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合伙协议范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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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本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贵州 XX商务服务中心(普通合伙)合伙协议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二条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应自觉遵守本协议,本协议有关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三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第四条合伙企业的名称:贵州XX商务服务中心(普通合伙)第五条企业主要经营场所:贵州省XX市 XX区 XX路第三章 合伙

2、目的、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第六条合伙目的: XXXX 第七条合伙经营范围 :商务服务、会议会展服务、第八条合伙经营的期限为XX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开始。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第九条合伙人共 X个,分别是:1. 贵州 XX投资有限公司住址:贵州省 XX市 XX区 XX路证件名称:营业执照证件号码: 9152XXXXXXXXXXX 2. 刘 XX 住址:贵州省 XX市 XX区 XX路证件名称:身份证证件号码: 52XXXXXXXXXXXXXXXX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第九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如下:1. 合伙人:贵州

3、 XX投资有限公司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12 页以货币出资 _XX_ 万元,以 _ _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 _0_万元,总认缴出资 _XX_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_XX_%. 首期实缴出资 _XX_ 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X_个月内缴足。2. 合伙人:刘 XX 以货币出资 _0_万元,以 _房产_(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 _XX_ 万元,总认缴出资 _XX

4、_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_XX_%. 首期实缴出资 _0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X_个月内缴足。第十条以房产出资的合伙人,其必须保证对该房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第三人不得向合伙企业就该房产主张权利。第十一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负担方式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利润按照以下方式分配:XXXXXX 第十三条合伙企业的亏损按照以下方式分担:XXXXXX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每半年结算一次,对前一时期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根据

5、本协议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协商确定。第十五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十六条合伙企业对与其无关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对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成立之前由其个人经营或合伙经营而产生的债务不承担责任。第七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第十七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贵州XX投资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第十八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

6、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合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12 页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第十九条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第二十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

7、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 (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 (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第二十二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第二十三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每两个月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一次,报告内容包括: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第八章入伙与

8、退伙第二十四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 ( 三)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第二十六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 的,当然退伙。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9、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第二十七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二十五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12 页第二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 (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

10、,被除名人退伙。第二十九条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第三十条退伙人退伙时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第三十一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第十二条的约定分担亏损。第九章 合伙企业的财产第三十二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第三十三条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

11、业的财产,但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四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第三十五条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第三十六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十七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

12、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章 争议解决办法第三十八条合伙人在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时,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事后达不成仲裁协议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12 页第十一章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 (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 (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员; (

13、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法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 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 (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第四十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第四十一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协议第是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第四十二条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

14、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第十二章附则第五十三条出现法律、法规和协议未明确之事项时,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确定。第五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五份,合伙企业存一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全体合伙人签字 / 盖章:20XX年 XX月 XX日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5 页,共 12 页范本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贵州 XX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

15、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_贵州 XX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_贵州省 XX市 XX区 XX路 XX号_ 第三章 合伙目的、合伙经营范围、合伙期限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 _XXXXX 、XXX 、

16、XXX 、XXX 、 _.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合伙期限: _XX_ 年。(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不约定合伙期限的,无需增加本条,则合伙期限为长期)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6 页,共 12 页第九条合伙人共 _X_个,分别是:1. 普通合伙人: _贵州 XX投资有限公司 _ 住所(址):贵州省XX市 XX区 XX路 XX号,证件名称:

17、_营业执照 _,证件号码: _9152XXXXXXXXXXXX_; 2.有限合伙人: _刘 XX_ 住所(址): _贵州省 XX市 XX区 XX路 XX号_,证件名称: _身份证 _,证件号码: _52XXXXXXXXXXXXXXXX_;(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1. 普通合伙人: _贵州 XX投资有限公司 _. 以货币出资 _XX_ 万元,以 _房产_(实物、知识产权、土

18、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 _XX_ 万元,总认缴出资 _XX_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_XX_%. 首期实缴出资 _XX_ 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X_个月内缴足。2. 有限合伙人:_刘 XX_. 以货币出资 _ XX _万元,以 _房产_(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 _XX_万元,总认缴出资 _XX_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_ XX _%. 首期实缴出资 _XX_ 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 XX _ 个月内缴足。精选学习资料

19、-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7 页,共 12 页(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_.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_.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第七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第十

20、三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_ ,并按如下程序选择产生: _.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 ,委托贵州 XX投资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事务;委派 _王 XX_ 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第十四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第十五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

21、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为:_.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更换程序为:_.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8 页,共 12 页第十六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表决办法)第十七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

22、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第十八条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第

23、十九条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第二十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第八章入伙与退伙第二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9 页,共 12 页

24、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第二十二条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第二十三条普通合

25、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XX_

26、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五条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 ,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0 页,共 12 页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

27、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和退还办法)。第二十六条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

28、担责任。第二十七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九章 争议解决办法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

29、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第二十九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1 页,共 12 页(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第三十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

30、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第三十一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 _XX_ 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第十一章违约责任第三十二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章其他事项第三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 (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 _X_份,合伙人各持 _X_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 1 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20XX年 XX月 XX日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2 页,共 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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