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十四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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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十四五”规划一、工作进展与形势展望(一)基本概况2020年广西统计年鉴数据显示,全区有14221个行政村,农村常住人口数约2426万人。全区自然村(组)数量多,一个行政村平均下辖11个自然村(组),自然村(组)平均人口为264人。广西农村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2020年广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个地市首次全面突破万元,达到14124.429元,同比增长10.04%。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三类县,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一类县(市、区)12个,下辖470个行政村;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二类县(市、区)44个,下辖5303个行政村;其他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三类县(市、区

2、)55个,下辖8448个行政村。农村人口聚集程度高和环境敏感等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亟需解决。截至2020年,全区有乡镇政府驻地的行政村1169个,中心村3287个,自然村平均人口500人的行政村3248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52个,乡镇级集中式水源地农村1063个。全区有221个A级以上旅游风景区位于农村地区;约有548万农村人口分布在水质有待进一步改善的九洲江、南流江、钦江、漓江等重点流域沿岸。全区排查认定农村黑臭水体156条,涉及49个县(市、区),其中65条纳入国家监管清单。(二)工作进展近年来,广西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3、一是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十三五”期间,广西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约3亿元,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自治区生态保护专项资金、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本级投入约7.6亿元,并整合水污染防治、山水林田湖草资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截至2020年,全区完成了1319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9.2%。广西认真总结地方典型案例,科学选取模式,共建成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791套,日处理生活污水达22万多吨,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7137套。县级人民政府加大资金配套,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维护。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能力不断完善,设施正常运行率显著提升。全区70

4、个县(市、区)采用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设施日常运维工作,累计完成2057套日处理规模20吨及以上设施水质日常检测,设施出水水质稳定向好,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二是重点治理突出环境问题。“十三五”期间,完成了3524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2700个建制村治理任务。坚持优先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突出问题,优先治理环境敏感区、污染严重区和村庄密度较高、人口较多的地区。“十三五”期间,优先安排南流江、九洲江、钦江、漓江等重点流域和北部湾沿海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各地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截至2020年底,全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3

5、.3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经过治理的村庄污水收集率达到60%以上,有效解决了农村生活污水横流的状况。摸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黑臭水体现状,全面掌握农村黑臭水体现状和污染成因,为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奠定基础。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先后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广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并将设施运营纳入年度设区市绩效考核。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广西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广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等。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配套出台广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手册广西农

6、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机制。广西各级人民政府加强项目组织建设,定期开展督查,严格监督考核,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运维技术要点、考核标准等相关要求。(三)主要问题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低,距离国家平均水平有差距广西农村人口多,需治理的生活污水基数相对较大,农村经济相对落后,虽然我区经过多年的持续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得到有效提升,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整体偏低。截至2020年,广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仅9.2%,距离全国农村生活污水平均治理率25%还有较大差距。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资金

7、投入不足,资金缺口大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资金主要依赖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财政投入,市县两级资金投入较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点多、规模小、投入大、收益少等特点,社会资本投入少、农村居民无力投入,只能靠财政资金投入,投资来源单一。已建设好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数量逐年增多,部分县级财政落实运行经费存在困难。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群众参与程度低,村民环保意识薄弱各地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过程中,主要依靠行政推动,农民群众主体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站点的选址和管网铺设过程中存在一定难度,有些受到当地村民阻挠。一些地方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运行管护人员不足,农村地区技术和

8、管理力量较为薄弱,缺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的专业人员,全面监管难度较大。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因地制宜、尊重习惯,应治尽治、利用为先,就地就近、生态循环,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发动农户、效果长远”的基本思路,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立足我区农村实际,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统筹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突出重点区域,选择适宜模式,强化管护机制,衔接村庄规划,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9、(二)基本原则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坚持短期目标和长远打算相结合,加强规划引导,合理确定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目标任务和建设时序,优先解决农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环境问题,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方法。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坚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村庄布局、人口规模、环境状况、自然条件、经济水平等因素,科学确定本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实行黑水、灰水分类治理和综合整治。条件允许或环境敏感区、污染严重区等对污水排放有严格要求的地区,可以采用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方法确保达标排放,其他地方要充分借助地

