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停车管理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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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停车管理作业指导书一、职责划分1、品质管理部负责全面指导、检查、考核项目日常停车管理,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工作。2、物业服务中心2.1、各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执行停车管理制度,并监督员工执行,每半月开展一次停车收费管理自查自纠。各物业服务中心停车管理实施方案需报品质管理部审批后执行。2.2、客户服务部负责停车服务和租赁协议的签订、月租卡的办理与收费工作,停车场IC卡(或车牌识别备案)授权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收费、车位租售和IC卡(或车牌识别备案)台账;负责临停车辆的收费和临停卡的管理,收费票据的保管和建全临停车位收费台账;负责停车场卫生环境的管理;客户服务部负责人每

2、周对各类停车卡盘点核对。2.3、秩序维护部负责车辆进出园区管理、停车场内秩序管理、停车场智能识别系统的使用,对进出园区的临停车辆进行登记、管理;确保车场标示标牌完整。2.4、维修部负责带领业主进行车位验收,安装车牌号,对购买机械车位的业主进行机械车位的操作培训,并维护停车场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做好停车场节能管控工作。二、收费管理1、收费准备工作1.1、物业服务中心应在首批次交楼5天前完成停车场收费许可等相关手续的办理,自首批次交楼之日起计收停车费,若停车收费道闸系统暂未调试完成的,须实行人工收费。特殊情况无法开展收费的物业服务中心须以呈批形式报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并报物业管理中心备案。1.2

3、、物业服务中心应在停车收费开始前4天完成车位租用协议、停车服务协议、车位租用三方协议(代管车位)印制工作,并于停车收费开始前2天完成客服管理填写培训工作。2、收费方式及标准2.1停车费包括月租、临停及月结三种收费方式。2.2月租收费流程2.2.1月租卡(或车牌识别备案)办理与续费2.2.1.1业主首次办理月租卡的,客服前台须核实办理人的业主身份,签署车辆停放协议,留存业主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2.2.1.2客服收费员按照标准收取费用(属于私家车位的收取车位服务费),当天录入NC系统。2.2.1.3客户服务部安排专人进行授权操作,收费与授权不得为同一人。2.2.1.4车主缴纳停车费用后,授

4、权人员凭收费单据进行授权操作。2.2.1.5每月最后一天前完成次月月租卡续费,逾期未办理的车辆原则上取消其月租停车卡授权,按临租车辆计收取费用,如继续按月租进行授权的,必须收取整月停车费。2.2.2月租卡挂失补办2.2.2.1客服前台核实月租卡挂失办理人身份,经客户服务部负责人同意后,将原月租卡注销,同时更新月租卡台账信息。2.2.2.2客服收费员按照收费标准收取业主工本费后按2.2.1进行补办。2.2.2.3客户服务部专人根据账目缴费记录,当日进行重新开卡并授权,原卡余额转移到新卡。2.3 临停收费流程2.3.1临停车辆自行在道闸读卡器上领取临时卡进入车场。2.3.2临租车辆离开时,车场收费

5、员收取临时卡,验证进出场图像,核算收费金额,收取费用,开具发票后起闸放行。2.4月结收费流程2.4.1物业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与管理区域内的酒店、销售中心、会所、影城等客户签订停车费月结协议,明确月结方式、月结凭证相关事项。2.4.2酒店、销售中心、会所、影城等客户车辆凭对应单位开具的代付停车凭证予以放行,客户服务部月末汇总统计,统一向开具月结凭证的客户收取停车费用。2.5车辆免费管理2.5.1原则上别墅业主只可按别墅车位数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以户口本为准)的免费停车卡,由业主到客户服务部办理相关手续,只收取工本费不收停车费用。2.5.2集团内部来访车辆、业务单位前来楼盘车辆由收费员随卡派

