成的工程拖期,承包商必须向由于承包商造成的工程拖期,承包商必须向业主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也称为不可原谅业主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也称为不可原谅的工程拖期。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无权获的工程拖期。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无权获得工期延长。得工期延长。247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2)由于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由于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承包商有权要求业主给予工期延长。工程延承包商有权要求业主给予工期延长。工程延长也称为可原谅的工程拖期。长也称

158、为可原谅的工程拖期。它是由于业主、工程师或其他客观因素造成它是由于业主、工程师或其他客观因素造成的,承包商有权获得工期延长,但是否能获的,承包商有权获得工期延长,但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得经济补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可原谅的工程拖期下又分为可原谅并给予补可原谅的工程拖期下又分为可原谅并给予补偿的拖期和可原谅但不给予补偿的拖期,前偿的拖期和可原谅但不给予补偿的拖期,前者拖期的责任者是业主或工程师,而后者拖者拖期的责任者是业主或工程师,而后者拖期往往是由于客观因素造成的。期往往是由于客观因素造成的。248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期索工期索赔处理原理原则索索赔原因原

159、因是否是否可原可原谅拖期原因拖期原因 责任者任者处理理原原则索索赔结果果可原可原谅拖拖期期(1)修改修改设计(2)施工条件施工条件变化化(3)业主原因拖期主原因拖期(4)工程工程师原因拖原因拖期期业主主工程工程师可可给予工予工期延期延长可可补偿经济损失失工期工期经济补偿工工程程进度度拖拖延延(1)异常异常恶劣劣气候气候(2)工人工人罢工工(3)天灾天灾客客观原因原因可可给予工予工期延期延长不不给予予经济补偿工期索工期索赔成立成立不可不可原原谅拖期拖期(1)工效不高工效不高(2)施工施工组织不好不好(3)设备出故出故障障承包承包商商不延不延长工期工期不不补偿经济损失。失。向向业主支付主支付误期期

160、损害害赔偿费索索赔失失败无无权索索赔249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期索赔的分析工期索赔的分析可原谅延误可原谅延误不可原谅延误不可原谅延误不可补偿延误不可补偿延误可补偿延误可补偿延误业主的原因业主的原因客观原因客观原因承包商的原因承包商的原因250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在工期索赔中首先要划清施工进度拖延的在工期索赔中首先要划清施工进度拖延的责任。因承包人的过失或应由承包商承担责任。因承包人的过失或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事件发生造成的施工进度拖延,属的风险事件发生造成的施工进度拖延,属于不可原谅的延期,是不能给予工期补偿于不可原谅的延期,是不能给予工期补偿

161、的;只有因业主的过失或应由业主承担的的;只有因业主的过失或应由业主承担的风险事件发生造成的施工进度拖延,才是风险事件发生造成的施工进度拖延,才是可原谅的延期,才能给予工期补偿。可原谅的延期,才能给予工期补偿。251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可原谅延期,又可细分为可原谅并给予补可原谅延期,又可细分为可原谅并给予补偿费用的延期和可原谅但不给予补偿费用偿费用的延期和可原谅但不给予补偿费用的延期;的延期;后者是指非承包人责任的影响并未导致施后者是指非承包人责任的影响并未导致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大多属于发包人应承工成本的额外支出,大多属于发包人应承担风险责任事件的影响,如异常恶劣的气担

162、风险责任事件的影响,如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影响的停工等。候条件影响的停工等。252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涉及关键工作的涉及关键工作的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总延误的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总延误的时间为批准顺延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时间为批准顺延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差限制而成为关键工作时,可以批准延误差限制而成为关键工作时,可以批准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253第一章第一章工

