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创业促就业行动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564998847 上传时间:2023-11-26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89.1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全民创业促就业行动实施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全民创业促就业行动实施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全民创业促就业行动实施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全民创业促就业行动实施方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全民创业促就业行动实施方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全民创业促就业行动实施方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民创业促就业行动实施方案.doc(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全民创业促就业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创业促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发xx42号),全面做好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幸福滕州为主题,以创业扩大就业、扶持培育创业主体为目标,以政府创造环境、人民创造财富为指导方针,以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全民参与为基本原则,通过进一步放宽政策,改善环境,创建平台,使各类创业主体各显其能,各展其才,成功创业,努力通过创业促进就业,最终实现全社会充分就业。 二、总体要求 加快构建平等竞争、充满活力的创业机制和全方位、多层次的创业支撑体系,鼓励、引导和支持“百姓创家业、

2、能人创企业、企业创大业”,促进各类经济加快发展,促进规模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特色经济形成集群,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 三、目标任务 到xx年,全市每年实现新增城镇就业20000人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000人以上,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000人以上。 推介创业项目600个; 建立创业孵化基地10个; 每年开展创业培训5000人; 每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50家以上; 每年新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10000户以上,新登记注册私营企业800户以上,创业带动就业20000人。 四、工作措施 按照“一二二三九”的工作思路(即实施“一把手”工程促进创业、建立“两个格局”引导创业、打造“两个工程”带动创业、

3、搭建“三个平台”扶持创业、围绕“九个产业”推动创业),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攻破难点,狠抓落实,努力通过开展创业促就业行动,实现全社会充分就业。 (一)实施“一把手工程”促进创业 为加强对全市创业促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民创业促就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协调、督办、检查考核和日常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全民创业促就业行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全民创业工作的重大事项,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要建立月通报、季调度、年终考核工作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劳动保障局每季度要对各责任部门、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

4、将有关情况进行汇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把全民创业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细化措施,抓紧抓好。要实行目标责任制,市政府将推进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纳入对各镇街和各部门的目标责任管理考核体系。对工作成绩突出、服务优质高效、创业主体评价较高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诿、效率低下,影响全民创业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责任追究。(责任单位:市全民创业促就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建立两个格局引导创业 1、部门齐抓共管格局。坚持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市场运作、自主创业的基本方针,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和部门协调的指导作用,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全面开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发挥职能

5、作用,加大协调服务力度,找准帮扶创业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制订本部门推进全民创业促就业的具体办法,建立共同参与、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经济综合部门要加强对全民创业情况的调研,完善服务手段,狠抓工作任务的落实。市行政服务中心要简化审批手续,推出项目领办、代办工作制度,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服务。金融部门要最大限度地为全民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工商、税务部门要积极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宣传部门要加大全民创业宣传,营造全民创业浓厚氛围。政法部门要为全民创业营造良好的治安和法制环境等。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发挥参谋协调、综合指导的作用,及时发现、解

6、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市全民创业促就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全方位舆论宣传格局。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的作用,大力宣传弘扬创业精神、培育创业文化,增强城乡居民自主创业意识,树立和宣传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企业积极吸纳就业的先进典型,大力倡导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进取精神,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的社会氛围,树立创业有功、致富光荣的价值观念,激发全民竞相创业的热情和勇气,打造符合时代要求、具有滕州特色的创业文化。要认真总结宣传创业带动就业的好经验、好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创业、崇尚创业、支持创业、敢当创业者的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电局、信息产业局、滕州日报社

7、配合) (三)打造两个工程带动创业 1、创业孵化工程。坚持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通过民间资本投资、社会资本入股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经济开发区、现有工业集中区规模较大的闲置厂房、场地以及专业化市场等适合小企业聚集创业的场所,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加快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全市重点培育机械制造工业园、华汇购物广场、伦达国际商贸城、鲍沟现代玻璃产业基地、鲁南休闲娱乐美食城、新兴路商业步行街等创业孵化基地。有条件的镇街也要设立创业孵化基地,为进入基地的小企业提供政策扶持,帮扶创业者减少创业成本、缩短创业成功过程。要积极发挥孵化基地的示范作用和龙头带动作用,以实施鼓励十大创业(即鼓励能人创企业、鼓励大中

