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法律知识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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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染病防治法律知识培训传染病防治法律知识培训1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概述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传传染病的染病的预预防和控制防和控制第三节第三节 传染病防治监督传染病防治监督 第四节第四节 消毒管理消毒管理第五节第五节 生活饮用水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第六节第六节 几种常见传染病防治的法律规定几种常见传染病防治的法律规定第七节第七节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2第一节第一节 概述概述l传染病的概念传染病的概念:l 传传染染病病是是由由病病源源性性细细菌菌、病病毒毒、立立克克次次体体和和原原虫虫等等引引起起的的一一类类疾疾病病,它它可可以以在在人人与与人人之之间间、动物与动物之间或人与

2、动物之间传播。动物与动物之间或人与动物之间传播。l传染病的特点:传染病的特点:l 传染性、流行性、反复性传染性、流行性、反复性3l 1414世纪发生在欧洲的鼠疫(黑死病),死亡世纪发生在欧洲的鼠疫(黑死病),死亡了了20002000万人,减员约万人,减员约1 14 4。l 17 17至至1818世纪发生在欧洲的天花,造成世纪发生在欧洲的天花,造成1.51.5亿人亿人死亡。死亡。l 19 19世纪末至世纪末至2020世纪在亚欧美非发生的鼠疫,世纪在亚欧美非发生的鼠疫,导致导致10001000万以上人死亡。万以上人死亡。l 1918 1918年发生在亚欧美非的流感,则使年发生在亚欧美非的流感,则使

3、25002500万万人死亡。人死亡。4 人类历史上还有不少重要的传染病人类历史上还有不少重要的传染病l如如结核病结核病(在(在19491949年以前的中国,占各种死因年以前的中国,占各种死因的首位)、的首位)、疟疾疟疾(甲古文中有记载)、(甲古文中有记载)、伤寒伤寒(2020世纪世纪3030年代以前,在世界各国广泛流行)、年代以前,在世界各国广泛流行)、流行性脑膜炎流行性脑膜炎(世界上有(世界上有3030多个国家流行)、多个国家流行)、白喉白喉(1583158316181618年爆发第一次世界大流行)、年爆发第一次世界大流行)、细菌性痢疾细菌性痢疾(公元前(公元前4 4世纪,希波克拉底已认世纪

4、,希波克拉底已认识此病)、识此病)、炭疽炭疽(抗生素出现之前死亡率在(抗生素出现之前死亡率在20203030)、)、麻疹麻疹(婴幼儿常见的病毒性急性(婴幼儿常见的病毒性急性传染病)、传染病)、斑疹伤寒斑疹伤寒(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被称为被称为“战争瘟疫战争瘟疫”)等。)等。5一、传染病防治法的概念一、传染病防治法的概念 传染病防治法是调整因预防预防、控制控制和消除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 19501950年:年:关于发动秋季种痘的指示关于发动秋季种痘的指示l19551955年:年:传染病管理办法传染病管理

5、办法l19781978年修订为年修订为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l19891989年年2 2月月2121日: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l19911991年年1212月月6 6日: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办法l20042004年月年月2828日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进进行修订,行修订,20042004年年1212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传染病防治法制建设过程传染病防治法制建设过程7u 传染病防治立法目的传染病防治立法目的u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

6、。u 传染病防治法适用范围传染病防治法适用范围u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二、传染病防治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二、传染病防治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8 1 1、法定甲类传染病:、法定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鼠疫、霍乱 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其他感;其他乙类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需要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

7、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如:甲型以公布、实施。如:甲型H1N1H1N1流感(原称人感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染猪流感)三、法定传染病分类管理的法律规定三、法定传染病分类管理的法律规定 9 传传染染性性非非典典型型肺肺炎炎、艾艾滋滋病病、病病毒毒性性肝肝炎炎、脊脊髓髓灰灰质质炎炎、人人感感染染高高致致病病性性禽禽流流感感、麻麻疹疹、流流行行性性出出血血热热、狂狂犬犬病病、流流行行性性乙乙型型脑脑炎炎、登登革革热热、炭炭疽疽、细细菌菌性性和和阿阿米米巴巴性性痢痢疾疾、肺肺结结核核、伤伤寒寒和和副副伤伤寒寒、流流行行性性脑脑脊脊髓髓膜膜炎炎、百百日日咳咳、白白喉喉、新新生生儿儿破破伤伤风风、猩

