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进口商破产的风险及其对策研究毕业设计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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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进口商破产的风险及其对策研究研究意义:美国是中国商品出口最为重要的市场,巨大的市场需求让中国出口企业得益非浅。但是不可避免的遭遇美国公司倒闭破产的风险。随着出口规模和贸易信贷的扩大,出口企业在美国公司申请破产保护案件中日益成为重要的利益方,需要积极通过破产清算或者作为股东参加重组公司以后的董事会来弥补贸易债券损失。由于异国法律的不同,我国出口企业在遭遇美国进口商破产的时候常常对于程序一无所知,延误了最佳时机,造成自身的经济损失。美国企业破产风险巨大一直以来,我国出口企业都倾向于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买方贸易往来,因其国家具有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健全的信用制度,有利于双方之间合作。但是美国企业在遭遇

2、到本身资金运转问题时,往往利用本国完善的法律保护自身利益,“破产”是美国企业常用手段,瞬间的企业破产,这使得出口企业风险防不胜防。1998年美国上市公司有7562家,但是到了2015年底只剩下3812家,近一半的企业都破产退市。美国曾经最辉煌的工业城市,有汽车之城美誉的底特律也曾经在2013年以城市的名义申请破产保护,而根据美国研究企业破产机构最新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美国破产企业同比上升67%;而公司与个人宣布破产的宗数同比增加42%达96,049件,创2005年美国破产法修改以来的最高纪录。据不完全统计,美国99.5%以上的破产案件是由债务人提出的自愿清算;在美国买家走入强制破产清算时

3、,作为无担保债权人的出口企业几乎无法拿回债权;美国仅有13的破产企业最终能够通过重组成功走出破产保护,给国内出口企业造成的损失无法预计。由于美国这些企业也是按合理合法的程序破产、倒闭,不属于诈骗犯罪,也没办法走司法程序,只能按破产程序等待最后的清算。可以说,不幸涉入其中的中国外贸企业,几乎是拿不回来什麽货款的。美国破产法初探现阶段行之有效的破产法是在1978年确定的破产法典,至今做过多次的修改完善。在法律效应中均高于其他地方法院制定的破产程序规则。该法典仅在债务人破产时适用,一旦有人提起破产申请,债务人面临的根据其所在州的州法所进行的有关债务清收的程序都要中止。美国破产法并无对企业规定提出破产

4、申请的特定条件,无财务状况的限制,即没有明确的“破产标准”,但是为了防止滥用,专门规定了对过失、欺诈的破产申请书制作人会有惩罚。1、 破产申请破产申请时破产程序中的独立阶段,指债务人或者相关利害关系人依法向法院提出的债务人破产的申请。申请条件的设置直接关系到债务人、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该申请可以由3或者3个以上的债权人提出(非自愿破产),债权总额必须超过10775美元。也可以由债务人自行提出破产申请(自愿破产)。2、 自动中止制度在破产案件开始后,某个债券人不能通过取得债务人的财产而取得优于其他债权人的地位,同样的,债务人在破产之前对个别债券人偏颇性清偿的行为也被很大的限制。凡是针对债务人或者债

5、务人财产的任何行为或诉讼都被中止。一旦自动中止程序生效,债权人向债务人追索债务的行为便是无效行为,破产法庭还可对债权人追索债务的行为予以制裁。此时,债权人不得给债务人打电话,也不得给债务人写信。“自动中止程序”是美国破产法典中最强有力的规定之一。自动中止程序有两个目的。其一,它给债务人一个“喘息的空间”,让债务人好好地对案件进行思考,并找出一条重组或清算的途径;其二,它有助于阻止债权人“涌向法院” “哄抢”债务人的所剩财产。自动中止程序生效期间,各债权人不必担心其他债权人会偷偷摸摸地获取债务人的财产。所有债权人尽管放心,债务人的财产不会被他人抢先一步地取走。该制度给债务人提供了基本保护,并且平