163、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例】【例】165234789A18C15H25D24J22G13E20B20K10I10关键线路关键线路254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关键线路的确定关键线路的确定关键线路是由总时差为关键线路是由总时差为0的活动组成的,各活动的活动组成的,各活动总的持续时间最长的线路。总的持续时间最长的线路。关键线路的确定方法:把关键活动联接起来。关键线路的确定方法:把关键活动联接起来。关键线路上的总的持续时间就是总工期。关键线路上的总的持续时间就是总工期。在网络图上,关键线路上的各活动用双箭线或在网络图上,关键线路上的各活动用双箭线或粗线标注。粗线标注。如果

164、其延误时间不在如果其延误时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承包人只能关键线路上,则承包人只能得到费用补偿。得到费用补偿。工期不会顺延工期不会顺延255255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被延误的工作应是处于施工进度计划被延误的工作应是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关键线路上工作内容的滞关键线路上关键线路上工作内容的滞后,才会影响到竣工日期。后,才会影响到竣工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总延误的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总延误的时间为批准顺延的工期时间为批准顺延的工期;非关键工作,则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256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下列

165、事项中,承包方要求的费用索赔下列事项中,承包方要求的费用索赔不成立的是(不成立的是()。)。A建设单位未及时供应施工图纸建设单位未及时供应施工图纸B施工单位施工机械损坏施工单位施工机械损坏C业主原因要求暂停全部项目施工业主原因要求暂停全部项目施工D因设计变更而导致工程内容增加因设计变更而导致工程内容增加257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案例分析案例分析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几项事件: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几项事件:11999年年4月,在基础开挖过程中,个别部月,在基础开挖过程中,个别部位实际土质与给定地质资料不符造成施工费用增位实际土质与给定地质资料不符造成施工费用增加加25万

166、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4天;天;2,1999年年5月施工单位为了保证施工质量,月施工单位为了保证施工质量,扩大基础底面,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扩大基础底面,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0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3天;天;31999年年7月份,在主体砌筑工程中,因施月份,在主体砌筑工程中,因施工图设计有误,实际工程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工图设计有误,实际工程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8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2天;天;4.1999年年8月份,进入雨季施工,恰逢月份,进入雨季施工,恰逢20年一年一遇的大雨,造成停工损

167、失遇的大雨,造成停工损失25万元,工期增加万元,工期增加了了4天。天。258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以上事件中,除第以上事件中,除第4项外,项外,其余工序均末其余工序均末发生在关键线路上,并对总工期无影响。发生在关键线路上,并对总工期无影响。针对上述事件,施工单位提出如下索赔针对上述事件,施工单位提出如下索赔要求:要求:(1)增加合同工期增加合同工期13天;天;(2)增加费用增加费用118万元。万元。问题:问题:1.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以上事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以上事件可否索赔件可否索赔?为什么为什么?259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事件事件1

168、费用索赔成立,费用索赔成立,(1分分)工期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延长。(1分分)因为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与实因为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际情况不符是承包商不可预见的。况不符是承包商不可预见的。(1分分)事件事件2费用索赔不成立,费用索赔不成立,(1分分)工期索赔工期索赔不成立,不成立,(1分分)(答索赔不成立也可得分答索赔不成立也可得分),该工作属于承包商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该工作属于承包商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1分分)事件事件3费用索赔成立,费用索赔成立,(1分分)工期不工期不予延予延长,长,(1分分)因为设计方案有误。因为设计方案有误。(1分分)事件事件4费用索赔不成立,费用索赔不成立,(1分

169、分)工期可以工期可以延长,延长,(1分分)因为异常的气候条件的变化因为异常的气候条件的变化承包商不应得到费用补偿。承包商不应得到费用补偿。(1分分)260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案例案例1、某建筑公司(乙方)于某年某建筑公司(乙方)于某年5月月20日签订日签订了建筑面积为了建筑面积为4600m2工业厂房的施工合同。乙工业厂房的施工合同。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监理工程师批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该工程的基坑开挖土方量准。该工程的基坑开挖土方量5000m3,每天开,每天开挖土方量挖土方量500m3,基础混凝土浇筑量为,基础混凝土浇筑量为3000m

