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塔吊拆装、使用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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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塔吊拆装、使用监理实施细则适用范围:适用于采用混凝土基础的塔吊。10.5.1工程概况 (略)。10.5.2施工准备监理要点:(1)核查安装、拆卸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装、拆卸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2)审核施工方案需要审核的施工方案包括塔吊基础施工方案;塔吊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核时应注意:1) 塔吊基础施工应符合塔吊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具体的使用场地的地基承载力要进行验算。2) 塔吊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安拆单位编制,并经安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安拆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应报总包

2、单位程序审批。3) 其他:同“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3)核查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登记备案等安全资料。(4)核查施工单位与塔吊安拆单位的合同。(5)机具设备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态良好,技术性能应能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6)作业条件检查1) 安装与拆除前,安装单位应组织安装人员认真熟悉塔吊的使用说明书、技术性能等,防止安装过程中出现差错。2) 安装前,施工单位应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装单位等关人员对混凝土基础进行验收,符合下列条件后方可使用: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基础表面平整度

3、允许偏差为1/1000。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3) 安装前,安装单位应对所安装起重机检查下列事项: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以排除隐患。对自升塔吊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 (爬爪) 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对采用旋转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4) 安装与拆除时,现场的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安装与拆除作业条件。10.5.3塔吊基础施工 (略)。10.5.

4、4塔吊安装与拆除1塔吊安装与拆除操作要点(1)塔吊拆装、升降、附着锚固等程序及方法应符合塔吊使用说明书的具体规定。(2)塔吊拆装、升降、附着锚固、检验与调试应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 33) 的规定。(3)塔吊拆装1) 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2) 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

5、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3) 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4) 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5) 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 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装配技术要求拧紧。6) 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缓冲止挡器和限位开关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

6、杆、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4)塔吊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升降作业过程,必须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2) 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充分的照明。3) 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4) 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5) 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

7、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 (销子) 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6) 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7) 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5)起重机的附着锚固1) 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 附着距离等,应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变动时,应另行设计。2) 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

8、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3) 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4) 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5) 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 符合出厂规定。6) 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7) 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8) 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9) 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专人负责,工作时

9、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关安全操作的规定。(6)起重机内爬升1) 内爬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风力在五级及以上时,应停止作业。2) 内爬升时,应加强机上与机下之间的联系以及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故障及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爬升。3) 内爬升过程中,严禁进行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4) 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出塔身底座的支承梁或支腿,通过内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上,并应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5) 内爬升塔吊的固定间隔不宜小于3个楼层。6) 对固定内爬升框架的楼层楼板,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做临时加固。搁置起重机底座支承梁的楼层下方两

10、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做临时加固。7) 每次内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应立即采用钢筋混凝土封闭。8) 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应检查内爬升框架的固定、底座支承梁的紧固以及楼板临时支撑的稳固等,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7)起重机检验与调试 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2监理要点(1)巡视检查塔吊拆装、升降、附着锚固等程序、方

11、法是否符合施工方案要求,无安全隐患等。(2)检查塔吊安拆期间的安全防护情况。(3)核查塔吊安装单位的专业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在岗。(4)核查塔吊安装、拆卸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10.5.5塔吊检测、验收、备案1检测、验收、备案程序(1)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总包单位应委托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塔吊进行检测。(2)检测合格后,总包单位应组织出租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等对塔吊进行验收。(3)验收合格后,总包单位应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备案。2检测的主要项目(1)基本要求:起重机与建筑物之间等的安全距离、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自由端高度、超年限性能与结构应力测试。(2)基础:基础制作应符合说

12、明书要求或专项基础设计方案。(3)结构件:主要结构状况、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的侧向垂直度。(4)吊钩:吊钩标记和防脱钩装置、滑轮防跳绳装置。(5)行走系统:行走限位装置、轨道终端缓冲装置。(6)起升系统:高度限位器、力矩限位器。(7)回转系统:回转限制装置、小车断绳保护装置、小车变幅限位、小车断轴保护装置、小车缓冲装置及端部挡架。(8)顶升系统:爬爪、支承座及防脱装置状况齿轮齿条爬升上下限位器。(9)电气系统:专用电源箱、安装高度与距离、接地装置及接地电阻。3塔吊验收资料(安全资料)(1)租赁合同。(2)生产厂家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监督检验合格证书、安装使用说明书、首次出租前

13、或首次安装前登记备案证明。(3)塔吊基础施工方案。(4)塔吊基础施工记录及验收资料。(5)安装、拆卸合同。(6)安装、拆卸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7)安装、拆卸施工方案及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8)安装工程验收资料。(9)检测合同。(10)检测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测人员操作资格证书。(11)检测合格证明。(12)使用单位验收手续。(13)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14)起重机械司机及起重信号司索工。(15)验收合格后使用前的备案证明。4监理要点(1)核查塔吊检测单位资质及人员资格。(2)见证塔吊检测过程。(3)参与塔吊

14、的验收工作。(4)核查塔吊登记备案、检测、验收及使用备案手续,手续齐全后方可同意使用。10.5.6塔吊使用期间安全管理巡视检查要点:(1)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2)每月或连续大雨后,应及时检查混凝土基础是否不均匀的沉降。(3)应保持起重机上所安全装置灵敏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所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4)起重机在无线电台、电视台或其他强电磁波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与吊钩接触的作业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应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放电装置。(5)当同

15、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6)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1) 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2) 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3)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4)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5)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6) 供电电缆无破损。(7)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8)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无噪声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9)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10)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11)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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