6、发会客单,出场时凭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签字的会客单可免收停车费。2.5.3政府规定的特种车辆(如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运钞车、邮政车及工程抢险车)可临时免费停放,由收费员实行手动开闸,登记在免费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并由车主或驾驶员签名。2.5.4客户服务部负责人每日对出入的免费车辆进行核实及抽查,并签字确认。2.6特殊情况处理2.6.1月租和临停车辆信息与收费系统核对不符,车场收费员须截停车辆,立即通知中队长到场处理,有偷盗嫌疑的还须报警处理。2.6.2车辆离开不能提供停车卡的,车场收费员须核实车主的身份证、驾驶证、电脑入场资料,确认无误后在车辆出入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由车主签字后方可放行,

7、发现可疑情况立即通知中队长到场处理。2.6.3.临时卡丢失的,按照实际入场时间计费,收取临时卡押金并在停车卡遗失损坏登记表登记。2.6.4月租卡丢失的,须与车主签署未执行月租卡车辆出入登记表后手动起闸放行,并通知车主到客服前台填报挂失补办申请。2.6.5停车道闸系统故障,车辆收费员须及时报告维修部负责人处理。2.6.6停车道闸系统暂未使用、道闸系统故障及停电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收费员对进入车辆发放一式两联的记录单,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执行人工收费,道闸系统故障及停电不能正常使用的,物业服务中心还应安排专人对收费进行监督。2.6.7车辆收费员在每日交接班时须清点好剩余临时卡,做好现金、票据等交接,

8、填写车辆收费每日工作交接表,交接双方签字确认,当班中队长监督确认。每日中班车辆收费员在当班中队长陪同下将现金、票据下班前交付客服收费,完成投包工作。三、车场管理1、车辆驶入1.1车辆驶近停车场入口时,离道闸约2-4米时,车辆值班员示意车辆停下。启用车场系统的,若IC卡刷卡或识别异常,车辆值班员应及时上前查明原因,帮助业主顺利通过。未启用车场智能系统、有停车证的车辆可以开启道闸放行。当班中队长应抽查停车证,驶入车辆信息与停车证信息不符者禁止放行。1.2没有IC卡(车牌识别备案)或没有停车证的外来临停车辆,秩序维护员应示意车辆减速停车。当车辆停稳后,秩序维护员快步走至距车辆驾驶室窗口适当距离的位置

9、,成立正姿势并敬礼,询问车辆进入园区事由,并将相关信息登记在停车场车辆进出情况登记表上。1.3符合放行条件的车辆,秩序维护员应提前向车主说明停车场注意事项和收费标准。经车主确认后,发放车辆临时停放服务证。车主接过车辆临时停放服务证后,秩序维护员开启道闸,指引车辆驶入园区停车场制定的临停区域。1.4外来临停车辆进入停车场,车辆外观有异常情况的,当班秩序员应和车主确认,并将情况登记在停车场车辆进出情况登记表中。1.5如发生车辆冲岗、从入口绕行等可疑情况,应首先设法截停车辆,同时第一时间报告当班中队长,由当班中队长负责处理。2、车辆驶出2.1车辆驶近停车场出口时,当值收费员应注意观察,对外来临停车辆

10、应示意车辆减速停车。车辆停稳后,礼貌向车主收回临时IC卡,并快速核对车牌号、进入时间等信息。对需要收取车位使用费的车辆按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并给车主相应的停车费发票,然后开启道闸,示意车辆驶出停车场。对不愿意收发票的车主,应明示公司的规定,请车主自行处理,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2.2临停车辆收费信息登记在临停车辆收费登记明细表中,因特殊原因未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的应在表中作详细记录,并请车主和上级签名确认。2.3如发现驶出的机动车辆车牌号与车辆临时停放服务证上的车牌号不符等异常情况,秩序维护员应立即报告当班中队长,查验车主的有效证件: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进行人、车、证的核实。必须经车辆所有权

11、人或单位证实并在车辆临停收费登记明细备注栏上详细说明签名后方可放行。2.4对晚上12:00至凌晨5:30、雷雨天晚上23:00至凌晨6:00驶出停车场的车辆,需询问车主姓名和住址。3、停车场秩序管理3.1停车场区域秩序维护部员应按照规定对负责区域的车辆进行巡查,巡查时应确保停车场每个路口两边停放的车辆按要求停放,不得堵挡道路和车库出入口,对于停放在路口两边影响视线或出入的车辆应及时通知车主移动车辆,确保车场车辆、行人出入的安全。3.2通过车场道闸系统时,秩序维护员应提醒车主关闭远光灯,禁止鸣笛,限速公里时。地下车库路弯、坡陡,应提醒出入者注意安全,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禁止超长、超高车辆进入