170、3,每天混凝土浇筑量为,每天混凝土浇筑量为200m3,甲乙双方合,甲乙双方合同约定同约定6月月11日开工,日开工,6月月20日完工。在实际施日完工。在实际施工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工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1在施工过程中,因租赁的挖掘机出现故障,在施工过程中,因租赁的挖掘机出现故障,造成停工造成停工2天、人员窝工天、人员窝工10个工日。个工日。2因业主延迟因业主延迟8天提交施工图纸,造成停工天提交施工图纸,造成停工8天、天、人员窝工人员窝工200个工日。个工日。3在基坑土方开挖过程中,因遇软土层,接到在基坑土方开挖过程中,因遇软土层,接到监理工程师停工监理工程师停工5天的指令,进行地质复查,配天

171、的指令,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合用工20个工日。个工日。261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4接到监理工程师的复工令,同时提接到监理工程师的复工令,同时提出基坑开挖深度加深出基坑开挖深度加深2m的设计变更通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此增加土方开挖量知单,由此增加土方开挖量1000m3。5接到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同时提出接到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同时提出混凝土基础加深混凝土基础加深2m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此增加基础混凝土浇筑量由此增加基础混凝土浇筑量800m3。262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问题:问题:上述哪些事件建筑公司可以向厂方上述哪些事件建筑公司可以

172、向厂方要求索赔,哪些事件不可以向厂方要要求索赔,哪些事件不可以向厂方要求索赔,并说明原因。求索赔,并说明原因。2每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天?总每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天?总计工期索赔多少天?计工期索赔多少天?263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分析分析问题问题1:事件一:不能提出索赔要求,因为租赁事件一:不能提出索赔要求,因为租赁的挖掘机大修延迟开工,属承包商的责任。的挖掘机大修延迟开工,属承包商的责任。事件二: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延迟提事件二: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延迟提交施工图纸属于业主应承担的责任。交施工图纸属于业主应承担的责任。264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

173、基础问题问题2:事件二:可索赔工期事件二:可索赔工期8天。天。事件三:可索赔工期事件三:可索赔工期5天。天。事件四:可索赔工期事件四:可索赔工期2天。天。事件五:可索赔工期事件五:可索赔工期4天。天。小计:可索赔工期小计:可索赔工期19天天(8天天+5天天+2天天+4天天=19天天)265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案例案例2某建筑公司(乙方)于某年某建筑公司(乙方)于某年5月月20日签订了建日签订了建筑面积为筑面积为4600m2工业厂房的施工合同。乙方编制的工业厂房的施工合同。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该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该工程

174、的基坑开挖土方量基坑开挖土方量4500m3,(每天开挖,(每天开挖450m3)甲)甲乙双方合同约定乙双方合同约定6月月11日开工,日开工,6月月20日完工。在实日完工。在实际施工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际施工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因租赁的挖掘机大修,晚开工因租赁的挖掘机大修,晚开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天,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个工日。施工过程中,因遇软土层,接到监理工程师施工过程中,因遇软土层,接到监理工程师6月月15日日停工的指令,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停工的指令,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15个工日。个工日。6月月19日接到监理工程师于日接到监理工程师于6月月20日复工令,同时提日复工令,同时提

175、出基坑开挖深度加深出基坑开挖深度加深2m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此增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此增加土方开挖量加土方开挖量900m3。6月月20日至日至6月月22日,因下大雨迫使基坑开挖暂停,日,因下大雨迫使基坑开挖暂停,造成人员窝工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个工日。6月月23日用日用30个工日修复冲坏的永久性道路,个工日修复冲坏的永久性道路,6月月24日恢复基坑开挖工作,最终基坑于日恢复基坑开挖工作,最终基坑于6月月30开挖完毕。开挖完毕。266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上述哪些事件建筑公司可以向厂方要求上述哪些事件建筑公司可以向厂方要求索赔,哪些事件不可以向厂方要求索赔,索赔,哪些事

