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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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管理制度模板2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集团行政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目的及适用范围1.1为规范集团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集团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2本制度适用于各管理中心、项目公司。第二条 考勤制度2.1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需执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各部门负责人应带头遵守考勤制度,并以此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2.2员工应自觉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除急症、交通事故等特殊突发原因。2.2.1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 14:00-18:0

2、0(工程管理相关人员视工程具体情况定)2.2.2员工上下班每日2次记录考勤,具体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同于集团公司制定工作时间时,能够根据工作性质和业务及项目情况需要向公司申请加以调整。2.2.3如本部门员工外出公干,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确认,进行简单工作交接后方可外出。否则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日双倍工资。2.2.4凡利用上班时间擅自外出办理私事者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2.2.5上班迟于规定时间为迟到,下班早于规定时间为早退。2.2.6员工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于规定下班时间前记录下班考勤视为早退,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离岗且未办理相应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当月迟到可免予1次经济

3、考核,迟到考核20元/次,当月累计迟到超出3次以上者进行诫勉谈话。 2.2.7项目公司员工请假必须至少提前1天申报,在OA上走请假申请单流程。请假1天以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存档。请假三天以内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情况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告知总经理;部门经理、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2.2.8未经请假或假期已满擅自不到岗者视为旷工。旷工1天,扣发双日工资,旷工2天,扣除月薪20%;月旷工累计3天者,直接开除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赔偿金。第三条 加班制度3.1关于加班3.1.1公司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要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3.1.2若须加班时,以公

4、司综合部通知为准,所有加班时间都以调休的形式补偿,调休时间安排在年度内。3.1.3特殊情况18 :00后需加班时间超过4个小时者,在OA上走加班登记单流程,经分管副总同意计半天加班工资。3.2关于调休3.2.1调休不得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并避开公司的集体活动。3.2.2员工调休须事先在OA上走调休申请单流程,经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签批后综合部备案。3.2.3公司安排调休而本人不休息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次调休,不得顺延。3.3关于值班因公司业务需要,对于公休日需值班的相关人员值班期间一切考核标准如同正常上班。值班后,在接下来的一周内以调休形式补偿,因工作繁忙而无法调休者,可存休至本年度内;法定节

5、假日值班人员以补助形式补偿。第四条 印章管理制度4.1目的:加强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印章使用程序,特制订本制度。4.2适用范围:全体员工。4.3公司印章种类:公司行政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章等。4.4印章保管、使用流程及制度4.4.1印章的保管4.4.1.1公司行政公章、合同章、由公司指派专人负责管理;4.4.1.2财务章、法人章均由财务部门管理。4.4.2印章的使用范围 4.4.2.1合同章:与企业签订协议、合同、售房等经济往来用合同章;4.4.2公司行政公章:对外公文、重要文件、部分合同及公司制发文件等用行政公章。(所有盖公章文件留复印件)4.4.2.3财务章:财务专用章仅用于开收据、支

6、票及银行对帐或向银行提供其它相关资料时使用。4.4.2.4法人章:用于支票,委投书、相关手续、证件的办理等。4.4.3使用印章按以下流程用章人填写用章申请签批单-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审批-总经理审批 (注:日常业务用章由分管副总在最终签名处签批即可,经济合约类或其它特殊用章需总经理审批),综合部备案。4.5印章使用制度4.5.1公司员工因私事需要盖公章时,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盖章。4.5.2空白介绍信、空白公文纸一律不予盖章。4.5.3如果需要携带印章外出办事时,申请人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印章管理人陪同办理,携带外出期间所造成的一切失误均由申请人及印章管理人承担全部

7、责任。4.5.4外携印章使用完毕后,需迅速归还印章管理人并办理归还手续。4.5.5任何形式的盖章都必须进行登记,详细写明事由、日期后由经手人签字。4.5.6未经上述程序而盖章且造成不良影响或对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印章保管人承担责任,公司有权利保留追究其经济处罚或相应的法律责任。4.6印章保管者责任4.6.1印章保管者要求做到细心、谨慎、严格、有原则、不徇私情。4.6.2印章保管者担负有二次审核的责任,对审核批准的印章使用申请单必须进行复核,若发现问题需及时向最终签批者上级领导汇报。4.6.3印章保管者要对所分管的印章妥善保存,严禁丢失和损坏印章现象发生。若印章损坏或丢失,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以便

