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律师版(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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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律师版鉴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_(以下简称“本_”),对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能力和对业务的承载能力进行研究,形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的倡导性建议,共同推动华语地区移动业务发展,满足日益丰富的移动业务对终端的要求。各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依据_章程,就各方在倡导性建议中拥有的有权成果的实施许可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定义1.1各方:是指加入本_,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员。1.2一方:是指加入本_,签署本协议的任何一个_成员。1.4协议外其他方:是

2、指除签署本协议,加入本_的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1.5倡导性建议:是指经过_表决程序通过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本_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荐和应用。1.6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_成员提交到本_的,在本协议生效前及生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1.7知识产权(ipr):是指由一个或多个_成员或协议外其他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著作权的文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法权利。1.8许可方: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给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多方实施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1.9被许可方:是指

3、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所有人(许可方)实施许可或使用授权的其他各方。第二条许可范围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就有权成果的知识产权达成的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在本_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领域内,有权成果的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销售等。第三条权利和义务3.1各方应各自保证资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广使用本_最终形成的各项倡导性建议。3.2经过_表决程序通过的倡导性建议,以及或由_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_成员在其中已拥有的有权成果和知识产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_成员共同享有。3.3_成

4、员在倡导性建议的形成过程中应如实向_其他成员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识产权或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其他_成员应在倡导性建议形成之前对涉及的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提出主张。若倡导性建议形成后发现存在_成员尚未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各方可根据有关_规则,重新对倡导性建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倡导性建议被_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拒绝在议案中加入其知识产权并拒绝许可。3.5倡导性建议被_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拒绝向其他各方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具体的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方将另行讨论,并在有关规则中确定,但_成员不应随意撤回其已经提出的议案。3.6一旦被_通过成为倡导性建议,在倡导性建议中

5、包含其有权成果的成员可根据各方已经达成的一致,与其他成员签署有关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签署应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若该成员拒绝进行许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合理理由,上报理事会。3.7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许可方依据本协议做出的知识产权许可是非独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销的和不可转让的。同时,许可方可向协议外其他方进行许可,其条件不受本协议的限制,由许可方自行决定。3.8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条的规定与有权成果的所有者签署协议,签署的时间,范围由成员自行决定。3.9对于_未形成的倡导性建议,提交原文件的成员有权自行选择进行专利申请或对其作其他处置,但不应侵害其他_成员的合

6、法权利。3.10许可方向被许可方的授权范围和许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签署的许可协议为准。3.11各方同意将在本_内尊重和保护协议外其他方的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将含有协议外其他方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成果提交到_,均应获得权利所有者的许可。第四条与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第五条保密5.1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协议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应对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及相关保密信息披露给协议外其他方。5.2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一方退出本协议后或者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5.3各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条款适用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第六条费

7、用6.1除非许可协议另行规定,许可方没有义务向被许可方提供任何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服务。6.2本协议下发生的各方的各项费用,包括专利费用、其他费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担。6.3_形成的倡导性建议,以及由_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进行登记、申请专利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权利所有者承担。第七条通知本协议下要求或准许发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请求、同意和其它通讯往来(以下称“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同时采用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发送给应接收通知的一方。第八条_及适用法律8.1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提交给本_,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三个月内未能达成一致,提交_委员会,按

8、照申请_时该_委员会现行有效的_规则进行_。_地点在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参与_的各方均有约束力。8.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九条其他9.1本协议自本_发起成员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年,除非根据_或本协议有关规定被提前终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协议期满前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延续本协议。9.2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或_成员另行达成其他协议,本协议终止时,本协议项下授予被许可方的所有许可也应终止,而且被许可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许可方的任何知识产权或信息;且被许可方应归还或销毁由许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资料。9.3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任何对本协

9、议的补充,修改或解除须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4本协议生效后,如任何协议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协议所述权利,承担本协议所述义务,该协议外其他方应当根据本_的章程或相关工作规则所确定的程序加入本协议。9.5一方退出本_的,同时退出本协议。9.6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各方及本_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订约方(签章):_ 订约方(签章):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律师版(二)甲方(许可人):住所:_联系电话:_法定代表人:_乙方(被许可人):_住所:_联系电话:_法定代表人:_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目的甲方为一家经营文化娱乐产业的公司,其开发

10、的项目取得成功,乙方为了发展经营与甲方相类似的项目,需要借助甲方的经营模式和相关知识产权内容。因此,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甲方以授权使用许可的方式与乙方进行合作,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授权使用许可合同第二条使用许可授权甲方通过一揽子的授权,将其商标、作品、商业秘密、商号等使用权利授予乙方,具体的授权内容由本合同其他部分予以规定。第三条期限一、本合同期限为_年,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二、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2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第四条使用许可费本合同

11、为一揽子授权合同,各项使用许可的费用(报酬)合计为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万),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条所述之使用许可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甲方指定账户为。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款项后,均应开具收款凭证。第二部分商标许可第五条授权许可使用的商标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的商标为在本合同生效时甲方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具体的商标标识、使用范围等详细信息见附件)第六条许可使用的范围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是。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商标的时间范围是。同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注册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为限。第七条监督和备案甲方有权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和服务质

12、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乙方必须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服务场所或载体上标明乙方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甲方负责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商标许可向商标局备案。第八条使用许可的性质甲方授权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为普通许可,同时乙方不能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甲方有权自己或授权除乙方以外的第三人以与乙方相同的使用地域和方式使用本合同涉及的注册商标。第九条双方的权利义务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确保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并及时办理注册商标的续展手续。2、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乙方不得超出注册商标核定的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13、使用商标。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款规定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不改正的,甲方有权撤销相应的商标使用许可,对于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3、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积极的予以配合;甲方发现乙方的产品或服务质量低劣,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不改正的,甲方有权撤销相应的商标使用许可,对于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4、乙方的商品或服务在使用甲方的商标过程中,如造成对消费者或其他第三方的侵害,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予以赔偿。5、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在相同或相似类别注册与甲方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相同或

14、近似的商标标识,否则甲方有权撤销相应的商标使用许可,对于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6、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被行政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一切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此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乙方应对甲方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三部分著作权许可第十条许可的作品截至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将其享有著作权且在公开或发表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商号设计、招牌、建筑构造、设施布局、特有雕塑、动漫卡通人物雕像、制服、广告设计等)授权乙方使用。(具体作品目录详见合同附件)第十一条授权使用的范围和方式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作品的地域范围是。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作品的时间范围是。乙方使用甲方作品具体方式为原样复制,即在被授权使用的地域内且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将甲方作品原样复制再现,除此以外,乙方不得以其他方式使用甲方的作品。甲方对其作品享有的其他著作权权利项(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的除复制权的其他权利),如以后乙方需要使用的,需另行由甲方授权许可。第十二条使用许可的性质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作品的许可为普通许可,同时乙方不能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甲方的作品。甲方有权自己或授权除乙方以外的第三人以与乙方相同的使用地域和方式使用本合同涉及的甲方作品。第十三条双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在原样复制使用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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