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八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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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八项管理规定、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管理规定第一章:基槽、坑、沟与大孔径桩扩底桩口的防护第一条 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 1.5 米,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 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上下坡道或爬梯。第二条 开挖深度超过 2 米,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 应设红色标志灯。第三条 槽、坑、沟边 1 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槽、坑、沟边与 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 1.5 米,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技术措施, 并上报 上级安全、技术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准施工。第四条 挖大孔径桩与扩底桩施工前,必须按标准制订防坠人落物、防坍塌、 防人员窒息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落

2、实。第二章:脚手架作业的防护第五条 钢管脚手架的管外径 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无严重锈蚀、 弯曲、压扁或袭纹的钢管。木脚手架立柱应用小头有效直径不得小于 8 厘米,无 腐枯、折裂、枯节的杉篙。脚手架杆件不得钢木混搭。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扣 件绑扎。第六条 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 1.5 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 1.2 米, 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 1 米。第七条 装修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 1.5 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 1.8 米, 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 1.5 米。第八条 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垂直距离不得超过 4 米,水 平距离不得超过 6 米,拉接所用的材料强度

3、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高大架子不得使用柔性材料拉接。在拉接处设可靠支顶。施工现场八项管理规定第九条 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铺满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 20 厘米,不得有 空隙和探头板、 飞跳板。 脚手板下层兜设水平网。 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 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 1.2 米。严禁 用竹笆作脚手板。第十条 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凡高度在 20 米以上的外脚手架, 纵向必须设置十字盖,十字盖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 4560度。高度在 20 米以下的必须放置正反斜支撑。第十一条 特殊脚手架和高度在 20 米以上的高大脚手架,必

4、须有设计方案。 第十二条 在建工程 (含脚手架具) 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四的边线之间, 应按规范保持安全操作距离;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护措施。第十三条 工具式脚手架作业防护应按技术规程支搭。第三章 洞口、临边防护第十四条1.5米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1.5 X1.5米以 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第十五条 电梯井口必须设高度不低于 1.2 米的金属防护门,电梯井内首层和 首层以上每隔四层一道水平安全网, 安全网应封闭严密, 未经上级主管技术部门批 准,电梯井内不得做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第十六条 楼梯距离到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

5、固防护栏杆用立挂安全网做 防护。回转式楼梯间应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第十七条 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的,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 挂安全网封闭。第十八条 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无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 挂安全网加一道防护栏杆施工现场八项管理规定第四章 高处作业防护第十九条 无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凡高度在 4 米以上 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固定 3 米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支 6 米宽双层网), 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得小于 3 米(高层建筑物不得小于 5 米)。高层建筑每隔四 层还固定一道 3 米宽的水平安全网。水平网接口处必须连

6、接严密,建筑物之间缝 隙不大于 10 厘米,并且外边沿明显高于内边沿,法支搭水平网的,必须逐层设立 网全封闭,支搭的水平安全网必须直至没有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第二十条 建筑物出入口应搭设高 36米、宽于出入通道两各1米的防护棚, 棚顶应满铺不小于 5 厘米厚的脚手板,非出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第二十一条 临近施工区域, 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 必须搭防护 棚,确保 人、物的安全。第二十二条 高处作业使用的铁凳、木凳应牢固,两凳间需设脚手板的,间距 不得大于 2 米。第二十三条 高处作业,严禁投掷物料。第五章 井字架、龙门架的使用防护第二十四条 井字架、龙门架的支搭必须合规程要求。高度在 10

7、 15 米应设 一组缆风绳,每增高 10 米加设一组,每组四根。临近建筑物或脚手架一侧应采取 拉接措施。缆风绳应用直径不小于 12.5 毫米的钢丝绳,并按规定埋设地锚,严禁 捆绑在树木、电线杆等物体上,严禁用别杠调节钢丝绳长度。第二十五条 井字架、龙门架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不小于 2 米的防护棚, 另三个侧面必须采取封闭的措施, 每层材料平台应有防护门, 两侧应绑两道护身栏 杆,并设挡脚板。第二十六条 井字架、龙门架的导向滑轮必须单独设置牢固地锚,不得捆绑在施工现场八项管理规定脚手架上, 井字架、 龙门架的导向滑轮至卷扬机筒的钢丝绳, 凡经通道处应予以遮 护。第二十七条 井字架、龙门架的天

8、轮与最高一层上料平台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6 米,必须设置超高限位装置,使吊笼上升最高位置与天轮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 2 米。第二十八条 吊笼两头必须安装安全门。第六章 操作人员个人防护第二十九条 进入施工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载安全帽。第三十条 凡从事二米以上,无法采取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第三十一条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佩戴相应的劳保用品。第七章 内业资料第三十二条 安全管理人员名单(组长、付组长、组员) 。第三十三条 架子工、安全员名册(证件复印件和人员花名册) 。第三十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 教育制度二、 检查制度三、 奖惩制度第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工地负责人