8、专毕业生自立创业、鼓励复退军人主动创业、鼓励城镇失业人员再创新业、鼓励就业困难群体自主创业、鼓励农民创家业、鼓励科技人员带头创业、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鼓励外地客商来滕投资兴业、鼓励企业创大业),精心培育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百名创业好典型,重点抓好千名大学生村干部和大学毕业生带头创业的“十百千”创业计划为抓手,引导广大创业者走合法、优质、高效的创业道路,储备一批成长型中小企业,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人事局、教育局、外经贸局、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局、服务业协调办公室、工商局) 2、创业培训工程。依托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充分发挥市就业训练中心、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9、山东化工技师学院、中小企业培训基地、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大企业自主培训机构的作用,提升各类创业者的本领和职业技能。根据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不同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培训活动。在全市开展创业培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四进”活动,组织实施农民创业培训、青春创业计划、巾帼创业培训、复转军人培训和私企小老板培训,将创业培训对象从城镇失业人员延伸到农民、大学生、妇女群体、复转军人、民营企业小老板等。(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人事局、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局、民经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配合) (四)搭建三个平台扶持创业 1、创业政策平台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促进创业

10、的各项优惠政策,尽快制定和完善操作性较强的扶持创业的具体政策措施,加快构建平等竞争、充满活力的创业机制和全方位、多层次的创业支撑体系,为创业者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 一是加大对创业促就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市财政每年从促进就业资金中安排100万元,用于支持全民创业项目,重点用于创业引导、初始创业补助和创业基地建设,对就业困难人员初始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对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每人1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租用场地创业的,给予一次性不高于3000元的租金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

11、二是放宽市场准入和经营场所限制。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除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外,其他前置审批一律取消。对产业政策重点鼓励的行业项目暂时无法提交前置审批许可文件的,工商部门可先核发筹建登记的有效期营业执照,取得前置审批手续后,再办理变更登记。申请个体工商业、创办合伙企业或独资企业登记,一律不受出资数额限制;对共同出资开办注册资本数额在10万元以下的科技型、环保节能型有限责任公司,首期出资额达到1万元即可登记;投资设立其他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允许在2年内分期注入资金,首期注入资本放宽到注册

12、资本总额的20%。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允许能有效划分的同一地址登记为多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住所或经营场所。由镇街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的公共用地可作为创业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场所。(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牵头,公安局、行政执法局、各镇街配合) 三是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凡在我市从事初始型创业的,3年内除可享受市政府招商引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外,并对每户每年以8000元为限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符合有关残疾人就业优惠条件的,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销售业务的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不足50

13、00元、从事劳务月收入不足5000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服务型、商贸型企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对缴纳增值税的出口企业,依法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进入经市政府审核批准的创业孵化基地(或各类工业园)内的小企业,从项目投产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纳税年度起,3年内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房租费有困难的可以经批准给予减免或补贴。 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未就业的退伍军人及大学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

14、次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凡利用现有住房从事家庭作坊式加工项目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用电价格按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标准执行。回归投资企业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兴办规模化、专业化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型回归企业,优先审查认定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生产用电享受农业生产电价。(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残联、枣庄供电公司滕州供电部) 2、创业融资平台 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建立银企联系机制,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创新信贷产品等方式,对创业企业优先提供贷款支持。进一步发挥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作用,逐步扩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和扶持范围,提高

15、担保基金放大倍数,扩大贷款发放规模。有关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微利项目贴息和拨付使用办法按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的通知(济银发xx205号)文件规定执行。 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100人以上的企业达15%即可)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并由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16、。(由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人民银行负责) 3、创业服务平台 一是建立创业帮扶机制。成立市创业指导中心,围绕政策咨询、创业培训、专家评析、项目推介、创业孵化、融资服务、开业指导和后续服务八个方面的内容,形成“八位一体”的帮扶机制。重点通过建立和完善“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制度,市劳动保障、工商、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和单位定期现场办公,采取上门服务和跟踪服务,帮助自主创业人员用足优惠政策,规避经营风险,改善经营状况,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稳定创业率。(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 二是强化创业项目依托作用。要加快建立政府支持并监管、企业与个人开发、市场运作的创业项目评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 金融/商业/投资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