8、猩红红热热、布布鲁鲁氏氏菌菌病病、淋淋病病、梅梅毒毒、钩钩端端螺螺旋旋体体病病、血血吸吸虫虫病病、疟疟疾疾、甲型甲型H1N1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计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计2 26 6 种。种。2 2、乙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 10l 流流行行性性感感冒冒、流流行行性性腮腮腺腺炎炎、风风疹疹、急急性性出出血血性性结结膜膜炎炎、麻麻风风病病、流流行行性性和和地地方方性性斑斑疹疹伤伤寒寒、黑黑热热病病、包包虫虫病病、丝丝虫虫病病,除除霍霍乱乱、细细菌菌性性和和阿阿米米巴巴性性痢痢疾疾、伤伤寒寒和和副副伤伤寒寒以以外外的的感感染染性腹泻病。性腹泻病。 自自20082008年年4 4月月

9、3030日日起起,手手足足口口病病纳纳入入丙丙类类传传染病管理。染病管理。 计计1 11 1种。种。3 3、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 11l增加或减少甲类传染病病种:增加或减少甲类传染病病种: 国务院国务院l增加或减少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增加或减少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l按照乙类或丙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按照乙类或丙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增减病种的权限增减病种的权限12第二节第二节 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一、传染病的预防一、传染病的预防 ( (一一) )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宣传及培训开展传染

10、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宣传及培训 ( (二二) )传染源的有效管理传染源的有效管理 ( (三三) )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加强公共卫生管理 ( (四四) )国家实行预防搁制度国家实行预防搁制度 13( (五五) )防止传染病的扩散和交叉感染防止传染病的扩散和交叉感染l1 1、消毒管理制度、消毒管理制度l2、菌种、毒种管理制度、菌种、毒种管理制度l3、加强输血血源和血制品的管理、加强输血血源和血制品的管理l4、预防人畜共患病、预防人畜共患病14( (六六) )传染病的监测制度传染病的监测制度 国国务务院院卫卫生生行行政政部部门门制制定定国国家家传传染染病病监监测测规规划划和和方方案案。省省、自自治治区区、

11、直直辖辖市市人人民民政政府府卫卫生生行行政政部部门门根根据据国国家家传传染染病病监监测测规规划划和和方方案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15( (七七) )传染病的预警制度传染病的预警制度 地方人民政府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和疾病预

12、防控制机构接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出的传染病预警后,应当按照传染病预防、府发出的传染病预警后,应当按照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控制预案,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16( (一一) )疫情的报告疫情的报告 义务报告人:城乡居民、机构团体、车站、 码 头、机场、饭店职工及其他人员 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 疫人员 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17l疫情的报告时限疫情的报告时限l发现甲类传染病和炭疽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

13、染病病人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发病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l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6小时内向发病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在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内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发病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18l疫情的报告程序疫情的报告程序l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流行或者接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的疫情报告,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19(二)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二)传染病疫情的通报省

14、级卫生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行政部门县、市级卫生县、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行政部门本单位本单位有关人员有关人员军队卫生军队卫生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毗邻及相关毗邻及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机构制、医疗机构国务院其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他有关部门卫生部卫生部动物防疫机构动物防疫机构毗邻及相关毗邻及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县、市级人民县、市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府有关部门互通互通互通20 定期公布定期公布: :卫生部定期公布全国疫情卫生部定期公布全国疫情l 省、自治区、直辖市定期公布本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政区域的传染

15、病疫情l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公布: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公布:卫生部或授权卫生部或授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疫情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疫情(三)传染病疫情的公布(三)传染病疫情的公布21 (一)医疗机构应当采取的控制措施(一)医疗机构应当采取的控制措施 1、对甲类传染病病人:(1)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2)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3)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

16、措施。二、传染病的控制二、传染病的控制22l2、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l3、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23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采取的措施(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采取的措施 1、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2、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

