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权参考题目缩影.doc

上传人:人*** 文档编号:561686255 上传时间:2022-09-26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2.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2年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权参考题目缩影.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2012年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权参考题目缩影.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2012年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权参考题目缩影.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12年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权参考题目缩影.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2年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权参考题目缩影.doc(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三、简答题:1.处方开具有效期的规定?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2. 盐酸二氢埃托啡、盐酸哌替啶处方有何规定?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3. 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复诊或随诊有何要求?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4.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以健康人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试验的受试对象的,处罚有何规定?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以健康人为麻醉药品和第一

2、类精神药品临床试验的受试对象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受试对象造成损害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依法承担治疗和赔偿责任。5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违反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罚有何规定?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6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时应当向哪些部门报告?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7对于

3、盐酸二氢埃托啡和盐酸哌替啶的使用有什么要求? 盐酸二氢埃托啡和盐酸哌替啶为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用量,仅限于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8除了哪些情形以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9麻醉药品注射剂的使用地点。使用麻醉药品短期镇痛,止咳的门诊患者,门诊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常用量,只限患者就诊时使用,严禁交患者自用.晚期癌症患者每日使用无极量限制.注射剂处方一次不超过三日用量.医院购买的麻

4、醉药品只限于在本单位临床使用.10. 医师出现哪些情形,处方权由其所在医疗机构予以取消?(一)被责令暂停执业;(二)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三)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四)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五)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六)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四、问答题:1简述癌症三阶梯止痛原则。 阶梯治疗药物轻度疼痛非阿片类止痛药辅助药物中度疼痛弱阿片类非阿片类止痛药辅助药物重度疼痛强阿片类非阿片类止痛药辅助药物2简述止痛药物的给药途径。1.口服给药法2.直肠给药法3.经皮肤给药法4.舌下含服给药法5.肌肉注射法6.静脉给药法7.皮下注射给药法3简述阿片类止痛药物的不良反应

5、和处理(列举5种)。1、便秘:几乎所有使用阿片类止痛药的患者都有便秘。在开始用阿片类止痛剂时,应着手制定定时通便方案,包括使用缓泻剂和大便松软剂,如番泻叶、酚酞、石蜡油等。同时应注意调整患者的饮食结构。2、呼吸抑制:是使用阿片类食物过程中潜在后果最严重的副作用。通常发生于第一次使用阿片类药物且剂量过大的患者,在止痛的同时伴有中枢神经系统抑制所致,随着反复用药,这种并发症的危险性逐渐减少。当发生呼吸抑制时,应用1:10纳络酮稀释液缓慢静脉滴注治疗;对昏迷患者应做气管切开。3、镇静和嗜睡:可以发生在第一次或反复合用阿片类止痛剂之后。尽管有时临床上需要患者镇静,但它们并不是止痛剂所需要的成分,特别是

6、对非卧床患者。处理方法包括减少个别药物的剂量或延长给药的时间间隔,也可选用血浆半衰期较短的药物。4、恶心和呕吐:有2/3使用阿片类止痛剂的患者伴有不同程度的恶心呕吐,可选用甲哌氯丙嗪、灭吐灵、维生素B6等药物治疗。5、急性中毒:表现为呼吸抑制、昏迷、缩瞳和消化道痉挛等,阿片类药物中毒选用纳络酮治疗。4.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对首诊医师有何要求?对病历留存材料有何要求?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

7、身份证明文件;(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5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师和药师出现了哪些行为,是必须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一)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二)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医师未按照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三)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6你如何理解止痛药物“天花板效应”?哪些阶梯药物会有“天花板效应”?镇痛药的“无天花板效应”是相对于非甾体抗炎药

8、“天花板效应”而言的,即当药物达到一定剂量后,其镇痛效果不会随着剂量增加而增强,而只有药物不良反应的增加。第一阶梯药物:非阿片类药(主要是非甾体类止痛药)和第二阶梯药物弱阿片类药物(如可待因等)7在癌症疼痛治疗中,为什么说口服给药方式是最佳途径?口服给药吸收影响因素少;吸收完全;调整剂量方便;患者依从性好。因此慢性疼痛患者能口服就口服,只有在严重、持续呕吐不能吞咽等情况下,才考虑其他途径。直肠给药通常适用于无法口服的患者或儿童;舌下给药可用于突发痛的处理;皮肤给药的吸收受个体差异影响,起效慢,作用持续时间长,故剂量不易调整,也存在残余药膜回收问题,多用于不能口服剂及稳定性疼痛患者。鉴于此WHO

9、三阶梯止痛原则推荐.8患者口服吗啡后出现恶心时应如何处理?请详细说明。由于吗啡可刺激丘脑化学感受器,使前庭敏感性增加,以及胃排空迟缓,从而引起恶心、呕吐等症状,一般在用药后三到七天,恶心、呕吐科逐渐减轻。对于轻度恶心、呕吐者可在给予处方第一片吗啡同时或之前30分钟给以胃复安5-10mg或者氯丙嗪12.5-25mg,做对症处理;对于重度恶心、呕吐者,可给予恩丹西酮8mg或者格拉司琼3mg;对于顽固性呕吐者,可将口服给药改为直肠给药。9. 简述疼痛治疗初期药物剂量调整过程?如患者突发性疼痛反复发作,需根据个体耐受情况不断调整追加药物剂量,增加幅度为原用剂量的25%-50%,最多不超过100%,以防各种不良反应特别是呼吸抑制的发生.对于因其他辅助性治疗使疼痛明显减轻的长期应用阿片类患者,可逐渐下调药物剂量,一般每天减少25%-50%,药物剂量调整的原则是,保证镇痛效果,并避免由于减量而导致的戒断反应。当出现不良反应而需调整药物剂量时,应首先停药1-2次,再将剂量减少50%-70%,然后加用其他种类的镇痛药,逐渐停用有反应的药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