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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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粤发20099号)和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0915号),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个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共建和谐幸福东莞,依据国家、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及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和残疾人事业面临的形势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

2、“十一五”期间,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事业发展全局,把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颁布了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完成东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各项指标和任务,残疾人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活状况明显改善,残疾人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荣获“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一是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出台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发放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逾1.5亿元,为2.4万名困难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全市残疾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比例达100%。设立医疗救助专项资金,为患重病、大病残疾人提供医疗救助。 二是残疾人

3、康复教育工作有效推进。累计投入康复经费4830多万元,实施白内障复明和精神病防治康复等一批重点康复工程和项目,成功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为全市3700多名残疾儿童提供学前教育康复服务,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稳步上升。 三是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坚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集中就业和自主创业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免费培训残疾人2250人次,安排残疾人就业10235人次,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养业和个体经营2020人;成功举办东莞市首届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 四是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成立了东莞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接待处理各类残疾人来电、来信、来访3

4、000多人次,信访调处率、办结率都在98%以上,荣获“全国残疾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建立了视障人士定位导向和听障人士紧急呼叫中心等信息无障碍设施,改善了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 五是残疾人文体生活更加丰富。在广州亚残运会上获得2枚金牌,共获省级以上残疾人体育比赛金牌131枚,残疾人体育运动整体水平稳居全省前三名。举办两届东莞市残疾人艺术风采大赛,在各级文艺汇演中获奖30多项;创办东莞残疾人杂志。 六是基础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新建或改建了一批残疾人康复、教育、托养等基础服务设施,市康复医院即将投入使用,市残疾人康复实验学校和体育训练中心(一期)已动工建设。 七是残疾人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完善了

5、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残疾人工作纳入全市工作大局。基层残联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建立了413个社区(村)残疾人协会,配备了386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和残疾人联络员。 “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和残疾人的需求相比,我市残疾人事业基础仍相对薄弱,残疾人事业发展总体上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还有待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需要健全;二是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队伍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残疾人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还有待加强;四是对非户籍残疾人的救助与服务有待探索;五是残疾人社会参与还不够广泛,歧视残疾人、侵

6、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幸福东莞的关键时期,是深入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的攻坚时期,也是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形势,必须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全面改善残疾人状况,尽快缩小残疾人基本生活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使残疾人与全市人民一道实现全面小康,推动和谐幸福东莞建设。 二、“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思路和方法,进一步将残疾人事业纳入东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逐步实

7、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十二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残疾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发挥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协调作用,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各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作用,支持残联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引导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支持发展残疾人事业。 2、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先行先试。按照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与环境,根据残疾

8、人的类别化需求,采取针对性的政策促进各项残疾人事业发展。鼓励先行先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以人为本、立足基层、面向群众。将切实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作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先解决残疾人反映突出、需求迫切、受益面广的实际问题。 4、优先普惠、突出特惠、讲求实效。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政策优先落实到残疾人;针对残疾特性制定专项扶助政策和措施,使残疾人各项权益得到制度性保障。 5、突出重点、加快发展、促进和谐。从实际出发,以各类残疾人特殊需求为导向,抓紧完善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重点加快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机构规

9、范化建设,推进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 (三)总体目标。到2012年,初步建立覆盖全市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到2015年,“两个体系”基本健全,残疾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特殊教育、就业培训等基本公共服务,基本构建起与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具有东莞特色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模式,残疾人事业服务设施、服务能力以及整体发展水平在全省领先、全国示范。 残疾人总体生活达到小康水平。 建立比较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进一步健全残疾人事业政策体系,残疾人各项权益得到保障。 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残疾人服务

10、机构规范发展。 强化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建设,逐步提高残疾人事业科技应用和信息化水平。 建立比较完善的残疾预防体系,系统开展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营造更加和谐有利的环境。 三、工作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社会保障 主要任务: 按照普惠原则,将残疾人纳入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遵循特惠原则,以残疾人的特殊需求为导向,逐步完善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和保障制度。 落实各项残疾人优惠政策,逐步扩大社会福利范围,适当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 探索建立非户籍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政策措施: 1、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及时纳入

11、城乡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建立残疾人津贴制度和护理补贴制度,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对纳入低保后生活仍然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家庭实施特别救助。 2、加大残疾人医疗救助力度,逐步提高医疗救助补贴标准。落实相关政策,将残疾人部分康复项目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稳步提高待遇水平。在将重性精神病患者经常服药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基础上,对仍有困难的给予救助。 3、将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扶贫“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重点工作对象,住房困难的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住房救助体系。 4、做好残疾人参加

12、社会保险工作。制定困难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给予补贴。为参加职业康复的残疾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5、制定非户籍残疾人医疗、教育、就业、文化体育、交通、基本生活保障等优惠政策,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康复 主要任务: 健全以社区康复为基础、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残疾人家庭为依托的康复服务网络,全面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全面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为06岁残疾儿童提供1500个全日制康复教育学位,帮助4万名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 建设市康复医院,建成集康复医疗、康复技术研究、康复人才培养、康复技术指导于一体的综合性康复机构

13、和技术资源中心。 镇(街道)普遍成立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 加快康复专业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康复服务专业化水平。 进一步巩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成果。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政策措施: 1、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盲人定向行走、低视力康复、聋儿听力语言训练、肢残矫治手术和康复训练、智力残疾康复训练、孤独症康复训练、麻风畸残矫治手术及防护用品配置和精神病防治康复等一批国家重点康复工程,市、镇(街道)配套落实国家、省重点康复项目经费,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 2、加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为精神病患者跟踪随访制度;健全由卫生部门牵头的全市精

14、神病防治康复信息管理和监护网络。 3、依托市康复医院,大力开展06岁残疾儿童早期诊断与筛查、“三瘫一截”患者术后康复治疗与训练、工伤致残人员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白内障复明手术、肢体残疾人装配假肢或矫形器后适应能力训练等各类康复服务;为全市各级康复机构提供康复人员培训与技术指导等服务;开展残疾评定,建立健全全市残疾人需求评估与服务转介系统;推动康复技术研究与学术研讨;到2015年发展成为能够覆盖全市的综合康复工作示范窗口、康复人才培养基地和康复技术资源中心。 4、制定有关政策,推进镇(街道)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为16周岁以上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和庇护性就业等公益性服务,提高镇(街道)为残疾人服务能力。 5、按照国家、省要求,配套实施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制定实施康复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培训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和社区康复工作人员2500人。 6、充分整合利用社区资源,设立残疾人康复医疗室,将残疾人社区医疗康复纳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内容;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社区残疾人 提供服务咨询、心理疏导、文体康乐与服务转介等,提高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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