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项目建设环境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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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优化项目建设环境的调研报告 落实“百亿投资计划”,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优化项目建设环境是关键。近年来,我县的经济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对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当前项目建设环境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不仅影响“百亿投资计划”的顺利实施,也将影响永兴经济社会持续高效和谐发展。 一、当前我县项目建设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阻工扰工现象屡见不鲜。一些重点建设项目周边民众甚至个别基层干部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演变成“靠工程吃工程”。把建设项目当成“唐僧肉”,变着法子捞好处。主要表现为强行包揽附属工程、抢栽索赔青苗补偿、房

2、屋拆迁“漫天要价”、强行垄断建材供应,甚至恶意索要“冒烟费”、“过路费”、“保护费”、“协调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一旦要求得不到满足就寻衅闹事、阻工扰工。一些黑恶势力甚至明火执杖、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强行参运、高价供料,破坏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建设项目施工环境。 (二)服务发展意识亟待提高。一些部门“官本位”、“权本位”思想根深蒂固,权力意识不小,服务意识不高,服务水平较低。有的虽然也搞“微笑服务”,但“门好进,事难办”,企业和投资者要办成一件事,要一路陪吃陪玩陪小心,“不给好处不办事,给足好处乱办事”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有的部门缺乏大局观念,只顾部门利益,不管发展快慢,

3、“管死有术、搞活无方”;有的干部不注重学习,不研究政策,说“不行”的多,会“怎么做”的少。 (三)执法执收行为不够规范。项目业主对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等“四乱”问题反映较大。有的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执法方式简单粗暴,随意执法,甚至以权代法、以情代法、以罚代法。有的职能部门在执法收费时,“自由裁量权”太大,把政策幅度内的“自由裁量权”变成了谋私利、送人情的工具,有交情的、关系协调好的就少收点少罚点,不“懂味”的就多收点多罚点,群众把这种现象形容为“四个不一样”,即领导出面与不出面不一样,请客与不请客不一样,熟悉的与不熟悉的不一样,本地人与外地人不一样。有的执法部门不管项目业主承受能力

4、如何,随意下达处罚决定书,“狮子大开口”,经领导出面、托人说情、背后打点,最后折中处理。有的部门唯利执法,多头重复检查现象时有发生,该管的不管,不该收的乱收;有钱有利的事就抢着办,无钱无利的事就拖着不办。 (四)机关作风没有彻底好转。我县机关效能建设抓了两年时间了,但是仍然还有不少单位和部门没有认真落实“五项制度”,职责不清晰、行为不规范、办事不高效、任务不落实的问题仍然没有很好解决。一些部门只重招商,忽视安商。县委、县政府引进一个项目,多次召开协调会、现场办公会,公开承诺相关的优惠政策和条件,有的部门当场表态时信誓旦旦,具体落实时又大打折扣,言而无信,挫伤了投资者的信心和热情。 二、优化项目

5、建设环境的对策及建议 针对目前我县项目建设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和现象,各级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把优化项目建设环境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优化“四大环境”,为永兴的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一)加强协调配合,着力创优社会人文环境。一是加大优化施工环境考核力度。要把优化项目施工环境作为对各乡镇、相关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由县优化办x县发改局为主进行考核,增强各乡镇、单位狠抓项目建设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牢固树立“抓软环境就是抓发展,破坏软环境就是阻碍发展”的观念。二是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强群众思想教育,普遍提高民众素质,在群众中树立“人人都

6、是软环境,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教育群众遵纪守法积极支持项目建设。要坚持以民为本,实现惠及民生和项目建设的有机统一。要及时解决因项目建设造成群众居住、饮水、行路等困难;要建立企民联系议事制度,加强项目业主、施工单位与乡镇、村组、村民代表的联系,项目业主、施工单位要定期与所在地乡镇、村组召开议事会议,坚持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原则,依法保障项目业主、施工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严打黑恶势力,着力创优项目施工治安环境。一是加大对项目施工环境的治安整治力度。要针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普遍性和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坚决打击项目施工中

7、出现的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垄断建材、恶意索要、阻工扰工等现象。二要建立经常性联系走访企业、项目制度。全县政法部门每名领导要联系一家重点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各派出所所长、民警每人联系辖区内重点骨干企业(重点建设项目),每月至少上门走访、巡查一次,积极为所联系的企业(项目)排忧解难。三要切实抓好社会治安整治工作。以治安巡逻为基础,做好工业园区、民营企业周边和客商食、住、行等重点复杂路段县城的治安巡逻,对重点路段、重要时段划片包干,提高街面见警率,形成警力互动,预防案件的发生。一旦发生涉外、涉企案件,尤其是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黑恶犯罪,要重拳出击,坚决打掉,决不让其坐大成势,危害社会,影响发展。四要

8、提升企业(项目)的自防能力。鼓励企业聘用安保人员,指导企业加强保安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好其内部巡逻看护作用。 (三)转变特权思想,着力创优部门执法环境。要督促行政执法部门转变特权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变以前的“对象围着部门转”为“部门围着对象转”。一是加强监督检查。要制定出台执法机关及职能部门进企业检查实施细则,所有对企业的检查须经县优化办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对企业检查时,必须出示检查批复和有关证件,做到文明执法。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督促检查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工作衔接机制以及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移送机制,防止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

9、项目建设公开透明、依法合规进行。二是加强协调配合。督促发展改革、规划、土地和建设等重大项目涉及的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协调机制,及时帮助项目责任部门及法人单位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防止因职责交叉或职责不清推诿扯皮、贻误时机等现象。三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要严格防止行政执法部门“四乱”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成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特派员办公室,由纪检监察、人大、政协、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等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兼任,与规模以上企业(项目)建立联系。特派员要及时了解企业外部环境,发现问题积极予以协调解决。县优化办对特派员上报的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直接介入调查,全程跟踪督办,直

10、到解决为止。对相关单位整改不认真、问题解决不彻底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继续推行企业税费明白卡制度。对各种税费征收项目、标准、文件依据、数额逐一审查、核定,制定企业税费明白卡并发放给各企业,企业依法依卡缴费,有权拒绝其他一切不合理收费。 (四)提高服务效率,着力创优政务服务环境。一是督促有关部门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取消和调整减少的审批事项,坚决取消和调整减少;对以各种名义变相审批和“明减暗不减”的行为,严肃处理。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提高效率。二是督促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理清内部职责,完善岗位责任制,工

11、作流程再造,科学规划程序,减少环节和层次,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三是解放思想,促进科学发展。对那些建设工期紧、工程建设任务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好项目大项目,为了保时间、保进度、保工程,可以在“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开透明、相关部门监管到位”的前提下,从实际需要出发,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保证项目工程建设尽快启动,顺利实施。四是严格责任追究,保障科学发展。对那些在项目建设中安于现状、不谋事不干事、懈怠误事的,要严肃批评教育或给予组织处理;对因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恶劣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 1 页 共 1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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