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合同电子版(2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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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收购合同电子版委托人: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营业执照号:_营业地址或住址:_联系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传真:_受托人:_法定代表人:_住所地:_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传真:_1.委托人与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委托_(以下简称“信托投资公司”或“发起人”)发起设立了_(以下简称“股权收购信托”);2.委托人根据股权收购信托相关信托文件的规定,与信托投资公司签订_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并提供信托资金_元,并成为该项目的特定受益人;3._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权)(以下简称“a类资金信托合同”)项下之优先受益人(以下简称“优先受益人”),有权要求上述股权收购信托特定受益人受让其

2、所持有的信托受益权;4.委托人同意向受托人提供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托资金,由受托人进行管理和运用,在股权收购信托项下优先受益人要求c类合同特定受益人受让上述优先受益权时,或根据股权收购信托及相应信托合同的有关规定,以上述信托资金,受让取得上述信托受益权;为此,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信托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进行运用和处分,为本合同受益人获取收益,同时根据股权收购信托项下信托

3、文件的规定,受让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为优先受益人之优先受益权良好的流动性和顺利退出提供保障。第二条信托资金的用途本项目为指定用途资金信托。信托资金用于:1.在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情况发生时,受让股权收购信托项下优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权;2.在本合同第八条的情况尚未发生时,以保证上述信托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为原则,参与受托人与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同等金额部分的债权项下投资,包括受让受托人编号_贷款合同(_资金贷款项目),或投资受托人其它信托产品,以获取信托收益。3.信托资金所取得的信托收益在分配前可进行同业拆放、银行存款或国债回购等稳健性运作。第三条受益人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为自益信托。

4、受益人与委托人为同一人。第四条信托资金及其交付本合同项下资金信托的币种为人民币。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元(小写金额:¥_元)。委托人应于签订本合同后三日内,将上述信托资金缴纳或划转至受托人指定之信托资金专户。受托人指定之本合同信托资金专户信息如下:户名:_,开户行:_,帐号:_。第五条信托生效本合同项下信托在以下条件满足时始得生效:1.股权收购信托计划成立;2.委托人已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足额交付信托资金。第六条信托期限本合同项下信托的期限为股权收购信托之存续期间。第七条信托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的规定,设立信托资金专户以区别于股权收购信

5、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合同的信托财产,进行相对独立的管理和运用;但在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发生时,受托人应当以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用于实现优先受益人所享有的信托受益权。受益人无条件同意前款规定的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方式。受托人对本合同项下的信托项目资金应建立单独的会计帐户进行核算。第八条信托财产的使用在以下情形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用于受让优先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1.在股权收购信托存续期间,优先受益人根据信托计划股权计划和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要求c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人受让其信托受益权时,受托人应当按照上述信托计划和资金行托合同规定的条件和价格,以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

6、;2.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终止前,优先受益人根据该信托计划和有关信托合同的规定应当向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转让其信托受益权。本合同一式_份,委托人持_份,受托人持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股权收购合同电子版(二)甲方:_(转让方)两名股东姓名乙方:_(收购方)目标公司:_鉴于:1.甲方拥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2.甲方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目标公司转让给

7、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目标公司整体出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第一条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目标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为,注册资本元。目标公司现有股东为:_,持有目标公司_%的股份,_,持有目标公司_%的股份,合计持有目标公司_的股份。第二条收购标的乙方的收购标的为甲方拥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及其所包含的股东权益。第三条转让价款1、转让价格以净资产为依据,最终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评估报告为准。或2、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上述股权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_元整(r

8、mb)。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包含各种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权、商业秘密等)所代表之利益。第四条支付方式建议:可先支付一部分,待完成本次股权收购的工商登记后再支付一部分,同时留一部分作为保证金。第五条股权转让本协议生效后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事项:5.1将目标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具体移交方式和细节双方另行协商);5.2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目标公司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9、5.3将本协议第十六条约定的各项文书、资料交付乙方并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乙方;5.4移交所有与商业秘密(包括生产工艺及其相关技术、客户资源等)有关的资料。(具体移交的内容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作为本协议附件。)5.4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地将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第六条甲方承诺鉴于下列因素对转让价格的确定有着重要的影响,故甲方必须作出承诺:6.1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设定有他项权利,不存在任何瑕疵。6.2目标公司的资产所有权不存在任何瑕疵,不存在设定担保的情形。6.3目标公司没有为任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6.4已履行转让股权所必须的所有法律程序。6.5不存在重大的或有债务。6.6保证

10、收购前后目标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稳定。6.7在本次收购完成之前,目标公司已与重要技术人员或公司其他重要岗位的人员签订有有效的书面保密和竟业禁止协议。6.8在完成收购之前,不得有任何不利于目标公司的处分行为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债务、延长债权偿还期、免除担保责任等。6.9甲方保证目标公司目前依然是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6.10不得隐瞒目标公司业务或财务上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应尽未尽的纳税义务等。第七条乙方义务7.1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7.2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目标公司及时办理股权及其他权利转

11、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7.3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第八条债权债务目标公司在本次收购完成前所负的一切债务,以及收购完成后因收购前的原因造成的债务均由甲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因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等所确定的义务,均由甲方承担。第九条竟业禁止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己经营或帮助他人经营与目标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否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第十条其他权利归属甲方基于与目标公司相关的涉及目标公司和乙方现实或将来利益的一切权利,包括已现实存在和将来可能实现的权利(包括但不

12、限于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将来可能实现的权利)均归乙方所有。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因甲方违反第六条承诺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或者因收购前既已存在的原因,导致乙方收购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应当无条件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转让款,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11.2甲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给目标公司或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1.3乙方不按约定支付转让款的,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甲方违约金。11.4前两款规定不影响守约方依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第十二条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12.1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

13、议的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12.2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协议的修改和补充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第十四条协议的生效14.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14.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备存于目标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第十五条其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第十六条本协议之附件16.1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书;16.2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16.3公司租房协议书;16.4其他有关权利转让协议书;16.5公司固定资产与机器设备清单;16.6公司流动资产清单;16.7公司债权债务清单;16.8和商业秘密有关的资料的移交内容与方式16.9公司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签署:_甲方: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乙方: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年_月_日第5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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