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防火安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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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船舶防火安全手册一、船舶锅炉安全操作规定1、锅炉点火时,应先向炉膛内预扫气,排净残留的油气后才能点火。每 次点火不成功, 再次点火前仍要先扫气再点火。每次扫气时间不得少于 5分钟. 严禁简化操作程序、直接点火或缩短扫气时间。2、点火时操作人员思想要集中。严格遵守操作步骤,注意合理站位,避 开风门检查孔, 防止回火伤人。禁止赤膊和穿着化纤工作服。3、手动点火是,应先点火后开油门。如喷油后不能点燃,应立即关闭油 门,扫气后重新点火给油,防止爆燃。4、锅炉供气时,须先暖管,逐渐加温.操作蒸汽阀时要缓慢地进行。管路 总阀装有泄气阀时,应先将泄气阀打开排放残水后再打开各截止阀供气。5、蒸汽管阀要有隔热防

2、护装置或明显的警示牌。在运行锅炉周围检查或 其他作业时,要注意保持距离和采取措施,防止烫伤。锅炉环境周围要做到:无 积油、破布、棉纱和燃油滴漏现象。6、锅炉运行中应随时注意观察汽压、水位、给水等情况,发现不正常情 况及时纠正。禁止在汽压、水位不正常情况下工作。禁止在保护装置失灵或阀值 不准的情况下使用。7、锅炉运行中发生灭火时,应立即关闭油门、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重 新扫气,才能再次点火使用。8、锅炉停炉是要严格按程序操作,停炉后如有压力应注意保持正常水位。 停炉所需时间必须遵照规程,严禁缩短时间急剧冷却,以免造成事故。9、在拆卸锅炉的进入孔道、贴身角阀、旋塞龙头之类部件及各汽阀管道 时,要确

3、认没有压力之后,方可作业。10、清扫或检查锅炉内部时,要进行连续的充分通风,并确认无残留瓦斯、 余热,炉内温度不得超过摄氏 45 度。同时遵守封闭舱室作业的安全规定.11、清扫锅炉外部时,对脚手架、炉门、吊具等要事先检查,确保安全.12、检修、调整锅炉点火器时,禁止手持点火器观察发火情况等带电作业, 以防高压触电.13、一旦锅炉发生烧干事故,应立即停炉冷却,严禁突然给水。二、船舶涂装作业须知1、船舶涂漆因工艺要求不同应选择不含苯,或含苯量低的涂料和稀释剂。2、严禁使用含铅白的涂料。3、限制使用含红丹的涂料,船舶防锈工艺有特殊要求时,应选用红丹量 低的涂料,但禁止喷漆.4、禁止在无有效通风作业场

4、所施涂含苯涂料(包括稀释剂)和使用含苯 有机溶剂。5、在密闭舱室内,严禁用火焰法除旧漆。在密闭舱室从事含有机溶剂的 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1)测爆、测氧和测定有害物质浓度并做记录.检测结果超标或不具备检 测条件时,作业人员必须使用适用、有效的个人呼吸保护器。(2)检查涂装作业场所附近的热工作业状况,确认没有明火高温作业。(3)检查防爆电气、照明是否完好.(4)采取适当的监护措施。6、对于不同类型、不同厂家生产的涂料,要认真阅读和学习产品说明书 和安全卫生技术资料,重视厂家提出的各项要求和建议。7、严禁在油漆间吸烟,油漆间内所有防爆灯具、开关必须完整可靠。8、正在油漆或漆迹未干的舱室应加强通

5、风。三 船员日常防火守则1、烟头、火柴杆必须随手弄灭,放在注了水的烟缸里,不能随地和向舷 外乱丢。点燃的香烟不能乱放2、严禁在货舱、机舱、物料间、储藏室内吸烟,在卧室内不允许躺在床上 吸烟.装卸或加装燃油是禁止在甲板吸烟.3、垃圾桶必须是铁桶,桶内注水,并应勤倒净。4、规定必须集中保管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自存放。禁止任意烧纸。 禁止任意燃放烟花鞭炮。禁止玩弄救生信号弹.5、离开房间随手闭灯,靠近窗口的台灯尤应注意关闭。风雨天气应检查 舷窗是否以关闭关严。航行中不锁门睡觉。6、禁止私自使用移动式明火电炉,使用封闭式电炉、自动电水壶、电熨 斗、电烙铁等电热器具时,必须有人看管,离开时必须拔掉电源