176、件不可以向厂方要求索赔,并说明原因。并说明原因。2每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天?总计工每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天?总计工期索赔多少天?期索赔多少天?267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问题问题1:事件一:不能提出索赔要求,因为租赁的挖掘事件一:不能提出索赔要求,因为租赁的挖掘机大修延迟开工,属承包商的责任。机大修延迟开工,属承包商的责任。事件二: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地质条件变化事件二: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地质条件变化属于业主应承担的责任。属于业主应承担的责任。事件三: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这是由设计变事件三: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这是由设计变更引起的。更引起的。事件四:可提出索赔要求,

177、因为大雨迫使停工,事件四: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大雨迫使停工,需推迟工期。需推迟工期。事件五: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雨后修复冲坏事件五: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雨后修复冲坏的永久道路,是业主的责任。的永久道路,是业主的责任。268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问题问题2:事件二:可索赔工期事件二:可索赔工期5天天(15日日19日日)事件三:可索赔工期事件三:可索赔工期2天天900m3(4500m310天天=2天天)事件四:可索赔工期事件四:可索赔工期3天天(2022日日)事件五:可索赔工期事件五:可索赔工期l天天(23日日)小计:可索赔工期小计:可索赔工期11天天(5天天+2天天+3天天

178、+1天天=11天天)269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案例案例3某工程合同规定某工程合同规定2004.10.30日竣工。日竣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先后因下列原因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先后因下列原因导致导致关键线路中的工程延误关键线路中的工程延误47天天:12004.5.105.19日因设计变更等候图日因设计变更等候图纸停工纸停工10天;天;22004.5.206.20日因承包商设备故障日因承包商设备故障而停工而停工31天;天;32004.7.207.25日发生了合同规定的日发生了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而停工不可抗力事件而停工6天。天。若停工每天造成承包商的损失为若停工每天造成承包商

179、的损失为1.5万元。万元。问题:问题:监理工程师应批准承包商顺延工期多少天,监理工程师应批准承包商顺延工期多少天,费用索赔多少元,为什么?费用索赔多少元,为什么?270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案例案例4某钢筋混凝土结构住宅,业主与施工单位,某钢筋混凝土结构住宅,业主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单位将土方开挖,外墙涂料与防水工程分别分包单位将土方开挖,外墙涂料与防水工程分别分包给专业性公司,并分别签订了分包合同。给专业性公司,并分别签订了分包合同。合同规定合同规定2003年年3月月1日开工,日开工,2004年

180、年4月月1日竣日竣工,工程造价工,工程造价3000万元。万元。(1)总包单位于)总包单位于2月月25号进场,进行开工前准备号进场,进行开工前准备工作,电力部门通知施工用变压器要到工作,电力部门通知施工用变压器要到3月月8号才号才能安装完毕,施工单位因此要求工期顺延七天。能安装完毕,施工单位因此要求工期顺延七天。问:此项要求是否成立?根据是什么?问:此项要求是否成立?根据是什么?(2)土方公司(分包人)在基础开挖中遇到地)土方公司(分包人)在基础开挖中遇到地下文物,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为此总包单位下文物,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为此总包单位请他们向业主索赔,是否恰当?为什么?请他们向业主索赔,是

181、否恰当?为什么?271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1)成立,成立,(2分分)因为此责任属于业主因为此责任属于业主责任,并非承包商的责任责任,并非承包商的责任(2分分)(2)不恰当不恰当,(2分分)因为土方公司是分因为土方公司是分包单位,与业主没有合同关系,只能包单位,与业主没有合同关系,只能向总包商索赔。向总包商索赔。(3分分)272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1某工程某工程8层框架结构,建设单位与监理公司层框架结构,建设单位与监理公司签订了施工阶段的监理合同,与承包商签订了签订了施工阶段的监理合同,与承包商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本工程目施工合

