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点划分和级别确定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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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点划分和级别确定的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矿山生产全过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理,降低矿山企业安 全生产风险,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矿山安全风险分级 管控,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露天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风险点划分和级别确定的管理。3 职责3.1 安全科负责矿山风险点划分和级别确定,并建立风险点清单。3.2 其他科室在其职责范围内对风险点划分和级别确定负责。4 内容和要求4.1 风险点确定4.1.1 风险点划分原则4.1.1.1 风险点划分应当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 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4.1.1.2 矿山应按照设备设施、部位、场所、区域等划分风险点;4.1.1

2、.3 矿山企业常规作业活动的风险归为相应的“设备设施类”风险 点;八94.1.1.4 矿山企业非常规状态的作业活动,如检维修、高处作业、临时 用电、动火作业等特殊作业活动,单独划为“作业活动类”风险点。 4.1.2 风险点确定方法4.1.2.1 矿山企业应组织采矿、机电、地测、安全等专业力量,发动全 员参与,全方位、全过程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 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排查,建立风险点排查台 账。4.1.2.2 风险点的排查是基于现有安全知识、安全经验、法规及标准要 求、事故教训等,由矿山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 人员、职能部门人员、一线相关人员参加,

3、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 主持下,对风险点名称、覆盖范围、包含的危险源、潜在事故类型等 做出的、达成共识的集体判断结果。4.1.2.3 矿山企业也可以聘请和征询外部专家人员意见。4.1.3.1 建立风险点排查台账 矿山企业应将排查出的风险点实施台账管理,台账内容应包括:风险 点名称、风险点详细位置、可能导致事故类型、风险等级、管控责任 部门及责任人等信息。4.2 风险点的级别4.2.1 按照风险点各危险源评价出的最高风险级别作为该风险点的级别。4.2.2 风险等级判定应遵循从严从高的原则。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企业风险评价管理工作,有效辨识矿山企业在生产、管理、服 务、活动过

4、程中存在/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对它们进行分析评 价,评定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合理划分风险等级,确定优先控制 顺序,为安全生产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管理制度3 职责3.1 公司负责人负责重大风险的审批和管理;3.2 部门负责人负责较大风险的审批和管理;3.3 安全科负责风险辨识和评价的培训及档案建立;3.4 有关科室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辨识和评价及管理;3.5 班组(岗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辨识和评价及管理。4 内容和要求4.1 危险源辨识4.1.1 危险源辨识方法4.1.1.1矿山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检查表法(S

5、CL法)进行辨识。a)对作业活动危险源辨识应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即对每个作业步骤或作业内容,识别出与此步骤或内容有关的危险源,保持工作危害分析记录及危险源辨识信息表。b)对设备设施危险源辨识应采用安全检查表法(SCL法)进行危险源 辨识,确保危险源辨识的充分性。4.1.2 危险源辨识范围 危险源的辨识范围应覆盖所有的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包括:a)常规和非常规作业活动;b)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c)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d)矿岩、材料、尾矿、陆上石油和天然气等的运输过程;e)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f)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g)采选工

6、艺、设备、管理、人员等变更;h)地质、气候及环境影响等。i)辨识过程应充分考虑四种不安全因素: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 因素、管理因素,参照危险源的分类标准。4.1.3危险源辨识4.1.3.1 矿山企业应组建危险源辨识工作组,在对危险源辨识方法进行 培训的基础上,按照排查确定的风险点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4.1.3.2 危险源辨识步骤:发动全员参加、讲述方法、填写分析记录、 辨识、汇总、审查补充完善。4.2 风险评价4.2.1 评价方法4.2.1.1 对于辨识出的危险源,宜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 LEC 法)评价其风险程度,并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4.2.1.2 矿山企业选择适用的评价方法进行

7、风险评价后,应确定相应原 则,将同一级别或不同级别风险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划分为重大风 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a)蓝色风险:低风险,可以接受或可容许的,班组、岗位应进行管控;b)黄色风险:一般风险,需要控制,部门(车间、科室)应进行管控;c)橙色风险:较大风险,应制定措施进行控制管理,公司应进行控制管理;d)红色风险:重大风险,应立即制定管控措施,公司(矿)进行重点 管控。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和分级管控管理的规定1 目的为切实管控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制定科学有效的危险源管控措施,明确责任,防止、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非煤矿山企业安全