12、地下停车场。3.3对进入物业服务区域停车场的车辆,停车场秩序维护员应引导车辆正确停放,若出现困难或问题,应立即报告当班中队长。3.4车场内车辆若发生故障,不带污染的小型维修,可在车场内进行,维修完后要督促车主清理周围卫生。其他维修一律禁止在车场内进行。3.5车主自负车辆安全及车内物品的安全。停车场内应提醒车主车内勿放置现金和其他贵重物品,离开时关好车窗、车门,同时开启车辆防盗装置。若发生车辆本身及车内财物遗失,物业不负保管之责。3.6秩序维护员应定时巡查车场,如发现车辆损坏、车门或车窗未关、漏水漏油等情况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并通知当值中队长联系车主处理。未通知到车主时,需做好交接班记录。发现有

13、人拆零部件或维修车辆时,应立即制止并检查当事人有关证件。3.7严禁在停车场内进行试刹车或练习驾驶的行为。一经发现,应及时制止。3.8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要立即上报部门主管或以上人员到现场处理,根据损坏情况与车主明确责任,赔偿损失。3.9车辆应停放在业主所认购的车位停放区域内,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他人车位。不按规定停车,秩序维护员应及时联系车主要求其整改,拒不整改的,物业有权将违规车辆拖离,拖离费用由违章车辆车主承担。3.10停车位仅供业主停放车辆使用,业主不得随意改变车位的用途。严禁在车位上搭建安装原有设施以外的设施,严禁在车位上摆放杂物或堆放物品。一经发现,秩序维护部应及时

14、制止,并联系业主要求其整改。3.11车库内严禁烟火,严禁装载有易燃、易爆或剧毒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车场,如违反规定擅自进入,发生事故,除要求车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外,追究司乘人员的责任。四、停车场标识及配套设备系统管理1、各项目在交楼前,应做好停车场标识系统、设备配套系统的查验工作;标识系统应做到交通流向、禁止区域及车尾标识全覆盖,且清晰、准确。智能出入系统、挡车器、道闸应齐全,未尽事宜及时向地产工程部提出整改或补充。2、各项目在停车场收费备案结束后,应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及分公司统一的样式、格式制作公示。如:收费停车场标识、停车场收费标准及停车须知标识等。3、各项目维修部应建立停车场标识系统、配套设

15、备系统档案。按照工程维修部指定的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保养。4、各项目秩序维护部日常巡视发现或设备设施突发故障时,5分钟内通知维修部,一般故障维修部当天修复,复杂故障三天内修复。五、应急事件处理1、发生车辆偷盗或车内物品偷盗事故应急处理程序1)、业主向物业服务中心投诉车辆偷盗事故的处理程序A、秩序维护员应详细了解、记录被盗车辆或被盗物品信息、被盗时间以及是否向警方报案,并稳定业主情绪,立即报告秩序维护部经理和项目负责人。B、项目负责人根据案情及时作出工作指示:业主未报警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已报警的在警方到来之前,应指派秩序维护经理查看并封锁现场,调出相关监控录像,向当班秩序员等相关人员了解情况。C、警方到达之后协助警方开展侦查,向警方提供项目掌握的相关资料信息。2)、巡逻岗、监控或门岗发现偷盗嫌疑事故的处理程序A、巡逻岗或监控发现车场内有偷盗嫌疑的,监控中心应立即予以摄像控制,同时通知秩序维护经理带人到现场处理,如需报警处理的应及时报警。B、发现偷盗嫌疑人逃跑的,应记录偷盗的车辆信息,记下窃贼人数、体表特征和逃跑路线,并及时通知门岗关闭道闸,加强盘查。至警方人员到场后,将以上情况向其提供,并协助警方人员侦查。D、如有车辆拖走,门岗须查明证件及车主,并通知项目秩序维护部联系车主。取得车主同意后,方可放行。因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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