182、同。合同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本工程目前正在施工。前正在施工。工程施工时发生如下事件:工程施工时发生如下事件:一、本工程电梯设备由发包人供货,发包一、本工程电梯设备由发包人供货,发包人的设备已经到货了。人的设备已经到货了。问题问题1:监理工程师怎样组织设备清点:监理工程师怎样组织设备清点?问题问题2: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支付设备保管: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支付设备保管费用,监理工程师是否批准费用,监理工程师是否批准?273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二、发包人供应的钢筋承包人已接收,但二、发包人供应的钢筋承包人已接收,但是承包人发现钢筋丢失了是承包人发现钢筋丢失了10吨。承包人向吨。承包人向

183、监理工程师提出了索赔钢筋丢失了监理工程师提出了索赔钢筋丢失了10吨的吨的费用报告费用报告问题: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支付设备保问题: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支付设备保管费用,监理工程师是否批准承包人的索管费用,监理工程师是否批准承包人的索赔报告赔报告?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274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2某建设工程系外资贷款项目,签订了施工合同。某建设工程系外资贷款项目,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专用条件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施工合同专用条件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现场仓库,其他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业主供货到现场仓库,其他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

184、。当工程施工至第五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因业当工程施工至第五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因业主提供的钢筋未到,使该项作业从主提供的钢筋未到,使该项作业从10月月3日至日至10月月16日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零)。日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零)。10月月7日至日至10月月9日因停电、停水使第三层的砌日因停电、停水使第三层的砌砖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砖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天)。10月月14日至日至10月月17日因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使日因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使第一层抹灰迟开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第一层抹灰迟开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天)。为此,承包商于为此,承包商于10月月20日向工程师提

185、交了一份日向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书,并于索赔意向书,并于10月月25日送交了一份工期、费日送交了一份工期、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275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期索赔:工期索赔:a框架柱扎筋框架柱扎筋10月月3日至日至10月月16日停工,计日停工,计14天天b.砌砖砌砖10月月7日至日至10月月9日停工,计日停工,计3天天c.抹灰抹灰10月月14日至日至10月月17日迟开工,计日迟开工,计4天天总计请求顺延工期:总计请求顺延工期:21天天276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问题问题1:承包商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

186、正确?:承包商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正确?应予批准的工期索赔为多少天?应予批准的工期索赔为多少天?答:承包商提出的工期索赔不正确。答:承包商提出的工期索赔不正确。(1)框架柱绑扎钢筋停工)框架柱绑扎钢筋停工14天,应予天,应予工期补偿。这是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的,且工期补偿。这是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的,且该项作业位于关键路线上;该项作业位于关键路线上;(2)砌砖停工,不予工期补偿。因为)砌砖停工,不予工期补偿。因为该项停工虽属于业主原因造成的,但该项该项停工虽属于业主原因造成的,但该项作业不在关键路线上作业不在关键路线上,且未超过工作总时差。且未超过工作总时差。(3)抹灰停工,不予工期补偿,因为)抹灰停工

187、,不予工期补偿,因为该项停工属于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的。该项停工属于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的。同意工期补偿:同意工期补偿:140014天天277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3某承包商通过资格预审后,按规定投标。某承包商通过资格预审后,按规定投标。该承包商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在封口处该承包商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在封口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和项目经理签字后,在投标截止日加盖本单位公章和项目经理签字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期前1天上午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次日(即投标天上午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次日(即投标截止日当天)下午,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截止日当天)下午,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1小时,小时,

188、该承包商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料,其中声明将原报该承包商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料,其中声明将原报价降低价降低4%。但是,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认为,。但是,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认为,根据国际上根据国际上“一标一投一标一投”的惯例,一个承包商不得的惯例,一个承包商不得递交两份投标文件,因而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材料。递交两份投标文件,因而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材料。开标会由市招投标办的工作人员主持,市公证处开标会由市招投标办的工作人员主持,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到会,各投标单位代表均到场。开标前,有关人员到会,各投标单位代表均到场。开标前,市公证处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市公证处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

