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瓦斯研究基础参数技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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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瓦斯研究基础参数技术管理规定公司瓦斯研究基础参数技术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基础管理,提高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管理水平,有效预防突出事故的发生,按照平煤股份公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性瓦斯治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瓦斯参数测试 一、突出煤层必须有齐全的瓦斯含量(W)、瓦斯压力(P)、透气性系数()、瓦斯放散初速度()、煤的坚固性系数(f)、抽放半径、排放半径和煤的工业分析(吸附常数、b值、水分、灰分、挥发分、真密度、视密度、孔隙率)等基础参数。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必须测定一组瓦斯含量、瓦斯压力、透气性系数、瓦斯放散初速度、煤的坚固性系数、抽放半径、排

2、放半径和煤的工业分析参数: .突出煤层危险、威胁区域每个采区垂深每增加0m; 2突出危险工作面实施保护层开采、卸压抽采、预抽煤层瓦斯前后; 矿井采掘深度达到80以上(含80m),煤层垂深每增加50m。(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必须测定一组瓦斯含量、瓦斯压力、瓦斯放散初速度和煤的坚固性系数参数: 1.突出矿井采掘区域遇到较大型地质构造或地质变化带(如:大型背、向斜的轴部和大于10m的断层); 2.突出危险煤层顶底板岩巷掘进工作面每推进20; 3.突出危险工作面实施卸压消突措施前后; 4.所有石门揭煤工作面。 (三)突出危险工作面每推进50m、突出威胁工作面每推进100必须进行一次煤体结构观测,测量

3、煤层总厚度、煤结构破坏类型及分层厚度等,并采集工作面煤样测定P和值,地质条件或煤层赋存发生变化地段适当增加取样密度。 (四)各原煤生产单位(含矿井基建施工单位)应在每月初及时填写“瓦斯基础参数测试月报”(见附件:瓦斯基础参数测试月报表),并于五日前报平煤股份技术中心瓦斯研究所(以下简称瓦斯研究所)。 二、矿井煤层瓦斯基础参数测试工作,统一由瓦斯研究所实验室负责。三、突出矿井必须建立瓦斯基础参数记录台帐。基础参数包括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突出指标参数测定和煤的工业分析等参数,每月归纳整理一次并存档。第二条 突出危险性鉴定 一、非突出煤层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应有计划地测试不同标高的瓦斯含量、瓦斯压力、

4、瓦斯放散初速度和煤的坚固性系数等参数,进一步检验煤层的突出危险性。 二、非突出煤层井巷揭煤和采掘工作面遇到明显突出预兆(瓦斯涌出异常、严重夹钻顶钻、喷孔、响煤炮等)时,应测定、收集煤层瓦斯指标和地质资料,当煤层破坏类型、瓦斯放散初速度、煤的坚固性系数和瓦斯压力全部达到或超过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以下简称防突规定)的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鉴定条款中所规定的指标,或工作面发生动力现象,或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了煤与瓦斯突出时,应按照突出煤层管理。同时,原煤生产单位(含矿井基建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公司提交书面鉴定申请,经批准后由瓦斯研究所负责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煤与瓦斯突出鉴定。 三、突出煤层合

5、层、分层时,各合层、分层应测定瓦斯含量、瓦斯压力、煤的破坏类型、瓦斯放散初速度、煤的坚固性系数等指标。原煤生产单位(含矿井基建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由瓦斯研究所负责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煤与瓦斯突出鉴定,鉴定结果下发前均按突出煤层管理。 四、煤层突出危险性指标未超过临界值,但矿井开采新水平、新采区,或垂深增加50以上,或采掘范围扩大至新的区域时,必须重新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 第三条 突出危险性预测 一、预测预报指标体系建立 按照防突规定中“突出危险性预测”条款要求,根据突出矿井区域地质情况,参照突出矿井鉴定资料,由瓦斯研究所负责提出防突预测敏感指标,选定待实施

6、研究的突出煤层和地点,拟定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联合研究单位,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进行立项研究。项目研究过程中,瓦斯研究所负责项目研究过程管理。项目完成后,组织专家对结论进行论证。突出矿井将所建立的指标体系、所确定的敏感指标和临界值(附专家论证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区域预测 (一)突出煤层必须进行区域预测,将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突出威胁区和无突出危险区,实行分区分级管理;没有进行区域预测划分前,一律按照突出危险区管理。(二)突出矿井根据本单位突出煤层瓦斯灾害规律和特点,初步确定矿井、采区突出区域划分方案,并上报瓦斯研究所。瓦斯研究所拟定区域划分联

7、合研究单位,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实施区域划分研究,并负责项目研究过程管理。项目完成后,组织专家对结论进行论证。突出矿井将区域划分结论(附专家论证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工作面预测 (一)突出危险煤层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前,必须进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经预测后,可划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和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否则,一律按照突出危险工作面进行管理。 (二)突出矿井根据突出煤层工作面瓦斯、地质、防突和地应力等资料,拟定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案,并上报瓦斯研究所。由瓦斯研究所确定工作面划分结论性意见,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条 工作面消突评价 一、保护层开采 (一)采取保护

