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出入管理规范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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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出入管理规范3篇 书目 第1篇x物业辖区车辆出入管理规范制度 第2篇物业辖区车辆出入管理规范制度 第3篇脱硝氨站出入管理规范 x物业辖区车辆出入管理规范制度 物业辖区车辆出入管理规范 1.0 目的 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平安,保证车场内整齐有序。 2.0 范围 辖区停车场 3.0 定义 无 4.0 权责 4.1 车场收费员负责按规定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运用费,照单放行。 4.2 车库保安员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监护和进出记录。 4.3 管理中心派专人负责车场管理的监督、指导。 5.0 作业内容 5.1 停车场管理 停车场设保安岗、实行24小时三班倒工作制。

2、5.2 地下停车场 5.2.1车辆进入管理 5.2.1.1仔细检查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阻挡超高车辆进入车场,遇有强行驶入者,刚好报部门直属主管。 5.2.1.2禁止装有易燃、易爆等危急品的车辆进入车场。 5.2.1.3车辆进场时,发放电脑收费ic卡,并登记好访客车辆的车牌及访客的身份证、去处、人数。 5.2.1.4如遇停电或收费系统出现故障,立刻进入紧急状态,实行人工打单收费制度,登记好人工单的首尾号,核对数量,刚好报给管理员和收款员,便于核算。 5.2.1.5指挥好交道,手势要规范,正确疏导车辆进入。 5.2.1.6仔细检查进入车辆的外观状况,并记录在案。 5.2.2车辆出场管理 5.2.2.

3、1凭工单或人工收费单放行。 5.2.2.2当有车辆出场时,应细致核对出场车辆车牌号码与人工收费单填写的是否相符(如是ic卡,则由电脑监控查看);如不符,应马上向司机有礼貌的询问。若是车主的亲友(和业主联系认可),并有驾驶证应放行;若询问时发觉有问题应马上扣留车辆,并刚好通知队长和巡逻保安,机警地处理事务,以防不法分子盗车行凶。 5.2.3摩托车进出管理 5.2.3.1禁止漏油或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急物品的摩托车进入车场停放。 5.2.3.2指挥车辆按临保、月保分类停放在指定区域,保持车道畅通。 5.2.3.3月保、临保车辆进场时,经保安检查车辆。符合进场条件的 ,月保车辆要核对停车证与车牌

4、号码是否相符,并在车辆进出收费记录表上登记;临保车辆在收取保管费后,发给停车证与发票,并在记录表上登记,写明车牌号码、停车证编号。 5.2.3.4临保车离场时,检查其停车证与发票,并核对停车证编号与车牌号码与记录的是否相符。停车证,发票如有遗失或与车牌不符,马上报告值队长,查清晰后作出相应处理。 5.2.4车辆收费管理 停车场收费由公司财务部派专人收费管理。 5.2.5停车场消防管理 5.2.5.1严禁携带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及漏油漏水的车辆进入。 5.2.5.2按区域配置灭火器材,消防栓定期检查,时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5.2.5.3严禁车场内有人吸烟或任何明火作业。 5.2.5.4严禁

5、司机在小区车场内修理、加油、加池水。 5.2.5.5严禁乱占车道,堵塞走火通道及平安出口。 5.2.5.6发觉车辆漏油、门窗照明灯没关好、旁边有遗留火种的,刚好实行防范措施并马上同车主联系,妥当处理,避开事故发生。 6.0支持性文件及记录 6.1 停车场管理规定 脱硝氨站出入管理规范 .1.1脱硝氨站正常运行期间为无人值守岗位,实行封闭管理,站内无人期间必需上锁,钥匙供运行人员巡查操作运用。 .1.52须要进入脱硝氨站的液氨运输人员、各级检查人员必需经运行值班人员许可并进行氨站出入登记后方可入内,登记内容应包括进入缘由、进出时间、进入人员签名、许可人员签名。 .1.3因检修工作须要进入脱硝氨站