17、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 3、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二、传染病的控制二、传染病的控制24 (三)紧急措施(三)紧急措施 为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必要时当地政府可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批准,采取下列紧急措施: 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停工、停业、停课;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紧急措施的撤销和解除,由原决定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并宣布。二、传染病的控制二、传染病的控制25 (四)特殊措施(四)特殊措

18、施 1 1、宣布疫区和疫区封锁、宣布疫区和疫区封锁l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在疫区内实行紧急措施,并可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l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l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二、传染病的控制二、传染病的控制26l2 2、人员的调用、人员的调用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内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内紧急调集人员或

19、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选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l3 3、尸体的处理、尸体的处理 患甲类传染病、炭疽死亡的,应当将尸体立即进行卫生处理,就近火化。 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农村、边远地区,由治疗病人的医疗单位或者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消毒后,可选远离居民点500米以外、远离饮用水源的地方,将尸体在距地面2米以下深埋。27第三节第三节 传染病防治的监督传染病防治的监督 一、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一、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的权力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的权力28 1 1、对对下下级级人人民民政政府府卫卫生生行行政政部部门门履履行行本本法法规规定定的的传传染染病病防防治治职职责责进进

20、行监督检查;行监督检查;2 2、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3 3、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4 4、对对用用于于传传染染病病防防治治的的消消毒毒产产品品及及其其生生产产单单位位进进行行监监督督检检查查,并并对对饮饮用用水水供供水水单单位位从从事事生生产产或或者者供供应应活活动动以以及及涉涉及及饮饮用用水水卫卫生生安安全全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5 5、对对传传染染病病菌菌种种、毒毒种种和和传传染染病病检检测测样样本本的的采采集集、保保藏藏、

21、携携带带、运运输、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输、使用进行监督检查;6 6、对对公公共共场场所所和和有有关关单单位位的的卫卫生生条条件件和和传传染染病病预预防防、控控制制措措施施进进行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一、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一、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29 (一)现场调查权(一)现场调查权(二)采取临时控制措施权(二)采取临时控制措施权(三)内部监督权(三)内部监督权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的权力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的权力30第四节第四节 消毒管理消毒管理一、消毒管理的范围一、消毒管理的范围 卫生部于2001年发布了消毒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服务机构以及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

22、位和个人,其他需要消毒的场所和物品管理也适用于该办法。31l1 1、医医疗疗卫卫生生机机构构应应当当建建立立消消毒毒管管理理组组织织,制制定定消消毒毒管管理理制制度度,执执行行国国家家有有关关规规范范、标标准准和和规规定定,定定期期开开展展灭菌效果检测工作。灭菌效果检测工作。l2 2、医医疗疗卫卫生生机机构构工工作作应应当当接接受受消消毒毒技技术术培培训训,掌掌握握消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隔离制度。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隔离制度。l3 3、医医疗疗卫卫生生机机构构使使用用的的进进入入人人体体组组织织或或无无菌菌器器官官的的医医疗服务器必须达到灭菌要求。疗服务器必须达到灭菌要求。l4

23、4、医医疗疗卫卫生生机机构构购购进进消消毒毒产产品品必必须须建建立立并并执执行行进进货货检检查验收制度。查验收制度。二、消毒的卫生要求二、消毒的卫生要求32l5 5、医医疗疗卫卫生生机机构构的的环环境境、物物品品应应当当符符合合国国家家有有关关规规范范、标准和规定。标准和规定。l6 6、医医疗疗卫卫生生机机构构发发生生感感染染性性疾疾病病爆爆发发、流流行行时时,应应当当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l7 7、从从事事致致病病微微生生物物实实验验的的单单位位应应当当执执行行有有关关的的管管理理制制度度、操操作作规规程程,对对实实验验器

24、器材材、污污染染物物品品等等按按规规定定进进行行消毒,防止实验室感染和致病微生物的扩散。消毒,防止实验室感染和致病微生物的扩散。l8 8、公公共共场场所所、食食品品、生生活活饮饮用用水水、血血液液制制品品或或疫疫源源地地的消毒管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执行。的消毒管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执行。二、消毒的卫生要求二、消毒的卫生要求33l消消毒毒产产品品应应当当符符合合国国家家有有关关规规范范、标标准准和和规规定定。消消毒毒剂剂、消消毒毒器器械械、卫卫生生用用品品和和一一次次性性使使用用医医疗疗用用品品的的生生产产企企业业应应当当取取得得所所在在地地省省级级卫卫生生行行政部门发放