6、衡保护特定债券人的利益。而且在重整程序下,保障债务人能够继续营业,达成重整的目的。3、 破产债权的申报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程序自动成立前,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的课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在美国破产法下,无论是自愿还是非自愿破产,债务人都有义务提交债权人姓名清单以及相关证明资料,这点主要是为了保护债务人。如果债权人的债权是不可免责的切债务人没有提交债权证明,该债权就不会获得破产分配。那么债务人就必须在破产案件结束后全额偿付债权。但是若债务人提交了债权证明,不能免责的债权持有人就可以参与到破产分配,破产后的债务人清偿责任会相应减少。4、 破产重组重组的目的是给债务人保存全部或者部分

7、财产,以通过存续运营产生现金流,按照事前的重整计划规定的方案偿还债务而获得拯救。包括法庭内重整以及庭外重组谈判。债务人通常根据第十一章以向破产法庭提交一份“重组方案”的形式文稿,负债公司的最大债权人一般选举出一个“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委员会和负债公司(债务人)谈判,制订重组方案。债务人可以就债务的重组问题与债权人进行和解、谈判,然后由所有债权人投票表决是否接受债务人提出的重组计划。债务人应在一定时间内(通常是120 天)提出重组方案。在这段时间中,只能由负债公司提出重组方案。如果在此期间中,负债公司不能提出一份由法庭认可的重组方案,债权人可以提出各自的重组方案,并且交全体债权人表决,由债权

8、人表决选定最符合债权人利益的某一个重组方案。破产法允许负债公司的经理层在公司宣告破产之后继续管理公司。在破产程序进行的期间,负债公司保留下来的经理层则被称为“占有债务人”,意指“债务人”被认为在继续“占有”自己的公司与事务。这一点似乎令人难以理解,在许多人看来,公司负债陷入破产境地乃公司经理层的过错所致。但在法律上允许负债公司的经理层继续对公司进行控制主要出于对下述因素的考虑:(1)允许负债公司的经理继续控制和经营负债公司, 有助于陷入财务困境的公司尽早宣布破产,通过破产程序对其所负债务进行重组,收到起死回重的效果;(2 )负债公司的现有经理层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业务细节十分熟悉;(3 )此举有

9、利于负债公司不因破产程序而中断经营并能顺利度过破产难关。几乎任何一家美国公司均可申请破产重组程序,且公司申请破产重组程序时,不必达到失去清偿能力的界限。 这一点似乎也令人难于理解,但破产法之所以作此规定主要是基于下述两点:(1)鼓励负债公司迟早抓住重组时机。 一旦负债公司已失去清偿能力再申请破产重组程序,可能会为时太晚,以致无可救药。如果负债公司提前申请破产重组,更有利于满足债权人的债权,保护债权人的利益;(2 )不致于在人们心目中形成一种只有毫无希望的公司才申请破产重组的观念。这种观念不利于公司企业乃至整个经济的 发展 。在法庭认为有证据证明负债公司的经理层已无能为力或有不公正或违法行为,法

10、庭才会指定一位受托人接管公司。5、 破产清算当债务人重组失败,则会进入破产清算(或者不进行重组直接进入清算流程)。由破产法院指定一个破产受托人,具体负责清算债务人的财产。不过,美国法律规定,债务人在申请破产时,依法可保留一定数额的豁免财产。豁免财产数额根据各州的地方立法而有所不同,有的州规定债务人的住房、小汽车为豁免财产。如纽约州规定动产为25000美元,不动产为10000美元。美国破产立法认为,诚实的债务人受破产宣告已遭不幸,债权人应宽容债务人,允许债务人保留其维持基本生活的一定数额财产,否则,破产债务人往往要依赖社会救济过日子,加重社会负担。当债务人申请破产时,“自动中止程序”便开始生效实

11、施。“自动中止程序”的效力在于暂时阻止债权人向债务人追索债务。破产程序终结之前债权人可以获取债务人财产的唯一途径是向破产法庭申请“解除自动中止程序”,即申请破产法庭准许其重新占有债务人的特定财产。能够提出此等申请的往往是具有担保权益的债权人。如果具有担保权益的债权人能够向法庭证明担保品的价值正在大幅度减损,且债务人并未采取措施保护债权人对担保品所享有的担保权益,此时,法庭即可“解除自动中止程序”,准许债权人重新占有担保品。根据美国破产法典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算时,有担保权益的债权人要优先于无担保权益的一般债权人受偿。虽然在破产案件未彻底了结之前,由于自动中止程序的存在,具有担保权益的债权人不得

