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出境游旅游合同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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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出境游旅游合同范本 GF-2023-2402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示范文本) 国 家 旅 游 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 2023年四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或者边疆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出境社”)与出境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出境包价旅游(不含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详细状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供应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展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出境社担

2、当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效劳,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治理方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疆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供应餐饮、住宿、巡游等两项以上效劳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置

3、本合同商定的旅游效劳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工程费用;(7)导游效劳费; (8)边疆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效劳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2)办理离团的费用;(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损害保险费用;(4)合同未商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商定工程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

4、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消遣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查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酬劳,个人缘由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帮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帮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供应相关效劳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与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头前、完毕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临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供应效劳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效劳费

5、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值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效劳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供应或者选购餐饮、住宿、交通、巡游、导游或者领队等效劳所支出的费用。 7. 详细购物场所,指购物场全部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楚、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效劳旅游团队的特地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消遣、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损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置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置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

6、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别工程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商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商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到达商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头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效劳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效劳的行为。 13.不行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制的客观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7、因自然缘由和社会缘由引起的,如自然灾难、战斗、恐惧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大事、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留意义务仍不能避开的大事,指因当事人有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大事,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帮助人支付且不行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

8、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其次章 合同的订立 其次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供应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动身地、途经地、目的地、完毕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缺乏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效劳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动身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4)住宿效劳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效劳设施);(5)用餐(早餐和正餐)效劳安排及其

9、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巡游工程的详细内容准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巡游工程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消遣活动(明确消遣活动的时间、地点和工程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精确清楚,在说明效劳标准用语中不应当消失“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托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

10、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恳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出境社的权利 1.依据旅游者的身体安康状况及相关条件打算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供应的相关信息资料;3.根据合同商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4.旅游团队遇紧急状况时,可以实行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协作;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商定的不合理要求;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担当赔偿责任;7.要求旅游者安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11、。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根据合同和行程单商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供应效劳,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效劳标准; 2.向合格的供给商订购产品和效劳;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工程猎取回扣等不正值利益;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详细购物场所,担心排另行付费旅游工程,但是,经双方协商全都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4.在出团前实行行前说明会等方式,照实告知详细行程安排和有关详细事项。详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留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

12、合参与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治理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6.妥当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实行合理必要的爱护和救助措施,避开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实

13、行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10.提示旅游者根据规定投保人身意外损害保险;11.向旅游者供应发票;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根据合同及行程单商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全都的转团、拼团行为;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效劳,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全都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与另行付费旅游工程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与另行付费旅游工程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敬重;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急时,有权恳求救助

14、和爱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帮助索赔;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爱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照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安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供应的联系方式精确无误且能准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根据合同商定支付旅游费用;4.根据合同商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协作领队人员的统一治理;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加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敬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惜旅游资源,爱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标准;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大事临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实行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协作;8. 妥当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珍贵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实行适当措施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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