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语言诗学理论比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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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西语言诗学基本问题比较研究赵奎英 笔记整理:fangzi引论一、对象与范围“诗学”作为“文学理论”的代称与西方亚氏“诗学”概念直接相关。中国古代即“诗学”与词、赋、曲、史等并列狭义学问与知识,不同与古代文论,也不等同于西方诗学。本书诗学就是指文学理论。 语言诗学三层含义,最广义,指受某种语言哲学观念或语言学研究状况影响、从语言角度切入文学研究或对文学语言具有较高程度自觉或表现出某种特别关注的文学理论。狭义,指20世纪初西方随俄国形式主义产生而兴起,即俄国形式主义诗学。较广意义,指西方形式主义诗学一般是指俄国形式主义、英美新批评、法国结构主义诗学。语言观念往往直接决定文学观念,语言哲学直接影响

2、诗学生成方式,人们对文学最初看法直接系于他们对语言认识,中西文学理论皆有一种从语言角度切入文学思索或研究诗学运用方式。西方诗学传统,诗学与语言哲学明显一致。艾布拉姆斯镜与灯四种文学批评模式均伴随某种语言观念或语言学理论兴起。模仿说与“词物对应论”和语言起源上“拟声说”,实用理论与古代修辞学,表现理论与18世纪语言起源论“感叹说”,客观理论与20世纪语言哲学,都有明显一致性。20世纪语言学转向以来,西方语言由思维和认识的工具转变成思维和存在的本体,文学语言也由传达文学内容的媒介上升到文学活动的本体,文学研究也成了语言学、语言哲学与诗学的结合。本书的“传统”,主要是时间和精神两层含义。“诗学传统”

3、主要是精神含义上使用而言,“传统诗学”主要是时间含义而言。二、基点与框架本书语言诗学使用最广义,简言之,一切关心语言基本问题的哲学和一切关心哲学的基本问题的语言学都可称作“语言哲学”。语言哲学两大基本问题,一是语言与存在(语言与实在、语言与世界)、二是语言与思维。前者具体表述为名与实、词与物之间关系是自然的还是人为的问题。后者西方表现为语言与逻各斯的关系(逻各斯与理性、逻辑、思维密切相关)具体归结为语言的本质是逻辑的还是诗性的问题。在中国找不到与“逻各斯”完全对等的概念。“逻各斯”愿意是“言说”,后变为多义词,基本意思还是指有声的“言说”及没发出声音的内在话语即“理性”或“思维”,并引申为宇宙

4、本原的最高原理。本体论范畴与“道”相似,“言说”性本体与“名”更为相似。“道”汉意兼具“道理”和“道白”两种含义,这是语言学事件,不是道家之“道”特性。古希腊“逻各斯”兼具“理性”与“言说”、逻各斯三位一体。中国语言学事件“道说”和“道理”两意相悖。道不可名,言不及道,道一经说出失去原本之道。本书并非宽泛的比较诗学研究,而是从语言哲学两大基本问题,语言与存在、语言与思维特定框架入手,考察中西语言哲学两大问题的看法,对语言与思维的看法如何影响各自诗学传统精神发生逻辑。中国古代对语言本质看法,围绕名与分,名与实的问题展开。“名”独立出来与“逻各斯”对举,并不意味中国古代“名”可以离开“道”得到独立

5、说明。名言、文字被认为置于天地之纲、圣人之符,即通天道,达天意,与“逻各斯中心主义”对应。不同在于,中国古代以“名”释语言本质,却不视“名”为最高存在本体。儒家“名”与“道”合一,道家“名”与“道”悖反。三、结构与方法上下两篇,分合的思维,上篇名与逻各斯。从中西传统语言哲学角度揭示中西诗学的基本歧异。下篇,诗化与空间化。从20世纪“语言学转向”以来逻各斯中心主义解构入手。,寻找汇通依据。上篇前三章比较,名与逻各斯的语言观、中国古代无名本体论与西方逻各斯本体论中国古代有名无名的悖反与审美言语超越及西方逻各斯中心与逻辑言说比较。后三章中西诗学传统基本问题进行分析与梳理,揭示中西各自语言观念、哲学本

