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支行信息宣传管理办法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559849793 上传时间:2023-10-04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31.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某某支行信息宣传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某某支行信息宣传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某某支行信息宣传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某某支行信息宣传管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某某支行信息宣传管理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某某支行信息宣传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某支行信息宣传管理办法(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印发*支行信息宣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网点、内设部门:现将*支行信息宣传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4年2月5日*支行信息宣传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动*支行(以下简称*支行)信息宣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发展,充分发挥信息宣传沟通行务、服务决策、内鼓士气、外树形象的积极作用,为上级行领导和全辖干部员工提供全面及时、真实准确的信息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信息宣传工作,是*支行所辖各网点、内设部门及其员工,通过系统内外信息宣传渠道,对支行发展情况进行正面宣传,以及为维护中国农业银行形象声誉所做的工作。第三条 信息宣传工作原则:坚持

2、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农业银行系统规章制度,真实准确、实事求是。第四条 信息宣传工作指导思想:以沟通行务信息、推动工作开展、传播企业文化、构建和谐环境、维护农行形象为目标,以反映*支行经营管理、行风行貌及内外部环境情况为重点,通过系统内外信息宣传渠道,为各级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和全辖员工了解政策、学习业务提供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的信息服务。同时,有效防控声誉风险,维护农行社会形象。第五条 本办法所指信息宣传渠道,是经*支行认定的系统内网站、系统内参信息载体、系统内外主流媒体等各类信息发布渠道三个部分。(一)系统内网站是指由农行系统内各级行开发,用于对内发布信息的网站,如

3、:*市行“*内网”行务信息网、辽宁分行经营管理信息网、中国农业银行办公业务资源网等。(二)系统内参信息载体是指由农行系统内各级行编发并限定传阅范围,用于沟通行务、交流工作的信息载体,如:每周情况、工作简报、精神文明建设简报、企业文化建设简报等。(三)系统内外主流媒体是指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有全国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等主流媒体,如:金融时报、中国城乡金融报、辽宁城乡金融、沈阳日报、辽宁日报等。第二章 工作要求第六条 *支行信息宣传工作按照各网点和内设部门二个层面分级管理。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部门)信息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支行信息宣传工作由综合管理部管理,按照上级行

4、和支行党委要求,组织、指导、激励各网点、内设部门积极有效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信息宣传。(二)各网点信息宣传工作由网点负责人和通讯员管理,内设部门信息宣传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和通讯员管理,按照支行信息宣传工作要求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开展正面信息宣传、防控负面信息传播。第七条 支行综合管理部要安排1名信息员管理支行信息宣传工作;各网点、内设部门要在所辖范围内选拔1名以上通讯员,积极开展信息宣传工作。信息员和通讯员需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一)信息员工作职责:负责督办*支行信息宣传工作任务的落实;负责上传“*内网”网站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与监控;负责行务新闻、行务信息

5、的收集、审核、修改、编辑、报送工作;负责本单位及辖内员工报送、发表信息稿件的统计、上报工作;做好*支行信息宣传工作的考核评比和奖金分配;负责支行舆情管理和声誉风险防控工作。(二)通讯员工作职责:以消息、通讯、评论等新闻类稿件,调查报告、金融研究等理论类稿件,以及摄影、文学作品等文艺类稿件形式,全面及时、真实准确地上报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动态和业务经营的新成绩、新问题,值得关注的新情况,富于启发的新见解以及新事物的萌芽、错误倾向的苗头、总结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等;负责上传“*内网”网站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工作;负责本单位、本部门舆情管理和声誉风险防控工作。(三)*支行对信息员和通讯员实行动态管理。

6、各网点、内设部门将选拔、任用的信息员和通讯员有关情况(见附件1),于2013年2月20日前上报支行(综合管理部),信息员、通讯员发生变动时,要及时上报调整情况。第八条 基本任务。(一)各网点和内设部门要按照支行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信息宣传工作系统;全面及时、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单位经营管理、业务发展、行风行貌及内外部环境变化等有关情况,积极消除声誉风险隐患,妥善应对新闻媒体采访,努力防控负面信息传播;保证无重大行务信息迟报、漏报和失实、泄密情况发生。(二)重视并加强舆情管理和声誉风险防控工作,及时发现、报告、消除声誉风险隐患,积极应对新闻媒体采访,努力防控负面信息的发生和传播。(三)各网点、内设部

7、门主动向“*内网”上传信息,信息总量全年不少于100篇,内容不限,体裁不限,转载与原创作品均可。(四)各网点和内设部门通过“*内网”或Notes系统积极向支行综合管理部报送反映本单位工作情况的行务信息,信息量每月不少于4篇、全年不少于50篇。同时通过支行向系统内外主流媒体投稿,力争在系统内外的主流媒体有稿件公开发表。(五)各网点、内设部门的上报或发布信息必须经支行综合管理部审核,未经综合管理部审查,任何人不得向上级行或外部媒体发布信息。上报程序:各网点或内设部门撰写稿件 通过“*内网”或Notes系统上传支行综合管理部 支行综合管理部审查 支行综合管理部向上级行或向外部媒体推荐。(六)任何人不