8、及时采取补救措施。4.6.4无总经理特殊批准,印章保管者严禁将所保管的印章私自转交给她人保管或使用。4.6.5印章保管者要严格按照各类印章使用范围执行,严禁用于限定范围以外的其它用途。4.6.6重要文件(如合同、协议)的原(复)印件和上报上级机关单位的请示、报告类文件,要求做到严格保管并及时归档。4.7处罚制度4.7.1因未按照上述之规定审批流程而私自加盖印章者,视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程度,给予印章管理员100-1000元不等的罚款;签章审核批准人负连带责任,处以100-1000元不等的罚款;签章申请人100-1000元不等的罚款(造成的经济损失另算),情节严重者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4.7.2

9、因印章管理者二次复审把关不严加盖印章而造成损失者,视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程度,给予印章保管者100-1000元不等的罚款;4.7.3因印章丢失或损坏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轻重处以印章保管者100-1000元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者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4.7.4坚决杜绝非法盗用印章或伪造、仿造印章事件发生,一经发现,直接辞退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4.7.8未经总经理批准私自取用已封存印章者或私自将印章交给她人保管或使用的,视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处以印章保管者100-5000元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五条 廉洁自律准则5.1基本准则5.1.1公司倡导守法廉洁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

10、5.1.2职员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5.1.3因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公司掌握其涉嫌犯罪证据的,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5.1.4在职员招聘或任用上,公司倡导举贤避亲亲属回避的原则,为人才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公司内如有亲属关系的职员,相互间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岗位,公司有权作出相应的岗位调整。5.1.5职员不得超越本职务的职权范围开展经营活动,特别禁止超越业务范围和职务权限从事投资业务。5.1.6职员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以下活动:5.1.6

11、.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招投标、竞拍等;5.1.6.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等;5.1.6.3以公司名以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等;5.1.6.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等。5.2兼职5.2.1职员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5.2.2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5.2.2.1在公司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它资源从事所兼任工作;5.2.2.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5.2.2.3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公司的商业竞争;5.2.2.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5.3个人投资 职员能够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

12、形的个人投资:5.3.1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5.3.2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5.3.3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两项投资行为的。5.4招标采购或承揽工程5.4.1公司全体员工、配偶及其它直系亲属(三代)均不能直接或间接参与公司以下的招投标采购活动:5.4.1.1材料采购供应5.4.1.2业务服务5.4.1.3承揽公司工程5.4.2招标小组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单位串通,私自透露标的或其它投标情况。5.4.3员工若违反以上规定,经核实后,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罚款,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具体罚款数额如下:5.4.3.1招标小组或评标小组成员 -10000元/次5.4.3.

13、2公司员工参与人1000-5000元/次5.4.4凡公司员工发现有可疑情况者,可直接向公司举报,公司将对举报有功者给予保密及重奖。5.5利益5.5.1职员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或个人的财物,否则将构成受贿。5.5.1.1受贿价值500元以内的,给予通报批评一次,并处以不当得利35倍的罚款;5.5.1.2受贿价值5001000元之间的,给予记过一次,并处以35倍的罚款;5.5.1.3受贿价值1000元以上的,立即辞退,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5.5.2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按公认标准),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后被视为无礼的情况下,才能够在

14、公开的场合下接受。并及时上交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处理,且索取礼品清单用以备查。5.5.3职员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反对以贿赂及其它不正当手段取得利益,未经所在单位负责人书面批准,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位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或技术服务。5.6 佣金和回扣5.6.1职员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由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的给回扣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处。5.6.2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俭朴务实的原则,不铺张浪费,严禁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5.6.3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热情俭朴,不准以公款高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5.6.4职员

15、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拒绝参加,包括:5.6.4.1过于频繁或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5.6.4.2设有彩头的牌局或其它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5.6.4.3邀请对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适当的利益的活动。5.7保密义务5.7.1职员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职员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5.7.2职员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状况业务数据。5.7.3职员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单位或个人。5.7.4职员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不准违反其使用规定,作不适当之用途。5.8行为的自我判断与咨询5.8.1职员在不能清楚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本规定时,能够按以下方法处理:5.8.1.1以该行为能否毫不保留的在公司公开谈论为简便的判断标准;5.8.1.2向公司领导提出咨询。5.8.2接受咨询的人员应及时明确的给予指导并为当事人保密。5.9 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供货商若违反本准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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