189、查,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后,正式开标。主持人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后,正式开标。主持人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和有关投标文件的重要说明。格、投标工期和有关投标文件的重要说明。278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问题问题3: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哪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哪些问题?些问题?答: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以下问题:答: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以下问题:(1)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应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文件,)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应拒收承包商的补充

190、文件,因为承包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所递交的任何正式书面文件都因为承包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所递交的任何正式书面文件都是有效文件,都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补充是有效文件,都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补充文件与原投标文件共同构成一份投标文件,而不是两份相互独文件与原投标文件共同构成一份投标文件,而不是两份相互独立的投标文件。立的投标文件。(2)应由招标人(招标单位)主持开标会,并宣读投标单)应由招标人(招标单位)主持开标会,并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而不应由市招投标办工作人员主持位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而不应由市招投标办工作人员主持和宣读。和宣读。(3)资格审查应在

191、投标之前进行(背景资料说明了承包商)资格审查应在投标之前进行(背景资料说明了承包商已通过资格预审),公证处人员无权对承包商资格进行审查,已通过资格预审),公证处人员无权对承包商资格进行审查,其到场的作用在于确认开标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包括投标文件其到场的作用在于确认开标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包括投标文件的合法性)。的合法性)。(4)公证处人员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为有效标书是错误的,)公证处人员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为有效标书是错误的,因为该承包商的投标文件仅有投标单位的公章和项目经理的签因为该承包商的投标文件仅有投标单位的公章和项目经理的签字,而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应作为废标处字,而无法定

192、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应作为废标处理。理。279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4背景:某市越江隧道工程全部由政府投资。背景:某市越江隧道工程全部由政府投资。在书面答复投标人的提问后,招标人组织在书面答复投标人的提问后,招标人组织各投标人进行了施工现场踏勘。在投标截各投标人进行了施工现场踏勘。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止日期前10天,招标人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天,招标人书面通知各投标人,由于市政府有关部门已从当天开始取消所由于市政府有关部门已从当天开始取消所有市内交通项目的收费,因此决定将收费有市内交通项目的收费,因此决定将收费站工程从原招标范围内删除。站工程从原招标范围内删除。280

193、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若招标人需改变招标范围或变更招标文件,若招标人需改变招标范围或变更招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期至少应在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5天(而不是天(而不是10天)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若迟于这一时限发出变更招标文件的通知,若迟于这一时限发出变更招标文件的通知,则应将原定的投标截止日期适当延长,以则应将原定的投标截止日期适当延长,以便投标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充分考虑这种变便投标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充分考虑这种变更对报价的影响更对报价的影响281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5背景:背景:某工程项目施工采用了

194、包工包全部材料的固定某工程项目施工采用了包工包全部材料的固定价格合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几种原价格合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几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因造成的临时停工:5月月20日至日至5月月26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未出现过的故障;应于应于5月月24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纸直到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纸直到6月月10日日才交给承包商;才交给承包商;6月月7日到日到6月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造成了6月月11日到日到6月月14日的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日的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断。问题:问题:由于几种情

195、况的暂时停工,承包商向工程由于几种情况的暂时停工,承包商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多少天,师提出延长工期多少天,282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答:可以批准的延长工期为答:可以批准的延长工期为19天。原因是:天。原因是:15月月20日至日至5月月26出现的设备故障,出现的设备故障,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不应考虑承包商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延长工期和费用索赔要求。的延长工期和费用索赔要求。25月月27日至日至6月月9日是由于业主迟交图纸日是由于业主迟交图纸引起的,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应延长工期引起的,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应延长工期为为14天。天。36月月10至至6

196、月月12的特大暴雨属于双方共的特大暴雨属于双方共同的风险,应延长工期为同的风险,应延长工期为3天。但不应考虑天。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费用索赔要求。承包商的费用索赔要求。46月月13日至日至6月月14日的停电属于有经验日的停电属于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自然条件变化,为业主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自然条件变化,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应延长工期为应承担的风险,应延长工期为2天,天,283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案例(案例7)甲方和乙方签订了某工程施工合同,乙方的承包范围甲方和乙方签订了某工程施工合同,乙方的承包范围为土方、基础、主体结构在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为土方、基础、主体结构

