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凤友油脂有限公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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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宝鸡凤友油脂有限公司章 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企业所有权、经营权分离的管理体制,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自我约束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公司名称:宝鸡凤友油脂有限公司公司住址:扶风县绛帐火车站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食用植物油加工销售、副产品销售;食用油原料收购;食用植物油包装制品加工销售;食用植物油料和食用植物油原油及副产品进出口业务。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第五条 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第六条 自公司登记注册之日起,公司营业期限为20年。第二章 股东会第七条

2、宝鸡凤友油脂有限公司股东会由雷三友、李登计、李登武组成,投资比例分别为雷三友2500万元,占比例71.44%,李登计500万元,占比例14.28%,李登武500万元,占比例14.28%,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八条 公司股东会行使以下权利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等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定;8、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 公司股东负有以下义务:1、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认交

3、出资额;2、承担公司的一切责任3、公司注册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可以转让股权。4、遵守公司章程第十条 公司股东以货币出资1472.62万元、以实物形式出资2027.38 万元,合计出资3500万元,各股东出资明细如下:单位:万元股东姓名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其中:货币出资实物出资出资时间雷三友250071.421152.621347.382011-6-3李登计50014.291603402011-6-3李登武50014.291603402011-6-3合计3500100.00 1472.62 2027.38 第十一条 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是股东出资的书面凭证。第三章 董事会第十二条 宝鸡凤友油脂

4、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由雷三友、李登计、李登武组成,雷三友为董事长,董事长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议。第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情况;2、执行股东会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定公司增、减注册资本方案;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8、决定聘任、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9、制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第四章 经营管理机构第十四条 公司法人代表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担任,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公司实行

5、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第十五条公司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等全面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的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制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制定公司内部具体规章及各项管理制度;5、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各科室负责人。第十六条 公司设监事一名,由王建科同志担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对公司的财务帐务进行定期检查;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

6、正;4、提出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在董事不履行章程规定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5、向股东会议提出提案并报告财务、帐务检查情况;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违法行为的,依照公司法有关条例向有关机关提起诉讼。第十七条 财务负责人主要职责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管理公司的财务工作,签署重要财务文件和报表,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2、执行公司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运用,平衡收支,向总经理提交财务分析报告,并提出改进生产经营工作的建议;3、参与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制定,筹划经营资金;4、编制财务报表;5、接受公司的财务监督和审计,并协助工作。第五章

7、公司劳动人事制度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劳动法及国家关于劳动人事等有关规定,管理公司劳动人事工资等工作。第十九条 公司可以按照政策和规章制度接收或辞退职工。第二十条 公司可以按照有关政策和制度决定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及工资支付方式。第二十一条 公司职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在辞职前十五日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履行手续,否则,须赔偿因辞职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六章 公司财务会计第二十二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二十三条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的税收政策,依法缴纳税款。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从当年利润中,提取利

8、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规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不再提取。第二十五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第七章 公司的终止事宜和清算办法第二十六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终止并进行清算;1、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3、公司决议解散;4、公司因各种原因需要解散的;5、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国家法律政策被依法责令关闭的。6、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前条原因破产,解散的,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二十八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

9、,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二十九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请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第三十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公司股东确认。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

10、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第三十一条 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算单,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清算组应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第三十二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公司股东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八章 章程的修改第三十三条 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的章程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相低触。第三十四条 公司章程由股东修改,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改方案,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随同其他变更文件材料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不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第九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低触的,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为准,并及时依法定程序修订章程。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宝鸡凤友油脂有限公司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宝鸡凤友有限公司制订,并经股东签字盖章通过自公司登记注册之日起生效。股东签字、盖章制定日期:2011年6月2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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