8、层开采措施后,被保护层工作面必须进行保护效果及范围的实际考察。在被保护层中具有保护效果的工作面按非突出煤层进行采掘作业;在没有保护效果的区域,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二)保护层开采工作面必须定期收集、整理生产过程中瓦斯、地质等资料,进行保护效果及范围的技术考察,并不断积累、补充完善资料,以便得出保护效果及保护范围的参数。(三)被保护层工作面应按照防突规定的要求测定残余瓦斯压力、残余瓦斯含量、煤的透气性系数变化率和煤层顶底板位移量等指标。(四)被保护层工作面应按照平煤天安公司区域性瓦斯治理突出采煤工作面及保护层工作面设计报审管理规定(平煤天安22X113号)的要求,履行设计报批手续。 (五)被保

9、护层工作面回采作业前,必须编制工作面消突评价报告,上报瓦斯研究所。瓦斯研究所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矿井将消突评价报告(附专家论证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公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生产。二、卸压抽采、预抽煤层瓦斯 (一)卸压抽采、预抽煤层瓦斯后,必须按照防突规定的要求,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效果进行检验。在未达到预抽有效性指标的区段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取补充防治突出措施,经效果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二)工作面必须按照防突规定的要求测定残余瓦斯压力、残余瓦斯含量等指标。 (三)卸压抽采、预抽煤层瓦斯工作面回采作业前,必须编制工作面消突评价报告,并上报瓦斯研究所。瓦斯研究所负责组织专家进

10、行论证。矿井将消突评价报告(附专家论证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公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生产。 三、评价报告编制 突出危险区域采用保护层、卸压抽采或预抽煤层瓦斯后,必须编制消除突出危险性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作面概况采区地质报告书; 2被保护层受煤柱影响范围图; 3保护层开采范围边界线各转角点的座标资料; 4邻近巷道或工作面的矿压观测资料; .本层邻近的老巷、废巷、采空区、积水区等图纸、资料。 (二)工作面瓦斯地质图。 (三)工作面煤层原始瓦斯压力及瓦斯含量。 (四)工作面的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施工、钻孔总量、吨煤钻孔量、抽采率等)。 (五)工作面的瓦斯区域治理工程(

11、保护层开采、顶底板岩巷、通风方式改变的设计、施工等)。(六)工作面煤层瓦斯抽采量、瓦斯压力、残余瓦斯含量。(七)工作面消除突出危险评价区域。 (八)工作面达到安全开采条件的评价结果。第五条 瓦斯地质图编制一、各矿井要按照公司关于编制瓦斯地质图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不断补充修改瓦斯地质图。瓦斯地质图必须分煤层、分采区进行编制。二、矿区、矿井瓦斯地质图编绘由瓦斯研究所和地测处负责。采区、工作面瓦斯地质图编制由矿井防突和地测部门负责。三、矿井要及时收集、测定、整理采掘工作面生产过程中的瓦斯涌出量、防突指标数据、瓦斯基础参数及地质构造资料,并填绘到瓦斯地质图上,填图周期不大于一个月,从而为防突工作提供

12、技术依据。四、采区、工作面瓦斯地质图必须用计算机绘制,并及时报送瓦斯研究所,报送时附图纸、说明书及电子图件,每季度首月初五日前交换一次。 五、矿区、矿井瓦斯地质图编绘的相关费用列入公司安全费用资金计划。 第六条 科研项目管理 瓦斯研究所为公司瓦斯治理项目的直接管理单位,对全公司的瓦斯治理科研项目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代表技术中心负责全公司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防治和瓦斯抽采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审定、编制和经费管理,并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进展和完成情况。第七条 相关规定 一、各原煤生产单位要按照公司区域瓦斯治理规定、本单位区域瓦斯治理规划和采掘生产布置,每年十二月初向公司呈报下一年度基础参数测定和煤层突

13、出危险性鉴定计划。 二、未按本规定进行瓦斯基础参数测定、突出危险性鉴定、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面消突评价及瓦斯地质图编制的,每缺一项(组),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可对责任单位罚款13万元,对责任单位总工程师罚款02元。 三、本规定解释权属平煤股份公司。 附件瓦斯基础参 数 测 试 月 报 单位(盖章): pmwj-表 年 月测试完成情况序号 测试地点 测试原因煤层 标高(m) 垂深(m) 瓦斯压力(MPa) 瓦斯含量(m3/t) 透气性系数(2/MPd) 放散初速度(mL/s) 坚固性系数f抽放半径(m) 排放半径() 测定日期 工业分析 a(m/) (-1)灰份d(%) 水份Mad() 挥发份V(%) 真密度(g/cm3)视密度(g/c) 孔隙率(%)1 2 3 年 月测试计划序号 测试地点 测试原因 煤层标高(m) 垂深() 瓦斯压力P(个)瓦斯含量W(个) 透气性系数(个) 放散初速度(个) 坚固性系数f(个) 抽放半径(个) 排放半径(个) 预计测定时间 工业分析(组)1 3 备注 注:测试原因填写水平延深、消突评价、石门揭煤等;总工程师(签字): 防突(通风)科长(签字): 填表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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