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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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单位分配制度 各区县,各部委办局(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事(干部)部门: 根据党的十五大关于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精神,为积极探索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途径和方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科技人员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作的,单位可将其承担的项目作为核算单位,根据科技人员在该项目中所发挥的实际作用支付报酬,使科技人员的收入与工作业绩和经济效益紧密挂钩。 二、对在关键岗位起关键作用的高层科技人员,可试行协议工资。其收入水平和支付方式可通过单位与本人协商的办法确定,充分体现优秀人才的价值。 三、高等院

2、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不侵犯本单位经济、技术权益的前提下,经单位同意,可受聘到其它单位兼职从事技术开发、新产品研制和成果转化等技术活动,并领取相应的报酬。 四、鼓励科技成果(含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作价入股。以非职务技术成果入股的,成果拥有者可按所持的股份取得收益。以职务技术成果入股的,成果完成人最高可享有该成果50%的股权收益,其中以高新技术成果入股的,成果完成人所获股权收益,按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意见中相应规定执行。 五、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将职务科技成果转让他人的,应当从转让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一次性奖励该成果完成人;单位独

3、立研究开发或者与其他单位合作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由单位自行实施转化或与他人合作实施转化的,应在项目成功投产后,连续3-年内从实施该项成果年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比例,用于奖励该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贡献的人员。 六、科技成果入股、转让、转化时,在成果完成人应得的股权收益或奖励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所得份额应不低于总额的. 七、国有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所取得的具有实用价值的职务科技成果,本单位未能适时实施转化的,或高新技术成果在成果完成后一年未实施转化的,成果完成人在不变更职务成果权属的前提下,可与本单位签订协议进行该项成果的转化,并享有协议规定的权益。 各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

4、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积极探索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多种实现形式,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事业发展。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津人027号 各区县、各部委办局(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事(干部)部门: 为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的分配自主权,搞活内部分配,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思想和主要原则 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要以_理论为指导,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激发事业单位的活力,充分调动广大

5、职工的积极性。 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应坚持以下主要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落实事业单位分配自主权的原则;重实绩、重贡献,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的原则。 二、实行分类管理,搞活内部分配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继续实行“工效挂钩”的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其他类型的事业单位,试行工资总额包干管理办法;承担国家和我市重大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以及引进了我市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的单位,在核定工资总额时,应适当给予政策倾斜。为搞活内部分配,事业单位可以在主管部门调控的工资总量内,在以下几种分配方式中自主选择确定本单位的分配办法。 1

6、实行岗位工资。打破现行的工资制度,实行实际工资与档案工资相分离的工资管理办法,按照岗位性质、责任大孝难易程度、工作环境等因素,确定各岗位的工资待遇,在什么岗位拿什么工资。逐步建立重实际、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内部分配制度。 2.实行项目工资。以技术、工作项目作为核算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质量、完成时间、经费等进行总体承包,项目组内人员的收入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贡献进行分配。 3用活工资中活的部分。需要执行国家规定的职等工资制的事业单位,应当把按国家和我市规定发放的津贴、资金等活的工资的部分统一使用,根据工作量和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发挥活工资的激励作用。 4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收入分配

7、应体现与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相一致的原则,可采取与其工作的性质和特点相适应的分配办法,具体方式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单位应从实际出发,既可以在以上分配方式中选择一种或多种方式,也可以不局限于以上几种方式,积极探索、大胆尝试搞活内部分配的其他有效方式。 三、积极推行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是按照各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投入的比例、贡献大小给予相应报酬的分配方式。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可参照市人事局关于鼓励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选择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分配方式。管理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可按照经营管理者的责任轻重、风险大小和工作业绩优劣确定报

8、酬。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条件,大胆探索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实现途径和方法,将工作人员的收入真正与其绩效、贡献挂钩,使生产要素在收益分配中得到充分体现。 四、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 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方面,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推进这项工作,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扎扎实实,富有成效。 1.加强对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管理和指导。各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人事部门要做好对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从各方面创造有利的条件,保障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2.建立健全内部分配约束监督机制。单位内部分配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3.做好工资档案的管理工作。实行实际工资与档案工资相分离的分配办法的单位,要继续做好档案工资的记载,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和离退休时,按档案记载的基本工资接转工资关系和计发离退休费。 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中执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不执行本意见。 上一篇:医院财务规章制度汇编下一篇:没有了第 1 页 共 1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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