6、的检修人员,当天第一次进入及当天收工时应进行氨站出入登记。检修人员凭有效工作票履行登记手续后可借用氨站钥匙,并在值班员监护下进入氨站。钥匙必需在工作结束后刚好归还,隔日工作应在每天收工前归还,其次天复工必需重新履行钥匙借用登记和氨站出入登记手续。检修人员在检修工作临时中断须要离开氨站时,必需刚好锁好氨站大门。 1.4进入脱硝氨站的人员必需穿全棉工作服,不得穿带铁钉的鞋,进站前必需将打火机、手机等临时存放在氨站东大门处火种存放箱内,并用手触摸氨站蒸发间门前的释放静电器以消退人体静电。 1.5 进入脱硝氨站的人员必需听从运行值班人员指挥,自觉遵守各项平安规定,运行人员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在进入氨站

7、前运行人员应事先向进入人员进行平安交底,告知氨站的平安风险和有关平安规定并指引逃命路途。 1.6 未经批准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氨站内,必需进入的车辆需实行有效的防火措施、并经平安生产部批准后,在有关人员的监护下方可进入。 .1.7 脱硝氨站东门2及北部紧急疏散门仅在氨站有值班员须要紧急疏散时打开,正常状况下严禁从今门出入。 .2 脱硝氨站平安防护用品及平安设施 .2.1 脱硝氨站至少应配备以下平安防护用品:防化服(配有正压式呼吸器)、带有氨气过滤功能的口罩或防毒面具、护目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靴、便携式氨气浓度检测仪、防爆型手电筒、紧急洗眼水、急救药水(2%稀硼酸)等。详细配置数量由发电部依据氨站

8、实际状况和须要确定,并建立相关台账。每班检查正压式呼吸器不得低于20mpa。 .2.2 脱硝氨站液氨泄漏报警装置、雨水喷淋装置等平安设施必需保持完好。检修部要加强液氨泄漏报警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液氨泄漏报警信号能牢靠传输至三期化学净水室限制室dcs中,明确雨水喷淋装置的定期试验要求,并严格执行。. 2.3 氨站围墙及氨站内合适地点应设置适当数量的“严禁烟火”、“液氨有毒”、“留意防护”、“易燃易爆”等明显的平安警示标记及职业病危害、重大危急源标记 .2.4 脱硝氨站三个风向标必需保持完好,风向标标杆应牢靠接地。 2.5 氨站管道应具有良好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氨站管道严禁作为导体和接地线运用

9、。氨站管道的法兰应做好金属跨接。.2.6 禁止将氨区内的消防设施、平安标记等移作他用。.3 液氨接卸规定 14.3.1 液氨的接卸工作化学综合班人员和液氨运输人员共同完成。液氨运输人员负责槽车与系统的连接、拆除及槽车本身的有关阀门操作,综合班人员负责指挥及其它操作。 14.3.2 液氨槽车到现场时,综合班人员负责审核液氨出厂单据、质量证书,并检查确认运输人员是否携带危急品运输操作证,如有缺项应拒绝接卸。 14.3.3 发电部定期对液氨运输人员做好相关的平安交底,交底结束后双方在液氨运输人员平安交底单(一式两份)上签名确认,并各执一份单子保留备查。对于首次担当我公司液氨运输任务的人员,在进行相关

10、操作前必需做好平安交底工作,常常运输人员则保证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平安交底。 000014.3.4 进行卸氨操作时,综合班人员和液氨运输人员需正确运用相关劳动防护用品,卸氨操作时应常常视察风向标,操作人员应保持在上风向位置。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卸氨区域。拉警戒线,做好卸氨车接地工作 14.3.5 综合班人员与卸氨运输人员到现场共同进行系统确认,口头交代好平安留意事项。液氨接卸必需严格遵守运行规程的有关操作规定。液氨接卸时应留意限制流速不能过快,防止因静电摩擦起火。 14.3.6 液氨卸车前,联系化验班测氨浓度,综合班人员应对作业区域内大气中的氨浓度测试,并限制作业区域内大气中的氨浓度低于20ppm,否

