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湖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上传人:s9****2 文档编号:564452503 上传时间:2024-02-09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2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4湖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2014湖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2014湖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2014湖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2014湖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4湖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4湖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4年度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其中土地治理项目包括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中低产田改造,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草场改良、小流域治理等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禽畜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2014年度全省共安排农业综合开发项目691个项目,其中土地治理项目333个,产业化经营项目358个(其中贴息项目22个)。共投入资金.4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00万元,省

2、级财政资金61044.0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9091.17万元,项目单位自筹.27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省级财政资金拨付至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61044.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支出严格按照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实施办法(湘财农综201115号)和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无偿资金报账操作规程(湘财农综200719号)文件要求规范管理。实行县级报账制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三专管理模式,统一项目报账流程,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的各项控制制度,所有结算的工程资金全部实行转账支付,保障了资金安全、有效运用。省农开办通过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各级农开部门对项目实施

3、全过程监控,做到项目管理的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结果、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等向社会全过程“五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2015年5月21日,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513号),成立由湖南省财政厅、省农开办和第三方中介机构组成的绩效评价小组,明确各级财政和农开部门的职责分工,布置县级自查、市级自评、数据汇总等工作要求。2015年6月,省财政厅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实施了现场评价,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等相关文件资料,采取项目实地查看、调查走访等方式,收集与绩效评价相关的数据材料,了解项目取得的效果和

4、存在的问题。现场评价地区为长沙、怀化、常德、郴州和衡阳市,现场评价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省级财政资金25,517.00万元,占省级财政投入总额比例为41.8%,现场评价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数287个,占全省项目总数的33.33%。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1、土地治理坚持“突出重点、集中投入”的原则,立足高标准,综合效益显著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作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来谋划和着力,融入和服务国家农业发展大局,着力提升开发综合效益,努力做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在资金安排上,坚持“突出重点、集中投入、连片开发、效益优先”的原则,在建设标准上,着眼于农业长远发展需求,注重项目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提高投

5、资标准和项目建设标准。从2014年开始,实行中低产田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并轨,新增双牌县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扩大到99个国家开发县。全年建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123.02万亩,续建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3个。通过实施土地治理项目,在经济效益方面,新增、改善灌溉面积104.15万亩,改善除涝面积26.08万亩,扩大良种种植面积8.85万亩,增加机耕面积14.94万亩,项目区农民收入增加总额19778.41万元。在生态效益方面,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1.41万亩,年节约水量2000多万立方米,增加农田林网防护面积5.29万亩,控制水土流失面积26.63平方公里,有效

6、改善了项目区的灌排条件,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增强了抗旱抗涝能力,使项目区基本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生态系统。2、产业化经营“重引导、抓带动”,有力助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特色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农业政策的调整,2014年度农开资金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全年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资金投入达44985万元,比上年增幅达48%。省农开办针对产业化经营的特点和发展需求,着重在“引导性、带动性”上下功夫,加大投入力度,助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重点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种植养殖基地、良种繁育、农产品精深加工、储藏保鲜设施等公益性项目建设。2014年全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共立项355个(其中省

7、级立项3个),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投入资金4498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11234万元),扶持177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18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项目承担单位自筹投资75357.65万元(含银行贷款投入)。通过项目实施,建设种养基地项目221个(其中种植基地151个,养殖基地70个)、农产品加工项目89个(其中新建加工项目28个,改扩建加工项目61个)、农产品储藏保鲜项目26个,有力助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特色产业的发展。3、开展高标准现代特色农业园试点建设,积极探索了我省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新模式省农开办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创新,探索促进我省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农业综合开发模式,开展建设现代农

8、业“综合园”和“特色园”。一方面,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与全省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工程(“五个三”)有机结合,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开展现代农业园试点项目(湘潭县和宁乡县),另一方面,通过统筹省级投入,探索实施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园建设。围绕省政府两个“百千万”工程,通过竞争立项,着手建设桃江、绥宁竹业、汝城蔬菜、花垣黄牛、溆浦超级稻、泸溪椪柑等6个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产业园建设是我省财政农业综合开发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有益探索,这种新型模式实现了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化发展相结合、山上开发与山下开发相结合、农业综合开发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