6、插头.7、不准任意接拆电气线路,不得擅自拉线装灯或乱拉收音机天线.不准用 纸或布遮盖电灯,不准在电、热器具上烘烤衣服等.8、废弃的棉纱头、破布必须放在指定的金属容器里,不得乱丢乱放.潮湿 或油污的棉毛织品应及时处理,不能放在闷热的地方,放在自燃。9、大舱的货灯必须妥善保管,使用时要检查灯泡及护罩,如有损坏,应 及时换新。货灯电缆要通畅,防止被它物压坏,用后放在指定处所。10、要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明火作业安全操作须知。11、严格遵守与防火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发现任何不安全因 素,要及时报告领导,对违章行为,人人有责及时制止.明火作业安全操作须知1、船舶进厂修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

7、部、公安部、船舶工业总公司制定的 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2、船舶氧气、乙炔瓶必须分开存放,禁止存放在机舱、人员居住场所, 并远离热源.3、船舶在港内明火作业,必须向主管机关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 船方不得擅自扩大明火作业范围,或超过作业时限。4、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时,不得在甲板上进行明火作业.5、船舶在航行中需要明火作业时,必须进行明火作业登记,经过船长审 批同意并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后才可进行。6、凡能拆卸的管系、机件要进行明火作业时,应在电焊间或工作间进行。 无电焊间或工作间的应移至安全地点进行。7、船员进行明火作业,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指派看火人员,清除作业现场

8、及周围的可燃、易爆物(包括上、下、左、右、背面相邻舱室),配备合适的消防 器材。8、凡能拆卸的管系、机件要进行明火作业时,应在电焊间或工作间进行。 无电焊间或工作间的应移至安全地点进行。9、进入长期封闭或空间狭小的舱室、处所明火作业,必须经过足够的通风 换气,使作业现场空气达到足以保证施工人员安全的标准.10、高部位进行明火作业时,应事先检查作业部位下部环境,清除周围可 燃物质,并根据当时风向、风速进行适当围护,防止火花溅落,并派人分层看火。11、明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要清理现场。不得留有火种,并进防火行巡 回检查。12、对明火作业地点有任何怀疑时,禁止进行明火作业。 燃油、滑油加装安全须知1

9、、船舶加装燃油、滑油工作的总负责人是轮机长,轮机长应向船长了解加 油港口的有关防污染规定及加油要求,做好加油的准备工作。2、加油场所应悬挂禁止吸烟等警告牌,准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如消防皮 龙、灭火器。3、制定加油应急计划,并确认供、受双方个采取的应急措施。为预防意 外应备好工具和应急物品;如空桶、吸油材料、化学消油剂、锯末、棉纱、破布 等。4、配备足够的加油人员,他们应熟悉加油系统的溢油管、空气管、溢油 柜、测深管的位置和加油计划的详细过程。5、安排木匠堵好甲板出水孔。机舱加油人员应开启受油气孔,堵好集油 槽放残孔,油舱透气管无集油容器的应放置集油桶。6、检查供油管另一头接头盲板及与之有关的接头

10、盲板,密封要好;有关 的加油阀开关要良好;油管接头装好后,下放应放置集油桶.7、校对好通讯工具,与加油方约好联系信号;并双方确认供油泵启动、 停止联系信号以及责任权、责任方.8、加油时驾驶员应在本船悬挂“ B信号旗,夜晚亮“红”灯。9、要控制加油速度,随时做好应急停止准备,一旦遇到紧急情况,立即通知 供油方停泵.10、加油期间要有专人巡回检查加油管接头处、透气孔及另一舷加油管盲 板是否滴漏。11、测量人员要勤测空挡,及时向主管人员报告测量尺寸,保持联络通畅, 受油舱转换注意先开后关顺序。12、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应按船舶溢油应变部署表中分工立即采取措施, 迅速控制溢油扩散,收回清除溢油。13、确