12、对担保品擅自行使处分权,但此等担保品终究要移交给具有担保权益的债权人,或被出售用以清偿具有担保权益的债权人。如果担保品的价值大于所担保的债务,则该债权人系“过度担保”的债权人,其债权可获得百分之百的满足。如担保品的价值小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的债权则为担保不足的债权。担保品不足以清偿的债务部分则转化为未受担保的普通债务。所有不具有担保权益的普通债权人受到平等保护。破产财产被售后,所有普通债权人对破产财产出售所得均能分得一份。如果某个单一的债权人对破产债务人享有70%的无担保债权,则该债权人有权得到破产财产出售所得的70%。例外情形是,有些债权在法律上称之为“优先”债权,在获偿顺序上优先于其他债

13、权。一旦法庭确认,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系善意行事并已将豁免的财产全部用于了清偿债权人,此时,债务人仍未清偿完结的债务一笔勾销,即此等未清偿债务在法律上不再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不过,债务人的有些债务即使通过破产程序也永远不能勾销。这些债务包括子女抚养费、离异配偶扶养费、酒后驾车致人损害之债以及债务人故意或恶意损害所生之债等。遭遇买家破产对策研究1、遭遇买家破产风险 出口企业出手要快由于不熟悉美国的破产法律环境和操作程序,出口企业往往难以参与债务人破产资产的重组和清算过程,遭受损失的风险更大。对于登记债权,很多企业不知道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如何委托律师,因为登记债权的时间有限,企业一定要动作快。第

14、一时间向买家当地的破产法院做好破产登记2、建立信用风险预警机制,对贸易实行全流程管理国际贸易中,出口企业对进口商的信用管理是对应收账款管理的主要形式和重要手段之一,出口企业应建立信用风险预警机制,对贸易实行全流程管理,积极收集信息,主动监控风险,按拖欠、拒收、破产等不同风险类别,系统建立应对预案,一旦识别风险,立即作出反应,最大程度减小损失。3、注重积累实战经验,主动研习贸易相关法律法规出口企业要注重对信用风险案件处理的经验积累,在企业内部建立案例共享或培训机制,鼓励业务人员以实际案例为依据,主动研究和学习国际贸易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风险应对和处理的专业性。4、联合国内出口企业出口企业的联合

15、有利于共同应对,分担风险,降低费用支出;有利于强化无担保债权人和供应商的地位,争取自己的话语权,还有利于扩充债权比例。同时可以扩大债权,在企业破产重组后可以争取董事会席位。5、分析利弊,制定破产后的出运方案成为破产重组企业的关键供应商是个关键,只有对破产企业的继续存活起到关键性作用的供应商,才有资格与破产企业以清偿破产前欠款为条件谈判继续合作协议。要合理控制发货进度,有效控制风险、逐步减少损失。可以结合旧债到期日和还款金额安排新出运日期和出货量,尽量保证每笔货物出运或者交单前都能收到高于出货金额的旧债还款。同时根据买方归还旧债的进度,可以随时掌握买方的最新经营情况,若有异动,可以随时停止发货并

16、控制在途货物。6、跟踪重组进程,及时调整战略成为重组后公司股东之一,参与公司的治理,则需要积极出席董事会,了解公司现在的经营情况,实时更换管理人员,更积极的面对市场的挑战,并且加强风险防范的工作。7、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工具,通力配合有效减损出口企业要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工具,主动将保险的损失补偿功能嵌入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保险原理,在风险发生时,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有共同协作、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而保险人往往因为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队伍,对风险处置和应对有着更为明显的优势。出口企业要充分利用这一优势资源,一旦风险发生,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人,通力配合,有效减损。总结:综上所诉,自2009年起美国破产企业数量在不断增长。面对大量美国企业纷纷破产的局面,中国出口企业应注意提前防范,并积极应对。如盲目观望,待到美国企业资产亏损耗尽之时,多数贸易债权人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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