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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丰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1.5灾害分级2.组织指挥体系2.1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2.2扑火指挥2.3工作组3.预警和信息报告3.1预警3.2火情监测3.3气象服务3.4信息管理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4.2响应措施4.3县级层面应对工作5.后期处置5.1火灾调查评估5.2工作总结5.3奖励与责任追究6.综合保障6.1队伍保障6.2运输保障6.3航空消防飞机保障6.4通信与信息保障6.5物资保障6.6资金保障7.附则7.1灾害分级标准7.2以上、以下的含义7.3预案管理与更新7.4预案解释7.5预案实施时间7.6附件1.总则1.1编制
2、目的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加强火情预警监测,规范火灾处置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林区稳定,建设生态文明。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赣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赣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信丰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信丰县机构改革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及邻县发生在县境边界处且对我县构成严重威胁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1.4工作原则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3、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国有林场等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个人)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1.4.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据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形成合力。1.4.3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建立以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乡(镇)半专业扑火队、村应急分队、国有林场和其他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个人)等应急力量联合行动的扑火机制,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重要设施和居民点的安全防范,努力避免人员伤亡
4、,减少灾害损失。1.5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分级标准见附则。2.组织指挥体系2.1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县森防指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包括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森林公安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县气象局、县
5、广电新闻中心、信丰报社、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分公司、县移动分公司、县联通分公司、县人保公司等。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县委办:综合协调和督办省委、市委和县委及县森防指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并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县政府办:负责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和火灾扑救信息,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参与森林火灾扑救等工作,加强对网络舆情信息的监控和管理。县财政局:负责筹集森林防灭火资金,安排县本级经费预算,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根据需要,为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提供应急资金保障。
6、县委宣传部:指导协调森林防灭火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重大以下森林火灾的处置工作,配合上级森防指做好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的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开展实施相关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协调指导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承担县防火办日常工作。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
7、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指导基层林业部门配合做好森林火灾处置相关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森林火灾刑事案件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必要时,可以按程序提请,以县森防指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全县消防救援队伍扑救森林火灾的教育训练工作,组织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辖区民兵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辖区军兵种及预备役部队支援重大森林火灾扑救,负责申请和协调入我县任务部队遂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县公安局:负责领导全县公安机关查处森林火灾刑事案件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指导维护火场治安秩序,根据需要实施局部交通管制;管理仓储环节的烟花爆竹;为森林
8、消防批准必要的燃油购买指标。县法院:负责依法监督和实施全县森林火灾案件的审判工作。县检察院:负责依法领导全县森林火灾案件的检察工作,并依法履行相关法律监督职责。县发改委:负责将全县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森林防灭火重点建设项目。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森林火灾处置所需的测绘技术支持,做好森林火灾处置的测绘保障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运力,保障森林防灭火专用车辆的免费优先通行,为扑火人员和物资快速运输提供支持保障。县民政局: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县教体局: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指导林区
9、学校做好森林火灾安全防范工作,协调灾区学生安全疏散工作。县生态环境局:协助配合做好减少秸秆焚烧行为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全县野外农事用火的管理,协助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县森林公安局:负责全县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组织开展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县文广新旅局:负责督促和指导全县旅行社、导游开展森林防火宣传,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落实旅游景区森林火灾防控措施,组织火灾发生地旅游团体及游客的安全撤离工作。县卫健委:负责医疗救护保障工作,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县人社局:负责全县森林防灭火从业人员相关政策保障措施,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按规定做好表彰奖励工作。县
10、气象局:负责监测和分析天气气候形势,做好森林火险天气预测预报和高火险警报发布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县广电新闻中心、信丰报社:负责组织对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按县森防指的要求主动向上级新闻部门提供稿件。必要时,根据县森防指的要求,及时发布森林防灭火信息。县供电公司:负责做好输变电设施和线路的巡检维护工作,减少由此引发的森林火灾风险;根据扑火需要,做好“拉闸断电”工作。县电信、移动、联通分公司:负责做好森林火灾扑救中的应急通信保障和森林防灭火信息发布工作。县人保公司:负责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做好森林保险工作;负责对投保森林的灾后损失理赔工作。
11、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县森防指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森林防灭火责任和需要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做好本辖区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林区的村(居)民委员会、金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金盆山国家森林公园、谷山森林公园、香山地质公园等应当健全森林防火组织,订立森林防火公约,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实行森林防灭火分片包干责任制。国有林场和其他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承担其经营范围内的森林防灭火责任。2.2扑火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县人民政府或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办法分别负责指挥。当出现初发火情
12、时,由火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启动应急处置办法组织指挥扑救,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县森防指;当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由县森防指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扑救并负责指挥。县森防指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明确现场指挥人员。现场指挥部负责全面掌握火场动态,协助和指导火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县森防指汇报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扑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2.3工作组县森防指根据需要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2.3.1综合协调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林业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传达领导指示;下达扑
13、火指令;跟踪汇总森林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各组工作,督办重要事项;承办县森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和事项。2.3.2火灾扑救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林业局、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气象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协助火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扑火力量配置方案;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协调调派专业森林消防队、消防救援队伍、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救援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承办县森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2.3.3医疗救治组由县卫健委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
14、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根据需要负责调集卫生技术力量和急需的医疗器械、药品,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等工作,承办县森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2.3.4应急保障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电信分公司、县移动分公司、县联通分公司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协调运力保障扑火人员、装备和物资的运输需要;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及时疏导交通;根据需要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及时下拨救灾资金,承办县森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2.3.5信息发布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文广新旅局、信丰报社、县广电新闻中心、县电信分公司、县移动分
15、公司、县联通分公司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协调指导森林防灭火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承办县森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2.3.6社会稳定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人武部、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等单位和部门参加。主要职责:根据需要协助群众转移和安置,加强治安管理,依法处置有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化解因火灾造成的矛盾纠纷,承办县森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2.3.7专家组由不同领域的技术和管理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对森林火灾扑救工作重大决策和灾情评估等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承办县森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3.预警和信息报告3.1预警3.1.1预警分级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森林火灾预警等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3.1.2预警发布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短信、手机新媒体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并报县防火办。必要时,县森防指向乡(镇)人民政府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3.1.3预警响应(一)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