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基本知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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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念特征对象纳税义务人税目及税率计算的相关规定优惠征收管理备注新增内容增值税以商品(含产品加工及修理、修配)在流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的流转税主要特点是: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实行税款抵扣制度,销售货物的税减去购货物所交的税为实际缴纳的税1. 销售货物(不包括不动产)或者进口的货物;2.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 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 代销、自产及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无偿赠送4. 混合销售行为5. 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一般纳税人: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

2、业性单位一般税率是17%(销售货物),7%(运输发票)还有13%,6%应纳税额=销售额/1.17*0.17或者=不含税销售额*0.17应纳增值税的运费发票增值税税额=运费*0.07免税项目:1.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 避孕药品和用品3. 古旧图书4.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 有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8. 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税9. 其他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 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 采用托收承付

3、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理托收手续的当天3 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约定日期的当天,无约定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4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5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6 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迄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7营业税营业税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计税依据为营业额全额,不同行业、不同经营业务税目税率不同1. 提供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范围的劳务2. 转让无形资产

4、3. 销售不动产提供上述劳务及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1. 交通运输业3%2. 建筑业3%3. 金融保险业5%4. 邮电通讯业3%5. 文化体育业3%6. 娱乐业5-20%7. 转让无形资产5%8. 销售不动产5%1应纳税营业额*对应行业的税率免税项目:1. 托儿所 幼儿园 养老院 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婚姻介绍 殡葬服务2. 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3.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学历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4. 纪念馆 博物馆 文化馆 美术馆等文化活动门票收入5.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6. 个人转让著作权7. 将土

5、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8. 其他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1. 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2. 自建建筑物销售,自建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额或取得索取营业额凭据的当天3. 转让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为转移的当天消费税对特定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怔税1. 选择性增收(如烟、酒)2. 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3. 征收环节单一性,主要是在产制环节和进口环节征收4. 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1. 生产应税消费品2.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3. 进口应税消费品

6、4. 零售应税消费品(主要是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1.见附件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从量定额计算: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从价和从量复核计算: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由于大部分是生产环节征收,没有销售价格,就采用组成计税价格来征收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1. (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为:1.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

7、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三)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四)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汽车销售商不需要缴纳消费税,由汽车生产厂家缴纳,但消费税是可转嫁税收,实际上是有消费者负担消费税税款企业所得税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税种1. 以纯所得为征收对象2. 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

8、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 (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所得来源的确定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9、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一)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二)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

10、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上述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3.提供劳务的场所。 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25%。 小型微利企业:20% 1)工业,所得额 30万,人数100人,资产总额 3000万 2)其他,所得

11、额 30万,人数 80人,资产总额 1000万。 高新技术企业:15% 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由于还有很多扣除项目,所以虽然公式很简单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很麻烦,内容很多优惠见附件内容很多,都很重要契税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象,对承受人征收。4.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5. 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6. 房屋买卖(抵债投资股权转让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自由房产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税)7. 房屋赠与8. 房屋交换(交换差额计税)9. 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不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3%-5%计税依据:1

12、. 出售出让买卖按成交价格2. 赠与由征收机关按市场价格核定3. 交换按差额,相等时免征4. 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或者土地收益5. 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单独计价的,按适用税率征收,于房统一计价的按房屋的税率征收一般规定:1. 机关 事业 社团 军事用于办公 教学 医疗 科研 军事设施的免税2. 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的,减半征收,面积小于90平米的唯一普通住房按1%征收3.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的,酌情减免4. 县级以上政府征用 占用后,重新承受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是

13、否减免5. 承受荒山 荒沟 荒丘 荒滩,用于农 林 牧 渔生产的,免税6. 外交部确认特殊规定:1. 企业公司制改革的免征(非公有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他人组建公司,股份超过50%的,新设公司承受土地 房屋权属免税)2. 企业股权重组(国有控股公司(50%以上的股权)组建新公司,股份占85%以上的,新公司承受免税)3. 企业合并的免税4. 企业分力的,免税5. 企业出售(原企业30%,不少于3年的减半征收;全部职工,不少于3年的免征)6. 企业注销 破产(债权人承受的免税,非债权人承受的30%,不少于3年的减半征收,全部职工,不少于3年的免税)7. 继承(法定的免,非法定的不免

14、)8. 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投资主体不变的免税,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30%,不少于3年的减半征收;全部职工,不少于3年的免税)9. 债券转股权的企业免税10.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同一自然人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的无偿划转不征收11. 拆迁购置住房的,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税12. 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不征收10. 发生时间为签订转移合同的当天11. 期限为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12. 地点为房屋所在地概念特征对象纳税义务人数目及税率计算的相关规定优惠征收管理备注新增内容印花税经济活动或经济交往中,书立 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经济合同 营业账簿 权利许可证照)1. 自行计算应纳税额2. 自行购买印花税票3. 自行贴花4. 多缴不退不低书立 使用 领受应税凭证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1. 立合同人2. 立据人(产权转移数据)3. 立账簿人4. 领受人(权利 许可证照,不包括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税目:1. 购销合同(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电网与用户之前的供电合同不征收印花税)2. 加工承揽合同(加工 定做 修缮 修理 印刷 广告 测绘 测试等)3. 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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