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考试的调研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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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考试的调研思考反腐倡廉是当今世界的热门话题,是兴国富民、治国安帮、构建和谐社会,论民生、议民生、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事关国家前途命运、生死存亡的大事。腐败这只蛀虫每年要吃掉国家10%的gdp,这只蛀虫不惩治,再大的基石也要被“蛀”垮。作为反腐败首当其冲的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充分认识自己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和地位,切实地担负起反腐倡廉的重任,一如既往、义不容辞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紧扣腐败案件典型特征切实增强反腐预见性正确认识自身任务、性质充分发挥主动作用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前哨,当前在腐败现象依然严竣,反腐败工作与党中央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的情况下,必须结

2、合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任务和自身特点,认清纪检监察在反腐败中的特殊地位,发挥纪检监察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先锋作用,为经济建设和政权稳固保驾护航。纪检监察机关对党纪国法的监督保障机制,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立法、执法、遵纪守法等活动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是对遵纪守法、执纪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制约、约束,目的在于努力构建惩防体系,尽量把预防和反腐败的关口前移,竭力保护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极力消除党纪国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越轨及违纪违法行为,以保证党纪国法的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统一、有效的正确实施,以此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

3、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赋予了纪检监察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和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调查处理,就是为了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对执纪执法的监督权得到充分保证。纪检监察机关遵照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独立行使调查处理权,不受行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它表明了纪检监察机关对执纪执法的监督只能由纪检监察机关代表党和政府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违纪违法案件,除了服从党委、政府和法律以外,不服从任何机关、社会组织或个人有关处理案件的指示和命令。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参与和干预纪检监察机关对具体案件的处理和其他纪检监察工作。对于各种外来

4、的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有权予以抵制。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纪国法的监督机关,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行使权力,它不同于人民检察院、审判机关和军事机关。也不同于公安、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下属部门的法律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具有很高的权威性、严肃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是针对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执纪执法中违纪违法行为的监督,在监督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违纪违法行为,还要立案查处,直至处理到人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具有具体的监督职能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对国家工作人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二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纪执法及遵纪守法的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纪执法中违规违纪违法,损害群

5、众利益及坑害老百姓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监督。根本目的就是用以实现好、发展好和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论民生、议民生、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确保经济社会紧扣科学发展观又好又快地全面发展。纪检监察机关的这些监督权都是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面,以不同的方式,代表党和政府为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施监督的。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专门反腐败的监督机关,必须切实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所规定的对国家工作人员特殊监督的职责,要根据中央、省、市纪委的部署,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突出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构成贪污贿赂和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案件;司法

6、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吃拿卡要、贪赃枉法的案件;金融、税收管理工作中的贪污贿赂、渎职的案件;利用改革之机进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等案件;贪污、挪用、私分救灾款物和抗洪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损失的案件以及当前灾后重建工作中吃拿卡要、克扣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在保证办案质量特别是优质案的前提下,力争多办案,办好案,办铁案,推动反腐肃贪和查处渎职、失职向纵深发展,清除腐败分子,纯洁干部队伍,以有效地保障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为依法治国提供可靠的干部保证。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就是党的监督和行政机关的监督。它和其

7、他法律监督有着不可比拟的专门性、独立性、特殊性、普遍性、制衡性、制约性于一体的优点,适宜在反腐败中承担主导监督职责。具体表现在:一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是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的,特别是“两规”、“两指”是纪检监察机关独家享有,其他任何机关所不具备的;二是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独立行使查办案件监督、执纪执法监督等职权,把在执纪执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与纠正违纪违法行为的功能融为一体;三是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赋予了纪检监察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查处权;四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各项职能机构都是围绕如何实施对党纪国法的监督而设置的。这也是纪

8、检监察机关与人民检察院等其他国家机关在职能属性上的区别。邓小平同志指出“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作为国家的党纪国法监督机关,从世界一些国家和地区反腐倡廉的成功经验看,纪检监察机关是有效地预防和惩治腐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证。改革开放以来的反腐倡廉实践经验表明,反腐与倡廉必须并重,二者如鸟之二翼、车之双轮,一点不能偏废。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监督是关键,制度是保证,惩处是手段,惩处是教育、监督、制度失败后的补救,是必不可少的手段。既防范于前,又惩戒于后。因此,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务必做好预防工作,分析掌握

9、各个时期、各个行业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纪违法特点,提出预防腐败的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完善防范机制,开展警示教育、法制教育,多用上下的、远近的、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身边的人,扩大办案效果。要积极开展具有针对性、苗头性的特殊预防、一般预防、个案预防、行业预防、社会预防等源头治理工作,竭力把预防腐败的关口前移,尽最大努力确保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节省成本整合合力构建联合大反腐纪检监察机关是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积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这是加强党的领导、形成反腐败斗争整体合力的组织保证。要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必

10、须正确认识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倡廉中的地位和作用,必须认清纪检监察在这一体制中与党委、人大、人民检察院等的相互关系。只有充分认识自己的地位和作用以及自己在反腐败斗争中的某些薄弱环节,说穿了就是缺乏强制措施、强制手段、强制力等。要是大家都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节省成本,整合资源、形成联合反腐格局,既有人大、纪委的监督支持,又有纪检监察的“两指”、“两规”和人民检察院的强制措施、强制手段、强制力等。反腐败的效果绝对比任何单打一的一家效果都好。中国共产党作为全国人民的领导核心,也是我国一切国家机关的领导核心。而纪检监察机关正是党纪国法监督的重要保证,更是党健康肌体的忠诚卫士。所以,对党肌体的健康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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