8、生产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和分级管控管理 的规定。3 职责1、各科室负责其职责范围内危险源管控措施的制定及负责相应级别 危险源管控措施的落实。2、安全科负责矿山 1、2 级危险源管控措施的制定及负责相应级别危 险源管控措施的落实,并监督其他部门人员落实风险管控措施。3、项目部主要负责人负责 2 级危险源管控措施的制定及负责相应级 别危险源管控措施的落实,并负责3、4 级管控措施的审批。4、滕州中联主要负责人负责 1 级危险源管控措施的制定及负责相应 级别危险源管控措施的落实,并负责1、2 级管控措施的审批。4 内容和要求4.1 风险控制措施4.1.1 风险控制的策略性方法有减轻风险、预防风险、转移

9、风险、回 避风险、应急措施等。4.1.2 风险控制的技术性方法按如下顺序选择排除、替换、降低、隔 离、程序控制、保护、纪律等。4.1.3 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4.1.3.1 在制定控制措施时,按如下顺序选择控制措施:a) 工程技术措施;b) 管理措施;c) 培训教育措施;d) 个体防护措施;e) 应急处置措施。4.1.3.2 对确定为重大风险的,在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时,应采取较高级 的风险控制方法,并多级控制。需通过工程技术措施和(技术改造) 才能控制的风险,必须制定控制该类风险的目标并为实现目标制定方 案。4.1.3.3 对重大风险以外的风险,矿山企业应在符合成本安全有效性 原则的情况下,重点对

10、人为失误的控制、固有危险的控制而制定控制 措施。4.1.3.4 从工程技术、管理措施、培训教育、个体防护等方面评估现有 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现有控制措施不足以控制此风险时,应提出建议 或改进的控制措施。4.1.3.5 设备设施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应包括:报警、联锁、安全阀、限 位、过卷等工艺设备本身自带的控制措施和检查、检测、检验等常规 的管理措施。4.1.3.6 作业活动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应包括:制度完备性、管理流程合 理性、作业环境可控性、作业对象完好状态及作业人员素质等方面。4.1.3.7 不同级别的风险要结合实际采取一种或多种措施进行控制,直 至风险可以接受。4.1.4 风险控制措施应在实施前

11、针对以下内容进行评审:a)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b)是否使风险降低至可接受风险;c)是否产生新的危险源或危险有害因素;d)是否已选定最佳的解决方案。4.2 风险分级管控4.2.1 风险分级管控的要求4.2.1.1 风险分级管控应遵循风险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对于操作 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作业活动应 重点进行管控。4.2.1.2 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应同时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 具体措施。4.2.1.3 矿山企业应根据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合理确定各级风险 的管控层级,一般分为公司(矿)级、部门(车间、科室、采区、工 区)级、班组级和岗位级。4.2.2 编

12、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4.2.2.1 矿山企业应在每一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后,编制包括全部 风险点各类风险信息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绘制矿山“红、橙、黄、 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并按规定及时更新。4.2.3 风险告知4.2.3.1 矿山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公告制度;4.2.3.2 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信息 公告栏;4.2.3.3 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牌,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导致事故 隐患类型和后果、管控措施、责任单位等内容;4.2.3.4 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 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系统性评审或更新制度

13、1 目的为检验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管理过程的时效性、有效 性、科学性,实现矿山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并保证风险控制措施持续 有效的制度得到改进和完善,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系统性评审或更新。3 职责3.1 矿长(矿山主要负责人)负责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系 统性评审或更新结果的审批。3.2 安全部门负责编制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系统性评审报 告和重大风险信息更新后的公示或公布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 训。3.3 其他有关部门负责本职责范围内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更新以 及风险信息的更新。4 内容与要求4.1 评审

14、4.1.1 矿山企业每年至少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进行一次系统性评 审,评审的内容应包括:a)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的完善性、有效性;b)风险点的划分确定科学性;c)危险源辨识方法、范围的全面性;d)风险评价方法选择的科学性;e)风险判定准则的科学有效性和风险等级判定的合规性;f)风险管控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g)风险分级管控管理需要改进和或增加的有关内容;h)总结企业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取得的效果等。应编制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系统性评审报告,还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或公布。4.1.2 应当根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开采区域的要求适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4.2 更新4.2.1 矿山企业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系统性更新。4.2.2 矿山企业每月应对常规性作业活动和在用设备设施开展一次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措施的改进。4.2.3 矿山企业应当根据非常规作业活动、新增功能性区域、装置或设施等适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风险信息的更新4.2.4 矿山企业应根据以下情况变化对风险管控的影响,及时针对变化范围开展风险分析,及时更新完善风险信息:法规、标准等增减、修订变化所引起风险程度的改变;发生事故后,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对相关危险源的再评价;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采选工艺发生较大改变时;风险程度变化后,需要对风险控制措施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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