197、在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工期为工期为350d,开工日期为,开工日期为2003年年11月月12日,本工程在冬期日,本工程在冬期不停止施工,甲方在合同内约定:乙方采用措施保证冬期不停止施工,甲方在合同内约定:乙方采用措施保证冬期施工,措施费为施工,措施费为150万元,包干使用,不再增减。在开工前,万元,包干使用,不再增减。在开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了施工组织方案及进度计划,甲方同意按乙方向甲方提交了施工组织方案及进度计划,甲方同意按此方案实施。此方案实施。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1.在土方开挖施工时,由于乙方自身没有土方施工专在土方开挖施工时,由于乙方自身

198、没有土方施工专业队伍和机械,随将土方开挖分包给另一家土方施工专业业队伍和机械,随将土方开挖分包给另一家土方施工专业公司公司A,由于乙方和,由于乙方和A单位就土方开挖的价格未能及时谈拢,单位就土方开挖的价格未能及时谈拢,土方施工单位未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进场开挖,致使土土方施工单位未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进场开挖,致使土方开挖拖延开工方开挖拖延开工20d.284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2.在土方开挖后,开始施工地下室部分,因甲方提供的在土方开挖后,开始施工地下室部分,因甲方提供的图纸设计有误、乙方发现此错误后及时通知甲方,甲方通图纸设计有误、乙方发现此错误后及时通知甲方,甲方通

199、过和设计单位联系,随后以图纸变更洽商的形式,下指令过和设计单位联系,随后以图纸变更洽商的形式,下指令给乙方,因此地下室部分比原计划时间推迟给乙方,因此地下室部分比原计划时间推迟30d.经乙方现经乙方现场统计,在图纸变更前,乙方配料和人工及窝工已经发生场统计,在图纸变更前,乙方配料和人工及窝工已经发生了了60万元的费用。万元的费用。3.乙方根据合同工期要求,冬期继续施工,在施工过乙方根据合同工期要求,冬期继续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为保证施工质量,采取了多项技术措施,由此程中,乙方为保证施工质量,采取了多项技术措施,由此造成额外的费用开支共造成额外的费用开支共200万元。万元。在上述事情发生后,

200、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恳请甲在上述事情发生后,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恳请甲方以事实为依据,给予工期顺延、同时给予损失补偿。方以事实为依据,给予工期顺延、同时给予损失补偿。285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问题:问题:(1)事件)事件1中乙方是否可以要求甲方给予工中乙方是否可以要求甲方给予工期延长?期延长?(2)在事件)在事件2中甲方是否应同意乙方的工期中甲方是否应同意乙方的工期顺延要求,乙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是否应该给予顺延要求,乙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是否应该给予补偿?补偿?(3)在冬期施工中,乙方依据现场实际情)在冬期施工中,乙方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向甲方提出给予经济补偿,希望甲方能

201、够按实况向甲方提出给予经济补偿,希望甲方能够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并支付技术措施费用,甲方是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并支付技术措施费用,甲方是否可以考虑乙方的这一请求?否可以考虑乙方的这一请求?286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案例案例7答:答:(1)不可以。土方开挖拖延开工)不可以。土方开挖拖延开工20d是由于是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造成的,甲方不应给予工期顺延。乙方自身的原因造成的,甲方不应给予工期顺延。(2)甲方应给予乙方工期顺延,同时对所)甲方应给予乙方工期顺延,同时对所发生的费用应给予补偿。发生的费用应给予补偿。(3)甲方不应考虑乙方的要求,因为在合)甲方不应考虑乙方的要求,因为在合同中双方约定冬期施工措施费是包干使用的,合同中双方约定冬期施工措施费是包干使用的,合同是签订双方共同遵守的原则文件。同是签订双方共同遵守的原则文件。287第一章第一章工程合同法律基础工程合同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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