9、作用,促进了县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4、机制好、管理严、质量高,积累了管理经验省农开办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确立“项目管理最严,工程质量最好,开发效益最佳”的管理目标,积极探索完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有效机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资金和项目管理体系,从项目选项、申报、考察、评审、招投标、实施、报账、验收、责任追究等环节,全过程强化管理。在项目选择立项上,严格执行项目库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集体议事、立项公示等程序申报,防止了立项随意性,保证了资金的投向准确性与计划的严肃性。在土地治理项目规划设计上,按照“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10、、“三上三下”的工作方法,充分调查项目区实际情况,反复征求项目区干部群众的意见,聘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进行规划设计,从建设内容、技术要求、工程概算等方面结合实际,选出最佳方案,确定最终项目规划。在工程施工监督上,积极推行“一线工作法”,即实情在一线掌握,办法在一线产生,问题在一线解决,经验在一线总结,业绩在一线创造。在工程验收结算上,实行联合验收与结算“三审制”,组织由农开办、监理公司、工程施工方、当地村组及有关单位对工程进行联合验收,评定工程质量,并将评比结果作为下年度招投标的评标指标之一,工程结算实行“三审制”,即项目建设单位初审、同级财政评审中心复审及审计部门终审,增加了项目结算的准确性,

11、增强了透明度。在资金管理上,实行县级报账制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三专管理模式,统一项目报账流程,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的各项控制制度,所有结算的工程资金全部实行转账支付,保障了资金安全、有效运用,特别是对拨付的项目资金省、市农开部门不准提留项目管理经费,保证了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确保专款专用。四、存在的主要问题1、群众自筹资金难以落实到位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投入机制,我省2014年度土地治理项目的农民自筹资金为财政资金的10%,按项目立项规划,农民自筹资金总额20,609.09万元。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农民依赖思想严重,筹资投劳意识不强,加

12、上农村青壮劳动力外出务工,农业效益比较低下,农民收入不高,农民自筹资金实际落实到位困难。2、产业化经营项目对社会投资的拉动作用不够 产业化经营项目采取直接补助和财政贴息两种方式,其中直接补助项目333个,补助财政资金4306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1109万元),补助对象包括公司制企业和农业合作社。其中直接对企业无偿补助项目153个,计划总投资90645.63万元,财政补助投入金额28865万元,占总投资31.84%。财政无偿补助的产业化经营项目,部分财政补贴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重较高(最高达到49%),对社会投资的拉动作用不够。3、个别项目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部分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项目申报

13、条件审核有待加强,仍存在个别不符合项目立项指南规定条件的项目通过立项审核,如怀化市中方县五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不符合项目申报单位为“2010年12月31日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条件。二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规划设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设计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有一定差距,导致工程施工过程中变更设计方案,资金预决算不准确。4、项目申报时间和前期工作不充分,年度项目资金指标下达较晚。2014年度土地治理项目因财政部将资金分存量和增量两批下达,导致出现资金到位时间延后的现象,特别是第二批土地治理项目2014年11月份才下达,县农开办按招投标等程序确定施工单位

14、后,到2015年1月中旬才能开工,错过了施工黄金期,影响施工进度。五、建议1、取消土地治理项目农民筹资投劳资金配套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42号)精神“取消基本建设投资中要求农民无偿出资出劳进行配套的做法。各级政府安排的公路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应按照谁建设、谁拿钱的原则,不留投资缺口”的规定。同时,针对农村青壮劳动力外出务工、采取机械施工等情况,取消土地治理项目农民以筹资投劳配套投入的规定。2、积极探索采取财政股权投资等投入方式,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通过集中部分财政资金采取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推动财政资金投入机制转变,提升财政资金的运营效率和公平性。3、及时下达年度项目资金应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充分考虑土地治理项目前期准备时间较长的实际特点,年度项目资金指标应于上半年全部下达,对于规划的土地治理同一项目资金,应保证资金一次下达,减少重复招投标、现场施工监管等工作,保证项目早施工、早受益,提高土地治理资金使用效率。专心-专注-专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