8、得向外泄露支行内部重要信息和商业秘密等,不得向“*内网”网站上传内容不健康、消极的信息资料。第三章 考核奖励第九条 *支行信息宣传工作考核,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按照本办法制定的计分标准,对辖内各网点、内设部门通过本办法认定的信息宣传渠道报送、发布的信息和公开发表的稿件,进行统计计分、汇总排名,作为支行信息宣传工作表彰奖励的主要依据。第十条 *支行信息宣传工作奖励,以各单位报送、发布信息和公开发表的稿件考核结果为依据,对信息宣传工作整体水平在全辖名列前茅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第十一条 计分标准。计分标准根据在不同信息宣传渠道发布不同信息的表现形式、报送采用情况、宣传效果等因素统筹计算得出,

9、分为“数量分”和“质量分”两部分。(一)数量分(共40分)。1.完成“*内网”网站上传信息基本任务100篇,得20分。未完成基本任务的,按比例扣减得分。2.完成向支行报送反映本单位工作情况的行务信息稿件基本任务50篇,得20分。未完成基本任务的,按比例扣减得分。(二)质量分(共60分)。根据信息编发的质量、影响范围和宣传效果,在数量分的基础上逐条加分。同一信息稿件为不同媒体采用,计分累计。1.各单位、各部门上报的信息,被支行每周情况采用的每条计0.5分。被支行*内网“支行动态”栏目采用的每条计2分;被支行*内网“规章制度”、“工作指引”、“重要文章”栏目采用的每条计1分;由本单位员工创作的文艺

10、作品等,被支行*内网“原创空间”栏目采用的每条计0.5分。注:支行动态、规章制度、工作指引、重要文章、原创空间等栏目的内容必须为原创。2. 被市行“每周情况”采用的,每条加计2分;被*市行*内网首页“一线报道”等栏目采用的,每条加计2分,被*市行简报等采用的,每篇加计5分。3.被省行内部网站采用的,每条加计2分;被省行每周情况采用的,每条加计2分,为省行简报等采用的,每篇加计5分,为省行辽宁城乡金融采用的,每条加计10分。4. 被总行内部网站采用的,每条加计5分;被总行中国城乡金融报、金融时报等采用的,每条加计20分。5.被省市级社会主流媒体采用的,每条加计10分。被国家级主流媒体采用的,每条

11、加计20分。6.同一稿件被不同媒体采用的,计分累加。7.发现有损农行声誉形象的负面信息报道,一次扣减10分;受到省分行关注的,加扣10分;受到总行关注的,加扣10分;被*市行及以上行领导问责的,加扣10分。同一信息稿件扣分累计。第十二条 考核奖励程序。*支行信息宣传工作的考核评比由支行综合管理部负责。为保证考核评比的公平、公正,支行综合管理部不参与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考核评比。(一)每季度,各网点、内设部门对本单位信息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填写*支行信息宣传工作计分统计表(见附件2)和*支行信息宣传稿件发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并附发表稿件的报刊等载体,将统计表于次月的10日内,报送支行综合管理

12、部,由综合管理部对全辖信息宣传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二)每年末,支行综合管理部对各单位信息宣传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分网点和内设部门两个序列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全行。支行将评选*支行年度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个、先进部门1个予以表彰,各奖励现金1000元;对各单位、部门通讯员进行考核排名,评选*支行年度信息宣传先进个人3人,其中网点2人、机关内设部门1人,各奖励现金500元。另外,支行增设原创作品突出贡献奖1名,用于奖励投稿踊跃、数量多、质量优的员工,奖励现金500元。第十三条 *支行信息宣传先进单位评选条件。(一)积极组织开展正面信息宣传,报送行务信息数量多、质量高、时效性强,超额完成

13、*支行下达的信息宣传基本任务(见本办法第八条);重视声誉风险管理,妥善应对媒体采访,有效防控负面信息。(二)在*支行年度信息宣传工作考评中名列前茅,且信息宣传考核得分应达到80分(含)以上。第十四条 *支行信息宣传先进个人评选条件。能够全面及时报送行务信息,完成本单位、本部门信息宣传工作基本任务,通过本办法认定的信息宣传渠道发布信息或公开发表稿件计分在*支行全辖名列前茅,且单位(部门)信息宣传考核得分应达到80分(含)以上。第十五条 附则。(一)本办法由*支行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二)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行。 附件:1.*支行信息员、通讯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2.*支行信息宣传工作计分统计表 3.*支行信息宣传稿件发表情况统计表 4.投稿内容与“*内网”栏目对应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