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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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解读发布时间:2016-6-22 阅读次数:6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 于6月3日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公布,自2016年7月1日 起施行。修订背景2009年3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 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原办法), 对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工作的不断深化及党中央、国务院对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 原办法亟须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工作的背景和重心发生变化。近年来,经过不断探索,

2、应急预案的定位从补充应急管理制度向 完善应急准备、规范应急处置转变,工作重心从解决预案有无向提升 预案质量、发挥预案实效转变。同时,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对简化 应急预案评审、备案程序提岀了要求。为推动应急预案工作与时俱进,适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需要,有必要对原办法进行修订。(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对应急预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应急预案主体责任、政企应急预案衔 接、应急预案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 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 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 2011) 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

3、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 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 101号)等文件对应急预案功能定位、 编制程序、管理责任、预案衔接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企业应 急预案应当体现先期处置、自救互救的特点,强调应急预案编制应当 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并广泛征求意见,强化政企应急预案之 间的相互衔接,突出应急预案的评估修订和动态管理。而原办法 已不适应新的要求,主要问题是重规范企业应急预案内容,轻规范应 急预案编制程序;重预案内容的全面性,轻应急预案内容的实用性; 重规范企业内部各类应急预案衔接,轻政企应急预案衔接;重规范应 急预案的签署发布,轻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动态管理。因此,需要通

4、过修订原办法补充和细化相关具体要求。(三)一些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中的经验教训需要通过办法汲取和改进。根据天津港“8 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导致事 故发生和扩大的原因之一,就是瑞海公司应急预案流于形式,应急处 置力量、装备严重缺乏,不具备初期火灾的扑救能力。为提高应急处 置能力,近年来,一些部门和企业采取了编制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等 措施,指引从业人员在第一时间釆取措施阻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这 些措施有利于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有必要通过修订办 法加以推广和实施。修订过程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前期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 从2013年开始着手对原办法进行修订,并于当年

5、底形成修订初 稿;2014年、2015年先后两次征求了全国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 和部分中央企业的意见;2015年12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法司在 政府网站发布修订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并采纳社会各界的意见; 2016年5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法司组织召开办法修订法审 会;经反复研究、协一商和修改,办法(修订送审稿)逐步成熟完 善,最终经审议通过,并正式发布。修订内容新修订的办法总共包括7章、48条,比原办法增加了 9 条。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一)扩大了适用范围和管理原则。当前,应急预案工作重心已 向推动企业提升预案质量、发挥预案实效、实现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方 面转变。为此,办法在适用范围中增加“

6、宣传、教育、评估和监 督管理”等内容,同时在管理原则中增加“动态管理”环节,以强化 应急预案实施和监督管理。(二)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为进一步强化企业 应急预案工作的主体责任,解决预案工作在企业受重视不够、落实不 到位等问题,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 负责人和各分管负责人的应急预案工作职责。(三)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结合应急预案优化工 作经验,进一步明确应急预案编制原则,突出以应急处置为核心;不 再对生产经营单位制定专项预案作强制要求,简化各类预案内容,以 推进应急预案简明化,解决企业预案上下一般粗、内容重复等具有普 遍性的问题;近年来的实践表明,

7、编制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是提升第 一吋间应急处置效果的重要措施,因此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应急 处置卡的规定。(四)调整了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依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 理办法,增加了成立编制小组、编制应急预案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和 应急资源调查等条款;依据安全生产法关于应急预案衔接的规定, 增加了预案衔接、向相关单位和人员征求意见和公布的要求;落实安 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取消了应急预案评审必须邀请预案管理部 门参加的强制性规定;为解决基层反映强烈的预案多头备案、审查过 多、跨区域企业预案备案主体不明等问题,防止应急预案备案作为前 置审批,结合工作实际将备案主体调整为主管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 部门,

8、将备案方式明确为告知性备案,增加了备案时限要求,并界定 了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主体。(五)加强了应急预案实施。为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删除了原办法“三年一修订”的强制性规定,增加了预案定期评 估和发生事故后及时评估总结,以及法定情况出现时强制修订的制度。(六)调整了相应法律责任。依照安全生产法关于应急预案 处罚相关规定,在第五章“监督管理”中将应急预案纳入安全监管执 法检查的必要内容;在第六章“法律责任”中增加了应急预案执法检 查的重点内容,细化执法标准和内容,明确执法权限。贯彻落实一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监

9、管局要依据办法规定,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修订办法实施细则,明确本地区生产经营 单位预案备案范围,强化应急预案管理。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监管局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 室作用,协调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落实应急预案监管责任, 推动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制修订和备案工作,切实提 高应急预案质量。三是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组织开展好办法的宣贯培训工 作,将办法各项规定,宣贯到各级相关安全监管人员及各类生产 经营单位。四是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加强检查督查,从严查处违法行为。 督促企业落实应急预案编制、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办法各项 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

10、切实发挥应急预 案牵引应急准备、指导应急救援的作用。办法亮点点击亮点1: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做好应急预案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木。办法第五条把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分管负责人职责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作出了重要规定。亮点2:优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办法把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明确应急预案编制程序为成立编制小组、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确定应急预案体系、评审、公布;明确应急预案编制原则,简化应急 预案体系结构和内容,并强调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编制重点岗位应急处 置卡,切实推动企业应急预案的简明、科学、好用。亮点3:突出各级各类

11、应急预案之间的衔接办法明确安监机构部门预案必须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 指挥权限转移、警戒疏散等要求;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与政府、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衔接;同时,要求生产经营单 位将相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 单位和人员,强化政企、企企、社企应急预案的衔接。亮点4: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办法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为告知性备案,备案受 理单位仅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核对,从源头上杜绝变相审批;明确生 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受理单位为主管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 门,杜绝多头备案;明确应急预案备案受理审查的时限,并强调逾期 不予核对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U经备案,避免行政不作为等问题。亮点5:加强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办法明确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必须建立应急预案评估制度,推 动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定期评估、动态修订。优化应急预案修订 的条件,简化企业应急预案修订和备案程序。细化应急预案实施和落 实,并将其作为应急预案执法的重点内容之一,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 实应急预案各项措施。亮点6:严格应急预案监管执法办法规定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执法计划,强化日常执法;细化违法非法行为处罚内容,明确 了应急预案编制、演练、风险评估、评审、备案、告知、修订和落实 保障措施等内容,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来源 中国安全&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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