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武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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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成武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DTY-2018-005招 标 人:成武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专心-专注-专业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成武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项目编号:SDTY-2018-005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成武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成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成发改审批2018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武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武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

2、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成武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招标面积约为30500m,主体建筑为9层框架结构,投资约1亿元;2.2建设地点:位于成武县永顺路与会文路交叉路口;2.3设计周期:3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应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应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项目负责人与专

3、业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且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3.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下列证件有效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份),于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5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武县建设局7楼708室报名,证件不齐全或过期不予受理。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4.3资质证书副本;4.4拟派项目负责人壹级注册建

4、筑师证书及其高级职称证书,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4.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到场报名的,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以上证件资料必须提供有效原件并附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另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平台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成武县政务服务

5、中心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许庆联系电话:0530-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菏泽市和平路国贸中心B3号楼16004室邮 编:联 系 人:王重阳 赵勇电 话: 2018年4月24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成武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地址:成武县汉泉路中段路东联系人:许庆联系电话:0530-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菏泽市和平路国贸中心B3号楼16004室联系人:王重阳 赵勇联系电话: 邮箱:1.1.5项目名称成武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1.1.6建设地点位于成武县永顺路与会文路交叉路

6、口1.2.1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1.2.2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部分落实1.2.3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规划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经专家论证后合格的)1.3.1建设规模成武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招标面积约为30500m,主体建筑为9层框架结构,投资约1亿元1.3.2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主体设计及室外配套设施设计)+相关服务(设计内容详见第五章“工程说明及设计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7、方面具有承担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应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应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项目负责人与专业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且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6天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2.2招标文件的发放请各潜在供应商于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3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到成武县建设局7楼708室领取招标

8、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2.3.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6日前2.3.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2.3.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修改发出后24小时以内2.4.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文件修改发出后24小时以内3.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答疑、澄清文件等3.2.1招标控制价31元/m,各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3.3.1投标有效期90个工作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元)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3、缴纳

9、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投标人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4、开户名:成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武支行6、账号: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6月8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8、退回:未中标投标企业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注:各潜在投标人缴纳完投标保证金后须到成武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成武县建设局7楼710室)换取收据,并将收据与汇款回执附在投标文件中。3.5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4.1.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

10、月12日9时30分4.1.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成武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成武县财政局)一楼开标室4.1.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成武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成武县财政局)一楼开标室 5.2.1方案讲解和演示不要求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组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3其他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收费的5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付款方式1、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发包人支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合同

11、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2、设计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五日内,发包人支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10;3、提交初步设计文件且通过审查后五日内,甲方应向乙方再支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4、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且通过施工图审图后五日内,甲方应向乙方再支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40%;5、工程主体竣工验收后五日内甲方应向乙方再支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5%; 6、工程竣工验收后五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剩余的全部设计费用。(一) 总 则1. 工程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设计招标。1.1. 招标项目招标人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1.2.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5. 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6. 招标项目发包的内容和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方案设计应包括为方案获得批准所需要的优化和修改的全部工作。施工图设计应包括工程所需的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主体设计及室外配套设施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1.7. 计划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8. 设计周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 资格审查方式2.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13、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2.2. 资格审查按照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的规定进行评审。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应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应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项目负责人与专业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且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3.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4. 投标费

14、用投标人应承担己方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等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5. 踏勘现场5.1.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在投标前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工程的设计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投标人应自行到现场踏勘。5.2. 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以提出要求澄清问题。但所有问题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视情况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将此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管答疑会口头回答与否,最终均以书面文件为准。6. 知识产权6.1. 招标人应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投标人拥有设计方案的著作权(版权)。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设计方案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6.2.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案的使用权。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6.3. 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的,应当事先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未经相关投标人书面许可,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不得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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