9、、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工长、班 组长与有关管理人员) 。第三十六条 培训考核登记(教育计划、应知应会考核成绩汇总表、三级教育 卡片)。第三十七条 基槽开挖安全防护方案或措施,由工地技术负责人编制,报公司施工现场八项管理规定技术、安保部门会签,主任工程师审批。第三十八条 高大和特殊架子搭、拆组织设计、方案或措施,由工地技术负责 人编制,报公司技术、安保部门会签,主任工程师审批。第三十九条 “四口”、“五临边” 的防护方案或措施, 由工地技术负责人编制,报公司技术、安保部门会签,主任工程师审批。第四十条 架子、卸料平台验收记录。第四十一条 安全技术交底。 (日期、项目、方法步骤、措施、要求和签字手

10、续)。第四十二条 日检表。第四十三条 “安全防护”检查评分表。第四十四条 采购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做到“三证”齐全有效。即:产品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第四十五条 定期检查整改验收记录。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第一章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第一条 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没有正式电工的工地施工用电不得投入运行第二条 实习电工,必须在正式电工的指导下进行操作。施工现场八项管理规定第三条 施工现场的电工每年 4 月份由公司安保组织体检, 体检挡案由安保部 门统一登记归档。第四条 电工班由各单位配齐常用测量仪表,加强检测手段。第五条 电工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单位按规定配齐并定期更换。第二章 移动式

11、电动工具的管理与检测第六条 凡属一类绝缘标准的移动电动工具,在接线前必须进行检测,相间、 相对零、相对地绝缘强度不小于 0.5 兆欧,并做记载。第七条 移动工具的接线必须接在开关箱上,开关箱的漏电开关不大于 15 mA( 漏电动作电流 ),使用前要进行试跳并做记录。第八条 振捣棒、 磨石机、电锤、电钻存放时间较长重新启用时紧固接线端子, 清理接线盒,并做绝缘电阻检测,电阻大于 0.5 兆欧方可使用,并做检测记录。第九条 对停止使用的各类电动工具的存放与保管,应避开潮湿、阳光直射, 存放在无热源、通风干燥的室内。第三章 电缆的使用与检测第十条 独立配电的施工现场使用五蕊电缆按五线制供电。第十一条

12、 使用电缆直埋或架空必须符合标准,截面必须与负荷相匹配,不得 使电缆超载。第十二条 严禁使用多处龟裂和严重破损的电缆。第十三条 新购置的电缆必须有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与耐压 试验单。第四章 施工现场配电箱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一律采用经国家劳动部、建设部认定的产品,严禁使用自 制的、不规范的、安全性能差的配电箱、开关箱。施工现场八项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装修阶段必须使用标准开关箱,禁止使用独立插座、自制开关盒。第十六条 在中集公司施工的外地队伍不得将非标准配电箱、 开关箱带入施工 现场。第十七条 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定期保养清扫、擦试。第十八条 配电箱、开关箱的技术资料、接线图、合

13、格证作为资料归档。第五章 技术交底、验收、电阻测试记录第十九条 技术交底必须有针对性,有具体内容,填写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交底人与接收人签字、注明日期。第二十条 临时用电验收表填写工程名称、施工项目。由电工、电气技术负责 人、使用单位、操作人参加,并由工地技术负责人签字。第二十一条 10000 平方米以上的工程, 工地验收后由公司安保部门复验, 合 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30000 平方米以上的工程,由总公司安保处复验后方可投入 运行。未经复验的不得擅自投入运行。第二十二条 防雷接地、保护接地、工作接地、重复接地的电阻测试每季度一 次,测试由二人进行,记录阻值,填写测试记录,并绘

14、制接地装置图。第六章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第二十三条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由工地电气技术人员或公司技术部编制。第二十四条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针对性内容具体措施完备, 能够反 映各个施工阶段的不同内容。第二十五条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公司技术部门审核, 主任工程师审 批。第二十六条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要写明工程名称、施工面积、施工 单位、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审批意见、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装订在施工施工现场八项管理规定组织设计首页第二十七条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一)编制依据(二)工程概况与现场勘探全部数据(三)确定电源进线和变电所、室、总配电箱、分配箱的装置、位置

15、与 线路走向与敷设方式。(四)总负荷计算,用电功率较大的分支线路的负荷计算。(五)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类型规格。(六)绘制平面布署图、立面图和系统接线图。(七)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防火措施。(八)采取的保护方式(接零或接地) ,防雷措施,漏电开关的选择、 安装和使用。(九)施工现场的自备电源,包括发电机组电源应具备的条件,机组与 市电的编序要求,自备发电机组的接地与防护,发电机组事故油池的设置。第八章 临时用电的技术档案第二十八条 电气技术资料有明确的来源、依据,资料相互衔接,资料 准确、可靠、系统、完整。第二十九条 电气技术资料必须体现基础阶段、结构阶段、装修阶段的 不同内容与不同特点。第三十条 电气技术资料必须字迹清楚、装订整洁,有封面、目录、页 数。第三十一条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资料(一)现场勘探全部图纸。施工现场八项管理规定二) 现场电气装置、用电设备的详细统计资料。(三) 负荷计算与其它各种计算资料与电气布置图。第三十二条 技术交底资料(一)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总体意图、具体技术内容。(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交底。(三)电气防火措施交底。(四)特殊用电部位的特殊安全措施交底。第三十三条 安全检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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