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聘用服务律师版(四篇).doc

上传人:m**** 文档编号:564984279 上传时间:2024-03-15 格式:DOC 页数:18 大小:3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服务合同聘用服务律师版(四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服务合同聘用服务律师版(四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服务合同聘用服务律师版(四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服务合同聘用服务律师版(四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服务合同聘用服务律师版(四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服务合同聘用服务律师版(四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服务合同聘用服务律师版(四篇).doc(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服务合同聘用服务律师版甲方:_ 乙方:_鉴于甲方拥有_技术,鉴于乙方对甲方_技术的了解,愿意实施甲方的技术及专有技术,并且具备实施该这些技术的物质条件、法人资格和必要的资金,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1、甲方所提供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_技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要求来实施,在小试生产的技术成果。2、技术指导的内容:基本标准上的技术协调及产品技术服务。3、技术指导的人员由甲方派出,差旅费、咨询服务费有乙方承担,具体费用标准,甲乙双方另行订立协议进一步明确。4、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1)如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甲方可以随时

2、履行,乙方也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2)可以在乙方所在地履行。(3)以的结构设计、新品开发测试分析,利用甲方拥有的技术和经验等方式来完成。5、验收的标准和方法:按照产品质量及服务6、合作方式: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技术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7、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甲、乙方商定在生产过程中对现有技术的改良或革新以及由此技术而得到的其他技术,所有权仍然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在合作期限内有权免费继续使用。8、其他约定:甲方在与乙方就该技术进行合作时,并不限制甲方和其他有条件实施该技术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合作。9、违约责任:乙方如果未经过甲方同意泄露甲方产品技术等信息,要

3、支付_违约金。10、争议的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该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一致同意提交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1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1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后订立补充协议或变更本协议内容,补充协议或变更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 乙方:_签章:_ 签章:_签约日期:_年_月_日服务合同聘用服务律师版(二)为规范我院学生对_广大中,小学家教活动,_学院勤工助学中心特立此协议书。予以书面保证。一、甲方义务与责任甲方必须诚实、信用、认真、负责,做到教书育人的目的。甲方需在不耽误学业的情况,利用个人业余时

4、间担负家教工作。甲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不得无故、擅自早退。若甲方家教时间与上课时间相抵触,需争取乙方同意才能去上课。甲方必须在其家教范围内完成对乙方子女教书育人的活动,不得擅自进行其他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打游戏等。二、乙方义务与任务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共同教育学生,并配合必要的参考资料及有关学习资料。乙方可以监督甲方家教,必要时进行考核。乙方必须及时付给甲方按本协议商定的报酬。对上述甲方职责中,甲方如有不遵守,乙方可以适当采取措施,如:提醒、减工资,严重者可以开除甲方。三、计酬与付款计酬方式:_。付款形式:_。家教时间:_。甲方(盖章):_ 乙方(签字):_联系方式:_ 联系方式:_年_月_日

5、 _年_月_日服务合同聘用服务律师版(三)甲方:贵州_火锅系列连锁店乙方:_法人代表:_ 法人代表:_公司盖章公司盖章日期:_ 日期:_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_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第一条:组织1、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登记商标。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

6、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第二条:加盟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壹_万元每年,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2、加盟者是位于(餐饮店住所)的“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经营者,本店作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餐饮店的结构(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

7、有统一的连锁意识(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5)要认识作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连锁餐饮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第三条:加盟特权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1)依靠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知名度和信用(2)进货“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贵州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同时享受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产品一级经销商进货价。(各产品规格和价格见附表)(3)在餐饮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

8、餐饮店的统一化(4)加盟店的产品种类,价格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也可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和总部协商完成(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8)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9)可以适时地得到餐饮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10)加盟店财务上完全独立,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总部(支部)只负责技术上的指导。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1、总部承认加盟

9、者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和商标,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徽记及商标2、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仅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2)带有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从总部进货。(3)欲做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或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3、登记的商标,仅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

10、用。第五条:进货商品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产品种类和价格。加盟店经营的产品及设计用到的主辅料,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但非总部规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店自行采购。2、加盟店在经营第1条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3、总部(支部)与加盟店均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来进行商品结算。第六条:商品运输费用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商品的运输费用均由各加盟店自行承担。第七条:保密义务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

11、,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第八条:禁止事项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

12、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第九条:更改劝告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具备加盟条件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第十条:不可抵抗的免责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第十一条:加盟者的解除权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第十二条:总部的解除权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

13、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5)当总部(支部)判断加盟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有妨碍连锁活动的行为。(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劳务/用工合同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