6、体和语言实践下,文学观念、文学理想与文学研究方面深刻歧义及生成的不同语言文化逻辑。下篇第七章从“语言学转向”以来西方现代、后现代语言哲学伴随对“逻各斯中心主义”解构两大转向诗化转向与空间转向,对中语言哲学与诗学空间化宇宙时空意识和思维根源分析。逻各斯语言观是一种重口说言语、贬低书写文字和逻辑语言观。西方传统“诗”亦即文学作为“有韵的逻各斯”来把握,西方传统诗学关注逻各斯本原、音韵形式和认识功能,形成纯诗学理论和纯诗学观念。名言观主要在政治伦理和逻辑认知途径上使用。“名”三个义项,概念名称、名分名誉、书写文字。原初意义上名分兼指政治伦理学意义上身份地位区分,也指逻辑认知意义上概念区分。中国诗学关

7、注是道本体、意象形式、教化功能,形成大诗学理论和大诗学观念。“太初有言,言与神同在,言就是神”,逻各斯外显是言语,实质是理性逻辑,实质是逻辑语言观。文学艺术最高理想在于摹仿再现这种最高理性、逻辑本体(概念、理念或上帝),或真理与知识,成为西方传统诗学最高指向。“存在神逻各斯”三位一体,将人引向某种超验、纯粹、理性、神秘意义的崇高。逻各斯主要是逻辑和语言解释语言本质,因此,理念、上帝都是逻辑化的实存,都具语言特征。使得西方形而上学家认为只有通过语言逻辑和语法才能通达最高本体。“逻辑性”与“可言说性”是这种逻各斯本体论典型特征,西方传统语言哲学、诗学视野,文学本质和规律是可被理性思维所认识,可用理

8、智化、逻辑化语言说出。中国没有西方语言系词发展纯粹“逻辑本体论”,却有与目视相关现象化宇宙论的特征“无名本体论”,无名混沌“中和”境界的追求和一种“大美”理想联系起来,荡漾中国诗学浩大自然精神。对无名有名悖反的超越,中国古代哲人探索出一种诗化、审美化的言语方式,儒道共同性表现在“不言”、“无言”的姿态,以“象”化的方式克服概念区分性。不言、无言姿态使道家哲学开辟审美化“天地之境”,并把中国文化“逼迫”到重视“目视”空间化诗性直观思维,“不言诗学”的内在诗性空间。“象”化言语方式使道家哲学创造出审美性“大道之象”,中国哲学普遍意象化倾向,“意象诗学”的外在形式特征。第一章 西方传统的“逻各斯”语

9、言观与中国古代的“名”言观第一节 逻辑语言观与“逻各斯中心主义”逻各斯主要含义“言说”及未发音的内在话语“理性”或“思维”。叔本华、乌尔曼、张隆溪、钱钟书均指出逻各斯这两层含义。对人而言,逻各斯是“人的灵魂所固有的,不断增长着的”理性原则,对于宇宙而言,是蕴藏在宇宙之中万物据以生成“绝对神圣之理”。语音与“逻各斯、与圣言、与神智、与完满的自我意识的在场”联系在一起。因此,西方传统对语音的崇拜,并非是纯物质性的声音,因声音标示活生生的主体思想的“在场”,能直接表达人灵魂状况。思想与逻辑为本质。西方传统逻各斯中心主义,也是一种以数理逻辑为中心,经过理性把握真理、认识事物。相信思维有能力通过逻各斯来

10、合理认识事物。语言与逻辑相伴生。亚氏论题篇语法定义为“遣词造句的知识”以及“阅读的知识”。而“修辞学”则与“辩证法”相关的演讲和论辩的技艺。弗莱批评的剖析“语法主要理解为句法或按正确的顺序把词进行排列(叙述),逻辑则主要理解为把词按着一种重要的含有意义的定式进行安排。语法是一种语辞结构的语言方面;逻辑则是意义,它在阐释中永远是常见的因素”“语法可以成为关于排列词语的艺术,所以在一定意义上,在文字意义上语法和叙述是同一件事。”语法的词语排列与是思维因果关系在语言上的运用。语法、修辞、逻辑是一种共生关系。人们只有运用逻辑推理、符合语法的恶语言才能更好认识世界,只有运用逻辑化的、符合语法规范的语言才

11、能更好说出自己的看法。当代解构大师德曼对“语法”和“修辞”共生关系进行解构,认为“修辞”是对“语法”的“偏转”或破坏。赫拉克利特“逻各斯”与“言说”联系,带有神性。“这道(即逻各斯引者按)万古长存,可是人们在听到它之前以及刚听到它的时候,却对它理解不了。一切都遵循着这个道,然而人们试图像我告诉他们的那样,对某些言语和行为按本性一一加以分析,说出它们与道的关系时,却显得立刻毫无经验。”西方最初以逻各斯理解语言时,语言并未以理性分析逻辑形式被理解,而是带有诗性与神性。到柏拉图,逻各斯化为抽象、逻辑化的理式,“凡是我们能用同一名称称呼多数事物的场合,我认为我们总是假定它们只有一个形式或理念的”“如果

