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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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公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1999 年第六号)为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国办发 84 号)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对企业使用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和检定方式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企业使用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时指除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 安全防护、 医疗卫生、 环境检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 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 由企业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自行确

2、定。二、 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方式, 由企业根据生产和科研的需要, 可以自行决定在本单位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标准检定机构检定、测试,任何单位不得干涉。三、 企业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 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应当进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企业不得使用。特此公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印)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九日摘自中国计量杂志99 年第四期总第41 期把权力交给企业推进计量自律国家计量司司长 马纯良党的 “十五大” 和九届人大会议均提出, 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 把企业生产经

3、营管理的权力交给企业。 这项决定, 在去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得到了体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计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办发84 号)中明确规定,把企业使用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管理权交给企业。为了落实这项职能调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3 月 16 日向社会发布了公告(见本刊第四期) 。公告 明确规定把企业使用的非强制计量器具交给企业自主管理, 其检定周期, 由企业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着科学、 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自行确定。其检定方式, 由企业根据生产和科研的需要, 自行决定在本单位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测试,任何单位不得干涉。按照 计量

4、法的规定, 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是指除企业最高计量标准以及用于贸易结算、 安全防护、 医疗卫生、 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 计量法虽然明确了这些计量器具可以由企业自行定期检定,但多年来没有很好地执行。 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 但主要还是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或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管得过多, 管得过死,企业没有自主权。 比如对有些非强检计量器具, 企业没有使用或者用的不多, 也必须要求按照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进行检定。 而对于企业有检定、 测试能力的计量器具,仍要求送到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测试等。 这次发布的 公告 ,不但明确了非强检计量器具由

5、企业依法自主管理, 而且把其检定周期和检定方式的确定权也交给了企业。 企业可以不按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实施检定, 而根据计量器具的稳定性、 质量控制和实际使用情况决定何时检定。 在检定方式上, 企业可以选择检定, 也可以选择测试或者校准。这样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去管理计量工作,建立计量自律机制。计量是企业现代化生产和经营管理活动中一项不可缺少的技术基础和管理基础。朱金容基总理曾经指出: “计量测试工作是整个工业企业素质和管理现代化最基本的条件。凭数据指导生产,监控工艺,检测成品,质量才能真正得到保证。没有准确的计量,就没有可靠的数据就无法正常控制工艺过程,也就不可能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 。

6、由此可见,计量检测水平的高低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一个企业产品质量的水平, 计量工作的好坏也反映了一个企业的管理水平。 当前我国产品质量不尽人意和企业管理滑坡的情况, 应该说与企业计量工作薄弱有很大的关系。广大企业要充分认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下放非强检计量器具管理权的意义,结合自身需要和实际,管理好非强检计量器具,标准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 同时, 企业要把计量贯穿于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 与产品开发、原材料检测、生产工艺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物料和能源消耗、环境检测、成本核算和目标考核等工作结合起来,以准确可靠的计量数指挥生产,实施管理。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一定要广泛宣传公告 ,把下放给企业的权力落实好。要继续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 端正对企业计量工作的指导思想, 尊重企业的自主权, 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管理活动, 不做企业不欢迎的事。 让我们认识这样一个道理, 加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要培育一大批自觉遵守计量法律法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守法企业。99 年第五期总第四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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