10、理自然条件、环境消纳能力,选择简单实用、成本适中、技术成熟、群众乐于接受的模式,紧密结合农村改厕工作进行有效治理。生态优先,循环利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尊重乡村自然生态环境,结合农田灌溉回用、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景观建设等,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生态农业发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衔接。完善机制,长效运行。坚持建设与运维并重,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运营机制,确保设施建设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最大化发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功能,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与达标率提升,使农村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三)规划目标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

11、黑臭水体治理统筹推进,到2025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0%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40%以上(其中列入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100%),所有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保持90%以上。广西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目标表类型指标名称2020年现状值2025年目标值指标属性农村生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9.2%20%约束性所有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90%90%预期性农村黑臭水体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40%约束性纳入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100%约束性(四)优先治理范围“十四五”期间,优先治理全区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自然村平均人口500

12、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旅游风景区、重点流域沿岸、农村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七大类行政村,新增数量分别为416个、632个、1355个、695个、135个、136个、94个,扣除重复合计2270个,梯次推进其他类农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其中,倾斜支持8个兴边富民县(市、区)沿边境线03公里范围内的行政村。各设区市优先治理行政村数量见附表4。附表4所列的“十四五”期间一类县、二类县和三类县拟治理的优先治理的七大类行政村数量是指导性的,各设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的前提下,对每个县(市、区)优先治理的行政村数量作适当调整。(五)规划期限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13、。三、主要任务(一)强化规划引领,加强项目储备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实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各地全面调查分析村庄演变趋势、人口分布、地形地貌、治理现状、治理需求等,按照“一县一规划、一镇一方案、一村一设计”,形成项目清单。同时注重与乡村振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等互相衔接、协同推进。2022年5月底前,各地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向社会公开,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十四五”新目标和新要求,各地市制定设区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十四五”规划(或方案),科学合理确定年度目标任务,明确治理区域、治理模式、资金来源等。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规范项目管理,

14、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储备,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协同治理农村黑臭水体,筛选一批生活污水治理需求迫切、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村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积极申报入库,实施项目资金入库动态管理。(二)注重降本增效,分类推进治理综合考虑农村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污水产排状况、自然禀赋、生态环境敏感程度和受纳水体环境容量等,合理选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和工艺。既要考虑建设成本,更要考虑运行维护成本。鼓励整县整镇整乡连片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推进城镇或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靠近城镇或园区且满足污水收集管网接入要求的村庄,污水可通过管网纳入城镇或园

15、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离城镇或园区较远且人口聚集程度高的村庄,结合排水去向和处理规模因地制宜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集中设施。结合群众意愿和当地实际,在非环境敏感且有一定环境容量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标准化改造为重点,深化农村“厕所革命”。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广“三个两、无动力、低成本”农村黑灰污水处理利用模式,做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立推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三)规范设施建设,提升治理水平规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属地管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立项-建设-验收-运维”全过程监管。依据设施规模合理确定用地面积,组织落实设施选址和建设用地,避免出现“小规模大用地”、

16、“开工等用地”等问题。合理布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鼓励雨污分流,污水应接尽接,提高污水有效收集率。按常住人口设计设施规模,避免出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吃不饱”现象。定期总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用技术、工程建设经验和项目融资模式,分区分类形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典型案例,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创新技术试点,推广“三低一高”(低投资、低成本、低能耗、高效率)的典型地区适用技术。强化工程设施建设质量,出台广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验收细则。(四)完善管护机制,强化长效管理按照广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各地实际,明确设施运维管理主体、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加强运维监管、保障设施稳定运行。运维主管部门应建立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制度,加强对第三方运维单位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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