11、则因马上停止卸氨,查找漏氨点,处理后才能接着卸氨。属于槽车运输方问题且无法处理正常时,综合班人员有权拒绝接卸。 14.3.7 槽车进入装卸区域后,应手刹制动,并熄火。槽车有滑动可能时,应用木块加以固定。 14.3.8 卸氨前必需连接好装卸台与车辆的静电接地线,并于车前后位置放置”前方危急,禁止靠近“平安标示。禁止在卸氨区检修车辆。 14.3.9 如遇闪电、雷击、大雨、大风(6级以上)天气,或卸氨站四周30m范围内有明火、易燃、有毒介质泄漏及其他担心全因素时,应马上停止(或不得进行)卸氨操作。 14.3.10 液氨储罐充装液氨时严禁过量充装,充装量应严格执行运行规程相关要求,当储罐液位达到1.9

12、m平安高限时,禁止向储罐强行卸料。槽车卸料完毕后,马上关闭切断阀,收好卸料导管及支撑架。 14.3.11 液氨卸料时,严禁采纳空气压料和有可能引起罐体内温度快速上升的方法进行卸料。应采纳不大于设备压力的干燥氮气压送。 14.3.12 液氨卸料时,槽车押运人员、综合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驾驶员必需离开驾驶室。卸氨操作全部结束后,必需经综合班人员具体检查确认无异样后槽车方可离开。 14.3.13 严禁在氨区内进行清洗和处理剩余危急物料作业,不得用氨区内的消防水、生产用水冲洗卸氨车辆。 14.4 氨站气体置换的原则 14.4.1 用氮气置换氨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氨气含量不得超过20ppm(体积浓

13、度)。 14.4.2 置换时氨气排放点应进入氨气汲取箱。 14.4.3箱体进行置换前可先加水排放后再进行气体置换。 14.4.5 用氮气置换压缩空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氧含量小于2%。 14.5 氨站设备检修维护规 14.5.1 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在氨站内从事任何工作时必需填用工作票,履行相关手续。 14.5.2 氨站系统检修开工前应用氮气进行置换合格并泄压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与系统的隔绝点需挂锁、加装带手柄堵板(盲板),复原堵板(盲板)前需确认堵板内无压力,氨气浓度低于35ppm(体积浓度)。如出现工作间断,每次开工前应再次测量氨气浓度,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14.5.3 氨站设备系统运行时

14、不准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法兰等设备,检修时系统排放的残液应特地统一收集。 14.5.4 发觉系统存在泄漏时,应运用便携式漏氨检测仪查漏,禁止明火查漏。严禁管道内带压复紧紧固螺栓和用捻打等可能产生火花、静电、温度的方法消退外漏。 14.5.5 氨站系统经过检修后,应进行气密性试验,不合格严禁投入运用。 14.5.6 当进入设备内部进行修理时,除应用氮气对相关设备和管道进行吹扫外,还应保证设备内氧浓度达到1821%。 14.5.7 液氨介质管道运用灰铸铁材料阀门时,其适用的公称压力不得大于1.0mpa,温度不得低于-10。 14.5.8 应建立氨站设备技术资料台账,对氨站的所属设备(包括压力容器、设备、管道、阀门)及附属设备定期检修,保证设备平安运行。检修周期和工期一般宜与主机同步。 14.5.9 在进行氨站管道系统气密性试验前应制定平安、技术和组织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平安。 14.5.10 氨站管道垫片禁止运用橡皮垫、塑料垫、铜质垫。 14.5.11 氨站管道应能自由膨胀,并实行防振、防磨措施。 14.5.12 氨站内施工、检修工作必需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明火和其它激发能源。 14.6 其它平安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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