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双流区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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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双流区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结合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编制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安,强化

2、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为抓手,指导、协调和监督镇(街道)及区级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和“四个必须”责任;推动各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健全“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企业本质安全;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为双流创建“临空经济示范区、国际一流空港城”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二、主要工作任务(一)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建设标准化、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为目标

3、,以人员、装备、保障等能力建设为重点,推进实现执法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二)着力转变执法理念和方式。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为着力点,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执法检查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执法方式要科学有效,继续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不定时执法等方式,着重激发企业主动抓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三)强化严管执法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成都市双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严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严格实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治理措施,保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整治安全隐患不整改、安全责任不落

4、实、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开展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法律手段,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打到痛处。要挂牌督办一批重大隐患,列入一批“黑名单”企业,公告一批不良记录单位,切实发挥安全监管执法的警示震慑作用。(四)不断提升执法工作效能。科学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作用,加强执法检查专家管理,形成专家积极参与执法活动的良性循环,保证专家检查的责任和效果,全面客观准确地查找问题隐患,提高执法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运用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等先进装备,发挥隐患排查系统、远程监控系统的科技支撑作用,提高安全执法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三、年度监督检查能力测算目前,本局具有执法

5、资质并在执法岗位的有25人,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要求,我局纳入执法检查人数应不少于20人(2580%)。2018年法定工作日为250天,执法工作日为164个。经测算,全年总法定工作日为3280个(16420)。其中,开展行政许可、事故调查、举报查处、机动执法及其归档备案等其他执法工作需1895个工作日,故实际开展执法检查时间为1385个工作日。平均每次开展执法检查按3名执法人员为一组、每组每天检查1家生产经营单位计算,全年实际能够开展执法检查为462家,按照近3年检查平均复查率35%计算,2018年应对不

6、少于342家(次)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四、监督检查组织与实施区安监局将采取联合执法、不定时执法、随机执法等方法,以“项目内容清单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工作程序闭环式”为主导,对全区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对镇街和区级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检查。(一)综合督查。以科室(执法大队)为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20个重点部门、12个镇(街道)和3个园区共35个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每个单位全年督查不少于1次。区安监局将结合2018年工作任务要求,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督查情况将在全区予以通报,并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各科室、执法大队在督查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时,要督促各

7、单位结合辖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拟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二)“双随机”抽查。通过“双流区行政执法规范化综合信息平台”,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双随机”抽查,每月抽查10家,2018年共计检查120家(次),执法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实施方案执行。(三)例行检查。2018年我局例行检查企业数不少于187家(次),每科室不少于38家(次)。重点选取涉及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涉氨制冷、职业危害以及2017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对照本局的行政权力清单,按要求依法依规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抽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安全生产投

8、入、应急管理、职业卫生及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等方面。(四)专项检查。根据省、市、区工作要求,由相关科室、执法大队牵头,结合安全生产工作阶段特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粉尘防爆、有限空间和制革制鞋行业职业危害等专项整治,对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成都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双报告”工作制度落实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及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检查工作落地落实。(五)联合执法。根据工作需要,联合发改、公安、消防、规建、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组织开展对电力、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的执法检查,原则上

9、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本局参与配合。督促行业领域对存在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进行会诊,分类处理,能够整改的及时整改;对于一些悬而未决、长期得不到整改的安全隐患,要科学制定实施治理规划和工作方案,完善监测监控措施,确保隐患受控。五、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主要督查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和园区对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以及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领导干部职责清单、双流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贯彻落实情况。(二)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重点抽查检查下列事项: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

10、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3.建立和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

11、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

12、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1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双报告”工作制度落实情况;1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

13、、维护、保养的情况;19.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20.职业危害因素的申报、检测,接害职工的体检;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职业卫生预控服务系统填报等工作情况;21.依法监督检查成都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落实等其他情况。六、监督检查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监管执法工作的开展,并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执法检查,各科室、执法大队负责人直接负责具体行政执法工作的责任体系。全局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

14、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执法检查人员,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确保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对存在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行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人员追究相关责任。(二)精心组织,认真执行计划任务。各科室、执法大队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细化分解执法任务,要按照到期复查企业优先的原则,制定月计划、周计划。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细化检查清单,准备必要的检查仪器及行政执法文书,做好行政执法的全过程记录,涉及专业性内容的,也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三)密切配合,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15、各科室、执法大队负责人要密切配合,在对同一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时,应实行统一执法,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互相配合,积极提高服务质量。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执法检查月度分析、季度评比等制度,通过每月执法检查工作分析和季度评比,总结执法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规范执法行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增强执法检查的实效性。局监察室和法规宣传科要加强执法检查过程监督,督促科室、大队按时、高质完成执法任务。(四)坚决逗硬,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科室、执法大队要按照成都市双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严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检查

16、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处理,严格实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治理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注:各科室、执法大队在开展年度执法检查时,应围绕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双报告”工作制度落实等情况,按月份确定专项和重点检查内容。附件:1.2018年度督查部门、镇(街道)、园区计划表2.2018年度执法检查企业计划表3.镇街、部门及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综合检查主要内容4.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5.粉尘防爆、涉氨制冷及有限空间重点检查内容6.制革制鞋企业职业病危害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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