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价格监测一网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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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改委价格监测“一网打尽” 随着9月的过去,通胀正在和气温一样逐渐趋冷。 看来一切正如大部分经济学家们预测的那样,7月会成为202年单月物价的最高点,三季度则会是今年数据最高的季度。 但政府却并没有放松对物价的监管,一张大网正在编织。 这张网被国家发改委称之为“全国实时价格应急监测调查系统”(以下称“价格监测系统”),于22年11月1日起开始试运行,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全国物价监测系统。 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介绍说,按照计划“价格监测系统”在20X年底前建成,该系统将不仅涵盖全国绝大部分粮食、蔬菜、肉禽蛋奶等生活必需品,而且还将覆盖煤炭、石化、钢材等大宗原材料商品的价格。 这张还在扩张的大网将成

2、为国家发改委今后管理物价的体温表,将根据这些商品的价格变动情况,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 这些应对措施包括舆论引导、扶持生产、促进流通、储备吞吐、提醒告诫、监督检查以及必要的价格干预措施等手段,通过这些手段,发改委希望能够“将价格异常波动控制在萌芽状态。” 撒网布局 据介绍,“价格监测系统”是国家发改委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国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预警,提高价格调控的针对性和预见性而建立的。为建立这套物价监测系统,被纳入监测范围的地区和市场将会获得国家发改委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配置电脑、电话、建设网络等硬件采购方面,同时也拨付专项监测经费。 一些设备和资金被分配到超市和批发市场,一些被分配给了某个村镇的农产

3、品种植户、养猪户手中,或者被发给集市上的一个小商贩,还有一些则被分配给地方物价部门。这些人或者部门成为国家发改委在全国各地设置的价格监控调查点。 在整个系统运行之前,国家发改委对其进行了专门的培训。培训完成后,他们有的还需要签订责任书。一位代为国家发改委进行培训的地方有关部门官员,在给地方进行培训时说,实时价格应急监测调查系统的启动是物价部门增强应急反应能力,掌握市场价格调控主动权,提高决策有效性的重要决策。 这些点负责监控的对象具有详细的分类,豆油被分为散装油和桶装油,猪肉被分为生猪活体和白条肉,面粉被分为标准粉和富强粉。按照培训的内容,他们不仅负责监控还负责调查。其结果可以通过网络和电话,

4、及时反馈给国家发改委价格主管部门。 202年11月,国家发改委首批选择了全国2个省、个大中城市、32个地级市和53个县的7个监测调查点进行试点,试行期为一年。202X年1月,发改委在全国开始正式启动了更大范围的物价监测。这些散落在各地并在不断扩大的监测点所提供的信息,将成为发改委价格决策的基本依据。 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说,从试运行到现在,价格监测系统还是很好的发挥了价格监督和预警的作用,给抑制物价过快上涨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使得出台相关措施的更具有针对性。这些措施,不仅包括增加供给,平抑物价,正确引导市场预期,还包括对一些价格违法典型事件的处罚和通报。 今年上半年至今,一些企业或个人商贩因囤积中

5、药材、串通涨价、跟风涨价、散布涨价谣言等价格违法行为,接连被国家发改委发现并依法予以处罚。就在9月中旬,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还召集了茅台、五粮液等重点白酒骨干企业的座谈会,要求企业稳定价格、保障供应、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不能再涨价。座谈后,白酒协会在其网站上发布了“不涨价倡议书”。 有关人士透露说,国家发改委下一步还将联合一些具体的行业协会,将一些重点大宗商品纳入到价格监测系统中来。去年,国家发改委曾联合煤炭运销协会等部门在秦皇岛设立了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今年10月即将发布的铁矿石价格指数,也已经被纳入价格监测体系。 上述人士说,发改委没有精力和人员对全国各种商品都建立起独立的价格监测系统,而行

6、业协会在具体的某些行业方面又有条件,因此发改委会选择和一些行业协会合作共同建立。 物价管理之辩 事实上,在国家发改委要求建立“全国价格监测系统”之前,国家商务部、农业部和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均已经有了成型的价格监测和统计体系。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商务部市场运行专家委成员洪涛说,现在整个国家的价格主管部门在国家发改委,客观的情况是,市场在运行过程中,价格波动越来越频繁,幅度也越来越大,相应地调控难点也越来越大。因此,各部门应该在物价调控方面加强配合。 在洪涛看来,全国目前9%以上的商品都已经实现了市场定价,有不到2%的商品是政府定价,还有不到%的是实行政府指导价,在这一情况下,要加强对市场价格的全面

