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农民培训管理考核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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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 年农民培训管理考核工作意见为确保高质、高效完成今年省级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民培训项目 和区委办、区政府办对 2014 年农业农村工作考核意见中持证农民培 训任务 ,现对各镇农服中心制订如下目标考核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 以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科技需求为导 向,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着力培养一批适 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文化、懂技术、会 经营、能创业的新型职业农民和现代农业经营者, 为我区农业现代化 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二、目标任务及考核内容目标任务: 2014 年全区新增持证农民培训 4000 人;开展常规 性

2、专项技术培训,各镇全年不少于 6 期。各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将培 训任务迅速分解到村。 农业职业技能培训、 农民创业培训学员培训合 格率 85%以上; 20%以上的省任务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学员参加农业职 业技能鉴定;农民满意度 80%以上。考核内容:1. 农业职业技能培训送省、区的培训 及时按区农委要求上报参训人员名册, 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 按时按要求组织人员参训,确保参训率 100。 20 以上的学员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及时上报培训后产生的典型。各镇自行组织的培训 提前上报培训计划。办班前制订培训计划,提前 8 天以电子 文档形式上报给区农干校, 并由区农干校提前 7天上报省校, 批准后 及时

3、组织办班。提倡依托园区、基地办班。 落实培训对象。主要是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园区和基地 农业人员以及愿意从事农业生产的初高中毕业生、在乡农村青年等。 组织培训:采取集中学习、生产实践、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培 训方式。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 32 学时,同时组织学员到附近有关产 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进行观摩学习。 通过培训和实 践后,要对学员进行考试考核, 对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农业职业技能 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任务在 11 月中旬前完成。 每期培训结束后次日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报培训信息、培训 图片给区农干校, 10 日内上报参训人员电子模板、单人照片的电子 档以及教师信息电子档,以便区农干

4、校及时将信息上报农民培训网, 将参训人员信息上报省持证农民监管系统。 每期培训结束后形成一套资料: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参训 人员签到表、参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讲课讲义、培训信息、培 训图片、学员考试试卷、学员成绩汇总表,并将上述所有资料装订成 册以便检查验收。 监督检查。上级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网上查询、电话联 系、实地考察、 走访农民等方式核实培训开展情况,要做到学员培训 合格率达 85以上,农民满意度 80%以上。2. 农业专项技术培训 各镇要按农时季节和农民需求, 组织开展农业专项技术培训不少 于 6 个班次,并按要求上报培训信息及冬春培训等相关材料, 全年农 业专项技术培训信息不

5、少于 6 条,以被省农民培训网录用为准。三、考核办法根据考核内容实行分类打分, 总分按 100 分制计算。 各镇自行组 织的地方任务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农业专项技术培训: 以实际组织的 培训和资料的上报为主要考核的依据; 实际组织的培训通过区农干校 平时掌握的情况和省市检查验收的结果为准, 资料上报以及时、 准确、 全面为准。送省、 区的农民培训:以各镇是否按时按要求组织人员参 训为主要考核依据。四、考核奖罚今年的农民培训任务考核继续实行以奖代补, 凡按时按要求完成 任务的,经考核验收合格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标准按获得农业职业 技能培训合格证书人数为依据,每人以奖代补 50-60 元;先进个人奖 励标准每人 1000-1500元。同时,按实际完成任务的比重和培训质量, 确定考核分,并记入区委、区政府对各镇 “农民培训 ”的考核分中。凡 考核验收不合格的, 除不能享受以奖代补的有关政策外, 还将在一定 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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