25、的卫生许可。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l县县级级以以上上卫卫生生行行政政部部门门对对消消毒毒工工作作行行使使监监督督管管理职权理职权三、消毒产品的生产经营、服务和监督机构三、消毒产品的生产经营、服务和监督机构34第五节第五节 生活饮用水管理生活饮用水管理一、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范围一、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范围l为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建设部、卫生部于1996年联合发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根据办法规定,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安全的产品是卫生监督管理的主要对象。l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351、饮用水基本卫生要求的规定。2、饮用水

26、水源的选择。3、供水过程卫生。4、涉及饮用水安全的产品,必须不能造成水质污染。5、卫生许可证制度。6、健康检查制度。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36l卫计委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l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卫生监督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37第六节第六节 几种常见传染病防治的法律规定几种常见传染病防治的法律规定一、结核病一、结核病(TB)(TB)l我国结核病患者数量居世界第二位,其中80

27、%在农村。我国现有结核病感染者4亿人,结核病患者500万人,其中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200万人,每年因患结核病死亡的人数达15万人。l1991年9月卫生部发布了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l2010年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结果表明,中国15岁以上人群传染性肺结核患病率为每10万人中有65人,较2000年的每10万人中有169人下降了60.1%。38l(一)机构(一)机构l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设结核病控制中心与分中心;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卫生行政部门设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或指定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承担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职责。l(二)预防接种(二)预防接种l国家实行有计划的卡介苗接种程度。39

28、l(三)调查与报告(三)调查与报告l防治机构应按规定对结核病疫情和传染源进行调查,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个体开业医生对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向当地防治机构报告。l(四)治疗(四)治疗l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对收治的肺结核病人应当按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手册和肺结核病诊疗规程实施诊断、治疗和管理。40l(五)控制传染(五)控制传染l1、防治机构和预防保健机构应将有关人员的患病情况通知有关单位和卫生监督管理机构。l2、有关人员应按规定进行预防性结核病体检。l3、对被结核菌污染的污水、排泄物和痰液进行消毒或卫生处理。41l1991年8月发布了性病防治管理办法,明确了国家对性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9、、综合治理”的方针。l(一)性病防治机构l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可设性病防治机构,并健全疫情报告监测网络二、性病二、性病42l(二)性病的预防(二)性病的预防l(三)性病的治疗(三)性病的治疗l(四)发病疫情报告(四)发病疫情报告l性病防治机构、各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个体医师发现规定的性病病人及疑似病人时,应按有关规定报告。43l艾滋病是由艾滋病病毒引起,病毒全称是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它能摧毁人类身体内的防御系统,目前还没有治愈艾滋病的办法,它是威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大疾病。2006年3月我国实施了艾滋病防治条例。l(一)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一)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l1、普遍性宣传教育l2、对就

30、诊者宣传教育l3、对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二、艾滋病(二、艾滋病(AIDSAIDS)44l(二)艾滋病的预防与控制(二)艾滋病的预防与控制l1、建立艾滋病监测制度l2、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l3、鼓励有关组织和个人推广预防艾滋病的行为干预措施,帮助有感染危险的人群改变行为l4、针对吸毒人群的艾滋病防治措施l5、推广使用安全套l6、严格规范血站、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行为45l(三)艾滋病的治疗与救助(三)艾滋病的治疗与救助l(四)法律责任(四)法律责任l1、行政责任l2、民事责任l3、刑事责任46第七节第七节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一、行政责任一、行政责任 (一)行政处罚(一)行政处罚 传染病防治

31、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单位或个人有以下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视违法情节给予警告、限期改正、责令赔偿损失、或处以罚款;有造成传染病流行危险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同级政府采取强制措施。 ( (二二) )行政行政处处分分 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对犯有相关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者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7二、刑事责任二、刑事责任 l1 1、刑法第、刑法第330330条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l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

32、年以下有期徒刑: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拒绝按照卫生行政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拒绝执行卫生监督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l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井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8l2 2、第、第331331条条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l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l3 3、第、第360条条 传播性病罪传播性病罪l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仍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l4、第、第409条条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l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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