7、监管并不容易。 市场对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的担心并不是在监测本身,而是在于国家发改委采取的价格干预措施。企业在担心,价格监测系统反映出来的价格走势,将会直接决定政府针对物价采取的手段,其中最极端的便是价格管制。在2X年,国家发改委曾经对电煤价格宣布实施临时价格管制,时间将近半年。自今年上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对通过频繁的约谈、警告、处罚等措施,对一些行业企业的涨价行为进行了干预。 国家发改委人士说,提出约谈的行业和企业都是存在不合理涨价因素的,而对于一些企业进行的直接价格处罚,是因为有证据表明,这些企业在经营中存在违反价格法的行为。发改委不会直接干预市场物价,而是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能够稳定市场预期

8、和价格。 不过,在企业看来,发改委约谈的效果其实和直接的价格干预并没有两样了。一位曾经被约谈过的食品企业负责人对本报说,“约谈后你还要继续涨价,岂不是等于在自找处罚”。 对于国家发改委的价格管理,不少专家都表示了担忧。中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对记者说,发改委针对物价的措施,短期来看也是对的,因为现在货币手段已经几乎没用了,短期内这些价格跳起来,需要压下来,靠市场因素不行,只能靠行政的力量。短期内需要行政控制,不能让价格上涨过快,但是长期下去就不行了。 曹远征认为,管理物价和防治通胀,需要从推进收入分配改革等根本问题入手。如果这些根本的改革推进不了,后面只能对物价压得更厉害,最后会陷入一种恶性

9、循环。 洪涛说,物价管理部门需要降低税收、降低流通环节的费用、增加供给等方面入手。而现在进一步加强物价监管和对市场的干预,其实是在头疼医头。 一位来自国家信息中心的专家认为,在管理物价方面,价格干预可以采取,因为这是中国特色,中国的国情决定的,短时间内,货币政策用尽还不起作用,只能干预。但是他也认为价格干预不宜久用。 眼下输入型通胀的预期在不断加剧,国家发改委也在准备各种措施环节二次通胀的出现。知情人士说,国务院高层曾提出在防通胀过程中,要加强监管慎用干预。 在此背景下,价格监测系统的建立,对于国家发改委来更为重要。据说,在9月中旬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官员赴地方进行调研时,曾提出,在全球流动性较为

10、充裕、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及农村劳动力成本上涨的情况下,物价形势不容乐观,包括资源性产品和农产品价格在内的物价上涨将是一个长期趋势。 该官员提出的应对措施中包括,建立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增强政府价格调控能力。 最后一条是,国家发改委将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位居全国前三名的省市进行通报。 第二篇:发改价格发改价格222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 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 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机动车牌证等收费标准的函(公交管202X131号)、农业部关于申请制定拖拉机联合

11、收割机牌证工本费安全技术检验费和驾驶员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农机函22X号)收悉。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和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牌证工本费依法实行全国统一的收费标准。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汽车、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低速货车(原四轮农用运输车)、摩托车,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对拖拉机(以下简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对机动车”)发放号牌时收取号牌工本费、临时号牌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 、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

12、2、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 4、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50元; 、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元。 上述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在对机动车发放行驶证、临时行驶证时,收取行驶证、临时行驶证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行驶证每本15元、临时行驶证每本10元。行驶证、临时行驶证工本费标准包括机动车行驶证、临时行驶证所附照片的拍摄费用和照片塑封费用。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在向机动

13、车登记申请人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时,收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在对考试合格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发放驾驶证时,收取驾驶证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每证0元。 (五)补发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证均按上述标准收费,不得加收任何费用。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每个元;车主自愿安装号牌架的,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5元(含号牌安装费),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1元(含号牌安装费)。 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在对机动车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检验时,收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的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

14、按照汽车每车次不超过10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拖拉机每车次不超过元的标准核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没有检测设备而进行人工检验的,按照上述标准减半收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第一次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进行复检时不得收费。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的检验费按照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在组织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考试时收取驾驶许可考试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组织驾驶许可考试

15、的实际成本支出核定。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不得在机动车号牌工本费之外再收取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及号牌安装费用,不得在机动车行驶证、临时行驶证工本费之外再收取照相费,不得再要求机动车车主提供照片。 五、收费单位实施上述收费,要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其中,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的,使用税务发票。不按规定亮证收费、进行收费公示和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缴纳。 六、本通知自2X年1月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二四年十二月七日 主题词:机动车牌证收费标准通知 第三篇:国家发改委曝光价格欺诈案例国家发改委曝光价格欺诈案例最高处0万元罚款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对部分省会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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