11、认供油管已扫净残油,关闭加油总管阀,打开验油阀无残油滴漏时, 方能拆除加油管.关闭、封好所有阀门和盲板.滴落甲板的污油应及时消除干净。14、在美国加油时,还应按其特殊规定执行。船舶装载危险品安全须知1、船舶接到危险品货单后,必须通过代理从发货人处取得危险货物鉴定 主管机关签署的“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或相关资料,其内容必须包括:危险货 物名称、联合国编号、理化性质、急救措施、消防方法、积载要求和积载注意事 项、装卸及运输注意事项。2、积载计划一定要按照国际危规积载隔离要求合理配载,性质相抵触 或消防方法不同的货物不得同舱积载;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积载要与一切热源 有足够的距离;遇湿产生有害气体或

12、自燃的危险货物应装载在舱盖水密,舱内水 管不渗不漏,通风良好的货舱。3、船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措施,包括防火、防爆、防 毒等工作部署及消防急救等应急措施,积载计划与安全措施应在装前会上详细说 明,使有关人员明确任务职责,全体船员要熟知牢记。4、按规定备足消防淡水、防毒面具、呼吸器、消防器材、急救药物、防 护用品、监测仪器及衬垫加固材料等,指定专人保管,并组织船员学会使用方法.5、用高压空气检查试验烟火探测器、报警器及各舱而、二氧化碳管路系 统,使之通畅无误,检查各种活动灭火器及消防皮龙使之处于良好状态.6、检查各舱通风设备,保证良好状态并清洁、活洛、加油通风道封闭装 置,保证万一

13、采取二氧化碳灭火时,二氧化碳气体不泄露.7、危险品在船期间一定落实防火措施.甲板及舱内严禁吸烟及明火作业, 及时收放并妥善安置舱口灯,当班驾驶员和船员必须在现场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认真监装,严格把关.8、在装载危险货物期间,当班驾驶员要安排水手按港口规定悬挂或显示 规定的信号。船长和大副不得同时离船,并应保持足够的留船人员。所有值班人 员应按规定进行巡视检查,提高警惕严防火灾。9、船舶在装载危险货物过程中,若发生撒落、落水或其它事故,船长应迅 速报公司和港口有关主管部门,采取适当有效措施妥善处理.10、船长应根据危险货物的主要特性、海区水文、气象的具体条件和情况, 精心设计航线,制定周密的航行

14、计划,若有疑难应立即报告公司航运部门,以便 得到协助和指导。11、不论航行、锚泊或等待卸货期间,应指定专人定时测量货舱和货物的 温湿度。进行合里通风,防止汗湿及可燃气体的积聚,并做好记录。12、当班驾驶员须定时察看烟火探测器,二管轮、木匠要定时测量油水舱 及污水井,发现任何异常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记入航海日志.13、货舱双层底燃油舱尽量不要使用,如须使用加温时应先取得船长同意, 安排专人负责加温至驳动为止,油少时加温更要注意,严禁空舱加温.14、抵达港口前,可视气象条件和海况情况开舱检查货物,检查前必须进 行充分通风,防止货舱内缺氧或有害气体对人员的危害。15、船舶在开舱卸危险货物前,应先进

15、行充分通风;在开舱盖时应有防止 摩擦火花的措施,必要时应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值班驾驶员必须检 查督促卸货工人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卸货,严禁不安全作业。船舶火灾应急须知1。船舶发生火灾,无论火灾大小,发现人员必须首先击发火警报警或大声 呼叫报警, 并立即报告驾驶台或船长。立即使用附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2。船长应按照船舶应变部署表的分工,组织全体船员进行灭火,并及 时报告公调度室。报告内容:A)火灾发生的部位;B)火灾发生的时间、船位、海 况;C)应急灭火的措施、效果及火灾情况;D)根据实际情况是否需要救助;E) 人员伤亡情况;F)污染情况。3。关闭所有通往火场的通风,切断通往火场的电源.机舱失火时还要关闭 油料进出空阀门,对受火势威胁的高压气罐采取降压排压措施。4。应视火情,派出熟悉现场情况的探火员,携带必要的消防用具,探明火 源的位置、火势和火的性质。5。在施救过程中,如有人在火场生命受到威胁,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6。如在港外或航行时,应注意减速操纵船舶,使火区处于下风处。用水 扑救时要充分考虑船舶稳性和浮性。7. 在港池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船长应迅速报告港口当局。根 据火情决定是否对外发出火警救援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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