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监理细则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564840276 上传时间:2022-09-23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5.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土方开挖监理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土方开挖监理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土方开挖监理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土方开挖监理细则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土方开挖监理细则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土方开挖监理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土方开挖监理细则(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目录一、 工程概况二、 编制依据三、 监理工作流程四、 监理控制要点1. 土方开挖2. 土方回填 一、工程概况(略)二、编制依据1、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2、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国家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4、国家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5、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6、依据地质勘察报告及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三、监理工作流程熟悉图纸及设计要求 掌握施工工艺规范验收标准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 审核承包单位施工技术方案人员上岗证 签认开工报

2、告 施工过程监理 测量放线技术复核 各分项工程验收签认 巡视检查旁站监理 开挖土方完毕。四、监理控制要点1.土方开挖: (1)监理准备工作: 根据总平面图中的测量控制点和规划红线,对定位控制桩、线、高程引测点进行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所放的线,务求准确。收集基坑周边建筑物,公用设施分布,地下管网、交通、水域、道路、地面临时荷载的堆放情况等相关资料。(2)监理控制重点: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要求,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平整。建筑物的定位控制桩、线、标高控制点,施工场地的自然标高测设,挖槽放线尺寸,必须经监理验收复核,并办理好验收签认手续,了解原地下管线情况。开挖基槽,应当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

3、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开挖面(基面)以下0.5m,然后才能开挖。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明显标志,并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严禁超挖。对先打(或钻、挖)桩后开挖基坑的工程,则在开挖前必须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工程桩的保护措施,开挖中安排专人监测工程桩的位移、倾斜和桩身完整性。加强现场检查:1)认真监督承包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发现偏离,应及时纠正。 2)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后进行施工严格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为上道工序,“进行施工”为后道工序办。3)加强巡视,尤其是重要部位,对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

4、挖”的原则。发现偏离,立即制止。4)加强观测,对地下降水情况、地面沉降和位移,地面裂缝,基坑底有无隆起等,每天定时及不定时观测。发现异常,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隐患,情况紧急时,可下达工程暂停令。5)依靠信息化施工进行管理,认真核查基坑检测单位定期报送的现场监测资料,发现数据已达设计警戒值,应停止施工并请设计人员到现场召开“四方”现场会,查找原因,采取措施,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6)在基坑(槽)开挖过程中,经常巡视工地。注意如下问题:1)轴线桩、龙门板或水平桩有无位移;2)坑边堆土高度、位置与范围、以及建材堆放;3)土壁、坑底渗水现象;4)地表水、雨水冲刷情况;5)周边地面有无

5、裂缝;6)有无塌方;7)土质异常、局部土质松软、古墓、古井、局部障碍物;8)施工进度;9)有无超挖(工程量超预算)等待;10)施工安全(如下层掏洞开挖、挖土机下作业等)。工艺流程:确定开挖顺序和坡度 分段、分层平均下挖 修边和清底 挖排水沟 抽水1)开挖基槽应严格按施工技术方案规定的开挖顺序,开挖深度、宽度、放坡坡度,进行土方开挖施工,放坡坡度现场规定宜为1:0.752)开挖工程中,对定位桩,轴线引桩,高程引测点,不得碰撞破坏,并经常测量,校核检查是否正确。3)基础开挖不得超过设计基底标高,严禁对槽底基土(桩基)扰动,机械挖槽严禁超挖,达到设计基底标高,应留5cm以上基土由人工进行清理。4)当

6、基础为桩基时,严禁用机械直接开挖桩基部分,避免扰动桩基,应配合人工开挖。5)为保证边坡的稳定性,在挖方边坡上侧不宜堆放土方、材料,如需堆放时,应与挖方边缘保持一定距离,当土质良好时,应距槽上边缘宜为0.8m高度不超过1.5m,并加以覆盖。在软土地区开挖时,挖出的土方应随挖随运不得堆放在边坡顶上,避免由于地面上加荷载引起边坡塌方,6)修帮和清底:在距槽底50cm(设计标高)槽帮处用水准仪抄出若干水准点,钉上木橛,同时由两端轴线用施工线挂好通线,检查槽边尺寸,确定槽底深度,并将边坡整平整齐。7)槽边集水井、排水沟不得设置在基础下面,应与基础边缘有一定距离宜为0.5m-1m,排水沟深度(高处)宜为0

7、.5m随泛水坡度2%,深挖至集水井,要顺直整齐。集水井宜低于排水沟底1.5m,集水井宜相隔20m40m设置一个,并设专职人员抽水,严禁泡槽。8)成品保护:对定位桩,轴线引桩,高程水准点,应长期做好保护不得随意碰撞破坏;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及时报告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9)应注意的质量问题:基底超挖,如个别地方超挖,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其槽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还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的宽度;随时检查排水设施,并随时抽水严禁泡槽以免出现“橡皮土”。(2)安全监理工作

8、审查核验承包单位提交的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文件及材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技术文件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返回整改,否则不得实施。核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土方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项目总监在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奖罚分明;.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并核查交底记录。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安全文明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检查并

9、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建议建设单位采取合同措施。(3)基坑(槽)验收当基坑(槽)开挖完成,并清理好之后,在基础施工前,组织有关单位共同验槽,并填写基槽复验记录表(监表土基-003)或基础坑(槽)验坑(槽)检查记录(监表土基-004)。验槽内容如下:1)基坑尺寸(长、宽、深)及坡度与设计图纸是否相符合;2)基坑壁土层分

10、层,特别是基底土层与地质报告和设计图纸是否相同,(这对线基础和管线基础尤其重要);3)上部结构重要部位(即受力较大或沉降灵敏部位)土质如何;4)地基处理(或者只限局部)效果检验;5)桩头处理验槽后,确认合格,有关责任人签名确认。2、土方回填(1)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检查进场的土料土质,压实施工机械筛子等设备。土方的回填是将符合要求的土填充到需要填方的部位;回填土应满足密实度要求。(2)复核填土工程的轴线边线。(与施工方共同进行)。(3)审核施工方案。(4)随时检查压实机械的运作,以保证设计要求的压实功能;检查铺土厚度,土粒过筛情况。(5)按相规范、规程或设计图要求,抽检填质量(如含水量、密实度指标),并填写填方土料及填土压实工程隐蔽检查记录(监表基-005)、地面基层分项工程质量抽检表(监表土基-011)和土方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监表土基-013)。(6)会同业主、施工单位等各方验收填土的面积、标高、坡度并签名确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其它考试类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