12、我用眼睛去看世间万物,用感官去捉摸事物的真相,恐怕我的灵魂也会瞎的。所以我想,我得依靠概念,从概念里追究事物的真相。”柏拉图(斐多篇)“没有一个人有理智的人会如此大胆地把他用理性思考的这些东西置于语言之中,尤其是以一种不可更改的形式,亦即用所谓书写符号来表达。”柏拉图那里,逻各斯被引申为表示本原的终极真理或至高无上的逻辑力量,到亚氏从逻辑和语法角度看语言传统,逻辑和语法视为语言本质。如亚氏修辞学提出关于好文章的五条原则:运用恰当词汇、专门固定称呼,避免含混不清用语,遵守普罗泰名词性区分,正确的词尾。传统逻辑语言观“语言依附于人的理性与意识,它受到逻各斯或神言的控制,担负了传达永在不变之真理的崇

13、高使命。因此,语言总是同确定、明晰、直接、有序、逻辑等质性联系在一起”(章燕解构的语言观与中国古典试论中言意观之辨析,载中华文化论坛2003,第2期 )语言存在的逻辑原则是自身内部的逻辑性,经得起推敲的语言才能与真理相适应。语言所传达的“义”与语言外部世界相联系,“形”主要关涉语言自身。语言自身逻辑建立了一系列语言的规范。普遍意性定义和对话的辩证法都要用比较严格的逻辑规范和清晰的语言意义来表达。“对语词的逻辑使用可以再现纯粹的事实,因为语词的逻辑结构与纯粹的事实结构之间有一一对应的符合关系,这种对应性即正确性和明晰性。”亚氏认为语言的隐喻因其指称不定性难以产生正确达意功能,审美化语言只是一种修

14、饰性语言。而逻辑性语言因其再现“纯粹的事实”的正确性与明晰性,使逻辑性也成了语言的一种本质特征。语言走向了逻辑的极端,从而难以反映语言真实面貌。库尔泰“语法是语言的科学,其研究对象是句子及其变化,目的是用形式正确的句子把精神的观念表达出来。” 逻辑角度研究语法,17世纪中期,法国唯理语法学派(保罗罗瓦雅尔学派),认为“人类语言和理性之间存在一种内在的联系,各种语言只不过是人类普遍存在着的逻辑和各种理性系统的变体。语法范畴只不过是逻辑范畴的具体体现,语言研究必须以逻辑为基础。”17世纪认识论哲学转向和理性主义确立,人们对语言的认识越受制于自然科学数理逻辑模式。针对语言的含混性、不明晰性,培根提出

15、为符号指定读者,莱布尼茨建议发明“人工语言”作为哲学语言。以明晰、典型的逻辑语言,消除语言多义性弊端。20世纪初,罗素、弗雷格开启“语言学转向”,把哲学认识论从“经验”、“意识”转移到“语言”上。语言由工具变为本体。但研究方法和观念未变,索绪尔结构主义语言学,把语言看作反个体的“集体模式”,用纯客观的方式进行研究,属建立在“唯理主义”基础上的逻辑认识论范式。胡塞尔现象学传统,属于人文化、审美化传统,早期对意义问题研究也偏向语言逻辑意义,后期转向对生活世界的阐释,语言才倾向于多义化。18世纪维柯语言其余阿伦,和以洪堡为代表的语言哲学都曾强调语言的诗性本质。新科学“发现各种语言和文字的起源都有一个

16、原则:原始的诸异教民族,由于一种已经证实过的本性上的必然,都是些用诗性文字来说话的诗人。”原始民族的语言充满想象,情感、象征和隐喻,它本身就是“诗”,把语言起源与诗歌融汇一起,最后得出原始语言就是最初的诗,诗早于散文。黑格尔一方面坚持语言有一个诗性起源,一方面坚持语言是“思想的产物”,能把“意谓”的东西变成“共相”。直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语言学转向”进一步发展,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美学化转向、海德格尔诗化哲学全面展开,后结构主义对文学和哲学二元对立的解构,才形成与传统语言观相对的诗化、审美化语言观成为一种世界性主潮。第二节 “名”言观与“重名主义”一 “名有三科”与逻各斯之两义中国早期无“语言”现成合成词,有“名”、“言”、“语”、“辞”、“话”等。最能体现语言本质是“名”,其次是“言”。冯友兰解释“名理”,“名就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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